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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工廠機房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57W

各種工廠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機房的現場管理,對可能影響機房生產、安全的各種因素進行控制,確保通訊裝置安全正常執行,為使用部門提供優質的不間斷通訊服務,並有效地保障機房維護、生產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各種工廠機房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機關機房的現場管理。

崗位職責

負責監督機房現場管理工作。負責機房現場的統一管理和執行維護工作,並對機房現場負責。

機房現場管理基本要求

機房環境要求

機房應防塵,門窗要嚴密,做到地面清潔、裝置無塵、排列正規、佈線整齊、儀表正常、工具就位、資料齊全、裝置有序、使用方便。

機房內的溫度、溼度應符合維護技術指標要求,保持正常通風。

機房應有良好的防靜電措施。

動力機房應設定警示牌和防護柵欄以指示高壓區、檢修區、禁止合閘區。

無人值守機房要全封閉,保持機房整潔無塵,應有良好的防火、防盜、防潮、防塵等措施以及相應的遠端監測系統。

無人值守機房的周圍環境要保持清潔和安全可靠,機房門前道路應保持暢通無阻。

機房制度要求

機房必須統一規範上牆制度,並醒目掛置。

交流配電機房應上牆懸掛配電圖。

嚴格執行值班、交接班制度,明確職責,嚴格紀律,保證制度的進行。

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嚴禁違章操作,確保網路、裝置及人身安全。

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監督條例,增強機房人員的安全意識,消防設施經常檢查,消除隱患。

嚴格執行保密法規,對機房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增強保密觀念,定期進行保密檢查,防止洩密失密。

不斷健全完善機房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貫徹實施。

廠家在機房進行裝置安裝調測,事先應向綜合部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進行,並做好機房入門登記,綜合部應安排專人配合廠家現場工作。

外單位人員工作性進入機房須經綜合部同意,安排專人陪同,做好機房入門登記。

機房進行重大參觀活動,須經公司領導批准;上級領導參觀視察機房時,綜合部應做好陪同工作。

機房安全管理要求

切實遵守安全制度,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定,做好防火、防爆、防盜、防雷、防凍、防潮等工作,確保人身和裝置的安全。

在維護、測試、磁帶更換、裝載、故障處理、日常操作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應採取預防措施,防止造成工傷和通訊事故。凡進行危險性較大、操作複雜的工作時,必須事先擬定技術安全措施。

各類機房應有可靠避雷裝置,配備合適消防器材,安裝煙霧告警、高溫告警、防盜告警等裝置,並制定緊急處理預案。

各機房應具備在緊急情況下能與上級部門及時取得聯絡的手段。機房內有緊急故障處理流程圖,人工再啟動和再裝入流程圖,聯絡人、聯絡電話等,且相關資料齊全,每個機房維護人員都能理解、執行。

雷雨季節要加強對機房內保安裝置、地線及防護電路檢查。

加強網路安全管理,確保網路資訊不受侵犯,保密資訊不被洩露,網路資訊不丟失,網路資訊正常傳遞。

生產核心網路以及與外部因特網存在介面的網路,應特別加強網路安全管理,提高防範措施。

各種涉及密級的圖紙、資料、檔案等應嚴格管理,認真履行使用登記手續。

加強機房現場鑰匙的管理,保證鑰匙齊全和完好,由機房值班人員及保安進行分管,並作為交接班的一項內容。

機房裝置管理要求

機房應建立包機責任制,也就是全部現用與備用裝置均應按所劃分的裝置維護段,落實到特定的包機人,包機維護要做到定人、定裝置,責任段落要清晰。本機房內的裝置,如果屬於其他專業部門來維護,應由本專業部門去負責落實並明確其他專業部門對該裝置的維護包機責任人。本專業機房內新增裝置(無論該裝置是由本專業部門維護,還是需要其他專業部門來維護),如果本專業部門沒有去負責落實並明確包機責任人,則視該裝置由本專業部門負責包機維護。

