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銷售公司廣告的投放和管理
根據公司20xx年的銷售目標任務,特制定20xx年廣告投放管理條例,目的是加強對廣告、促銷的審批、監督和管理,使之真正起到促進銷售、服務銷售的作用。
一、廣告投放的實施規則:
1.20xx年廣告費按公司年銷售額的8%額定。其中中央電視臺按2%年銷售額提取,由廣告部統一安排。全國衛視臺聯播或省級電視臺的廣告按年銷售額的1.6%提取,由廣告部統一洽談、簽訂協議,按照各類產品促銷推廣的需要,有重點的進行投放。公司統一集中安排的促銷活動及形象宣傳費計劃為2%;其中一個點為公司全年的統一促銷活動,另一個點用於20xx年支援各市場進行大型公益或促銷活動等。大商場、大超市按銷售額的規定比例提取,約0.5%;各省銷售分公司的地方媒體的廣告投放以及促銷活動、促銷用品的投入按公司規定的額度實施,詳見20xx年各市場廣告費分配表。
2.廣告部負責制定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全國省級衛視臺或省級電視臺的全年廣告投放計劃。報請總經理批准後,具體實施各項廣告投放工作。
3.大型戶外廣告由各市場填寫申請表,報大片區經理稽核同意,由廣告部統一洽談合同、製作畫面,報經總經理批准後,落實具體實施工作。由各市場進行驗收並監督該廣告的全程投放。
4.促銷活動費用由銷售分公司按3%的額度與客戶共同策劃、使用。太陽傘、冷櫃等配送性帶廣告促銷用品由公司統一製作發放。
二、投放媒體選擇原則:
1.廣告所投放的媒體須確保是收視率或收聽率高的媒體。
2.必須能實施監聽、監播的媒體。
3.能享受到最低優惠價的媒體。
4.能提供新聞宣傳等全方位服務的媒體。
5.特殊原因,必須要投放的媒體。
6.地級媒體有選擇的投放,縣級及縣級以下的媒體,原則上不考慮投放。
3、廣告協議的簽署與審批
(一)廣告協議簽訂要求
1.廣告協議需明確簽署刊播媒介,並加蓋介公章。
2.廣告協議格式應以我公司統一制定的協議書為藍本,並且用電腦打字填寫,不得隨意改動。所有塗改過的協議或手工書寫的協議,一律無效。
3.各市場簽訂廣告經辦人資質:
(1)省級媒體由廣告部或省級經理簽訂;
(2)地級媒體由省級經理與地級經理簽訂;
4.廣告協議到期後,如該媒體仍需繼續投放,應重新簽訂新的協議。
5.廣告協議由經辦人簽字後,段經省級經理稽核簽字確認後再上報廣告部稽核,最後報總經理審閱批准。
6.不能與經銷單位簽訂廣告協議,也不能由經銷單位墊付廣告款。廣告費不能用現金支付,特殊情況,須報請總經理批准方可破例。
(二)廣告協議審批程式
廣告協議具體審批程式為:各市場省級經理稽核簽字------廣告部稽核、部長簽字------總經理批准-------總經辦蓋章。每一個廣告協議簽訂後必須完成廣告審批手續,蓋章生效後方可執行(出差可委託他人辦理。)未經稽核蓋章,擅自執行廣告協議,扣罰當事人相當於協議總額的30%的獎金,同時扣罰省級經理相當於協議總額20%的獎金,如經辦人為省級經理扣罰相當於協議總額的50%的獎金。
4、廣告投放實施要求:
1、廣告部和市場必須根據每個月的銷售情況按月制定月廣告投放計劃(附計劃表),確定廣告播(刊)出時段、次數、投放額度、廣告內容等基本要素,經廣告部整理、彙總、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
2.廣告實施後,廣告部和各市場要根據當月計劃將已投放廣告彙總上報(附實投表),並書面說明該月廣告投放的效果。
3.廣告部和各市場要根據核定的全年廣告計劃制定每月投放計劃,確定投放頻率、投放額度、廣告內容、播出時段等。電視廣告要按計劃上報並按規定版本播出。協議中的贈播條款必須按規定播出。如贈播未播,視同購買廣告一樣,公司有權拒付相應的廣告費。
4.報紙廣告的內容原則上由廣告部統一制定、統一老刊登。特殊情況,由各市場自行刊登的報紙廣告,要求廣告刊出的內容正確清晰,不能用影印件或傳真件,否則廣告費由執行者自付,公司一律不予承付,由此造成與媒介糾份等不良後果,則扣除當事人該筆廣告投放總額的30%的獎金;省級經理則扣除相當於該筆廣告投放總額20%的資金。
5.由公司洽談、實施的大型戶外廣告需各市場指定專人實地驗收,並填寫驗收表格,同時要作不定期抽查。如有損壞,應及時通知廣告部督促發布單位在一週內整修完畢。
6.電臺廣告由各市場實施監聽,廣告部抽查監聽。
5、廣告計劃與實投
(一)、廣告計劃
1.各市場在每月18日前根據上月的銷售額定的廣告投放金額上報廣告投放計劃。廣告部對各市場上報計劃進行稽核後報總經理審閱批准。審批通過後,廣告部對按時上報的各市場廣告的審批情況在2個工作日內反饋給銷售公司。各銷售分公司須根據批准的廣告計劃實施廣告投放,並確保實施率達到90%以上。作為廣告費承付的憑證之一,廣告計劃原則上不允許補報,如遇特殊情況,則須在投放前做好補報手續。廣告補報計劃必須經總經理審閱批准後方可執行。凡未經公司同意,擅自投放廣告,須扣罰經辦人該筆廣告投放總額的30%的獎以及省級經理該筆廣告投放總額2%的年終獎。
2.廣告投放計劃要堅持合理、有效的原則,並且按公司規定的統一格式制定。經廣告部稽核不符合要求的廣告計劃,各市場須在2個工作日內重新申報。
(二)廣告實投
1.根據各市場當月計劃內實際投放的廣告情況,每月25日前上報當月實施結果,實施結果作為廣告費承付的憑證之一,原則上不允許補報。如遇特殊情況,經銷售公司總經理按規定處罰後,由廣告部部長批准同意,方可辦理補報手續。每個市場全年不能超過2次。
2.凡因實施結果上報不實,造成統計資料不準,則扣罰當事人每次200元。凡實施結果未報的已播出廣告,原則上作為贈送廣告處理,費用一律不予支付。由此造成與媒介的糾紛,由經辦人負責解決,造成不良後果,則扣除當事人投放總額的30%的資金,省級經理20%的資金。
3.上報廣告投放實施結果,要做到及時、正確,並且按照公司規定的格式填寫清楚,不符合要求的實投表,廣告部有權退回,各市場須在1個工作日內重做。如超過規定上繳的時間,則扣罰省級經理每次500元。
4.各市場每月上報廣告實投時,須同時廣告投放進行分析,總結本月廣告投放效果,以利於次月能更合理、有效的投放廣告。
5.每季度,名市場須向公司提供所投放媒介收視
(或收聽)情況調查報告1份,供公司考核評價廣告投放的效果。
6、廣告費承付必備7、條件
1.廣告計劃、廣告實投。
2.播出通知、播出證明(必須加蓋電視臺,日報公章,或以上單位廣告部公章,但不能是代理公司公章)。
3.廣告監播相符。省、市地方電視臺由廣告部落實監播,工保留監播錄影帶2個月。
4.廣告發票。發票必須真實,絕不允許我公司經辦人自行填寫。廣告發票必須按規定要求詳細註明月廣告費及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發票臺頭統一填作''三個字。
5.具備承付條件的廣告費,由廣告部負責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付款。凡手續不全者,廣告部每2天1次書面通知銷售公司,由各經辦人負責補齊相關手續後,廣告部負責在5個工作日內辦妥付款手續。謝絕銷售人員自行來廣告部辦理廣告費。特殊情況需經銷售公司部經理簽字同意方可前來辦理,否則廣告部有權拒辦。
8、促銷活動實施細則
(一)、審批
各市場根據當地市場實際銷售的需要,在公司規定的額度範圍內可自行制定促銷方案,促銷方案包括活動目的、實施地點、實施時間、實施細則、費用預算、效果預測等,如涉及配置促銷用品的還需填寫促銷用品申請spanclass='grey'表,促銷方案需經廣告部核價、銷售公司稽核並報請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地區經理制定的促銷方案,省級經理應在一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並報廣告部核價、銷售公司稽核。地區經理如在5個工作日內未得到明確的審批意見,可直接向總經理申報。
(二)、報銷
1.所有促銷用品原則上一律由公司供應部聯絡廠家製作、購買,如確實由於活動時間緊迫,在不高於公司核定價格的前提下可在促銷方案中提出經公司審批同意後予以當地製作、購買。所有當地購買、製作的促銷用品回公司報銷時必-15%的獎金,嚴重者依法查辦。
公司統一制定抽促銷方案銷售公司應根據方案精神在各市場具體操作中提出要求並制定統一的報銷表格,辦理報銷手續時除按要求填寫報銷表格外還需附上相關的證明、清單,銷售公司財務對上報材料的真實性予以稽核,未按要求執行的市場公司將不予以報銷活動費用,並扣罰當事人及省級經理5%-20%的獎金。如確實系實際銷售的需要對原定方案進行變通或調整,必須提前報請公司同意。
促銷活動如涉及經銷單位墊付費用或產品,報銷時還需認真填好'代墊費用客戶清單'、附經銷單位出具的有效'收據'、'產品出庫憑證',所以報銷單據均需經辦人、分管地區經理、省級主管簽字確認後公司才視同有效,予以稽核報銷。
所有促銷活動的批件均需提前交銷售公司辦公室備案,報銷期限最遲不超過活動結束20天以內,否則公司將考慮不予報銷並對責任人按每次500元的標準進行扣罰。
(三)、監控
銷售公司負責對促銷活動的監控,採用'市場----業務員----公司'和'公司-----市場'的雙向檢查,藉此考查促銷活動效果和促銷用品的實際投放。具體辦法如下:
1.各市場在促銷活動過程中嚴格按照公司的要求,並拍攝活動執行情況作為憑證。詳細做好促銷用品分發使用記錄,並於活動結束5天內將活動情況總結,促銷用品實際投放數量、明細和結餘數量按統一格式報銷售公司,以便公司檢查、備案,。促銷用品一經上報,公司將予以登記,市場予以封存,由公司統一調配。
2.公司根據各市場上報的相關材料定期進行抽查,以考察上報材料的真實性,如出現與事實不符合等情況將視情節輕重,扣罰責任人及主管5%-50%的年終獎。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維護社會治安;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服從各項工作分配,聽從指揮,服從管理。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自我崗位職責。
二、遵守職業道德,維護公司良好形象和名譽及利益,思想健康,態度端正積極,講文明,懂禮貌,尊重他人,團結友愛,真誠互助。不得粗言穢語,不得誹謗、嘲笑、蔑視、排斥他人。
三、勤奮學習,努力向上,工作積極認真,刻苦鑽研工作技能,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積極、超額完成工作任務。
四、堅持原則,不謀私利,見義勇為,敢於檢舉一切違規、違法等不良行為者。
五、熱愛公司,敬業愛崗、勤儉節約,提高經濟效益為根本。不得偷竊、破壞公物。樹立主人翁精神,全面提高自身綜合素質素養,爭做公司綜合業務工作楷模。
六、注重自我綜合素質培養,加強工作責任感,愛護公司公共財物,保證銷售ㄍ工作質量與效率。
七、認真做好工作前期準備工作,經常性檢查、保養各種辦公裝置。
八、工作物品擺放整齊有序,保持工作環境乾淨整潔,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和提高工作效率。
九、未經公司批准,不得私自索取公司一切財物作為私人使用。
十、嚴格執行工作流程和質量標準,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改動。彙報所有工作、提交報告報表等,必須準確無誤,不得謊報、虛報等不良工作行為。並努力完成銷售ㄍ工作指標和各項工作任務,不得消極怠工、惡意藉口推諉。
十一、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指揮調動。
1、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和隨意竄崗、閒聊。
2、上班時間不準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紙、雜誌等,不得嬉戲追逐打鬧或高聲談話,嚴禁吃東西、喝飲料。不得將電腦、軟盤、U盤內的商業機密、公司檔案、客戶資料等祕密故意洩露他人或其他公司。
3、上班時間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工作,嚴禁辦私事、打私人電話聊天、會見私人親朋好友。嚴禁使用電腦玩遊戲、上網聊天等。
4、嚴禁無理取鬧或聚眾起鬨,工作中如有意見分歧,應及時上報上級協商解決。
5、因客觀條件停工時,應積極主動配合上級部門工作,服從其它臨時工作分配,並有責任、有義務協助公司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十二、員工考勤制度
1、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即每天正常工作9小時,逢週日休息ㄍ輪休。如有加班ㄍ值班,具體時間由相關部門主管自行安排通知。
上午08:00――12:00 下午:13:00――18:00
2、考勤打卡、報餐規定(各員工每天正常考勤四次):
注:① 若因公外出或突發情況未能按時打卡,務必於2天內持有上級簽名的《未打卡說明》上交人力資源部補卡,否則將依照公司考勤制度(遲到、早退、曠工等)處理。
② 若未曾按時報餐者,飯堂有權不予供應飯餐,須由本人自行解決。
③ 遲到、早退10分鐘之內,每次罰款5元。超過10分鐘未到30分鐘,每次罰款10元。超過30分鐘未到1小時,每次罰款20元。超過4小時作曠工半天處理,並罰款30元。超過三天未曾請假而不上班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④ 請假至少提前1天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時間、事由,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存檔,方可有效。特殊情況急需當天請假的,人事文員憑有效請假單放行,並於次日統一上交人力資源部。請假3天內由部門經理審批執行,超過3天由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辦批准後即時生效執行。
⑤ 累計1個月內無請假、遲到、早退或曠工者,享受每月全勤獎50元。
⑥ 員工因公務出差,必須提前寫好出差申請,由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後,將審批單交予上級部門備案,方可出差。出差返回當天,須及時到人力資源部籤核出勤工卡。
⑦上班時間需臨時外出公幹必須填寫《放行條》,經部門經理審批後交予人事文員。否則,人事文員一律不予放行。
十三、嚴禁攜帶食品、飲料進入工作場所。公司禁菸範圍內嚴禁吸菸,必須維護公眾利益與公德,有利身心健康。
十四、樹立“工作績效第一”的思想,自覺遵守崗位職責,堅決貫徹績效管理各項工作要求。同時,必須權責分明,分工明確。對工作績效判定結果,需負最終責任。
十五、嚴禁私自帶領個人親朋好友進入辦公區、工作區。不得聚眾賭博,不得在辦公區、工作區、休息區私拉亂接電線、網路寬頻等安全隱患的違規違法行為。
十六、,違者按章處罰。同時,工作證ㄍ胸卡僅限於公司內部員工崗位識別之用途,不得借與他人使用。
上班時間,出入公司必須正確佩戴工作證ㄍ胸卡,遺失者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補辦(收取工本費20元/張),不得借與他人使用或偽造或作為非公司業務工作用途。工作時間必須按公司要求穿著工作服,嚴禁上班時間穿拖鞋、奇裝異服、濃妝怪發上班。同時,上下班應積極配合糾察人員臨時例行工作檢查,並尊重、配合糾察人員執行公務。
十七、在職員工,上班時間不得打架鬥毆或偷盜財物、 十八、在職員工,連續曠工3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並不予結算一切工資待遇,同時,由人力資源部即時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切行為與本公司無關。
十九、新進員工須持本人真實有效相關證件,借用或偽造證件者一經發現,立即開除。同時,新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合格轉正後需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至少3年以上。並統一領取公司工作服,其費用分冬夏兩季計價收取,工作滿2年以上,公司全額退還服裝費。
二十、員工辭職須本人提前30天、經理級以上人員需提前45――60天提交《員工辭職申請書》,經公司批准後,在離職當日須向公司相關人員交接辦公、工作物品,並提交《離職人員工作交接明細表》,由相關部門稽核確認、人力資源部核准後,一併提交至財務部方可結算工資。否則,財務部有權不予結算工資。其離職人員工資發放時間,一律按財務管理規定執行(即每月正常發放工資日為準)。離職後,如有遺漏、仍未交接清楚的工作,其離職者應在15日內,無條件即時返回公司繼續交接相關工作,直至交接清楚無誤為止。否則,原剩餘工資公司有權不予結算。
二十一、公司每月20號為上月工資正常發放日,特殊情況由公司另行通知。
二十二、有關公司各部門另行相關管理條例,均為公司批准執行方案,與本《公司管理制度總則》具有同等的行政執法效力!
