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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型企業規章制度(通用17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85W

工業型企業規章制度 篇1

1.0目的

工業型企業規章制度(通用17篇)

加強企業管理,強化員工的紀律觀念。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部門的員工。

3.0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門由考勤員專門負責考勤的原始記錄及月度彙總工作,每張考勤表上要註明部門、崗位及有關詳細說明材料。

3.2考勤員要實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寫正確、清楚,每月最後一天進行考勤彙總,原始記錄彙總及考勤彙總表填寫後交部門經理稽核簽字,次月2日交總經辦。

3.3員工應按時上下班,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口頭警告,超過5分鐘以上,每分鐘罰款1元,超過1小時以曠工半天論處,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三次者以曠工半天論處,超過三次者以曠工1天論處。員工每曠工一天按照員工日平均工資的2倍扣除工資,同時曠工均開具“過失單”。

3.4若發現考勤員有弄虛作假行為,一次口頭警告,二次開過失單,三次勸退。由於考勤員失職而造成的差錯,一次口頭警告,二次扣罰考勤員20元,達到三次者發過失單。

3.5員工因故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按人事許可權逐級呈批,請假單隨考勤表報送,總經辦定期檢查。

3.6未請假或假滿未及時續假而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曠工均開具過失單,連續曠工三天作為自動離職處理。

4.0加班考勤管理

加班包括節假日、休息日加班及延時加班。公司原則上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事前辦理加班手續,否則視為無效加班。

4.1加班條件

4.1.1因工作需要在節假日內不能間斷工作的;

4.1.2為完成下達的緊急任務而在規定工作時間內無法完成的;

4.1.3必須利用休息時間或節假日進行裝置維修或因公用設施等臨時故障而進行搶修的;

4.1.4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加班的;

4.1.5凡屬工作範圍的事沒能完成而需要加班的,均不作加班。

4.2加班的審批

4.2.1加班審批的原則

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須與加班工時相符;

嚴格遵守加班審批程式;

4.2.2加班審批的程式

零星加班: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需進行加班”。部門主管填寫《加班申請單》→部門經理簽署意見→總經理核准→部門考勤員作為考勤依據;

集體加班:指“為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需以部門或班組為單位組織加班”。部門經理起草加班報告(寫明計劃完成工作量及人員安排)→報總經理核准;

4.3加班申請單的管理

4.3.1每月5日前由各部門考勤員將本部門上月《加班申請單》彙總報送總經理辦公室,《加班申請單》一式兩聯,總經理辦公室稽核並加蓋辦公室章印後將其中一聯貼上於當月考勤表,另一聯交於加班當事人作為補休憑據。

4.4加班補貼及補休的管理

4.4.1屬法定節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公司規定計發加班補貼;

4.4.2休息日或延時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而不計發加班補貼;

4.4.3加班後的補休由各部門經理、主管視部門工作的情況妥善安排。補休考勤時以審批後的《加班申請單》抵算出勤。當年度的加班,各部門經理、主管應在當年內給予安排補休;

4.4.4員工因事補休,須提前辦理補休手續並附繳《加班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4.4.5員工未經辦理相關手續而自行補休者,視同曠工處理;

4.4.6《加班申請單》當年有效;

4.5各種假期的報請及核准審批

4.5.1病假;

員工病假需出具指定醫院[南通醫院、人民醫院、中醫院、婦產科醫院、傳染病醫院(限傳染性疾病)、口腔醫院(限口腔疾病)]醫生的病假證明,突發性病況允許就近醫療,過後出具急診證明。

患重大疾病需長期治療者,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到十二個月的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

c)醫療期滿後,按勞動合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4.5.2事假

請假審批許可權範圍

a)請事假在1天之內,由部門經理批准;

b)請事假在3天以內,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

c)因特殊情況請事假5天以上,報總經理批准;

d)部門經理以上請事假報總經理批准。

請事假一般不得超過5天,原則上全年不得超過十四天。

4.5.3婚假

員工婚假先要寫申請和遞交有關證明,總經辦稽核後再由部門經理批准,方可請假;

符合《婚姻法》規定婚假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規定婚假為十五天;

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開使用。

4.5.4妊娠

女員工妊娠,從四個月起作產前檢查到生產約8-10次。憑醫生出具的證明適當增加;

每次檢查,根據醫院出具的產前檢查證明可享受2-4小時公假。

4.5.5產假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可享受產假90天。晚婚晚育者

可享受產假12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產假15天;

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護理假7天,請護理假時,男方憑女方單位出具的護理證明,經批准後,在嬰兒滿月前一次性休完;

對避孕失敗進行人流的員工,根據市級以上醫院的證明及有關規定享受產假。

4.5.6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喪假。員工請喪假,填請假單,交總經辦稽核,再由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休假。

4.5.7工傷假

凡在工作時間內,因意外事故,造成傷殘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有關醫院簽定確認為工傷的,按簽訂的用工及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待遇。

4.5.8法定假日

法定假內,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條件的按《勞動法》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4.5.9出差員工因公出差,應先填寫申請報告,由部門經理稽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方可。

4.5.10公司實行獎勵年休假制度,對於年度表現優秀的員工和各崗位骨幹獎勵休假作為帶薪工作時間。

4.6考勤查詢:

4.6.1員工如遇對考勤有疑問,可向部門考勤員或公司總經辦查詢。

工業型企業規章制度 篇2

(1)目的:為了保障倉庫貨品保管安全、提高倉庫工作效率和物流對接規範,制定倉庫管理制度,確保本公司的物資儲運安全。

(2)範圍:針對物流部倉庫和理貨區。

(3)內容:

1、嚴格遵守公司和部門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罷工、不代人打卡;上班時間內在各自崗位上盡職盡責,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非本公司員工不得進入倉庫,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員經請示上級同意後,在倉管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任何進入倉庫的人員必須遵守倉庫管理制度。

4、非物流部員工不得進入理貨區,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員經請示上級同意後,在理貨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理貨區;物流部配送人員在進入理貨區後,及時完成各配送線路的包裝箱交接清點和單據簽收工作,任何進入理貨區的人員必須遵守倉庫管理制度。

5、任何人員不得在倉庫和理貨區內吸菸。

6、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交待的任務。

7、嚴格執行倉庫的貨物保管制度。

8、規範倉庫貨物管理。

9、倉管員、理貨員必須全面掌握倉庫所有貨物的貯存環境、堆層、搬運等注意事項,以及貨品配置、效能和一些故障及排除方法。

10、理貨員對所有入庫貨物的質量進行嚴格檢查和控制。

11、貯存在倉庫的貨物,按照貨物的品牌、型號、規格、色號等分割槽歸類整潔擺放,在貨架上作相應的標識,並製作一個《倉庫貨物擺放平面圖》,張貼倉庫入口處。

12、同類型的貨物,不同批次入庫要分開擺放,發放貨物時,要按照先進先出的順序原則出庫。

13、嚴格遵照貨物對倉庫的貯存環境要求(如:溫、溼度等)進行貯存保管,定時對貨物進行清潔和整理。

14、保證倉庫環境衛生、過道暢通,並做好防火、防潮、防盜等安全防範的工作,並學會使用滅火器等工具,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各種電器電源、門、窗、等安全情況。

15、倉管員按照財務要求及時地記錄好所有貨物進出倉的賬目情況,每天做好盤點對數工作,保證賬目和實物一致。

16、倉管員、理貨員不得挪用、轉送倉庫內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員需要到倉庫借用貨物,必須經過本部門負責人在借條上批准後才能讓其借走。

17、倉庫、理貨區、包裝箱及其它貴重物品的專櫃鎖匙由主管保管,不得轉借、轉交他人保管和使用,更不得隨意配製。

18、嚴格執行貨物進出倉庫規程。

19、嚴格執行倉庫的貨物進出倉的運作流程,確保倉庫區域的貨物的貯存安全。

20、倉管員在接到理貨員入庫通知時,按照入庫單與理貨員做好貨物清點交接工作,並在入庫單上簽字確認。

21、倉管員在接到理貨員出庫通知時,按照調撥單與理貨員做好貨物清點交接工作,並在要求理貨在調撥單上簽字確認。

22、倉管員、理貨員必須按照進出倉流程做好各項交接工作。

倉庫主管職責

1、負責倉庫整體工作事務及工作日常管理,協調部門與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工作。

