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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通用5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7.23K

小型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篇1

1.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小型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通用5篇)

2.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厂部有關領導逐層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眾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為,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3.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4.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並扣罰全部工資。

小型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紀 律

第四條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 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稽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 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 請假制度

(一) 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 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 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 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 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後,交工會備案。

2、 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 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後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 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後,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 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 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 批假許可權(停工許可權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1、 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 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 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 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七) 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 工作紀律

(一) 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 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衛。

(三) 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 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閒聊;4、不準幹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 組織紀律

(一) 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 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 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 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 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 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 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 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 生產紀律

(一) 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 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塗改。

(三) 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 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一條 安全、消防、保衛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質量

第十二條 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執行的有關檔案執行。

第五章 來客管理

第十三條 對來公司聯絡業務(工作)者,門衛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絡,經同意後填寫《來客登記》,並辦理貴賓證後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 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 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會客。

第六章 標誌牌管理

第十六條 員工標誌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條 如標誌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 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誌牌。

第十九條 不準借(借給)他人標誌牌。

小型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公司形象制度

1、員工務必清楚地瞭解公司的經營範圍和管理結構,並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說公司狀況。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範,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譁。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刻(包括午餐時刻)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佔用公司電話時刻太長。

6、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傳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務必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員工在工作時刻內須持續良好的精神面貌。

8、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刻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生活作息制度

1、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刻規定上下班。

2、作息時刻規定

上班時刻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午休時刻12:00——14:00

下班時刻18:00

3、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託他人簽到。

4、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刻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後方可離開公司。

6、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後補交相關證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息。

、工作要求

1、工作時刻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吃零食、大聲喧譁,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詳見《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3、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一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刻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鐘(特殊狀況除外)。

5、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用心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6、員工在工作時刻務必全身心地投入,持續高效率地工作。

7、員工在任何時刻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裝置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8、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檔案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9、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件儲存、防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小型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篇4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況的加班,聽從領導安排)。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

4、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返回也須打卡),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5、安排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6、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每月累計超過三次遲到者,底薪扣50元;連續三個月都有遲到30分以上者,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8、請假者,需提前填寫好請假單交到上級領導處;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最長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0天,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特殊情況者,如婚假、喪假、病假,視情況處理)。

9、缺勤(請假)時間,須扣減底薪工資;有加班時間的,按平時加班計時工資計算,但不給予抵扣缺勤時間。

10、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處理好交接工作,須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禁止洩露公司機密(包括客戶資訊、技術資訊、生產資訊等),如有違反,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車間內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領導和管理,對未明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員工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3、在生產過程中,如因個人原因長期無故不加班,3次不服從生產安排者,給予警告,超過3次的給予辭退處理。

4、工作消極、不認真、工作態度惡劣,影響他人工作情緒或不能按時完成工作的,將視情節給予處理。

5、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6、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生產工具用完後須清理乾淨放在指定的區域,專組專人保管,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等價賠償。

7、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8、生產車間必須隨時保證乾淨,不可將雜物隨意丟放。各部門各小組必須負責本組的環境衛生,每人每組必須負責各自所負責的區域清潔。

9、每週六下午須進行大掃除(車間內的門、廁所、窗戶、生產線、零件臺、風扇等都須清潔)。車間的垃圾須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四處亂倒。廢圖紙、廢工具、廢玻璃須及時清理掉,車間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

10、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如發現有浪費水電或下班沒有關水、關電、關車間窗戶者對其責任人或工序團體每人進行處罰20-50元不等的罰款。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提供國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則不算工資(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4、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同樣列入制度。

小型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篇5

第一條生產紀律

1、遵守公司考勤制度。部門預算管理規定(最新精編)(8個doc3個ppt)

2、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產品工藝生產,勤儉節約,杜盡浪費。

3、愛惜生產裝置、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

4、服從生產主管的安排,及時作業,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5、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車間內嚴禁吸菸,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後要將地面清掃乾淨。

8、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並上報,查詢原因後方可繼續生產。

第二條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裝置,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裝置。

2、生產過程中的.藥品要按使用說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嚴格按照裝置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條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使用者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嚴把原材料進庫關,高品質原料出高品質產品。

3、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節,企業員工培訓管理操作手冊(27個doc)輕拿輕放,避免表面劃傷。

4、文明裝車,堆碼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