二十三、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總則》和各部門另行相關管理條例。如有違反,公司將嚴格遵照相關管理規章、制度、條例等進行嚴肅行政處罰措施。
希全體員工嚴格遵照執行!
一、目的
能及時有效地處理公司突發事件,保證安全執行。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於公司經理和中層管理人員的值班。
三、值班巡查範圍為:
公司辦公樓、南北大門,各車間及操作室、磅房、庫房、動力裝置室、變電室等。
四、值班管理規定
(一)中層管理人員
1、值班時間為每天22:00至次日上午09:00,依據《值班排班表》進行值班。
2、值班地點:保衛科小辦公室。
3、巡查頻次為:22:00至23:59巡查不低於1次,晚上00:00至次日09:00不低於3次。
4、值班人員督促治理現場安全文明生產,監督檢查裝置衛生及安全執行,並對公司生產線各車間出現的異常情況,及時通知相關責任人處理解決,同時向值班經理彙報。
5、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和夜間查崗力度,監督檢查現場工作人員工作狀況(脫崗、串崗、睡崗)。
6、認真填寫電子版值班記錄(以辦公室提供的《夜班巡查記錄表》為模板),及時與值班經理溝通,並於次日08:00前將值班記錄發給值班經理。
7、值班人員因公外出或其它原因無法值班時要及時告知公司,辦公室安排其他人員代班。
8、值班時要保持手機暢通,以便於聯絡。
9、值班時夜間不能睡崗,次日休息半天,下午照常上班。
(二)值班經理
1、值班時間為每天22:00至次日上午09:00,依據《值班排班表》進行值班。
2、值班地點:本人辦公室;
3、值班經理的職責為:
(1)巡查夜間中層管理人員值班的工作狀態。
(2)巡查各崗位工作人員的睡崗、串崗、脫崗行為。
(3)巡查生產線執行情況。
(4)值班經理應將本人值班記錄和中層管理人員上報的《夜班巡查記錄表》進行彙總,對值班期間出現的問題拿出處理意見,次日向總經理彙報,並將word版的值班記錄發至管理層微信群,09:00前完成。
4、值班經理值班因公外出或其它原因無法值班時要及時告知公司,辦公室依《值班排班表》順延安排值班人。
5、值班經理值班時要保持手機暢通,以便於聯絡。
6、值班經理次日不休息照常上班。
(三)其它規定
1、值班人員違反此管理規定,嚴肅處理。
2、對於值班記錄中職工違反勞動紀律的情況,處理決定由辦公室當天上午通過電子屏予以公佈,週一宣誓時進行通報。
3、嚴禁酒後值班。
4、嚴格掌握、控制調班的情況。
5、辦公室負責將每天微信群中釋出的《夜班巡查記錄表》整理存檔。
五、值班經理及中層管理人員名單
(一)值班經理
、……
(二)中層管理人員
、……
根據以上人員名單,按照辦公室下發的《值班排班表》執行。
x有限公司
建立公司領導班子輪流參加各單位(部門)周例會制度,每個月,公司班子集體參加公司所屬一個單位(部門)的周例會,具體由公司辦公室列出計劃,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會務工作
一、公司班子會、公司行政辦公辦會的會務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
(一)會議通知,包括會議名稱、內容、參加人員、時間、日期、地點、參加人員範圍、議題及需要提前準備的檔案或其他要求等;
(二)會場佈置及座次安排;
(三)會間組織服務工作,包括簽到、引導就座、安排發言、會議記錄、會場後勤保障;
(四)其他服務工作。
二、單位(部門)的會務工作由各單位安排。
會議室的使用
一、公司辦公室是公司會議室的管理單位,負責會議室的使用管理工作。
二、各單位需要使用公司會議室,需要向辦公室提出使用意項,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調,使用單位辦理登記手續後領取鑰匙,會議期間由使用單位負責管理,會議結束後,使用單位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辦公室管理人員。
會議紀律
一、參會人員要按照所定會議時間,準時參加會議;
二、因故不能參加會議,要按照程式提前向負責領導請假;
三、會議期間,參會人員要遵守會場紀律,保持會場秩序,注意環境衛生,應主動將手機設定為震動或靜音狀態;儘量避免接、打電話;嚴禁中途退場。
四、會議發言要緊扣主題,不談論與會議無關的話題。
第一條 員工晉升的基本原則及條件
1、 符合公司及部門發展的實際需求。
2、 晉升員工自身素質達到公司及部門考核要求。
3、 晉升方向與個人職業生涯規劃方向一致。
4、 晉升員工通過人事行政部的晉升考核。
第二條 人事審批許可權
1、 部門主管層以上級別的員工晉升由執行委員會稽核,總經理任命。
2、 部門主管層以下級別的員工晉升由部門管理人員稽核,人力資源部任命,總經理籤批。
第三條 晉升管理流程
1、 員工晉升申報
1.1.由員工所在部門管理者對準備晉升員工的工作表現、業績、各方面的能力進行日常觀察,並根據部門年度經營計劃、部門年度人力資源發展規劃以及階段性業務發展對管理人員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員工晉升申請表”。
1.2.員工晉升申報到正式任命期間,各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部門內部宣佈該員工代理相應職位,並向其明確崗位職責要求和具體工作內容要求。在人力資源部未正式釋出任命之前,員工晉升後對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維持晉升前水平不變。
1.3.人力資源部依據各部門報審材料對準備晉升員工進行考核和稽核,稽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並於15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評估報告,反饋給相關部門。
2、 組織晉升考核評估工作
2.1.晉升考核評估工作原則
2.1.1.充分尊重原則
人力資源部將充分尊重各部門用人需求,支援和配合完成晉升員工全面素質考核工作。
2.1.2.充分負責原則
本著對公司、部門、員工本人充分負責的工作原則,對晉升員工進行全方位(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2.1.3.充分建議原則
針對極個別不符合條件,有重大素質隱患,不適合公司、部門發展的人員,人力資源部將向相應部門或執行委員會建議暫緩晉升。
2.2.晉升考核評估工作流程
2.2.1.人力資源部針對各部門上報的稽核材料中員工基本資料部分與人事庫進行核實,對不符的情況與晉升員工本人進行核對。
2.2.2.對晉升員工進行全面(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2.2.3.評估採用面談、問卷調查及公示證集意見評定等方式進行。
2.2.4.人力資源部績效評估組最終根據以上記錄及評定出具考核評估意見報告,報送執行委員會或部門管理會議稽核。
2.2.5.部門主管以上級別員工的晉升,由執行委會員收到人力資源部提交的該員工考核材料的五個工作日內給出稽核結果,公司總經理簽署審批意見。
2.2.6.部門主管以下級別員工的晉升,由本部門依據人力資源部稽核材料於五個工作日內給出稽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意見,總經理籤批。
3、 員工晉升任命
3.1.人力資源部根據所有審批意見編制人事任命公告。
3.2.任命公告將採用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3.2.1.部門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部門員工大會公佈。
3.2.2.公司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公司員工大會公佈。
第四條 注意事項
1、 各部門統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管理人員的晉升和晉升工作。
2、 特例需由人力資源部上報執行委員會,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執行。
3、 所以晉升/晉級人員必須通過人力資源部晉級評估後方可任命。
4、 日常考核由被提名人的直接經理負責,人力資源部有監督、考核的權利和義務。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解釋。
保密
由於競爭的存在以及對公司的職責,每個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這種保密的義務,不僅僅限於在公司工作的合同期內,而且還應注意無論是退休或離職後,都將承擔這種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檔案;
2、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帶給公司檔案,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狀況、業務資料;
3、對非本人職權範圍內的公司機密,應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傳播;
4、發現了有可能涉密的現象應立即向有關上級報告。
員工遵守的行為準則
1、務必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
2、務必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
3、務必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用心進取;
4、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5、不得利用工作時光從事第二職業;
6、不得損毀或非法侵佔公司財物;
7、務必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務必協同辦理,應遵從公司指揮,予以協助。
第四章 薪金
為了吸引和留住最優秀的人才,我們帶給在同行業中具有競爭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同時在公司內部我們有科學與公正的薪酬機制,令表現優秀的員工得到相應的回報。
1、工資:試用期和轉正工資按各個部門的標準計算;
2、獎金:銷售提成,根據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3、全勤獎勵:全月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發放全勤獎金100元;
4、工資發放日期為每月10號;
5、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直接與經理聯絡;
6、季度獎金和年終獎將根據考核成績和公司的業績來確定;
7、當季度考核成績表現為優異或是極差時,底薪也將相應進行調整。
社會保險
試用期後公司為員工繳納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假期
1、國家法定假日,所有員工能夠按國家規定享受以下帶薪假日
元旦一天
春節七天,調休上班日期1月26日(週日)、2月8日(週六)
清明節三天
勞動節三天,調休上班日期5月4日(週日)
端午節三天
中秋節三天
國慶節七天,調休上班日期9月28日(週日)、10月11日(週六)
其中女員工還能夠享有三月八日的半天假期
年休假
公司鼓勵你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休假以調節和振奮自我,為此,公司給予員工每年最少五天的帶薪年休假。
請你參考以下的標準休假:
服務滿一年可享受5個工作日的年休假,此後每增加一年的工齡年休假也相應增加一個工作日,但最高不能超過10個工作日,一年實行一次性休假。
婚假
員工在加入公司後登記結婚的,可享受以下連續天數的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1、婚假一般為三天,晚婚者(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可享受15天假期。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之日起12個月內休完,逾期不補。根據員工本人申請,由總經理確定員工婚假的起止日期;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產假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員工產假的標準:
1、產假:98天+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妊娠十二週以後能夠享受每月一天產檢假;
2、哺乳時光:哺乳期自產假開始起時光為一年,期間不安排加班。哺乳時光為上下午各半小時,計出勤。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一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光;
3、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陪產假
1、正式男員工為公司服務一年(含)以上的可享受陪產假;
2、男員工合法結婚的可享受陪產假:一般陪產假10天;
3、男員工須憑配偶的醫院證明、出生證明、病例等相關證明資料,否則,按事假處理。
喪假
如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不幸亡故,公司給予3天的假期。需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費由員工自理。
女員工計劃生育假
1、安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准予休假三日,手術後七日內不得安排從事重體力勞動;
2、輸精管結紮的,自手術之日起准予休假七日;
3、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併計算假期。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
年休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喪假與計劃生育假需滿一年才能享有。公司會全額發放基本工資。
第五章 獎懲
獎勵
公司設有"優秀員工獎",在每個年度結束後,我們組織評選活動,對全年工作中表現優秀的員工給予獎勵,感謝他們對公司付出的熱情和有創造性的工作。有以下之一的優秀表現,將得到及時的褒揚並有機會參加先進表彰的評選。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4、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合理化推薦,得到採納實施,並取得重大成果和顯著成績;
6、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或其他特殊貢獻,作為員工表率;
7、忠於職守,用心負責,不斷改善工作,業績突出。
懲罰
我們相信每一位員工都能有條理地、高水平地從事自我的工作,規章制度不能完全概括或代替員工們的良好決定和合作。但是獲得一流的管理,紀律也是不可少的保證。出於對公司和員工利益的需要,公司制定了規章制度和規定。如果違反了規定,產生有損於公司、客戶和其他員工利益的行為,公司將進行懲罰。
懲罰包括批評、記過、降級或降職、辭退。
批評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光未經批准離崗或竄崗閒談;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公司秩序,情節輕微;
4、在非吸菸區吸菸、工作時光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5、對上級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6、工作時光外出辦私事。
記過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記過:
1、玩忽職守,致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
2、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
3、考核不公正,經查明屬實;
4、故意不服從主管、上級的工作安排;
5、累計受批評三次;
6、其他違反公司規定,情節嚴重。
第六章 辦公室管理制度
辦公裝置使用
下班務必關掉電腦、風扇、空調、門窗、燈等才能離開。
辦公檔案管理
1、人事檔案、合同、請假條、出差單等由人事保管。
2、報銷票據等由財務保管。
物品領用
領用物品要到財務處登記。
報銷
員工支付了運費、採購貨物和辦公用品的費用,小額的可到財務處報銷,財務人員負責登記,月末把報銷狀況和現金流動狀況上報給總經理。
衛生管理
1、不能在辦公室亂扔垃圾、亂吐痰,違者處罰。
2、每一天安排員工輪流打掃衛生,週五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大掃除,每個員工都要參加。
各縣(市、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管理局,市直各有關企業: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是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各種適用於單位內部的規則。勞動規章制度是規範相關勞動關係的建立、執行的規則,既保障勞動者享有在用人單位的各項勞動權利,也制約和規範勞動者在工作場所的行為。
《勞動合同法》在總則中專門對用人單位制定規章制度的規則進行了規範,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引導企業進一步規範企業勞動保障基礎管理工作,提高企業管理水平,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我局轉發部分企業制定的勞動管理方面的紀律制度,供大家參考。江蘇悅達紡織集團有限公司是國有獨資公司,成立於20xx年。該企業制定的《江蘇悅達紡織集團有限公司員工手冊》,為員工提供了有關公司及人力資源管理的政策規定、工作程式,讓員工瞭解到可以享受的權利以及應該遵守的規則,方便適用。江蘇江淮動力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該企業制定的《江蘇江淮動力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從編制定員、招聘錄用、教育培訓、績效考核、薪酬管理、人事異動、休假休息、人事獎懲、勞動合同九個方面,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進行了規範。該制度從20xx年初制定,已幾經修改完善,並依照法律規定程式,經職代會討論通過後,公佈實施。
鹽城國際婦女時裝有限公司是中外合資企業,該企業制定的《鹽城國際婦女時裝有限公司工作規則》(以下簡稱《工作規則》)。隨著客觀情況變化和國家新的法律法規的出臺,企業不斷進行修改、補充、完善。該公司在《工作規則》草擬稿形成後,首先發給各部門進行討論,聽取意見,進行修改,然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協商確定。
《工作規則》協商確定後,他們通過以下三種辦法告知職工,一是在新進員工崗前培訓時,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的人員進行逐條講解;二是新進員工在上班的第一天,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發放《工作規則》,確保新進員工人手一冊;三是對經職工代表大會協商確定的修改條款,在公司公告欄進行了公示。《鹽城國際婦女時裝有限公司工作規則》內容符合法律法規,程式民主,履行了告知義務,很值得我們學習借鑑。
二〇XX年三月三十日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許可權及人事管理程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許可權
第四條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定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管理公司人事檔案資料。
三、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四、負責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五、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六、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七、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八、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九、負責公司各項保險、福利制度的辦理。
十、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十一、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定制定人力資源規劃。
十二、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係的處理。
第六條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人員需求計劃;部門主管決定部門經理以下職員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晉降;部門主管建議本部門職員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員需求
第七條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後,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總經理根據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來確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員的規模和部門設定。
第九條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職員的選聘
第十條各部門根據工作業務發展需要,經總經理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式進行:
一、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的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
二、從公司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報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各部門編制滿後如需要增加人員,填好《人員增補申請表》後,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上述人員的申請獲得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招聘所需人員。
第十三條求職人員應聘本公司,應按以下程式進行:
一、所有求職人員應先認真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由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初試。
二、初試合格後,應聘人員詳細填寫《應聘人員工作履歷表》和《應聘人員工作經歷、社會關係情況表》,然後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與業務部門主管複試。
三、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聘要經總經理面試通過。
四、複試合格後,通知應聘人員一週內等結果。
五、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表格所反映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無誤後,報總經理審批,由人力資源部門通知應聘人員到崗,並辦理體檢手續。
第十四條體檢合格後,人力資源部通知應聘者報到,所有應聘人員的材料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存檔備查。
第五章:職員報到
第十五條所有招聘錄用的新職員正式上班當日先向人力資源部報到,並以其向人力資源部報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條報道當天所有新職員須攜帶:
一、兩張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和影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和影印件;職稱證明原件和影印件,服務自願書、醫院體檢表;
第十七條擔保書
一、本公司的所有員工均需辦理擔保手續,並經人力資源稽核後方可報到。
二、擔保人須是具有正式職業、有固定住房、_____戶口。
三、凡為本公司員工與擔保的員工有配偶或直系親屬關係者,不能做擔保。
1.負責制訂部門年度、月度和周工作計劃,經批准後實施;
2.負責整理總結部門工作總結;
3.主持制定、修改部門的.規章制度,經上級領導批准後實施;
4.處理部門日常檔案;
5.主持召開部門會議;
6.組織對部門管理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
7.負責擬訂部門各崗位職責,配合人力資源部做好崗位職務說明書的起草工作;
8.負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配合人力資源部做好績效考評工作;
9.根據工程需要,擬定專案管理方案,負責專案管理部人員的推薦,報上級領導批准任命;
10.指導、監督、檢查部門員工的各項工作;
11.負責定期組織部門現場巡視檢查工作;
12.對部門內的工程專案進行統籌,使其進度、質量滿足公司要求;
13.對部門員工的提拔、晉級、任用提出意見;
14.綜合協調與工程管理相關的政府部門、專業公司的關係,保證工程專案的順利進行;
15.主持制定部門員工培訓學習計劃,對計劃落實情況進行考評;
16.發現培養人才,根據工作需要提出人才需求,參與工程技術人員的招聘工作;
17.負責對各專案部工作質量的檢查、監督和考核;
18.及時處理工程管理中出現的問題,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上級彙報;
19.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為營造乾淨、整潔、舒適的就餐環境,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特制定煙臺第二職業中專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加工人員衛生要求:
(一)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應當用流動清水洗手。
(二)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菸。
(五)服務人員應當穿著整潔的`工作服、廚房操作人員應當穿戴整潔的工作帽、頭髮應梳理整齊並置於帽內。
二、餐廳衛生要求:
(一)保護好餐廳內外衛生,有一個良好的衛生環境,做到每日多次打掃,週末大掃除做到窗戶明亮、桌椅整潔有序。
(二)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三)餐廳營業場所應當保護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滅老鼠、蟑螂、蒼蠅等。
三、注意原材料的儲存、加工、銷售的衛生管理,確保師生飲食衛生,杜絕中毒事件發生。
四、衛生管理制度要層層落實、各負其責、決不留衛生死角及衛生隱患。如果發現問題,追究餐廳責任。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培訓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四章 員工出入廠區管理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七章 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第八章 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九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十章 獎勵與懲罰
