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貫切我院學生組織“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的工作宗旨,更好地監督我院學生幹部,確保學生幹部能夠嚴格要求自己,並不斷提高自身素質,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範圍:學生會幹部。
一學期有兩門以上(含兩門)功課不合格者免除其職務。
部長級以上的幹部因工作失職,造成嚴重後果一次不得評優,兩次免除其職務; 受學校行政處分者,免除其職務。
本著院學生會幹部對全員師生負責的原則,該考核量化分數由四個來源:
1、黨,團總支意見:-100×20﹪=20
2、學生會意見:100×60﹪=60
3、同學意見:來源於我院廣大同學100×20﹪=20
4、各部門年終工作總結
將上述四項得分相加,即得該部得分.
具體細則:
1. 黨、團總支及主席團分別進行考察評價。
2.祕書處考察以下幾個方面:(基分80分)
(1) 例會: 遲到、請假1次扣1分,無故缺勤1次扣2分。
服務小組: 遲到、請假1次扣1分,無故缺勤扣2分。
紀檢小組: 遲到、請假1次扣1分,無故缺勤1次扣2分。
查操小組: 遲到、請假1次扣1分,無故缺勤1次扣2分。
違 紀: 教育科學學院通報批評1次扣6分;校通報批評1次扣10分。
(2) 值班狀況: 由祕書處抽查,內容包括出勤情況,衛生與值班紀錄,每項2分。
(3) 其 它: 工作中不服從領導,玩忽職守,貽誤工作者,視情節扣3—8分。
附:
(1) 綜合各部的活動舉行及獲獎情況,將在學年末酌情加3-5分.院級活動前六名加5分,第六名之後加3分.
(2) 各部委員代表各部,在將根據個人成績的獲得和工作上的得失進行加分和扣分.個人在院級(包括院裡)以上活動中取得成績均為該部加3分,在班裡取得成績加2分.
3.民主評議
學期結束前在大一、大二兩個年級各班按隨機抽取4名同學(班委2名,普通同學2名),依照以下4項對學生會各部進行考核:
a 常規活動的開展是否認真負責,各項活動是否組織到位,切實有效的開展(列一分各部常規活動表利於同學們查閱.) 5分
b 組織活動是否有新意 ,不落俗套. 5分
c 工作是否滿足了你的需要 . 5分
d是否符合你心目中的學生幹部形象,各部是否真正做到各盡其職,並對各項量化分的及時反饋. 5分
結果處理:
學年結束由祕書處對成績進行彙總,各部及個人以80分為基分,評出成績優秀部門及個人進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