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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4篇)

欄目: 員工手冊 / 釋出於: / 人氣:2.92W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1

為保持乾淨整潔,使住(用)戶享有優雅舒適的生活環境,結合管轄區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4篇)

(一)清掃保潔隊員應熱愛本職工作,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不怕苦、不怕髒、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贏得社會的尊重和承認。

(二)嚴格執行清掃保潔工作程式,按時完成各項任務,並按規定質量標準檢查驗收。

(1)每天清掃行車道路兩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掃綠化帶、公共場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運垃圾一次。電梯間、樓梯每週擦抹兩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邊一次。

(5)每十天用藥物噴殺蚊、蠅、蟲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溝、綠化槽、排水、排汙井等處。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一)完成規定清潔任務後,應在區內認真巡查保潔,制止破壞環境衛生的行為。

(二)業主、住戶提出預約上門衛生清潔服務或報告管道堵塞,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

(三)保潔員在當班時間發現不衛生現象時,應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過大,應向領導報告,組織保潔員進行清除。

(四)認真使用、保管各種清潔工具、機具,不得隨意亂放,以免丟失、損壞。有意損壞或丟失工具者,要照價賠償。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上班時不得無故離開工作崗位,不得無故曠工,請病、事假須得到上級批准。

(六)注意儀容儀表,上班時應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褲上崗。

(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給予嘉獎、晉升:

(1)對搞好清掃保潔隊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者。

(八)違反勞動紀律和嚴重違法亂紀行為者,將按規定給予警告、停職直至開除的處理。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為了保證小區住戶的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保證小區工作正常運轉。特制訂本制度。

一、忠於職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對進出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嚴盤細問,可疑人員和車輛未經批准,禁止入區。

二、加強晝夜值班巡查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果斷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報警,並向上級報告,保護事發現場,出現重大問題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嚴禁曠工、遲到早退,嚴格請銷假制度,從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負責區內的公共設施、裝置、共用設施裝置的看管工作,防止丟失現象發生,屬於責任問題依照內部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五、實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晝夜24小時不斷人。

六、本小區住戶什麼時候叫門及時開門,禁止私自給住戶和其它人員配發鑰匙。

七、嚴格禁止與外來閒雜人員在門崗或門衛室聊天閒談,除領導臨時指定替換,不準門衛人員私自用任何人頂替值班。

八、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員一定要把當天值班情況認真記錄清楚,雙方簽名,註明日期。

九、負責門崗大門口到公路衛生區的環境衛生,不得堆積雜物和垃圾。必須經常打掃,保持乾淨、整潔。門洞內禁止住戶停放車輛,外來車輛一律停在大門外,禁止小商販入內。

十、雨天掃淨門洞內積水,雪天全部上崗打掃轄區內積雪,如雪天無故不到,按處罰辦法處理。

十一、做好安全預防事故宣傳教育工作,與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團結,密切配合,服從領導,共同把小區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領導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三、實行獎懲制度,一年內不出現丟失現象和其它事故,每人獎200元。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3

1、保潔員每天要在員工上班前提前到位,並抓緊時間做好日常保潔工作。按保潔內容及標準重點打掃門廳、會議室、走廊、電梯、樓梯、衛生間等公共區域的衛生,使保潔工作落到實處。

2、保潔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範做好日常保潔、定期保潔工作(詳見附表)。對門廳、會議室、走廊、電梯、樓梯、衛生間等公共區域的衛生要按保潔內容及標準進行清掃,做到隨髒隨掃、無汙跡、無雜物等,保持環境清潔。保潔領班要嚴格按保潔內容和標準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各樓層的垃圾筒、菸灰缸要及時打掃、清理,衛生間洗手池檯面、鏡子、地面、牆面等要及時擦拭,做到光亮、無水跡、無汙跡、無雜物;垃圾袋和手紙簍要及時傾倒、更換;洗手液和手紙要隨缺隨補。

4、保潔員除日常保潔工作外,每週要對門廳、會議室、走廊、電梯、樓梯、衛生間等公共區域進行一次清掃,重點是擦地面、擦窗臺、窗戶等。

5、保潔員要注意節約用電、節約用水。白天視天氣情況,儘量採用自然光,少開衛生間北側的照明燈和走廊東、西側的照明燈,為單位節約每一度電,節約每一滴水。保潔工作中要愛護使用水、電等設施,發現水、電、上下水管道等硬體設施有問題時應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