裝置機架、電纜標識應齊全準確,電纜、光纜、尾纖等應布放合理。

無論現用、備用裝置,應保證備件、技術檔案、原始資料完整,不得任意更改裝置的電路、結構或拆用部件,備用裝置應保持原機的正常狀態,定期使用。

新建、擴容的裝置或電路,須按相關規定經試執行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執行。

執行網路裝置斷電、移動、搬遷應有記錄。系統搬遷,應事先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並報部門領導批准。

機房日常維護要求

對裝置要精心管理,精心維護,精心使用。做到維護有標準,操作有規程,質量有保證。

按照維護規程和維護作業計劃的要求,定期地、有計劃地開展維護工作,對裝置的執行情況、應具備的各種功能、系統重要資料的正確完整情況以及裝置硬體的完好情況等進行檢查和測試。

對隨機或突發性的裝置故障、嚴重的告警等異常情況,應按照應急處理流程儘快恢復裝置的正常工作。

機房工程施工要求

機房機架設定應保持合理的間距,避免不必要的空間浪費。

根據公司相關規定,採用合理的走線方式,合理地鋪設機房靜電地板。

機房工程施工,必須在顯著位置懸掛醒目的工作提示牌。

機房工程施工工具嚴禁使用執行網路的供電電源。

加強對機房工程施工的監護,設專人負責,杜絕人為事故的發生。

加強對機房工程現場的控制,工程材料等雜物嚴禁堆放在消防通道。

工程施工隊進機房施工,應事先書面通知綜合部,寫明施工單位、施工內容、時間、地點、工期、進場人數、施工小組負責人等基本情況,以書面形式向綜合部提出申請,內容包括施工相關情況說明、本工程期間專業部門現場監督人(協調人)名單。經綜合部稽核同意後,工程施工隊方可進場施工。施工期間,工程施工隊必須每日清理現場;施工結束,工程施工隊必須按規定清理工程餘料。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將進一步修改和完善。

各種工廠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與意義

為了公司資訊化工作有序、正常的開展,保障機房裝置與軟體系統的安全、穩定、高效執行,就公司機房管理制訂以下管理辦法。

二、機房人員與出入管理

1)機房必須設定專人管理,並建立機房出入登記制度。未經批准,嚴禁非機房工作人員隨意無故地進入機房作業。

2)非機房人員如因工作需要進入機房作業的,應該經所在單位責任人批准並認真填寫登記表後方可進入機房開展相關工作。 機房相關的工作人員應負責該客人的安全防範工作。最後離開機房的人員必須自覺檢查和關閉所有機房門窗、鎖定防盜裝置。應主動拒絕陌生人進出機房。

3)工作人員離開工作區域前,應保證工作區域內儲存的重要檔案、資料、裝置、資料處於安全保護狀態。如檢查並鎖上自己工作櫃枱、鎖定工作電腦、並將桌面重要資料和資料妥善儲存等等。

4)任何人不得攜帶任何易燃、易爆、腐蝕性、強電磁、輻射性、流體物質等對裝置正常執行構成威脅的物品進入機房。

5)未經主管領導批准,禁止將機房相關的鑰匙、保安密碼等物品和資訊外借或透露給其它人員,同時有責任對保安資訊保密。對於遺失鑰匙、洩露保安資訊的情況要即時上報,並積極主動採取措施保證機房安全。

6)絕不允許與機房工作無關的人員直接或間接操縱機房任何裝置。

7)出現機房盜竊、破門、火警、水浸、110報警等嚴重事件時,機房工作人員有義務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時間到達現場,協助處理相關的事件。

三、機房裝置與環境管理

1) 機房管理員應統一管理機房裝置,並完整儲存計算機及其相關裝置的驅動程式、保修卡及重要隨機檔案。

2) 路由器、交換機和伺服器以及通訊裝置是網路的關鍵裝置,須放置計算機機房內,非機房專職人員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換,更不能挪作它用。

3) 機房裝置的報廢應經相關專職人員鑑定和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申請報廢。機房裝置的添置應由機房管理員申請並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

