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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手冊三篇

欄目: 員工手冊 / 釋出於: / 人氣:4.1K

新員工在進入公司之後會頒發一本員工手冊,用來指導員工瞭解公司的規章制度和職責所在。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新員工的員工手冊,歡迎大家閱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員工手冊三篇

公司員工手冊範本(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為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係的和諧,為公司持續經營方針,並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於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由公司正式接受僱用並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僱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為準。

第三條 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一、公司---即指深圳市***實業有限公司;

二、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

三、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已由公司正式接受為員工,並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四、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內容;

五、職務行為---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為;

六、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並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七、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八、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九、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十、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十一、 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十三、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十四、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區者。

第四條 一般規定

一、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員工對於主管指定有利於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三、凡員工觸犯《》,其主管應對其採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四、經營管理者為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條

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稽核,呈總經理批准後,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 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一、政府規定不得僱傭者(未滿16歲的男女青年);

二、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性傳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者;

四、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五、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條 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式辦理:

一、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關證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四、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後通知用人部門主管複試;

五、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六、呈總經理批准錄用;

七、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八條 應聘人員經核准僱用,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檔案:

一、居民身份證;

二、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後退還);

三、職稱證(有職稱者);

四、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的影印件;

五、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六、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七、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檔案。

第九條 本公司僱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准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

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核准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

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助新員工接受脫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脫產集中培訓的時間,確認並協助取得《》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諮詢輔導人員。

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達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

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

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並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於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並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 經本公司僱用經管財務,出納,採購,庫管,司機,警衛,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於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後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經本公司認為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 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一、侵佔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體或資料資料者;

四、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五、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 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 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後,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人事安排;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僱及考核等事項。

第十五條 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藉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情況決定對其終止僱用與否。

第三章 考勤

第十六條 出勤時間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4小時;

週一至週五 9:00-12:30 13:30-18:00。週六 9:00-13:00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間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 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於規定上班時間前三十分鐘以內打卡;

二、託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 忘打卡

一、員工於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於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後,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於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後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 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情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後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為曠工,並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三、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准一律以曠工論;

四、未經准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並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條 出差

員工出差當天不能返回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於上班時間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准後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 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於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彙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 休假以及請假給假規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國際勞動節三天 (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國慶節三天 (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節放假從農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聖誕節一天 (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為公司應放假之節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於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後由公司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或按公司有關規定核發加班工資。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及給假規定說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間,工資照發)依照政府法令應公假者。因參加社會活動,需經副總經理以上批准給予公假。

2、工傷假:(經確認為工傷的,工傷假工資照發,但按工傷天數扣發全勤)

A、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行政人事部確認,確不能出勤者,核給工傷假,工資照發,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以曠工處理。如情況緊急,得以事後補辦手續。

B、員工因公負傷,傷愈復發,經指定醫院,勞動局等相關部門鑑定,確認為舊傷復發的,可按工傷對待。

3、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A、員工如有私事必需親自處理,應事先請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經理請示,經批准後方能以事假論。續假也應提前辦理;

B、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准,4天以上必須由(副)總經理審批,主管以上幹部請假均需由(副)總經理審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時為計算單位;

D、事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當月工資/25×事假天數

E、員工申請事假,主管或經理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其提出有關證明檔案;

4、病假:(員工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可申請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數不得超過醫療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為1個月,工作4年至6年者為2個月,工作7年至20xx年者為3個月,工作滿20xx年以上者為4個月。逾期者,依規定辦理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逾期仍不能復工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B、請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員工出具證明或公司指定醫院開具證明(附病情報告)。請病假1天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也可確認病假,未依規定辦理手續檢舉證明者一律以曠工論;

c、病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

司齡3年以下(含3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50%

司齡4-6年(含6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30%

司齡7-20xx年(含20xx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10%

司齡20xx年以上(含20xx年)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不扣工資

D、無正當理由或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經查屬實,公司依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情節嚴重者,予開除處理。

5、婚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其本人結婚者可請下列之婚假,工資照發,如員工結婚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滿22週歲,男滿25週歲);

c、請婚假應附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結婚證明檔案。

D、婚假不能分段申請。

6、喪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依下列規定給予喪假,工資照發,如奔喪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員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給喪假5天,工資照發;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工資照發。

7,產假,計劃生育假:

A,女員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女24週歲)另加10天,工資照發;配偶生育無人照顧,可酌情給男方15天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考勤。

B,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依病假規定處理;

c,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含)以上流產時,給假15天,工資照發;

E,請產假須事後一個月內提交嬰兒出生證。

F,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週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的工作量。

g,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絕育手術後需要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二天的計劃生育假。

I,已婚女員工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給假標準:員工進入公司實際工作滿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從第四年以後,服務期每滿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計最多不超過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年度休假:

1) 試用期員工;

2) 服務年限未滿一年者;

3) 全年度申請事假及病假合計數超過14日者;

4) 前一年度曾受大過(含)以上處分者;

5) 前一年度曾有曠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 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為結算日;

2) 計算第二項服務的月份數,不足一月者不計;

E,年度休假申請手續:

1) 年度休假須提前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稽核後將休假單送行政人事部。

2) 部門主管以上幹部年度休假其核準權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核准;

3) 經准假的員工應在休假日前將工作交給代理人;

4) 未進行相關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員工年度休假期間支付全額工資;

g,員工年度休假期間,如公司有緊急事務時,需其隨時銷假上班,員工不得無故推辭,但員工可保留其剩餘假期並另申請年度休假的權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給予員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臨時請假的變通。

9,本公司員工請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節日,則不予計入請假期內;

10,部門主管(不含)以下人員的請假,1天以內者,由部門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門經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請假均需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請假,均需直接打電話給總經理請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請,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得填寫《請(事)假單》,經主管簽署後方能外出,並按事假手續辦理。

2,員工因私外出,不填寫假條和外出單而離開公司並不聽門衛制止者,一律視作擅自離開,以曠工處理。

九,本公司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時,應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得於半日內委託他人或以電話,電報,傳真報告主管並經同意,事後補辦相關證明。曠工1天作事假3天計算。

十,公司因生產訂單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員留職待崗,需服從安排,並且在待崗期間需隨時服從公司指令上崗或其它公司活動。

第四章 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三條 本手冊所稱工資係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並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四條 工資結構

一、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核定給付;

二、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三、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核定的工資;

四、職務加級:依擔任一定主管以上職務責任的津貼;

五、特殊津貼:為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五條 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一、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物件為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為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所在部門認為工作績效低於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必須在該職務級別工資範圍之內。

第二十六條 試用期內員工離職情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情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 員工權利

第二十七條 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條 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有按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三十條 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有對公司發展提出建議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 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於明顯違反《》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並有越級上報的責任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 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五條 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公司員工手冊範本(二)

