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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師學習憲法心得體會3篇

欄目: 教師心得體會 / 釋出於: / 人氣:1.58W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擁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規的執行,須以不超出憲法效力為前提。下面是本站帶來的國小教師學習憲法心得體會,僅供大家參考。

國小教師學習憲法心得體會3篇

篇一:國小教師學習憲法心得體會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遺憾的是包括我在內許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真正對憲法的瞭解卻知之甚微(電視臺的採訪節目)。你知道憲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作用嗎?當你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你會怎麼做?憲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如何?貫徹實施憲法對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何重要意義?憲法有哪些主要內容?……

以上提問你能回答幾道?反正我的感覺是非常慚愧。同時也說明我國公民憲法意識還很淡薄,因此必須我們應好好地學習一下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因為大家的日常生活都與憲法息息相關。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擁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規的執行,須以不超出憲法效力為前提。從這個角度看,憲法關涉百姓的諸多權益,是百姓自我保護、對抗外界不法侵害甚至是與扭曲變異公權力對抗的頂級保護傘,這就容易破除其在百姓心中“抽象、高高在上、虛無”的舊有印象。

這次修改憲法,堅持中央提出的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嚴格依法辦事的原則,體現了憲法的穩定性和適應性的統一、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統一、講政治和講法制的統一。經過這次修改,我國憲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國情,更加反映時代精神,更加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要求,必將更好地發揮國家根本法的作用。

今天我們學習憲法,就要全面掌握憲法的基本內容,領會精神實質,準確把握我們國家舉什麼旗、走什麼路的根本問題,準確把握我國的國體、政體和基本社會制度,準確把握國家的根本任務,準確把握公民享有的 基本權利和應盡的基本義務,準確把握國家機構設定及其組織與原則等,並將憲法各項規定作為互相聯絡的有機整體,深刻認識憲法是從根本上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力,是從根本上保證國家的社會主義本質屬性,是從根本上保證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 進行,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的基本主張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基礎,從而增強貫徹實施憲法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我們須明白的是“依憲治國沒有看客”,只有瞭解、關心和學習憲法,才能更好地融入法治社會,更好地依法治校、依法執教,進一步增強全體教職工對社會主義祖國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自覺按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的途徑和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從而有效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持續、和諧、科學發展。

篇二:國小教師學習憲法心得體會

憲法的指導思想是憲法的靈魂,是引導國家各項工作的實施憲法的指南。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入憲法反映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願望,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在新世紀新階段繼續團結奮鬥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礎。

一、充分認識到了這次修改憲法的意義

剛剛結束的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現行憲法的第四個修正案。這份修正案立意高遠,內涵豐富,時代氣息濃郁,對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它反映了全國人民的意志,特別是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一起作為我們黨和國家的指導思想,具有重大和深遠的意義。這是中國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國進入新世紀之後在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治國方略過程中所取得的一項重要成就。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我國憲法是社會主義性質的憲法,必須準確、及時、全面地反映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的各項政治主張,通過修改憲法的程式,將黨的各項路線、方針和政策變成國家意志。現行憲法頒佈以來進行的4次修改,都是在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召開之後,在執政黨確立了新的指導思想和制定了新的行動綱領的前提下,通過修憲,及時地反映執政黨的最新執政理念。此次修憲是新一代黨的領導集體執政治國理念的集中體現,具有歷史的進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這次修改憲法的特點

從修正案的內容看,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現實性

這次憲法修改通過對以下幾方面的補充和調整,進一步保證了憲法與現實的統一。

一是確立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憲法的指導思想。憲法的指導思想是憲法的靈魂,是引導國家各項工作和實施憲法的指南。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入憲法,反映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願,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在新世紀新階段繼續團結奮鬥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礎。

二是進一步明確國家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在憲法中規定經濟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憲法的基本特徵之一。現行憲法制定時我國還處於計劃經濟時期,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所佔比重很小,憲法沒有明確非公有制經濟的地位。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憲法修正案把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納入統一戰線的範疇,表明我國政權的基礎擴大了,合法性增強了,對於維護國家穩定,保護勞動者的積極性,促進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三是完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的規定。自香港、澳門迴歸祖國後,特別行政區就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組成部分,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派自己的代表。憲法修正案在憲法第59條第1款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的規定中增加特別行政區,符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的實際情況。

四是關於xx職權的規定。改革開放以來,國家間的交流和合作越來越頻繁,客觀上要求xx參與更多的國事活動。憲法修正案根據現實需要賦予xx進行國事活動的職權,是非常必要的。

