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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安全制度(精選13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6.81K

國小安全制度 篇1

1、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國小安全制度(精選13篇)

2、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3、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5、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處(總務處)協同查處。

為了確保學生放學過程的安全,培養自護、自理、自律和安全意識能力,營造良好的校園周邊良好環境,我校對放學路隊作出了以下規定:

路隊回家管理辦法:

1、放學後,各班必須排隊放學,分為南北兩路縱隊,到路口後可再分東西兩路小縱隊,各隊設路隊長一至兩名。

2、負責護送路隊的老師請準時到位,不得遲到。

3、中午放學鈴聲響後,請各班迅速放學,保證學生11:40左右走出校門,中午學生不得在校逗留,12:00以後學校靜校。

4、路隊出校門後由班主任或副班主任老師護送到路口。

5、學生在行進過程中,必須是到家離隊,中途凡沒有家長接,不得離隊,更不準無故離隊到路邊的商店裡購買零食,凡發現者,一經查實,平安校園一覽為"黃星"。

6、班主任應經常、及時瞭解有關學生路隊中途情況,作出表揚和批評。值日老師每天對路隊進行檢查,扶助員監督。

8、一般情況下,不提倡家長從路隊中接走孩子,即使要接者,須在校外兩側街道轉角處從路隊中接走。賭在校門口接孩子又不聽指揮的家長,其子女所在班級將被扣除路隊紀律分。

9、每天排路隊時,教師必須進行一分鐘的安全教育:(1)喊集隊口令、整隊;(2)安全教育:要求同學們遵守路隊紀律,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在路上不玩耍、不插隊、不逗留;穿過馬路要看清前後的車輛等等。

路隊回家要求:

1、交通安全小黃帽,做到每人一頂。

2、嚴禁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玩耍,設定路障;強行攔車或擲物擊車,

橫過公路時先左右看,不要奔跑,不要同來車搶道,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快速通過;

3、嚴禁追車、吊車、爬車、不要突然改變行走路線,突然猛跑,突然後退;

4、橫穿鐵路必須從道口經過,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國小安全制度 篇2

為了妥善處理學校的重大事故,使不利因素降低到最低程度,加強教師管理,確保教育教學秩序有條不紊地進行,保證學生健康、安全、和諧、全面地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重大隱患整改報告程式

1.報告主體為責任人。若首先發現的非責任人,原則上應通知責任人,如情況緊急,必須充當臨時責任人。

2.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要根據現場條件和自身能力對事故作最好的應急處理。

3.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在應急處理後要以最快速度報告校長室。

4.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合同責任人在最短時間內對事故作深入調查分析,寫出詳細的書面報告,呈校長室參考。

5.校長室及時召集有關人員對事故作進一步調查分析確定事故性質。

6.校長室召開有關會議,根據有關規定,對事故相關人員作公正處理,並加強對責任人和當事人的教育。

7.處理結果備案歸擋並在教職工大會上公告。

國小安全制度 篇3

一、提高認識,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全體教職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充分認識它的重要性與必要性,增強師生安全意識。認真學習國家、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本著對國家、對民族、對學生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安全工作。

二、抓好安全教育工作。

學校、班級將安全工作列入常規教育重要內容,利用朝會、夕會(學生離校前5分鐘),安全課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1、定期對房舍進行檢查,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排除,屬危房及時上報,採取措施,防止出現意外。由班級、主管教師每天檢查一次,若有隱患及時向主管人員上報,學校每月組織一次檢查。

2、各種體育活動器材、器械指定專人管理(體育器材管理員),定期進行檢查,對不安全因素及時維修排除。對大型器具經常檢查、保養和維修,並要教給學生正確使用的方法和保護辦法。

3、加強配電設施管理,及時維修檢查線路,用電設施專人管理,學生不得亂用電器裝置。教師要學會正確用電方法,用電裝置使用後及時切斷電源。

4、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嚴格把好“病從口入”關口,對食品衛生、炊事員、採購員、保育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要求把好各個關口。嚴禁伙食團購買黴爛變質過期的食品。

5、學校組織各項活動,必須有必要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常規活動如集合、做操、放學排隊,必須採取制度化集合疏散路線,防止場地和通道擁擠造成事故。

①學生集體活動、幼兒園戶外活動要樹立“安全第一”意識,保證安全責任到人。

②組織學生勞動,必須有勞動安全防護措施,教師現場管理,現場指揮。

③體育課安排內容必須從學生身體情況出發,課前體育教師對設施進行檢查,安排活動必須有保護措施。

④不得私自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形式的春遊郊遊。

⑤加強學生課間活動指導管理,提倡文明休息。

⑥教師轉變教育思想,改進教學方法,樹立教師形象,嚴守職業道德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禁派學生幫助教師搞體力性勞動。