4) 計算機房應保持清潔、衛生,並由專人負責管理和維護(包括溫度、溼度、電力系統、網路裝置等)。

5) 機房管理員應對網路安全及其所涉及的伺服器各種帳號嚴格保密。同時應對網路資料流量情況進行監控,從中檢測出攻擊行為並給予應對處理。

6) 機房管理員應對資料實施嚴格的安全與保密管理,防止系統資料的非法生成、變更、洩露、丟失及破壞。網路管理人員應在資料庫的系統認證、系統授權、系統完整性、補丁程式方面進行實時修正。

7) 機房內嚴禁吸菸、喝水、吃食物、嬉戲和進行劇烈運動,機房工作人員應保持機房安靜。

8) 每日對機房環境進行清潔,以保持機房整潔;每週進行一次大清掃,對機器裝置吸塵清潔。

四、資料保密與備份管理

1) 根據資料的保密規定和用途,機房管理員應確定使用人員的存取許可權、存取方式和審批手續。

2) 任何人員未經批准嚴禁洩露、外借和轉移專業資料資訊。

3) 機房管理員應做好資料的備份並異地存放,確保系統一旦發生故障時能夠快速恢復,備份資料不得更改。

4) 業務資料必須定期、完整、真實、準確地轉儲到不可更改的介質上,並要求集中和異地儲存,儲存期限至少2年。

5) 備份的資料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由管理人員按規定的方法同資料保管員進行資料的交接。備份資料應在指定的資料保管室或指定的場所保管。

6) 備份資料資料保管地點應有防火、防熱、防潮、防塵、防磁、防盜設施。

五、計算機病毒防範與安全管理

1) 機房管理員應具備堅強的病毒防範意識,定期進行病毒檢測,發現病毒立即處理並通知管理部門或專職人員。

2) 採用國家許可的正版防病毒軟體並及時更新軟體版本。

3) 未經許可,機房管理員不得在伺服器上安裝新軟體。如果確為需要安裝相關軟體,安裝前應進行病毒例行檢測,並告知上級管理人員。

4) 經遠端通訊傳送的程式或資料,必須經過檢測確認無病毒後方可使用。

5) 機房管理員應隨時監控中心裝置執行狀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按照預案規程進行操作,並及時上報和詳細記錄。

6) 嚴格執行密碼管理規定,對操作密碼定期更改,超級使用者密碼由機房管理員掌握。

7) 機房管理人員應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洩露中心各種資訊資料與資料。

六、機房裝置執行維護管理

1) 未經所在單位責任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機房裝置上編寫、修改、更換各類軟體系統及更改裝置引數配置。

2) 各類軟體系統的維護、增刪、配置的更改,各類硬體裝置的新增、更換必需經所在單位責任人批准後方可進行;同時,必須按規定進行詳細登記和記錄,對各類軟體、現場資料、檔案整理存檔。

3) 嚴格按照每日預製操作流程進行作業,對新上業務及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流程的應事先進行詳細安排並書面報相關單位責任人批准簽字後方可執行。

4) 機房管理人員應密切監視中心裝置執行狀況以及各網點執行情況,確保安全、高效執行。

5) 嚴格按規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種資料、檔案的備份工作。中心伺服器資料庫要定期進行雙備份,並嚴格實行異地存放、專人保管。所有重要文件定期整理裝訂,專人保管,以備後查。

各種工廠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為科學、有效地管理機房,促進網路系統安全的應用、高效執行,特制定本規章制度,請遵照執行。

一、機房管理

1、路由器、交換機和伺服器以及通訊裝置是網路的關鍵裝置,須放置計算機機房內,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換,更不能挪用它用。

2、計算機房要保持清潔、衛生,並由專人7*24負責管理和維護(包括溫度、溼度、電力系統、網路裝置等),無關人員未經管理人員批准嚴禁進入機房。

3、嚴禁易燃易爆和強磁物品及其它與機房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機房。

4、建立機房登記制度,對本地區域網絡、廣域網的執行,建立檔案。未發生故障或故障隱患時當班人員不可對中繼、光纖、網線及各種裝置進行任何除錯,對所發生的故障、處理過程和結果等做好詳細登記。

