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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就業協議書的說明標準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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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書的說明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主要的條例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就業協議書的說明,歡迎參閱。

關於就業協議書的說明標準模板
關於就業協議書的說明篇一

一、就業協議的性質與作用

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我院應屆畢業生手上的就業協議由浙江省教育廳省統一印製,每人一個編號,一式三份,影印無效。就業協議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

為了減少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在雙向選擇過程中的隨意性,給制定就業計劃帶來混亂,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後必須簽定"就業協議"。這個協議具有以下作用:

1、就業協議是一種文字契約,確定了甲乙雙方的聘用關係,畢業生不得另找單位,學校按協議派遣後,用人單位不得拒收畢業生。

2、就業協議經學校和地方就業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後,具有一定的行政約束力,聘用雙方不得任意違約。

3、就業協議是學校和地方就業主管部門制定就業建議計劃的基本依據,從而保證就業計劃的落實和實施。

4、就業協議由學校作為見證方,有利於保護畢業生的合法權益。

5、就業協議畢業生實現自我保護的基本依據。一旦發生勞動糾紛,沒有勞動協議的員工只能任憑單位宰割。

6、不簽訂就業協議書,不能算是國家正式派遣的畢業生。學校不能為畢業生辦理派遣手續,畢業生也沒有派遣報到證。報到證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本憑證,它和學生的學位證、畢業證。被稱為是學生就業的必備三證。

7、不籤協議的畢業生,目前人事部門認為是緩派人員,不能調動檔案和戶口,這樣勢必影響畢業生工齡的計算、職稱的評定、社會保險及其他社會福利。

8、正式畢業離校後仍然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將被派回原籍參加所謂的二次分配,原則上只能在本市或本縣就業。這樣勢必影響畢業生的發展。

二、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就業協議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教育部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要求:“經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指定就業計劃和派遣的依據。”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1、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

勞動合同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勞動人事部門頒佈的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規章。就業協議使用教育部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有關政策。

2、適用主體不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的協議,只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符合法律和政策法規,無欺詐、脅迫等手段,經雙方簽字蓋章,合同即生效。就業協議目前除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方簽字、蓋章外,尚需學校和鑑證機關(人事部門)參與。

3、內容不同

勞動合同的內容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比較詳細。就業協議的條款比較簡單,主要是畢業生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自己情況,願意在規定期限內到用人單位報道,用人單位如實向畢業生介紹本單位情況,同意錄用該畢業生等,另外還有一些簡單條款。

4、適用的人員不同

勞動合同可以適用於各類人員。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只要有勞動能力並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經過供需見面,雙向選擇,一經錄用都可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就業協議只適用於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

5、簽訂時間不同

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找工作過程中,落實用人單位後簽訂的,就業協議的簽訂在學生離校前。

勞動合同是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訂立的。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工資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先約定,可在就業協議的約定條款中註明,附後補充,日後訂立勞動合同是對此內容應予以認可。

三、就業協議書籤訂的流程

首先,填寫完整個人資訊,然後在與用人單位明確錄用關係後,按照以下順序在就業協議書上蓋章:

1、用人單位蓋章;(不能用部門章代替)

2、用人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蓋章;(不用找上級總公司代替,一般指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局或教育局)

3、學院蓋章;(學院學工辦104室登記,學院302簽字蓋章)

4、學校蓋章。(學院學工辦104室簽字蓋章)

四、就業協議遺失補辦手續

要求辦理就業協議書遺失的畢業生,從學校就業網站()“相關下載”下載《寧波大學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申請表》後,經《寧波日報》或《寧波晚報》登報宣告、學院稽核證實後,在就業網站公示一週後,若無學生反映意見,學校稽核同意後予以重新辦理。

關於就業協議書的說明篇二

1.就業協議書的作用

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中要求:“經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制定就業計劃和派遣的依據。”簽訂就業協議書是為規範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避免混亂,杜絕就業欺詐行為,維護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的合法權益而採取的一項必要措施。

《就業協議書》又稱三方協議,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後生效。《就業協議書》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各方須嚴格履行協議內容:畢業生要保證自己能正常畢業,按時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要按照合法的用人程式接收畢業生,妥善安置畢業生的戶口、檔案;學校要按照規定程式派遣畢業生。