6、按保潔內容及標準做好定期保潔工作。按操作規範和要求,擦拭窗、牆壁、地面清洗、打蠟、玻璃清洗、燈具除塵、垃圾筒清洗、電梯門、燈清洗、金屬件清洗、上光等,認真做好保潔工作,使大樓有一個優美、衛生、清潔的辦公環境。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4

一、嚴禁損壞、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將消防水做民用。

二、嚴禁佔用、堵塞小區內的任何消防通道、樓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嚴禁損壞任何消防裝置及防火開關。

三、小區內嚴禁攜入和儲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

四、各裝修單位應嚴守防火規範,凡屬危險作業應由管理處批准,嚴禁亂接、亂拉電線等違章行為的發生。

五、嚴禁將菸頭及其它帶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後離開離間前,檢查並保證所有火源已熄滅,並把全部還在開動的電器關閉。

六、儘量避免讓兒童、老人單獨在家。為保證安全,如有需要可與小區物業管理處聯絡。

七、各住戶必須嚴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災發生應及時報警,並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協助滅火工作。

綠化管理制度

一、愛護小區的花草樹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侵佔、破壞公用綠地,不準攀爬搖晃樹木及建築小品、損壞花草樹木等。

二、嚴禁踐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養家畜和寵物。

三、對花草樹木要定期清除雜草、防治病蟲害、鬆土、施肥,並修理枯病枝、傷殘枝等,更換已死苗木,按期澆水。

四、不得往綠地上扔廢棄物和傾倒汙水等,不得有樹木及建築小品上拴鐵絲及繩索晾晒衣服、被褥等。

五、不準在綠地或綠地兩側設定營業攤床和以任何理由佔用、改變綠地用途;不準因利用住宅開設食雜店而使綠地遭到損害,由此而引起的後果由經營者負責。

六、不準在綠化範圍內通行、停泊車輛,堆放物品。

七、不準在樹木上及綠化帶內設定廣告牌。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5

一、目的:

規範全體員工行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的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

二、適用範圍:

新天美地花園物業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三、職責:

3.1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員工有義務嚴守規章制度、為公司利益而做出貢獻。

3.2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規章制度教育,並全面貫徹下去。

四、關於服裝、裝束

4.1進公司必須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乾淨;

4.3進公司須戴工作證;

4.4嚴禁工作證借給別人或借別人工作證入公司;

4.5凡遺失工作證、工作服應儘快申請補領;

4.6不得擅自塗改工作證,若要更改一定要經人事部辦理;

4.7公司發放的安全鞋僅限在廠內使用;

4.8公司發放的作業服、安全鞋、圍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關於上班時間

5.1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外出;

5.3僱員請假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主管批准後方可請假(特殊情況例外);

5.4嚴禁無故曠工;

5.5上、下班必須簽到;

5.6不許代別人簽到;

5.7不得塗改簽到表。

六、關於廠內裝置和備件

6.1裝置、備件要小心使用,應保持裝置整潔美觀;

6.2注意整理整頓;

6.3道路要保持暢通,不許擺放東西;

6.4嚴禁對花園內的裝置亂塗、張貼;

6.5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6.6凡故意破壞裝置、設施,從嚴處理;

6.7凡盜竊本公司財物,從嚴處理;

6.8裝置引起故障時必須要及時報告相關領導,不得擅動機器。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6

一、銷售員崗位職責

1、在銷售主管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

2、熟練掌握業務知識。

3、積極進行銷售工作,按時完成銷售指標。

4、負責客戶的資料登記、聯絡、追蹤、看房,簽約直至售後服務等的一條龍服務。

5、如有疑問應及時向主管反映,並在工作記錄本做記錄,以便在會議上提出讓每個銷售人員分享。

6、每日認真填寫客戶登記表,工作日報表,每週認真填寫週報表,每週一前上交週報表,每月的最後一週內遞交下月《工作計劃》。

7、在業餘的時間充分學習銷售理論和有關知識,接受公司的定期考核。

8、隨時收集相應的資訊,向公司提供有益的資訊,以利於公司開拓新業務。

9、定期的去周邊專案進行市場調查並總結本專案與其他專案的優勢和劣勢,在會議上與其他銷售人員進行討論。

10、銷售員的日報表要在當天晚上或第二天早上9:00之前交,過時不候,也不能補交。如出現該種情況由主管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