標準公司員工手冊

目 錄

一、公司的八項基本原則……………………………………………………………3

二、聘用規定…………………………………………………………………………4

三、入職規定…………………………………………………………………………4

四、工資報酬…………………………………………………………………………5

五、工作時間及法定假期……………………………………………………………5

六、福利………………………………………………………………………………6

七、合同解除…………………………………………………………………………8

八、工作紀律…………………………………………………………………………9

九、財務管理…………………………………………………………………………11

十、獎罰規定…………………………………………………………………………13

一. 公司的八項基本原則

1.1客戶原則

客戶永遠是對的—名人員工在與客戶交往時一定要牢牢切記!客戶是名人的衣食父母,須絕對尊重,盡心服務。名人員工無論對待任何客戶,必須耐心、友善、誠懇、負責任,珍惜客戶的每一分錢。名人員工必須時刻保持危機感,齊心協力地用更好的服務全力爭取客戶。

1.2實效原則

“做實效的網站”是名人網路的公司的使命。名人的一切活動必須永遠圍繞做實效的事情這一標準進行;做實效的事情必須深入名人員工心中;做實效的事情必須成為名人員工的行為準則。

1.3敬業原則

敬業精神—敬業樂業是名人網路人的必備素質。名人網路人對人對事必須有責任感。名人網路人對每一項業務必須充滿激情,激發智慧,勤奮工作,不斷創新,決不言輸,做到更好。

1.4團隊原則

團隊精神—協作、溝通、配合、協調一致地達成團隊的共同目標,團隊的利益高於一切,是名人網路人的行為準則。名人所有員工都是名人大團隊中的一員,人格平等,分工合作,維護團隊利益,為團隊的集體榮譽共同奮鬥不惜。

1.5文明原則

名人網路人是文化人,有教養的、文明的人。名人特別強調誠實正直,尊重他人,心胸開闊,坦誠相處,互幫互助。名人倡導禮貌行為,待人接物,必具禮貌態度,用禮貌語言,採取禮貌行為。

1.6勤儉原則

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美德。名人網路人應尊重人的智慧、愛惜財物、決不浪費。一點一滴的財力、物力、人力的浪費和損害公私財物都是可恥的行為。

1.7環境原則

名人網路是每一位員工共有的事業空間,任何個人偏好或行為均不得影響他人的工作狀態、創作氣氛及身心健康,不得有損公共環境。工作時間聊天睡覺,室內吸菸,桌面亂扔亂放雜物等行為一律禁止。

1. 8事業原則

名人網路人將網際網路業看作是一種事業,而不僅僅是當作一種職業。名人網路人必須努力學習、相互吸取、取長補短、積極進取、不斷提升,逐步提高自身的素質修養。

二. 聘用規定

2.1按本員工手冊中的條款和條件,公司聘用員工,員工接受聘用。

2.2受聘者必須如實填寫“員工登記表”的每一項內容(女員工須將個人的婚姻狀況、生育計劃如實反映,作為公司聘用安排的參考)並貼上照片,入職時連同身份證、學歷、有關職稱等影印件(交驗原件)及履歷交行政人事部處理存檔。

2.3員工受聘期間,分別按試用期和聘用合同規定領取薪金。

2.4員工應把全部工作時間和精力完全投入並努力履行其職責。

2.5公司根據需要分配各員工的工作並保留隨時調整的權利。

三. 入職規定

3.1培訓

3.1.1新員工入職時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新員工入職培訓,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架構、制度、守則及一般工作程式的講解培訓;運營部負責公司運作流程的講解培訓。

3.1.2部門經理(或主管總監)負責部門的工作程式、作業操作規範及其職位描述的培訓。

3.1.3公司負責為員工提供適當的在職專業技能培訓。

3.2試用轉正

3.2.1所有新員工,試用期最多為三個月,具體由公司視其工作表現或其實際需要而定。

3.2.2試用期滿考核

試用期結束時,試用期新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試用期考核辦法辦理考核手續,如果公司認為試用人員合格,則通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員工,雙方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由入職本公司之日起計。

試用期滿考核辦理程式:試用新員工提出試用期滿考核申請,經總監同意籤批後→去行政人事部領取試用期考核表並認真填寫→交行政人事部安排考核面試→總監簽署考核意見→總經理審批→行政人事部行文書面通知結果。

3.2.3如果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須在三個月內通知試用人員不被聘用及其理由。

四. 工資報酬

4.1工資

4.1.1公司將按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規定支付給員工月薪。

4.1.2員工工資按月支付,發薪日為下月10日。

4.2加班

4.2.1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加班工作,實際加班工時作為當月的工作業績和季度團隊獎歷分配的依據之一。

4.2.2員工加班超過晚上10∶00時,可另報銷回家單程的士車費,但不能與其他因公市內交通費填在同一張報銷單上。

辦理程式:填寫報銷單→部門總監簽字→行政人事部經理稽核→財務部會計簽字→總經理簽字→出納處報銷。

4.2.3專業部門員工加班,由品牌部統一填寫“加班單”,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員工加班時間超過晚上8點以後,每超過一小時,第二天上班時間可延後一小時,凌晨二點以後,可於第二天下午1∶40上班。但須於晚上加班完畢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寫出說明貼於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詢資料和安排後序工作。

4.3雙薪

4.3.1作為獎勵,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年終可享受雙薪。

4.3.2工齡六個月以上的員工,即當年6月31日以前(包括6月31日)入職且當年12月31日在崗上班的員工,不足12個月者,則年終雙薪按實際工作期限折算。

4.3.3在本公司工齡六個月以下的員工,即當年6月31日以後入職的員工,不享受當年雙薪。

4.3.4雙薪按員工年終當月的基本薪金計算,並以公曆年度為準,只計當年。

4.4所得稅

4.4.1員工領取工資和獎金、各種補貼等其它報酬,有義務向國家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按照國家稅法規定,代稅務部門每月從個人薪金中,扣除該員工的個人所得稅款,由公司每月統一向稅務局繳納。

4.5升職、加薪或降職

3.5.1在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的情況下,將從內部提升任何適合的人員至更重要的崗位。在考慮提升候選人時,主要考慮員工的敬業精神、專業能力、工作成績、團隊精神、行為操守、文化修養等。

4.5.2凡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一年的員工,根據敬業精神、工作責任心、工作能力、團隊精神、工作成績,公司考評和考核面試後,視其情況可以升職者升職,不能升職者可以增加基本工資5-10%;或者降薪、降職。

3.5.3公司將定期對各職位員工進行職位考核,凡因敬業精神、專業能力不勝任或工作態度欠佳而不適應工作需要者,公司將進行適當調整以至降職使用。

4.6 團隊獎勵:

4.6.1 公司內組建幾個二級團隊,公司對二級團隊按季度實行與毛收入掛鉤的獎勵辦法。具體辦法按公司當時的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4.6.2二級團隊內部員工的季度獎金分配,按照員工的敬業精神、團隊精神、工作能力、工作業績進行分配。