四、健全、完善責任制,使安全責任落到實處。

校長是本校第一安全責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校的教職工對全校和學生都有安全責任。

五、建立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1、將安全工作納入教師個人工作考核評估內容,每期考核一次。

2、凡因管理措施不力、失職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一般事故,責令有關人員檢討、承擔經濟損失、扣發獎金;嚴重事故,上報按上級處理意見執行。

3、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國小安全制度 篇4

(一)、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城東派出所,一份報開發區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安全責任意識,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活動,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准、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閉,並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校管辦。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演練。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圖書館、科學實驗室、網路教室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援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絡轄區內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

6、建立學校突發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四)、集會、會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集會、會操、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五)、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後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審批。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船)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8、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檢視,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衛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實驗樓、電教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七)、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辦公室門窗牢固,底樓及無人守護通道上的窗戶要有保護欄杆,重要的辦公室要安裝防盜門及技防設施。

2、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關人員安全保衛責任落實。

3、工作人員都必須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闖入室內。重要的檔案、資料要及時送學校檔案室儲存,個人存放檔案、資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亂放亂丟,嚴防洩密。

4、辦公室的鑰匙不得轉交本室以外的人員使用,嚴禁將外人或學生單獨留在辦公室內看書、學習或玩耍。

5、個人辦公桌上的鑰匙要隨身攜帶,人離時注意關鎖門窗。有報警器裝置的要接通電源,並落實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6、個人的現金、貴重物品不得放在辦公室桌抽屜、櫥櫃,以防被盜。

7、進辦公室隨帶的小包、脫卸的衣服內應取掉個人手機、現金等,防止被外來人員順手牽羊造成損失。

8、不準在辦公室內焚燒雜物、紙張,不準亂接電源、燒電爐,人離開時注意關閉電源,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八)、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戰爭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組建穩定的教師護校、護生救護隊,學校撥付專項資金,加強救護隊的建設。

(九)、校內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新增大功率電器,應徵得總務部門同意。總務處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於隨時開啟。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十)、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實行“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部門使用臨時工必須執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嚴格審批手續。

2、用人部門要嚴格審查被用人員的身份,並將有關證件報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稽核存檔備查,建立臨時用工人員安全管理臺賬,做到人來登記、人走登出,資料變動及時準確。

3、臨時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使用合同、協議,使用期內應遵守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統一管理。

4、臨時人員憑學校印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出校門,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不準將校內物資帶出校外。

(十一)、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並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汙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6、學校食品裝置佈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乾燥、通風,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汙染。

(十二)、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要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檔案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生局、教育局批准,並由市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生,我市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市衛生防疫站學校衛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並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範,學校衛生分管領導及校醫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未經市教育局、衛生局、衛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並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十三)、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

2、門窗發現損壞,班主任有責任及時向總務處報修,同時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3、教室門的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值日生隨時關鎖好。

4、學生課桌內除放書籍課本、學習用品外,不準存放其他任何貴重物品(如:現金、錢包、首飾、手錶、隨身聽等)

5、學生不準在教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

6、學生不準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

7、教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亂設插座、亂充電。

8、不準學生在無保護措施情況下擅自登高擦洗戶外窗玻璃,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十四)、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後要按規定停放自行車。

2、上下樓自覺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樓道上,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牆,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不準上樓房天面。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進校。

6、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開啟配電箱,觸控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和無陽臺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鬥毆。

10、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11、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2、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4、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十五)、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並每年年審一次。

2、食堂要制定衛生、管理制度,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汙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保證學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工作,發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4、食堂工作間要與餐廳隔開,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以防萬一。

5、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登記制度,並設定檔案。採購人員不得采購來路不明的食品,製售各類食品要保證衛生質量。

6、食堂供應學生的膳食應注重營養搭配,保持新鮮,嚴禁向學生供應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過期食品;新鮮的瓜果蔬菜要認真清洗;嚴防食物中毒或農藥中毒。如發生食物中毒,承包經營者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7、保持食堂內外的環境衛生,要經常對餐具用具進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開存放。

8、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乾燥、通風,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汙染。

9、做好食堂流動人口暫住證的辦理工作。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用氣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將煤氣罐倒置外加熱使用;電器、製冷裝置應由專人管理。