第十一章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十二章辦公室管理辦法
第十三章車間管理
第十四章宿舍管理
第十五章飯堂管理
第十六章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廠方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廠方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廠方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廠方是指;員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3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廠方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4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廠方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5條 廠方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培訓教育
第1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3條 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4條 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5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廠方。廠方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6條 廠方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7條 廠方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個月至6個月: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1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2個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2條 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4條 廠方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廠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5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廠方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員工招聘和錄用條件:(此錄用條件僅作參考,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標準)
A、根據本工廠特點,按工作能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擇優
B、所招員工須通過專業知識及技能的測試(根據需要選擇口頭或書面兩種方式)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例如:造成公司損失達到1000元等)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廠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損失金額達到“嚴重”的標準)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廠方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廠方依本條 規定解除勞動關係,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廠方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廠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提示:廠方組織員工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必須要以書面的形式把經過何種培訓及調整何種工作崗位記錄下來,以便作為一份有力的證據)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廠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7條 廠方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廠方下列損失:
(1)廠方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2)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廠方支付違約金。
第8條 非廠方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試用期的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
知悉廠方商業祕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廠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規定賠償廠方的損失。
第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出入廠區管理
第1條 員工出入廠區需憑本人廠牌,由保安登記出入時間。
第2條 員工上下班時間出入工作場所,須服裝整齊,並佩戴廠牌。
第3條 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須持有籤準有效的放行條 。
第4條 上班時間因私外出按請假論處,保安憑籤準有效之“外出申請單”放行。
第5條 員工攜帶箱包等行李出廠,一律自覺接受保安開包檢查,否則不予放行。
第6條 凡公司財產(無論有無用處)未持經公司指定幹部(管理課主管)籤核的放行條 均不得帶出工廠,違者以偷竊論處。
第7條 公司車輛外出,須由需求單位填寫派車單,經公司指定主管籤核後方可放行。
第8條 員工下班後不得隨意在生產區域走動、逗留。
第9條 來訪者,由門衛問清來訪單位來訪事由後聯絡被訪者,得到被訪者同意後,填寫“訪客登記表”,發給其“訪客證”(訪客證須佩戴於來訪者的左胸前)並指引其進入會客室等候。會談後,來訪者出廠時交還“訪客證”,門衛並在“訪客登記表”上註明出廠時間(訪客單位上須有被訪人簽名)。來訪人員除非由總經理以上核准,可免登記“訪管登記表”。上班時間謝絕私訪。
第10條 應聘人員,由門衛通知指定人員,得到同意後,由保安帶其至會客室或者指定考試場所面試。
第11條 未經總經理批准,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讓外來人員進入參觀生產車間、實驗室等公司管理區域。
第12條 車輛應於指定地點停放,送貨車於指定地點卸貨、點收,裝卸貨櫃時,保安監督,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第13條 一切違禁品禁止進入廠區,員工摩托車和自行車應於指定地點停放。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1條 公司採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總經理特准之人員外,全體在職人員上下班、加班均需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人打卡,否則當事人雙方記大過處分。
第2條 上下班在指定地點打卡,打卡後工卡必須插在指定的卡位,嚴守秩序,不得插隊、擁擠、吵鬧。
第3條 不得提前在打卡處等候打卡,下班時間鈴響後方可排隊打卡,若有違反,查實後予以處分,領班應負連帶責任。
第4條 打上班卡後不得接著打上班卡(即打連卡),兩次打卡時距最低是半小時。
第5條 不得無故提前上班或延後下班,如特殊情況須提前或延後,須按公司規定進行加班申請,否則總務課在統計加班工時時,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時間進行核算,嚴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條 上下班工時均以半小時為單位,未滿半小時的不予計算,員工上班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打卡。
第7條 因出差無法正常打卡者,總務部憑“外出申請單”籤卡,因其它公務無法正常打卡者,應在公務結束後以“內部聯絡單”形式呈上級主管簽字後交人事籤卡。
第8條 因打卡機故障造成無法打卡或打卡出錯,由領班或統計員清點人數,送卡交總務部籤卡。各部門主管無權籤卡。
第9條 保安監督打卡,上下班時工卡應置於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動工卡,塗改、毀壞或藏匿工卡。
第10條 上下班認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個月最多不得超過兩次,漏打卡者於當天或第二天上午寫內部聯絡單,員工找主管籤,職員找廠長或經理籤,人事接單後予以籤卡。漏打卡超過連兩次的,漏打部分不計考勤,凡打卡時間混亂、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找人事籤卡者一律不計工時。
第11條 自己籤卡、塗改工卡視為無效,並給當事人記小過處分。
第12條 毀壞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亂畫、貼上他人工卡上的工時等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予以辭退。
第13條 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汙跡,不能摺疊變形,如有遺失,應及時向總務部申請補辦。
第六章 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1條 廠方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製定工作時間;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2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員工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並自覺打卡,無故未打卡者按缺勤處理。
第3條 廠方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並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4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5條 員工的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國家法定節假日有作修改,按修改後的法定節假日統一安排休假。
第6條 工傷假: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在公司所屬區域內,因公受傷者,憑醫院證明,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體規定參照工傷相關規定)。
第7條 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方可申請婚假,假期為3天(含休息日),晚婚(初婚時子女年齡達到23週歲,男子達到25週歲)增加10天。銷假時必須附結婚證明,供人事備案,婚假期間工資照付。
第8條 喪假:員工本人或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給與3天的喪假,返廠時必須提供親屬死亡證明供人事備案,假期工資照付。
第9條 探親假:在本公司服務滿一年者有7天有薪探親假期,此假期不影響年終考績,假期為生產淡季期間。(探親假只有國有企業才有硬性規定,一般企業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給予探親假)
第10條 年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xx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須提前兩週申請,並經主管同意。
第11條 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帶薪產假,晚育加15天,難產再加30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子證再加35天,返廠時提供證明供人事備案,產假工資照付。
第12條 陪產假:女方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陪產假工資照付。
第13條 流產假:女員工懷孕流產的,給予15天產假。
第14條 事假:有需要先填寫請假單經公司指定幹部核准後方可離開,年終考績會參考此項,請假期間不付工資。
第15條 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須治療休養者,可請病假,一般病假不得超過20天。
第16條 員工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單,幹部人員請假須有職務代理人,特殊情況事後需補請假單,延假也需補寫請假單。
第17條 原則上年度內請事假不得超過2次,每次不得超過20天(包括年假天數,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第18條 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請者,必須由部門主管、經理簽名批准後,再交至總務課方可生效。
第七章 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
第1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
第2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廠方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條 廠方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廠方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條 廠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 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5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廠方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廠方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廠方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工廠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6條 廠方按照法律規定為員工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手續,並依法支付應由廠方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第八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1條 廠方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2條 廠方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條 廠方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工廠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4條 廠方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第5條 用電安全
(1)普通員工應掌握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操作用電裝置的員工除應懂得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外,還要懂得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2)電工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熟知電氣安全操作規程,懂得電氣裝置在安裝、使用、維護、檢收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員工違章使用電器,禁止私拉亂接電線。
(4)工廠內的電源開關,未經授權,禁止員工隨意操作。
(5)電氣裝置著火,要立即切斷電源,並用乾粉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滅火。
第6條 特種作業安全
(1)特種作業是指可能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圍環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目前廠方的特種作業包。
(2)特種作業工作人員須取得國家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3)特種作業人員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規作業。
第7條 消防安全
(1)自覺遵守廠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2)廠方禁菸區內禁止吸菸。
(3)廠方內禁止私自動用明火。動火作業須得到批准,並做好安全防範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
(5)積極參加廠方組織的消防演習,學會使用消防栓和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撲滅初期火災技能,瞭解火災報警方法,認識火場逃生要領,提高滅火自救能力。
第九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1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
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2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廠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廠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菸頭雜物,保持廠方環境衛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廠方機器裝置、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汙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廠方內部人際關係,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造謠生事;
(9)關心廠方,維護廠方形象,敢於同有損廠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後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廠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洩露廠方的商業祕密。
第3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裝置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裝置可安全使用後,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裝置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裝置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裝置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裝置、衛生裝置及其他危險防止裝置,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裝置;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菸,吸菸要在指定場所,並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廠方;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檔案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十章 獎勵與懲罰
第1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廠方對錶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大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獎一次,給獎金20元。
(1)對於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3)遇到災變,勇於負責,措施得當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小功一次,給予獎金50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災變,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2)對於自身事業有重大改善,為公司帶來直接或間接顯著利益者;
(3)如公司發生盜竊事件能提供線索,最後能破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大功一次,給予獎金1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避免危險減少者;
(2)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3)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4)對產品改良有重大貢獻或使成本顯著降低者;
(5)確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第2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於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廠方,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3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廠方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後每次書面警告1次,並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並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幹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汙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廠方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准,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裝置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裝置的;
(10)下班後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菸區吸菸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裝置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廠方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並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並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曠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廠方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影響廠方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廠方利益受損的;
(5)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玩網路遊戲的;
(6)將廠方內部的檔案、帳本給廠方外的人閱讀的;
(7)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8)未經同意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10)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經查證屬實,予以辭退並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構成犯罪的,並報公安或相關司法、執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玩忽職守、貽誤工作、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直接造成裝置損壞、停工、停產,損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傷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負責任,本人經營看管的公共財物被騙、被盜,或由於本人過失生產廢品、浪費燃料、原材料,給企業造成損失1000元以上的;
(3)尋釁鬧事、打架鬥毆、聚眾賭博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濫用職權,違反政府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稅漏稅,揮霍浪費國家資財,損公肥私,濫發獎金的;
(5)有貪汙盜竊、投機倒把、走私販私、行賄受賄行為的;
(6)盜竊、貪汙、侵佔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7)違反廠方保密制度,洩露廠方商業祕密,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十一章 公司考核辦法
目的: 為合理評核全廠所有在職人員工作績效,鼓勵表彰先進工作者, 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達到提升全廠營運績效之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1. 適用範圍:全廠在職人員.