4.6.3員工的試用期無獎金,不參加團隊獎歷的分配,試用期滿轉正以後期間,可以參加團隊獎勵的分配。

4.6.4季度末以前離職的員工,不再參加當季度團隊獎勵的分配。

五. 工作時間及法定假期

5.1工作時間

5.1.1公司現行工作時間周工作制,每週工作六天,從週一至週六。

5.1.2工作日的上班時間為:8∶30-12∶00,14∶30-18∶00。(冬季與夏季之間工時相差不超過半個小時)

5.2法定假日

5.2.1按國家的統一規定執行。當前執行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修定釋出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新年1天(1月1日);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勞動節,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以上法定假日為有薪假期。

5.3其他假期

5.3.1員工有權請病假、事假,請假手續參看本員工手冊第8.1.7、8.1.8條規定。

5.3.2婚假:有薪婚假期限根據政府當時規定執行。員工請婚假必須向行政部出示其結婚證書。

5.3.3產假:產假期限根據政府當時規定執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兩年以上可享受帶薪產假(只享受基本工資);工齡兩年以下的,產假為無薪假期。產假期及以後該員工的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

5.3.4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指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除次以外均不屬直系親屬)死亡可享受有薪喪假。喪假期限根據政府當時規定執行。

5.3.5以上5.3條的各種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在內。

六. 福利

6.1辦理調入徐州

6.1.1 在公司連續工作二年以上,各方面表現出色,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員工,個人提出辦理調動的書面申請。

6.1.2經公司審查屬實後,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批辦理調動手續。

6.2旅遊

6.2.1旅遊: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享受公司提供一次海南旅遊機會(全程五天,包簽證、住宿及來回交通費)。①主管或部門總監助理以上,其它部門經理以上職務: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一年半以上;②主管或部門總監助理以上、創作部指導助理以上,其它部門經理以上職務:在公司連續工作兩年以上;③其它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三年以上。

6.2.2符合海南旅條件的員工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安排,行政人事部與該員工部門總監和該員工溝通後,協調好工作,妥善安排好出遊時間,保證海南旅順利進行。只能出遊海南,不能以其它形式替代。

6.3帶薪假期

6.3.1凡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不分職務),從第二年起,可享受連續一週(包括公休假日在內)帶薪假期(簡稱年假)。休假安排必須遵守如下條款:

6.3.2休假時間的安排必須以服從工作需要為原則。

6.3.3休假要在自身崗位工作安排妥善的前提下,提前半個月向公司申請,並經總經理批准。

6.3.4年假一般應安排在公司春節前後放長假期間一次使用。

6.3.5當年已參加公司安排海南遊的,不得重複享受帶薪假期。

6.3.6假期不能跨年度累積,當年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日基本工資計算補發工資。

6.4醫療保險

6.4.1員工(不分職務)在試用期滿轉正後,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參加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福利。參保辦法現按深府[1996]122號《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備查)。如政府有調整,按調整的新辦法執行。

6.4.2員工轉正後,由公司統一為員工繳交基本醫療保險費。員工繳費月工資最高限額4500元。

6.4.3具有徐州市常住戶口的員工的綜合醫療保險費,按其月工資額的7%由公司承擔繳交,員工個人承擔繳交2%,總共9%。個人繳交部份在工資內扣除,由公司統一繳交徐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局。

6.4.4具有徐州市暫住戶口的員工住院醫療保險費由公司按其月工資額的2%繳交,個人不負擔。

6.5基本養老保險

6.5.1員工在試用期滿轉正後,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參加徐州市基本養老保險福利。參保辦法現按徐府(1996)123號《徐州市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規定》執行。(《規定》在行政人事部查)。

6.5.2員工轉正後,由公司統一為員工繳交基本養老保險費。員工繳費月工資最限額4500元。

6.5.3持有徐州市常住戶口的員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其月工資額的14%由公司承擔繳納;員工個人承擔繳交月工資額的5%,共計19%。個人繳交部分在工資內扣除,由公司統一繳交徐州市社會保險局。

6.5.4持有徐州市暫住戶口的員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其月工資額的7%由公司承擔繳納;員工個人承擔繳交月工資額的3%,共計19%。個人繳交部分在工資內扣除,由公司統一繳交徐州市社會保險局。

6.6午餐補貼

6.6.1員工在本公司任職期間,分月按實際上班工作日期發放中餐補貼。

6.6.2每位員工在徐州上班的每個工作日午餐補貼標準為人民幣4元。

6.7晚餐補貼

6.7.1員工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加班時間超過下8時以後,每次晚餐補貼人民幣10元。

6.7.2專業部門員工晚餐補貼根據品牌部填寫的加班和行政部實際考勤都同時具備的情況單按月發放,行政、財務部門員工晚餐補貼根據主管副總經理簽字的加班單按月發放。

6.8住房補貼

6.8.1員工試用期滿轉正後,均享受住房補貼。

6.8.2住房補貼標準如下:

主管或部門總監助理以上、其他部門經理以上:人民幣200元/月

員工:人民幣100元/月

6.9辦理暫住證

6.9.1 凡徐州市以外戶口的員工,由公司統一辦理暫住證.

6.9.2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半年以上,再次辦理暫住證的費用由公司承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不滿半年的員工,需由公司辦理暫住證費用自理。

七. 合同解除

7.1合同解除程式(公司稱甲方,員工稱乙方)

7.1.1甲方辭退乙方,須由乙方所在部門的主管總監填寫辭退審批表交總經理簽字,然後由該部門主管總監會同行政部、財務部與乙方辦理離職前的交接手續,行政部經理根據簽名齊全的審批表,向乙方開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乙方在通知書上簽名後方可領回本月工資。

7.1.2乙方辭職,須填寫辭職審批表,向本部主管總監提出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由本部主管總監籤意見轉交總經理審批簽字,然後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期限內,由該部門主管總監安排乙方與有關人員進行工作交接,交接清楚總監簽字後,乙方向行政部、財務部交還財物,最後行政部經理根據簽名齊全的審批表,再向乙方開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乙方在通知書上簽名後方可領回本月工資。

7.2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7.2.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7.2.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影響工作、生產的;

7.2.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公司商業機密,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7.2.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2.5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7.3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十日以書面通知乙方。

7.3.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3.2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7.4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甲方。

7.5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7.5.1試用期內,但工作不滿15個工作日者不予結算工資;

7.5.2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乙方合法權益。

7.6經濟賠償、補償

7.6.1按照7.3、7.5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按照乙方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經濟補償發放給乙方: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的基本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該員工半個月的基本工資。

7.6.2乙方違反本手冊規定,擅自離職造成甲方損失的,必須賠償損失。

八.工作紀律

8.1考勤管理規範

8.1.1員工每日到公司上班必須先親自打卡報到,下班時打好卡方可離開。

8.1.2員工須自覺遵守打卡考勤規定,嚴禁委託他人打卡。

.凡屬昨天下班未打卡的員工,行政人事部將用專冊登記並通知該員工處理下班未打卡的原因,由該員工送其總監簽字證明。如該員工在一個工作日內未處理昨日下班未打卡的問題,將對該員工的下班未打卡作為漏打卡處罰處理。