10、認真接受衛生、防疫、質監、市局工作人員對食堂的檢查,凡有不合要求之處立即整改,並實行責任追究。

(十六)、值班制度

1、值班時間為每日下午7:00——次日上午7:00;

2、值班人員如遇到特殊情況調班時,由自己調劑,並告知總務處,不允許擅自離崗。

3、值班表前一位為值日組長,負責處理當天的事務及做好值班記錄,如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4、值班期間要守好電話,保證與上級部門的聯絡暢通,夜間經常進行校內巡查,特別是對存放貴重物品場所的保衛(微機房、階梯教室、演播室、財務室、檔案室等),確保學校財產的安全無損;

5、值班人員換班時,要做好交接手續;

6、值班時值班人員不得在值班室內打牌、吸菸;

7、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室內的公物以及室內的環境衛生,要做到及時打掃。

(十七)、校舍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為加強我校校園、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規範化、高度化,充分發揮組織作用,使制度、責任、防範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園校舍有情況早發現、早解決。

(一)、校園校舍要求按時、按項檢查,每月的上旬檢查一次,不得漏檢。

(二)、每次檢查結果都必須由學校主要領導及參加安全檢查人員或相關人員簽字。

(三)、檢查專案:

1、校園各區域的使用功能必須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園不準有出賣、轉讓、出租、出借現象。

2、校舍的門、窗、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牆大門、門垛是否有隱患。

3、校舍牆體、樑、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校舍內外牆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有無枯樹。

5、食堂、爐火的用火點要安全,裝置、設施有無隱患。

6、學校電器裝置、設施,供水裝置、設施,採暖裝置、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要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十八)、校舍維修管理制度

(一)、定期檢查,消除隱患。學校校舍要定期檢查,經常巡視,運用不同的檢查方法,對校舍及其裝置進行監測,並做好檢查記錄,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保證房屋安全使用。

(二)、做好日常養護工作。要做好校舍的養護工作,做到隨壞隨修。要根據季節的不同,提前做好更換窗紗、防寒保暖、換季維修工作。

(三)、做好修繕計劃,定期進行維修。要全面考慮,統籌安排。要做好施工期監督管理。儘量利用寒暑假時間,避免影響教學。

(四)、結合基建,進行危房改造。對於使用年限較長,危及安全的校舍要進行大修。

(十九)、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工作無小事,安全工作大於天,為了切實搞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為了嚴防事故發生,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建立平安型校園,特制訂本制度:

1、凡屬食堂、小賣部飲食造成學生中毒事件。若後果不嚴重,則由負責人承擔責任,並責令限期整改,扣發當月自籌工資,如整改不到位,停職待崗,書面反省檢查。若後果嚴重,則由上級相關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2、教師在上課時造成學生安全事故,視情況分別給予該教師賠償醫藥費20%,並要求寫出書面檢查反省。評優時予以一票否決。

3、若是班主任工作不力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則由班主任承擔起相應的經濟賠償,並寫出書面檢查,評文明班級時予以一票否決。

4、若是校內設施裝置不當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則由分管教師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並寫出整改意見。

5、凡是在學校由於管理不力出現的安全事故,相關領導要積極地協助責任老師進行整改,除追究責任老師的責任外,同時也要追究部門領導和主管領導的責任。

(二十)、學校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全校師生飲食飲水衛生和身體健康,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以加強學校衛生飲用水監督檢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預防飲水突發事故和水源性的傳染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配備兼職飲水衛生管理員;制定《飲水突發事故和水源性的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

2、教導處嚴格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教師用水和來客招待用水採用桶裝水,不採購無質量安全保障的桶裝水。做到:

(1)必須索取桶裝水(包括純淨水桶的)的生產單位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及所用飲水機的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2)飲水機必須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規程和清洗消毒書面記錄,清洗消毒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證;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資質的專業機構承擔。(擬定每學期開學前、五一、十一、元旦長假由專業人員進行消毒,並索取詳細記錄。每月由總務科對飲水機進行清洗、表面保潔)

3、在校內醒目位置設定飲水衛生公告,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4、德育處、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學生注意個人衛生,做到自帶杯具保持乾淨。不得將個人杯具轉借他人。

(2)教育學生不飲生水,提倡喝開水,少喝或不喝飲料。

(3)一旦發現水質出現異色異味等,要立即停止飲用,並向衛生室或總務處報告。

5、飲水衛生管理員對供水全過程進行定期不定期的監督檢查,並有相應的記錄。

6、發現飲水汙染事故和水源性的傳染病現象,立即啟動《飲水突發事故和水源性的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停止師生的飲用水供應,包括飲用桶裝水,並保護好水源,等待有關部門前來檢測。同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和衛生系統防疫部門,最大限度地減小損失。