2、負責制定和修訂倉庫收發貨、作業流程等管理制度,完善倉庫管理的各項流程和標準;建立規範、完整的物流倉儲操作報表,及時反饋倉儲操作;

3、庫房的合理化佈局和管理,合理規劃各分倉的儲存空間及貨物的儲存方式,倉位調整;負責制定各倉庫儲位的規劃、標識、防火、防盜、防潮及物料的準確性管理標準;

4、制定倉庫工作計劃;制定部門每月工作計劃、分析、總結部門工作狀況與下一步工作思路,帶領督促員工完成目標任務,

5、負責分配倉庫員工工作及日常工作監督;充分調動和帶領倉庫工作人員完成日常工作,做到高效、準確、有序;、負責對倉庫運營效率、成本、人員管理、流程改善等方面進行統計、分析、改進。

6、負責對倉庫進、出庫,庫存等操作進行稽核與監督對各項工作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簽收貨倉各級檔案和單據;

7、及時地反映倉庫的庫存狀況,確保庫房帳、卡、物數量一致;確保庫存資料的正確性。資料統計分析能力;完成業務資料的整理和分析;

8、審訂和修改貨倉的工作規定和工作績效;檢查和稽核貨倉各級員工的工作進度和工作績效;

9、監督各項管理制度的執行,制訂質量改善計劃,

10、負責倉庫的貨物、人員安全及防護,進行安全評估,不斷改善庫存管理安全,確保倉儲物資免受損失。倉庫安全管理。倉庫安全設施的維護,指導倉庫人員的安全行為及倉庫的安全。及時地定期回顧並彙報倉庫的安全及執行狀況,採取預防措施,

11、組織倉庫日常盤點。報表賬目實物之相符;定期組織實物盤存,做到帳實相符、帳卡相符。出具盤存及分析報告。

12、建立安全庫存機制,進行存量分析和控制,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庫存成本;

13、能夠按照成本會計的要求提供物料消耗情況並進行有效控制;

14、督促各分倉對各類報表的準時上呈及監督。負責加強報表填寫準確性和分析管理,參考分析結果提出改進建議並組織落實;物料資料管理和統計,

15、負責督促及時評估和處理不良物料及呆滯物料;

16、倉庫人員工作指導、業務知識培訓和考核,不斷改善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17、負責落實執行品質安全政策的要求,確保ISO9001得到有效實施

18、按時按質地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

19、負責庫存檔點缺損率;收貨及時率;發貨及時率;收發貨準確率;單據完整率。

工業型企業規章制度 篇3

1、賓客離開賓館時,服務員應及時進入客房檢查。發現遺留物品應及時追交賓客.

2、如未能及時交給賓客應立即上交總檯,總檯應查清並記下賓客單位、地址、姓名,並對遺留物品進行封存。同時報告主管領導,並設法與失主取得聯絡,以便歸還。

3、在歸還物品前,應將賓客的姓名、單位、遺留物和數量核對清楚,確實無誤後方可將遺留物歸還。

4、如得到失主收到遺留物品的訊息應及時報告領導。

5、因特殊情況在1—3個月內確實找不到失主的應將遺留物品上交,客房轉交招待所保管。

6、對處理遺留物品有顯著成績的視情況給予獎勵。

樓層物資保管制度

1、樓層公用物資由各樓長負責保管。每月定期全面清點一次,並將物資增減情況如實反映在清查表上報客房部。

2、客人離開賓館時要及時清點客房內用具。發現減少或損壞時應及時追賠。如有特殊情況要及時記錄下來以備後查。

3、凡樓層公用物資不得隨意挪用、外借。如有工作需要應報部門領導,經同意後辦理借用手續。

4、送洗、回收被褥時,應與洗衣房當面點清交接,並妥善保管送洗清單,不得遺失,保證數量準確無誤。

5、如發現有將公物外流者以一罰十,嚴重者開除處理。

6、發現樓層物資減少,損壞應及時追查原因,屬責任心差遺失、損壞的要照原價賠償。

7、樓層物資移交時,須有監交人和移交表,並將移交情況如實反映清楚,由交接人、監交人簽名蓋章。

8、全體人員要樹立主人翁思想,加強責任心,愛護一切公物,共同做好樓層物資保管工作

工業型企業規章制度 篇4

總則

第1條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3條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員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公司用於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工業型企業規章制度 篇5

一、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2.考勤範圍:

2.1公司在冊員工。

2.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3.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4.考勤打卡時間:

4.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

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5.有關規定:

5.1考勤規定

5.1.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託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5.1.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後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5.1.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5.1.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1.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5.1.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 10% 25% 40% 60% 80% 100%

5.1.7持卡的員工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發現損壞或丟失,應馬上向辦公室人員申請補領考勤卡,並支付工本費10元。若丟失後不及時補領,空缺的考勤記錄視同無打卡處理;

5.1.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5.1.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閒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菸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菸,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菸)。

5.2請假、外出手續

5.2.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後補辦。5.2.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週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幹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

5.2.3請假同意後《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後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5.2.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籤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幹部需經副總經理批准。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衛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2.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採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籤具《出門單》。

5.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5.3.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3.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幹、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5.3.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溫州至某市某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5.3.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稽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6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5.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5.7.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後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批准;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5.7.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5.7.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5.8其他售後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二、績效考核

第一節績效考核基本分析

一、績效考核範疇

績效考核,是對員工在工作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以及個人品德等進行評價,並用之判斷員工與崗位的要求是否相稱。

績效考核公式:P=f (s、m、o、e)。各因素的含義。

績效考核的分類:按照績效考核性質劃分;按照績效考核主體劃分;按照績效考核的工作組織形式劃分;按績效考核的時間長度劃分。

二、績效考核內容

英美等國家考核制度的“考勤”(工作態度)與“考績”(工作成果);國外企業考核專案的“個人特徵”、“工作行為”和“工作結果”三大方面。

我國公務員績效考核的“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在績效考核中,要建立考核專案指標體系,確定各專案的分值分配,並規定各專案的打分標準。

三、績效考核的原則

(一)公平公正原則

(二)客觀準確原則

(三)敏感性原則

(四)一致性原則

(五)立體性原則

(六)可行性原則

(七)公開性原則

(八)及時反饋原則

(九)多樣化原則

(十)動態性原則

第二節績效管理流程

一、制訂考核計劃

1.明確考核的目的和物件。

2.選擇考核內容和方法。

3.確定考核時間

二、進行技術準備

績效考核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其技術準備主要包括確定考核標準、選擇或設計考核方法以及培訓考核人員。

三、選拔考核人員

在選擇考核人員時,應考慮的兩方面因素。

通過培訓,可以使考核人員掌握考核原則,熟悉考核標準,掌握考核方法,克服常見偏差。

在挑選人員時,按照上面所述的兩方面因素要求,通常考慮的各種考核人選。

四、收集資料資訊

收集資料資訊要建立一套與考核指標體系有關的制度,並採取各種有效的方法來達到。

生產企業收集資訊的方法。

五、做出分析評價

(一)確定單項的等級和分值

(二)對同一專案各考核來源的結果綜合

(三)對不同專案考核結果的綜合

六、考核結果反饋

(一)考核結果反饋的意義

(二)考核結果反饋面談

1.建立和諧的面談關係的幾個方面

2.提供資訊和接受資訊,進行反饋的技巧、

七、考核結果運用

考核結果的運用,也可以說就是進入績效管理的流程。

第三節常用的考核方法

一、簡單排序法

(一)簡單排序法的含義

簡單排序法也稱序列法或序列評定法,即對一批考核物件按照一定標準排出“1 2 3 4 ……”的順序。

該方法的優點和缺點。

(二)簡單排序法的操作

首先,擬定考核的專案。

第二步,就每項內容對被考核人進行評定,並排出序列。

第三步,把每個人各自考核專案的序數相加,得出各自的排序總分數與名次。

二、強制分配法

(一)強制分配法的含義

強制分配法,是按預先規定的比例將被評價者分配到各個績效類別上的方法。這種方法根據統計學正態分佈原理進行,其特點是兩邊的最高分、最低分者很少,處於中間者居多。

(二)強制分配法的適用性

三、要素評定法

(一)要素評定法的含義

要素評定法也稱功能測評法或測評量表法,是把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結合起來的方法。

