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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手冊精選(通用9篇)

欄目: 員工手冊 / 釋出於: / 人氣:8.79K

員工手冊精選 篇1

一、 職業道德要求

員工手冊精選(通用9篇)

(1) 敬業愛崗 勤奮敬業,積極肯幹,熱愛本職崗位,樂於為本職工作奉獻。

(2) 遵守紀律 認真遵守國家政策、法規、法令,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 認真學習 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4) 公私分明 愛護公物,不謀私利,自覺地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

(5) 勤儉節約 具有良好的節約意識,勤儉辦公,節約能源。

(6) 團結合作 嚴於律已,寬以待人,正確處理好個人與集體、同事的工作關係,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易與他人相處。

(7) 嚴守祕密 未經批准,不向外界傳播或提供有關公司的任何資料。

二、 服務意識要求

(1) 文明禮貌 做到語言規範,談吐文雅,衣冠整潔,舉止端莊。

(2) 主動熱情 以真誠的笑容,主動熱情地為使用者服務,主動了解使用者需要,努力為使用者排擾解難。

(3) 耐心周到 員工在對使用者的服務中要耐心周到,問多不煩,事多不煩,虛心聽取使用者意見,耐心解答使用者問題,服務體貼入微、有求必應、面面俱到、盡善盡美。

三、 儀容儀表要求

(1) 保持衣冠整潔,按規定要求著裝,將工作卡端正地佩戴在左胸前。

(2) 工作場所不得穿短褲、背心、拖鞋。

(3) 男員工頭髮不蓋耳朵、不遮衣領,每天剃鬚,保持指甲清潔,不留長指甲,扣好衣釦褲釦,緊束領帶(大箭頭垂到皮帶扣處為準),襯衣不擺放進褲內。

(4) 女員工頭髮不過肩,不做怪髮型,不留長指甲、不染指甲,不濃妝豔抹,不穿黑色或帶花絲襪。

(5) 員工不得在大庭廣眾下化妝、挖鼻孔、搔癢、對人打噴嚏、打哈欠和伸懶腰。

四、 行為舉止要求

(1) 站立時,自然挺立,眼睛平視,面帶微笑,雙臂自然下垂或在體前交叉。

(2) 坐立時,上身挺直,雙肩放鬆,手自然放在雙膝上,不得坐在椅子上前縮後仰,搖腿翹腳。

(3) 行走時,眼睛前視,肩平身直,雙臂自然下垂擺動,男走平行步,發走一字步,不左顧右盼,不得與他人拉手、摟腰搭背。

(4) 在各種場合,見到上級領導或使用者都要面帶微笑、主動問好。

(5) 進入上司或使用者辦公室前,應先用手輕敲三下,得到同意後再進入。進入後,不得隨意翻動室內物品。

(6) 乘電梯要先出後進,禁止在電梯內大聲喧譁。

五、 接聽電話要求

(1) 所有來電,在鈴聲三響之內接答。

(2) 拿起電話後,先致筒單問候,自報公司部門,語氣親切柔和。

(3) 認真傾聽對方講話,需要時應詳細記錄對方通知或留言的事由、時間、地點、姓名,並向對方複述一遍。

(4) 通話完畢後,向對方表示感謝,等對方放下電話後,再輕輕放下電話。

(5) 打電話時,向預先整理好電話內容,語言簡練、明瞭。

(6) 上班時間,一般不得打(傳)私人電話,如有急事,通話時間不宜超過3分鐘。

六、 處理投訴

(1) 員工必須牢記公司的工作是以使用者為中心,必須高度重視使用者的投訴。

(2) 細心、耐心地聆聽使用者投訴,讓使用者暢所欲言。

(3) 認真地用書面形式記錄下投訴內容,並把自已作為處理使用者投訴的第一責任人迅速而妥善解決使用者投訴的問題或轉報有關部門解決。

(4) 受理投訴者不得塗改、撕毀或假造涉及本人的投訴記錄。

(5) 投訴經調查屬實,可作為員工獎勵或處罰的依據。

(6) 對使用者投訴應表示感謝,對事件表示歉意。處理完投訴後,應主動回覆使用者,瞭解使用者滿意程度。

員工手冊精選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的主人翁責任感,鼓勵其自律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公司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本員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術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員工應當自覺接受公司及所屬部門的管理。

第三條公司獎懲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做到以人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違規違紀的員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公司總經辦和工會抓好員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幫助和引導員工學習瞭解、遵照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大力宣傳員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蹟,同時有力地糾正員工的違規違紀行為。

第五條 對員工的獎勵和違規違紀的懲處要以事實為依據、公平公正、寬嚴適度、及時到位。無論獎勵還是懲罰,都要起到對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啟示作用。

第六條 公司員工對他人的獎勵或處罰不當有建議權,對本人的處罰不當有申訴權。

第二章 獎 勵

第七條 對於有下列表現的員工給予獎勵:

(一)在恪盡職守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或服務質量、提高生產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在改進公司基礎管理或專項管理,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經濟效益等方面有突出業績的。

(三)在改進公司經營管理,開拓市場,擴大銷售或專案建設等方面做出較大貢獻的。

(四)在生產、科研、工藝設計、產品設計、勞動條件改善等方面有發明、創新、技術改進等行動並取得顯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議或實施合理化建議取得顯著效果的。

(六)在保護公共財產,預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會組織的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七)符合公司有關專項制度中的獎勵規定必須給予獎勵的。

(八)公司領導認為或基層建議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獎勵可以於年終集中進行,也可以平時分散進行。

第九條 第七條中的第(一)(二)(三)項於年終進行,結合年度考核工作的開展,分設如下獎項:

(一)全勤獎: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於275個工作日,獎勵400元。工作時間不足6個月者沒有全勤獎。

(二)考核獎: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定三個等次,比例為2∶7∶1。對全勤者,按考核結果獎勵,優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對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計算。工作日時間不足6個月者不參加年度考核。

(三)先進員工獎:

(1)按部門人員總數的15%比例評選先進工作者,給予張榜表揚,發給獎金400元。

(2)按先進工作者總數的20%比例(相當於全員的3%)評選明星員工,給予張榜表揚,發給嘉獎證書和獎金1000元(不重複享受前項獎金)。

(3)按明星員工總數的1/3比例(相當於全員的1%)評選模範員工,給予張榜表揚,發給記功證書和獎金3000元(不重複享受前項獎金)。

(4)其它可設單項工作先進個人,如安全工作先進個人、環保工作先進個人,比例嚴格控制,發給獎狀和400元以下的獎金。

第十條第七條中第(五)(七)項的獎勵於平時進行,其獎勵條件、額度遵照公司有關專項制度中的規定執行,除制度中有明確流程規定的以外,由部門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審查,確認的立即兌現,否認的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第七條中第(四)(六)(八)項的獎勵於平時進行,由部門提出申請,由總經辦組織審查,確認的報公司領導層討論決定、總經理批准後兌現,否認的說明理由。

第三章 處 罰

第十二條 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揮霍浪費公司資財,使企業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第十三條 員工違規違紀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和對公司或他人造成損害的程度,分為輕微、一般、較重、嚴重四類。

第十四條 對員工違規違紀行為的教育與處理分為:公開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解除勞動合同五種,並結合經濟處罰。

第十五條 輕微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容易受客觀因素影響而發生的情節輕微的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具有初犯性和偶爾性(同一條款中每月累計不超過一次)。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輕微違規違紀行為:

1.未經請假遲到、早退、或班中短時出廠;會議或培訓中無故遲到、擅自早退等;

2.到崗後洗漱、做個人衛生;上班中擅自離崗、串崗、睡崗、幹私活、玩遊戲、看視訊、看小說、玩手機等;

3.上班中講粗話、髒話、吵鬧喧譁、聚眾閒談、打搞嬉鬧;

4.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應請示、彙報的事項不及時請示、彙報;

5.在非吸菸區吸菸、工作時吃零食、在裝置旁存放食品;亂扔雜物、亂倒剩菜剩飯、亂停車輛、亂擺亂放週轉架、玻璃架等;

6.職員下班時不關電燈、空調、飲水機、影印機、電腦、風扇等用電器;員工非使用狀態下不關水龍頭、電燈、電腦、風扇等;

7.對來訪者不聞不理、態度生硬;對來賓有不敬行為。

第十六條 首次出現輕微違紀,一般適用公開批評的教育方式,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七條一般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在一定週期內重複輕微違規違紀行為或有其他情節、影響(損害)相對較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一般違規違紀行為:

1.一月內重複出現輕微違規違紀現象2至3起;

2.上下班委託別人打卡、代別人打卡、與考勤人員(含門衛保安)發生爭執、吵鬧、塗改考勤記錄;月內曠工半天,私自調休、頂班替班一天等;

3.無故不參加會議或培訓;碎玻璃不以色分類傾倒;不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違規使用液壓車、電瓶車;輕度違規使用叉車、行車;違規使用危險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品等)、阻塞消防通道等,且均未發生事故或產生危害結果;

5.未經批准帶無關人員進入生產區(不論是否產生損害結果);

6.上、下班次間未按正常規定交接、隱瞞工作失誤,但尚未造成公司經濟損失;

7.在履行工作職責方面有輕度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下或有一定負面影響;

8.不服從領導分工和工作安排,頂撞領導;不配合同事開展應予合作的工作,刁難同事;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陷、偽證,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員語言粗魯、謾罵或侮辱下屬。

第十八條首次出現一般違紀行為適用警告處分,並在當事人寫出認識和保證基礎上,視情節和認識態度處以50元至200元的罰款,但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九條較重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多次重複輕微違規違紀行為和重複一般違規違紀行為或有其他情節、影響(損害)較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較重違規違紀行為:

1.一月內重複出現輕微違規違紀現象3起以上或三個月內重複一般違規違紀現象2起;

2.上下班不打卡並強行進出;班中出門無手續或有手續不打卡並強行進出;損毀考勤記錄;不假而別、月內曠工一天或提供虛假的病假條休息滿一天;私自調休、頂班替班兩天;

3.在廠區禁菸區吸菸但未產生危害結果;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規定限額領料或未妥善保管且未產生危害結果;

4.嚴重違規使用叉車、行車,形成安全隱患;違規使用危險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品等)而拒不糾正、損毀消防設施等,且均未發生事故或產生危害結果;

5.部門或管理者要求不嚴、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嚴重受傷或釀成傷害事故;

6.隱瞞安全事故、生產事故、裝置事故或其它事故;對重大隱患知情不報;虛報業績而蓄意獲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

7.在履行工作職責方面有輕度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上萬元以下或有較大負面影響;

8.在工作場所或在公司的其他公共區域內吵架、打架;因工作中的矛盾糾紛約定在公司外打架鬥毆;

9.為獲取加班補助,採用不當手段取得加班機會或延長加班時間的;因工作需要延時下班,但未經許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竊取公司或他人財物的(不計多少);採用不當手段謀取私利,侵佔、貪汙或收受賄賂情節輕微的。

第二十條首次出現較重違紀行為適用嚴重警告處分,並在當事人寫出檢討和保證基礎上,視情節和認識態度處以200元至500元的罰款,但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反覆違反一般違規違紀行為或重複較重違規違紀行為或有其他情節嚴重、影響(損害)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較重違規違紀行為:

1.一年內重複出現一般違紀3起以上(含3起)或較重違規違紀現象2起以上(含2起);

2.違反社會公德、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有傷社會風化和企業形象,在公司內外造成惡劣影響;

3.在履行工作職責方面,明知行為會帶來不良後果,仍繼續堅持行動,造成公司萬元以上經濟損失或形成惡劣影響;

4.破壞、私拿、浪費公司財物、假公濟私、價值在千元以上的;

5.違反保密或競業禁止制度,洩漏公司祕密;在公司外為同行業企業服務、利用公司出資培訓證件為其他企業服務;

6.私拉私接、私開裝置、違反操作規程、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釀成事故,造成較大損失的;

7.煽動怠工或罷工的;在公司內從事賭博等違法活動,參加非法組織的;限制領導人身自由,不聽勸阻的;

8.利用病、傷、事假在外從事有收入的活動,經教育不改的;

9.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損害公司名譽;

10.未經授權或批准,將公司的資金、房產、印章、證照、車輛、設施、裝置、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贈予、轉租、抵押給其他公司、單位或個人。

第二十二條首次出現嚴重違紀者,如認錯態度好,有好的教育預期,適用記過處分,並由當事人寫出檢討和保證,處以500元至20__元的罰款,但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情況嚴重的可並追加績效考核降等和職務降級。

第二十三條 以上行為適用公司專項制度進行處罰的,按專項制度執行。以上未能列舉的行為,根據情節和影響(損害)程度志所列情形進行比較,參照執行。

第二十四條半年內重複出現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記過”處分或首次出現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規違紀行為,給公司或同事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或損失,適用解除勞動合同處分,並可處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

為體現懲前斃後、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則,公司慎用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第二十五條員工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負有直接責任的,應責令其賠償,但每月的賠償額不得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對有侵佔、貪汙、挪用公款和盜竊、索賄受賄的,應依法全額追繳其違規違紀款額並賠償利息損失。

第二十六條 處理違規違紀員工,應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和“誰用工、誰負責、誰處理”的原則進行,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對輕微違紀和一般違紀,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各部門直接處理,由部門負責人簽發,結果報總經辦(備案)。

對較重違紀和嚴重違紀,屬於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違規違紀的,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總經辦和工會負責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報總經理室批准,由總經理簽發。

對較重違紀和嚴重違紀,屬於公司中層以下管理人員違規違紀的,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部門和部門工會小組負責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報總經辦稽核,由分管副總簽發。

對較重違紀和嚴重違紀,屬於公司職員、員工違規違紀的,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所在部門或車間及工會小組負責進行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報總經辦稽核,擬給予嚴重警告、記過處分的報分管副總批准、簽發;擬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的,請公司法律顧問斟酌並徵求總經理和工會的意見,確認後報批准、簽發。

第二十七條處理違規違紀員工時,下達處理決定書前,通知被處理者本人;書面處理意見及時轉人事科歸入個人檔案,經濟處罰及時報送財務部門執行;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的員工,同時解除其勞動合同,停止五險一金的交納。

第二十八條 員工違規違紀處理決定書包括下列內容:

1.被處理員工的姓名、性別、籍貫、出生年月、職務(工種)、入職時間、工齡等基本情況;

2.主要違規違紀事實;

3.處理決定;

4.不服從處理決定的申訴途徑和期限。

第二十九條 受處理的員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作出處理決定的部門提出申訴。

第三十條員工對處理決定提出申訴的,作出處理決定的部門應對員工申訴的事實和理由進行認真核查,按本制度有關規定在一個月內處理終結。不得因為員工申訴加重對其處理。

第三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撤銷違規違紀處理決定或重新處理,該彌補損失的應彌補損失:

1.違規違紀行為不存在或認定事實不充分的;

2.處理適用依據嚴重不當、出入較大的;

3.違反管理許可權或處理程式的。

4.若被處罰員工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經本人申請,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可以提前結束處罰,但被處分時間不得低於應處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罰款數額不得低於應罰數額的二分之一。

第四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所稱違規違紀,是指員工在公司內出現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但尚未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員工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首次經公司中層以上幹部及車間代表討論通過,經總經理批准後開始試行,試行中廣泛聽取意見,適時修訂。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

員工手冊精選 篇3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考勤管理規定

第三章 福利制度

第四章 薪酬制度

第五章 考核規定

第六章 聘用及崗位管理

第七章 培訓制度

第八章 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九章 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和網際網路的使用

第十章 保密制度

第十一章 獎懲制度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考勤、休假、行為規範等事項均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考勤管理規定

第一條 作息時間

一、公司實行八小時工作制,標準工作日為一週五天,週一至週五,週六、週日為公休日。

二、工作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三、法定假日依國家規定,按公司具體辦法執行。

第二條 考勤制度

公司實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員工在上午8:30之後到達本公司為遲到,下午18:00之前擅自離開本公司為早退。因公外出時,應經部門主管批准並登記後方可離開。

行政人事部每月1日至3日統計上月的考勤情況,各部門須在每月2日前將部門考勤確認情況上報行政人事部,同時附上請假條和加班表。員工可在每月2日前查閱本人考勤情況。

配置有考勤系統的公司的所有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都必須親自打卡並接受監督。考勤卡只能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為打卡。代打卡行為屬於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代打卡者及委託代打卡者將被扣除當月獎金或工資200元,委託代打卡者計曠工一天,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及至解聘的處分。

員工應妥善儲存好考勤卡,丟失者或損壞者賠償20元的考勤卡工本費。

每月忘打卡3次(不含)以上的,每次扣20元(不分職務);商務代表外出時須在公司內部進行登記。

員工早晨到崗忘帶卡時,必須在前臺處進行考勤登記,本人和前臺人員簽字確定。下班前需於18:00分之前到前臺處進行考勤登記,本人和前臺人員簽字確認。

因公外出須在外出和歸來時刷卡,並由經理將外出原因註明在考勤單上,不做缺勤和扣薪處理。

第三條 遲到早退的處罰

一、 按月統計,不論遲到/早退時間多少,每一次均記遲到/早退一次,累計三次以上(不含三次)者,開始累記懲罰;

