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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師法學習心得

欄目: 教師心得體會 / 釋出於: / 人氣:2.64K

《教師法》在保護教師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它的出臺使保護教師權益納入法治軌道。下面是本站為大家準備的新教師法學習心得,希望大家喜歡!

新教師法學習心得
新教師法學習心得範文1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有人說教師是園丁,有人說教師是紅燭,燃燒了自己照亮了別人……教師是一個不同於其他職業,她神聖、偉大、高尚,世界一切讚美的詞語都可以用在她身上。當我是學生的時候,我學習的是《守則》《規範》;當我成為教師的時候,學習的是《教師法》。我國於1998年修訂了新的教師法。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著,但許多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這說明教師只知法、守法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教師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因為,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說說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於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們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教師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應履行一定的義務。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

教學不再是簡單的知識灌輸、移植的過程,應當是學習主體(學生)和教育主體(教師,包括環境)互動作用的過程。學生將不再是知識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識的習得者。面對知識更新週期日益縮短的時代,我意識到: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澱學養。有句話說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

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物件健康成長。

新教師法學習心得範文2

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以前我對教師法的認識不夠,甚至可以說是“盲人摸象”。通過此次的學習,我對教師法的認識有了一個更深刻的瞭解。現結合學習談談體會:

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著,但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能夠真正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利益的人卻不多,這說明教師只是更多的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所以我覺得教師更有必要學習用法。

為提高教師對《教師法》的認識,樹立法的觀念,真正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應承擔的義務,併合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校組織了全體老師一起學習了《教師法》。通過此次學習,老師們較為準確地理解了《教師法》的精神實質,明確了自己作為教育工作者的權利和義務,改變了“教師不學教師法,難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為哪般,困擾不知錯在哪”的現狀,有利於我們增進守法護法的意識,樹立依法維權的觀念,自覺落實依法治教的行為。不少老師表示,在今後的教育教學工作中,一定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為依據,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依法享有“教育教學、學術活動、管理學生、獲得勞動報酬、民主管理、進修培訓”等權利,並自覺履行“遵紀守法、履行聘約、教育學生、關愛學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義務。

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通過對法的學習,進一步的提高了教師們的認識,有利地指導了教師們今後的實踐!

新教師法學習心得範文3

通過學習中國教育報(20xx.6.26),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徵求意見稿),使我懂得了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教師在享有一定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一定的義務。而且,當教師享有的權利越多時,對其素質的要求就會越高,相應地,他們必須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也會更重、更多。

因此教師在享受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作為一名國小教師,要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的義務。但教師作為教育工作這一特殊職業的從事者,教師又必須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2、忠誠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對工作高度負責,勤勤懇懇,兢兢業業,甘為人梯,樂於奉獻。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不對工作敷衍塞責。同時要[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義務。認真貫徹國家制定的教育方針,把握教育的方向,堅持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3、教師有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義務。這條規定要求教師不能隨意侮辱、歧視、打罵學生,對所有學生都應一視同仁,使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4、作為一名教師,應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實施素質教育,遵循教育規律,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培養學生良好品德,塑造學生健全人格,啟發學生創新精神。在教學中要貫徹新課標,對待不同教學內容應根據不同兒童的心理特點來正確處理,在教學上因材施教,努力改變教學方式,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同時結合社會實踐活動,讓學生在實踐活動中既學到科學知識又鍛鍊了他們的各種能力。作為教師不但要在教學上不斷精益求精,而且要注意學生的道德思想教育,作到既教書又育人,為培養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不違規加重學生課業負擔,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

5、教師要為人師表,注重身教重於言教。教師工作的"示範性"和學生所特有的“向師性”,使教師在學生心目中佔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教師的思想感情,處事哲理、人生觀點、道德境界、品德修養甚至言談舉止、音容笑貌都會給學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對學生有著薰陶誘導和潛移默化的影響。這就要求政治教師言教、身教,並且做到身教重於言教。孔子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學生總是把教師看作學習、模仿的物件。教師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往往被學生看在眼裡,記在心裡,模仿在行動上。教師的人格影響,不僅對學生在校起作用,甚至以後在社會上還會長時間起作用。所以,政治教師需要處處為人師表,從小事做起,從自我做起,率先垂範,作出表率。

6、教師有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的義務。教師的思想政治條件是教師素質的重要因素,也是左右教育成就的重要條件。因此,教師要在提高教育教學水平的同時,努力學習馬列主義理論,不斷提高自己的理論修養及思想政治覺悟。作為一名年輕教師就要樹立終身學習理念,遵守教師培訓制度,不斷學習,與時俱進,自覺更新教育觀念,完善知識結構,潛心鑽研教育教學業務,不斷提高教書育人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