2. 相關權責:管理部、人事處:負責制定和監督實施全廠績效評核,並稽核其執行狀況.
3.1.評核方式 :各單位每月31號前需對在職員工績效作出評核,以使彈性薪資發放以及崗位調動有所依據,並將評核結果填寫於《月績效評核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課。
3.2.評核方式
3.2.1評核及核定許可權:
員工:由其組長進行評核,並送交單位及部門主管核定;
組級幹部、技術人員:由單位主管進行評核,並送交部門主管核定;
課級幹部、工程師:由部門主管進行評核,並送交總經理核定;
(副)經理級(含)以上幹部:由總經理、董事長核定。
3.2.2人事課審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狀況、獎懲狀況、違規率等,並送交各單位,作為各單位評定級別之依據。
3.3.評核等級評分標準
3.3.1.績效評分標準依據如下:
(1)績效成績評分依據:
a.年度營業目標中月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b.各立項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c.各專案之達成狀況;
d.各業績之達成狀況;
e.個人產能、質量及日常表現;
f.其它能體現具體價值的工作。
(2)特別管理專案中,按專案或簽呈中涉及的績效考核因素,或依生產會議或經營會議中決議之評分依據。
6.3.2績效獎金之評定等級具體辦法:
評定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對被評定人員進行觀察考核,將每項達標情況設定優、良、中、差四個級別,公司將根據員工之評定結果給予發放浮動獎金。每個員工不論職位高低,連續3個月(含)或者一年內累計3個月(含)的評定結果中出現3個“差級”的,視為該員工不適合本工作崗位,公司有權對其作出調崗工資,薪資將按照新崗位標準發放。
3.4.人事統計:人事課依各單位評核成績計算需發放獎金並呈總經理核定.
3.5.總經理核定:由總經理依廠內營運績效,決定績效獎金總額,評核部分有問題時,則退回人事重新計算.
(企業可以使用根據自身指定的考核制度)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1條 工廠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廠方祕密的義務
第2條 以下內容屬於廠方的保密範圍:
(一)經營資訊
1、廠方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廠方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專案及經營決策;
3、廠方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供銷情報及客戶檔案;
5、廠方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6、廠方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
7、廠方職員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8、廠方內部管理制度。
(二)技術資訊
1、各類技術資料;
2、職員在工作期間完成的技術成果及著出的論文、著作、書籍或在工作期間總結、覺察到資訊均屬廠方。
(三)其他經廠方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第3條 廠方密級的確定
(一)廠方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廠方權益的重要決策檔案及技術資訊資料為絕密級。
(二)廠方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客戶資料、經營狀況、管理
制度等為機密級。
(三)廠方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為
祕密級。
第4條 具體的保密措施:
(一)屬於廠方祕密的檔案、資料和其它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儲存和銷燬,由經理辦專人執行。
(二)對於密級的檔案、 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上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裝置完善的保險裝置中儲存
(三)屬開廠方祕密的裝置或產品的研製、使用、儲存、維修、銷燬,由廠方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廠方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五)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洩露廠方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廠方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廠方祕密。
(六)廠方工作人員發現廠方祕密已經洩露或者可能洩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
第5條 責任與處罰
(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並扣發工資10-500元
1、洩露廠方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
2、已洩露廠方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情況之一的,給予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洩露廠方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廠方祕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6條 知悉本工廠有關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均為廠方的競業限制的人員,該人員有義務配合廠方簽訂競業限制合同,具體情況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清楚。
十二章 辦公室管理辦法
第1條 辦公室員工須著裝整潔,儀表端莊,不得著背心、短褲、拖鞋等不雅服飾上班,上班時間一律戴廠牌。
第2條 公司電話、傳真機、電腦、空調、影印機等嚴格按說明書及內部規定使用,下班時最後離開人員應確認所有電源均關閉方可離開。
第3條 上班時間嚴禁喧譁、閒聊、串崗、看書報、爭吵,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同事間遇事應相互協調、配合、溝通,電話辦公應長話短說,聲音以不影響他人為限,禁止上班時間打接私人電話。
第4條 辦公室隨時保持整齊、乾淨,禁止在辦公室吸菸。下班後辦公用品、檔案資料均應放入辦公桌(櫃)內(桌面除電話、筆筒、水杯、檯曆等不得擺放其它雜物),下班時應將辦公椅推至桌下。
第5條 非辦公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辦公室內,客人來訪應在會客室,上班時間嚴禁因私會客。
第6條 維護公司形象,打接電話應禮貌客氣,辦公時坐姿端正,不得有架腿、半躺半坐等不雅姿勢。
第十三章 車間管理
第1條 上班時間一律穿工衣及佩戴廠牌,不得著奇裝異服或性感服飾,不得濃妝豔抹。
第2條 對所屬主管職權範圍內命令不得故意違抗、討價還價,服從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車間聚眾滋事,怠工;不得威脅、恐嚇管理人員。
第3條 愛惜公司,保持車間清潔、整齊,不得有汙損或浪費現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歸其位,定點擺放。
第4條 嚴禁在車間嬉笑、打鬧、喧譁、吃零食、隨地吐痰。
第5條 車間內嚴禁吸菸,禁止把火種帶入車間,非公司指定人員開電梯,電梯嚴禁載人。
第6條 保安所使用的工具要有專人保管、收發,放在指定的地點。遺失或惡意損壞,查實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十四章 宿舍管理
第1條 為有效推行宿舍管理,每間宿舍由本室成員共同推薦一人擔任宿舍長,直屬總務課管理,其職責如下:
(1)水、電裝置及本宿舍人員之管理;
(2)本宿舍員工安全之管理;
(3)宿舍清潔衛生狀況檢查,內務整潔之維持;
(4)節約用水用電之勸導;
(5)室員糾紛之處理;
(6)清點本宿舍就寢人員;
(7)值日生每日值日情況監督;
(8)宿舍財產裝置維修申請;
(9)違反宿舍管理規定之狀況向總務課提報處理;
(10)宿舍長要盡職盡責,若督導不周,或疏忽管理將取消其職務。
第2條 宿舍管理相關規定之執行
(1)住宿人員按公司指定之宿舍和床位就寢,未經總務課調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和床位;
(2)室內佈局由總務課統一設計,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愛惜室內公共設施,若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3)節約水電,用水後隨手關水龍頭,宿舍無人時要關所有電源裝置,不得私自接電源線、更改線路或使用煤氣灶具。
(4)嚴禁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將刀槍等凶器帶入宿舍;
(5)不得在宿舍牆壁、公物上塗寫、張貼或釘掛物件,發現可疑跡象及時向宿舍長反映;
(6)嚴禁在宿舍亂扔垃圾、雜物,不得向窗外、樓下扔垃圾、倒水、垃圾應倒於指定地點,個人物品要擺放有序;
(7)嚴禁坐在陽臺走道欄杆上,或在宿舍有不雅行為;
(8)特許除外,正常上班時間宿舍不可開燈,以減輕用電負荷,使用熱水時,注意節約,不得無故浪費;
(9)自學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按時就寢,禁止在宿舍追趕打鬧,高聲喧譁,播放高音量音響;
(10)禁止在宿舍賭博、酗酒鬧事或有傷風敗俗行為,非因公務,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嚴禁在異性宿舍留宿;
(11)本公司人員不得私自將外來人員帶至宿舍區或留宿他人,需留宿的,必須經各主管簽字許可,否則記過處分;未經公司允許,私自留宿者,記大過處分;
(12)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嚴禁盜竊、挪用他人私物,宿舍內只可吃水果、乾糧,其餘一律在餐廳吃;
(13)各宿舍根據宿舍長排定之值日表輪流打掃,由當天值日生負責室內、室外、走道及陽臺衛生。
第十五章 飯堂管理
第1條 員工依規定在用膳時間方可進入餐廳就餐;
第2條 應排隊就餐,並注意不得將菜、飯、湯亂倒;
第3條 米飯吃多少打多少,不得浪費;
第4條 每一位員工只能以一張飯卡打一份飯菜,禁止在餐廳以外場所用膳;
第5條 用膳完畢後,剩飯菜渣應自行帶走,倒入指定地區,不得留置桌上或灑落地面;
第6條 總務課於每月最後一天發放次月飯卡給員工,妥善保管,丟失或損毀照價補辦;
第7條 請假人員與離職人員須將飯卡交回總務處才算辦完手續,請假人員等銷假後再將飯卡領回;
第8條 按指定的餐桌對號入座,不要佔用他人座位,或錯拿他人餐具。
第十六章 附則
《規章制度》為工廠內部管理資料,每個員工進本工廠工作之前必須熟讀並且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按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罰。
對員工的罰款,建議每月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貸款公司、客戶的合法權益,規範貸款公司的行為,加強監督管理,保障貸款公司穩健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貸款公司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批准,由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在農村地區設立的專門為縣域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貸款服務的非銀行業金融機構。
貸款公司是由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全額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條貸款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享有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並以全部法人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貸款公司的投資人依法享有資產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四條貸款公司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第五條貸款公司依法開展業務,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六條貸款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依法接受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機構的設立
第七條貸款公司的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其中行政區劃指縣級行政區劃的名稱或地名。
第八條設立貸款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二)註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為實收貨幣資本,由投資人一次足額繳納;
(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階管理人員;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五)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設立貸款公司,其投資人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投資人為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
(二)資產規模不低於50億元人民幣;
(三)公司治理良好,內部控制健全有效;
(四)主要審慎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要求;
(五)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十條設立貸款公司應當經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
第十一條籌建貸款公司,申請人應提交下列檔案、材料:
(一)籌建申請書;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籌建方案;
(四)籌建人員名單及簡歷;
(五)非貸款公司設立地的投資人應提供最近兩年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以及該投資人註冊地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書面意見;
(六)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條貸款公司的籌建期最長為自批准決定之日起6個月。籌建期內達到開業條件的,申請人可提交開業申請。
貸款公司申請開業,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檔案、材料:
(一)開業申請書;
(二)籌建工作報告;
(三)章程草案;
(四)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五)擬任高階管理人員的備案材料;
(六)營業場所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明材料;
(七)公安、消防部門對營業場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設施合格證明;
(八)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資料。
第十三條貸款公司的籌建申請,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受理,銀監局審查並決定。銀監局自收到完整申請材料或自受理之日起4個月內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書面決定。
貸款公司的開業申請,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受理、審查並決定。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自受理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決定。
第十四條貸款公司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在縣域內設立分公司。分公司的設立需經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
貸款公司分公司的籌建方案,應事先報監管辦事處備案。未設監管辦事處的,向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備案。貸款公司在分公司籌建方案備案後即可開展籌建工作。分公司的開業申請,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受理、審查並決定,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自受理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決定。
第十五條經核准開業的貸款公司及其分公司,由決定機關頒發金融許可證,並憑金融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第三章組織機構和經營管理
第十六條貸款公司可不設立董事會、監事會,但必須建立健全經營管理機制和監督機制。投資人可委派監督人員,也可聘請外部機構履行監督職能。
第十七條貸款公司的經營管理層由投資人自行決定,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備案。
第十八條貸款公司章程由投資人制定和修改,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審查並核准。
第十九條貸款公司董事會負責制訂經營方針和業務發展計劃,未設董事會的,由經營管理層制訂,並經投資人決定後組織實施。
第二十條經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批准,貸款公司可經營下列業務:
(一)辦理各項貸款;
(二)辦理票據貼現;
(三)辦理資產轉讓;
(四)辦理貸款項下的結算;
(五)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其他資產業務。貸款公司不得吸收公眾存款。
第二十一條貸款公司的營運資金為實收資本和向投資人的借款。
第二十二條貸款公司開展業務,必須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經營宗旨,貸款的投向主要用於支援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第二十三條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當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提高貸款覆蓋面,防止貸款過度集中。貸款公司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餘額不得超過資本淨額的10%;對單一集團企業客戶的授信餘額不得超過資本淨額的15%。
第二十四條貸款公司應當加強貸款風險管理,建立科學的授權授信制度、信貸管理流程和內部控制體系,增強風險的識別和管理能力,提高貸款質量。
第二十五條貸款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範的資產分類制度和資本補充、約束機制,準確劃分資產質量,充分計提呆賬準備,真實反映經營成果,確保資本充足率在任何時點不低於8%,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不低於100%。
第二十六條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控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價,並對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進行糾正和完善,確保依法合規經營。
第二十七條貸款公司執行國家統一的金融企業財務會計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貸款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八條貸款公司應當真實記錄並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並由投資人聘請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審計報告須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備案。
第二十九條貸款公司應當按規定向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報送會計報告、統計報表及其他資料,並對報告、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第三十條貸款公司應當建立資訊披露制度,及時披露年度經營情況、重大事項等資訊。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貸款公司開展業務,依法接受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督管理,與投資人實施並表監管。
第三十二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據法律、法規對貸款公司的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風險管理、內部控制、風險集中、關聯交易等實施持續、動態監管。
第三十三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根據貸款公司資本充足狀況和資產質量狀況,適時採取下列監管措施:
(一)對資本充足率大於8%,且不良貸款率在5%以下的,可適當減少檢查頻率,支援其穩健發展;
(二)對資本充足率低於8%、大於4%,或不良貸款率在5%以上的,要加大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力度,並督促其限期補充資本、改善資產質量;
(三)對資本充足率降至4%以下,或不良貸款率高於15%的,適時採取責令其調整高階管理人員、停辦所有業務、限期重組等措施;
(四)對限期內不能實現有效重組、資本充足率降至2%以下的,應責令投資人適時接管或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予以撤銷。
第三十四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貸款公司的資本充足狀況、資產質量以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檢查、評價,督促其完善資本補充機制、貸款管理制度及內部控制,加強風險管理
第三十五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權要求投資人加強對貸款公司的監督檢查,定期對其資產質量進行審計,對其貸款授權授信制度、信貸管理流程和內部控制體系進行評估,有權根據貸款公司的執行情況要求投資人追加補充資本,確保貸款公司穩健執行。
第三十六條貸款公司違反本規定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權採取風險提示、約見談話、監管質詢、責令停辦業務等措施,督促其及時進行整改,防範資產風險。
第三十七條貸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業務經營和管理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貸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對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請行政複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章機構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九條貸款公司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的,需經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批准:
(一)變更名稱;
(二)變更註冊資本;
(三)變更住所;
(四)修改章程;
(五)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變更事項。
第四十條貸款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解散:
(一)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決定解散;
(三)因分立、合併需要解散。
第四十一條貸款公司解散的,由其投資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