二、 遲到/早退在5分鐘以內的,累計懲罰每次扣50元;

三、 遲到/早退在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累計懲罰每次扣50元。

四、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但在4小時以內的,每次另按一天事假計算。此項單獨累計三次加計曠工一天,單獨累計5次加計曠工二天,單獨累計5次以上加計曠工三天和計過一次。

五、 遲到/早退超過4小時的,每次另按曠工一天計算;此項單獨累計2次以上按辭退處理。

六、 遲到/早退(不限時間)每月累計懲罰超過5次的,另扣除崗位績效工資50%。

第四條 曠工

以下行為為曠工行為:(1)、提供虛假病休證明騙取休假的;(2)、未經主管部門或主管領導批准,擅自脫崗、離崗的;(3)、因本人違法亂紀,被公安司法機關收容、審查、拘留、傳訊不能執行正常工作的;(4)、遲到或早退累計達到曠工標準的;(5)委託代打卡(登記考勤)的;(6)、其它類似行為。

曠工的處罰:(1)、曠工一天者,停發當月全部獎金,並每天扣發3天的工資;(2)、一個月內連續曠工2天以上(含2天)或一年之內累計曠工3天以上(含3天)的,停發當月全部獎金,並每天扣發3天的工資,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支付經濟補償。

第五條 病事假制度

(1)、病假

所有病假均須及時向經理請假。如因疾病臨時休假,應及時通知部門負責人,並及時補交《請假/休假申請單》。3天以內的病假,需在上班第一天補交《請假/休假申請單》;長期病假,須由本人或親屬在條件允許時及時補交。

兩天(含)以上病假需出具二級以上醫院的有效證明,無有效證明者按事假處理,情況不屬實或提供虛假證明者,以曠工論處,並處以200元/天的罰款,直至對其予以開除處理。

員工休婚假、喪假、 產假、事假及年假期間患病的仍按原假考勤,不做病假處理。

員工享受年假的,可以以年假優先衝抵病假。

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醫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以員工的基礎工資為基數,按照下表比例給付病假工資。病假工資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給付比例 工齡

醫療期 3年以內 3-5年 5-10年 10-15年 15-20年 20年以上

1個月(含)以內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3個月(含)以內 80% 85% 90% 100% 100% 100%

6個月(含)以內 — 60% 80% 90% 100% 100%

9個月(含)以內 — — 60% 80% 90% 100%

12個月(含)以內 — — — 60% 80% 90%

18個月(含)以內 — — — — 60% 80%

24個月(含)以內 — — — — — 60%

(2)、事假

員工申請事假,需經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請假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表》,如確有特殊情況,口頭申請的事假限一天以內,經上級經理同意後方可請假。

事假以小時為計假單位,原則上員工月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個工作日,如有特殊情況須請假3天以上的,須提前一週報部門經理,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准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後方可生效。各部門經理請假由其直屬上級批准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後方可生效。事假期間員工不得享受公司提供的相關福利。連續事假30天(含)以上的,原則上按暫時停薪留職處理,且公司保留中斷其社保福利的權利。

事假按天扣除對應全額工資(工資及補助金費用)。

(3)非銷售崗位病事假其他規定

病/事假累計天數 固定工資 執行時間

5個工作日≤當月病/事假累計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資10%的權利 全年病/事假累計計算按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期為統計週期,在勞動合同生效期間,請假天數累計達到相關規定天數,公司可隨即按相關規定執行。

11個工作日<全年病/事假累計≤21個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資15%-30%的權利

21個工作日<全年病/事假累計≤32個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資30%-50%的權利

全年病/事假累計>32個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資50%以上的權利

福利制度

第一條 國家法定假日

法定節假日依據國家規定,按公司具體辦法執行。

第二條 帶薪年假

一、 員工在公司工作時間滿一年者(自員工進入公司之日起,含試用期),可以享受2天帶薪年假(次一服務年度內使用),連續工作滿兩年的可享受5天/年帶薪年假(次一服務年度內使用);受聘為部門經理以上職務的人員,工作滿一年便可享受5天/年的帶薪年假(次一服務年度內使用);在公司工作滿五年的部門經理以上職務的人員可享受7天/年的帶薪年假(次一服務年度內使用)。

二、 凡要求休年假者,須提前一週填寫《請假/休假申請單》,報上級經理批准後方可休假。未經批准強行休假者,按公司考勤制度規定以曠工處理。在一個服務年度內已休產假和/或婚假的員工,不再享受該年度所屬的帶薪年假。跨服務年度休產假、婚假者,假期所屬年度視為前一個年度。

三、 一次申請的年假最低天數為半天,員工可自行選擇用年假抵病、事假。

四、 年假要求員工在一年內休完,不能跨年度使用。當年未休年假視為自動放棄。

五、 由公司或合作伙伴安排的出國學習、旅遊、考察出訪等人員(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將情況備案),本年度不得再享受該年度的帶薪年假,當年已休的天數按事假從工資獎金中扣回。

六、 休產假或婚假的員工,當年度不得再享受該年度的帶薪年假,當年已休的天數按事假從工資獎金中扣除。跨年度休產假或婚假的員工,休產假或婚假視同為第一年度的假期。

七、 解除合同的人員,其未休年假不予兌現或補償。

八、 在分支機構或利潤中心在外地所設平臺工作的員工調回北京,應持曾工作地點的人事部門提供的關於年假執行情況等的考勤相關檔案提交到人力資源部。

第三條 婚假

1、 在本公司工作期間,符合法定結婚年齡並經婚姻登記機關批准結婚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指:男25週歲,女23週歲,初婚)員工可享受10天婚假。

2、 婚假需提交書面申請並得到上級經理的批准,如因工作安排等影響無法一次性休完婚假,可視工作安排情況在6個月內分兩次連續休完。其它特殊安排需部門負責人書面批准並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3、 員工申請婚假者,須在休假結束後一週內將結婚證原件交行政人事部查驗,並留存影印件。情況不屬實者,按曠工論處;情況屬實,但不能按要求提交結婚證原件查驗者,按事假處理。

4、 員工婚假期間可享受全額基本工資和基本津貼以及部分福利;不享受與出勤情況和工作績效相關的績效獎及部分福利。

第四條 喪假

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配偶父母等直系親屬死亡者,可給喪假3天,要求出具死亡證明覆印件。喪假期間發放全額工資。員工申請喪假須提前或在事發三日內由部門經理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如確有特殊需要延假者,須由本人提前一個工作日向本部門經理和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報總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准假。未經同意即自行延假者,所延假期按曠工處理。

喪假期間,除有特別註明者,一般員工薪資總額不變。延假期間薪資按事假處理。

第五條 產假

公司鼓勵晚育。已婚婦女24週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為晚育。員工必須在公司轉正後滿1年以上並提供生育證者方可申請產假。有生育計劃的員工請提前2個月通知部門負責人,以利安排工作。符合以上條件的女員工可享受公司給予的產期待遇:

1. 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員工產前檢查可享受累計10天的孕期體檢假,根據實際發生天數從產假天數中核減。產假期間每月發放員工相應級別的基礎工資,以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準發放;3-6個月內的延休產假須經副總裁批准。任何員工休產假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2.女員工初婚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根據醫院證明給產假15天;懷孕不滿4個月引產的,根據醫院證明,給假30天;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的,根據醫院證明,給假42天。

3.凡不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情況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所有費用自理。計劃生育失敗的,持指 定醫院,可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產假期間遇有法定節假日,不得重複計算假期。產假不應與其他公休假、年假連休,如確有特殊需要,員工須向部門經理提出申請,由部門經理與行政人事部協調,報(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休假。

第六條 哺乳假

1.有不滿1週歲嬰兒的女員工,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與其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天哺乳時間不可合併使用。

2.哺乳期間超過以上哺乳假規定的單位外往返時間不計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出勤記錄記入公休或 事假。

第七條 其它

1. 婚假、產假、喪假的福利規定不適用於試用期員工。

2. 除上述各類假期外,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申請休假的,要事先逐級經上級領導和公司總經理批准,此類假期的薪酬發放由總經理決定,書面通知行政人事部。

第八條 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別說明外,所指天數均為日曆月,不得按實際工作日計算。除國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員工均須按規定提前取得公司有關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九條 所有員工有義務在公司的統一調配下在適當的時間安排休假,並在休假前就假期內工作做好交接及安排,如未能在預計時間完成工作目標,則假期應自覺順延。

第十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公司將為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的繳納比例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個人部分由本人承擔,由公司每月從工資中代扣代繳。凡符合參保條件的員工都可享受社會保險。因員工個人原因暫無法參加保險辦理的,需提出書面申請,總經理批准,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公司不承擔相應責任。

員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條件:

1.公司正式員工;

2.不存在有其他單位同時為其辦理上述社會統籌保險;

3.符合國家和當地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要求。

薪酬制度

第一條 由公司總部人力資源部依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與方針,統一制定薪酬計劃和調整工資管理制度,經總裁批准後執行。

第二條 員工薪酬構成分為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績效工資幾部分。公司將每月實行績效考評,根據績效考評的結果確定員工每月薪資總額。根據公司的業績情況及考核結果,可酌情給予員工發放獎金。

第三條 工資報酬實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非因履行工作職責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洩露所獲悉的公司薪酬結構;任何員工不允許以任何方式詢問、議論他人的薪資報酬,並不得向他人洩露自己的薪資報酬。凡違反者公司將作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者處理。 視情節嚴重予以罰款500~1000元,直至開除處理。

第四條 薪酬與效益掛鉤原則:為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及經營管理需要,利潤中心的員工薪資、福利與所在利潤中心的總體效益相結合。其中: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本人的業務完成額直接掛鉤;非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本人的工作績效及部門任務指標完成情況相關聯。

第五條 發放和領取:員工辦理入職手續,並在某崗位工作,行政人事部按照當月實際出勤天數和員工薪酬標準為員工核算當月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後,在次月10日發放(因離職手續未按規定辦理、欠外勤票達到一定額度等而緩發者除外) 。員工可在次月11日上午10時後到行政人事部領取工資條。

考核規定

第一條 員工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晉升考核等,主要針對員工品德、能力、考勤及績效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查。

第二條 員工考核是員工聘用、崗位確定、職級升降、薪酬增減等方面的重要依據,公司將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每位公司員工進行考評。

第三條 各部門、各職位具體考核標準按各職位工作內容及要求另行規定。公司對績效評價不達標者,視為不勝任本崗位工作,公司將有權扣發全部績效工資、獎金的權力,並且保留調整其固定薪資額度的權力。

聘用及崗位管理

第一節 新員工招聘管理

第一條 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之原則公開面向社會招聘或內部晉升。

第二條 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適合於工作崗位需要為原則。

第三條 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各部門填報《人才招聘申請表》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將在收到簡歷後進行簡歷篩選及初試,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將安排相關部門經理進行復試,部門經理(主管)以上級別或有特別需求者須經過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第三次複試後方可錄用。

第四條 複試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門將對其學歷證明等進行資格審查並通知其到會從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必檢專案有:肝功能、B超、心電圖等。經檢查有乙肝等傳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將不予以錄用。

第五條 新進員工通過稽核及體檢後,經公司領導簽署同意聘用意見後,由行政人事部辦理試用手續。

第六條 新進員工入職前應接受入職培訓,並辦理入職手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資料:原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填寫個人《員工情況表》、交登記照片4張、交身份證影印件2份、交學歷證書影印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影印件、領取門禁卡等手續,未領得門禁卡者不得進入公司工作。《員工情況表》必須在到職當日填寫,由部門經理寫明薪資待遇和使用期限後在當日送交人事部門備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週向中搜總部人力資源部提報新員工入職情況。商務部員工須經過崗前培訓與考核後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第七條 部門經理及其他高階職員的招聘,由公司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提出申請,經分管副總裁批准後執行。

第二節 崗位管理

第一條 行政人事部與新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首籤期限及所含試用期期限的比例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除特別在勞動合同中註明者外,一般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公司可隨時停止試用。表現優異之員工可由部門經理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批准,在試用期申請提前轉正。試用期內累計遲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計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轉正。

第二條 新進員工試用期結束前兩週內,由部門經理完成試用期考評,交行政人事部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簽署意見後,決定是否留用及留用方式。確定留用人員由行政人事部發出《轉正通知單》,需經中搜總部行政人事部總監簽字確認後方可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及國家規定的各項保險。確定不留用人員由行政人事部提前一週通知其離職。

第三條 公司基於業務上的需要,可調動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各單位主管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工作態度、學識和能力,可向行政人事部進行推薦。經總經理批准簽字後由行政人事部填寫《崗位調動單》上報至中搜總部行政人事部,經總部確認後並下達至員工本人。調崗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後,按要求需在2個工作日內快辦理交接手續就任新職。交接工作完成後由員工本人攜帶《崗位調動單》到新公司辦理入職手續。

第四條 分公司部門經理之任免或變更,須由行政人事部門製作《人事任免令》,提交總經理簽字後上報總部人力資源部,經總部確認批准後方可生效,同時根據職務之變化決定薪酬變化之具體數額。分公司副總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副總裁或總部人力資源部提名,報總裁批准後任免。

第五條 解除勞動合同

本公司通過以下途徑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1)立即解除勞動合同;(2)提前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3)員工辭職。

( 1 )、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在下列情況下,本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而無任何經濟補償,並有權視情況要求賠償或給 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A、 疏忽職守或違章操作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財產蒙受損害者;

B、 違反操作規程,損壞公司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財產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

C、塗改重要檔案或損壞重要公物者;

D、貽誤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E、在與客戶共事中,服務態度惡劣,被客戶以此為由終止與公司合作,或有損害客戶利益行為的;

F、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或毆打同事、打架鬥毆者;

G、經營其他非本公司業務、受聘其他公司謀取私利、有損企業經營效益的行為、直接或間接在外從事與本公司業務相近/相同或競爭的業務者;

H、連續曠工或全年累計曠工觸犯規定者;

I、偷竊、侵犯他人或公司財物,經查屬實者;

J、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規、財經紀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者;

K、有貪汙受賄、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販毒以及其它違法行為者;

L、故意煽動員工罷工或罷工者;

M、吸食或其他代用品者;

N、攜帶槍支、炸藥或其他危險違禁品進入公司者;

O、洩露公司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P、偽造或濫用公司印鑑,在外行騙者;或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或經濟蒙受損失者;

Q、參加非法組織者;

R、因盜竊、賭博、打架、流氓等行為而違反社會治安、受到公安機關的拘留者;受到刑事控訴而被法院判定有罪者;違反政府的有關法令者;

S、違反公司紀律被記過兩次者;

T、其他同等錯誤者。

( 2 )、員工符合下述情況之一的屬於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可以依照《勞動法》和《聘用合同》的規定單方面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並且不支付辭退補償金。

A.違反《聘用合同》所列的勞動紀律,給公司帶來較大的經濟損失或商譽損失的;

B.蓄意或輕率導致公司裝置或物品材料較大損失者;

C.不服從領導合理安排,屢勸不聽者;

D.對公司/部門組織的培訓,無經理以上部門負責人的同意或正當理由,累計三次不參加培訓的;

E.未履行公司規定請假手續不到崗或超過請假期5天不到崗也未有任何書面說明的;

F.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符合解聘條件的員工,按照公司及各部門具體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 3 )、員工辭職

A正式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向本部門經理提交辭職報告並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報給行政人事部備案,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生效。

B 試用期員工辭職須提前一週向本部門經理提交辭職報告,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C員工在離職通知期內與各有關部門辦理清楚所有離職手續,如員工有欠公司財物款的,須在離開公司前還清所欠所有財物,如員工在辭職前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財產損壞或經濟損失,須在離開公司之前依照相關規定給予公司相應賠償,公司並保留向其繼續追討的權利;由員工本人提出辭職解除勞動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D未按以上相關要求辦理辭職,公司有權扣除該員工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第六條 解聘程式。

1. 解聘試用人員

A) 根據《聘用合同》相關條款的規定,公司對試用期員工可以隨時解聘;

B) 主管經理直接向該等試用人員發出解聘通知書,部門安排工作交接後,填寫《工作交接清單》,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C) 離職當月工資於下月發放工資之日統一發放。

2. 解聘正式員工

A) 根據《聘用合同》或公司規定對不符合繼續在崗工作條件的員工,由直接負責人填寫《解聘員工申請表》,部門總經理簽字同意後報行政人事部,必要時應提供該員工以往的《員工違規行為處理意見表》。行政人事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規定以及雙方的《聘用合同》對部門的解聘申請確認後,由行政人事部在2個工作日內向該員工發出正式的《解聘通知書》,通知書中將寫明解聘理由和處理方法及依據;