7、各級各部門責任人因工作玩忽職守、瀆職將追究責任。

8、因供水源汙染或桶裝水汙染,出現重大飲水事故,要徹底查清原因,任何環節出現問題,將追查到底,找出責任人並處罰。

(二十一)、建立“安全文明校園”工作制度

為強化建立“安全文明校園”工作,確保建立“安全文明校園”工作健康發展,把我校建立“安全文明校園”工作推向深入,取得明顯效果,特制定以下制度:

1、定期組織“建立”領導小組成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創安工作的有關檔案與工作要求,提高認識,明確任務,團結進取,併發揮表率作用。

2、“建立”領導組定期討論工作,每個月至少召開2—3次會議,學期初制定好切實可行的“建立”工作計劃,年終認真進行總結,積極帶領全體教職工搞好建立安“全文明校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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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國小安全管理制度全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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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疫情期間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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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工車間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

(十)、機修車間安全管理制度全文內容

3、建立並逐步完善“建立”工作中的有關制度要求,使各處室、教職工明確職責和要求,自覺開展建立“安全文明校園”工作。

4、家長學校定期講課,讓教師、家長明確新任務,新要求,緊跟形勢,不斷深入地開展好“建立”工作。

5、定期徵求教職工、家長對學校建立“安全文明校園”工作意見,“建立”領導小組認真研究,使創安工作不斷上臺階,取得更大的成就。

6、每學期召開1—2次師生會議宣傳建立安全文明校園工作意義和重要性。

國小安全制度 篇5

1、普及各類疾病的預防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範意識。尤其加強對學生常見病、傳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預防和救護工作。

2、學校完善疾病防治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等。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如遇突發情況疾病防治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確保突發的疾病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4、加強日常的監測工作,發現病歷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5、保持學校環境整潔,及時採取消除“四害”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滋生條件的措施。嚴格管理有毒、有害的物品。

6、對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做到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用後必須洗淨,保持清潔

7、預防為主,常備不懈;依法管理,統一管理。

國小安全制度 篇6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指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師生餐廳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校確定將檔案室、保管室、圖書館、閱覽室、儀器室、電腦室、語音室、體育器材室、食堂、多媒體教室列為消防重點要害部位。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5、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誌,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菸,一旦發現,要立即制止,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滅火機,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義務消防員要學習、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機,會報警。經常檢查滅火機,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總務處報告,更換藥劑。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總務處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電腦室管理人員、各辦公室內教師在啟動電腦、空調、電熱臺板等裝置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9、儀器保管員嚴禁在儀器室裡做演示實驗,易燃劇毒物品堅持嚴格審批專人領用,多餘回收。

10、圖書、體育器械庫房的保管員開啟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11、班主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班務工作計劃,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不要玩打火機,不玩煙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12、教師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3、食堂工作人員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4、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國小安全制度 篇7

為適應學校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加強水電管理,杜絕水電的浪費,節約資金,規範水電使用行為,現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教職工及公共場所用水用電

1、教職工用水用電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有關安全用水用電等有關制度,愛護學校水電裝置,做到“不亂接”、“不亂裝”、“不亂拆”。自覺維護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2、公共場所採取自控,專人負責或區域內部分管的管理辦法,各處室、機房等,由負責人管理,對執行故障及時報修,杜絕“長明燈”、“長流水”。

3、辦公場所的照明及電器裝置,實行負責人管理制度。要做到人走燈滅,電器裝置在無人使用或監守的情況下要關閉電源。

4、禁止任何辦公或工作場所使用熱得快和電炊壺燒開水(學校批准的除外)。

5、對違反上述規定,每次給予處室人員及負責人罰款10—50元。由此造成裝置損壞、電線短路或者引發火災事故,一切後果由該處室成員承擔。

二、教學樓用水用電

1、主要指教室樓用水用電,學校以保障、節約、嚴管的原則進行管理。

2、教室用電,實行集中控制,專人負責供電,按時開關供電。

3、教室禁止使用自制電發熱器、充電器、熱得快以及任何單體大於100W的電器(學校批准用於教學除外),禁止私拉亂接線,禁止擅自啟封電器裝置,如發生上述行為,經查獲,除沒收物品外,每次扣班分5—20分,因上述原因造成電線損壞或事故,每次扣班分10—30分,同時追究當事人責任並罰款。