該方法的優點與缺點。

(二)要素評定法的操作

(1)確定考核專案。

(2)將指標按優劣程度劃分等級。

(3)對考核人員進行培訓。

(4)進行考核打分。

(5)對所取得的資料分析、調整和彙總。

四、工作記錄法

工作記錄法一般用於對生產工人操作性工作的考核。

該方法的優點和缺點。

五、目標管理法

(一)對於目標管理的認識

1.目標管理的含義

目標管理法(MBO)是一種綜合性的績效管理方法。目標管理法由美國著名管理學大師彼得·德魯克提出。

目標管理是一種領導者與下屬之間的雙向互動過程。

2.目標管理的優點

目標管理法的優點較多,也有一定的侷限性。

(二)目標的量化標準

目標管理要符合“SMART”的原則,其具體含義。

(三)目標管理法的實施步驟

1.確定工作職責範圍

2.確定具體的目標值

3.審閱確定目標

4.實施目標

5.小結

6.考核及後續措施

六、360度考核法

(一)360度考核法的含義

360度考核法是多角度進行的比較全面的績效考核方法,也稱全方位考核法或全面評價法。

(二)360度考核法的實施方法

首先,聽取意見,填寫調查表。

然後,對被考核者的各方面做出評價。

在分析討論考核結果的基礎上雙方討論,定出下年度的績效目標。

(三)360度考核法的優缺點

第四節績效管理操作

一、控制考核誤差

績效考核誤差可以分為兩類:一類與考核標準有關,一類與主考人有關。

(一)考核標準方面的問題。包括:考核標準不嚴謹、考核內容不完整。

(二)主考人方面的問題。包括:暈輪效應、寬嚴傾向、平均傾向、近因效應、首因效應、個人好惡、成見效應。

二、考核申訴的處理

(一)考核申訴產生的原因

(二)處理考核申訴的要點

包括:尊重員工的申訴;把處理考核申訴作為互動互進過程;注重處理結果。

三、完善績效考核的措施

(一)採用客觀性考核標準

(二)合理選擇考核方法

(三)由瞭解情況者進行考核

(四)培訓考核工作人員

(五)以事實材料為依據

(六)公開考核過程和考核結果

(七)進行考核面談

(八)設定考核申訴程式

工業型企業規章制度 篇6

企業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公司管理,維護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明確要求,規範行為,創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係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第二章人事制度

第三條招聘制度

(一)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第四條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時間

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其中,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為工作時間,12:00-13:00為午餐休息。週六,週日實行雙休制度。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實行簽字報道。

2、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5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前一天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交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

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

4、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五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規章、公告及通告。

第六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1、盡忠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

2、不得經營、從事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商業活動。

3、不得兼任其他廠商的職務。

4、不得洩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

5、不得假借職權貪汙舞弊或以本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6、不得私自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入公司。

7、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包括業務資料及影印本)出公司。

8、對外接洽業務,態度謙和,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之行為。

9、上班時間要保持肅靜,不準串崗聊天、嘻鬧、高聲喧譁和爭吵。

10、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及礦工。

第四章薪酬福利制度

第七條本公司遵循公平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薪酬及福利待遇。

第八條員工薪酬組成:

(一)基本工資

1、視工作人員的學歷、經驗、能力、體格及其工作性質而定。

2、工作人員的年度工資調整方案由人事部擬定,呈總經理核定後調整。

3、職務工資:依員工所任職務的繁簡與責任的輕重發給。

(二)獎金

1、全勤獎金

(1)全月未請假、遲到、早退者,發給全勤獎金50元。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發給25元。

全月出勤中,請假4小時(含)以內者,超過4小時以上不發給。

全月出勤日中,遲到、早退累計未超過三次(含)者,四次以上不發給。

2、年終獎金

視本年度利潤狀況發給(給予標準另訂)。服務未滿一年者,以基本工資服務月數1/12的標準發放。

第九條員工薪酬,採用月工資制,每月工資發放一次,於次月10號發給(如遇假日提前發給),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次月發給;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第十條福利待遇包括:

(一)休假福利

為了照顧員工的身心健康,全體員工每年均享有國家規定的所有假日。

(二)保險福利

公司為正式員工辦理五險一金。

(三)健康福利

為了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更出色地為企業服務,公司每年出資為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四)補貼福利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和企業的實際情況,發給員工餐費補貼、住房補貼及交通補貼,具體補貼金額依具體情況而定。

以上規章制度在通知之日起實行,望各位員工共同遵守。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制度20xx-09-18 19:22 | #3樓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制度

第1條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5條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員工應聘職位時,應滿18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8條公司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

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10條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三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1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字,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2條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13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申報勞動部門失業登記備案,符合失業待遇條件的,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單位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5)

被勞動教養的;(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5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4)公司開展業務活動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6條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3)對公司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17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業祕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19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1條的情形除外)。

第20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期滿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1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解除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2條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制度。

工業型企業規章制度 篇7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管理制度,促進公司壯大發展,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提高公司經濟效益,不斷壯大公司實力。

四、公司提倡鼓勵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併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企業文化管理,塑造推動公司發展的企業文化,規範企業文化建設管理工作,培育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促進企業文化建設工作健康有序發展,鼓舞和激勵公司員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對公司企業文化管理的內容與實施做出規定,是公司開展企業文化工作的依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及下屬子公司的企業文化工作。

第二章企業文化管理機構

第四條公司企業文化組織機構設領導小組和工作辦公室。領導小組由總經理任組長、分管(協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公司下屬各單位、部門負責人組成。工作辦公室設在總經理辦公室。各子公司成立相應的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辦公室,並設立企業文化建設專責人。

第五條公司企業文化建設領導小組的職責是審定企業文化建設整體方案,審定企業文化建設的近期目標和長遠規劃;總經理辦公室的職責是策劃企業文化建設的整體方案以及推進企業文化建設各個階段的相關工作。各基層單位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辦公室及專責人的職責是推進企業文化理念的具體落實和資訊反饋工作。

第六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是公司企業文化建設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協調、稽核、指導其他各單位、部門的企業文化建設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一)制定公司企業文化管理制度;

(二)制定公司企業文化發展規劃;

(三)制定公司企業文化年度工作計劃;

(四)制定公司對內對外宣傳規範,並監督執行;

(五)組織進行對公司企業文化重要議題的相關研究;

(六)開展公司對內對外企業文化宣傳,組織公司企業文化活動;

(七)公司企業文化培訓的組織、考核、管理、培訓效果評估;

(八)稽核對外宣傳內容,指導各單位、部門開展企業文化活動。

第七條公司將企業文化建設情況納入各單位、各部門的績效考核範疇,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為本單位、本部門企業文化建設的責任人,並設立企業文化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其具體職責為:

(一)制定建設計劃,協助企業文化在本單位、本部門的建設、推廣、宣傳。

(二)協助總經理辦公室落實文化建設工作,合理安排,保證員工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企業文化活動時間。

第三章企業文化理念管理

第八條公司企業文化理念是指:公司的企業願景、企業使命、核心價值觀、經營哲學、管理思想等企業文化核心內容。

第九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是公司企業文化理念管理的執行機構,總經理辦公室應充分調研國內外先進企業文化,總結大通的經驗和特點,研究制訂符合公司發展戰略的企業文化核心理念。