B) 被解聘員工持《解聘通知書》,依照公司離職人員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始工作交接以及離職。

第七條 離職員工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離職手續,進行工作交接,逾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離職。各分公司行政人事部門須在員工離職當日將離職手續報送中搜總部人力資源部備案,並在1日內修改人力資源管理的紀錄。

第八條 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離職須經分管副總裁批准後,提交中搜總部人力資源部轉報總裁審批並安排離職手續的辦理工作。

培訓制度

第一條 為提高員工素質和工作效率,加強員工的品德教育及知識技能的培訓,公司根據各部門工作需要及工作性質開展具體的崗位培訓,員工應積極參加,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技能,對於公司要求必須參加的相關培訓,如無正當理由,員工不得缺席;如確有困難不能參加者,須按相關請假制度之規定提前向部門經理或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

第二條 員工培訓分為崗前培訓和在崗培訓。

(1)、崗前培訓:公司新招聘員工在上崗前均須接受崗前培訓,崗前培訓主要包括:

A、公司簡介及企業文化

B、公司的規章制度

C、公司產品簡介

D、公司業務特點

E、員工將入職之崗位要求及工作規定流程等專業知識

(2)、在崗培訓:公司通過在崗培訓制度,為開發員工的潛在能力、提升員工價值提供條件,在崗培訓的主要形式有:

A、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班

B、E-learning等其它培訓方式

第三條 員工崗前培訓不合格者不得錄用,累計三次在崗培訓不合格者可由行政人事部提請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同意後予以降薪或降級處理。

管理制度

第一條 員工自進入公司之日起,行政人事部將為其建立人事檔案。內容包括:《員工情況表》、應聘簡歷、面試記錄、體檢證明、身份證及學歷證明等相關證書的影印件、轉正評核表、考勤記錄、歷次績效考評結果、薪資變動記錄、職位變動記錄、獎懲記錄、工作交接記錄、相關財務記錄等記錄該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品德、業績等方面情況的書面材料。

第二條 員工檔案所需材料由行政人事部負責收集整理,所有員工應給予充分配合,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材料。如有提供虛假材料者,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嚴懲。

第三條 所有員工之人事檔案由行政人事部專人管理,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循保密的原則,對人事檔案的內容不傳閱、不散佈、不議論、取閱時不在外滯留,不得將任何人的人事檔案私自帶出公司。

第四條 其它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之人員如確因工作需要需查閱人事檔案,須提出書面申請,經行政人事部經理、總經理簽字同意,檔案管理人員將檔案中無關內容撤出後,方可在行政人事部借閱;借閱人不得將檔案帶出行政人事部。

第五條 分公司人員情況報表需月度進行上報中搜總部人力資源部。

內外網使用

第一條 為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內部溝通和交流,公司建立內部辦公應用系統(包括IGE),要求員工上班時間登入內部辦公應用系統.

第二條 各內部辦公應用系統內釋出的資訊由各分公司安排人員負責維護和更新,其他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更改。人事部門應在員工到職或者離職的當天及時進行資訊的變更。

第三條 “員工交流”版面供員工進行產品、技術、工作經驗等方面的交流和探討;員工不得釋出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不利於公司穩定發展的言論;員工不得利用上班時間釋出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第四條 員工不得利用網際網路從事違反國家法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侵犯國家、社會、公司利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上網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第五條 公司為員工設立的內部郵箱僅限用於公司業務,禁止利用公司郵箱傳遞與本公司業務無關的內容、註冊外部網站或者與同事進行與工作無關內容的交流。公司有權對內部郵箱進行監督和檢查,並對違反規定的員工做出相應懲罰。

第六條 公司內部網及網際網路絡均由公司有關部門負責統一維護和管理,公司有權對員工的上網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並對違反規定的員工做出相應處罰。

保密制度

第一條 客戶資料、價格策略、商業計劃、軟體原始碼、未公開的技術文件等涉及公司利益及智慧財產權的,均屬於公司技術及商業機密。公司所有員工均有責任與義務保守公司技術及商業機密。

第二條 所有以公司名義對外發布的宣傳推廣資料、產品資訊、技術資料等,必須獲得管理層相關負責人的書面批准,並由綜合部登記備案後,方可由指定部門委派專人對外發布。如有違者,其行為則視之為故意洩密,公司將按照人力資源獎懲制度予以嚴肅查處。

第三條 掌握公司相關技術及商業機密的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把公司技術及商業機密告知其他公司或個人,包括本公司內部與自身業務無必然聯絡的其它員工。如有違者,其行為則視之為故意洩密,公司將按照人力資源獎懲制度予以嚴肅查處。

第四條 為保證儲存商業機密的計算機、檔案、光碟等不會輕易洩露,公司對涉及技術及商業機密的檔案、光碟等實行專人管理、借閱登記的制度;同時儲存涉及技術及商業機密的計算機均應進行CMOS加密及螢幕保護加密。此兩項密碼除使用者本人擁有外,應向本部門經理備份,不得洩密給其它部門或個人。如有因密碼洩露而導致嚴重後果者,其行為等同於故意洩密,公司將按照人力資源獎懲制度予以嚴肅查處。

第五條 未經公司管理層同意,員工不得隨意將可能涉及公司技術及商業祕密的檔案、資料等帶離公司(包括帶回家中或是其它地方)。如有違者,其行為則視之為故意洩密,公司將按照人力資源獎懲制度予以嚴肅查處。

第六條 經管理層批准,可將涉及公司的技術及商業祕密的檔案、資料帶離公司的員工,必須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保證相關資料不被洩露。如因失竊等因素而導致公司的商業和技術機密洩露,公司將對相關責任人按“玩忽職守”予以經濟或行政處罰。

第七條 禁止任何非本公司員工在任何時間內非經允許使用本公司的計算機等辦公裝置,在確有需要使用本公司計算機等辦公裝置,須由本公司正式員工向本部門經理及綜合部相關負責人提出申請,取得同意後方可在指定區域內使用,負責申請之員工須保證使用人不能訪問涉及公司機密的任何內容。如有違者,其行為將視之為故意洩密,公司將按照人力資源獎懲制度予以處罰。

第八條 所有員工不得隨意拷貝與自身業務無關的檔案(文件),影印或用其他方法取得客戶資料、價格策略、商業計劃、軟體原始碼、未公開的技術文件等技術及商業機密。如確有工作需要,須事先由本部門經理向總經理申請,獲得簽字同意後方可在相關部門經理的指導下進行。如有違者,其行為則視之為故意洩密,公司將按照人力資源獎懲制度予以嚴肅查處。

第九條 對於由於工作失誤或保密措施不當而導致公司機密洩露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分別處以相應的經濟及行政處分;對於有意洩露公司機密者,公司除將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並對其處以經濟及行政處分外,還將視其行為後果的嚴重性,保留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獎懲制度

第一條 獎勵

員工優秀事蹟的表彰,由所屬部門寫出書面申請,經行政人事部稽核後,報公司相關領導批准後在批准範圍內公示頒發。

公司級獎勵分為以下五種:嘉獎、記功、記大功、特別嘉獎、特別晉級,由總部人力資源部和直銷分管副總裁核准。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併發放獎金300元:

A、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隨時完成特殊工作任務者;

B、持續高效率、高質量完成工作,有具體事實者;

C、對社會有顯著積極貢獻者;

D、其他同等功績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併發放獎金600元:

A、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採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B、為公司節約資金或廢物利用降低成本,卓有成效者;

C、遇有災害,勇於負責,予以速報或做出妥善安排,處理得當為公司避免重大損失者;

D、檢舉違規行為或損害公司利益者行為;

E、其他同等功績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併發放獎金900元:

A、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險,減少公司損失者;

B、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C、其他同等功績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別嘉獎或特別晉級,並給予晉升工資等級或職務等獎勵:

A、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被視為公司同仁的表率者;

B、一年內記大功兩次者;

C、其他同等功績者。

第二條 處罰

由所屬部門根據事實提出書面過失懲罰申請,經行政人事部核實後,報公司領導批准後執行;處罰分為以下三種:申誡、警告、記過。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申誡,並扣發當月工資300元:

A、初犯錯誤,對公司有輕度損害者;

B、對有關規定不嚴格執行者;

C、其他同等錯誤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並扣發當月工資600元,不足部分從下月工資中扣發,直至補足為止:

A、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司內推銷物品者;

B、上班時擅離崗位,貽誤工作,情節輕微者;

C、因個人過失引發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D、妨礙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E、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F、在工作場合大聲喧譁、嘻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又不聽勸阻者;

G、犯有其他同等錯誤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並扣發當月工資900元,不足部分從下月工資中扣發,直至補足為止:

A、對上級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按期完成,以致影響公司聲譽,情節較輕者;

B、工作時間酗酒以致嚴重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C、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酗酒滋事、打撲克,影響工作、業務等團體秩序者;

D、犯有其他同等錯誤者。

培訓師王軍恆認為:《員工手冊》不是我們的“緊箍咒”,不是我們的束縛,不是我們的對立面,它是我們方太人必不可少的行為指南,是踐行方太“三品合一”核心價值觀的有力工具,在企業文化建設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讓我們都能認真學習、自覺遵循,都能夠做到比過去的自己、比現在的自己、比想象中的自己都還要更好,體現出自己更高的職業素養!

員工手冊精選 篇4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 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 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 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 2次的,按曠工 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以上就是員工規章制度。

員工手冊精選 篇5

餐飲員工手冊

員工手冊是餐廳員工在工作期間的生活和工作說明書,它包括員工的行為規範和工作準則。學習《員工手冊》,是新員工步入餐廳的必修課程,新員工入職無論即將就任何職位,無論過去有何種酒店管理和工作經歷,只要入到餐廳都要詳細閱讀員工手冊,以便對餐廳的基本政策和管理方式有一個認識和了解。

第一章 勞動條例

一、錄用標準和原則

1、錄用員工的標準

符合本市勞動管理部門的勞動力管理條件,根據本餐廳各部門工作崗位需要,凡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體檢合格、無不良行為,有志從事餐飲業服務工作的人員,經自願報名,及本餐廳測試合格者,均有機會錄用。

2、資格稽核

凡報名應聘人員,均應提供本人身份證件、相片、畢業證、失業證明;報名應聘本餐廳管理職位和技術職位的人員,除應提供上述證明外,還需提供本人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明或工作資歷證明。本餐廳將會通過一定的人事方式對員工的資歷狀況進行核實。

3、身體檢查

凡經本餐廳新招聘的試用工,必須經市防疫站的身體檢查並獲得健康證(體檢費用由本人負責),員工入職後,按規定每年要體檢身體一次,對患有傳染性病的職工,本餐廳有權按規定作辭退處理。

4、崗前培訓

應聘人員經面試合格後,原則上要經本餐廳的入職崗前培訓的教肓,經理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成為本餐廳的學習生(試用工)。考試不合格,即取消聘用(實習)資格。

5、試用期及待遇

(1)、應聘入職員工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試用期內領取試用工資,並視其表現來決定試用期長短或是否正式錄用,試用不合格者,本餐廳可隨時解除聘用勞動關係。實習員工欲終止工作,須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報告所在部門及人事部,否則,應賠償本餐廳招聘損失費及培訓費。試用期滿後,由所在部門核定工資級別報總辦批准,人事部備案,並正式成為餐廳一員,餐廳與其本人簽定聘用合同。

(2)、定級後每月對員工重新進行考核評定,調整工資一次,員工當月調整崗位,可當月根據其崗位調整工資。

(3)、職務(崗位)工資:依據員工所擔任職務、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過考核評定。

(4)、浮動(效益)工資:依據員工所在部門的經濟效益和個人月銷售量來計算。

(5)、管理人員(指領班以上人員)按照崗位任職情況進行行考核,經聘任所確定的相應崗位工資,並與該部門經濟效益掛鉤。

(6)、員工日工資的計算辦法:基本工資/天30—日工資

(7)、試用工工作未滿7天,沒有薪金支付。

(8)、員工請病、事、探親假以及本章《勞動條例》未註明的其它假期,不出勤者不發當日工資。

(9)、餐廳實行員工每天工作時間為9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如工作需要,餐廳可要求員工超時加班工作。員工日常的超時加班的,其累計加班時間作日後的補休(鍾)依據,確因特殊情況,在農曆年終前部門無法安排當年加班鍾補休者,由部門經理書面報總辦人事部審批,經總經理簽字同意才能發放加班費,(每小時加班費—日工資/9小時)。

(10)、超產獎:當超額完成餐廳下達的經營指標任務時可按規定比例提獎。

(11)、全勤獎:當員工在一個月當中無遲到、早退、滿勤工作,可享受此獎,此獎在當月工資統一結算計發。

二、考勤制度

1、餐廳的所有員工實行打卡記勤制度,不打卡的員工每班前由部長點名記勤。上班前打卡,應在穿好工衣後,下班打卡應在換工衣前。所有員工每月的出勤天數(包括實際出勤天數和有薪假期天數)以及遲到、早退、離崗時間由人事部核實,然後造表上報總辦稽核交財務部作為核發各項工資的依據。遲到、早退、離崗、曠工以及其它違章,按本手冊處罰。

2、員工病、事假一天以內由部長批准,連續三天以下由部長審查同意報部門經理批准,超過三天者,由部門經理批准;領班、部長病、事假三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總經理批准。請病假者,不得籍以電話或委託他人代為請假,患病者須有市正式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書和藥費收據以及檢查報告單等足夠的患病依據,請事假者憑本人書面申請報告,經上級領導簽字同意批准後方可休息。

三、違章及辭退、辭職

1、餐廳員工應認真遵守《員工手冊》中各章條款,員工若違反餐廳的有關規定,將視其情節嚴重,按章節予以批評、處罰、辭退。

2、員工本人提出辭工或終止合約時,須提前十五天,經同意批准後,必須在五天內到人事部按規定辦理一切手續,辦完辭職手續後,方可離去,如若未按規定提前申請面擅自離職者,將以曠工論處。

四、教肓與培訓

為了提高員工的經營、管理、服務水平,餐廳對員工實施崗前、在職的培訓,經培訓的員工在合約期內要為餐廳服務,否則要賠償培訓費用。

五、調職及晉升、任命、降職

1、餐廳可根據工作需要,對員工的工作崗位或工種進行調整和調動。調整後的待遇按所在新崗位或工種的標準執行。

2、餐廳可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才能提供晉升機會。員工晉升的條件是:崗位需要、部門工作評估推薦,經總辦批准同意。

六、假期

1、員工每月享受有薪例假二天(未夠一個月不享受有薪假期)當本部門當月無法安排例休時,部門負責人可安排補休。

2、按國務院規定,員工每年可享受有薪假期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2天、國慶節3天,如因工作需要,員工不能在法定假日當天休假時,部門將會安排法定假日後補休,補休延遲時間一般三個月內。

七、其它

1、工傷或死亡因公負傷或死亡的員工將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處理善後事宜。

2、餐廳授予權部門經理對本部門工作表現特別優秀的員工進行上報,經總經理批准後,每人每月可獲5—30元的獎勵。

第二章 員工守則

一、服從領導

1、下級服從上級是餐廳管理的基本原則。下達任務應層層落實,員工絕對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的排程,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不得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

2、行政管理:垂直領導,分層管理,任務到班組、落實到個人的管理模式。每層的人員必須對上級負責;彙報工作時,原則上一層一層往上報,下達工作指令時,要一層一層往下傳。

二、合作精神

餐廳對賓客服務,有賴多個部門或崗位的共同合作;餐廳各部門的工作一切都是為了經營,要出色完成對客人的接待工作,全體員工必須樹立合作的意識,團隊的精神。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還要協助其它崗位或部門,保證客人在餐廳期間的滿意程度,領略到餐廳是自己理想中的家

三、工作行為與規範

餐廳對每個崗位的工作都制定了工作程式和規範,作為約束和指導員工的工作指令,一般況下,員工不可隨意更改,如需變更,須徵得有關部門的同意,由餐廳總辦通過一定的程式進行修改。

四、儀容儀表

員工的儀容儀表關係到餐廳的形象,因此我們牢記下列規定:

1、所有員工當值期間必須保持個人清潔衛生,不得有體臭、口臭、不得吃有異味的食品。

2、員工要經常修剪指甲、理髮,男員工頭髮不得過耳際和衣領,不準留鬍鬚發角,女員工頭髮必須梳理整齊。一線員工不得梳披肩發,要淡妝上崗,不要過多塗沫化妝品和香水,不準留長指甲、染指甲、染雜色發。

3、員工統一穿著餐廳發放的工作服、工作鞋、著裝要整齊、乾淨、工號牌佩帶在左胸前、領呔、頭花結、領結要系正,內衣下襬不得露在制服外面。

4、舉止投足要自然利落、朝氣蓬勃、坐立行走、端正大方、精神煥發,坐時不將腳放在椅子上,不翹腳搖腿,站立昂首挺胸,兩眼平視,雙手自然交叉搭放在前腹或背後,不將手放在口袋或背靠椅櫃,行走時不搖頭晃腦、搭手拉肩、打鬧。