三、 施工和經營性用水和電

1、施工時用水用電除按規定裝、驗、封表外,要按用電安全規程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和懸掛警示標,確保用電安全。

2、施工用電用水隨時接受學校水電工檢查、監督和指導。

3、經營性質的用電用水一律按有計量,按上級標準收取水電費。

4、各經營主必須按照學校批准的經營範圍使用符合規定的電器裝置,嚴禁違反用電性質的行為發生和在經營門面內私自拉亂接電線。違者,每次罰款100—300元。

5、施工隊與經營業主如因水、電錶計量失準而影響使用,需要啟封水、電錶,應申報總務處,由學校水電工處理。如私自啟、封、拆、卸水電錶,按偷盜行為論處,每次罰款300—1000元。

四、管線及裝置檢修

1、水電工負責對全校水電線路定期進行檢查(每兩週一次),對線路及管道等相關裝置有故障的要及時進行維修,所需更換器材報主管處審批。

2、學生在校期間,水電工要堅守崗位,在接到報修情況後,及時出動趕到現場排除故障,應迅速查明原因,通報相關領導和使用部門(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過夜。

3、遵守操作規程,水電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防護安全,同時按技術規範要求進行管線、裝置的安裝,維護和檢修,嚴禁敷衍塞責,馬虎行事。

4、對水電工的違紀、違規及怠工行為,經查實,按《崗位考核實施辦法》處理,由此而釀成事故隱患或引發事故,按上級政策及學校相關規定處罰,並追究責任。

五、其它

1、以上規定如有違犯,需要賠、罰款或處分,由總務處會同有關部門執行。

2、實行用水、用電監督、舉報有獎制度,對違規行為,教職員工均有權舉報。經查實者,如有罰款,在對舉報人予保密同時,所得罰款的50%獎勵舉報人。

3、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試行。本規定解釋權在總務處。

國小安全制度 篇8

一、做到三定:定時、定人、定內容。

1.定時:每半月分別對學校某一項檢查內容進行檢查。

2.定內容:校舍和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周邊環境治理、教育教學常規落實、設施裝置安全等。

3、定人:安全檢查小組組長:德育主任,組員:其他行政成員,校長力爭參加每次檢查。

二、做到二及時:及時報告、及時記錄。

1.及時報告:

(1)全體教師在平時教育教學工作中,發現學生有行為、身體、情緒上的異常情況時,要及時採取必要的措施,及時通知家長和學校領導。

(2)全體教師在平時教育教學工作中,學生在進行危險性的活動時,要及時制止。同時發現學校教育教學設施有安全問題時,要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3)檢查組人員在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報告校長。

2.及時記錄:

(1)對平時工作中問題的處理,有關領導、責任人要做好處理過程的記錄。

(2)檢查組組長對檢查的內容、發現的問題、整改的意見、處理的辦法做好記錄,並簽上檢查組人員的姓名。

國小安全制度 篇9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學校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xx國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⒈ 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⒉ 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⒊ 教室、辦公室、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⒋ 圖書館、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⒌ 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⒍ 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⒎ 每天的值日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學生有危險行為要及時制止,出現火險要全力保護學生,及時報告火情。

⒏ 德育處、班主任等每學期均要用集體晨會、講座、主題班隊會、宣傳欄、 安全手冊等形式積極對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⒐ 年級組長、班主任、專用室負責人是本年級辦公室、本班教室、本專用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校長負責,按照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實施和組織落實相關的消防安全職責。

⒑ 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國小安全制度 篇10

1、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要堅持每學期至少一次專門研究學校安全工作的會議。

2、學校行政會每兩週要研究部署近兩週的學校安全工作。

3、學校分管保衛工作的領導要經常召開學校保衛人員會議,研究、分析學校治安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4、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經驗要通過會議及時總結推廣。

5、學校保衛人員每週一要召開保衛工作的會議,統一思想,落實領導指示精神,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確保學校安全無事故。

6、重大節日前夕,學校安全小組成員要開會部署學校節日安全工作,落實值班人員,制定節日保衛工作計劃。

國小安全制度 篇11

一、校園安全檢查

1、校園安全檢查負責人為值日教師。

2、值日教師每天上午8點前對校園內的安全設施以及校舍進行一次檢查,。

3、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校長或學校安全責任人並協助學校儘快解決。

4、安全工作具體負責人每週對校園安全進行一次抽查。

二、課間檢查

1、課間檢查由每天值日教師、少先隊安全監督員負責。

2、值日教師、學生每天檢查各班課間情況,重點檢查學生是否按要求遵守課間紀律。學生上學、放學、離開課室到其他場地活動時,應檢查是否按疏散路線行走,中午是否按時放學等,並對檢查情況作好詳細記錄。