5、網管人員應做好網路安全工作,伺服器的各種賬號嚴格保密。監控網路上的資料流,從中檢測出攻擊的行為並給予響應和處理。

6、做好作業系統的補丁修正工作。

7、網管人員統一管理計算機及其相關裝置,完整儲存計算機及其相關裝置的驅動程式、保修卡及重要隨機檔案。

8、計算機及其相關裝置的報廢需經過管理部門或專職人員鑑定,確認不符合使用要求後方可申請報廢。

9、制定資料管理制定。對資料實施嚴格的安全與保密管理,防止系統資料的非法生成、變更、洩露、丟失及破壞。當班人員應在資料庫的系統認證、系統授權、系統完整性、補丁和修正程式方面實時修改。

二、計算機病毒防範制度

1、網路管理人員應有較強的病毒防範意識,定期進行病毒檢測(特別是郵件伺服器),發現病毒立即處理並及時更新軟體版本。

2、採用國家許可的正版防病毒軟體並及時更新軟體版本。

3、未經上級管理人員許可,當班人員不得在伺服器上安裝新軟體,若確為需要安裝,安裝前應進行病毒例行檢測。

4、經遠端通訊傳送的程式或資料,必須經過檢測確認無病毒後方可使用。

計算機機房機房管理制度(二)

三、資料保密及資料備份制度

1、根據資料的保密規定和用途,確定使用人員的存取許可權、存取方式和審批手續。

2、禁止洩露、外借和轉移專業資料資訊。

3、制定業務資料的更改審批制度,未經批准不得隨意更改業務資料。

4、每週五當班人員製作資料的備份並異地存放,確保系統一旦發生故障時能夠快速恢復,備份資料不得更改。

5、業務資料必須定期、完整、真實、準確地轉儲到不可更改的介質上,並要求集中和異地儲存,儲存期限至少2年。

6、備份的資料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由管理人員按規定的方法同資料保管員進行資料的交接。交接後的備份資料應在指定的資料保管室或指定的場所保管。

7、備份資料資料保管地點應有防火、防熱、防潮、防塵、防磁、防盜設施。

三、網路安全管理員的職責

1、網路安全管理員主要負責全公司網路(包含區域網、廣域網)的系統安全性。

2、負責日常作業系統、網管系統、郵件系統的安全補丁、漏洞檢測及修補、病毒防治等工作。

3、網路安全管理員應經常保持對最新技術的掌握,實時瞭解動向,做到預防為主。

4、良好周密的日誌記錄以及細緻的分析經常是預測攻擊,定位攻擊,以及遭受攻擊後追查攻擊者的有力武器。察覺到網路處於被攻擊狀態後,網路安全管理員應確定其身份,並對其發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網路犯罪,若對方不聽勸告,在保護系統安全的情況下可做善意阻擊並向主管領導彙報。

5、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應協助機房管理人員進行機房管理,嚴格按照機房制度執行日常維護。

6、每月安全管理人員應向主管人員提交當月值班及事件記錄,並對系統記錄檔案儲存收檔,以備查閱。具體檔案及方法見附件。

四、執行管理

1、中心機房和開發除錯機房隔離分設。未經負責人批准,不得在中心機房裝置上編寫、修改、更換各類軟體系統及更改裝置引數配置。

2、各類軟體系統的維護、增刪、配置的更改,各類硬體裝置的 加、更換必需經負責人書面批准後方可進行;必須按規定進行詳細登記和記錄,對各類軟體、現場資料、檔案整理存檔。

3、為確保資料的安全保密,對各業務單位、業務部門送交的資料及處理後的資料都必須按有關規定履行交接登記手續。

4、部門負責人應定期與不定期對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各項制度的落實,並作為人員考核之依據。