所以,就業協議書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兩方面:1、規範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避免混亂,杜絕就業欺詐,維護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的合法權益。2、學生派遣人事關係(開報到證)、辦理遷移戶口(開戶口遷移證)的依據。

2.就業協議書的填寫

《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簽約就業、辦理《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的重要依據。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辦公室從教育廳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統一購入、統一編號(編號為學生本人學號)、蓋章,每位畢業生一式三份。

就業協議書發放的物件為已通過網路進行資格審查的應屆畢業生,碩士畢業生的就業協議書由各培養單位領回統一發放,博士畢業生的就業協議書由畢業生本人按需到研究生院領取。

培養方式為委培或定向的畢業生,需執行原培養協議並回原單位就業。

填寫甲方欄目時應注意如下幾個問題:

專業:務必按照資格審查時的專業名稱填寫,不得篡改或以專業方向作為專業名稱填寫,如需註明專業方向請在專業名稱後面以括號形式標明;學位類別:有碩士和博士,又有文學、理學、工學、農學等類別限定詞;培養方式:有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籌、其他等種類; 結業方式:有畢業、結業、肄業等。

生源地區:是畢業生到我校讀研之前的學習生活地。

政治面貌:應為畢業生簽約時的政治面貌。

3.就業協議書的管理

《就業協議書》由畢業生、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和研究生院共同簽字、蓋章後有效。畢業生、用人單位、研究生院三方如有其他約定,經協商後在備註欄註明,視為協議書的有效部分。 畢業生簽完協議書後,一份交用人單位,一份自己保留,一份交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辦公室。

《就業協議書》用人單位欄要寫清用人單位名稱、隸屬部門、單位地址。

協議書不得轉借他人,違者不再補辦新的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遺失確需補發的,畢業生需下載填寫《河南大學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遺失補辦申請表》、輔導員審查、蓋單位公章,上報研究生院教育管理辦公室稽核,並於網上公示一個月後無疑義方給予補發。補發的《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上要註明“根據本人宣告,該生協議書原件已遺失,此份為補辦件”,以有別於正式的《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

因謊報或其他非正常渠道獲得補發《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造成的後果由其本人負責。

4.就業協議書籤訂注意事項

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之前,應充分了解用人單位情況,並徵求家庭等多方面的意見,慎重決策,切忌盲目從事。 《就業協議書》簽訂手續應完備,否則無法辦理就業手續。除了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外,用人單位在協議書上蓋章後,一般還應有上級主管部門人事部門蓋章,這些手續大多數由用人單位辦理,具體情況應向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詳細詢問。

到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就業,須提供相應的接收證明材料,在去之前要事先了解這些城市接受畢業生的條件和要求。

在河南省內,到省直廳局所屬單位,應由廳局人事處蓋章(有編制的到廳局人事處蓋章,無編制的到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到地級市的,應由地級市人事局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到縣或縣級市就業的,應有縣或縣級市人事局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的其他重要協議,尤其是關係到畢業生切身利益的內容應儘可能寫到協議中去(即備註欄)。

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簽過後由各單位集中保管,接到研究生院通知後送至教育管理辦公室集中辦理就業報到證。往屆畢業生簽訂過協議書正常上班時間可直接到我辦辦理相關手續。

5.擇業期

按照教育部檔案要求,畢業生的擇業期為兩年,即畢業當年的7月1日至兩年後的6月30日。如20xx年7月畢業生,擇業期到20xx年6月。擇業期過後仍沒有簽訂就業協議的,根據有關規定,學校不再負責辦理就業手續。擇業期間檔案留在學校的,學校將把畢業生的檔案、戶口轉到畢業生的家庭所在地,保留其城鎮居民戶口。

6.就業報到證的辦理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後的《就業協議書》符合政策規定且手續完備的,交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辦公室,由辦公室到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就業報到證》。考上選調生、公務員的沒有簽訂就業協議書,可根據招考單位的錄用批件辦理《就業報到證》。