8.1.4加班: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填寫“加班單”,由部門總監簽字。員工加班時間超過晚上8點以後,每超過一小時,第二天上班時間可延後一小時,凌晨二點以後,可於第二天下午1∶40上班。但須於晚上加班完畢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寫出說明貼於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詢資料和安排後序工作。

8.1.5外出:員工因公外出,須直接向主管領導報告,並在公告欄上填寫去向表。員工上班後中途因私有急事外出,須向部門主管總監報告去向,經批准,交待手頭工作,並向行政部遞交籤批後的請假手續。方可外出,否則作曠工處理。主管總監以上職務因私事外出,須向總經理報告去向,經批准後辦理請假手續。

8.1.6.病假:員工請病假,須在當日一上班即向部門總監請假,同時通知公司行政部,事後向行政部補交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和病歷,登記考勤。員工可享受每月2天的帶薪病假(以月為準)。請病假不能提交區以上醫院證明和病歷的,按事假處理。若員工連續病假超過30天,公司將不再保留其任職崗位之工作,該員工將被視為自動辭職。

8.1.7.員工請事假,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總監簽字同意,交待清楚手頭工作,可請事假兩天。兩天以上一十五天以內需經總經理書面批准。一十五天以上事假,公司不予批准, 將被視為該員工自動辭職。員工應將經批准簽字後的請假申請單交行政經理登記考勤,方可離開。未取得上述批准而缺勤者,將被視為曠工。事假無薪。假期已滿,未按時上班的超假期按曠工處理。

8.1.9.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七天者,解除勞動合同。

8.2禮儀管理規範

8.2.1員工應著公司統一製作的工作服上班。員工上班時間佩帶公司胸牌。胸牌要佩帶在左胞上方位置。員工上班不得穿拖鞋、短褲。員工要愛護和妥善保管胸牌,丟失要賠償工本費10元/枝。佩帶胸牌由行政人事部負責檢查管理。行政人事部發現員工未佩帶胸牌第一次給予提醒警告並記錄在案,督促其立即佩帶。若不及時佩帶或第二次發現未佩帶胸牌,記錄在冊並由該員工簽字,紀錄在員工的日常考核成績中。

8.2.2員工工作服由公司統一製作,按成本價在員工工資中分二月扣出。凡在公司連續工齡滿半年以上的退給工作服一半的價款,連續工齡滿一年的再退給其工作服另一半的價款。連續工齡不滿半年解除合同者不退工作服價款。

8.2.3個人儀表端莊。男性需儀容整潔及注意個人衛生;女性要求化淡妝,服裝儀容大方得體。

8.2.4個人電話禮儀

電話鈴響應立即接聽,以不超過三聲為原則。

拿起話筒應先講“你好,名人網路”再報自己姓名。

講電話時,聲音應溫和清晰,切勿嬉戲及高聲談笑。

打電話前,應先整理談話內容,接聽電話時,應記錄來電重點及覆誦,力求事半功倍,減少電話佔用時間(注意長話短說,節約開支)。

當撥錯電話時,勿馬上將電話掛掉,應向對方說聲“對不起”後,再掛掉電話重撥。

通話結束時,應等對方掛完電話後,再輕輕放下聽筒。

8.2.5代接電話禮儀

部門同事不在而其電話鈴響時,應立即代為接聽,並留下對方的姓名電話號碼及留言,待其本人回來時,如實轉達。

凡接到非自己承辦事務的電話時,必須在辨別其性質後,婉轉告訴對方,並立即將電話轉接至承辦部門或人員,同時向承辦人說明事由後,方可放下聽筒。

當有事外出或離開位子時,須先告知同事,如有來電或訪客時,代為留言或處理。

8.3環境管理規範

8.3.1員工應自覺將各自位置衛生搞好。

8.3.2員工須自備茶杯,不準使用公司一次性茶杯,節約開支。

8.3.3員工不得在辦公範圍內抽菸,需抽菸請到消防樓梯間。

8.3.4不得在牆壁及屏風圍板上張貼紙張。

8.3.5不得在公司公眾環境亂丟雜物。

8.3.6員工餐後一次性飯盒請自覺放在樓梯間垃圾回收桶內。

8.4秩序管理規範

8.4.1接待外單位人員應在公司接待室或會議室,洽談室內接待。非工作需要不得隨意讓外來人員進入工作場地。

8.4.2員工工作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應儘量簡短,小聲,以免影響業務電話的正常流通和工作環境的安靜。

8.4.3員工使用公司公用設施或服務(如長途電話、傳真、會客室、會議室、圖書資料、打字、手提電腦、投影儀、數碼像機、攝像機等),應遵守行政部門規定,使用前辦理申請手續,使用後及時清理或歸還。

8.4.4員工因公接待使用會議室、會客室、洽談室後,使用人員應立即清理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整潔,以便接待其他客戶使用。

8.4.5養成勤儉節約的良好習慣,員工下班時應關閉自己已不使用的電腦、電源;最後離開公司的員工,應檢查電腦、電燈、空調排風扇等是否關閉,鎖好大門方可離開。

8.4.6員工需用辦公用品,統一到行政部按規定登記領用,注意愛惜節約,不得損毀和浪費。

8.5行為規範

8.5.1員工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作奉公守法的公民。

8.5.2工作時間內員工不得在辦公範圍內喧鬧、聊天。不得無故串崗。

8.5.3工作時間員工不得睡覺、吃東西。不得打牌、不得用公司的電腦打遊戲、觀看業務資料以外的其它影喋。

8.5.4員工講話要使用禮貌用語,對內、外均不得講粗話,使用汙衊性字眼。

8.5.5員工不得在公司處理私人事務,不得利用公司文具、通訊、電腦等設施和用品謀取個人便利。

8.5.6員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貪汙或收受回佣。

8.5.7員工受聘期間,不得在外兼職或炒單。

8.5.8員工不得對外口頭洩露公司內部情況、經營機密或未經許可向外單位人員提供本公司業務資料及電腦軟體。

8.5.9員工薪酬保密,員工個人不得向他人通報收入情況,公司只接受個人本身薪酬之查詢。

8.6安全管理規範

8.6.1公司全體員工都要樹立安全防範意識,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是每員工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在公司內共同創造出一個安全,祥和安定的工作環境。

8.6.2防盜、防竊

外來人員的管理。來訪的客戶,行政人事部和有關業務部人員要及時作好接待工作,及時作出妥善的安排。各類維修服務的人員進入公司,行政部要安排佩帶公司統一的標識牌。員工私人的客人來訪,請在接待處或會議室接待。