11、填寫認購書時,除財務外,銷售員也要寫清購房總價款、單價。

12、當日值班的銷售員負責電話的接聽。辦公區域不得沒有銷售員,三聲以內必須接電話。接電話一律應答為“您好!__”。要讓客戶聽清楚,然後為客戶在最短的時間內介紹本專案並充分了解客戶的意圖可能的情況下要將客戶約訪來到現場。

二、銷售員行為準則

1、對外工作必須堅持以維護本銷售體利益,儘可能使客戶滿意的原則。

2、在業務交往中,不得洩露銷售部內部機密,不得與客戶進行私下交易牟取個人利益,如有此種情況發生公司將有權解聘該銷售人員並扣發其剩餘佣金與工資。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3、一切按財務制度辦事,客戶交款應到公司辦理,個人不得收取客戶定金及房款。因業務需要用款時,需事先向經理請示。

4、在業務洽談過程中,應尊重同事,接聽電話和接待客戶時,儘量不把矛盾暴露給客戶,有問題及時、低聲詢問、協調。

5、在業務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公司及銷售部形象違者予以處分。

6、忠誠老實,辦事認真,任何人不得從事第二職業或兼職工作。

7、不準在工作區聊天,不準在工作時間作與工作無關的事。

8、銷售員不許拿答客問接待客戶,更不許給客戶看。

9、上班時間不許打私人電話,復機通話時間不得超過三分鐘。

10、銷售員接聽電話時,確認與對方通話完畢後再掛電話。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7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況的加班,聽從領導安排)。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

4、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返回也須打卡),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

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註,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5、安排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6、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每月累計超過三次遲到者,底薪扣50元;連續三個月都有遲到30分以上者,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8、請假者,需提前填寫好請假單交到上級領導處;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最長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0天,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特殊情況者,如婚假、喪假、病假,視情況處理)。

9、缺勤(請假)時間,須扣減底薪工資;有加班時間的,按平時加班計時工資計算,但不給予抵扣缺勤時間。

10、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處理好交接工作,須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禁止洩露公司機密(包括客戶資訊、技術資訊、生產資訊等),如有違反,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車間內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領導和管理,對未明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員工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3、在生產過程中,如因個人原因長期無故不加班,3次不服從生產安排者,給予警告,超過3次的給予辭退處理。

4、工作消極、不認真、工作態度惡劣,影響他人工作情緒或不能按時完成工作的,將視情節給予處理。

5、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6、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生產工具用完後須清理乾淨放在指定的區域,專組專人保管,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等價賠償。

7、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8、生產車間必須隨時保證乾淨,不可將雜物隨意丟放。各部門各小組必須負責本組的環境衛生,每人每組必須負責各自所負責的區域清潔。

9、每週六下午須進行大掃除(車間內的門、廁所、窗戶、生產線、零件臺、風扇等都須清潔)。車間的垃圾須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四處亂倒。廢圖紙、廢工具、廢玻璃須及時清理掉,車間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

10、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如發現有浪費水電或下班沒有關水、關電、關車間窗戶者對其責任人或工序團體每人進行處罰20-50元不等的罰款。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提供國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則不算工資(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4、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同樣列入制度。

四、懲罰獎制度

1、對違反上述制度及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將根據影響損失程度進行警告、嚴重警告、罰款(10-1000元)、停工、開除、追究法律責任。3次警告1次嚴重警告,1次嚴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嚴重警告可以開除。

2、對堅決遵守擁護公司制度,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建議做出貢獻者,公司將根據程度進行表揚、獎勵(50-1000元)、加薪、加級等。3次表揚可以獎勵,3次獎勵可以加薪加級別。

3、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式和公示程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8

一、遵守公德

第一條:公司員工必須遵紀守法、做維護社會公德的模範,公司絕對不允許違背社會公德、作奸犯科的現象存在。

二、愛崗敬業

第一條:愛崗敬業:熱愛生活、熱愛自己的工作,勤奮努力,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第二條:盡職盡責:要求員工必須做到“三負責”即對社會負責、對公司負責、對自己負責。全力以赴的完成工作任務和履行職責,對自己的失誤勇於承擔責任。

第三條:服從領導:員工必須服從領導安排,交代的工作要積極完成,與領導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得與領導背道行事。

第四條:逐級上報:員工有事應向所屬直接領導彙報,除直接領導有重大失誤或特別情形下,不得越級彙報。

三、團結合作

第一條:員工之間要緊密團結,精誠合作,工作中要相互協調,相互支援,建立融洽的人際關係。

第二條: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相互關心,相互尊敬,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第三條:不搞小團體、小幫派,倡導同事之間密切和諧的關係。

