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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出賞員流入黨員管理制度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12W

【應屆畢業生黨團制度網-訊】

流出賞員流入黨員管理制度

⒈黨員外出前必須向所在社群黨組織的流動黨員管理服務分站報告,報告的內容應包括:外出原因、外出地點、外出時間以及外出後與黨組織聯絡的方式等。

⒉外出時間較長(個月以上)、地點比較固定的,應轉移黨員正式組織關係,外出時間較短(個月以內)或外出時間較長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係的,應開黨員證明信,交所去地單位黨組織。

⒊流動黨員持黨員證明信在外出所在地或單位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

⒋社群流動黨員管理服務分站在黨員外出後,應通過適當方式與黨員保持聯絡,瞭解黨員外出後思想、工作情況,及時向外出黨員通報黨支部的重要決定和工作。

⒌黨員返回後,社群流動黨員管理服務分站要聽取黨員彙報外出期間的工作和思想情況,瞭解他們外出期間的表現。

⒍流動黨員原則上回黨組織關係所在黨支部參加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流入黨員管理制度

⒈在街道轄區範圍內工作或居住個月以上的外來流入黨員,按屬地原則納入社群黨組織流動黨員管理服務分站管理。

⒉社群黨組織流動黨員管理服務分站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接收按照十條標準可以確認其身份的外來黨員。

⒊社群黨組織流動黨員管理服務分站在驗明外來黨員身份後,應及時將其納入黨支部、黨小組,並登記造冊,報街道流動黨員管理服務站備案。

⒋對接收的外來黨員要組織他們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其他黨內活動,按規定收繳黨費,並分配做適當工作。

⒌社群黨組織流動黨員管理服務分站應定期填寫《流動黨員活動證》,如實記錄外來黨員參加組織生活、交納黨費、外出地點變更以及外來黨員的先進事蹟或犯有錯誤等情況。

⒍辦理正式黨員組織關係轉移手續的流動黨員,應在轉入地社群黨支部參加黨員選舉,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開具黨員證明信或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外出的黨員以及依據其他標準確認的流動黨員,應在原單位參加黨員選舉,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