第十條總經理辦公室在開展企業文化工作中,應深入實際調研分析,瞭解員工的思想動態,分析公司所處產業的特點,廣泛聽取各單位、各部門的意見和建議,提煉公司企業文化的核心思想,使公司的企業文化理念能夠切合企業實際,對公司的發展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第十一條各單位、各部門應為公司總經理辦公室的工作提供充分支援和密切配合,積極提供建議和意見。

第十二條公司企業文化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對公司企業文化理念進行審議和確定;企業文化建設領導小組審議確定的公司企業文化理念將作為公司企業文化工作開展的依據。

第四章企業文化制度管理

第十三條公司企業文化制度是公司企業文化理念的表達和規範,必須與企業文化理念保持一致。

第十四條公司的企業文化制度系統涵蓋下述三個領域:

(一)企業文化核心理念規範。該制度對企業文化核心理念進行設計,是企業思想文化塑造的基礎;

(二)企業員工行為規範。該制度對企業員工行為規範進行了設計,是企業行為文化塑造的基礎;

(三)企業風俗文化制度。該制度在對內工作上,對企業教育培訓、禮儀儀式、服飾、體態語言、工作場所相關規範做出規定;在對外工作上,對企業營銷觀念、服務規範、公共關係、銀企關係、公益活動、文化傳統做出規定,是企業風俗文化塑造的基礎。

第十五條總經理辦公室是公司企業文化制度的編制和監督機構。相應管理制度經公司企業文化建設領導小組審批生效後,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推動落實。

第五章企業文化器物管理

第十六條企業文化器物是公司企業文化的外在表現形式。通過對相關器物的設計,可以直觀、生動地表現公司企業文化的核心思想。

第十七條企業文化器物系統包括如下內容:

(一)公司vi系統(企業形象識別系統);

(二)企業象徵圖案;

(三)企業宣傳標語;

(四)企業吉祥物;

(五)企業之歌;

(六)企業容貌。

第十八條公司企業文化器物系統應用範圍包括:

(一)辦公用品、事務用品;

(二)企業證照、檔案類;

(三)交通運輸工具類;

(四)指示、標識類;

(五)廣告展示陳列類;

(六)商品及包裝類;

(七)服飾類;

(八)公司出版物;

(九)公司禮品;

(十)公司網頁;

(十一)其他。

第十九條總經理辦公室是公司企業文化器物的設計管理機構,總經理辦公室在充分聽取相關意見後,組織設計單位對企業文化器物進行設計。各項設計經公司企業文化建設領導小組審議認可,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推動落實。

第六章企業文化實施管理

第二十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推動公司企業文化的實施,組織開展公司對內企業文化宣傳工作。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各部門在開展對內對外宣傳工作時,必須充分考慮到公司企業文化的要求,不得違反公司企業文化相關規定。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宣傳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第二十二條各單位在開展對外宣傳時,必須將宣傳內容上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稽核,並會同總經理辦公室開展工作。

第二十三條總經理辦公室應協助各單位做好企業形象推廣工作和企業標誌標識使用規範的檢查工作。

第二十四條為更好地培育、塑造公司企業文化,總經理辦公室應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企業文化活動。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各部門可以提議開展企業文化活動,由總經理辦公室研究並提案,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後,總經理辦公室組織開展活動,或協助分公司開展活動。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公司資訊披露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公司董事會。

工業型企業規章制度 篇8

鑑於勞動關係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從屬關係,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在勞動糾紛中可以起到類似於法律的效力。尤其是在公司辭退員工、處罰員工等糾紛中,由於國家法律法規對此類問題一般缺乏十分詳盡的規定,因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在此起到了補充法律規定的作用。公司如何制定和執行規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維護經營秩序的作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司法實踐中的一些習慣做法,向公司提出幾點參考意見:

一、公司規章制度的法律效力及產生效力的必要條件

(一)公司規章制度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這條規定實際上賦予合法的公司規章制度以類似於法律的效力。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勞動部相關規章都對公司的規章制度賦予類似的效力。如:《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7條規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中的"重大損害",應由公司內部規章來規定。

(二)公司規章制度生效的必要條件

但並非公司制定的所有規章都能產生上述效力。根據上述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有效的公司規章必須具備三個條件:1經過民主程式制定;2內容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3已向勞動者公示。三個條件缺一不可。嘉定區法律顧問律師,勞動糾紛專業代理律師

二、制訂公司規章制度的合法程式

(一)規章的制訂程式

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在制訂公司規章制度中應通過"民主程式"。但怎樣操作,才算是"民主程式",法律法規對此並無明確規定。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以下程式,可以視為"民主程式":1召開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通過;2由公司工會參與制訂;3如果既未召開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也未設立工會,則應通過適當方式,在制訂規章過程中使員工有提出意見、建議的權利,並且員工的建議和意見應充分反映在規章制訂過程中。

值得注意的,公司在採取上述方式制訂規章制度的過程中,應注意保留職工大會、工會或者員工參與制訂規章的'證據。

(二)規章的公示

公司規章制度公示中最應注意的問題是:保留已經公示的證據。通常,以下方法可以達到這樣的效果:

1將規章交由每個員工閱讀,並且在閱讀後簽字確認。閱讀規章的簽字確認,可以通過製作表格進行登記,也可以製作單頁的宣告由員工簽字,內容包括員工確認"已經閱讀"並且承諾"遵守"。

2在廠區將規章內容公告,並且將公告的現場進行拍照、錄影等方式的記錄備案,並可由廠區的治安、物業管理等人員見證。

3召開職工大會公示,並以適當方式保留證據。

4委託工會公示,並保留證據。

(三)規章向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應當送交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的規定。但應當注意的是,公司規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時間應以是否符合本文第一部分所述的三個條件為準,是否送交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並不影響規章的效力;遇到勞動糾紛需要適用公司規章時,如果證明規章生效的三個條件存在一定困難,那麼,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和備案的程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起到證明和使規章合法化的作用。

重慶市尚無相關規定。如果今後公司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對公司規章提供審查和備案服務,建議公司在規章制訂後送交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和備案。

三、公司規章的合法內容

(一)公司規章不得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內容

公司規章如果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內容,這部分內容是無效的。如:某公司自行在規章中規定實行一星期六天工作制,自行規定低於勞動法規定標準的加班費支付標準,這樣的內容是無效的。

(二)公司規章應有罰則內容

公司規章旨在維護公司的正常經營秩序,規範員工的行為,因此,除有規範性的規定外,必須有相應的處罰規定。否則,規章就形同虛設,起不到實際效果。公司規章中可以規定的對於員工的處罰方式通常有:書面警告、記過、扣工資或獎金、降級或降職、降薪、停工、辭退,等等。

(三)公司規章對於辭退員工的規定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明確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該條第(三)項規定,勞動者嚴重失職,造成用人單位利益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部的相關解釋,這兩種情況下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勞動法律法規對是否屬"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者是否屬"重大利益損害",並無明確規定,應由公司規章加以規定。

公司規章制度對於上述辭退條件的具體規定,可視勞動者行為的具體情節,分若干種情形加以規定:

1單個嚴重違紀行為即可辭退。如規定:"員工不服從管理,毆打或者謾罵管理人員的,即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2重複行為累計加重。如規定:"員工不服從合理工作分配,予以嚴重警告;再犯的,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3一段時期內同類違紀行為合併加重。如規定:"員工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內予以書面警告;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或者早退達10次以上者,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4一段時間內多次處罰累計加重。如規定:"員工一個月內累計受到書面警告以上處罰3次以上的,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四)錄用員工過程中招錄條件的規定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公司援引這條規定辭退員工時,應當舉證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因此,事先製作、公佈及在事後保留"錄用條件"就顯得十分重要。這方面比較妥當的做法通常有:

1通過媒體等公佈招錄資訊的,同時公佈招錄條件,並予以儲存;

2通過中介招錄員工的,由中介組織在招錄條件上蓋章或者簽字確認,保留證據;