謝絕推銷人員和送餐人員進入公司工作場地,行政部要把好入口關,其餘員工也要及時協助制止推銷人員和送餐人員 進入公司工作場地。

中午午休時間,行政人事部要安排好前臺值班人員,做好防範工作,認真執行好以上同點規定。

下午下班以後,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要關好公司的大門,進出使用按鍵鎖。完工離開公司時,關閉所有電腦電源和電燈及其他電器電源,鎖好大門,方可離開,以防偷盜事件發生。

員工要保管好公司財物和私人的用品。手機要隨身帶,不要亂丟亂放,貴重物品要鎖好,以防丟失。

8.6.3消防管理

公司按規定統一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由行政人事部按公司區域分配到各部門負責管理。行政人事部每月負責檢查一次滅火器的管理情況。公司員工都應學會滅火器的使用辦法。

員工在公司辦公範圍內不能吸菸。如因接待客戶需要,在會議室吸菸,菸灰和菸頭應丟菸灰缸內,並用水熄滅。

8.7保密制度

8.7.1 定義

公司祕密是指一切關係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所有公司職員都有義務和責任保守公司祕密。

8.7.2公司祕密的範圍

公司經營、發展戰略中的祕密事項。

公司就經營發展作出的重大決策中的祕密義務的事項。

公司對外活動中的祕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維護公司安全和侵犯公司利益的經濟犯罪中的祕密事項。

其他公司祕密(如高階領導的合同等。

8.7.3 密級分類

絕密:本公司生存、經營、人事有重大利益關係的情況,主要包括:

公司股份構成、策劃方案、成本、利潤率、投資情況及其載體、來源及價格。

總體發展戰略、營銷策略、商務談判內容及材料,正式合同和協議書。

公司其他重大決策。

機密:與本公司生存、經營、人事有重要利益關係的事項。主要包括:

尚未確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調整及安排情況。

公司與外部高層人士、同業人員來往情況及其載體。

公司薪金制度,財務專用印籤、密碼、月、季年度銷售利潤情況及其載體,微機開啟密碼、軟盤內容及存放位置。

公司重要領導住所、及電話號碼。

獲得競爭對方情況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應對策。

祕密:與本公司生存、經營、人事有較大利益關係的情況。

客戶層次調查情況,市場潛力調查預測情況及其載體。

廣告企劃方案,營銷企劃方案。

廣告年度、季度提資情況、廣告、刊、布形式及地域。

8.7.4 各密級內容知曉範圍

絕密級 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機密級 公司主管(經理)以上幹部,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祕密級 公司部門負責人以上幹部,與祕密內容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8.7.5 保密措施

保密工作在董事會直接領導下,由董事長(辦)實施,制定相應制度、規定、

對保密以下進行檢查、督導、具體核實。

公司員工必須有保密意識,做到不該看的不看,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

嚴禁在公司電話、傳真機上交談,傳遞保密事項。

保密事項之載體要由專人保管,不得讓無關人員查閱,不得交由他人代管。

涉及保密內容材料的發放,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簽字,且限在保密員之間進行,並將發放情況詳細登記。

借閱保密事項載體必須經借閱方,提供領導簽字批准,保密員登記,借閱人員不得摘抄、影印,向無關人員透露,確需摘抄、影印時,要經提供方領導簽字。

保密事項內容,不得在辦公室內懸掛張貼。

8.7.6 獎罰

公司所有員工有權對違反保密制度的行為予以抵制、舉報。

公司所有員工不得對上述抵制、舉報行為進行打擊、報復、刁難。

公司對上述抵制舉報行為將視情況予以表彰,獎勵,獎勵為物質獎勵、精神獎勵、申請有關部門處理。

九.財務管理

9.1借支規定

9.1.1因工作需要借支須填寫借支單,經主管總監簽字,總經理籤批後方可借支。

9.1.2公司不批准私人借支。

9.1.3借支時間一般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應事先說明。

9.2報銷規定

9.2.1一般報銷規定:

各類報銷單均須在取得正式發票的前提下,由經手人填寫清楚用途,並有經手人和部門總監的簽名,送至財務部稽核簽名後,方能送至總經理室籤批。有正式發票、經手人、管總監、財務部、總經理簽名並寫清用途的報銷單方可報銷。

報銷時間不得超過賬目發生後的八天,特殊情況須作說明。

總經理籤批報銷單時間為每週三、五下午5:00-6:00,財務報銷時間為每天下午4:00-6:00

9.2.2 購買裝置、物品的報銷:

技術部設計資料圖書、光碟的購買計劃按公司的月控制額執行,其他裝置物品的購買要事先申報公司購置計劃。

各部門需購買裝置物品,經辦人須事先填寫購買申請單,經主管總監簽名,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借支購買。報賬時須提供申請單作為依據,按9.2.1程式辦理報賬。

9.2.3 交通費報銷:

外出工作車費報銷以專線公車票價為標準,因特殊情況需乘坐的士的,事先應填寫《乘坐的士申請表》,經主管總監和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9.2.4 應酬報銷:

因業務需要請客應酬,各部門或個人須事先填寫應酬費申請單,並請示總經理批准,作為報銷單據。

請客應酬的基本開支標準和參加陪客人員的控制:外地客戶來深需請客應酬的,由總經理帶隊三人以上,有公司由總經理或總監總共不超過5人作陪,人均開銷標準控制在100元以內。總經理職務以下人員帶隊三人以上的客人由本公司總監帶2人蔘加作陪,人均開銷控制在80元以內。外地客人三人以下由總監按排2人作陪,人均開銷在控制在80元以內。

本地客戶來公司一般安排工作餐,工作費用人均控制在10元。品牌部負責安排好,填寫報銷單,總監簽字,總經理批准報銷。

9.3媒介購買支款規定

9.3.1媒介部根據品牌部AE下達的媒介購買任務單,由AE提供的公司與客戶簽定的合同或確認書影印件,經財務確認已收到客戶廣告發布款後,填寫媒介購買確認書,經AE、媒介執行、客戶總監簽字,媒介員填寫好支票領用單,將以上資料一併報送總經理簽字批准。

9.3.2財務部根據總經理籤批的支票領用單及其附件,稽核其價格無誤,審批程式符合規定時,方可開出支票。

9.3.3媒介部持支票購買媒體後,要取得媒體的正式發票,於當日內送交財務部查收。

9.4出差規定

9.4.1本規定適合員工因公遠端出差使用。遠端出差指超出深圳市範圍以外,且當日不能返回。

9.4.2出差人員的交通費標準:員工因公遠端出差,原則上交通工具為長途汽車及火車硬臥、輪船二等倉位以下。如因工作需要乘坐飛機的,須事先向主管總監申請,並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

9.4.3出差人員的住宿標準:

國外出差住宿標準另行規定。

在一般情況下,選擇三星級及三星以下賓館。

同性別二人以上一起出差,應合住房間,住宿費標準為上述一人費用增加30%。

住宿費憑發票報銷,超出本職位標準部分自理。

表中直轄市是指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經濟特區是指深圳、珠海。

省會是指各省自治區首府城市,沿海城市是指大連、鹹臨、秦皇島、煙臺、連雲港、青島、溫州、泉州、北海、湛江。

9.4.4出差人員的餐費標準:

出差到各地,在公司或接待方提供午餐和晚餐的情況下,應主動扣除餐貼。

在外地一固定地方連續出差超過15天以上者,不分職務每天餐費補貼30元。

餐費補貼由本人填寫支付證明單,按財務規定程式批准後報銷。

十.獎罰規定

10.1員工工作效率、工作態度、工作質量等表現突出,可獲榮譽和物質獎勵。

10.1.1對公司管理及業務運作有合理化建議,並經實施有顯著成功。

10.1.2工作投入,在本職崗位上有出色表現。

10.1.3愛護公司,為公司開源節流作出顯著貢獻。

10.1.4工作細緻,發現自身崗位以外的差錯,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10.2員工工作表現和行為不能達到公司要求,將受到處分和罰款。

10.2.1違反本員工手冊的管理規定,被處以黃牌警告者。(三次蘭牌警告,記黃牌警告一次,黃牌警告一次者給予口頭嚴重警告處分,累積兩次者取消本年度的升職機會,三次以上者給予辭退。)

10.2.2違反操作規程,責任心差造成不良後果。

10.2.3不聽從主管領導的工作安排。

10.2.4業務學習不認真,本職工作不努力。

十一. 解釋權

本手冊自20xx年5月1日起執行。

本手冊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公司員工手冊範本(三)

今社會的大環境,從中汲取能量,獲得豐厚的回報。換言之,我們公司存在的目的就是要以優質的產品、誠信的精神實實在在、誠心誠意的服務於客戶、服務於市場、服務於社會,得到社會的認可,打造出屬於我們自己的一片天地。

同力建設未來是公司宗旨的另一個方面,在這裡,“同力”具有兩層含義,一是指公司上下同心協力;二是指我們公司本身也是同力

集團的一分子;但這兩者又是統一的,無論從員工個人角度,還是從公司整體角度,只有我們緊緊地團結在一起,結成一個堅強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戰鬥集體,我們才有可能戰勝前進道路上的任何困難,共同建設我們美好的未來。

公司經營理念:優質產品奉獻社會,豐碩業績回報股東。

是:從經營角度講,創造優質的產品是一切經營活動的基礎,用優質的產品去佔領市場、贏得客戶,取得豐的經營業績本身就是對社會的一種奉獻。用現代企業制度的觀點來理解,一個企業首先是出資者的企業,也就是股東的企業。股東出資建設企業的最終目得是為了取得經營成果,賺取經營利潤,一切經營活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應該是以最大限度的贏得利潤,用豐碩的業績來回報股東。股東賺取利潤和經營者通過誠實勞動、取得合法收入是不矛盾的,而是相輔相成的統一體,股東必須通過經營者的辛勤勞動才能實現其投資的最終目的,經營者也必須用辛勤的勞動來取得豐厚的收入,股東與經營者的利益是一致的,目的是相同的,是相互依存的統一體。

第二章勞動用工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適應公司改革、發展的需要,深化公司勞動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勞動用工制度,形成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靈活執行機制,規範公司勞動人事管理行為,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總經理辦公室為公司勞動人事管理主管部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依照本部門的工作職責和管理許可權,負責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條公司各部門一律執行定編定員管理。公司機構設定、中層幹部職數各崗、級人數由公司決定。公司本著職責分明、配置合理、精簡高效的原則,結合公司生產實際情況,自行編制定員標準,根據生產經營實際情況,公司可以修訂各部門定員指標。(附件1:公司定崗定員編制表)

第四條公司內部的人員調動,由部門提出申請,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調配。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一律實行合同制。

第六條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公司勞動人事管理皆依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七條根據《勞動法》規定,凡本公司員工,必須以勞動合同的形式與公司確定勞動關係。被公司聘用擔任主任工程師及中層管理職務的員工需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第八條勞動合同期限分長期合同和二年期合同兩種。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簽訂長期勞動合同;中層管理人員、主任工程師和其他員工簽訂二年期勞動(聘用)合同。

第九條第一次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約定試用期。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按照公司董事會的相關制度執行;二年期聘用合同的適用期為三個月。

第十條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除公司統一規定的條件外,可以約定其它享受和不享受的待遇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三節人事調配

第十一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有權借調、抽調各部門人員從事臨時性的工作,被調部門和個人不得藉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各部門內部人員調配原則上按原從事工種調整。跨工種、崗級調配的由部門提出申請報總經理辦公室,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後,由總經理辦公室釋出人員調配通知,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三條員工申請調出公司的,應首先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及《勞動合同》的約定,在15日內辦理離廠手續。

第十四條下列人員不予調出:

1、涉及經濟問題,拖欠公款尚未結案者;

2、所經手的業務、所保管、使用的公司財物交接不清的;

3、公司選派進行培訓或到高等院校深造研修或出國培訓,尚未完成服務年限者。

第四節員工行為準則

公司提倡員工遵守以下準則:

1、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認同公司理念,培育健康向上的公司文化。

3、敬業愛崗,忠於職守,完成工作任務。

4、尊重知識,崇尚科技,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和文化素質。

5、舉止文明,關心同事,尊老愛幼。

6、廉潔奉公,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

第五節勞動紀律

第二十五條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第二十六條員工在規定的上班時間沒有到崗的為遲到,不到下班時間下班的為早退,上班時間過後30分鐘沒有到崗或提前30分鐘下班、又沒有請假手續或出差證明的視為曠工。

第二十七條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從事與本崗位工作內容無關的事。

第二十八條非因工作需要私自到其他崗位的為竄崗;未經帶班人員或部門領導允許離崗15分鐘以內為擅自離崗,15分鐘至30分鐘為脫崗,30分鐘以上者為曠工。

第二十九條禁止員工私自頂班、替班、買班、賣班。

第三十條嚴禁酒後上班。

第三十一條嚴禁在崗位、辦公場所大聲喧譁,擾亂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第三十二條員工違反上述勞動紀律的處罰:

1、遲到、早退、竄崗、擅自離崗、脫崗每人次扣發崗位工作的10,月累計3次以上者扣發崗位工作的50;

2、曠工者每次扣發崗位工作的30,月累計曠工兩次扣發崗位工作的50。

3、私自頂班、替班,頂替者和被頂替者每次均扣發崗位工資的20,被頂替者承擔所在崗位的所有責任;買班賣班者每次扣發崗位工資的30,出賣方承擔所在崗位的所有責任。

4、睡崗者每次扣發崗位工工資的30,月累計兩次睡崗者,作調崗處理。

5、酒後上班者,一經發現即勒令離崗,並作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否決當月崗位工資。