第四條:不搬弄是非,無中生有,挑破離間,說一些不利於公司員工團結的話。

第五條:保持積極的生活態度,以積極包容的心態對待公司管理中的問題,主動提出改進性的建議和意見,已成熟的方法解決問題。

四、遵守紀律

第一條:下級服從上級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則,員工應自覺服從領導的安排和工作調動,不得公開頂撞領導,不得無故拒絕、拖延、敷衍或擅自終止領導安排的工作。

第二條: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三條: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上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不串崗及私自外出、不的聊天、大聲喧譁、吃零食、大聲喧譁。

第四條:工作期間要專心工作、精神振作、緊張有序,不得在上班期間接待親友、不辦理個人私事、不在辦公區、公共區吸菸,不得看一些與工作無關的雜誌書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五、誠實自律

第一條:遵守職業道德,不貪汙受賄,自覺抵制社會上的不正之風

第二條: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向他人索取財物或為個人親友謀私利。

第三條:不得挪用公司財務,更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財務佔為己有或轉用他人。

六、安全保密

第一條:要隨時隨地的注意防火安全,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處理。每個員工都要熟知防火設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條:注意公司現金和貴重物品、財務的安全存放。

第三條:公司一切未經公開披露的業務資訊、財務資料、人事資訊、招投標資料、合同檔案、客戶資料、設計方案、營銷方案、管理檔案、會議記錄和內容、公司資質等,均屬公司機密,員工有保守機密的義務。當不確定某些具體內容是否為公司機密時,應由公司鑑定其實質。

七、儀表大方

第一條:員工必須儀表端莊、整潔。

第二條:上班期間不能飲酒。

第三條:服裝要求:男、女必須著黑色正裝,例如:

男士:白襯衫黑西褲黑皮鞋

女士:白襯衫黑西褲黑色皮鞋

第四條:不準打口哨

八、環境要求

第一條:不得隨地吐痰、丟紙屑、果皮、菸頭

第二條:保持肅靜,不要工作區域內大聲喧譁、聊天或隨意製造噪音,接打手機儘量輕聲細語,不得影響到其他人員工作。

第三條:保持自己工作區衛生乾淨整潔。

第四條:所使用品實行定位管理,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九、愛惜財務

第一:不浪費水、電、等資源和辦公易耗品。

第二:按照相關要求使用辦公用品和公司各種設施,下班後要關好裝置在離開公司。

第三條:愛護公司財務,不得損壞公司財務,不得隨意挪用公司財務。

十、BP(獎罰)制度

第一條:員工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帶來負面影響等,根據事情的嚴重性對其進行10—200元不等的罰款。

第二條:根據員工的工作能力及績效考核,對工作表現突出的員工進行現金獎勵或職位晉升。

十一、員工的離職管理

第一條:實習期間提出離職,須提前15天以書面上報公司,否則以15天薪水相抵,補償公司損失。

第二條:已轉正後若須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上報公司,否則以一個月薪水相抵,補償公司損失。

第三條: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員工提出離職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上報公司核准,未經核准而自行離職者,自願放棄上月薪資及任何工作獎金。

第四條:員工辦理任何請辭時,須先行填寫“書面辭職報告”,經核准後,方可離職。

第五條:員工在自動離職或請辭期間內,因職務交接不清,或手續不全而導致公司資金及財物上有所損失,須負賠償責任,公司將依法解決。

十二、員工請休假制度

第一條:公司全員請假必須事先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並取消全勤獎。

第二條: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二天,扣除當日薪資(同時取消全勤獎)。

第三條:一般事假應於兩天前請妥(急事經核准則例外),請假時必須填寫請假條,由部門主管簽字上交辦公室。

第四條、請假未準而私自休假者,以曠工論處,每曠職一日扣除當日薪資外,並取消全勤獎。

第五條:公司上班時間內,非有重要事故,不得臨時請假超過2小時以上,否則扣全日薪資。

第六條:公司會議不定期舉行,一定會提前公告通知,全員參加。曠會按曠工論處,遲到按正常上班遲到條例處罰。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生產秩序,保證各項生產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公司的發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紅衝車間、儀表車間、數控車間、拋光車間和組裝車間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管理

第三條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地方觀念或省籍區分。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於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________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________前填寫加班人員申請表,報經理批准並送人事部門作考勤依據。