五、禮節禮貌(工作態度)

1、禮貌:禮貌是餐廳員工最起碼的行為準則,無論對待客人還是對待同事都要以禮相待,使用敬語,在對客服務時,還要做到:迎客有問候聲、說話要有稱呼聲、客人離開要有致謝聲、工作出錯和失誤要有致歉聲。

2、微笑:微笑服務是餐廳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微笑要自然得體,要發自內心,使客人感到賓至如歸、溫馨和諧、輕鬆愉快。

3、效率:做任何事都應講效率,說到就要做到,對工作不推讓、不拖拉,接待客人要有始有終,交待工作要清楚。

4、細緻:工作仔細、認真、耐心,細緻、兢兢業業,一絲不苟。

5、責任:對各項工作要有責任心,要對客人,對餐廳有高度負責精神。

6、誠實:可靠、正直、有事必報、有錯必改、不得提供假情況、不得搬弄是非、陽奉陰違、不得行賄受賄,不貪圖別人的錢財和物品,不向客人索要食物及小費。

六、證件及工號牌

1、每位員工入職後,即會得到餐廳發給的實習證和工號牌,以證實員工身份,員工上崗當值就佩戴工號牌。工號牌是員工當值的標誌,專供員工當值使用,不準借給他人,工號牌如有丟失應及時向人事部報告並辦理補領手續(自然損壞,以舊換新;丟失後補領,每個拾元成本費)。

2、員工離職時應將工號牌交回人事部,不歸還或損失損壞者,則需按規定賠償。

七、員工制服

1、新員工入職實習期滿後,餐廳將根據員工工作崗位需要,按規定發放統一制服,所有員工制服屬餐廳財產,員工必須按餐廳規定的程式籤領工衣並按照餐廳工衣的管理規定進行使用和保管。

2、員工離職時,在批准離職三天內必須將制服交回人事部,並按規定辦清退工衣手續,超期不還或丟失的,則需按規定賠償。

八、愛護財物

1、愛護餐廳財物是每位員工的義務,每位員工必須養成節約用電、節約用水和節約其它易耗品的良好習慣。

2、未經許可,員工不得擅自取用餐廳內的各類物品作私人用。員工因惡意而引致餐廳財物損壞將要受到所損壞財物價值之10倍的賠償和處罰。

3、如果員工犯有盜竊行為,無論其所盜物品屬餐廳、賓客或員工,均應退回或賠償被盜物品,並立即開除,情節嚴重者,扭送公安局查辦。

九、員工餐廳

1、員工當值期間必須在餐廳員工飯堂用餐,並執行員工飯堂的就餐管理規定,不得在飯堂以外的地方用餐。

2、每位員工應按量打飯,不能隨便浪費,如有發現,按規定處罰。

十、員工宿舍

1、員工入職後可根據個人情況,向人事部提出住宿申請報告,人事部根據實際情況為員工提供一個床位。

2、員工辦妥入住宿舍手續的同時,會收到一份宿舍管理規定,員工應認真閱讀此規定,並在上面簽字,以表確認,發現違反,將會按規定的情節受到處罰。

3、除公司補貼用水,用電外,超出部分由員工分擔。

十一、人事資料

填寫餐廳有關個人資料表格時,必須資料正確,不得隱瞞,如有隱瞞或不真實則可能導致日後損失應有本人負責,凡遷移住址、電話號碼、婚煙狀況、家庭成員變更事宜等,均應立即報餐廳人事部。

十二、拾金不昧

員工在餐廳範圍內,拾到任何財物,都應即時送部門主管或較交人事部,並將詳細情形記錄在錄在本內,若拾取不報且據為已有,則以盜竊論處,拾金不昧者,則將受到表揚或獎勵。

未經餐廳總辦同意批准,任何員工不得向外界透露、傳播或提供餐廳的內部資料,餐廳的一切有關檔案、檔案的資料不得交無關人員,如確需查詢,請查者通過正常手續與總辦聯絡。

第一章 總則

一、適用範圍

本守則適用本公司所有員工,包括合同工、零散工、臨時工。

二、服務宗旨

本餐廳將通過嚴格的管理,高效力的工作,一流的服務,為賓客提供舒適、方便的生活享受。“賓客至上,服務第一”是餐廳的服務宗旨。

三、目標

把本餐廳辦成具有一定風格和一定水準的餐廳。

四、工作要求

1、酷愛祖國,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外事紀律。

2、酷愛集體,關心企業,嚴守職責,酷愛本職工作,講求職業道德,熱忱待客,文明服務,為本餐廳建立良好名譽,建立良好的形象。

3、領導層要嚴守職責許可權,以身作則,一馬當先,尊重下級。

4、研究業務技術,努力學習科學文化,不斷進步禮節禮貌服務水平,外語水平,不斷進步為賓客服務的水準。

5、合作精神。公司的對客服務,信賴於多個部分和崗位的共同合作。公司各部分的工作都是為著共同的目標,完成對客人的接待和服務工作,公司的員工必須建立合作意識,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要為下一崗位或部分創造條件,保證客人在公司期間的進餐滿意。

6、服從上司。

(1)各級員工必須要有強烈的服從意識。每位員工須明確自己的直接上司,切實服從上司,切實服從上司的工作安排和督導,按時完本錢職任務。

(2)不得頂撞上司,不得無故拖延、謝絕或終止上司安排的工作,若遇見疑問或不滿可按正常程式向領導投訴。

(3)若在荼中出現意外情況而自己的直屬上司不在場,又必須立即解決時,可越級向上司領導請示或反映。

第二章 錄用和解僱

一、錄用原則

本餐廳招聘員工是根據各工種實際需要,對凡是有志為本餐廳服務者,視其對某一工作是不是適合,以該工作的業務常識為標準進行審查考核,凡身體健康,履歷清楚,通過考核,符合錄用條件者均有錄用的可能。

1、申請人必須向餐廳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請書;②親筆寫的自傳;③近期免冠上半身照片三張,身份證附印件兩張;④畢業(結業)證書及成績冊;⑤待業證和所住街道先容信。

2、用工年齡,凡年滿十六週歲至二十三週歲的男女青年均在此限(特殊技術和少數弄衛生的零散工不在此限)。

3、凡應聘職員必須由人事部分及用工部分與應聘本人簽訂勞動合同書後方可安排工作。

二、體魄檢查

1、凡應聘職工必須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魄檢查,合格方可錄用。

體檢及錄用條件:

(1)應聘職工必須儀表端正,五官端正,有一定學歷。

(2)男士身高1.70米以上,女士身高1.60米以上。

(3)視力1.0以上,無色盲。 ⑷身體健康,沒有傳染病。

2、餐廳對全體員工每一年進行一次體魄檢查,對患有傳染病者,視其病情,本餐廳有權勸其離店休息或作暫時調離工作崗位,調換工種處理。

3、試用期及工資

(1)應聘職工試用期通常是三個月。在試用期內,視其表現,餐廳有權酌情延長其試用期,試用期滿,符合餐廳錄用條件者,餐廳將與其簽訂正式合同。

(2)發薪方式工資情勢:基本工資、浮開工資、技術或職務工資(由餐廳參照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營情況而定)。

4、裁員及解僱

(1)本餐廳若因業務變更或其他緣由需要減員時,餐廳有權決定裁減員工。被裁減的職員應服從安排,不得提出無理要求。對要裁職員,餐廳將提早一個月通知其本人及有關部分。餐廳對被裁減的職員將按合同規定給予補償。

(2)辭職:員工辭職須提早一個月通知主管部分,且須填寫辭職申請書,並經主管部分批准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否則按非正常辭職處理。

第三章 店規

一、個人情況

以下情況下,員工應呈報人事部:

1、住址和電話;2、婚姻狀態;3、生育子女。

二、儀容

1、儀容要端莊大方。上班要穿工作服,佩戴工號牌,服裝要整潔,衣服要洗淨燙平。不得露背敞胸,穿短褲、背心,卷褲腳,不準穿拖鞋、涼鞋到餐廳,穿皮鞋的要擦亮。

2、頭髮要梳理好,不準留長髮,怪髮式,男士不準留大鬍子,不準留長指甲。女的不準濃妝豔抹(可化淡妝),不準染指甲,不準戴其他飾物。

3、坐、立、行姿勢要端莊,舉止要大方。坐時不準將腳放在桌、椅上,不準蹺腳、搖腿;站立時姿勢要自然大方,兩手垂放或自然曲折在背後或胸前,不得兩手插兜,不要呆板不動,倚牆、靠壁或倚椅靠櫃;行走時不能搖頭擺尾,拉手、搭肩。

三、服務員禮節禮貌

1、對待賓客態度要自然、大方、慎重、熱忱、有禮,做到笑面迎客,用好敬語。不以膚色、種族、信仰,衣帽取人。

2、與客人相遇要主動讓路,會面客人時主動握手,特別是女賓,若客人先伸出手來和你握手時,應面帶笑臉與客人握手。握手時,姿勢要端正,腰要直,上身向前傾,用力要隨對方的表示,不能用左手與客人握手。

3、與客人談話時應站立端正,講求禮貌,不瞻前顧後,低頭彎腰或昂首叉腰,專心凝聽客人的談話,不與客人搶話,不中途插話,不與客人爭辯,不強詞奪理,談話有分寸,語氣要溫順,語言要高雅。

四、員工勞動紀律

1、工作時間: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2、按時上、放工,上、放工要走員工通道,不曠工,不擅離職守;嚴格執行交通制度;不得私自調班或調休,需調班時必須找好調班職員,徵得領班,經理同意後方可調班,不準串崗。

3、員工上班前不得飲酒,吃生蔥、蒜等食品。上班時不準吸菸、吃零食、咀嚼口香糖。不得剔牙齒,摳鼻孔,挖耳朵,打飽嗝,伸懶腰,打呵欠,打噴嚏;不隨地吐痰,丟雜物,修指甲、搔癢等。

4、上班時間不準做私活、會客、洗衣服、洗澡、看書報、下棋、打私人電話;不得帶親友到餐廳公共場所、餐廳頑耍、聊天;不準開收錄音機、電視機,不準哼唱歌曲、小調。

5、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和排程,按時完成任務,不得無故謝絕或終止工作。

6、愛惜公司的財產,愛惜一切工(用)具),留意勤儉原材料,勤儉用電、用水,留意裝備的維修、保養;不私拿公眾的物品。

五、員工工作考勤

1、每一個公司員工上、放工時必須打記時卡。打卡後應將卡片放回原處,嚴禁代人或委託人打卡,違者給予處罰。

2、遲到或早退、曠工:凡超過或提早規定的上、放工時間一分鐘,即被以為是遲到和早退。遲到早退(每次)均以10分鐘為限,超過此時間的則以每增加10分鐘加算一次計算,每次扣除現金10元。凡規定的上班時間遲到或擅自提早離崗1小時,而又無特殊緣由者,則以為曠工,曠工分別以4小時以下按一天,超過4小時按2天計算,曠工一天算4天。按員工實際工資計算。

3、如因公差、外勤、加班、病假、事假等緣由未能打卡,應向領班或經理報告,應備有病、事假條及醫院證明等,以備核對。

4、全勤獎:凡規定上班時間遲到或早退、請事假、曠工、請病假(一天以上者),扣除本月的全勤獎。

六、制服

1、公司視不同崗位的職務發給不同的制服,員工上崗工作時必須穿著制服。所穿制服必須保持整齊、清潔。

2、公司將定期給員工更換新制服,若有損壞或遺失,將按有關規定辦理,員工離開公司時,必須將制服交回有關部分。

七、工作證與工號牌

1、凡在本公司服務的員工均發給每一個人工作證和工號牌。員工當值時應佩戴工號牌和攜帶工作證,部分領導有權隨時檢查。

2、工作證、工號牌如有遺失、被竊,應立即向領班報告,並由本人賠償損失後補發新證(牌)。因使用時間太長而引發損失者可免費更新。

3、員工離店時,應將有關證件交回公司。

1、員工上班時不得將包裹及其他物件帶進餐廳寄存,更不得將有害的物品或制止瀏覽的書刊帶進餐廳,放工時不得將餐廳任何物品攜帶出公司,管理職員有權檢查,任何人不得謝絕。

2、員工若需將公司物品或私人物品拿到餐廳外,需持有領班、經理簽署的證明。

第四章 表彰

一、表彰條件

1、努力研究業務,對進步業務技術水平和工作效力有所發明、創造、改革,成效明顯者。

2、愛店如家,積極工作,熱忱服務,創造優良成績者。

3、努力拓展業務,積極開闢市場,對公司營業有特殊貢獻者。

4、在為賓客服務中,深進細緻,熱忱周到,使賓客深感滿意被遭到讚美、感謝者。

5、嚴格開支,節省用度有明顯成績者。

三、表彰程式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處罰

一、處罰條件

1、員工凡犯有以下條規之一或類似者,輕者進行批評教育,重者扣發薪金。上、放工不打工卡、代人打卡或請他人代打卡。不修義表,不穿整齊的制服或戴禁戴的飾物。不按手續和制度處理業務。工作時間內串崗,打私人電話、唱歌、吸菸、吃零食。在餐廳內打架、爭吵、喧譁、粗言穢語。將專用裝備挪為他用。

2、公司員工凡犯有以下規定之一或類似者,重者降職,輕者停職處罰。擅離工作崗位,常常遲到、早退或曠工,無意工作。對抗正確的業務督導,煽動他人企圖破壞正常工作秩序。蓄意消耗,毀壞公司或客人物品。拿取或偷食公司或人食品,將客人遺失物品據為己有,偷盜客人物品。

3、公司員工凡犯有以下條款之一或類似者,輕者勸其辭職,重者開除或無薪開除。在公司內亂弄男女關係,談戀愛,或做出任何不道德的流氓行為。 上班時睡覺。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造成客人或公司經濟損失。在餐廳內鬥毆、要挾、危害顧客,同事或上司。嚴重失職或嚴重致使公司名譽遭到損失。

二、處罰程式

(1)員工犯有過失,由員工本人寫出檢討書,若按第一條批評教育或扣發薪金處理,由領班或直接經理執行。

(2)員工犯有過失,由員工本人寫出檢討書,若按第二條停職或降職處罰,由部分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執行,報人事部備案。

(3)員工假如對處罰或處理意見不服,可以向上一級或越級上訴。

第六章 安全守則

一、留意安全

1、留意防火、防盜,如發現事故苗頭或不正常現象,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和保安部,並及時查詢緣由和處理,防患於未然。

2、班前、班後要認真檢查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餐廳、賓客、員工生命財產安全。

3、不準將親友和無關職員帶進工作場所,不準在值班室或值簇宿舍留客住宿。

4、如發現形跡可疑、犯法職員或精神病患者,應及時報告直接上司、總經理室和保安部抓緊處理。

1、保持沉著平靜,不可惶恐失措。

2、呼喚同事協助,就近按動火警警鈴。

3、通知電話總機接線生知會當值經理及保安部消防中心。

4、切斷一切電源開關,並將火警現場的門窗封閉。

5、利用就近的滅火器材將火撲滅。

6、若因漏電引發的火災切勿用水或泡沫撲滅。

7、如火勢擴大而致有生命危險,必須引導客人撤離火警現場。

三、緊急事故

1、全體員工必須大力合作,發揚見義勇為,一馬當先,奮勇獻身的精神,全力保護國家財產及賓客、員工的生命安全。

2、如遇意外發生,應加設標誌,正告無關職員勿近危險區及時通知保安部,當值經理和總經理迅速進行處理。

餐飲管理員工手冊

一、員工管理

1、錄用原則

2、入職程式

3、轉正程式

4、離職程式

5、考核標準

6、升遷標準

7、呼叫管理

8、薪資標準及管理

9、考勤管理

10、請休假管理

11、福利管理

12、獎罰條例管理

13、行為規範管理

14、員工餐管理

15、員工宿舍管理

二、京味齋員工崗位職責

四、公司機構設定圖員工管理

(一)錄用原則

公司遵循“以人為本,廣招賢才,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在核定編制內,錄用能勝任相應崗位工作,素質較高的人員,並充分考慮錄用人員的自然情況,知識層次,專業技能等方面。公司用人宗旨是“有德有才,提拔使用;有德無才,培養使用;無德有才,酌情使用;無德無才,堅決不用。

(二)入職程式

1、新員工經店長(廚師長)面試合格後才予以試用,試用期原則定為1——3個月。3個月後為正式員工,以轉正單為準,由經理稽核批准。

2、新員工面試合格者,經店長(廚師長)批准辦理報道手續,仔細填寫本企業的員工檔案表(既個人簡歷表),繳驗身份證影印件,畢業證書和相關學歷證書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3長。