各種工廠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縣司法局網路中心機房管理制度 為科學、有效地管理中心機房,保證網路系統安全、高效執行和使用,結合本局網路結構和執行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請遵照執行。

一、機房日常管理

1、管理目標是保證中心機房裝置與資訊的安全,保障機房具有良好的執行環境和工作環境。

2、機房日常管理指定專人負責。

3、機房鑰匙要嚴格保管,不得隨意轉借,一旦丟失要及時報告並積極尋找,並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補救。

4、無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進入機房,更不得動用機房裝置、物品和資料,若因工作需要,相關人員需要進入機房操作必須經過批准方可在管理人員的指導或協同下進行。

5、機房應保持清潔、衛生,溫度、溼度適可,機房內嚴禁吸菸,嚴禁攜帶無關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危險品進入機房。

6、消防物品要放在制定位置,任何人不得隨意挪動、機房工作人員要掌握防火技能,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正常。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採取切斷電源、報警、使用滅火裝置等正確方式予以處理。

7、硬體裝置要注意維護和保養,做到裝置卡相符、裝置使用狀態記錄完整。

8、建立機房登記制度,對本地區域網、廣域網的執行情況建立檔案。未發生故障或故障隱患時,網管人員不可對中繼、光纖、網線及各種裝置進行任何除錯,對所發生的故障、處理過程和結果等要做好詳細記錄。

9、網管人員應做好網路安全工作,嚴格保密伺服器的各種帳號,監控網路上的資料流,從中檢測出攻擊的行為並給予相應的處理。

10、網管人員要對資料流實施嚴格的安全與保密管理,除塵濾佈防止系統資料的非法生成、變更、洩露、丟失及破壞。網管人員應在資料庫的系統認證、系統授權、系統完整性、補丁和修正程式方面實施修改。

二、裝置管理

1、網管人員對各種網路裝置的使用須按操作程式或使用說明書進行。

2、經常對硬體裝置進行檢查、測試和修理,確保其執行完好。

3、所有貴重裝置均由專人保管,專人使用,不得外借或由非專業人員單獨操作。

4、中心機房的所有裝置未經許可一律不得挪用和外借,特殊情況經批准後辦理借用手續,借用期間如有損壞由借用單位或使用人員負責賠償。

5、硬體裝置發生損壞、丟失等事故,應及時上報,填寫報告單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6、中心機房及其附屬裝置的管理(登記)與維修由網管人員負責。裝置管理人員每半年要核准一次裝置登記情況。

7、中心機房主機(系統伺服器)、網路伺服器及其外圍裝置由網管人員每週進行一次例行檢查和維護,尤其是裝置供電、執行狀態是否正常等要時常檢查和維護。

三、系統軟體、應用軟體管理

1、軟體要定期進行系統維護與備份,備份至少保持一式兩套,並存放在溫度溼度適宜的磁介質庫存中。

2、應用軟體、應用資料應根據執行頻率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備份工作,備份軟體和資料應存放在磁介質庫存中。

3、應用軟體的源程式除了在磁介質上備份以外,網管員應自己進行備份,以防應用程式發生意外,難以恢復。

4、為了便於對系統軟體進行應用和管理,機房中須備有與系統軟體有關的使用手冊和各種指南等資料,以便維護人員查閱。其資料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拿出機房。 四、計算機病毒防範管理