第六條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________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打卡。嚴禁代打卡及無上班、加班打卡。違者依《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七條工作時間內,車間主任、質檢員和其它管理人員因工作關係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車間主任申請方能離崗。

第八條上班後________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要求離崗者,須事先向車間主任申請,經批准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________分鐘。

第九條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厂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幹部應起立適當問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集體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十條禁止在車間吃飯、吸菸、聊天、嬉戲打鬧,吵嘴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注:脫崗:指打卡後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吸菸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門外。違者依《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一條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或濫動車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

第十三條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爛、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產品(或廢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檯或流水線上,違者《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四條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裝置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車間須完成車間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

第十五條生產時如果遇到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有權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後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通過車間主任開具領物單到倉庫處開具出庫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裝車間完工後要將所有多餘物料(如:零配件、紙箱等)退回倉庫,不得遺留在車間工作區內。生產過程中各車間負責人將車間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並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否則,對責任人依據《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否則,造成工傷事故或產品質量問題,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八條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第十九條生產流程經確認後,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並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並簽字後更改。

第二十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裝置。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裝置、檢測等工具。對閒置生產用具(如:夾頭、模具、電扇、螺絲刀、老虎鉗等),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或交回倉庫保管員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第二十一條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並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人事管理部門按《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二條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三條在生產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誌,不能混料。車間主任、檢驗員、裝置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裝置正常執行和產品質量。

第二十四條員工有責任維護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須撿起.否則,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裝置及工作崗位清掃乾淨,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不能堆放產品和廢品.生產配件或樣品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二十六條下班時(或做完本工序後)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做好裝置的保養工作。打掃場地和裝置衛生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本人和車間主管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裝置完好。生產後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潔衛生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條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外),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並扣發一個月工資。

第二十九條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總經辦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並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章員工考核

第三十條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範。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車間主任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一條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協同生產部制訂、解釋並檢查、考核。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實施。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1.專賣店員工實行輪班工作制。所有專賣店由店長編排每月《排班表》,各員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改動。員工不得私自換班,換班需提前一天申請,並取得店長同意方可,沒有同意申請誤般按礦工處理,員工每月換班不得超過3次,店長不得與員工換班。

2. 所有員工應於營業前15分鐘到達專賣店,並簽到,否則按遲到處理。所有員工上下班必須簽到,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替他人簽到。

3.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1分鐘罰款1元,以此類推,遲到1小時按曠工處理(一天扣除三天工資),月遲到3次以上者通報上級給予處罰或辭退。若因為前一天加班時間太長而引起的遲到,店長應視情況處理,在適合範圍內的可不計遲到。

4.所有員工必須穿著整齊的工作服,佩戴好工牌,進店後5分鐘內換上工作服,淡妝上崗:需畫眉、腮紅、脣彩和眼影(顏色統一、協調),員工用餐後要複查個人的儀表,及時補妝,以最好的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5.所有員工必須禮貌用語,招呼迎接進店的顧客,使用迎賓語,如“上午好,歡迎光臨_”等,如果有明顯看見顧客而不熱情招呼接待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罰款5元。

6.營業時間內員工不得在賣場內扎堆、閒聊、吃飯、吃零食、坐櫃,亂拋雜物等不雅行為,所有員工不得上班時間上網,經發現員工上網罰款20元,店長、店助不予提醒監督一併罰款,金額是員工的2倍。

7.所有員工不得在賣場內撥打和接聽私人電話,不得私自會客,上班時間員工電話統一在上班前放入抽屜,由店長和店助給予監督和提醒,員工親友來訪,接待需在店外接待不得超過10分鐘。

8.各專賣店每天必須召開早晚班交接會,每日交接會中由店長告知個人員的銷售情況,表揚銷售好的員工,鼓勵並協助銷售不好的員工,找出其銷售不好的原因,並及時跟進。

9. 賣場內個人員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凡在賣場內與顧客發生爭吵者罰款50元。

10.所有員工必須完全熟悉店內貨品的基本情況,陳列位置。每天的貨品掛通整理要到位,特別是拉鍊、鈕釦、下襬、色系等不得雜亂,隨時對貨品進行整理,店長擬定員工貨品考核制度,每週考核人員貨品熟悉情況,如:貨品零售價,庫存,顏色,FAB等,連續兩次考核貨品知識不合格的員工罰款5元。