第四十二條貸款公司因解散、被撤銷而終止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繳回金融許可證,並及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出登記,並予以公告。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規定所稱農村地區,是指中西部、東北和海南省縣(市)及縣(市)以下地區,以及其他省(區、市)的國定貧困縣和省定貧困縣及縣以下地區。
第四十四條外資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設立貸款公司,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六條本規定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公司科學、規範的人才選拔和晉升管理機制,充分發掘公司內部人力資源潛能,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幹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管理幹部選拔是指公司主管以上管理職級的選拔,員工晉升是指公司一般員工職級晉升和提升薪資。
第四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管理幹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管理幹部的選拔
第五條管理幹部選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級推薦、公開競聘。
第六條逐級推薦可以通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推薦、綜合管理部推薦、員工推薦或自薦三種途徑進行。
第七條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職位空缺及員工發展需求情況,推薦人員須依照公司聘任審批許可權經逐級審批後,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辦理聘任或任命手續。
第八條考察期滿後,由綜合管理部組織進行綜合考評並填寫《幹部考察期綜合考評表》,逐級做出考評意見。勝任新職位要求的,公司予以正式發文聘任。其餘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延長考察期或另行安排。
第三章員工晉升管理
第九條公司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員工薪資提升調整,公司員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均有機會獲得薪資的提升,具體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根據審批可獲得破格晉職晉級:
1.在工作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和成績顯著者;
2.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使公司獲得較大效益者;
3.為公司贏得較高社會榮譽或挽回較大經濟損失者。
第十一條員工晉職晉級的審批程式為:
1.部門負責人將推薦意見填入《員工晉升審批表》,經過分管領導審批後報公司綜合管理部。推薦意見應包括考核情況、突出業績、工作能力和水平評價、工作態度和表現評價及潛質等5個基本方面;
2.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推薦意見,對員工的工作情況等進行調查瞭解和核實,並做出稽核意見報人事分管領導稽核;
3.人事分管領導做出稽核意見後,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4.綜合管理部負責根據審批結果及時落實員工薪資、福利、職級的調整。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一、制度內容
為做到客戶服務部與客戶的良好溝通,掌握客戶的人員構成、公司性質、物業費交納情況等,有必要建立一套綜合的客戶資訊系統,而客戶檔案可以協助客戶服務部以最便捷的方式提供以上資訊。因此,為充分利用客戶資訊並管理好這些資訊,特建立此制度。
二、管理目標
客戶檔案資料全面、準確、有效。
三、適用範圍
客戶檔案資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歸檔及使用四個環節。
一般客戶檔案包括以下的.資料:
1.收集客戶單位資料
2.客戶繳費記錄包括各樣應付之押金
3.客戶裝修工程檔案
4.客戶遷入時填具之資料
5.客戶資料補充
6.客戶聯絡資料
7.緊急事故聯絡人的資料
8.客戶與管理處往來檔案
9.客戶違規事項與欠費記錄
10.客戶維修記錄
11.客戶投訴記錄
12.客戶單位有關的工程檔案(與二次裝修工程有關資料)與工作程式
四、注意事項
1.及時上行下達客戶與管理之間的知識、報告、通知、通報,傳送檔案應及時、準確,認真地登記並製作各種表格。
2.協調與客戶之間的關係,加強橫向溝通;
3.做好與客戶有關各類檔案的檔案工作,並定期整理,以備隨時查詢及跟進;
4.接聽客戶投訴,解決客戶投訴;
5.接聽客戶工程報修電話,及時聯絡修復。
4、物業公司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1、辦公室負責指定接待員、檔案員負責業主檔案的資訊收集、管理及整理工作;
2、專管人員須將業主的檔案資料分戶建立、逐一儲存,建立統一目錄,同時建立電子檔備份。各類資訊詳細排列,以便查閱;
3、客戶資訊檔案的內容包括:業主收樓及驗收檔案、裝修檔案、日常維修檔案、繳費檔案、回處理檔案及投訴建議等其他檔案;
4、專管人員須認真填寫各項記錄表,紙文件與電子文件同時進行。及時跟進業主檔案的變更,保證資訊的準確性;
5、業主檔案資訊應嚴格管理,注意保密。嚴禁非相關人員查閱,以保護業主的隱私,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6、為確保文件安全,檔案櫃要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蟲工作;
7、業主檔案永久儲存,及時與業主溝通,及時變更業主資訊,保證其準確性。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商標管理工作,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保護公司的無形資產,維護商標註冊人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實施細則》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商標管理工作實行專業歸口管理。
第二章商標管理的職責
第三條投資發展部為商標管理的綜合部門。
第四條投資發展部負責公司商標的註冊、續展、變更、轉讓、許可使用等管理工作;負責對商標使用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建立商標檔案和《商標註冊證》的保管工作;負責社會上商標侵權的資訊反饋及處理工作。
第五條質管部負責組織申報商標註冊產品及許可使用商標產品的質量檢驗和監督工作;負責組織設計商標註冊產品的產品標籤。
第六條投資發展部應配置專職或兼職的商標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商標管理工作。
商標管理人員的職責,應包括但不限於:
一、負責商標的註冊申請、變更、延展、轉讓、許可使用等事項。
二、對商標的使用活動進行管理,監督各部門依法正確使用商標。
三、監督商標侵權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
四、結合商標管理,確定商標產品範圍、質量要求,監督商品質量,制止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等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
五、對商標印製進行管理。
六、建立、健全商標管理臺帳和檔案。
七、處理商標爭議事項。
第三章商標註冊及使用申請程式
第七條公司新申請註冊的產品,應報公司批准後,由公司質管部對產品進行質量檢測合格後,投資發展部統一辦理商標註冊工作。
第八條其它需要使用公司註冊商標的部門(非用於公司產品方面),在確定使用用途、數量等後,報投資發展部備案,如投資發展部發現商標使用不符合相關規定,應立即通知使用部門不得使用或做相應改正。
第九條公司可以許可外單位使用公司註冊商標,凡需使用公司現有註冊商標的單位,應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批准後由公司和申請單位簽訂許可使用合同,並從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將許可合同副本送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並報送國家商標局備案,並由國家商標局予以公告。
第四章使用商標應注意的事項
第十條許可使用單位在使用註冊商標時應標明“註冊商標”字樣或者標明註冊標記注或r。在商品上不便標明的,應當在商品包裝或者說明書以及其他附著物上標明。
第十一條使用公司註冊商標時不得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註冊人名義和註冊人地址,並不得超越許可的商品範圍使用註冊人的註冊商標;不得自行轉讓或許可該註冊商標給第三方使用,並有義務對許可使用商標的產品保證質量。
第十二條對用於公司產品的商標標識的印製,由質管部統一規格、統一版式,報投資發展部稽核後,由使用部門(或採供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到依法有權印製的定點印製單位印製,負責印製、保管或使用公司商標標識的部門為責任部門,各責任部門應建立相應的保管制度、臺賬和使用制度,確保公司商標用於許可使用的公司產品,但不得濫用於與公司許可產品無關的`任何地方。
第十三條對用於非產品類的註冊商標使用,使用部門(包括負責印製標有註冊商標的部門)負責對標有公司商標的辦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進行管理,應建立相應的保管制度、建立相應臺賬和管理辦法,確保公司商標不濫用於與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無關的地方。
第十四條用於公司產品商標標識,產品生產出來,由生產單位(或包裝單位)及時標上商標標識,保證產品帶有完好的商標標識出廠。
第十五條使用公司註冊商標的部門,應加強質量管理,維護商標信譽,提高產品知名度,無條件接受公司質管部、投資發展部及相關部門的監督,併為公司創名牌做出貢獻。
第十六條使用部門在使用商標期間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年檢費、續展費等),由公司承擔,但對外許可使用的除外。
第十七條投資發展部及相關部門如發現有關部門未嚴格遵守本管理辦法,可提出糾正意見,相關責任部門拒不糾正或存在其它嚴重情況的,可提請公司領導對責任部門進行相應處罰。
第五章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第十八條商標專用權。也稱為商標的獨佔使用權,即一方面註冊商標所有人有權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其註冊商標,另一方面可以禁止第三方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第十九條公司相關部門及許可使用單位應進行經常性商標監察,維護商標註冊人的合法權益。一是監察是否有與註冊人商標相雷同的商標獲准註冊;二是監察是否有不法企業或個人假冒、複製、模仿註冊人的註冊商標和違反《商標法》規定的其它行為。
第二十條公司相關部門及許可使用單位如發現侵犯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應及時向投資發展部報告,並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商標法》的有關規定,對其做出相應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投資發展部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商品房銷售管理制度
為了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保障商品房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場和工作人員
一、市場營銷部是商品房銷售管理的第一責任部門。
二、市場營銷工作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目標,營銷人員必須發揚愛崗敬業、團結奉獻精神,具有責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給的商品房營銷任務。
三、售房有形市場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設的視窗,營銷人員要做到誠實守信、規範交易、熱情服務,自覺維護公司的聲譽和形象。
四、市場營銷部在新建專案開盤前,應認真作出切實可行的營銷方案,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在實施過程中,銷售價格未經批准不得變更。
五、房屋預售建築面積由投資發展部會同市場營銷部計算,房屋銷售面積須經房管局測量複核後,列出明細表,雙方工作人員書面確認無誤後,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財務部備案。在預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
六、工作人員要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顧客介紹商品房時要講究服務態度和推銷技巧,做到宣傳力度大、範圍廣、影響深、效果好。
七、在銷售商品房屋工作中,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設立銷售帳本、房屋預訂登記本、房屋移交登記本、售後服務登記本;認真簽訂和及時發放房屋預售協議書、房屋買賣合同、房屋使用說明書和質量保證書。
八、銷售帳薄的記錄要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月底及時向總經理上報銷售情況,及時報表。
九、房屋銷售後,要及時將預售協議書、買賣合同、結算單等銷售資料整理入檔管理。
十、所有購房款必須由市場營銷部於收款當日交財務部,存至指定銀行帳戶,嚴禁公款私存。
十一、營銷人員要圓滿完成各自的銷售任務,負責從介紹房屋、交款、貸款、結算、簽訂合同、房屋移交、維修等等營銷過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營銷人員要保守商業機密,確保商品房價格、戶型、銷售情況等內部資訊不洩露。
十三、除完成銷售任務以外,營銷人員要服從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十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要明確以下內容:當事人名稱或姓名、房屋狀況、銷售方式、房屋面積、價格、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交付使用條件和日期、建設標準、配套設施狀況、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面積差異處理方式、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五、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要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做到合法、嚴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買賣合同檔案,每份合同在蓋章前都必須到公司辦公室登記、編號。市場營銷部負責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包括序號、合同號、簽約日期、對方姓名),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商品房按揭貸款和其它業務
十七、為購房戶辦理按揭貸款,要熟悉業務,熟練掌握操作流程,必須按照銀行規定簽定合同,做到辦證細心,資料齊全,專人辦理。
十八、結合公司發展計劃,制訂商品房營銷計劃和實施方案,充分調動營銷人員的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益。
十九、市場營銷部會同投資發展部、專案技術部做好竣工商品房的移交工作,現場查驗土建、水電等配套設施並核實房屋面積,確認無誤後(竣工房屋面積須經房管部門書面認可),查驗人員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竣工建築明細表報副總經理批准後,由市場營銷部據此編制房屋銷售結算清單,報財務部備案,不得擅自變更。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使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公司的用人原則是: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第3條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使用,保證動態平衡。
第4條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平、公正,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個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個員工的工作業績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並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5條 人力資源部是公司從事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包括:
(1)依據公司業務實際需要,研究組織職責及許可權劃分方案及其改進方案。
(2)負責制定公司人力資源戰略規劃,配合公司經營目標,根據人力分析及人力預測的結果,制定人力資源發展計劃。
(3)設計、推行、改進、監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業流程,並確保其有效實施。
(4)建立廣泛、暢通的人才輸入渠道,儲備人才。
(5)建立和維繫良好、穩定的勞動用工關係,促進企業與個人的共同發展
(6)致力於人力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和利用,強化人力資本的增值。
(7)創造良好的人才成長環境,建立不同時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勵機制及暢通的人才選拔渠道。
(8)致力於組織隊伍建設,建立一支具有奉獻精神的,精幹團結的核心骨幹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工作程式及制度,確保人力資源工作符合公司發展方針並日趨科學化、規範化。
(10)負責公司定崗定編、調整工作崗位及內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錄用政策並組織實施。
(12)管理公司勞動用工合同、員工人事檔案。
(13)負責員工異動的管理工作。
(14)負責員工考勤、人事任免及獎懲工作。
(15)制定員工的薪資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訓制度,組織開展員工的教育培訓。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員工的考評,重點是員工的績效考評。
(18)負責公司與外部組織或機構的人事協調工作。
(19)指導、協助各部門,做好人事服務工作。
(20)其他相關工作。
第6條 公司實行全面人力資源管理,各部門須由第一負責人主管本部門人力資源工作,有義務提高員工工作能力,創造良好條件,發掘員工潛力,同時配合人力資源部傳達、宣傳人力資源政策,貫徹執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饋資訊。
第三章 員工及編制
第7條 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試用、臨時、兼職人員,均為公司員工。公司將員工劃分為管理人員、技術開發人員、市場營銷人員、一般行政人員、工人及其他人員五大類別。公司員工的基本行為規範包括:
(1)熱愛祖國,熱愛公司。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認同公司文化,與公司同舟共濟,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
(4)勤奮、敬業、忠誠。
(5)嚴守公司祕密。
(6)保證公司財產安全。
第8條 人力資源部須就各項工作職責的任務以及工作人員的條件等進行分析研究,製作“職務說明書”,作為員工聘用、管理、考評的依據。
第9條 公司實行定員定崗定編管理,在保證經營執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條 根據編制,本公司應定期召開人力檢查會,就現有人員工作能力、流動率、缺勤情況及應儲備人力與需求人力進行正確、客觀的檢查及建議,作為人力資源部制定人力計劃和開發人力來源的依據。
第11條 各部門如需增補人員,應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並填寫《人員增補申請單》,交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12條 人力資源部受理人員增補申請時,應審查所申請人員是否為編制內需求,其職位、薪資預算是否在控制之內,增補時機是否恰當。稽核通過後提出正確的擬辦建議,呈總經理審批。
第四章 招聘管理
第13條 公司將招聘劃分為計劃內招聘、計劃外招聘、公司戰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進人才。(1)計劃內招聘須經用人部門的上一級領導批准,人力資源部依據人員編制計劃實施控制。
(2)計劃外招聘由董事長審批。
(3)公司戰略性招聘實行專項報批,由總經理提出申請,報經董事長審批。
第14條 計劃內招聘程式為:
(1)用人部門填寫《員工招聘計劃書》及《職務說明書》,並提供筆試考卷(針對需要筆試的招聘),報上一級領導審批通過後,在招聘開始前3日,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決定招聘方式,併發布招聘資訊。
(3)用人部門依據求職者提供的資料進行篩選,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4)用人部門主持進行面試,人力資源部或公司領導視需要情況參加。
(5)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共同組織筆試。
(6)面試後3日內(需筆試的為筆試後3日內),用人部門應向人力資源部提交面試評價表或筆試結論。人力資源部收到後,實施終審,終審有權否決。
(7)人力資源部向終審合格的人才發出錄用通知書。
(8)員工報到入職。
(9)員工背景調查。
第15條 計劃外招聘程式:計劃外招聘首先經董事長批准,然後履行計劃內招聘程式。
第16條 戰略性人才招聘程式:
(1)人力資源部根據總經理提供的經董事長批准的招聘計劃,組成招聘小組。
(2)招聘小組對人才進行初步選擇。
(3)用人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對人才進行面試、筆試。
(4)人力資源部對人才進行終審,終審合格者發出錄用通知書。
(5)員工報到入職。
(6)員工背景調查。
第17條 特殊渠道引進人才的程式:
特殊渠道引進人才,限於高階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式為:
(1)各類渠道直接向董事長推薦人才,或者由人力資源部委託獵頭公司搜尋人才。
(2)人力資源部組成招聘小組,由董事長親自主持初試。
(3)素質測試。
(4)招聘小組綜合評定,必要時聘請人力資源專家協助。
(5)錄用。
(6)人力資源部為人才辦理入職手續。
第18條 經核定錄取人員,報到時須攜帶下列資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證影印件;
(3)體檢表;
(4)畢業證書影印件;
(5)學歷證書影印件。
第19條 人力資源部應引導新入職人員依程式辦理下列工作:
(1)領取員工手冊及工作卡;
(2)領取考勤卡並向其說明使用方法;
(3)領制服及制服卡;
(4)領儲物櫃鎖匙;
(5)如有需要,填寫“住宿申請單”;
(6)登記參加勞保及參加工會;
(7)視情況引導其參觀及安排職前訓練有關準備工作。
第20條 公司實行員工擔保制度,新進人員報到工作後,應進行第一次對保,以後每年度視有無必要複核一次,並予記錄。對保分親自對保及通訊對保兩種。被保人如無故離職,導致移交不清,本公司應發“保證責任催告函”,並作好採取司法處理的準備。
第21條 人事部依據報到程式辦理以下事項:
(1)填寫“人員報到記錄簿”,登記“人員狀況表。”
(2)登記對保名冊,安排對保。
(3)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薪酬核定。
(4)收齊報到應繳資料連同甄選名單建立個人資料檔案,編號列管。
第22條 人才試用規定:
(1)除特殊渠道引進的人才外,其餘人員試用上崗前,均須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2)用人部門負責人有義務對新進人員進行上崗指導。
(3)新員工試用期為3~6個月。特殊人才經董事長批准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
第23條 正式聘用規定:
(1)試用期滿,直接主管部門嚴格對照《職務說明書》的任職資格,如實填寫《試用員工評定表》並提出意見,意見包括:同意轉正、予以辭退、延長試用期。
(2)人力資源部審查,決定是否採納直接主管部門的意見。
(3)凡需延長試用期限,其直接主管與中層管理人員應詳細述說原因。不能勝任者予以辭退,試用期事假達5天者予以辭退,病假達6天者予以辭退或延長試用期,存在遲到、早退達三次或曠工記錄者予以辭退。