1、網管人員應有較強的病毒防範意識,定期進行病毒檢測(特別是伺服器),發現病毒應立即處理。

2、壓濾機濾布廠家採用國家許可的正版防病毒軟體並及時更新軟體版本。

3、未經領導許可,網管人員不得在伺服器上安裝新軟體,若確實需要安裝,安裝前應進行病毒例行檢測。

4、經遠端通訊傳送的程式或資料,必須經過檢測確認無病毒後方可使用。 五、資料保密及資料備份

1、根據資料的保密規定和用途,確定使用人員和存取許可權、存取方式和審批手續。

2、禁止洩露、外借和轉移專業資料資訊。

3、未經批准不得隨意更改業務資料。

4、網管人員製作資料的備份要異地存放,確保系統一旦發生故障時能夠快速恢復,備份資料不得隨意更改。

5、業務資料必須定期、完整、真實、準確地轉儲到不可更改的介質上,並要求集中和異地儲存,儲存期限至少2年。

6、備份的資料由網管人員負責保管,備份的資料應在指定的資料保管室或指定的場所保管。

7、備份資料資料保管地點應有防火、防熱、防潮、防塵、防磁、防盜裝置。

六、安全檢查管理

1、中心機房安全是關係到行業安全的一件大事,是保證各個業務系統正常工作的前提條件,因此必須堅持定期安全檢查。

2、中心機房自檢每年進行一次,且須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3、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將進行限期整改。

各種工廠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 網路管理員職責

(1) 網路裝置管理。為機房網路裝置編號、配置、除錯及故障維護。

(2) 網路伺服器執行管理。為主機房伺服器編號、安裝系統、檢查網路伺服器執行日誌,做好故障維護記錄、更新伺服器安全補丁,升級計算機防毒軟體,並進行防毒,安裝伺服器應用軟體,做好網路中心機房的安全工作。

(3) 網站開發及維護。負責網的主頁建設、執行維護及版面更新,組織網上資訊資源的開發等。

(4) 負責網路安全和保密工作。檢查網路伺服器安全日誌,定時檢查機房伺服器、交換機、路由器、光纖收發器、管理機等裝置執行情況和存在問題,保持網路暢通、提高網路的可用性和可靠性水平。

(5)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 機房操作規定

網路管理員對機房、網路進行操作時必須經過XX處主管領導批准,嚴禁隨意操作、更改機房和網路配置。重大網路操作(如系統升級、系統更換、資料轉儲等)應事先書面提出報告,採取妥善措施系統和資料保護性備份後,經XX處領導批准,方可實施操作,並填寫操作記錄。

3. 網路檢修制度

網路檢修由網路管理員進行。網路檢修分為定期檢修和臨時檢修兩種。檢修的專案涉及伺服器、交換機、路由器、防火牆、網線、UPS電源等公用網路實體。在網路出現異常徵兆或故障情況下可進行網路的臨時檢修。網路的臨時檢修包括檢查、分析、確定故障裝置或故障部位,並進行應急維修。

4. 賬號管理制度

網路賬號採用分組管理。並詳細登記:使用者姓名、處室、賬號名及口令、存取許可權等資訊。使用者賬號下的資料屬各個使用者的私人資料,網路管理員具有管理及備份許可權,其他人員均無權訪問(賬號當事人授權訪問情況除外)。網路管理員必須嚴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不得將任何使用者的密碼、帳號等保密資訊、個人隱私等資料洩露出去。

5. 伺服器管理制度

在安裝伺服器(或修改伺服器配置)時,網管員應提出申請,並對新安裝的或修改的伺服器硬體、軟體情況進行登記,填寫“伺服器配置登記(更新)表”。“伺服器配置登記表”的內容包括:伺服器名稱及域名、CPU型別及數量、記憶體型別及容量、硬碟型別及容量、網絡卡型別及速率、作業系統型別及版本、伺服器邏輯名及IP地址、支撐軟體的配置、應用軟體的配置、硬體及軟體配置的變更情況等。

6.日誌檔案管理制度

每週要檢查各個伺服器的日誌檔案,良好周密的日誌記錄以及細緻的分析經常是預測攻擊,定位攻擊,以及遭受攻擊後追查攻擊者的有力武器。察覺到網路處於被攻擊狀態後,網路資訊管理員應確定其身份,並對其發出警告,在保護系統安全的情況下可做善意阻擊並向主管領導彙報。保留所有使用者訪問站點的日誌檔案,每兩個月要對的日誌檔案進行異地備份, 備份日誌不得更改,燒錄光碟保留。