畢業生憑《就業報到證》到就業單位或該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報到,需轉戶籍的畢業生憑報到證到學校保衛處戶籍室辦理戶籍轉移手續。

已辦理過《就業報到證》的畢業生,如在擇業期內改簽到其它單位,須事先徵得原報到單位的同意,並出具同意解除原就業協議書的書面證明並加蓋單位公章,並收回原簽過的《就業協議書》。畢業生攜帶原《就業協議書》、原報到證(原件)、單位解除證明(原件)到研究生院領換新的就業協議書,簽好新協議後可辦理新的《就業報到證》。

《就業報到證》遺失需補辦的,可下載《河南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遺失補辦申請表》,本人填寫後到研究生院學生教育管理辦公室稽核,再把申請表交省教育廳就業辦稽核。補發的就業報到證備註欄注“遺失補發”,以示區別。

7、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專案範圍內,為多種所有制經濟尤其是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及各類人才提供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養老保險金收繳、出國政審等全方位服務,是實現人員使用與人事關係管理分離的一項人事改革新舉措。

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託人事代理,可由單位委託,也可由個人委託。即用人單位無人事權或無編制,無法接收畢業生檔案辦理的人事代理;畢業生畢業時未找到合適的工作單位,將人事檔案委託區人才服務中心管理的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的作用:畢業生在擇業期內辦理人事代理,工齡是從你報到證辦理後到把檔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開始算起,在擇業期內找到合適的工作單位可隨時改簽。

辦理人事代理後畢業生的黨組織關係同時轉到人才交流中心,預備黨員的可在預備期結束後向人才中心黨組織提出轉正申請。

8、自主擇業

自主擇業是畢業生在畢業時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由畢業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到證派回原籍自主擇業。原籍一般是市一級單位的畢業生接收部門。

每一屆畢業生在六月至八月20日之間申請自主擇業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校統一組織辦理《就業報到證》。畢業生持《就業報到證》到生源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報到,檔案、組織關係、戶籍關係隨轉。

現在很多地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務員和工作人員,在報考時需要報到證,而回原籍的畢業生不用籤就業協議即可領到報到證。 畢業生回原籍後在擇業期內找到工作單位簽過就業協議可隨時改簽。

就業協議書填寫規範

1、就業協議書填寫:

A、戶口遷入學校:(戶口和檔案託管)

就業單位:

國企:“甲方意見”畢業生本人簽字;“乙方意見”欄蓋就業單位章或空;“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檔案接收部門)意見”欄蓋主管局章。戶口和檔案派至用人單位主管局

私企、民企:“甲方意見”畢業生本人簽字;“乙方意見”欄蓋就業單位章;“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檔案接收部門)意見”欄蓋當地人才市場章。戶口和檔案掛靠當地人才市場

未就業:檔案和戶口派回生源地

B、戶口在生源地:(戶籍不能託管,只能進行檔案託管)

就業單位:

國企:“甲方意見”畢業生本人簽字;“乙方意見”欄蓋就業單位章或空;“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檔案接收部門)意見”欄蓋主管局章。檔案派至用人單位主管局

私企、民企:“甲方意見”畢業生本人簽字;“乙方意見”欄蓋就業單位章;“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檔案接收部門)意見”欄蓋當地人才市場章。檔案掛靠當地人才市場

未就業:檔案派回原籍

C、戶口和檔案沒要求:

“甲方意見”畢業生本人簽字;“乙方意見”欄蓋就業單位章;戶口和檔案派回生源地

備註:外省就業與省內就業一樣

2、就業證明函下載與填寫(儘量使用就業協議書)

填寫要求:畢業生資訊、就業單位資訊填寫完整,蓋就業單位人事部門章,畢業生本人在確認資訊欄簽名,交輔導員

備註:屬於對戶口和檔案沒有要求,檔案和戶口派回生源地

3、生源地有變更:

生源地有變更的同學,務必提供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口遷出證明”和現戶籍所在地“戶籍證明”(隨就業協議書一併至輔導員處)

4、就業協議書(證明函)收取時間:

輔導員儘快聯絡本班同學,與4月底將已就業同學的就業協議書(或證明函)收齊,以備5月初填報派遣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