3、在庫管處領取員工工牌,工服,考勤卡員工手冊等相關物品。並簽字確認,仔細填寫入職表。

4、由店長(廚師長)安排實習期工作。

(三)轉正、辭退程式

1、在本企業工作期間按照國家規定需辦理的各種證件(暫住證,健康證,就業證)費用由員工,自理企業可酌情墊付,並從員工的工資中扣除。

2、在試用期內工作能力突出、成績顯著,由部門主管提請企業可酌情予以提前轉正以資鼓勵。以轉正單為準,由經理稽核批准。

3、在試用期間如果品行欠佳或不能適應本店工作,本店有權予以辭退除試用期基本工資外,不再給予資遣費和旅行補助費。如違反公司行為規範等其它管理規定者,情節嚴重須辭退,按相應管理規定執行。

(四)離職程式

1、在試用期內辭職,必須提前7天書面申請,轉正後應提前一個月向主管遞交辭職申請,經餐廳店長批准一個月後辦理辭職手續。

2、員工按正常程式辭職,企業批准後退回床位,洗淨的工服等相關物品交回指定部門,由相關部門負責人開具接收證明,經理憑此證明和原始押金收據向員工退還工服押金,但工服被人為損壞者,本企業有權向員工收取部分折舊費,如工服押金收據不慎丟失押金不予退還。

3、最後交接完畢搬出宿舍到經理處領取當月工資、獎金、工服押金。

4、如不按程式辦理企業有權將扣發當月工資、獎金和押金。

(五)考核管理制度

1、積極參加公司制定的培訓工作,努力提高服務技能,服務技巧。

2、每月公司定期會對各個部門,各個崗位進行考核。

3、在考核過程中,嚴禁徇私舞弊的現象。對違反者將根據相關管理進行處罰。

4、每次考核結束,公司會根據相應考核成績進行調整。對不合格者會加強培訓,並再次考核。如三次考核不達標者,公司根據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六)升遷標準

1、根據每月公司對各個部門,各個崗位的考核情況,如初級員工考核成績達到中級考核標準則上升到中級,中級員工考核成績達到高階則上升到高階,以此類推;反之如中級員工考核成績沒有達到中級考核標準則降為初級員工,以此類推。

2、對對於公司有重大貢獻的員工,其各方面表現良好的員工,公司按實際情況可酌情破格提升。

(七)呼叫管理

(1)因公司的需要,會對各個崗位做出適當的調整。因此會呼叫員工由此崗位到另一個崗位。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公司的呼叫,應積極配合公司做調整。

(2)在員工呼叫中,必須填寫員工調職表,並申報到人事部做記錄。不寫調職表的,公司按照相關規定處罰。

(八)、薪資標準及管理

1、公司發薪日期為每月5—8日,支付上月月初至月底的薪酬,若遇週日或特殊情況經理會提前告知。

2、員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資、獎金、補貼、加班費、福利、等部分組成。薪酬的評定以能力、貢獻、責任為主,按照崗位、經驗、能力的差異確定試用期和轉正後不同的薪酬級別。

3、薪酬的級別並不是固定的,公司會定期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成績的優異來進行調整。對於崗位異動後,其工資按照新崗位的工資標準執行。

4、員工在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可獲得獎勵性的薪酬,獎勵性的薪酬分:一次性獎勵、提前晉級、跳躍式晉級。

(九)考勤管理

1、各店工作時間有各店自定,考勤由廚房和前廳分別對各自部門所屬員工進行,考勤打卡的方式有主管或廚師長或指定的其他人員負責監督和管理,考勤單上各類假別用不同的符號或文字加以區別,因公外出而不能考勤時,應在考勤單上註明外出事由。

2、考勤界定及其相關處理

(1)遲到:在規定上班時間後30分鐘內到崗即為遲到,遲到一次扣罰10元。

(2)早退:在規定的下班時間前30分鐘內離崗或中途離崗30分鐘即為早退,早退一次扣罰10元。

(3)曠工:無故缺勤或請假未準而擅自離崗即為曠工。遲到30—120分鐘之間扣除當日工資,120分鐘以上即為曠工一天。曠工按照“曠一扣三”給予處罰,即曠工一天扣罰三天的工資和全月獎金,曠工倆天扣除當月全部工資、獎金及其它收入、按自動離職處理。(開除不發放工資、獎金,不退還押金)

3、員工累計當月曠工2天予以辭退;其中每遲到3次摺合為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全部獎金;員工全年累計曠工3天予以辭退

4、打卡:員工每天上下班按時打卡,代打卡者發現一次當月扣除100元,本人扣50元二次開除,負責人失誤罰負責人一次100元。

5、病假:員工有病必須有正規醫院的病歷及病假證明,若遇急診應電話請假,事後補交急診醫院的病歷及病假證明。員工因病休假期間無工資、獎金及其它收入,當月病假累計1周以上(含一週)扣除當月獎金的一半。

6、事假:員工請事假應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因急事不能到單位請假的員工,應及時電話請假,事後補假條。員工因事休假期間無工資、獎金及其它收入當月事假在3天至一週扣除當月獎金一半,1周以上扣除當月全部獎金。

7、工傷:員工在工作期間、工作場所因公按正確程式操作發生問題視為工傷。

(1)員工在崗上班時因意外原因或由他人操作失誤造成的工傷,公司負責正常治療的醫藥費和治療期間的基本工資。

(2)員工在崗上班時由於員工本人操作失誤造成的工傷公司只付正常治療的醫藥費的20%。治療期間請病休不發基本工資。

(3)員工在崗上班時,由於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本人工傷其治療費用和病休期間工資公司一律不負責。

(4)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他人工傷者公司追究肇事員工經濟、法律的責任。

8、請休假管理

(1)無論請病假或事假嚴格按照考勤中規定執行。

(2)員工全年累計病假、事假超過10天(含10天)以上公司有權予以辭退。上級領導特批除外。

(3)員工每個月固定休息4天,如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公司應安排補休或給予加班費。

(4)員工自轉正之日滿一年後,可享受帶薪年假10天,(含當月4天公休),年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當月可享受半獎待遇;放棄年假企業發放6天加班費。

(5)員工自轉正之日起,工作滿兩年後可享有帶薪婚假一週(婚假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

9、福利管理

(1)前廳員工每月發放工鞋一雙,女員工著裙裝上崗夏天每月發放長襪兩雙;廚房員工每月鞋補5元,管理層每月發鞋補10元。

(2)公司每年將不定期舉行先進員工和管理人員娛樂活動及文體活動(如登山、郊遊、旅遊、晚會、公司週年慶祝活動等)。

(3)公司每年將為優秀員工和中層幹部以上人員提供內訓和外出學習的機會,提高其綜合管理水平及業務水平。

10、獎罰條例管理

<1>獎勵

1>表彰方式

(1)通報表揚,在店鋪範圍內表彰。

(2)實物獎勵,一次性發給獎品。

(3)授予獎勵,一次性給一定數額的獎金。

(4)晉級加薪,晉升職務並增加工資。

2)獎勵條件

(1)提供優質服務,需受到客人的書信讚揚者;

(2)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議,為店鋪採納,並使企業明顯受益者;

(3)獲得“月度、年度優秀員工”稱號者;

(4)工作有特殊貢獻者;

(5)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6)為保護企業和客人財產免遭損失,見義勇為、奮不顧身搶救者;

(7)愛店如家積極工作、熱情服務、創造奇蹟者。

<2>處罰

1>過失類別

1)輕微過失

(1)無故遲到、早退;

(2)上班時不穿整潔的制服無適當裝束,不按規定佩戴工號牌;

(3)上班時行為不檢(如喧譁、吵鬧),嚼口香糖等;

(4)上班時聽廣播、看電視、進行娛樂活動(如打牌、下棋)等;

(5)在餐廳和廚房等上班區域內抽菸;

(6)工作粗心大意或未按規範操作而造成輕微損失;

(7)當班時竄崗、脫崗;

(8)當班時處理私事會客等;

(9)上班時有不衛生或不安全行為;

(10)未經批准擅自在衣櫃加鎖或調換鎖頭;

(11)將客用食品或其它非私人物品放在更衣櫃內;

(12)未經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私下換休或自行換班;

(13)不積極配合培訓;

(14)上班時間使用餐廳電話處理私事的。

2)嚴重過失

(1)當班時間睡覺或怠工

(2)違反安全條例造成不良影響的;

(3)未經許可在店內飲酒並帶醉上班;

(4)在店內爭吵造成不良影響的;

(5)對客人不禮貌,服務態度欠佳;

(6)直接或間接索要小費和禮品;

(7)無理不服從拒絕或故意不完成上級委派的工作;

(8)造謠中傷他人的;

(9)擅自將餐廳物品(包括客人遺留物品)帶離餐廳的;

(10)曠工一天以上的;

(11)開假證明休病假的;

(12)拾遺不報的;

(13)偷拿酒店內所屬食品和飲料;

(14)隱瞞或不理會客人投訴的。

3)重大過失

(1)觸犯國家法律而受到刑事處分的;

(2)盜竊餐廳和客人及同事物品財產;

(3)私帶武器或其他禁物進入酒店;

(4)重大欺詐行為;

(5)賭博或的;

(6)向他人洩露、提供酒店內部機密的;

(7)傳播淫逸刊物和音像製品的;

(8)挑撥和激怒上司和同事而引發毆打或嚴重行為的;

(9)參加非法罷工和停工的;

(10)提供假資料和報告、偽刪改單、證明的;

(11)蓄意破壞損毀店裡財產、裝置和資料的。

2>處罰標準

在餐廳需要對員工進行處分時,將本著公平一致,一視同仁的態度,採取合理的手段,達到教育員工的目的,處分分為口頭警告、記過、降職、降薪、停職、留店檢視、辭退和開除。

(1)觸犯輕微過失、處以口頭警告、並處罰10—30元;

(2)觸犯嚴重過失、按情節處以記過、記大過、降職降薪;

(3)觸犯重大過失、將按情節予以辭退或開除。

11、行為規範管理

<1>儀容儀表、儀態必須按照公司規定執行。(詳情參看前廳服務標準)

<2>日常行為要嚴格遵守國家、地方法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規範。

<3>員工職務行為準則

(1)基本原則

(2)經營活動

(3)利益

(4)利益衝突處理

(5)佣金和回扣

(6)交際應酬

(7)保密義務

(8)保護公司財產

(9)行為的自我判斷與諮詢

(10)投訴與受理

12、員工餐管理

(1)用餐員工須遵守用餐秩序,服從管理人員的用餐安排。

(2)文明用餐,不得在用餐時喧譁、打鬧、不得影響其他客人用餐。

(3)講究衛生,餐具應清洗乾淨,用餐環境應打掃乾淨。

(4)員工用餐時按量取菜盛飯,不得浪費,違者罰款50元或給予其他相應處分。

(5)愛護餐具,輕拿輕放,不得損壞,否則照價賠償。

(6)工作餐和聚餐原則上只限本人,員工不得擅自將親朋好友帶入餐廳食用員工餐。

(7)員工只能在餐廳內用餐,不得將食物帶出店外。

(8)員工當日未享用工作餐,作員工自動放棄處理,公司不在給予任何經濟或其他補償。

13、員工宿舍管理

(1)自覺保持宿舍衛生,嚴格按照衛生、輪流值日表值日,如有遺忘罰打掃一週宿舍衛生。

(2)在宿舍內不得大聲喧譁、吵鬧,以免影響他人和鄰居的休息。

(3)嚴禁夜不歸宿,如有特殊情況,提前和主管申請。

(4)嚴禁帶非本店人員進入宿舍,嚴禁外人在宿舍留宿,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主管批准。

(5)節約水、電,愛護公共設施,不在宿舍內亂拉亂插電線、電器,以免發生危險。

(6)住宿人員保管好個人貴重物品,出現任何後果個人負責。

(7)住宿人員要注意安全,屋內無人時,要關好門窗,鎖好屋門注意防火防盜。

(8)住宿人員必須配合宿舍長的工作,聽從安排,宿舍長要以身作則。

(9)嚴禁男女亂竄宿舍,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以上規定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處罰,輕則處以10—30元罰款,重則開除。

餐飲連鎖管理員工手冊

服務是一種強有力的競爭手段,在產品質量、價格大體相同的情況下,多一個服務專案就即是多了一種競爭手段,通過我們在服務一線的優良表現,可以吸引顧客,滿足消費需求。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必須建立新的服務質量觀:

1、要建立服務也是商品的觀念;

2、要建立商品質量、勞務質量、環境質量並重齊抓的觀念;

3、要建立“全方位”、“立體型”抓服務質量的觀念;

4、要建立經營促服務,服務促經營,經營服務一起抓的觀念。

“服務顧客”是及具挑戰性的工作,要做得好,不單單是遵守標準或熟練的技能即可以,我們在門店面對五花八門的顧客,我們的目標是使得每位顧客都感到滿意。挑戰性高,但其實不困難。只要你的觀念正確、積極,以下幾項重點將會使你在顧客服務方面進步得更快。

瞭解顧客對我們的意義

“顧客是我們的老闆”,不是口號。想一想,我們的生意是從每件商品中一份份建立起來的,所以每位顧客對我們而言都是重要人物。當他們願意一而再,再而三地光臨“一帆快餐”時,便是向我們傳遞一個資訊:“他們是多麼喜歡“一帆快餐”所提供的產品及服務,乃至他們還會向親友推薦”。據調劑,當一個顧客滿意時他會告知4-5個人,但一名顧客不滿意時,他會將不愉快的經驗告知10-20個親朋好友。這對公司長時間的發展影響至為重要。

101%的顧客滿意是甚麼?這個題目其實不復雜,實在你心中已有了一個相當明確的概念。由於你就是一位顧客。當你每次到外面購物、用餐時,你所期看得致電的優良產品和優良服務,便是你的顧客所期看得到的,身為專業服務職員重要職責便是滿足顧客的期待。

有些員工草草服務,以致疏忽了出色服務所包括的更重要的部份。他們講話過快,以致顧客不能理解具體內容。他們沒有掌控好量,造成商品缺斷貨、顧客無可選商品;他們把問候應用得那樣僵硬和冷感,以致顧客以為面對的是一個機器人;他們不進行眼光接觸,由於他們以為浪費時間,而且他們從不微笑。由於他們根本沒看到對方存在的重要性。

有些面對顧客的員工熟悉不到他們留給顧客的印象恰正是早早邁向成功的基礎。每位與顧客接觸的員工都必須曉得:自己在顧客眼中代表的是跑堂小二。試想一下:難道您不以商店員工態度來判定商店的好壞嗎?當你打算到一家商店購物或用餐時,迎面出來一名衣著齷齪的服務員時,你會不會到這家商店(餐廳)是不是安全可靠?