3自行招聘的,製作詳細的招錄條件,由被招錄員工閱讀並簽字確認;

4在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中明確錄用條件。

工業型企業規章制度 篇9

工作制度

一、儀容儀表

1、上班時間內一律著工作服,穿配發布鞋,系制式領帶,不得在工作服外罩自購便服,季節變換時由辦公室通知統一更換著裝。

2、必須保持衣冠整潔,儀表大方,不得留長指甲、染指甲、染髮,保持清雅、淡妝,不得濃妝豔抹,頭髮保持乾淨、整齊,後不過肩,前不蓋眼,不得披頭散髮,飾物只限於手錶。

3、舉止要端莊,見到客人和領導應起立問候,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與客人嘻戲、打鬧,不得在客人面前修指甲、剔牙、掏鼻子、抓癢、伸懶腰、打哈欠。

4、按照文明服務要求規範言行,並能正確使用文明用語。

二、勞動紀律

1、切實做到十不(不遲到、早退、曠工;不擅離職守串樓層聊天;上班時不看書報;不幹私事;不會客;不用電話閒談亂扯;不在客房內與客人閒聊;不亂動用賓客物品;不私自在客房看電視、洗衣物、洗澡、休息;不私自開客房留宿親朋好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事,履行崗位職責和交接班手續,防止發生差錯。如有發生必須及時報告部門主管,設法彌補。

2、工作臺內必須保持整潔有序,服務檯及抽屜內不得擺放私人物品,零食及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3、鑰匙必須隨身攜帶,嚴禁將

鑰匙交給客人,值班人員臨時離開時必須將鑰匙交給副班,不得將鑰匙隨意放在服務檯。

4、服務員無權告訴或暗示客人本樓層有無空房,更不能擅自開房接待客人。

5、遇到客人或領導批評,不論對錯,須冷靜對待,耐心解釋,不得與領導或客人發生爭吵,更不能允許強調個人理由。

6、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濟私,謀取私利,更不能同賓客拉關係,辦私事。賓客主動贈送紀念品應婉言謝絕,並及時報告部門主管聽候處理。不準收取小費,如有客人堅持,無論多少,如數上交,不得佔為己有。

7、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職工團結,影響生活和工作秩序,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者,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8、員工上下樓一律不能乘坐客用電梯。

三、工作程式

1、必須按主任安排的班次進行工作,如有特殊情況需變更班次時,應先向主任請示,經同意後方可進行調班。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者,經主任核實後倒班或發加班費。

2、要做到內外有別,樓層合併值班時,以所在樓層內有領導或領導的客人為主。

四、文明禮貌

1、對賓客要面帶微笑,主動問好,請字當頭。必須熟練掌握及運用五聲要求(即迎聲、送聲、謝聲、答聲、抱歉聲)。

2、服務員必須做到三輕(即操作輕、走路輕、講話輕),接電話時聲調要溫和禮貌,主動報出部門,談話簡明扼要,對方未掛機前,不得搶先掛機。

請銷假制度

嚴格落實請銷假制度。凡請假者必須寫出書面假條,交組長轉主任批准,不得先斬後奏,否則按曠工計。

1、招待所、客房部通知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職工大會,點名及其它活動要按時參加,不得請假。

2、凡請長假不能按時回來者,必須打電話報管理員轉所長批准後,方可延假,否則超過三天者按曠工計。超過三天以上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3、請病假者通須持醫療單位證明,並經管理員批准同意,方可休假。

4、因公負傷經所長同意後方可休公傷假。

、日常衛生一日多次,客人每外出一次打掃一次。嚴格按照客房衛生標準打掃衛生,保持室內外整潔。

2、宿舍、服務檯的內外衛生,每天要勤打掃,做到整齊,乾淨無雜物,物資(床被褥等)放置要整齊。

3、公共衛生要按時、按質、按量各負其責完成,要做到窗明几淨六面光。

4、環境衛生按主任安排計劃打掃,保持乾淨。

生活制度

全體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所規定的工作休息時間,樓層正副值班員一律保持在位,不準外出。夜間交班時要共同查房,做好交接班登記,夜間查房不得少於6次,並做好登記手續。

1、全體員工直系親屬來探望需住宿時,應提前報告管理員,經批准後,按規定到總檯登記收費住宿。不得私自留宿客房或宿舍。

2、按規定的開飯時間就餐,不得乘坐客用電梯端飯上樓層,吃飯時間保證服務檯有人值班。

3、服務員嚴禁在外留宿,如有特殊情況者,應先向管理員請假。

登記制度

1、各樓層設值班日記本,用於登記當日住房、空房及衛生情況、領導通知事項、賓客囑辦事項等。登記要詳細、認真、及時,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2、建立旅客住宿登記本。凡來宿賓客的各方面情況應根據住宿登記單上反映的各項內容逐條如實登記,不得漏填並要儲存好,以備後查。

3、建立客房裝置損壞維修登記本,及時將客房裝置損壞情況、報修情況及修復情況登記備查。

4、樓層每日發放物資消耗要如實反映在“物資日耗表”登記表上,做為發放數量的依據。

5、建立樓層物資明細帳,及時將增減物資情況登記入帳,每月底清查一次。並把增減情況、原因、庫存現有數上報客房部。

客房安全防事故制度

1、嚴格遵守值班制度,注意觀察樓面情況,儘快熟悉本樓住客特徵,把好安全關。

2、提醒客人將現金貴重物品及時到總檯寄存。搞衛生時要搞一間鎖一間,不得敞開房間。

3、對來訪賓客要核實被訪者單位、姓名、房號,並做好訪客登記,盯人到位,如被訪者不在,不能讓來訪者單獨在房內等候。

4、如果客人要寄存行李,請其到總檯寄存。對寄存的行李要標誌明顯,交接清楚,防止調包錯換。

5、凡發現攜帶易燃易爆、槍等危險物品的賓客,必須及時報告客房部和保安部,讓公安部門採取安全措施。

6、服務員要勤查客房,賓客不在房內時和夜間休息後要主動為賓客鎖門。

7、接到通緝通報要及時核對布控,發現可疑人員要立即報告領導或派出所。

8、注意火災苗頭,值班員加強巡查,一旦發生失火,要沉著、泠靜、不慌亂,及時撲救和報警(火警電話:119)。

9、使用電器時要注意防觸電、短路,有危險苗頭要及時報告維修,防止出事故。

10、所有公用物資要妥善保管,特別是電視機、毛毯等較貴重物品,防止丟失。

11、在流行病發季節(如流感、肝炎、紅眼病等)不準到公共場所的人員密集處活動。注意飲食衛生,避免傳染疾病,發現疾病苗頭要及時投醫,防止蔓延。

12、夏季無統一組織不準單獨游泳。集體游泳時要注意安全,防止淹亡。

工業型企業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認真執行全面規劃,合理佈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方針,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企業環境保護管理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汙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儘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汙染。

第三條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員工、領導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係,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迴圈利用,從源頭上儘量消滅汙染物,並認真執行“誰汙染、誰治理”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四條根據環境保護法,企業應設定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機構,企業環保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的汙染,並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網,有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六條企業環境保護機構應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並保持相對穩定。設定一名廠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並指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環保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第三章基本原則

第七條企業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企業內的.環保工作,並直接向企業負責人負責環保事項。

第八條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汙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齊抓。

第九條環境保護工作關係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企業生產發展,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第十條防止“三廢”汙染,實行“誰汙染,誰治理”的原則,所有造成環境汙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企業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第十一條對環保設施、裝置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後驗收制度,保證裝置、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並確保備品備藥的正常儲備量。

第十二條在下達企業考核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第十三條凡新建、擴建、改造專案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裝置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藉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裝置、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環保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本企業環保機構職責:

1、在企業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廠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專案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並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帳,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並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第五章獎勵和懲罰

第十五條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十六條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汙染環境事件,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檔案有牴觸時,按上級檔案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業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管理部門藥嚴格執行,並監督、檢查。

工業型企業規章制度 篇11

一、工作態度

1、按公司及各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3、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4、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

5、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

6、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二、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6、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三、拾遺

1、在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四、公司及其所工作酒店財產

公司及各個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公司及各個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我公司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工業型企業規章制度 篇12

在大多數企業,都有不成文的規矩,即禁止內部員工戀愛。其實,這種做法是不合法,也不可取的。“棒打鴛鴦”只能導致軍心渙散,讓員工對組織感到寒心。獲得如此“待遇”的員工即便留下,也會“身在曹營心在漢”!