3、安全工作具體負責人對課間情況作不定時的抽查,並作好記錄。

三、課室、功能室安全檢查

1、課室負責人為班主任,功能室負責人為該室任課教師。

2、每天上課前,班主任、功能室負責人應對課室、功能室的教學裝置(電腦、投影、教學用具)及教學設施(課桌椅、風扇、光管、門窗、衛生工具、電線、電源插座、開關等)進行檢查。

3、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校長或學校安全責任人,做好現場保護工作,防止學生髮生意外。

4、安全工作具體負責人每週對課室、功能室的'安全進行一次抽查。

四、體育設施,場地安全檢查

1、體育設施、場地安全檢查人為學校體育老師。

2、體育老師每天早上學生到校前應對體育用品及場地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3、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校領導小組,同時做好現場的保護工作,並及時排除隱患。

4、安全工作具體負責人每週對體育設施、場地進行一次抽查。

五、學校門衛安全檢查

1、學校門衛由值日教師擔當。

2、嚴禁外來車輛放入校園。

3、上學、放學時段,做好學生離校的引導,防止學生因擁擠而造成意外傷害。

4、學生進入校園,門衛要密切注意學生是否攜帶危險物品(如刀具、危險玩具等),若發現情況及時制止,並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

5、學生在校期間,門衛要密切注意各層樓學生活動(從監控系統上觀看),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學校行政,發現學生玩危險遊戲要及時制止並進行教育。

6、安全領導小組對檢查情況不定時的抽查。

六、消防安全檢查

1、消防安全檢查責任人為學校安全具體負責人謝喜安。

2、責任人每天應對全校的用電、消防裝置、設施進行一次檢查。

3、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及時報告校安全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及時排除。

4、發現消防安全事故,及時通知學生並組織學生安全疏散。

5、安全工作具體負責人每週對學校消防裝置、設施進行一次抽查。

以上檢查由於責任人不負責即造成安全事故發生,學校將追究責任。

本制度從x年9月1日起試行。

國小安全制度 篇12

- 1 -集會、會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活動前對參加活動的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集會、會操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 2 -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預案,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後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市教育局大港教育管理中心審批。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船)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活動前對參加活動的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8、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9、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 3 -安全預警制度

1、學校組織開展各項外出的大型活動,如:春遊、掃墓等要在事先向上級組織提出活動的申請,得到批准方可進行。

2、學校開展的各項活動要在活動前做好預警工作,防止意外傷害的發生,制定意外發生時的解決措施。

3、學校開展的外出活動需要乘車的,必須與有營運許可的正規

的營運公司合作,簽定好協議,做好防範意外事故的準備。

- 4 -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為了確保我校安全工作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防止相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特制訂如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一)、各部室主任要及時貫徹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結合本部室工作特點制訂相應的安全措施。組織本部室人員學習,如果因教育不到位而出現事故者,將追究部室主任責任。根據事故情節大小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二)、各班主任負責對本班級學生進行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工作,經常檢查、督促學生的行為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如果因班主任教育監管不利而出現學生意外事故者學校將追究班主任的責任,根據事故情節給予相應的處分。(本年度不準評優選模、晉職稱等)

(三)、學校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具體工作由總務處負責,平時要勤於檢查,及時排除存在的安全隱患。若排除有困難應當向校長報告以便及時解決。若因監管不到位,工作不細緻,其他部室上報的問題沒有及時解決而出現事故者學校將追究總務處相關人員的責任。

- 5 -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為加強我校校園、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規範化、高度化,充分發揮組織作用,使制度、責任、防範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園校舍有情況早發現、早解決。

(一)、校園校舍要求按時、按項檢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檢查一次,不得漏檢。

(二)、每次檢查都必須嚴肅認真。

(三)、檢查專案:

1、校園各區域的使用功能必須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園不準有出賣、轉讓、出租、出借現象。

2、校舍的門、窗、樓板、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牆大門、門垛是否有隱患。

3、校舍牆體、樑、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校舍內外牆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有無枯樹。

5、用火點要安全,裝置、設施有無隱患。

6、學校電器裝置、設施,供水裝置、設施,採暖裝置、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要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 6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指定專人每日進行防火巡查。