(4)試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單位離職證明後,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定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滿,按雙向選擇續簽合同,續簽合同的合同期限見“第五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五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24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都必須按規定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第25條 勞動合同簽訂規定:
(1)試用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試用協議》,用以明確試用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2)臨時或兼職員工與公司簽訂《臨時(兼職)勞動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
(3)試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員工在接到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後5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內簽訂勞動合同,應及時說明理由,否則視為自動延長試用期。
第26條 勞動合同期限規定:
(1)公司高層領導職務20xx年。
(2)中級管理崗位職務20xx年。
(3)中級以下管理崗位職務5年,一般技術人員3年,一般行政人員和工人為1年。
(4)正式員工如不願按要求的年限簽訂勞動合同,可與公司協商勞動合同年限,協商年限須人力資源總監批准。
第27條 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員工須承諾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第28條 員工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書面宣告無原單位或已與原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第29條 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1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並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意願,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接到通知3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籤且未作說明,即視為自動待崗。
第30條 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簽,員工又不能聯絡到新工作部門的,勞動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員工不願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亦應終止。
第31條 人力資源部於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
第32條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33條 員工在試用期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非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後辦理離職手續。
第34條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辦完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前應堅持本崗位工作,不得在外應聘、兼職和就業。
第六章 員工檔案管理
第35條 員工檔案包括:
(1)員工求職資料;
(2)職位申請登記表、應聘人員面試評價表、試用員工登記表、新員工宣告、試用合同;
(3)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外語等級證書、各種資料證以及其他相關證件的影印件;
(4)員工檔案照片;
(5)員工轉正申請表、員工履歷表、宣告、勞動合同;
(6)員工異動申請表、異動交接手續;
(7)其他反映員工資訊的材料。
第36條 公司員工內部檔案應及時、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資源部統一保管;各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送交人力資源部保管;駐外機構在當地招聘的人員須建立詳細的人事資料存檔備查,並將所聘人員的主要個人資料整理彙總後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37條 人力資源部對收集的歸檔材料按規定進行整理、裝訂並按員工順序號進行存放保管。為確保檔案的準確,每半年對內部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同時不定期檢視,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當年離職員工檔案,並將離職員工檔案移交公司檔案館儲存。
第38條 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是中級及以上管理人員,且只能查、借其下屬的檔案。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填寫《檔案查閱(借閱)登記本》。檔案借出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查閱、借閱檔案者負有保密義務和保管責任。
第七章 幹部任命制度
第39條 公司設有行政管理職務、市場管理職務、技術管理職務,每一位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規劃發展方向。
第40條 擔任管理職務的人員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1)誠實正直,堅持原則,廉潔奉公,一切從公司利益出發,不循私情。
(2)經測試證明思維能力、領導能力、監控能力、組織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識超前。
(3)具備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高層管理人員需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中層管理人員需5年以上工作經驗,中層以下管理人員需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4)上一年度目標任務完成,績效明顯,證明具備較強的管理能力。
第41條 幹部任命規定:
(1)董事、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2)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3)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命;
(4)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任命;
(5)其餘管理職務由分管總監(副總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審查、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後,由人力資源頒發任命書。
第8章 員工異動管理
第42條 員工異動包括:調動、待崗、休長假、辭職、辭退、資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條 出現員工異動,原工作部門應監督其及時辦理異動手續,若因部門管理不善,離職人員帶走公司財物和技術祕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
第44條 員工異動的主管部門是人力資源部,其他部門無權對員工異動作出批准決定。凡未經人力資源部認可的私自異動均為無效異動,當事人將受到相應處罰。
第45條 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的部門變動,調動方式包括兩種:
(1)新工作部門因工作需要,經與擬調動員工原部門領導協商同意的員工調動;
(2)員工認為現工作崗位不適合,經與新工作部門聯絡,並得到原工作部門同意的員工調動。
第46條 員工內部調動須經原工作部門領導及上一級領導和新工作部門領導及上一級領導簽字同意,公司人力資源總監批准,在辦理完異動交接手續後方可到新工作部門上崗。
第47條 員工內部調動程式為:
(1)員工調出、調入部門協商調動事宜;
(2)調動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異動申請表》和《員工交接手續登記表》;
(3)調動員工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4)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5)報人力資源部批准;
(6)調動員工到新工作部門工作。
第48條 員工外調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員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協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員工資格,但由新公司發放其薪資並解決福利。
(1)員工的外調由公司安排,員工無權主動提出外調。
(2)員工外調須經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經人力資源總監批准和總經理批准,並辦理異動交接手續。
(3)員工外調,公司將與員工新公司簽訂《員工租借協議》。
(4)外調員工外調期滿回公司,應由外調單位出具外調期間工作評價,作為員工考評檔案存檔。
(5)外調員工必須嚴格保守公司祕密,不得損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條 員工待崗的情形包括:
(1)正式員工不適合現任工作崗位,被用人部門退回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適合工作者;
(2)部門人員精簡,被用人部門退回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適合工作者;
(3)接到續簽合同,逾期未籤,且未說明原因亦未按程式提出離職者;
(4)主動申請待崗獲批准者。
第50條 待崗程式為:
(1)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2)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待崗手續。
(3)待崗。
第51條 待崗期間只發放最低生活費,按當地政府規定標準發放,待崗者待崗期間不享受福利。
第52條 待崗者如果在待崗期間另謀職業,須先按辭職程式辦理離職手續,否則視為違反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第53條 待崗期限為3個月,若待崗期滿未能聯絡到接收單位,按員工辭退辦理,特殊情況經人力資源總監批准者可延長待崗時間,但當法律規定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具備時,應當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第54條 公司正式員工因各種原因較長一段時間不能正常工作,經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內的員工資格,當原因消除時允許該員工再次上班,此為休長假。
第55條 休長假辦理程式為:
(1)休長假員工提前5個工作日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
(2)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3)人力資源部和總經理批准。
(4)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5)簽訂合同期內休假協議。
(6)休假。
第56條 休長假者不連續計算工齡,再次上班時視為試用新員工。
第57條 休長假期間不發放工資、津貼,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條 辭職是指員工因本人原因離開公司而與公司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辭職辦理程式為:
(1)辭職員工提前30天(試用期員工可以不提前)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
(2)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3)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4)人力資源部批准。
(5)員工離職。
第59條 員工辭職手續辦理完,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第60條 員工辭職必須辦理辭職手續,對未提出辭職申請或辦理正常辭職手續即離開公司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
(1)對自動離職者,公司將作除名處理。
(2)員工自動離職後,其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應在2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遞交員工異動說明,異動說明應經部門領導簽字,並寫明員工離崗時間。
(3)員工自動離職,其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應在2日內到財務、物資、金融等職能部門查清該員工是否有財、物問題,如有問題應及時報行政部,由行政部轉法律顧問。
第61條 員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將被公司辭退: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不能勝任應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
(5)待崗達3個月仍無用人部門接收;
(6)1年內兩次待崗;
(7)《勞動合同》期滿,用人部門不同意續簽合同。
此外,公司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瀕臨破產,需裁減人員時,公司可辭退員工。
第62條 辭退員工程式如下:
(1)部門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並出具辭退員工事實依據。
(2)部門上一級領導審批同意。
(3)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4)人力資源部批准。
(5)辭退。
第63條 中級管理人員辭退,最終審批權屬總經理;高階管理人員辭退,最終審批權屬董事長。
第64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對員工實行資遣:
(1)公司歇業或轉讓;
(2)公司嚴重虧損或業務緊縮;
(3)因不可抗力暫停營業一個月以上;
(4)業務性質發生重大變化而原有員工不再適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條 資遣費標準如下:
(1)有效工作時間在一年以內者,發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2)有效工作時間一年以上三年以內者,發放相當於三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3)有效工作時間三年以上的,在發放相當於三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的同時,每增加一年,增發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第66條 資遣順序為:首先是在職期間有違紀行為並受到處罰者,其次是工作績效差者,再次是工齡相對較短者,最後是職務低於他人者。
第67條 員工在收到資遣通知後,應於一周內辦理離職手續,逾期作辭退處理且不發放資遣費。
第68條 當公司再次招聘時,被資遣人員可以優先錄用,並且可以連續計算以前工齡。但再遇資遣,只按新工作年限發放資遣費。
第69條 員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公司將予以除名:
(1)自動離職,未按公司規定辦理相關辭職手續;
(2)一年內累計曠工達6天或連續曠工3天;
(3)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賂;
(4)違抗命令或玩忽職守,情節重大;
(5)聚眾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工作和生產秩序;
(6)盜用公司印信,或塗改檔案者,或者偽造證件;
(7)年終考核不合格,經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職;
(9)利用公司名義,進行個人技術與經濟商貿活動;
(10)洩露公司重大機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犯有嚴重經濟問題,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
(12)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其他行為。
第70條 對擬除名的員工,由相關部門提出書面報告,人力資源部核實,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人力資源部發出除名通報。
第9章 考勤制度
第71條 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司實行的作息時間為:
10月1日~4月30日實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5月1日~9月30日實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8:00。
第72條 病假規定:
(1)請病假須持市級以上醫院休假證明。
(2)中級管理人員及以下職位人員,休病假審批許可權為:2天以內由分管副總(總監)批准,3~5天由總經理總裁批准,5天以上由董事長批准。
(3)高層領導休病假審批許可權為:5天以內須經董事長辦公室審批,5天以上須經董事長審批。
(4)對於公司正式員工,休病假1個月以內,按70%發放工資,1~3個月以內,按50%發放工資;
超過3個月以上不發工資。
第73條 事假規定:
(1)請事假須提前1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1天之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之內由公司分管副總(總監)批准,4~7天由總經理批准,7天以上由董事長,獲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事假無薪。
(3)試用期員工請事假,應延長試用期。
第74條 婚假規定:
(1)達到法定婚齡的員工(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式請婚假3天。
(2)達到法定晚婚年齡的員工(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式請婚假7天。
(3)婚假須至少提前1周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5條 產假規定: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享受產假。
(2)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懷孕期間,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檢查假,該假為有薪假。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產假為90天,持醫院證明的難產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產假15天。
(4)產假結束後需續假的,按事假處理。
(5)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或死產的憑醫院證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發放工資。
(6)妻子分娩,男員工可享受5天護理假,護理假無薪。
(7)產假、護理假均須提前一個星期憑生育指標和結婚證申請。
(8)產假、護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6條 喪假規定:員工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憑親屬死亡證明覆印件或病危通知書休假5天,該假為有薪假。
第77條 年休假規定:
(1)工齡1年以上的中級以上管理人員,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齡1年以上的中級以下管理人員,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
(2)年休假提前1個星期申請,上級負責人批准後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3)休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年休假為有薪假。
第78條 遲到、早退規定:
(1)上班推遲到崗30分鐘以內為遲到;
(2)提前離崗30分鐘以內為早退。
第79條 曠工規定:
(1)曠工最小計量單位為半天。
(2)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
(3)無故不到崗,或者不請假不到崗,或者未獲准假不到崗為曠工。
第80條 考勤執行
(1)考勤統一由人力資源部執行,各部門配合執行。
(2)員工上班、下班打卡,不得請人代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
(1)考勤須按時統計,遲報、錯報、不報將對考勤員實施處罰。
(2)考勤由稽查部實施監督檢查,發現弄虛作假者重處。
第81條 考勤處罰:
考勤處罰按下表執行:
第10章 員工培訓
第82條 公司員工培訓的種類包括:新員工培訓、試用轉正培訓、轉崗晉級培訓、在職培訓和特殊專項崗位培訓。
第83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計劃的制定。
(1)於每年12月底之前,根據公司次年總體經濟目標,結合培訓需求調查,制定培訓目標和計劃,報人力資源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2)各部門應於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次年培訓需求,報人力資源部。
(3)培訓計劃的內容包括:培訓種類;培訓物件和培訓目標;培訓的時間和地點;培訓內容形式;培訓教師及培訓教材;培訓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協助部門和負責人;費用預算;培訓考核及效果評估。
第84條 新員工培訓規定:
(1)新員工在上崗前,一律參加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的新員工培訓。
(2)新員工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經營理念、公司發展歷史及現狀、行業狀況、公司組織機構、各部門的功能和業務範圍、規章制度、員工行為規範。
(3)新員工培訓原則上每月組織一期。人力資源部在培訓前3日嚮應參加培訓的新員工所屬部門發出培訓通知。接到通知後,原則上應組織全部新員工參加,如果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培訓,應在收到通知後24小時內向人力資源部遞交由部門領導批准的報告,經人力資源部稽核以後,參加下一期培訓。
(4)新員工培訓由內部管理人員擔任講師。
(5)新員工培訓每期時間為一個星期,採用講座、參觀、軍訓三種方式。
(6)新員工培訓材料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授課教師提供的教案及培訓錄音整理稿編制。
(7)新員工培訓結束後,實行統一考試,考試不合格,予以辭退。
(8)人力資源部設計《培訓評估表》,於培訓結束時交由培訓學員填寫。人力資源部彙總後對本期培訓效果作出評估,包括對培訓教師、培訓內容、培訓形式及技巧和培訓實施等各方面評估。
(9)新員工培訓合格是轉正的重要條件之一,未參加培訓的新員工不予轉正。
第85條 在職培訓的規定:
(1)在職培訓不定期,原則上將時間安排在星期六及星期日。
(2)公司全體員工每年均須參加培訓,並且不低於30課時,培訓考試成績將作為考評依據。
(3)在職培訓方式包括:聘請業內資深人士到公司授課;參加學術交流、專家講座;現場參觀考察、交流、研討;網路遠端教學;到同類領先企業研修。
(4)在職培訓內容:
1)管理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市場及技術發展趨勢、企業發展案例、企業檔案和法規的深入領會及理解、企業管理現狀與市場戰略、社交、公關、禮儀等。
2)技術研發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技術發展動態及趨勢、新技術發展及運用情況、語言能力的強化、企業文化等。