記住,在任何企業中,直接與顧客接觸員工的表現將直接影響到公司的形象。人們從服務於他們的員工身上可判定出公司的管理情況。

將以上幾項重點隨時放在心中且付諸行動,你也將在機會由顧客的迴應中得愉悅的成績感。

一、顧客心理

需求是一定生活條件下和社會環境中,消費者個體對維持和發展生命的客觀事物的需要和欲看在頭腦中的反映。

1、消費來自需求

消費需求又可回結為生理需求和心理需求兩大類,經具有以下特點:

(1)層次性;

(2)多樣性;

(3)發展性;

(4)伸縮性;

(5)可引誘性。

現代貿易理念以為需求是可以“創造“的,因此它比引誘的面更寬。消費心理學的研究表明,顧客在進進商店或服務場所之前,一般都是先具有購買某種商品的需求欲看,這類需求欲看會產生一種動力,這就是購買動機。

2、購買動機種類

購買動機大體有以下幾種:求實;求新;求美;求名;求利。

顧客的消費心理大體可回納以下:

(1)求新心理;

(2)求實心理;

(3)求美心理;

(4)求快心理;

(5)求名心理;

(6)選擇心理;

(7)疑慮心理;

(8)厭煩心理;

(9)緊張心理;

(10)習慣心理;

(11)逆反心理;

(12)緩購心理;

(13)位移心理;

(14)顯耀心理;

(15)廉購心理;

(16)反射心理;

(17)自尊心。

3、購買行為種類

習慣型;

理智型;

經濟型;

衝動型;

4、顧客的心理活動

顧客購買商品的心理活動一般可分為七個階段:

(1)留意;

(2)愛好;

(3)聯想;

(4)欲看;

(5)比較;

(6)決定;

(7)購買及滿意。

5、影響顧客態度的因素

需求因素;

知識因素;

團體因素;

經驗因素;

個體差異因素;

習慣因素等。

6、改變顧客態度的因素

(1)宣傳者的名譽:包括可信性與專業性。

(2)態度轉變者的個人因素,包括其人格因素,迷信權威的程度,性別,智力水平,逆反心理,首因效應等。

首因效應是普通心理學記憶研究中提出的一個原理。這個原理表明,最早接受的資訊對接受者影響最大,而且這類影響也較持久。這類現象在平常生活中常見。一名顧客剛進商店就遭到營業員的熱忱接待,他對服務員的態度就表示滿意,乃至也願意買這位營業員所提供的商品。又如,一項新產品為儘快投進市場,因斟酌不周,還有這樣那樣的缺點,給顧客的第一印象就會很差,就輕易致使這個新品牌的垮臺。固然第一印象其實不一定反映事物的本質,但由於初次印象經常令人銘記於心且不容易改變,常常會造成顧客的偏見,所以作為銷售者,為在顧客心中建立對本企業及商品良好的形象,必須重視人們這類心理上的首因效應。

掌控顧客心理,通過有效的服務達成每筆銷售,是我們經營的基本目的。

標準規範的服務是服務工作的基礎,對這些我們必須要遵守和執行的規範的學習,可讓我們具有基本的服務禮節方面的知識,具有接待顧客的基礎能力。

服務中我們使用我們的語言和形體向顧客傳達我們的商品資訊和對顧客的敬意。我們要有著極強的商品知識,對我們的商品、相干的制度流程很熟習;還要有發自心底的工作熱忱,並且要學會將這類感覺傳達給顧客;同時,還得具有一定的應變能力,針對顧客提出的各類題目做出公道的回答。這些都是屬於我們服務工作的範疇,下面我們分別來進行一些瞭解。

1、“儀容儀表”

不管是收銀員還是門店的服務員首先要做到自己的個人形象和門店清潔愉快的環境一致,並且要讓顧客通過我們的每一個細節的工作接受直至認可我們的門店,並且把進我們店消費、休閒成為他(她)的生活習慣中的一部份。要到達這樣的一個效果,我們就需要從每一個環節著手

1)讓我們先來看看對我們個人的儀容儀表方面的一些基本要求

A. 和顧客交換的程序,一個清新健康的外觀形象可以給顧客一個寬鬆、舒心的感覺。所以,時刻保持一個健康的外形很重要;

B. 我們在上崗之前,看看我們的著裝是不是規範,工衣、工帽、胸卡是不是潔淨,有無依照規範進行穿著和佩帶;

C. 我們上崗時候檢查檢查我們的身上是不是佩帶有不符合規範的飾品。

實在,我們崗位上的每位員工除我們的著裝和外形非常重要以外,更重要的是我們的精神狀態,所以我們在接待顧客的時候要學會向顧客微笑,一種真正發自內心的笑,一種健康明朗的笑、一種自信的笑。

當我們站立的時候,我們一樣也需要留意自己的站立姿勢和儀態要求。標準是:挺胸抬頭,眼睛自然平視,全身保持一個自然輕鬆的狀態;雙手自然下垂或交叉置於小腹前,交叉時將左手置於右手的上面;雙腳腳尖呈60度自然分開。

2)我們行走的時候需要留意

A. 行走中應昂首、挺胸、收腹,眼睛要平視,肩要平,身要直,兩臂自然下垂擺動,腿不大幅度打彎;

B. 行走時不可搖頭擺尾、吹口哨,不得瞻前顧後,手不得插進口袋或打響手指;

C. 不要與他人拉手、摟腰、勾肩、搭背;

D. 不要在門店內奔跑,跳躍;

E. 走路時男士不要扭腰,女士不要晃動臀部;

我們在平常生活中構成的一些習慣可能一不謹慎就在工作場所中流露出來,所以我們在工作中一定要留意這些平常的小動作和生活習慣,比如有甚麼事情的時候習慣抓耳撓腮、習慣性的掏耳朵、挖鼻孔等等。

由於我們的崗位是常常性的和顧客進行交談,所以我們還要留意口中是不是有異味;那末上崗之前我們千萬不要吃那些輕易帶來異味的東西,象蔥、蒜、醋等。固然更加不能飲酒上崗了,假如你身上的煙味很重,那末上崗之前也需要進行一些簡單的處理。

上崗以後,不可以吃零食,更加不能在和顧客交談時嘴裡依然嚼著類似口香糖之類的東西。

2、“接待語言”

與顧客溝通最基本的手段就是和顧客的語言交換,熱忱瀰漫的話語可讓顧客感遭到熱融融的家的感覺。相反,一句傷人的話可以引發顧客情緒的變化,乃至發生爭吵。所以,這個環節我們最需要的就是拿出我們的熱忱,讓真心的話語把顧客和我們的間隔拉的更近。

1)基本要求:

1. 與顧客溝通要講普通話,除十分必要外,不得講方言;

2. 用詞要正確、精練,用語要通俗易懂;

3. 腔調要柔和,音量要適中;

4. 既要十分尊重顧客,又要不驕不躁;

5. 任什麼時候候都不得與顧客發生衝突;

6. 欺侮、謾罵顧客者一概解僱。

2)經常使用狀態用語:

(1)看見有人進店時:“您好(你好)”;凌晨9:00之前說“您早(早)”/歡迎光臨!

(2)看到顧客有困難時:您好,需要我幫忙嗎

(3)暫時沒法為顧客提供服務時:對不起,請您稍等一下(麻煩您稍等)

(4)看到顧客在店內吸菸時(禁菸門店):對不起,店內不能吸菸,麻煩您把煙滅掉好嗎

(5)顧客結帳時:您好;您共消費45元,您用現金還是信用卡;我收您50元;我找您5元,請您核對好您的錢和發票;請您拿好您的餐品。

(6)送別顧客時:這是您的餐品,請拿好

(7)顧客離開時:您慢走,再見

(8)銀臺沒有零錢時:請問您有零錢嗎?您最好能預備零錢;謝謝您

(9)顧客提出意見或建議時:您提的寶貴意見,我會及時上報,謝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

(10)顧客埋怨買不到餐品時,應向顧客致歉,並且給予建議:對不起,現在恰好賣完,您要不試一下這款?”(形容相近餐品),口味蠻好的。

(11)顧客詢問餐品是不是新鮮可靠時,我們應當以肯定確認的態度說:我們的餐品都是現場製作,保證新鮮,您可以放心食用

(12)服務員將餐品遞給顧客時:“您點的餐齊了,請慢用。”

(13)遇有顧客招呼時,應立即以正面面對顧客,同時迎向顧客,基本用語為:您好,我能為您作點什麼?或您好,有何吩咐?千萬別說:“喊什麼,等一會!沒看我正忙著?假如現場人多,同時又不能為幾位顧客服務,應當說:對不起,讓您久等了!您需要甚麼?請稍等,馬上給您拿!

(14)當為顧客提供餐品時,應雙手遞上,同時說:您要的菜來了,請拿好;哪位的點的餐,請取一下。

(15)顧客詢問餐品專案時,可先挑不同價位的商品略作先容,並指引顧客檢視價格牌,同時說:具體的商品目錄在這裡,請您選擇。

(16)對那些可能燙手的餐品,在提供給顧客時,應進行善意提示:剛剛出爐(鍋),謹慎燙手,請拿好。

我們在服務程序中,把握好基本的服務規範以後,就要認真往分析顧客需求,把握相干的服務技能。完全遵照服務規範往做可讓你成為一位可以工作的員工,但曉得了相應的服務技能才可以真正成為一位合格的員工。服務程序中實在無外乎就是接待顧客購物、接待顧客投訴、瞭解顧客需求等等知識。有了這些基礎的東西,你才能夠真實的服務於顧客,下面我們來學習一下這方面的一些知識。

1、餐飲服務三大要求

1)F(Fast快速)

指服務顧客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由於寶貴的時間稍縱即逝,因此,對講求時間管理的現代人而言,能否在最短的時間內享用到美食,是他們決定踏進店內與否的關鍵之一,因此我們要十分重視時間的把握。

2)A(Accurate正確、精確)

不管餐廳的食品多麼的可口,倘若不能把顧客所點的食品正確無誤的送到顧客手中,一定給顧客一種“服務的態度十分草率,沒有條理”的壞印象。所以我們要堅持在尖峰時段,也要不慌不忙且正確的提供顧客所選擇的餐點。這是一帆快餐對員工最基本的要求。

3)F(Friendly友善、友好)

友善與親切的待客之道。不但要隨時保持善意的微笑,而且要能夠主動探索顧客的需求。假如顧客選擇的食品中沒有甜點或飲料時,我們的服務職員應微笑地對你說:“要不要參考我們的新產品或是點杯飲料呢?”這麼做,不但能向顧客先容新的產品也同時增加了營業額。

2、周到服務六步驟

1)與顧客打招呼 (歡迎光臨)

一帆快餐餐飲要求每位服務職員都必須在正確的時機以正確的用語招呼問候顧客,而且必須精神抖擻,面帶微笑,大聲的向顧客打招呼問好。

當顧客一進店就聽到服務職員熱忱、真誠的問候,會立即對餐廳產生好感。因此服務員必須在顧客到店5秒種內招呼接待,招呼的問候用語:“歡迎光臨”、“請到這裡來”、“早上好”、“晚上好”等佈滿溫情的語句。

2)詢問或建議點餐

顧客預備點餐,服務員須保持一套慣常的禮貌用語,諸如“您要點甚麼?”、“請問您需要些什麼?”等。

若顧客詢問新推出的產品或促銷活動,服務職員必須以適當的速度、親切的語氣,簡單而清楚的為顧客解說,以增加顧客購買的愛好。

顧客點餐終了,服務職員必須複誦一遍顧客所點購的食品與數目,若發現錯誤須立即更正。另外服務職員應當捉住機會想顧客傾銷食品,但建議的食品不要超過一項,以避免引發顧客反感,例如“今每天氣這麼熱,您需要增加一杯冰豆漿嗎?”

全部點購終了,服務職員必須清楚的告知顧客:“您所點的食品總共45元”,以便顧客在服務職員拿取食品時取出錢來預備付帳。

3)收款

當服務職員(收銀員)從顧客手中接收支付的金額和找回零錢時,必須大聲將各項金額複誦清楚。例如:“謝謝您,總共45元,收您50元,找回您5元。”

(注:以上三步常由收銀員完成,收銀員必須在60秒內完成)

4)預備顧客所點的食品

服務職員應先對顧客說“請稍等”,然後默記顧客所點的食品內容與數目。迅速按要求包裝餐品,遞交顧客手中;

5)將顧客點的食品交顧客手中

服務職員將顧客點購的食品全部拿齊後,用雙手將托盤輕輕抬起送到顧客眼前,並禮貌的向顧客說明,例如“讓您久等了,請看一下是不是都齊了?”、“請謹慎拿好”“請慢用”等。

6)感謝顧客光臨

當顧客拿好食品離開櫃檯時(或就餐終了離開餐廳時),服務職員應真誠的說:“謝謝惠顧”、“歡迎再度光臨”、“謝謝光臨”、“祝您愉快”等祝頌之語,使顧客對一帆快餐留下較好的印象,以致今後可能再來。

3、基本服務原則

A. 服務要等量齊觀,不論甚麼樣的顧客都能熱忱對待

B. 服務要符合顧客的願看,服務的核心就是提供符合顧客願看的幫助。我們提倡的是超越顧客的期看值

C. 服務要周到細緻,具體地說就是要想顧客之所想,急顧客之所急

D. 服務程序要留意做好“5S”:

1)微笑(Smile)

——微笑時,人們感遭到的是一種健康和親切,所以微笑是我們和顧客溝通的一個基礎。微笑體現的另外一個感覺就是我們對顧客的體貼和心靈上的寬容,可讓顧客收起他(她)可能在其他地方感受的不快和進店時的持有的戒心,這樣才可以有效的和顧客構成一個交換的氛圍。“微笑是世界貨幣”,微笑應貫串於“服務六步驟”的始終,所以我們所說的“服務六步驟”更正確講應是“服務七步驟”。

2)速度(Speed)

——服務的原則是讓顧客能夠得到迅速快捷的服務。那末我們服務當中需要做到速度上的快捷。速度不但是表現在接近顧客和為顧客提供相應服務時的快捷,還需要包括我們和顧客溝通時的機敏程度和反應速度的快捷

3)誠意(Sincerity)

——店家以誠為本已宣傳好久了,顧客也更加成熟了,他們更加曉得如何往選擇商家了。所以,誠意不是表現在口頭上的,是從每一個環節上的真誠相待,作為我們每一個人,就是要發自內心的從心底往關心顧客,多想一想假如我是這位顧客我想得到甚麼樣的服務?那末我們就知道我們該怎樣做了吧

4)機敏(Smart)

——基礎是你對門店的各個環節的知識都很熟習,你對門店工作的流程也很熟習,那末你還得具有相當的應變知識。你的睿智和你的機敏將會給顧客一個放心的購物感覺和舒心的消費經歷

5)研究(Study)

——這個詞理解起來就簡單很多了。我們怎樣才能常常給顧客一些新鮮的感覺,而不讓顧客感到很煩,就需要不斷的往研究顧客的需求,往研究怎樣服務顧客的方法,還得往研究這些東西的基礎,那就是門店的商品和其它適合的增值服務等等內容

顧客多、營業忙的情況下,要一方面聚精會神地接待好正在接待的顧客,一方面儘量做到“接一、顧二、招呼三”,即接待第一個顧客時,同時詢問第二個顧客要甚麼,順便招呼第三個顧客“對不起,請稍等一下”。沒法做到時,應儘快通知他人前來幫忙。

4、接待熟人的原則

在接待熟人或親友時,應堅持等量齊觀的原則,對他們提出的分歧理要求要婉言謝盡,同時也不可與他們進行攀談,嚴禁說笑打鬧。這樣可讓其它顧客感遭到我們門店經營程序中的規範和標準。

5、顧客發生衝突的措施

遇有顧客間發生爭吵或衝突時,應首先進行好言勸說,曉之以理,同時善意提示現在的場合是公共場合,情況嚴重時要果斷採取強迫措施。餐廳環境的好壞能夠讓顧客的就餐情緒產生極大的影響。所以我們對餐廳秩序的維護是我們服務時的另外一個關鍵點。

A. 讓步原則:

這類意義上的讓步不即是示弱,而是一種解決題目的方法。退一步海闊天空,相互之間的不讓步,很輕易將事情逼到雙方沒法退步的境況。我們解決這類糾紛的基本原則就是學會讓雙方都會讓步

B. 體諒原則:

C. 控制原則:

沒法解決的事件和已發生的事件。我們要學會控制,讓事件停息下來,把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然後我們再坐下來漸漸往思考題目的公道解決方法。

6、怎樣接待顧客投訴

投訴,服務行業的一個必須常常面對和處理的題目。但投訴同時更加可讓我們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從而使我們能夠及時發現題目並解決題目,所以我們店內的每個員工都要正確面對投訴,同時妥善解決好顧客的投訴題目,讓我們的工作做的更好。

1)態度要誠懇

在接待來訪者時,以站立、微笑的姿態接待來訪者,與來訪者談話始終保持微笑、和藹。一個好的態度可讓我們雙方都能夠平心靜氣的來解決題目。不至於發生爭吵而使本來簡單的題目變的複雜。

要做到接一待二招呼三,如有其它事情處理,需和來訪者說明,不使來訪者感到冷漠。不管來消費的顧客還是來投訴的顧客,我們儘可能能做到等量齊觀,不讓對方感到我們有任何的厭煩情緒。

2)解決方法

(1)換位

站在投訴者的態度替對方假想,扮演對方的支持者。換位是很重要的,你讓對方感覺到你在替他(她)斟酌時,他(她)也會反過來理解你,互諒互讓是解決題目的基礎。

(2)聆聽

(3)顧客投訴的原因

我們需要了解門店輕易引發顧客投訴的題目所在,一般來講輕易引發顧客投訴的緣由主要有這樣幾點:

A. 對商品不滿意,比如價格、品質、標示不符、缺貨和商品過期等;

B. 對服務不滿意,比如工作職員態度不佳、收銀作業為當、服務專案不足、現有服務作業不當或取消本來提供的服務專案等;

C. 對安全的抱怨,比如一些意外事件的發生或是環境不好等;

我們需要了解顧客投訴的緣由所在,並及時把這些緣由進行分析,用最快的速度向顧客做出迴應,讓顧客感遭到我們積極處理解決的態度。

(4)要保持平靜心情

面對顧客投訴及其不滿情緒不能產生對峙情緒,要客觀面對題目,用和善的態度請其傾訴事情原委,然後以主人翁的心態面對投訴,積極處理題目。不論引發投訴,抱怨的責任是不是在自己身上,應為投訴者這類對企業的關心表示感謝。

解決辦法要依照公司的制度,無制度可依時,必須斟酌公司的原則做彈性處理,儘可能做到雙方滿意。

當雙方都同意解決方案後立即執行,是職責許可權內的應迅速處理,許可權外的,必須明確告知對方事情的緣由,處理程序及手續,並請對方留下聯絡方式。對轉移其他部分處理的事件應及時跟蹤處理結果。每件投訴都應做好書面記錄,以便及時答覆、備查。

禁用任何應付措施,致使投訴者情緒反彈。這一點很重要,顧客投訴有時其實不是非得要得到我們的甚麼賠償。大多數都是為了把自己的不快找個地方傾訴一下,我們良好的解決態度就是給了顧客這樣的一個環境。假如顧客感覺你在應付他(她),他(她)的情緒沒法宣洩,也許他(她)就一定會要一個結果,這樣解決起來就難得很了。

7、怎樣留住顧客的心

我們作為一個餐飲的連鎖企業,顧客可以在不同的地點和情況下接觸到我們不同的店面。所以我們有一個標準規範的服務系統是很關鍵的。我們為何都願意往肯德基、麥當勞消費,不但是由於那裡的食品可口,更關鍵的是我們不管走到它們哪一個店,我們感遭到的氛圍和服務都是一樣的,我們可以很隨意的點出我們需要的餐品,而不需要往做太多的思考。我們想要留住顧客,這一點是相當關鍵的。

想讓顧客不斷的選擇我們,我們就要給顧客常常來的理由.除時尚、方便快捷的商品,清新舒適的環境這些基礎條件以外,服務的好壞起到了相當重要的作用。假如店內我們的員工的服務工作熱忱到位,很多顧客衝著這個都會多來幾次。我想沒有人是願意對著冷冰冰的面孔進行消費的 。

除店內的友好服務以外,其他的服務於顧客的增值服務專案也是我們留住顧客的一些基本手段,不斷的發掘顧客的一些潛伏的需求,讓顧客永久有新鮮的感覺,在我們這裡永久成心想不到的收穫,這樣的地方誰又能不喜歡呢?