2、檢查用火用電制度是否落實。電源線路是否完好。 3、檢查學校內有無客人遺留的菸頭等火種。檢查方法應採用照明情況下的檢查和黑暗情況下的檢查。

4、學生放學後,各種電器是否斷電。 5、確認巡查安全後,切斷電源。

6、巡查後應認真如實的填寫巡查記錄。

- 7 -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為防止學校內學生食品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發生,保證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根據《食品衛生法》特制定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學生課間奶、全體師生飲用水,要求後勤供水室要嚴把進貨渠道關,進貨索證要形成制度,並進行整理,以備隨時檢查,並保證提供(衛生許可證、產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從業人員一定要持有健康證上崗。

2、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的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培訓,每年1—2次。

3、對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和管理,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督促患有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從業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4、對發生的食物中毒和食品衛生汙染事故及突發事件及時報告並協助調查處理。

- 8 -安全保衛值班制度

學校安全,人人有責,為了更加紮實有效地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切實維護學校的穩定,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全體教職員工有責任、有義務服從學校安排參與學校安全保衛值班,其中夜間保衛值班安排物件為全體55週歲以下健康男性教工。

2、學校保衛處負責安全保衛值班人員的落實,值班職責的制訂及管理。

3、值班人員應做到按時到崗,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及時做好值班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自覺保持值班室的整潔和物品的完好。

4、因故確實不能按時參加值班的人員,應事先落實好替代者,並報校保衛處,經保衛處同意後方可實施。

5、對於不按時到崗,未能認真履行安全保衛值班職責的人員,學校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 9 - 領導帶班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全方位管理,使之制度規範化、經常化、保證教育教學活動的有序開展,為師生提供一個穩定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學校實行領導帶班制度。

1、帶班領導職責:

1.1帶班期間,儘可能脫離本部門工作,(遇有特殊事情除外),要全力以赴做好帶班工作,負責組織正常教育教學活動。

1.2帶班期間要經常巡視校園,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遇有難度較大的問題及時反饋校長,以免造成不良後果。負責處理當日校園內的偶發事件。

1.3帶班領導要早、午、晚時間,在校門口迎送師生,檢查師生進、離校秩序。

1.4當日值勤校領導全權負責靜堂清校。

1.5負責檢查教職工遲到、早退情況。

1.6檢查值日以及保衛人員上崗情況。

2、要求:

2.1嚴格遵守帶班時間,早7:00前到校,晚5:30後離校,中間不得空崗、離校,雙休日照常。

2.2做好帶班期間的學校一切情況的記錄。

- 10 -學校封閉式管理制度

我校為確保在校學生的人身安全,建立平安校園,特制定學校封閉式管理制度。

1、校外人員入校,需經有關當事人同意並通知門衛。

2、入校後,須按要求登記,並服從門衛和學校值班人員的管理。車輛入校須經值班領導同意。自行車、摩托車停放在指定位置,校內禁止騎車。

3、進入校園後,必須遵守學校的各種制度,不得干擾學校正常工作。

4、學校體育、衛生設施一律不對外,外來集體活動者須經學校領導同意,並通知門衛方可入內。

5、校外車輛需要停放者,需經值班領導同意。

6、本校學生在正常上課時間出校必須有班主任老師簽字的出校證明,並有班主任老師本人打電話到門衛說明情況。

7、上班期間,本校教職工出校門要向有關領導請假,領取出門憑證後,在門衛登記,無出門憑證不得出校門。

- 11 - 24小時治安巡邏和巡查制度

為確保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務安全,加強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制度,根據教育局的有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門衛人員實行24小時治安巡邏和巡查,詳實、清楚地記錄巡查日誌。

2、學校行政做好每天24小時值班工作,記錄好學校值班日誌。

3、值日教師在晨讀前,午後,放學後三個時段進行校園巡視(帶領紅領巾值周崗學生同時巡視),把校園分成若干塊,每塊責任到人,

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並認真記錄,及時反饋。4、門衛人員按照學校制度,做好校門口人員進出登記、驗證工作。

5、門衛人員做好夜間學校報警系統的監視、記錄工作。

6、值班人員如發現問題,按照學校的事故及時報告制度,做好資訊傳遞工作。

- 12 -消防培訓、演練制度

為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培訓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人人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人人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學校經常性地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並對學校師生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培訓的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處室、本班組、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對教職員工的培訓,還應包括:組織集會家長、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3、加強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4、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學前教育內容,加強新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5、教學樓、餐廳、會議室、宿舍樓等場所,通過張貼標牌、疏散指示牌、宣傳展板等形式,指明安全疏散通道,並向學生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6、下列人員應當接受嚴格的消防安全培訓: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各處室、班組負責人;班主任、各專用教室負責人;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7、學校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包括:組織機構;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式和措施;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式和措施。