日本日立公司有一名叫田中的工程師,他為日立公司工作近12年了,對他來說,公司就是他的家,因為甚至連他美滿的婚姻都是公司為他解決的。原先,日立公司內設了一個專門為職員架設的“鵲橋”的“婚姻介紹所”。日立公司人力資源站的管理人員說:這樣做還能起到穩定員工、增強企業凝聚力的作用。

日立“鵲橋”總部設在東京日立保險公司大廈八樓,田中剛進公司,便在同事的鼓動下,把學歷、愛好、家庭背景、身高、體重等資料輸入“鵲橋”電腦網路,在日立公司,當某名員工遞上求偶申請書後,他(她)便有權調閱電腦檔案,申請者往往利用休息日坐在沙發上慢慢地、仔細地翻閱這些檔案,直到找到滿意的物件為止,一旦他(她)被選中,聯絡人會將挑選方的一切資料寄給被選方,被選方如果同意見面,公司就安排雙方約會,約會後雙方都務必向聯絡人報告對對方的看法。

最後有一天,同在日立公司當接線員的富澤惠子從電腦上走下來,走進了田中的生活,他倆的第一次約會,是在離辦公室不遠的一家餐廳裡共進午餐,這一頓飯吃了大約4個小時,不到一年,他們便結婚了,婚禮是由公司“月下老”-辦的`,而來賓中70%都是田中夫婦的同事。

有了家庭的溫暖,員工自然就能一心一意撲在工作上,由於這個家是公司“玉成”的,員工對公司就不僅僅是感恩了,而是油然而生一種“魚水之情”。這樣的管理成效是一般好處的獎金、晉升所無法比及的。

如果一個人能在公司中體味到如家庭般的氣氛,他便會安心,士氣在無形中自然也就增高了。

工業型企業規章制度 篇13

一、目的

本制度制定主要是規範企業檔案的管理,規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從制定到銷燬整個技術流程,確保對安全生產管理有效執行起作用的都是現行有效版本。

二、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內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管理。

三、 機構與職責

3.1辦公室是公司規章制度的綜合管理部門,其職責是:

3.1.1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

3.1.2負責公司各種規章制度的分類編號。

3.1.3負責主辦或會簽發布及廢止有關規章制度或檔案。

3.1.4負責協調各種規章制度之間的相互銜接關係,並在內容上不斷完善。

3.1.5負責編制規章制度年度修編計劃,並組織實施。

3.1.6有權代表公司解釋有關規章制度。

3.2安全管理部門是公司規章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3.2.1負責組織實施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修編計劃。

3.2.2負責稽核有關本專業的規章制度及會審、會籤其他部門有關規章制度。

3.2.3負責草擬頒發或廢止有關規章制度或檔案。

3.2.4有權監督所屬部門及職工對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四、 程式

根據《檔案的管理制度》的程式和內容要求建立所需要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控制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制度制定過程中要考慮以下因素:

國家的政策和社會發展需求;

法律、法規要求和國家、行業標準及規範;

國家批准的國際公約和標準;

風險評估結果或隱患排查治理的情況;

管理的流程與控制要求;

相關方要求;

與企業發展相關的外部資訊,如行業要求等;

企業文化及企業管理的慣例等。

4.1規章制度的編制

4.1.1規章制度的名稱,一般應反映兩方面的內容,即規章制度的主要內容和種類;

4.1.2規章制度中的具體規定應明確允許做什麼、禁止做什麼、必須做什麼以及違反這些規定應負的責任;

4.1.3應明確具體實施部門及其相應的檢查監督責任;

4.1.4規章制度的制定應符合有關的技術要求,規章制度在內容上必須具有合法化,明確的操作性、適用性和可延續性,概念準確、言語簡明,在形式上要求規範化、標準化;

4.1.5起草規章制度應注意與相關規章制度的協調和銜接,並就規章制度之間對同一事項的不同具體規定作出專門說明;

4.2規章制度的釋出

4.2.1規章制度編制完成後應由起草部門向規章制度管理部門遞交規章制度的草案,應經該部門負責人簽發;幾個部門聯合起草的,應經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會籤;

4.2.2規章制度管理部門在徵求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就規章制度草案的主要內容進行審查;

4.2.3經制度管理部門審查後,採取以下方式釋出:

①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經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通過後釋出;

②安全作業指導書,必須先提交職工代表組長會議討論通過後,經過管理部門研究,由主要負責人簽發;

③除上述規章制度外,本公司內的其他基本規章制度,由部門負責人提交主要管理部門討論通過後,由主要負責人簽發;

④本公司內的具體規章制度(指專業或技術性強、要求相關部門或部分員工遵守、執行的制度),由部門負責人提交主要管理部門討論通過後,由主管領導審定,主要負責人簽發。

4.3規章制度的使用

4.3.1、規章制度一經頒佈,即為本公司的技術法規和管理法規,全體員工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不得違反,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對已確定的規章制度,在沒有正式修訂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搞“靈活變通”,不得藉故不執行。

4.3.2、每個生產工作人員、業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都應認真學習各種規章制度,定期參加各類人員的學習和考試,並達到合格。

4.4規章制度的評審、修訂

4.4.1.在下列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時,制度管理部門應督促相關部門修訂規章制度:

在下列情況時應及時對相關規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修訂:

1)當國家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佈時;

2)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當工藝路線和裝置裝置發生變革時;

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意見時;

6)當安全大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複事故原因,發現制度因素時;

8)其他有關事項。

原有規章制度修訂後,相關部門應組織新訂的規章制度培訓;員工工作崗位變動時或新員工上崗前,也應組織相關培訓,並進行考核。

4.4.2.為確保本公司規章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一致性,規章制度管理部門應定期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現有的規章制度進行評審。經評審的規章制度,由制度管理部門根據情況,通知有關部門進行修訂、廢止、歸併。

工業型企業規章制度 篇14

員工守則

1、遵紀守法遵章守制

2、愛企如家愛崗敬業

3、誠實做人踏實做事

4、服從領導服從分工

5、盡職盡責盡心盡力

6、廉潔奉公勤儉節約

7、誠實守信嚴守祕密

8、相互尊重互敬互愛

9、文明禮貌講究衛生

10、待客如賓服務為本

十不準

1、不準矇騙說謊6、不準油腔滑調

2、不準拉幫結派7、不準賭博酗酒

3、不準打罵偷竊8、不準損害公物

4、不準隨地吐痰9、不準遊嬉好閒

5、不準欺上瞞下10、不準自以為是

職工守則

1、遵紀守法,堅決服從有關上級的管理,杜絕與上級頂撞。

2、禁止對公司的職工品頭論足。禁止對公司的制度及公司處理問題的方法和其它一切與公司有關的事宜進行議論。如對某些問題不理解或不認同可通過書面方式反映或要求公司召開專門的會議傾聽你的陳述,以便公司做出判斷。

3、不得談論其他職工的工作表現及自己對該職工的看法,更不得探聽其他職工的報酬及隱私。

4、職工之間的關係要簡單化,不得勾心鬥角,互不買帳。如有此情況發生,只要影響到公司的利益,將受到嚴肅處理。

5、工作時間要衣冠整齊,不得打鬧、不得穿拖鞋(特殊工作除外)、不得影響別人工作。

6、不得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

7、必須做到筆記本不離身,對客戶的疑問、上級安排的任務及同事拜託的事情都應做記錄,並儘快落實或一一答覆(回話)。自己解答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立即解釋清楚並向有關人員彙報,任何事情都必須有個回話。杜絕石沉大海、有始無終。