11.賣場內必須隨時保持乾淨、整潔、衛生,如果有明顯未注意到的地方店助應給予提醒或警告。每週一安排大掃除,將地板上所有難洗的汙漬擦拭乾淨,包括模特、空調、試衣間、倉庫等每一個衛生死角和每一件物品的擦拭,之後由店長親自檢查。

12.顧客試過的樣衣要及時歸還原位,貨架不許留有空衣架,如放錯位置或直接將貨品收倉,造成沒出樣,營業員罰款5元,店長翻一倍,顧客試衣服時試下一套就收上一套,試衣間留有衣物,造成商品丟失人員照價賠償。

13.所有員工不允許私自拿_的購物袋裝私人物品,發現者罰款5元一個,如果需要者應及時還回。員工要愛護店內財務,不得損壞或取為己有,如有損壞或遺失一律按原價賠償。

14. 工作中應保持愉悅氣氛,良好的精神狀態,應讓同事心情舒暢笑臉迎人,不得將工作以外的情緒帶入工作中來影響其他同事,違者店長給予提醒或警告。

15. 各專賣店每月由店長和上級協商定製月銷售目標,並將月銷售目標分解到個班次、個人員。連續3個月個人銷售業績不達標者直接降工資或自動辭職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1、員工制度

1)店長遲到罰款20元、員工遲到罰款10元

2)如不佩帶胸牌、頭花者罰款5元

3)不可佩帶過多的首飾

4)工裝要整齊,髒了就要洗

5)老員工要帶新近的員工

2、員工準則

1)員工應具有強烈的服務意識與服務觀念,以自身的良好表現來建立品牌的形象

2)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各項制度,遵守店鋪的管理制度,及其安排

3)如遇不明事項應遵從領導,同事之間要和睦相處,要對新近員工以友善的態度

4)員工應愛惜公司的財務

5)員工要對待工作要有滿腔的熱情,對顧客要以友善的態度,不可以對顧客提出的要求刻意刁難

3、員工的儀容儀表

1)頭髮要整齊、清潔、頭飾要與工服、髮型搭配得當。

2)要按公司化妝標準化妝,不可留長指甲,塗重顏色指甲。

3)制服要乾淨、整潔,不能有異味。

4)店員不能穿拖鞋。

4、工裝、工牌佩帶情況

1)工服是公司的形象,是店鋪的形象。在規定穿工服的時間內,員工必須統一穿工服。

2)工作時間內必須佩帶工牌,要注意個人的儀容儀表。

3)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當的事,將視情節嚴重給予處罰

4)未按公司或店鋪要求穿著工服的,罰款5元

5、店鋪衛生

1)櫥窗、通道、展廳需打掃乾淨

2)試衣間、鏡框、模特、地面、掛鉤、椅子均需打掃

6、店鋪制度

1)工作時需嚴格遵守公司儀容儀表著穿規定,提供優良的服務,以客為先。

2)不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如需請假,須提前一天向店長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生效。

3)工作時,要保持口腔衛生,不準喝酒和吃有異味的食物,營業中不準吸菸、吃零食。

4)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須尊重上司。

5)工作時間嚴禁在工作場所說笑、打鬧、爭吵、賭博、吸咽、酗酒、追逐、大聲渲譁、當堂整理著裝、化妝及一切有損公司或店鋪形象的行為。

6)工作時間不能擅自離崗或隨便竄崗。

7)穿著已購買的公司服飾回店鋪須向主管或店長登記款號。

8)員工在個人利益與店鋪利益發生衝突時,應以店鋪利益為先。

7、閒聊接打私人電話

1)沒有顧客時不準聊與工作內容無關的事項

2)不準在忙時接打私人電話

8、員工的整體素質

1)有顧客光臨時要微笑式與顧客打招呼

2)在為顧客服務時要使用禮貌用語

3)在遇到難纏的顧客時要有耐心

4)即使顧客沒有購買也要做到微笑歡送顧客

9、對貨品的'熟悉程度

1)熟記產品的款號、碼號、顏色及其價格

2)熟悉產品的位置、歸類

10、店鋪的整體陳列

1)根據服裝的色系及其款式進行陳列

2)根據不同的風格進行陳列

11、團隊合作意識

1)小組之間的相互合作

2)組與組之間的相互幫助

12、新近員工制度

1)老員工要帶新員工熟悉環境、貨品

2)在新員工遇不明事項時老員工要有耐心為新員工解答

3)新員工的適用時間內要遵從公司的制度及各項安排,不可推諉。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規範公司的管理制度與員工的工作行為,能有效的幫助每位員工培養良好的工作行為習慣,為此公司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規章制度。