3)金融、財務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金融法規、財政法規、稅務法規、工商管理法規、金融新運作方式及管理法規、市場發展動態與財務的融合、企業文化在財務運作中的實際應用等。
4)市場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市場發展動態趨勢、市場運作經驗及教訓、市場行為學、營銷學、政府行為學、公共關係、宣傳、廣告、傳媒、企業文化戰略、CIS應用等。
(5)後勤服務類職員培訓內容:後勤服務與市場的關係、後勤服務與管理的關係、倉儲及採供管理、後勤服務與財務的關係、企業文化在後勤服務中的實際運用等。
(6)行政助理類職員培訓內容:現代祕書學、公關、禮儀、社交、協調訓練、電腦及網路技能培訓、文書處理技能、藝術教育和形體訓練、企業文化與個人的工作關係。
第86條 試用轉正培訓、轉崗晉級培訓和特殊專項崗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需要組織實施。
第11章 員工考評
第87條 員工考評的目的包括:
(1)公開、公平、公正、客觀地分析和評價公司員工的素質、能力及工作實績,適時向領導提供真實可靠的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的相關資料。
(2)通過考評正確實施獎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全面提升員工績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續高速發展。
第88條 員工考評結構:公司員工考評由業績考評、能力考評和態度考評三方面構成。
第89條 員工考評原則包括:
(1)公開、公平、公正、客觀原則。統一考評標準及程式,科學制定考評表及指標,多渠道收集考評資訊,及時處理考評投訴。
(2)絕對性評價原則。以事實為依據,按照職務職能標準對員工的工作行為進行評價,而非人與人之間的相對評價。
(3)分析性評價原則。按事先確定的考評要素及重點逐條進行觀察、判斷、分析和評價,而非對人進行總體評價。
第90條 考評層次規定:
(1)高層管理者由董事會考評。
(2)中層及以下人員實行三方考評,三方成績彙總為考評最終成績。此處“三方”指的是直接上級、直接下級、服務部門,三方所佔權重為30%、30%、40%。
第93條 績效考評的程式
(1)考評開始日10天前,人力資源部做好考評準備工作,併成立考評小組,專門組織考評工作的開展。
(2)考評開始日5天前,下達考評通知,要求各部門做好考評準備。
(3)考評實施。
(4)人力資源部稽核、整理、複核考評表,計算考評成績,填寫績效考評成績統計表,編制並上報績效考評綜合報告。
第94條 考評結果的保管與查閱:
(1)績效考評成績統計表、素質考評成績統計表以及專項考評資料存入員工檔案。
(2)員工履行查閱手續後,可以查閱本人的考評成績。
(3)考評成績的查閱按人事檔案查閱有關規定執行。
第95條 考評申訴規定:
(1)被考評者若對考評結果有異議、疑問或有不同意見,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部申訴。
(2)人力資源部必須在接到申訴後一週內聽取有關考評者的意見,擬定申訴處理意見經各方協商後通知申訴員工。員工若依然有異議,可以越級申訴。
第12章 工資及福利
第96條 公司薪酬管理堅持如下基本原則:
(1)保證生活、安定員工的原則。
(2)有利於能力開發原則。
(3)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係原則。
(4)工資增長率低於勞動生產增長率,工資增長率低於利潤增長率的原則。
(5)綜合核定原則,即員工薪酬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第97條 公司實行年薪制與月薪制並存的工資體制。
(1)公司中層以上管理者實行年薪制,其餘人員實行月薪制。
(2)年薪分為5個檔次15個等級(如下表),根據員工實際情況,由董事會確定具體人員的年薪標準。
(3)享受年薪制的員工,年薪的60%按月發放,其餘40%在年終時根據目標完成情況核算發放。
(4)享受年薪的員工均須每年與公司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目標責任,作為年終考核和發放年薪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98條 在實行月薪制的員工中,又分計件工資、提成工資和結構工資。
(1)生產一線人員實行計件工資。
(2)營銷一線人員實行提成工資。
(3)其餘人員實行結構工資。
第99條 實行計件工資的生產一線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和件薪構成。
(1)基本工資根據生產人員技術、資歷、工齡等由人力資源部確定,分為6個級次:
(2)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3)件薪按公司《定額手冊》規定的具體標準執行,定額手冊由技術開發部會同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制定和修訂。
第100條 實行提成工資的營銷一線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和提成構成。
(1)基本工資根據營銷人員能力、資歷、業績等由人力資源部和營銷部確定,分為6個級次:
(2)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3)銷售提成比例按照公司《營銷管理手冊》執行,該標準由營銷部會同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制定和修訂。
第101條 實行結構工資的員工,工資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
(1)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依據崗位要求、工作量和難易程度、員工能力和素質、員工前期業績,對每一位員工實行定級,共分為9級,如下表:
(2)員工根據不同級次,享受不同的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
(3)對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4)績效工資根據考核情況發放,最低可以為0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102條 實行月薪的員工享受半年獎(每半年發放一次),半年獎金額最低為0元,最高為該員工前6個月平均月收入的兩倍,具體金額根據半年考核確定。
第103條 月薪以及年薪按月發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銀行轉賬方式發放。
第104條 工資實行保密發放。
第105條 薪資崗位職員須負責工資明細表和總額表的製作、報批、統計、彙總,並於次月初將工資發放總表分別報財務部,同時負有保密的責任,若薪資崗位工作失誤造成洩密事件,將對其嚴懲直至除名。
第106條 工資薪酬實行統一管理,駐外機構人員工資統一由總部核定、發放(每月6日通過銀行轉賬到員工工資卡上)。
第107條 人力資源部在發放工資時,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專案的詳細說明,若員工當月工資有誤,可到人力資源部查詢。
第108條 凡公司正式員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勞動保護、培訓、住房補貼、健康檢查、社會統籌保險、傷殘傷亡撫卹。
第109條 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訓、健康檢查按公司制度執行外,其餘均按照國家和地方法規定標準執行。
第13章 附則
第110條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111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
第一條、材料採購必須在合格材料供方名錄內採購,當生產急需時,應經專案經理或工程技術負責人批准、簽字允許後方可在名錄外採購。
第二條、專案部對工程材料、裝置等物資的送貨單位進行核對,確認物品規格、數量、驗收證件,檢查外觀質量,填寫並儲存進貨驗收記錄。
第三條、對需要複試的材料(如鋼筋、水泥等)按照有關規定取樣送法定檢測單位進行試驗,樣品試件應符合國家、行業有關技術規定,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物資裝置按照《不合格/不符合控制程式》進行處理。
第四條、入庫材料應由有關責任人和倉庫保管員負責入庫驗收。驗收內容為材料的`類別、型號、規格、數量以及採購物質的合格證明等。
第五條、現場堆放材料應符合規定要求,做到堆放整齊,保護良好,並做好產品標識和檢驗狀態標識。
第六條、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門倉庫、專人保管登記領用。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防範和化解風險,保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各項業務的合法合規運作,實現經營目
標,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自律規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內部控制是指公司在充分考慮內外部環境的基礎上,對經營過程中的風險進行識別、評價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組織體系和控制措施。
第三條公司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明確內部控制職責,完善內部控制措施,強化內部控制保障,持續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和監督。
第四條公司執行董事對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和維持其有效性承擔最終責任,公司管理層對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承擔責任。
第二章內部控制的目標和原則
第五條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
(一)保證遵守私募基金相關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
(二)防範經營風險,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執行。
(三)保障私募基金財產的安全、完整。
(四)確保產品、公司財務和其他資訊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第六條公司內部控制的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覆蓋包括各項業務、各個部門和各級人員,並涵蓋資金募集、投資研究、投資運作、運營保障和資訊披露等主要環節。
(二)相互制約原則。組織結構應當權責分明、相互制約。
(三)執行有效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式,維護內控制度的有效執行。
(四)獨立性原則。各部門和崗位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基金財產、公司固有財產、其他財產的運作應當分離。
(五)成本效益原則。以合理的成本控制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內部控制與公司的管理規模和員工人數等方面相匹配,契合自身實際情況。
(六)適時性原則。公司應當定期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並隨著有關法律法規的調整和經營戰略、方針、理念等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同步適時修改或完善。
第三章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第七條公司內部控制主要內容包括:授權控制、員工素質控制、業務內部控制、會計系統內部控制、電子資訊系統內部控制、人力資源管理內部控制、內部審計控制等。
第八條授權控制。各部門應根據公司經營計劃、業務規則及自身具體情況制定本部門的作業流程、崗位職責和許可權,同時分別在自己的.授權範圍內對關聯部門及崗位進行監督並承擔相應職責。
第九條員工素質控制。公司應當制定連貫、可行的制度和操作流程,涵蓋於員工招聘、培訓、輪崗、考核、晉升、淘汰等環節。
(一)建立良好的企業文化和員工培訓、成長以及激勵機制,為優秀人才提供良好的成長環境;建立人才梯級隊伍及人才儲備機制,以保證重要崗位人員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時,後續人員能迅速補上。
(二)加強對員工的守法意識、職業道德的教育,員工必須根據自身的工作崗位,提交自律承諾書,保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員工手冊》中的有關規定。員工的守法情況和職業道德將作為錄用和提升的重要標準。
第十條業務內部控制。業務內部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一)公司應當針對產品設計、客戶開發、業務受理、投資運作、資金清算、財務核算等環節制定規範的業務流程、操作規範和嚴格的授權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監管部門對私募基金受託資金來源的要求,認真審查每一筆客戶資金的合規性,並在合同中要求客戶承諾其委託資金來源的合規和合法性。
(三)不向客戶保證其資產本金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
第十一條會計系統內部控制。會計系統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公司依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金融企業財務規則》及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制訂公司會計制度、財務制度、會計工作操作流程和會計崗位工作手冊,作為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的依據。
(二)公司計劃財務內控組織體系以會計核算組織體系為基本依託,以各會計崗位為基本風險控制點。
(三)公司應制訂完善的會計檔案保管和財務交接制度。會計案管理工作由專人負責。公司內部調閱會計檔案應由會計主管人員批准,並指定專人協同查閱。司法部門認可的部門因特殊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須持有縣級以上主管部門的正式公函,經公司負責人批准,並指定專人負責陪同查閱,需要複製時,須經會計主管人員同意、公司負責人批准方可複製,並做登記。
(四)公司自有資金與客戶資金實行分開管理,在管理、使用和財務核算上完全分開。客戶資金實行集中管理和監控,客戶資金劃付的授權、指令錄入、稽核、執行及與銀行對賬等適當分離,任何個人無權單獨調動資金。
第十二條電子資訊系統內部控制。電子資訊系統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一)公司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
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經營機構營業部資訊系統技術管理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資訊系統的具體情況,制定電子資訊系統的管理規章、操作流程、崗位手冊和風險控制制度。
(二)離崗人員必須嚴格辦理離崗手續,明確其離崗後的保密義務,退還全部技術資料。同時其負責的資訊系統的口令必須立即更換。
(三)指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病毒防範工作,配置經國家認可的計算機病毒檢測、清除工具,定期進行病毒檢測。
第十三條人力資源內部管理控制。人力資源內部管理控制的主要內容:
(一)公司應重視聘用人員的誠信記錄,確保其具有與業務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專業能力和道德水準。公司要求聘用人員以恰當形式進行誠信承諾。
(二)培育良好的內部控制文化,建立健全員工持續教育制度,加強對員工的法規及業務培訓,確保所有從業人員及時獲得充分的法律法規、內部控制和行為規範的最新檔案和資料。
(三)加強業務人員的從業資格管理,上崗人員應當符合相關資格管理的規定。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制定嚴謹、公開、合理的人事選拔制度,任免程式中應明確規定任免決定權的歸屬。
第十四條內部審計控制。內部審計控制的主要內容:
(一)風險管理崗位負責公司內部審計,就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告、建議職能,確保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有效執行。
(二)任何部門和人員不得拒絕、阻撓、破壞內部稽核工作,對打擊、報復、陷害稽核工作人員的行為必須制定嚴厲的處罰制度。
一、總則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出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
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的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
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6.公司實行“績效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
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與獎勵。
7.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
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員工室內規範
1.公司的檔案由行政部擬稿,檔案形成後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
2.業務檔案已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經理稽核簽發。
3.以簽發的檔案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4.公司的檔案由行政部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檔案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送結果。
5.經簽發的檔案原件送辦公室存檔。
6.外來的檔案由辦公室負責簽收,並於接見當日,按領導批准
的要求送交有關部門,檔案閱亦部門和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檔案,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不能辦理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
三、保密制度
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洩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項。
職員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職員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檔案。
職員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檔案,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資料。
四、辦公用品購置、領取規定
1.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寫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
批後購置,各部門和人員所需領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冊表出庫辦理簽字,對部門用品需部門負責人填報購置表,報辦公室統一購置,由辦公室報總經理審批購置並使用。
2.辦公用品購置後,由行政部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
表,購置發票,清單入庫,出庫手續齊全到財務室予以報銷,手續不全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4.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5.個人領取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失或外借,工作調動離職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五、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
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需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或報總經理。
2.工作時間按雙休制,假日由公司統一安排。
3.嚴格請假、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的由部門經理同意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後向批准人銷假,批准假條報辦公室。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假超過一天扣一天工資以此類推。
4.上班時間開始後十分鐘至三十分鐘內到達,按遲到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下班提前三十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五次者,扣發五天工資,累計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發十天工資,累計達十次以上者扣發當月15天的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工資,每月累計曠工一天者扣發五天工資,並給予一次性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兩天者扣發十天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三天者扣發當月工資,並給予記大過處分一次,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發所有工資和待遇,每月累計曠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辭退。
7.參加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體活動、商務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達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8.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請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材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只發月工資的70%,工傷除外。
9.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求秉公辦事,公司實行統一考勤辦公室每月統計報告一次,對有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者如實上報,按公司制度執行扣款,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進行處罰。
10、對於有必要在外派公司掛職的崗位,以外派公司的考勤考核制度為準進行考核。
六、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應該與公司簽訂聘用僱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係為合同關係,雙方都應該遵守合同。
2.由行政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3.公司各職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定責,其設定、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決定。
4.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貢獻,表現,工作年限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5.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6.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者經教不改,公司有權與其解聘辭退。
7.辭退員工,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者。
8.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9.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聘用者在離開公