二、以民為本

憲法修正案充分體現了對公民權利的關注和保護。

第一,憲法修正案確立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把人權由一個政治概念上升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權的主體由黨和政府上升為國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對於保障人權,推動我國的憲政事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二,完善對私有財產的保護。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擁有的私人財產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來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產資料,人們對用法律保護自己的財產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這次修改,一是規定了國家保護公民私有財產權的職責;二是用財產權取代了原條文中的所有權,明確了私有財產權的概念,私有財產權成為公民的基本權利;三是規定一切合法的私有財產都受保護,公民的生活資料受保護,公民的生產資料也受保護;四是規定對私有財產的徵收、徵用制度。

第三,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規定。社會保障制度直接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是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憲法修正案在憲法第14條中增加一款: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這樣修改必將有力地推進社會保障的立法程序,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別是困難群體的基本生存權利。

憲法修正案充分體現了對公民權利的關注和保護。憲法修正案確立教師發展地位,確立“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把人權有一個政治概念上升為法律觀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權的主體有黨和政府上升為國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對於保障人權,推動我國的憲政事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篇三:國小教師學習憲法心得體會

《憲法》立意高遠,內涵豐富,時代氣息濃郁,對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從內容看,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與時俱進

第一,確立“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憲法的指導思想。憲法的指導思想是憲法的靈魂,是引導國家各項工作和實施憲法的指南。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入憲法,反映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願,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在新世紀新階段繼續團結奮鬥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礎。

第二,進一步明確國家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在憲法中規定經濟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憲法的基本特徵之一。現行憲法制定時我國還處於計劃經濟時期,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所佔比重很小,憲法沒有明確非公有制經濟的地位。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非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憲法修正案把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納入統一戰線的範疇,表明我國政權的基礎擴大了,合法性增強了,對於維護國家穩定,保護勞動者的積極性,促進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第三,完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的規定。自上世紀90年代香港、澳門迴歸祖國後,特別行政區就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組成部分,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派自己的代表。憲法修正案在憲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的規定中增加“特別行政區”,符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的實際情況。

第四,關於xx職權的規定。改革開放以來,國家間的交流和合作越來越頻繁,客觀上要求xx參與更多的國事活動。憲法修正案根據現實需要賦予xx“進行國事活動”的職權,是非常必要的。

科學概括

第一,關於緊急狀態的規定。在現實生活中,因騷亂、戰爭、突發性事件、自然災害等引起的緊急狀態常常威脅到國家和社會的安全。在緊急狀態下采取的非常措施,一般都對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加以不同程度的限制,因此,憲法必須規定並規範緊急權力。現行憲法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可以根據全國人大及其會的決定,釋出戒嚴令,宣佈戰爭狀態、釋出動員令,但這些概念都有特定性,適用範圍比較狹窄。“緊急狀態”是大多數國家憲法通用的概念,適用範圍比上述概念廣泛。憲法修正案把“戒嚴”改為“緊急狀態”,便於應對各種危機,更加科學。

第二,關於政治文明的規定。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總目標。憲法修正案在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增加“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內容,具有極強的科學性,反映了黨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和人類社會發展規律認識的深化,對於推動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發展民主法治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關於修改鄉鎮政權任期的規定。憲法修正案把鄉、鎮人大的任期由原來的3年改為5年,使各級人大任期一致,可以更好地協調各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和人事安排。

第四,關於完善土地徵用制度的規定。憲法原來規定國家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用,憲法修正案增加了徵收的規定。徵收是所有權的改變,徵用是使用權的改變。憲法原來的規定以及據此制定的土地管理法,沒有區分上述兩種不同情形,統稱“徵用”。事實上,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既涉及了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為國有土地的情況,即徵收;又涉及了臨時用地的情況,即徵用。憲法修正案對這兩種情況進行區分,理順了因徵收、徵用而發生的不同財產關係。

以民為本

第一,憲法修正案確立“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把人權由一個政治概念上升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權的主體由黨和政府上升為國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對於保障人權,推動我國的憲政事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二,完善對私有財產的保護。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擁有的私人財產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來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產資料,人們對用法律保護自己的財產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這次修改,一是規定了國家保護公民私有財產權的職責;二是用“財產權”取代了原條文中的“所有權”,明確了“私有財產權”的概念,私有財產權成為公民的基本權利;三是規定一切合法的私有財產都受保護,公民的生活資料受保護,公民的生產資料也受保護;四是規定對私有財產的徵收、徵用制度。

第三,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規定。社會保障制度直接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是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憲法修正案在憲法第十四條中增加一款:“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這樣的修改必將有力地推進社會保障的立法程序,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別是困難群體的基本生存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