一、工作時間:

每日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因季節變化需調整的根據公司通知為準)。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合理安排休息。

二、工作紀律:

第一條、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應準時上下班,不能遲到,早退或曠工。

第二條、上班時間必須穿整齊,不許穿拖鞋。

第三條、上下班時間必須親自打卡,禁止代他人打卡或給他人幫打卡。

第五條:工作時間不準聊天,玩遊戲,聽音樂。

第六條、自覺維護工作秩序,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互相幫助。杜絕員工相互謾罵,打架鬥毆等不良行為發生。

第七條、各生產部門員工,應無條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或調動。

第八條、生產現場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下班時應按排值

班人員負責打掃好各自生產車間的衛生

三 、工作態度:須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條、熱情:工作交往中面帶微笑,親切隨和

第二條、禮儀:禮貌待人,敬語服務

第三條、尊敬:員工與客人之間,員工之間應相互尊重,不議論他人,冤枉他人

第四條、忠誠:忠於公司、忠於崗位

第五條、守時: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時間,強化時間觀念

第六條、協作:各部門之間、員工之間應明確分工,通力合作,不能推諉責任

第七條、責任:員工必須做好本職工作,將個人的事業與公司的事業聯絡在樹立集體主義思想。

四、考勤:

第一條:員工上下班紀律,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工作崗位。

第二條:上、下班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並事先無任何說明的作為遲到、早退處理。

第三條:凡遲到或早退按公司規定超過5分鐘罰一小時工資款,1小時以上扣超過時數的兩倍工資。

第四條:員工每月允許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應找主管籤卡處理,發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況雖有經過部門主管核准的上班證明,按5元/次處罰。

第五條:員工因故辭職的應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六條:加班:員工每天晚上超過21點,需部門主管同意並作登記,

如未事登記則視為自動放棄加班費。

五、病事假:

第一條:請病事假應當根據公司制度規定辦理正常請假手續,有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辦理手續的應當在假後2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如超過時間按曠工規定處理。請事假由部門主管簽字交辦公室存檔,若無請假的作為曠工處理。

第二條:婚假:對依照國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的員工,按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第三條:喪假: 直系親屬公婆、丈人、丈母孃去世喪假3天,外地員工可根據路程遠近

加路途假,路費自理。

本制度推行期間需要每位同事的積極配合,如對本制度有疑問或認為不足之處請提出,本制度也將會繼續不斷的更新完善,為打造一個完美的團隊,一起努力,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1作用

(1)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可以保障企業合法有序地運作,將糾紛降低到最低限度;

(2)好的企業規章制度可以保障企業的運作有序化、規範化,降低企業經營運作成本;

(3)規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職工來講服從規章制度,比服從主管任意性的指揮更易於接受,制定和實施合理的規章制度能滿足職工公平感的需要;

(4)優秀的規章制度通過合理的設定權利義務責任,使職工能預測到自己的行為和努力的後果,激勵員工為企業的目標和使命努力奮鬥。

(5)良好的規則制度為企業節約大量的人力物力為企業的正常執行提供保障。

制定規章制度既是用人單位的法定權利也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根據勞動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可見完善的勞動規章制度有助於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完善的規章制度可以使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行為規範化,從而排除用人單位任意發號施令,亂施處罰權,保障勞動者合法權利。然而不合理的違法的規章制度會大面積的侵犯職工權益,當然最終受損失的還是企業。

合理的規章制度有助於職工明確自己的權利職責,同時遵守規章制度比完全聽從隨意性的長官意志更容易接受。好的規章制度通過賦予特定的職位特定的'權利義務責任,使職工能預測到自己的行為和努力可能對自己和單位產生的結果,激勵職工的工作熱情。

對法律明確規定需有職代會或職工大會通過的規章制度,企業制定該類規章制度時必須通過職代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這是職工通過民主程式參與單位民主管理的形式。

2分類

公司規章制度涉及面很廣,包括經營企業管理制度,組織機構管理制度,辦公總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會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員工勤務管理制度,員工培訓制度,員工福利管理制度,生產管理制度,裝置管理制度,質量管理制度,採購管理制度,倉儲管理制度,銷售管理制度,代理連鎖業務管理制度,廣告策劃制度,CI管理制度,進出口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資訊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緊急預案,涉危涉化緊急預案,公司產品、技術、資訊保密制度等方面。我們的興趣是從合法性的角度和規章制度製作技術層面的視角來對待規章制度。

