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局長主持。局長、副局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全域性職工參加。
2、會議主要內容:(1)總結和部署全域性工作;(2)表彰(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3)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4)研究安排其它重要性工作。
3、全域性工作會議由辦公室負責籌備,組織起草會議檔案,印發會議通知,有關部門予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