二、消防演練制度

1、按照學校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2、演練內容為:現場滅火演練、學生從宿舍樓或教學樓緊急疏散演練。

3、演練前要制定出安全、周密、科學、切實可行的預案,預案必須由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4、演練前,應當設定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內的人員。 5、演練前,建立緊急救護站:校醫1人、急救藥品若干、專用車輛一輛。

6、滅火演練時,必須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場指導,並可聘請武警消防部門配合。

7、緊急疏散演練時,每個樓層的樓梯,必須有一名老師指導疏散,防止踩踏事故的發生。

8、演練結束後,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講評。

- 14 -學生上下樓疏導制度

1、在學生上下課及放學期間,學校的值班領導和教師必須全力以赴靠在每一層樓梯的事故易發部位進行疏導、管理,在現場的全體教職工必須全力做好疏導工作為了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發生,在學生集中上下樓時,要有教師維持秩序。

2、集中大型會議、活動,各班主任教師要組織學生有序的集體行動,教育學生不能打鬧、擁擠,保證安全。

3、因突然停電,上課教師要穩住學生,不能讓學生離坐,離開教室,防止學生集中下樓,發生擁擠,造成事故。

4、當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時,上課教師要及時組織指揮學生有秩序的從各出口疏散,防止學生混亂。

5、上課教師遇突發事件時,在組織、引導學生安全疏散的同時,要及時報警或通知學校領導及時到場指揮處理。

- 15 -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做好我校師生的安全工作,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保證師生的

生命財產安全,落實安全責任制,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使我校的安全隱患降低到最低限度,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網路式上報制度。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各班主任為組員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班應成立相應的安全小組,一旦出現問題,層層上報,確保在最短的時間內採取安全保護措施。

二、設立門衛登記制度,外來人員必須登記,校門必須按時開關,有外來人員需進校時,門衛必須上報。學校值日老師要協助門衛做好放學時段的管理工作。

三、各班每天早晨要上報班級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未出勤的學生要查明原因,記錄備案。

四、嚴格規範教師、學生請假制度,上班時間教師、學生出校門時,必須報經學校批准,方可出入,請假時間三天以上須報學校批准。

五、學校每天安排值日檢查人員,處理並記錄值日期內的偶發事件,特殊情況向中心校或公安機關報告;

六、雙休日、節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學校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巡邏,有情況及時與領導取得聯絡。

- 16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二、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三、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四、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意外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絡。

五、節假日和放學後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 17 -路隊安全制度

一、每天上午、下午放學時,班主任及時清點人數,整理路隊。二、整理好路隊紀律,送隊到大橋路北邊。

三、各班主任必須準時到崗,如有特殊情況,應請副班主任送隊,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四、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 18 -課堂教學制度

一、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三、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裝置設施。

四、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五、班主任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 19 -課間管理制度

一、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二、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三、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 20 -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一、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二、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三、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 21 -用電安全制度

一、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控電源和線頭等。

二、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三、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四、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 22 -組織保障制度

一、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二、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

三、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四、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 23 -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一、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二、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三、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四、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五、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六、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 24 -學生安全教育十二條規定

1、不準到水塘捉魚、游泳、滑冰。

2、不準點火、玩火、燃放鞭炮。

3、不準觸控電源插銷、亂動家用電器。

4、不準在道路上和樓區內追逐打鬧。

5、不準節假日、雙休日獨自外出。

6、不準玩弄刀具和利器。

7、不準到建築工地附近玩耍。

8、不準進電子遊戲廳和檯球室。

9、不準提前和拖後回家。

10、不準在樓區內和道路上踢球、騎車、滑旱冰。

11、不準站在樓房窗外擦玻璃。

12、不準違反天然氣操作規程。

國小安全制度 篇13

為了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保護學校財產不受損失,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本校校園內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以下簡稱防雷減災)活動適用本規定。

一、成立安全管理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具體措施:

1、防雷減災實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協助氣象主管機構做好防雷減災工作。

3、安裝避雷裝置時根據經縣氣象主管機構稽核同意的防雷裝置設計方案施工;需要變更或修改設計方案的,應當取得縣氣象主管機構的同意。防雷裝置未會同稽核同意和驗收合格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

4、建立防雷檔案,做好防雷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定期接受相關部門的檢測。

5、若遭受雷電災害時,在第一時間內向縣教育局、縣氣象主管機構報告,並由孫波聯絡醫療機構,和檢修受損裝置,方毅敏及相關教師組織現場搶救受傷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