8、對公司要忠實,不謊報情況,不散佈流言蜚語及報喜不報憂。

9、不得向公司提供假檔案(假檔案包括:假證書、假體檢報告、假證明信等一切檔案及其影印件或塗改過的檔案)這在現代社會裡是極不道德與違法的行為。

10、講文明,懂禮貌,不說髒話、粗話;真誠待人,不恭維成性,不溜鬚拍馬成習。

11、一個好公司對某些人來說如魚得水,對另外一些人來說則如喝毒藥。金豪的任何一位職工都有權利做出以下兩種選擇:

⑴職工如果有辭職想法的,請儘快辦理辭職手續,公司可以考慮給予一定的補助;

⑵可以請1至3年的長假出去闖蕩,公司為其保留公職及工齡。

如未做出以上選擇的職工,若擅自議論同事或公司事務的,一經發現立即解聘。

12、不得對外吹噓、炫耀金豪公司及有關的事情。樹金豪形象,為金豪增光。

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崗位實行聘任制。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由總經理聘任。部門副經理、員工經部門經理提名由總經理聘任。

2、新聘員工實行先試用後錄用的原則,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察合格者可正式錄用,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勞動合同書》,同時簽訂《崗位聘任書》。

3、在勞動合同期內,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對合同進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條款將對以上情形予以明確。

4、在聘任期內,根據員工的品德、能力、勝任聘任約定崗位工作的程度、業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公司制訂的規章制度,有權解聘、換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對造成經濟損失嚴重者和影響惡劣者追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勞動合同期和聘任期滿,公司對能遵守規章制度、工作業績顯著者優先錄用和聘任。

6、員工養老保險等福利待遇按《職工福利及報銷制度》執行。

工資管理制度

為明確公司員工的工資待遇,規範公司對員工工資的發放標準,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特訂立本制度:

公司員工工資實行基本工資、職務工資、職稱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考勤工資等相結合的工資制度。

一、員工工資每月16日準時發放,遇節假日順延。

二、基本工資標準為:

董事長:1600元/月總經理:1200元/月

副總經理:1000元/月部門經理:600元/月

部門副總經理:500元/月一般員工:400元/月

三、職務工資:

董事長:800元/月總經理:600元/月

副總經理:400元/月部門經理:200元/月

部門副總經理:100元/月

四、職稱工資標準:

高階職稱(包括大學本科):200元/月

中級職稱(包括大專學歷):100元/月

初級職稱(包括中專學歷):50元/月

五、加班工資標準:按平時公司發放員工工資的兩倍計算

六、工齡工資標準:

按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計算工齡,第一年每月50元,以後按此幅度逐年遞增,按月發放。

七、考勤工資標準:

月全勤獎每月50元,全年滿勤獎600元。(每月出勤28天為滿勤;請假三天內工資據實發放,超過三天以上部分全額扣除)。

八、補助:過節費標準(50—200元),另外夏天降溫費及冬天烤火費由公司定額定時發放。對工作做出特殊成績或有突出貢獻者,年終公司給予重獎。

九、其他獎懲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業績工資另定。

獎勵制度

1、工作中的改革、創新被採納並給公司帶來效益的,獎勵100—500元;

2、發現重大問題並及時解決,為公司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獎勵100—500元;

3、工作中任勞任怨,卻遭他人無理排擠、打擊,但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計較個人得失,獎勵200元;

4、發現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5、一年中,連續5次獲獎勵,年終再次給予5次獎勵的總和。

懲罰制度

1、對公司不忠實,謊報情況及散佈流言蜚語的,開除。

2、對公司及公司的職工(包括管理者)的缺點及錯誤不能正面提出而私下進行議論的,解聘,情節嚴重者開除;

3、私做交易而謀求非法收入的,開除。

4、由於對公司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在行使權力時不能理解又不通過正常渠道申訴,或由於其它任何原因,而擅自對其他職工及人員揚言“不想幹了”等類似語言的,解聘。

5、對客戶的疑問不解釋、不解答、不落實的,罰款20—200元/次;對上級佈置的任務,同事拜託的事無回話的,罰款20—100元/次。

6、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職責的、發現公司財物受損、丟失而不管不問的,解聘。

7、應急情況離開,未交接好自己手頭工作而又沒向公司彙報的,罰款20元/次。應急請假、正常請假及正常調休,在自己安排的天數內,不能如期回公司又未補辦手續的,視同擅自離崗。上班時擅自離崗的,罰款20元—200元/次。

8、工作時談論與公司無關的話題、說風涼話及冷言冷語的,罰款20元—50元。

9、管理人員如採用正確的手段指出自己的缺點、錯誤及對自己提出批評的職工採取不理智的態度、洩私憤或打擊報復時。罰款20元—200元/次,並免職同時解聘,情節嚴重者開除。

10、在彙報工作時報喜不報憂,對同事及上級進行

11、上班時,工作有工作的樣子,走路有走路的姿勢。對丟三落四的工作方法和吊兒郎當的走路姿勢,公司將提出嚴重的警告,五次不更改,解聘。

12、員工在工作時無意中犯了錯誤而能主動向主管人員承認的,象徵性地處罰1元錢;對企圖隱瞞錯誤的要從重處罰。

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2、公司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原則上每週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42小時,每日正常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時工作如有加班在2小時內不支付加班工資。

3、上下班認真填寫考勤記錄,實行上班簽到、下班簽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記錄由辦公室負責統計,並於月初將上月考勤情況及時報送財務部作為扣發工資、支付加班工資和發放滿勤獎的依據。

6、遲到、早退超過五分鐘則一次扣款2元,超過10分鐘則一次扣款4元,超過三十分鐘扣半天工資,超過一個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一個月累計遲到達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曠工三天當自動離職。

7、公司實行月滿勤獎和年滿勤獎制度。每月上班28天為滿勤,月滿勤獎為50元/月,連續12個月滿勤為年滿勤,獎為600元/年,經考核達到滿勤標準的員工滿勤獎年終公司一次發放。

8、上班外出辦事需要向辦公室或部門經理講明所去地點、時間、所需辦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響工作的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無事不離崗、不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之事。

休請假制度

1、公司建立調休、請假制度。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休假、請假半天、員工兩天以上(含兩天)應提前半天向總經理報告,履行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離崗;部門副經理、一般員工休假、請假兩天由部門經理視工作情況予以審批;所有休假、請假均由辦公室進行登記。未請假離崗視為曠工。

2、每月工作平均天數為21.17天,加班計發工資、請假扣發工資以此標準計算。婚、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女員工產假為30天,哺乳期內,上下班時間每天縮短2小時。

財務管理制度

1、公司財務收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不得坐支現金。當天發生的經營收入當天必須存入銀行。

2、收款收據、發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重要憑證和票據由會計統一管理、登記,不得缺號、跳號使用,領用、收回作廢(聯數齊全)存根收回由會計設立專項登記簿登記。

3、公司的費用開支標準嚴格執行財政部門、地方政府、董事會或經理辦公室所規定的標準,不得超標,儘量減小財務支出。

4、財務印鑑必須分離保管,財務收支日清月結,財務手續合規齊全。

財務報銷制度

1、費用報銷嚴格執行先稽核後報銷的制度。一切費用的報銷應先由會計按規定的標準稽核、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報銷。

2、公司財務支出實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資金支付憑證必須附有經會計稽核、總經理審批的有效票據。

3、費用經辦人員應在費用發生後三天內及時報償。費用報銷原則上實行兩手製,一人經辦,一人證明。

4、因工作需要出差車船費據實報銷。

5、住宿費、伙食費省內每人每天按120元包於,省外每人每天按160元包於,由會議統一安排的食宿費據實報銷。

6、董事長、總經理手機費據實報銷;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工、總監手機費每月180元內據實報銷;部門經理、司機手機費每月100元內據實報銷。

社會保險管理制度

1、為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愛,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使員工老有所養,對符合條件的職工一律申報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2、員工社會養老保險工資標準以400元為起點。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按國家規定執行。