習慣於把我們一些重點客戶的資料蒐集起來,做一份完全的客戶資料出來。我們需要記錄下客戶的姓名、年齡、性別、愛好愛好、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等等資訊。這些是我們服務工作的重要內容。

有空的話我們還可以往造訪一下我們的那些老顧客,往問一下他們需要我們來怎樣做?他們希看我們怎樣做?他們想得到甚麼樣的服務?這些工作有助於把我們和顧客間的間隔拉的更近。

員工手冊精選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公司勞動紀律。與企業形成勞動關係的職工。在享有勞動權利的同時,應當履行勞動義務,必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一、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及行政法規,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生產秩序和管理秩序。

二、服從企業的領導、管理和教育,服從企業因生產工作需要而進行的工作安排和組織調動,接受企業為提高員工素質而進行的各種教育。

三、遵守企業制定的工時制度,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不遲到、不早退、按規定請銷假,提高出勤率,司售人員服從排程命令,排程服從公司指令。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情。充分利用工作時間,提高工時利用率。在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或超額完成生產任務,並保證優質服務,安全行車,節約燃、材料,降低成本。

四、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證安全生產、嚴禁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五、職工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六、愛護企業財產,自覺維護和保養好企業的一切裝置和設施,正確使用和維護車輛和各種機具裝置,專人使用的機器和裝置未經領導指派,其他人一律不準擅自操作、動用。

七、認真執行職工守則,遵守職業道德。嚴禁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以職謀私,損公肥私以及貪汙票款等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發生。

八、樹立主人翁責任感。自覺維護企業名譽和利益,保守企業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和經營策略,為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獻計獻策。

九、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期限。勞動合同尚未解除前,不得與其它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發生事實勞動關係。一經發現,追究其法律責任,令其承擔賠償責任並追究用人單位連帶賠償責任。如實填寫《職工登記表》,不得采取欺騙手段,隱瞞本人的真實情況,達到簽訂勞動合同的目的。出現上述情況,除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外,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本人自負。

十、職工違反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者,企業將依照有關規章制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及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手冊精選 篇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進和規範公司後勤社會化改革,加強公司內部餐廳管理,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員工的正當權益,為公司廣大員工提供衛生、潔淨的就餐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公司內部餐廳及今後為公司員工提供就餐服務的各類餐飲經營場所。

第二章 餐廳管理

第三條 內部餐廳實行公司與員工共同監督的管理機制,由辦公室代表公司負責對餐廳的監督工作,同時廣大員工有權就餐廳的經營、服務等方面問題提出建議、意見及投訴。

1.辦公室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以及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頒佈實行的餐飲管理方面的法規;

(二)在廣泛徵詢意見的基礎上,逐步制定、健全、完善公司內部餐廳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公司餐飲服務單位的招聘、簽約;

(四)負責對公司餐廳餐飲服務單位食品質量和價格的監督、檢查與處罰;

(五)代表公司接受與處理員工對餐廳服務的意見、建議及投訴等。

2.員工監督權利:

(一)員工有權就餐廳衛生條件、飯菜質量、價格等方面問題提出疑問、建議、意見或投訴,並有權要求餐廳給予明確答覆;

(二)在自願推舉的前提下,由員工中選舉產生5名餐廳衛生監督員,由辦公室定期召集監督員、餐廳經營者進行三方座談,集中反映、處理對餐廳經營管理方面的疑問、建議及投訴。

第三章 服務要求

第四條 餐廳餐飲承包服務者須與公司簽訂服務協議,簽約後未經公司同意,不得轉包給其它經營單位,同時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

第五條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規,遵守衛生防疫、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以及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履行餐飲服務協議。

第六條 餐飲服務單位以服務公司廣大員工為宗旨,根據公司生產執行特點與員工的需求做好餐飲服務工作。

第七條 餐飲服務單位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科學管理,規範服務,為員工提供衛生、安全的就餐環境。公司辦公室負責檢查、規範其內部管理規定。

第八條 餐飲服務單位要保證食品質量,辦公室對食用油、肉類製品等不定期檢查、抽查,餐廳應努力增加和不斷調整飯菜口味,嚴格成本核算,合理制定菜餚價格,文明服務。第九條 餐飲服務單位要設立投訴箱、意見薄,張貼餐廳經營情況公示單,有義務、有責任誠懇接受並及時解決員工有關飯菜質量、價格、服務態度、衛生等問題的意見、建議和投訴。

第十條 餐廳服務經營者未經公司同意,不得隨意招聘餐廳工作人員,所聘人員須到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進行健康檢查。

第四章 食品衛生

第十一條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遵守公司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衛生防疫、工商稅務等有關管理部門及公司分管部門、廣大員工的指導、監督、檢查與處罰。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領各種牌證,其費用由餐廳經營單位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接受衛生防疫等主管部門進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整改,並提交整改方案。如因餐廳衛生問題受到處罰,由餐廳經營單位承擔,與公司無關。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加倍罰款處理。

第五章 餐飲用具的使用

第十三條 各類餐飲用具、裝置均由餐廳自行購置,並應指定專人保管,制訂完善的使用條例。

第十四條 應定期對餐飲用具、裝置進行維護保養、消毒處理,以確保裝置的使用正常和清潔衛生。

第十五條 使用中要採取安全措施,防範事故發生,保證使用安全。

第十六條 做好裝置清潔消毒工作,不得加工衛生狀況不確定的物品。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餐飲服務單位各從業人員食品衛生安全職責:

(一)餐飲服務負責人(服務協議簽約人)職責:

1.對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及連帶責任。

2.負責制定餐廳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規章制度,指定專人負責食品衛生工作的監督與檢查。

3.負責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年檢、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與食品衛生培訓工作。保證衛生許可證的按時年檢,做到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與上崗證。

4.負責貨源採購、送配點的索證工作,不得采購無食品供應合格證供應點的食品,對食用油、肉類製品等可由公司指定採購。

5.保證食品的無毒、無害,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

員工手冊精選 篇8

員工手冊範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員工行為,提升員工隊伍整體素質,特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章 員工義務和權利

第三條 人力資源管理不只是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工作,而且是全體管理者的職責,各部門負責人有責任記錄、指導、支援、激勵與合理評價下屬人員的工作,負有幫助下屬成長的責任,下屬人員才幹的發揮與對優秀人才的舉薦,是對管理者實施考核的重要方面。

第四條 我們鼓勵員工發揮主人翁責任感,爭當公司的主人。每個員工都應當通過幹好本職工作,為公司作貢獻,都應當努力擴大職務視野,深入領會公司目標對自己的要求,都應當養成為他人作貢獻的思維,提高協作的水平。員工間應遵守崗位之間的制約關係,避免越俎代庖,按照程式解決因職責不清掩蓋的管理漏洞。

同時,鼓勵員工在緊急突發事件發生時主動應變,並及時向有關上級彙報。

第五條 每個員工都擁有以下權利,即諮詢權、建議權、申訴權與保留意見權。員工在確保工作或業務順利開展的前提下,有權利向上司提出諮詢,上司有責任作出合理的解釋與說明。

員工在擁有知情權的同時,必須保守公司的祕密。

第三章 人才培養理念

第六條 引進賢才與盡力工作是領袖與模範的區別,只有引進賢才和不斷培養接班人的人,才能成為領袖,成為各級職務的接班人。

第七條 公司的接班人是從集體奮鬥中、從員工中、從各級主管中自然產生出來的,任人惟賢。

第八條 公司確定人才的標準是:“德才兼備”。

(1)“德”

1)崇高的敬業精神。顧全大局、識大體,以公司發展為己任,強烈的事業心、高度的責任感與平穩的心態有機結合。

2)正確的價值觀。正直、無私、公允。倡導“一分耕耘、一分收穫”,鄙視不勞而獲、貪得無厭,堅信通過自己的努力在企業獲取應有的回報。

3)團隊精神。以大局為重,作為團體的一員採取合作的態度,關心團體的整體目標,而非個人利益。

(2)“才”

1)優秀的專業知識與技能。這是對人才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

2)目標明確清晰。在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正確理解董事會決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圍繞企業發展目標開展工作。

3)客觀的分析能力和獨立處理事務的能力。在複雜困難的情況下,也能對所要做的事制定出精確客觀的評估,並能夠獨立正確地完成。

4)實用的創造力。具備獨到的見解與完善的思維體系,在工作中積極思索,產生新穎的合理化建議,並能使之轉化為新的切合實際的行動方案。

5)旺盛的戰鬥力。活力充沛地將短期和長期目標結合,力求不斷改善工作業績,積極主動,敢於承擔風險和壓力,用不懈的努力和不斷創新的方法確保任務完成。

6)溝通與領導能力。良好的溝通技巧,開闊的胸襟,通過溝通達到順利開發工作的目的,進而發展成為個人的領導能力。能夠鼓勵下屬,使之達成工作及個人目標。能夠制定較高的績效標準,能使下屬對其工作承擔責任並協助下屬提升職業技巧和技能。

7)學習能力。從自身或他人實際工作的成功、失敗中吸取教訓、總結經驗,以學習實現進步;能夠不斷更新知識結構,具備學習新知識與技能的能力。

第四章 人事規章

第一節 員工錄用

第九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按人力資源管理流程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准後,由人力資源部辦理聘用事宜。

第十條 新進人員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後,由人力資源部輸出試用申請表,試用期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可轉為正式員工;成績優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十一條 試用人員如有品行不良、工作業績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聘,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發工資。

第十二條 試用人員於報到時,向人力資源部繳驗下列表件:

(1) 戶口本、身份證及醫院體檢表。最後工作單位離職證明;應屆畢業生須出具畢業證書、學歷證書。

(2) 最近三個月內免冠照片一張。

(3) 人事檔案資料。

(4) 其他必要檔案。

第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況者,一律不予錄用:

(1)被剝奪政治權利者。

(2)受有期徒刑宣判或通緝,尚未結案者。

(3)受破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4)吸食者。

(5)虧欠公款受處罰且未結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7)品性惡劣,曾因此被開除者。

(8)身體檢查經認定不適合者。

第十四條 員工一旦正式錄用,從事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的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二節 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六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1)盡忠職守,服從上級安排,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2)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聯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同業企業的職務。

(3)全體員工應該主動培養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上精益求精,從而提高工作效率。

(4)不得洩漏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或借職務之便,貪汙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5)員工於工作時間內,未經核准不可接見親友或與來賓談話,如確實因重要原因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核准,在指定地點指定時間進行。

(6)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者與工作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7)不得私自攜帶公物離開公司。

(8)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不得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重地;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示。

(9)員工每天應注意保持工作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的環境清潔。

(10)員工在工作時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時間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誌、電視、報紙,要提高工作效率。

(11)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鬥毆,不得聊天閒談、搬弄是非,以維護正常工作秩序。

(12)全體員工必須統一認識,通過努力工作,提高質量,創造改善及增進福利的條件,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雙贏的目的。

(13)各級主管及各級部門負責人必須注意自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同時激發工作熱情,使下屬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14)在工作時間內,除主管及外務人員以外,員工不得打電話,如確有重要事項時,應經主管核准後方可使用。

(15)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七條 員工每天工作時間最少8小時,生產部門和業務部門每日作息時間另行公佈實施,但是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月延長總時間不得超過46小時。

第十八條 經理級及經理級以下人員上、下班都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託人或受託打卡,否則以雙方曠工1日處理。

第十九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況,依下列規定處分:

1、遲到、早退

(1)上班工作時間開始後3分鐘至15分鐘以內到達者視為遲到。

(2)每次遲到罰款50元(3)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視為早退。

(4)確有原因者應辦理請假手續,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5)無故遲到、早退者以曠工半日論處,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證明的情況除外。

2、曠工

(1)沒有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工論處;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曠工半日論。

(2)委託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3)員工曠工,不發薪資及津貼。

(4)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無故曠工累計6日,或1年曠工達12日者,予以解聘,且不發給資遣費。

第三節 員工待遇

第二十條 本公司本著勞資兼顧、互助互惠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員工待遇分為三部分:

(1)本薪。視從業人員學識、經歷、技能及其工作性質確定,從業人員年度薪資調整方法由人力資源部擬訂,呈總經理批准後調整。

(2)津貼。津貼類別

第二十一條 員工待遇分日薪、月薪兩種方式,月薪於翌月8日發放;日薪於每月發放二次,當月20日和翌月6日發放本月上半月部分及上月下半月部分薪金。新進人員自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並按日計算。

第二十二條 臨時性、特定性或計件等工作人員的待遇,另行辦理。第四節 休假規定

第二十三條 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

第二十四條 國家法定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如果工作需要加班時,應徵得員工同意,並加倍發放薪資,國家法定假日如逢星期日是否補假依政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員工連續工作到一定期限,每年給予年假,其休假日數規定如下:

(一)工作滿一年以上但未滿三年者,全年給七天年假。

(二)工作滿三年以上但未滿五年者,全年給十天年假。

(三)工作滿五年以上但未滿十年者,全年給十四天年假。

(四)工作滿十年以上者,其年假在十四天基礎上每增一年加給一天,但最多以三十天為限。

第二十六條 公司人員休年假,在不妨礙生產或業務前提下,按請假程式辦理。

第二十七條 因年度終結或勞動關係終止而未休年假的員工,其應休未休的天數,應發給薪資。

第二十八條 員工停薪留職不給年假。

第二十九條 員工給假類別分為8種(見下表)。

請假給假表

第三十條 員工請事假應於一日前申請並填寫請假卡,按規定辦妥後方可離開,否則以曠工處理。但因突發事件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迅速向主管報告並於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以下規定代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一)請假一天(含)以內時,報請組長並轉呈主管核准(非作業人員直接呈主管)。

(二)請假二天以上,報請主管並由其轉呈經理核准。

(三)請假批准後,請假單一律送人力資源部留存。

第三十一條 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八小時為一日,給假日期的計算期間均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途到職者,給假日期計算相應扣減。

第五節 獎懲條例

第三十二條 員工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一)嘉獎:每次加發相當於4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發放。

(二)記功:每次加發相當於9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發放。

(三)大功:每次加發相當於30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發放。

(四)特別獎勵:一次性給予若干元獎金。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一)品行端正,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者。

(二)拾金不昧(價值三百元以上)者。

(三)服務熱情,有具體事實者。

(四) 為公司爭取榮譽者。

(五)從事艱苦工作成績突出者。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

(一)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改進建議,經採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充分有效利用有突出業績者。

(三)遇有事故災難,勇於負責,甘冒危險者。

(四)檢舉損害公司利益者。

(五)發現職責外事故,予以報告或妥善處理者。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故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使公司減少損失者。

(二)為維護其他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三)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四)有其他突出業績或貢獻者。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別獎勵或晉級:

(一)研究發明成果對公司確有貢獻,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二)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者。

(三)一年內記大功二次者。

(四)工作每滿四年,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第三十七條 員工懲罰分為五種:

(一)警告:每次減發相當於4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減發。二)記過:每次減發相當於9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減發。

(三)記大過:每次減發相當於30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減發。

(四)降級:相應核減薪金待遇。

(五)開除:予以解僱。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司內推銷商品者。

(二)上班時間擅離崗位,消極怠工者。

(三)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失誤,情節輕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工作安排,情節輕微者。