6、在崗位或工作場所大聲喧譁、無理取鬧、尋釁滋事,擾亂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視情節扣發崗位工資的10-50。

第六節工資福利及勞動時間

第三十三條公司嚴格遵循效益優先、按勞分配的原則,合理支付員工工資報酬。

第三十四條按照公司《經濟責任制》的考核結果,各部門在每月10日前將所屬員工上月工資造冊後報總經理辦公室稽核,公司在每月15日以前發放上月工資,公司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三十五條公司實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員工在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其月工資收入應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

第三十六條公司依法參加各種社會保障,員工與公司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享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障。各種社會保障金的個人應納部分由公司統一代扣代繳,從員工個人月工資中扣除。

第三十七條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公司員工每週工作40小時。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和總經理辦公室、財務部、生產技術質量部、銷售部工作人員及信陽分公司的行政人員採取定時工作制;各車間和信陽分公司生產系統人員採取不定時工作制,具體工作時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制定。

第七節勞動保護

第三十八條勞動保護用品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公司發給員工的用語在生產、工作過程中防止遭受事故傷害或職業危害,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並帶有防護功能的用品。勞動保護用品不是員工的福利待遇。

第三十九條勞動保護用品是指:工作服裝、鞋、帽、手套,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防護用具。工作服裝、鞋、帽、手套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採購、發放;特殊工種的防護用具由生產技術質量部負責制訂配發標準並採購和配發。

第四十條公司工作服分為春秋裝、夏裝、冬裝,除公司高層管理人員、銷售部業務員每年發放一套外,公司其他員工每年發放兩套;後勤部室人員每年發放勞保鞋一雙,其他員工每年發放兩雙;後勤部室人員每月發放手套一雙,其他人員每月發放兩雙。

第四十一條公司公司發放和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屬公司財產,員工應愛護並妥善保管,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穿戴或佩帶勞動防護用品。若發生損壞、丟失,應通過所在單位向主管部門申請補發,所需費用從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四十二條勞動防護用品主管部門應庫存一定數量的常用勞動防護用品,以備臨時或發生突發事件時使用。

第八節員工休假與考勤

第四十三條除法定休假日、公休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正常出勤的,均應事前辦理請假手續,假期結束後即刻辦理銷假手續。

第四十四條各類假期規定

1、事假一次事假不超過七天,全年事假不超過兩次;

2、病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休息,須憑公司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出具病假的證明,辦理病假手續。

3、婚假符合法定年齡的員工結婚時可享受連續三天有薪假期。員工在試用期滿後,如屬國家規定之晚婚年齡時結婚,則可獲得連續十天晚婚假期(包括節假日、休息日)。申請婚假必須在開具結婚證半年內,假期必須一次性用完。

4、產假凡女員工懷孕後應及時至總經理辦公室登記,可享受90天帶薪分娩假期。凡不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產假,按病假處理。在公司服務滿十二個月的男性員工,如屬初婚、未生育的再婚者,其妻子生育時,可享受護理假三天(連續工作日)。(男女雙方必須符合有關計劃生育的規定。)

5、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享受三天(連續工作日)喪假,旁系親屬過世,可享受一天喪假。

6、探親假父母和配偶在省外有固定住所且長期居住連續一年以上的員工,每年可享受探親假20天(含路途時間),假期必須一次性用完。

員工休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第十五條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的請假審批許可權屬總經理,各專業工程師的請假審批許可權屬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備案;一般員工請假的審批許可權屬各部門負責人。

第四十六條公司各部門須制訂並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按工作日考勤,準確反映職員的出勤、各類休假、加班、調休及缺勤情況,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結果報總經理辦公室。

第九節外來勞務的管理

第四十七條公司外來勞務的主管部門為總經理辦公室。未經批准,公司其他部門不得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任何形式的勞務協議。

第四十八條公司使用外來勞務,必須與法人實體、經濟或行政主體簽訂勞務協議,不得針對任何個人。

第四十九條公司各部門如需使用外來勞務,由本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申請須註明事由、具體勞務專案、人數、期限以及對勞務人員的技術或能力方面的具體要求,經分管副總經理批准,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辦理勞務手續後,交由使用部門管理。

第五十條外來勞務人員在為公司提供勞務期間,須遵守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使用部門負有管理和教育的責任。外來勞務人員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總經理辦公室依據勞務協議追究其所在單位的賠償責任,使用部門應給予積極配合。

第五十一條違法外來務工的管理規定,私自安排勞務的,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及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所在部門或責任人承擔,並視情況予以處罰。

第三章員工獎勵和處分辦法

第一條公司的獎勵分為對員工個人的獎勵和集體獎勵。集體獎勵由公司黨支部制定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公司對員工個人的獎勵分為:通報表揚、晉一年一級工資、晉崗、授予稱號。

第二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予獎勵;

1、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量質量,節約資財和能源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2、在生產工藝、產品開發、技術改造、環境保護等方面有創造發明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重大成果或顯著效益的;

3、在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4、對保護公司財產和職員生命安全,防止或搶救重大事故有功,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5、對檢舉揭發不法行為,見義勇為,同壞人壞事作鬥爭,維護社會治安、公司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的;

6、維護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查處違法違紀案件,事蹟突出的;

7、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事蹟突出的;

8、立足本職,敬業奉獻,被評為年度先進個人者;

9、其他應給予獎勵的。

第三條除以上獎勵外,公司設立科技進步獎、突出貢獻獎,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條對員工的獎勵由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報總經理辦公室,經批准後實施。給予通報表揚的,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給予其他獎勵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總經理批准,總經理辦公室實施。

第五條公司對員工個人的處分分為:警告、扣發崗位工資或績效工資、降級、降崗降級、留用待崗。

第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給予警告處分;

1、在工作場所吵鬧喧譁,妨礙他人工作,或不遵守公共秩序的;

2、工作不負責任或消極怠工,影響生產和工作任務完成的;

3、因以下原因,給企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額在500元以內的(含500元);

(1)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及其他專項管理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

(2)工作失職,致使所管財、物、產品被盜竊、詐騙、流失;

(3)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和企業規章制度;

(4)虛報冒領,假公濟私;

(5)在採購、銷售等經營過程中,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4、接收禮品、禮金200元以上500元以內的;

5、貪汙或偷拿夾帶企業財、物,價值500元以內;

6、隱瞞安全、裝置等事故不報,或沒有保護好事故現場及原始資料,給事故處理造成不良後果的;

7、勞動紀律鬆懈,經常遲到、早退;或曠工一天以內(含一天)的;

以下行為視為曠工:

(1)無故不上班;

(2)私自塗改考勤記錄;

(3)酒後上班;

(4)私自委託他人代班;僱人上班,或自行搞小倒班;

(5)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看與本崗工作無關的書刊、幹私活;

(6)弄虛作假或採取不正當手段騙取病假的。

8、其他應給予警告的。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給予扣發崗位工資的處分:

1、曠工一天以上的;

2、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指揮的;

3、在工作場所吵鬧喧譁,妨礙他人工作不聽勸告,或不遵守公共秩序,尋釁鬧事情節嚴重的;

4、越級反映個人困難和要求,不聽解釋、勸阻的;

5、因主觀原因,當月沒有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的;

6、因以下原因,給企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額在1000元以上20xx元以內的(含20xx元);

(1)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及其他專項管理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

(2)工作失職,致使所管財、物、產品被盜竊、詐騙、流失;

(3)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和企業規章制度;

(4)虛報冒領,假公濟私;

(5)在採購、銷售等經營過程中,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7、接收禮品、禮金500元以上1000元以內的;

8、貪汙或偷拿夾帶企業財、物,價值500元以上1000元以內的;

9、其他應給予扣發崗位工作或績效工資處分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給予降級處分:

1、曠工3天以上的;

2、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生產和工作秩序及社會秩序的;

3、因以下原因,給企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額在20xx元以上5000元以內的(含10000元);

(1)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及其他專項管理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

(2)工作失職,致使所管財、物、產品被盜竊、詐騙、流失;

(3)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和企業規章制度;

(4)虛報冒領,假公濟私;

(5)在採購、銷售等經營過程中,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4、接收禮品、禮金1000元以上20xx元以內的;

5、貪汙或偷拿夾帶企業財、物,價值1000元以上20xx元以內的;

6、惡意攻擊、誹謗,或作偽證中傷他人,直接干擾他人正常工作的;

7、歪曲事實,損害企業形象的;

8、其他應給予降級處分的。

第九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降崗降級、留用待崗處分(留用待崗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

1、員工在當月內有以下行為二次以上的(含二次);

(1)生產、工作時間飲酒、幹私活、睡覺;

(2)吵架、鬧事、鬥毆、逞凶,影響生產、工作秩序;

(3)遲到、早退、脫崗、竄崗、擅離職守;

(4)有意違反工藝紀律、操作規程,嚴重不負責任,造成重大事故或造成停產一小時以上;

(5)因本人責任造成損壞裝置、工具、浪廢原材料、能源,直接經濟損失500元以上;

(6)不服從領導,不聽從指揮,無故完不成生產工作任務;

(7)個人私事糾纏領導,不聽勸阻。

2、曠工達7天以上(含7天)的;

3、使用毆打或傷害他人的;

4、受到機關拘留10天以上的;

5、塗改、盜用單位檔案、印章或模仿領導簽字,侵吞公司財物或進行其他不正當活動的;

6、行賄、索要禮品、敲詐顧客或腐化墮落、造成極壞影響的;

7、因以下原因,給企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額在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內的(含20xx0元);

(1)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及其他專項管理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

(2)工作失職,致使所管財、物、產品被盜竊、詐騙、流失;

(3)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和企業規章制度;

(4)虛報冒領,假公濟私;

(5)在採購、銷售等經營過程中,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8、接收禮品、禮金20xx元以上5000元以內的;

9、貪汙或偷拿夾帶企業財、物,價值20xx元以上5000元以內的;

10、在處分期內再次違紀的

11、其他應給予降崗降級、留用待崗處分的。

第十條給予員工警告處分的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所在部門或總經理辦公室實施;給予員工其他處分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總經理批准,總經理辦公室實施。

第十一條員工的獎懲材料應由所在部門負責整理,總經理辦公室審查備案。

第十二條公司高層管理人員除按照公司董事會的有關規定進行獎懲外,可同時按照本辦法執行,相同類別的獎懲以董事會的獎懲決定為準。

第四章員工著裝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勞動防護,推進公司文化建設,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形象,根據公司勞動保護及文化建設的相關制度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公司本部各車間、部室,信陽分公司。

第三條工作服的分類:春秋裝、夏裝、冬裝,並予以編號;20xx年底發放的第一套春秋裝及20xx年4月初發放的第二套春秋裝統一編為“05-1號”。

第四條員工著裝原則:按規定著裝,保持服裝整潔。

第五條崗位員工著裝:員工進入公司必須著工作服,並按照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戴勞動保護用品。

第六條中層管理人員在公司內的著裝要求與崗位員工相同,因工作需要外出參加社會活動時可以著便裝。

第七條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著裝不作統一要求,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著裝;在建設工地、生產區一般情況下要著工作服。

第八條公司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時,所有人員按要求統一著裝。

第九條著裝的換季按公司要求的時間統一進行,不得反季節著裝。

第十條著工作服的具體要求:著全套工作服,佩戴本人的員工胸卡,衣釦、袖釦要扣系整齊;在室外作業時要戴安全帽或工作帽。

第十一條公司銷售部部長、業務員的著裝要得體、大方、正規,在參加業務活動時要求著成套西服,穿皮鞋,系領帶。

第十二條男性員工蓄髮不得過耳,不得留長鬍須;女性員工戴安全帽或工作帽時,頭髮不得露出帽外;所有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佩戴飾物。

第十三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員工著裝情況進行檢查,對不按規定著裝者,每次扣發崗位工資的10。

第十四條本規定自20xx年4月5日起執行。

第十五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五章員工投訴及申訴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所稱的投訴是指員工對公司領導、中層管理人員或其他員工違法法規、政策、公司規章制度,對本人或他人利益造成侵害的一種舉報及合法權利的訴求;申訴是指認為本人或他人受到不公正對待,公司或部門對其做出的處分、處罰違反政策、法規或公司的規章制度等情況下進行的申辯和合法權利的訴求。

第三條投訴和申訴是公司賦予員工的權利之一,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干預或剝奪員工的投訴申訴權利,更不得利用職權對投訴或申訴的員工打擊報復。

第四條員工進行投訴和申訴要實事求是,有理有據,不得藉此大吵大鬧,或攜私報復,誣陷、誹謗、詆譭他人。

第五條員工投訴及申訴的受理部門為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在接到員工的投訴或申訴後,在7個工作日內要給予明確的答覆或解釋。

第六條員工進行投訴和申訴應提交書面材料,以便查證、備案。總經理辦公室對投訴或申訴的員工負有保密責任。

第七條總經理辦公室在調查處理投訴申訴事件時,可以詢問相關人員,查閱相關資料,所涉及的部門或人員應予積極配合。

第八條員工投訴或申訴的事件經查證屬實,必須予以糾正,相關的責任人應當面向投訴或申訴人道歉,投訴或申訴人所受的損失應予補償。

第九條員工的投訴或申訴經調查與實事不符,只要不涉嫌有意報復、誣陷、誹謗、詆譭等情況,對投訴或申訴人不予追究。

第十條對員工投訴或申訴的時間進行調查是,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法規、政策、規章為準繩,客觀公正,明判是非。

第十一條員工對投訴或申訴事件調查結論不服的,可直接向公司總經理投訴或申訴,也可向社會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