3、員工自願離開公司時,在公司工作期間由公司承擔交納的養老保險費員工要求

工業型企業規章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公司簡介:主要經營企業管理諮詢、企業形象策劃、會議及活動策劃、品牌研究及推廣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

第3條公司機構:銷售部門、財務部門以及行政部門。

第4條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廣州市伯乃斯諮詢有限公司;員工是指廣州市伯乃斯諮詢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第7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公司用於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字,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本市戶口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5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年,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症的增加100%。第2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4)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業祕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8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工業型企業規章制度 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內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員工應聘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8條單位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單位用於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

第10條單位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1條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2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字,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方能生效。

1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3條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14條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5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單位提出拒不整改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單位開展業務活動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

第17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條單位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2

(1)單位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單位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19條非單位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業祕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18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單位的損失。

第2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單位表示續訂勞動合同,員工不同意再續的;

(2)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保險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以上情況終止勞動合同,單位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1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

第22條勞動合同期滿醫院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期滿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3條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解除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4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單位依本規定第14條和第16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16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

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5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8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

第26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長白班: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三班:白班8:00~16:00;中班16:00~24:00;夜班0:00~8:00

第27條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並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3

第28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29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0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增加10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週歲以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醫院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0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安陽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31條公司根據工作性質實行崗位工資和噸紙效益工資+工齡工資。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制定。

第32條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33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4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35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36條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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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38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39條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0條因員工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並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第41條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42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43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44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依法支付應由單位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工業型企業規章制度 篇17

一,為達到勞資兼顧,互利互惠,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下列原則制定

本制度:1,正確處理好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物質利益關係,調動員工積極性,創造性,推動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提高企業技術水平,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崗位責任,在對員工能力及業績進行考評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薪酬.

2,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係原則:對公司的優秀骨幹人才在薪資合理分配的基礎上予以特殊考慮,以建立穩定,長期合作的勞資關係.

3,員工薪資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績效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二,薪酬體制

1,薪資標準:公司實行崗薪制,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的原則.每個崗位的薪資標準,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門中層管理人員擬定草案,交行政人事部彙總後,報公司總經理確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員工由公司總經理確定(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1)薪制物件: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相關的高階技術,業務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

(2)年薪標準: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薪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20%作為風險資金後,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風險基金的發放額發放給員工(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依據).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確定並報行政人事部稽核,總經理審批.

(1)月薪制物件:除實行年薪制工資以外的固定員工.

(2)月薪標準:由部門經理確定,行政人事部稽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日工資制:施工工人.日工資制工人不屬於公司固定員工,日工資制工人工資標準根據工種不同由工程部擬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5,公司固定員工分類:

(1)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工程總監,技術總監,水電工程師,專案經理

(3)基層管理人員:各部門和專案部的主管,包括現場主管,技術主管,財務部主管會計,資料主管,保安/後勤主管,行政主管,倉庫主管等

(4)專業技術人員:預算員,設計師,施工員,資料員,會計,出納等

(5)業務人員:採購員

(6)行政後勤人員:文員,繪圖員,倉管員,保安,雜工,炊事員,清潔工,鍋爐工等

三,薪資結構:固定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職務津貼+年資津貼+獎金+補助組成.

1,基本工資:

(1)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原則,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的性質,責任大小,難度高低,專業性,勞動強度等因素起草各崗位基本工資等級標準,由總經理審批.

(2)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等級由所在部門經理確定,中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等級由總經理確定.一人擔任多個職務的,按照所擔任最高職務確定基本工資等級.

附表1:基本工資標準高層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類別9級8級350020197級4000220xx級500024005級600028004級7000320xx級800038002級級120195500中層管理人員3000專業技術人員1800業務人員x201960026行政後勤人員900

2,職務津貼:

(1)主管以上管理人員自擔任管理職務之日起領取職務的津貼,不擔任該職務之日起停止支付;不滿一個月時按時間比例計算髮放津貼;代管主管職務時,也發給該職務的津貼,但代管職務時間必須在一個月以上.同時擔任幾個管理職務的,領取所擔任最高級別的津貼,不給予雙份津貼.

(2)職務津貼等級標準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總經理審批.

附表2:職務津貼等級標準類別中層管理人員基層主管六級1000300五級1500500四級2500800三級40001200二級60001800一級80002500

3,年資津貼:

(1)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給與相應年資津貼.標準為其基本工資5%×N(N為工齡).

(2)年資津貼不得超過崗位工資的1/4,超過者按比例最高值發放工齡工資.

(3)年資津貼調整:由直接上級填寫薪資調整表報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部執行.

4,獎金:

(1)全勤獎:為鼓勵員工敬業精神而設,當月無事假,病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上級安排加班無不參加的`員工,每人當月發給100元.

(2)績效獎金:(工程部以每完成一個專案為一個績效考核週期,其他部門以季度考核週期)根據績效考核辦法,評定出績效獎金等級.

附表3:績效獎金等級獎金等級基數百分比

(3)年終獎:優秀較好120%100%基本勝任80%應改進40%不能勝任

①出勤獎:全年無事假,病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領導安排的加班無不參加情況的員工,每人獎勵500元.

②優秀員工獎(創造獎,功績獎),優秀管理人員獎:由總經理根據企業當年效益及個人績效,貢獻程度評定,標準由總經理確定.

5,補貼:

(1)話費補貼:根據職位和工作需要確定標準.需要給與話費補貼的,由直接上級提出申請(填寫薪資調整表)提請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部執行.

(2)其他補貼:由總經理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補貼種類,享受範圍和標準.

四,薪資的發放:根據公司薪

資管理的具體情況,針對薪資管理的重要性,機密性和高度準確性,確保薪資發放的有效運作.

1,員工薪資採用月給制,薪資計算時間:每月

1日至月末.

2,新進員工於報到之日起計薪,25號後到職者,當月薪資並於次月薪資發放.

3,員工工作不滿5日離職的,不發給薪資.

4,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期間無獎金和補貼.

5,薪資審批辦法

(1)各部門員工每月的薪資,由各部門負責人統計核實並簽字後交行政人事部彙總,報總經理審批.

(2)薪資發放時間:每月工資於次月15日放,如遇節假日則提前發放.

(3)薪資發放方式:除零星工資以現金支付外,其他所有員工工資均以工資卡形式發放.

五,薪資調整:

1,基本工資標準調整:員工基本工資的調整應由所在部門經理提出,填寫薪資調整表須報請總經理審批.

(1)升職,降職:由員工提升為高層管理人員時,改為年薪制;提升為中層管理人員時,其基本工資與調整為與其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高的中層管理人員基本工資標準;降職留用時,原中層管理人員基本工資調整到與其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低一級相應類別基本工資標準.

(2)績效考核:專案部員工連續兩個專案的績效考核都被評為優秀的,晉升一級;其他部門員工連續兩個季度績效考核被評為優秀的,晉升一級.連續兩次績效獎金評為差的,基本工資降低一級;連續兩次績效考核被評為差的管理人員,給予降職處分,同時降低基本工資級別;如暫時無人替代其職位,可由其代理職務,如再次績效考核仍不能達到一般的,取消其代理職務.

(3)被評為年度優秀員工,優秀管理人員的,於獲獎勵次月起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4)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尚可不予辭退處理的,視情節降低基本工資級別(由所在部門提出降低工資級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執行)

(5)基本工資連續降低兩次的,予以辭退;基本工資已為最低階,連續兩次績效考核被評為差的,予以辭退.

2,職務津貼的調整:根據上一年工作表現由直接上級在次年初的春節前提出調整申請(填寫薪資調整表)提請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部執行.

3,緊急調薪:公司遇重大經營,財務等方面的問題,經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會議討論通過,總經理批准可緊急調薪,但調薪幅度不得超過20%.

六,工資查詢:發放工資時要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專案的明細,若員工發現當月工資有誤,可以到財務部或行政人事部查詢.

七,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自總經理批准簽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