(六)不遵守著裝規定者。

(七)不能按時完成領導交辦任務者。

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無故未能按時完成,影響公司利益者。

(二)在工作場所嬉戲、喧譁、吵鬧,妨礙他人工作且不聽勸告者。

(三)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製造偽證予以誣害,或者製造事端者。

(四)因酗酒而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經許可擅自離崗者。

(六)因玩忽職守致使裝置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壞者。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擅離職守,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在工作場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響團體秩序者。

(三)損壞、塗改重要檔案者。

(四)玩忽職守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安排,屢勸不改者。

(六)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七)其他重大違規行為者。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開除,且不發資遣費:

(一)對同事暴力恐嚇、威脅,妨害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者。

(三)在公司內賭博者。

(四)偷竊、侵佔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屬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第二次損壞、塗改重大檔案者。

(六)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七)在公司工作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八)一年中記大過滿二次,功過無法平衡者。

(九)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或一年曠工達十二日者。

(十)煽動罷工或怠工者。(十一)吸食者。

(十二)散播不利於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關係者。

(十三)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十四)攜帶刀具或其他違禁品、危險品入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或夥同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洩漏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十八)在禁菸區內吸菸者。

(十九)參加非法組織者。

(二十)擅離職守,引起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二十一)其他違反公司規章情節嚴重者。

第四十二條 員工功過抵消規定:

(一)嘉獎與警告相抵消。

(二)記功一次或嘉獎三次,抵消記過一次或警告三次。

(三)記大功一次或記功三次,抵消記大過一次或記過三次,員工功過抵消以發生於同一年度內的為限。

第六節 考核規定

第四十三條 員工考核分三類:

(一)試用考核

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寫“試用人員考核表”報經總經理審批及公司公佈後,方得正式錄用。

(二)平時考核

(1)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熟練程度、知識、經驗、能力、工作效率、出勤情況等,隨時進行考核,凡有特殊業績者,應隨時報請獎勵。

(2)人事部門應將員工出勤情況、獎懲情況隨時記錄,作為年度考核參考。

(三)年度考核

其辦法詳見《公司考評細則》。

第四十四條 考核成績分為優、良、中、差四種。

第四十五條 員工年度考核定於每年年底舉行,由直屬部門主管考核並由考核小組核定。

第四十六條 專門負責考核的人員應嚴守祕密,不得徇私舞弊或拖延時間。

第七節 加班事宜

第四十七條 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於辦公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被指定的員工,除因特殊情況經主管批准者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違者以不服從主管安排論處。

第四十八條 一般職員加班,事先由直接主管申請,呈部門負責人核准後方得加班,並須按規定打卡,否則不發給加班費。

第四十九條 加班費計算,一般職員平日加班在小時工資基礎上增加二分之一,節假日加班發給假日工資,但假日工作時間未滿八小時,按實際工作小時數計算節假日工資。

第五十條 加班人員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除不發給加班費外,且就其加班時間予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一條 員工加班情況,由其部門按月統計備查。

第八節 職業培訓

第五十二條 本公司為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及工作效率,舉辦各種教育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除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三條 員工培訓分為:

(一)職前培訓:新進人員應實施職前培訓,由人事部統籌辦理,其內容為:

(1)員工手冊講解。

(2)業務特性、工作規定及工作要求說明。

3.指定資深及專業人員輔導工作。

(二)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提高自己的工作熟練程度和效率。各級主管應給以足夠重視。

(三)專業培訓:視業務需要,挑選優秀管理人員,接受專業培訓,或邀請專家學者來本公司進行系列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技能,使其能更加順利地完成工作。

第九節 遷調規定

第五十四條 公司如因業務需要,可隨時調整任何一名員工的部門和職務,被調員工應予配合。

第五十五條 各部門主管應就所屬人員依其個性、學識、能力,調配適當工作,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五十六條 員工接到調職通知書後,管理人員應於七日內、一般員工應於五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前往新就職單位報到。

第五十七條 員工調職,若離住址較遠可按照出差規定支付差旅費,其隨行家屬,可憑乘車證明報銷交通費。

第五十八條 調任員工在接任者未到職前,共所任職務由原直屬主管指派適合人選暫行代理。

第十節 員工福利、保險

第五十九條 本公司為提高員工生活質量,增加員工收入,特設立員工福利委員會(具體規章詳見《公司員工福利實施細則》),辦理有關員工福利事宜。

第六十條 員工婚喪、住院,贈送禮金或慰問金,其給予標準詳見《公司員工福利實施細則》。第六十一條 本公司依員工勞動業績或錯誤經過衡量後,再決定其年終獎金。

第六十二條 員工一律參加勞工保險,於錄用時由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六十三條 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後,除依法享受各項權利及應得的各種補償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額外賠償或補助。

第十一節 撫卹、退休、資遣

第六十四條 員工因公導致殘廢或死亡時,依勞工保險條例向保險公司申請補償,對尚未參加勞保者,其津貼及補助事宜應按照勞工保險有關規定予以等額補償。

第六十五條 員工退休,依勞動法工作退休規定及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對員工予以資遣:

(一)企業停產或轉讓時。

(二)業務或市場銷售嚴重不景氣時。

(三)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安置時。

(五)員工對於所擔任工作確屬不能勝任時。

第六十七條 員工下崗先後順序:

(一)歷年平均考核較差者。

(二)有錯屢教不改者。

(三)工作效率低下者。

第六十八條 員工下崗,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於十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於二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通知。

第六十九條 員工接到通知後,為另謀工作可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二個工作日,請假期間工資及津貼照給;若未發通知就停止工作,公司不予發給通知期限內的工資和津貼。

第七十條 員工因受懲罰而開除或自行辭職者,不以下崗而論。

第七十一條 員工下崗,依下列規定發給下崗費:

(一)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者,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的下崗費。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滿三年以上者,每滿一年加發相當於十天基本工資的下崗費,剩餘月數按比例給予,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第五章 員工禮儀

第七十二條 接聽外部電話,主動應答“您好,某某公司、請問……”,不得高聲喧譁和爭吵,不得影響工作秩序。

第七十三條 在處理對外事務中,必須使用“您好、歡迎、請、謝謝、對不起、再見、請走好” 等禮貌語言。

第七十四條 到公司來的客人,每個員工都必須用主動熱情的態度對待,並做好應答或解釋工作,無論何種原因,都不得與外來客人大聲爭吵,影響工作秩序,確實委屈之事,應採取暫時迴避態度,並通過正常渠道向上反映。

第七十五條 公司各部門人員上班時間不得看報紙或與業務無關的雜誌、書籍。看報時間定在每天中午12:00—13:30分,或下午17:30以後(策劃部門除外)。

第七十六條 上班時間不準吃零食。

第七十七條 凡違反禮儀制度每次罰款20元。對違反上述制度情況嚴重者,將按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章 衛生管理

第七十八條 講究個人清潔衛生,儀表整潔,不隨地亂扔紙屑,不隨地吐痰。

第七十九條 辦公桌清潔,物品擺放整齊,不亂堆亂放與業務無關的東西,保持辦公室及門窗潔淨。

第八十條 上班前由保潔員對辦公桌進行擦拭,掃地,保持辦公桌整潔有序;下班時關好電源,窗簾及門窗。

第八十一條 為保障員工有一個良好的居住環境,凡員工集體寢室的清潔衛生由各室員輪流打掃,不注重衛生的寢室,全體處罰。

第八十二條 以上衛生制度的檢查由公司行政部負責,每週檢查一次執行情況,並視情況獎懲。

第七章 員工職業著裝規定

第八十三條 公司統一製作的夏裝、秋裝(男、女式),從員工領到該服裝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二年者,按五折價購買,不滿二年者(含新員工),按八折價購買。

第八十四條 購買工作服的款項,由公司代墊,於員工離開公司時一次性扣除;若員工正常工作至退休,則該款項不再扣回,而由公司承擔。

第八十五條 從事外聯工作的員工可以不著工作裝,但衣著須得體,男式西服以深藍、深黑套裝為佳,女士每年確定一款職業裝,色澤穩重、搭配合理,具有職業男、女性風格,禁止穿奇裝異服和休閒服裝,違者一次罰款20元。

非外聯員工在公司上班時間內,一律穿工作裝,違者一次罰款20元。

第八十六條 公司統一製作的徽記工作牌,必須正確佩戴在左胸衣兜上方一公分處,如上班時間未戴胸牌,將被罰款20元。如胸牌丟失,需到行政部領購,補10元成本費。

第八章 出差管理

第八十七條 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需要出差,按此規定執行。第八十八條 員工出差均依各部門經理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准後執行。

第八十九條 員工出差須按實報支差旅費,其標準如附表,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准外,其餘如有超額報支,一律不予辦理。

差旅費報銷標準

注:飛機、車船費用按票據報銷。到本市及各郊縣自帶車不報銷油料、過境過橋費。因公到本市以外的其他地、市、州自帶車過境過橋及油料費據實報銷。

第九十條 員工出差前,可按實際需要借差旅費,其預借款額,經由各部門經理初審,呈請總經理核准後暫付,出差完畢,應於三日內按程式報賬。

第九十一條 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地出差按實給付交通費及誤餐費。

第九十二條 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無論出發或返回日一律按二分之一給付;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住宿費。

第九十三條 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的飛機及車、船費用,按實際報支;其他零星費用均在膳雜費內包乾,不得另行報支。

第九十四條 員工出差中途患病及不可抗力因素,並有確實證明者外,不得任意改變起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

第九十五條 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供各類收據,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款額追回外,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懲處。

第九章 員工出國管理

第九十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因公經核准出國者,悉依本規定辦理。

第九十七條 因公奉派出國人員,需於出國前先立承諾書,言明按期歸國並繼續為公司服務。如在返國或年內自動辭職者,願無條件賠償出國期間之費用。

第九十八條 出國人員返國後,應於二星期之內書面報呈出國經過及觀感心得。必要時,可由總經理排定時間,向公司內有關部門人員講解心得及工作情況。

第九十九條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標準另行規定。

第一零零條 奉派出國人員,出國期間其薪津照領,並可預支核定日數之差旅費。

第一零一條 出國人員應按照規定期限歸國,並於返國後10日內依據有關憑證向財務部報賬,因故拖延不歸或費用開支經稽核不符報銷範圍者,概由出國人員自行負擔。

第一零二條 出國人員在國外旅行,應以規定路程為限,規定以外路程所開支差旅費如經總經理核准者,准予報銷。

第一零三條 出國接受技術培訓或受國內外廠商機構補助人員,其差旅費如已由有關單位支付者,其支給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請,但廠商支付的費用較本公司所訂費用標準低時,其差額由公司補助。

第十章 員工健康檢查規定

第一零四條 本公司員工健康檢查,每年舉辦一次,有關檢查事項由行政部負責組織辦理,體檢醫院由公司指定。

第一零五條 員工所有體檢費用概由公司承擔。

第一零六條 新進公司尚未轉正的員工,需要進行健康檢查,檢查費用由員工自理。

第一零七條 經檢查結果有疾病者,應早期治療,如有嚴重病況者,由公司令其停止工作,返家休養或前往勞保指定醫院治療。

第一零八條 行政部每年年終,應依檢查表提供疾病名稱,人數及治療情形等統計,以作有效措施及衛生改善參考。

第十一章 食堂管理

第一零九條 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定期體檢,並持有健康證,日常工作中必須講究個人清潔衛生,儀表整潔,不隨地吐痰,杜絕老鼠,蒼蠅等害蟲汙染原材料,在老鼠可能出現的地方設定防鼠網。公司每季度將對員工食堂進行檢查和考核,並依據檢查、考核結果,進行獎懲,獎懲標準為20—500元。

第一一零條 廚房和庫房的物品應井然有序,以便於管理及查詢各類物品,愛惜公共財物,食堂的專用碗、盤應輕拿慢放,碗、盤的合理損耗每月不得超過3套,否則,由損壞者照價賠償(5元/個)。

第一一一條 所有物品進入食堂前,應貨比三家,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做到價格最低,嚴禁過期或變質變味的原材料進入食堂,若使用變質食品,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將勸其辭退。若出現員工食物中毒情況,相關責任人將被予以辭退,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第一一二條 員工就餐過程中,食堂工作人員應和藹可親,微笑服務並主動與各部門員工打招呼,食堂管理員還應準確統計好就餐人員數量以及晚餐時值班人員與非值班人員的人數,保證每月底的費用總結清晰無誤。

第一一三條 員工在就餐過程中使用的碗、筷應清潔乾淨,不得有殘渣、汙跡、水漬,否則對當班人員罰款20元。

第一一四條 在自助餐過程中,食堂管理員應安排專人察看菜品的消耗情況,並做到即時增添菜品。第一一五條 食堂保潔人員除每天清洗各類器皿外,還必須隨時保持廚房和餐廳的地面和牆面清潔,並且應注意各種容易疏忽的地方的衛生,食堂用的地墊應每日換洗一次,衛生間的物品應即時清換。

第一一六條 公司在舉行各類活動時,有臨時性的接待工作,食堂工作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司完成好接待工作,使客人能通過食堂這個視窗感受到公司的文明和好客。對公司內部員工加班就餐問題,必須按時保質保量解決,否則廚師長和食堂管理員各被罰款20元。

第一一七條 食堂的工作人員有事外出必須請假,經同意後辦妥請假手續方可外出。

第十二章 電話管理

第一一八條 公司電話的管理由行政部總體負責,使用情況由各單位主管負責監督和控制。

第一一九條 電話使用須做到以下幾點:

(1)原則上僅用於公務洽談。

(2)通話時間儘量控制。

(3)注意禮節,長話短說,簡明扼要,以免耗時又佔線。

(4)使用前應對即將討論,商洽事情稍加構思或略作記錄。

第一二零條 長途電話使用須做到以下幾點:

(1)各可掛長途電話的辦公場所應備置長途電話記錄表,並記錄使用人,受話人,起止時間,聯絡事項等。本表每月轉行政部記錄備案。

(2)長途電話限於公事使用,並於通話後作好記錄。

(3)因私掛撥長途電話者,務必作好通話記錄。行政部於月底交記錄給財務部,將在該員工薪水中扣出相應話費。

(4)違反長途電話使用規定,或通話後未填寫記錄表者以及記載不實者,公司將對責任人員作出處罰。

第十三章 車輛管理

第一二一條 公司內所有車輛皆由公司車輛管理員負責統一調配安排。

第一二二條 主管以上職務者配備公車。主管以下職位不配備公車,凡需要用車者,一律提出申請,由公司統一代購,使用者擁有並保管。使用者將分期付款直至車輛購置價款全部付清為止,款項付清後該車輛的產權歸使用者所有。

第一二三條 由公司代購車輛者,公司在其工作期間報銷相關費用,其中包括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環路附加費等。

第一二四條 公司對車輛使用者的燃油費採用按月補給政策,依照級別劃分分別為:

經理級別人員:300元/月

主管級別人員:200元/月

第一二五條 如果在車輛使用期間,因使用者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其所有責任全部由使用者個人承擔,公司只派遣車輛管理員協助辦理相關保險索賠事宜。

第十四章 附則

第一二六條 本員工行動手冊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一二七條 本員工行動手冊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並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修訂。

員工手冊精選 篇9

1.嚴格遵守會館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指揮安排。

2.加強業務學習,提高業務素質,樹立服務至上觀念,文明服務,禮貌待客,熱情周到,儀表端正,著裝整潔。

3.做好來訪客人的接待服務工作,來訪客人要及時領送到客人房間,非本樓層住客及工作人員禮貌勸其離開,確保安全。

4.熟悉賓館情況,瞭解住宿知識,熱情解答客人提出的問題。

5.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到客房內亂拿亂用客人物品食物等,不與客人時間交談,不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收客人任何禮物。

6.搞好環境衛生,管好賓館的裝置和物品,發現不安全因素及隱患要及時處理並向領導彙報,避免發生各種安全責任事故。

7.嚴格執行‘三輕’確保樓層安靜,並對賓館做到心中有數,執行驗證開門服務,對患病或行跡異常的客人要及時報告,上班時間不要串崗。

8.客人離店時,要清點檢查房間裝置.物品,如有丟失損壞按價賠償,否則不予辦理結算和離店手續,並對客人遺物品做好登記,保管上繳的工作。

9.對所洗的被單褥單等要清點數目,做好出入庫手續,說明破損程度,洗淨後晒乾疊整齊,及時送交倉庫保管,嚴格領取使用手續。

10.無可人的房間,不準進入客房看電視;睡覺等,禁止在工作時間打撲克;做私活;聚坐閒談;大聲喧譁嬉戲等。

11.認真檢查客房的用電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沒有客人的房間或已經退的房間,要切斷所有電器開關,經常性的檢查插座、開關、熱、冷水管線,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做好登記,切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12.對所轄區的安全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因工作不認真、檢查不到位、誤崗、漏崗而造成嚴重後果者,將追究有關人的責任。

13.遵守賓館的其它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