3注意事項

企業在實際操作中,對於規章制度內容的設定要注意如下幾個方面:

合法合理

就是要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的規定,這是企業規章制度能夠被法律認可的大前提。

具有可操作性

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條款對企業來說沒有比有更好,比如很多企業規定:“員工不遵守執行領導合理指示的視為一般違紀”,何謂“合理”?各有各的說法,實際可操作性極弱。企業一旦按照此條款操作,往往引發勞動爭議。因此,規章制度的條款需要可操作性強的表述。

4完備性

儘可能多地考慮生產經營、員工管理中可能發生的情況,避免發生情況後“無法可依”。

5邏輯性

特別是在獎懲制度中,對於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員工,採用邏輯遞進的懲罰模式,能夠較好地達到治病救人的效果。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職工檔案管理,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提高科學管理水平,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企業職工檔案是企業勞動、組織、人事等部門在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選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關職工個人經歷、政治思想、業務技術水平、工作表現以及工作變動等情況的檔案材料,是歷史地、全面地考察職工的依據,是國家檔案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企業職工檔案工作,在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巨集觀管理、組織協調下,由勞動主管部門領導與指導,實行分級管理,同時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

第四條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保密的法規和制度。

第二章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職工檔案由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管理。實行檔案綜合管理的企業單位,檔案綜合管理部門應設專人管理職工檔案。

第六條職工失蹤、逃亡、合理流動或出國不歸者,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也可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代為保管。

第七條職工死亡後,其檔案由原管理部門儲存五年後,移交企業綜合檔案部門儲存。對國家和企業有特殊貢獻的英雄、模範人物死亡以後,其檔案由企業綜合檔案部門按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

第八條企業職工檔案管理部門的職責:

(一)保管職工檔案;

(二)收集、鑑別和整理職工檔案材料;

(三)辦理職工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手續;

(四)登記職工工作變動情況;

(五)為有關部門提供職工情況;

(六)做好職工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七)定期向企業檔案室(館)移交檔案;

(八)辦理其它有關事項。

第三章檔案的內容

第九條企業職工檔案的內容和分類:

(一)履歷材料;

(二)自傳材料;

(三)鑑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評定崗位技能和學歷材料(包括學歷、學位、學績、培訓結業成績表和評定技能的考績、審批等材料);

(五)政審材料;

(六)參加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及民主黨派的材料;

(七)獎勵材料;

(八)處分材料;

(九)招用、勞動合同、調動、聘用、復員退伍、轉業、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出國、退休、退職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組織參考的材料。

第四章檔案的收集、保管和銷燬

第十條職工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對職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檔案的完整。

第十一條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鑑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後歸檔。

第十二條企業職工檔案材料統一使用16開規格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墨水及複寫紙書寫。

第十三條按規定需要銷燬檔案材料時,必須經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

第十四條檔案卷皮、目錄和檔案袋的樣式、規格實行統一的製作標準(見附件一)(附件略)。

第十五條嚴禁任何人私自儲存他人檔案或利用檔案材料營私舞弊。對違反規定者,應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祕密法》的,要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職工檔案管理單位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盜等工作。

第五章檔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條因工作需要查閱和借用檔案,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查閱檔案應憑蓋有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章的介紹信。

(二)查閱、使用企業職工檔案的單位,應派可靠人員到保管單位查閱室查閱。

(三)檔案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借出查閱。如必須借出查閱時,應事先提交報告,說明理由,經企業或企業授權的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嚴格履行登記手續,並按期歸還。

(四)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檔案。

(五)各單位應制定查閱檔案的制度。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嚴禁塗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查閱者不得洩露或擅自向外公佈檔案內容。對違反者,應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六)因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的,須請示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後才能複製辦理。

第六章檔案的轉遞

第十八條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1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職工被勞教、勞改,原所在單位今後還準備錄用的,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

第十九條轉遞檔案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二)對轉出的檔案,必須按統一規定的“企業職工檔案轉遞通知單”(見附件二)(附件略)的專案登記,並密封包裝。

(三)對轉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轉出。

(四)接收單位收到檔案經核對無誤後,應在回執上簽名蓋章,並將回執立即退回。逾期1個月轉出單位未收到回執應及時催問,以防丟失。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勞動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下達之日起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或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