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檔案及業務資料,否則辦公室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七、餐旅費管理制度
1.本辦法僅限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差旅費的員工。
2.出差費分膳食費、住宿費兩項。
①膳食費每天40元。
②住宿費每天120元。
3.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報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
核,並報總經理批准出差,如因事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後應立即辦理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式如下:
①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稽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②出差人憑核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③出差人返回後,填寫差旅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止地點、工作內容、報支專案、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財務部報銷時沖銷預之數。
4.差旅費按業務需要,以總經理批准同意後進行報銷。
八、報銷制度及流程
1、公司報銷時間:每週一和週五
2、報銷流程:填寫報銷單——統一交到行政部——由行政部彙總到財務部門——最終經由簽字後下發報銷款到個人。
3、報銷制度:
(一)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二)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
單據要求專案認真寫,註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三)按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
九、辦公財產管理
1、行政部要嚴格審查、核定各部門申報的辦公用品購置計劃,嚴格控制辦公費用支出。
2、辦公用品由行政部統一購置、保管,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購置(特殊情況例外)。
3、行政部嚴格執行辦公用品領用手續,厲行節約,遵循領用定時、限額、限量原則。領用者應妥善保管並節約使用辦公用品。
4、各部門要由專人負責領取物品,並在領取單上簽字,由行政部登記造冊保管。5、各部門辦公用品或財產要認真管理,實行部門領導負責制,辦公財產在保修期內如有損壞由保修單位負責維修,保修期後如因部門原因或個人原因損壞、丟失,由部門或個人負責。
6、單位任何辦公用品及財產不得流失或據為己有,否則,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7、因工作需要配備給個人的用品,在工作調動或離崗之前,必須歸還單位。
8、行政部要將公司所有財務分類記入臺帳,定期盤點、核查,並將核查情況彙總上報總經理。
十、財務管理制度
一、總則
1、依據、制定本制度;
2、為規範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定、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檔案、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稽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稽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儲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稽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儲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鑑的保管
1、銀行印鑑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鑑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週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餘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餘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總局47號令相關制定本制度。為規範作業場所危害因素的監測工作,全面地評定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程度,並通過改善勞動作業環境和加強個體防護以實現保護員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石油銷售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各部室以及所有從事勞動的員工。
第三條定義
(一)職業危害因素:在生產中使用和產生的,並在作業時以較少的量經呼吸道、面板、口進入人體並與人體發生化學作用,而對健康產生危害的各種物質的總稱;
(二)有害作業場所監測:指對生產過程中從業人員易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場所進行定點、定時監測;
第二章職責
第四條公司綜合辦公室是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的歸口部門,負責組織監督公司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分佈、監測、分級管理,對本規定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與考核;
第三章工作程式
第五條作業場所監測資料必須具有科學性、可靠性和可比性,通過監測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接觸水平、變化趨勢及其危害性做出評定,進而通過改善勞動環境和加強個體防護以實現控制接觸來保護員工的.健康;
第六條監測工作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有害作業場所的定期定點監測;現有裝置、生產設施更新、改造、檢修的檢測;事故性監測;新建、改建、擴建及技術改造等專案竣工前和竣工後驗收的監測;衛生防護技術措施效果評價的監測等;
第七條監測點的確定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點的設定和檢測週期的確定應符合gbz 159-《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取樣規範》等規範要求,由公司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人員和被檢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共同確定,所有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檢測一次,高毒物質至少每季度檢測三次。檢測方法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第八條具體監測專案由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和實施;對已確認的監測點,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按規定監測頻次進行監測;
第九條檢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主要包括作業場所空氣中有毒氣體、粉塵、噪聲等危害因素。
第十條檢測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護手套、防護眼鏡、防毒面罩等相關防護用品,委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的檢測,應根據檢測結果,比對國家有關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標準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評價並出具《監測報告》,並根據檢測週期向公司報告,填制《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結果告知書》,並由受檢測的單位將檢測結果進行公示。
第十一條公司接到《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結果告知書》後,應立即組織對檢測結果異常的作業場所進行整改。對跑、冒、滴、漏引起的現場物質超過規定標準的,必須採取有力的防護措施,責成專人處理,及時消除,杜絕事故的發生。對暫時不能整改或整改後不能達標的作業場所,公司應專題報告產品經銷公司立項進行整改。
第十二條在公司生產裝置檢修期間的密閉空間、受限空間、粉塵、焊接等作業場所,相關檢測機構要按照作業證的要求及時進行檢測。
第十三條對發現職業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應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給有關單位,督促其採取相關的治理措施,如仍不達標的應通知立刻停產,治理達標後方能生產。
第十四條公司應制定年度檢測計劃和檢測經費預算,財務部要保障檢測經費的落實。
第十五條公司應根據監測結果在檢測點設定標識牌予以告知,並存入職業衛生檔案。
第十六條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在醒目位置設定公告欄,公佈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1、為使公司把辦公用品管理規範化及節約經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2、辦公用品是指文具、表格、賬本、秏材及其他印刷物品。
3、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和管理,並設保管員處理領用事務。
4、所有入庫的辦公用品,都必須建立臺帳。
5、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要在“領用記錄卡”登入。以控制領用狀況。
6、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節省費用。
公司規章制度範本
目 錄
一、總則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三、文印管理制度
四、辦公用品購置、領取規定
五、考勤制度
六、人事管理制度
七、餐旅費管理制度
八、合同管理制度
九、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適應社會市場經濟的發展,提高本公司科學化、制度化管理,增強江西分公司的總體素質,加強企業的管理體系,為今後江西分公司能適應組建行業集團公司開拓性的發展需要,體現企業制度管理和自我約束力,根據江西分公司的章程,並結合公司的實際及相關法律規定,特製本公司規章管理制度。
一、總則
1。公司全體員工務必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出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透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用心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職責制,不斷壯大公司的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帶給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用心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推薦。
6。公司實行“績效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帶給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為員工帶給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職責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與獎勵。
7。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群眾合作和群眾創造精神,增強團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員工務必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1。 公司的檔案由行政部擬稿,檔案構成後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
2。 業務檔案已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經理稽核簽發。
3。 以簽發的檔案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一樣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4。 公司的檔案由行政部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檔案資料,報送日期,部門,接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送結果。
5。 經簽發的檔案原件送辦公室存檔。
6。 外來的檔案由辦公室負責簽收,並於接見當日,按領導批准的要求送交有關部門,檔案閱亦部門和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檔案,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狀況反饋至辦公室,不能辦理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
三、文印管理制度
1。 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洩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項。
2。列印所有檔案務必經總經理簽署意見,方可列印,各部門擬草的檔案、合同、資料等,也由辦公室統一列印,列印檔案、傳真均須逐次登記,以備查驗。
3。文印人員務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影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重時因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核對清楚按時完成。
四、辦公用品購置、領取規定
1。 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寫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購置,各部門和人員所需領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冊表出庫辦理簽字,對部門用品需部門負責人填報購置表,報辦公室統一購置,由辦公室報總經理審批購置並使用。
2。辦公用品購置後,由行政部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購置發票,清單入庫,出庫手續齊全到財務室予以報銷,手續不全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4。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5。個人領取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失或外借,工作調動離職時務必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五、考勤制度
1。 公司員工務必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光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需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或報總經理。
2。工作時光按雙休制,假日由總部統一安排。
3。嚴格請假、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的由部門經理同意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後向批准人銷假,批准假條報辦公室。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假超過一天扣一天工資以此類推。
4。上班時光開始後十分鐘至三十分鐘內到達,按遲到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下班提前三十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五次者,扣發五天工資,累計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發十天工資,累計達十次以上者扣發當月15天的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工資,每月累計曠工一天者扣發五天工資,並給予一次性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兩天者扣發十天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三天者扣發當月工資,並給予記大過處分一次,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發所有工資和待遇,每月累計曠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辭退。
7。工作時光禁止打牌下棋網上聊天,玩任何遊戲,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8。參加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體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務必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光內未到達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9。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請假時務必憑有關證明材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只發月工資的70%,工傷除外。
10。員工的考勤狀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求秉公辦事,公司實行統一考勤辦公室每月統計報告一次,對有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者如實上報,按公司制度執行扣款,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進行處罰。
六、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就應與公司簽訂聘用僱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係為合同關係,雙方都就應遵守合同。
2。由行政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3。公司各職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定責,其設定、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決定。
4。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貢獻,表現,工作年限等狀況綜合思考決定其工資。
5。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6。員工務必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者經教不改,公司有權與其解聘辭退。
7。辭退員工,務必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者。
8。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9。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聘用者在離開公司以前務必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檔案及業務資料,否則辦公室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職責。
七、餐旅費管理制度
1。本辦法僅限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差旅費的員工。
2。出差費分膳食費、住宿費兩項。
①膳食費每一天40元。
②住宿費每一天120元。
3。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報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稽核,並報總經理批准出差,如因事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回到後應立即辦理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式如下:
①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稽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②出差人憑核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③出差人回到後,填寫差旅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止地點、工作資料、報支專案、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財務部報銷時沖銷預之數。
4。差旅費按業務需要,以總經理批准同意後進行報銷。
1、現場主管職責
現場主管是公司派駐客戶工地全權代表,對公司和客戶負責,主要負責客戶工地清潔服務的實施,人員調配、任免、考勤、質量檢查等。
2、檢查與監督
(1)、崗前集合、訓導
每天上班前,集合所屬員工,點名考勤,安排當天工作事宜及注意事項。
(2)、巡檢所屬範圍
快速巡查所屬工作範圍,檢查工人到崗及工作情況,指正、落實工作。並與客戶有關人員進行必要的協調和溝通。
(3)、日檢
每日數次巡查服務範圍,重點範圍增加頻次,並將檢查記分在案,不斷訓導、培訓、指正員工作業方法,培養其清潔意識,小過提醒,大過警告或扣分。
(4)、周檢
每週組織員工開會一次,通報本週員工積分結果,表揚優秀,提醒後進,並安排下週的工作計劃。每週管理部長巡檢所屬工地,全面檢查清潔服務情況並向客戶有關人員徵詢有關意見,並根據客戶意見,向主管傳達並落實整改。對現場主管進行評分,並記錄在案。
(5)、月檢
公司管理部質檢人員每月不定期進行清潔服務質量檢查2-3次,每次檢查結果記錄在案,填寫整改通知單知會主管限期整改。
公司客戶服務部人員每月以電話、來函、面談等形式與客戶相關人員進行溝通,聽取客戶意見並及時反饋,工程部及現場主管及時整改、改進、提高。
3、崗位負責制
1、我公司實行主管崗位負責制,主管是公司派駐工地的最高權利者,同時又是公司與客戶聯絡的長期代表.負責工地日常清潔的一切事務.包括員工考勤,質量檢查,工作安排調整等等.具有本工作範圍的員工人事任權。
2、清潔員工對主管負責,主管對公司負責,公司對客戶負責。
3、建立員工檔案
公司將建立員工的個人檔案,記錄個人詳細資料,準備一式三份,一份公司留底,一份管理處備查,一份主管儲存。
4、制度上牆:主要包括'員工守則'、'崗位職責'、'崗位禮儀'、'考勤制度'、'質量檢查標準'、'獎懲條例'等。
5、統一著裝
員工將統一穿著印有公司標誌的工服,服裝顏色為綠底黃領,左胸佩戴工作牌。
6、檢查與監督
日巡查:主管每日隨時在服務範圍內進行巡查,並對員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日檢查:每日下班前,主管對員工清潔工作進行一次檢查,並打分記錄在案。
周、月檢查:主管每週、每月組織員工對各自負責的清潔範圍內定期性的工作進行全面檢查並打分記錄在案,月終總結考核。
季檢查:公司管理部每季派出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大檢查包括員工形象,工作記錄,清潔質量,安全狀態,客戶調查等情況。
客戶檢查:定時或不定時邀請管理處有關人員一同檢查,認真聽取客戶意見。
7、訓導與總結
每日訓導:每天開始清潔工作前,召集當班員工開個簡單小會,主要內容:交待當日工作的重點及需改進的地方。檢查員工儀容儀表。
每週小結:每週利用體息時間召集員工開會,對一週工作進行小結。
月總結:每月組織全體員工開一次總結會,表揚先進,總結經驗,改進工作。
8、現場監控
主管佩有對講機,管理處可用電話與之聯絡.主管必須隨呼隨到.清潔工應在指定的工作範圍內,未經允許不得擅離崗位.便於主管調配、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