7. 保密制度

(1) 出入管理

機房實行出入控制,外來檢修人員、外來公務人員等進入機房必須由資訊化處人員始終陪同,並填寫外來人員登記表。禁止攜帶與網路操作無關的物品進入機房。

(2) 責任分散

作業系統管理、資料庫系統管理、網路程式設計、網路資料備份等與系統安全和資料安全相關的工作宜由多人承擔;涉及網路安全的重要網路操作或實體檢修工作應有兩人(或多人)參與,並通過註冊、記錄、簽字等方式予以證明。

8. 系統安全

未XX處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改變網路拓撲結構、網路裝置佈置、伺服器配置和網路引數。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未經許可的網路系統,不得篡改系統資訊和使用者資料。

網路管理員應及時監控網路執行狀況,對不成功進入、不成功訪問、越權存取嘗試等進行記錄、整理、分析,並提出針對性措施。

9. 病毒防治

任何人不得在網上製造、傳播計算機病毒,不得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及其有害資料危害網路安全。使用者發現病毒,應立即向網路管理員報告,以便獲得及時處理。

網路伺服器的病毒防治宜由XX處人員負責。網路客戶端的病毒防治宜由其使用者負責,XX處可以給予指導和協助。

10.器材、配件、軟體管理規定

機房器材、配件、軟體、工具一律不得私自外借,確因工作需要外借時,必須徵得XX處領導同意。

11.電器安全管理規定

嚴禁在機房內私自配接電器;嚴禁在電線、電纜上懸掛、堆放物品;嚴禁在UPS電源上私拉亂扯用電器;UPS應妥善保養,每3個月放電一次;嚴禁在機房內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揮發性物品;機房門外嚴禁堆放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嚴禁在機房內吸菸和亂丟煙。

12.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1)控制和調節機房的適宜溫度和溼度。使夏季溫度在20±5℃,冬季溫度20±5℃,相對溼度45%~65%。

(2)每天清掃機房衛生,保持機房整潔;嚴禁在機房內吃食物或存放食物,以防止鼠害。

各種工廠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為了加強學前班的安全管理,確保兒童的生命安全和正常的教學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前班每學期兒童報名時,要和家長簽定兒童接送協議書。

二、兒童每天入園後,要採用封閉式管理,不能讓兒童走出園(校)外遊玩。

三、體育活動課教師要親自指導,安排兒童活動,不能讓兒童自玩自耍。

四、非體育課期間,不能讓兒童玩耍雙槓和籃球。

五、教師要嚴格教育兒童不能打架鬥毆和摔跤,不能讓兒童亂拋硬物。

六、不能讓兒童帶小刀和鋒利的器物。兒童的鉛筆刀由教師準備。

七、要教育兒童不準在教室內推拉亂搡。

八、不準兒童上樹和越牆。

九、不準兒童到比較危險的地方玩耍和乘涼。對校內危險之物,要一律拆移。

十、校長要確保兒童來園、離園的路途安全。在無家長接送或天氣惡劣的情況下,學前班負責人要親自送兒童回家。

十一、堅決禁止兒童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十二、兒童突然生病或發生意外傷情,要迅速告知兒童家長,並及時請大夫或送醫院治療、搶救,決不能拖延治療或搶救時間。同時要委拖他人代管其他兒童。

十三、校內的用電器材和供電裝置,要確保安全和絕緣,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十四、堅決杜絕學前班內無教師的現象出現。

十五、校內禁止存放爆炸性物品和有毒性物品。

十六、校內要嚴防火災。嚴禁兒童在校內玩火。

十七、要教育兒童不能在口內吞食異物或將異物塞放在鼻內或耳內。

各種工廠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應每三年進行評審和修訂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和修訂,由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組織進行,經分管副總或總經理批准後釋出執行。

2、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由廠(車間)主管領導組織廠(車間)技術人員、班組長進行,由生產部門組織全面修訂的稽核工作,經分管副總批准後實施。

二、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應立即組織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評審和修訂.

1、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發生較大變更時;

2、企業管理機構或體制發生重大調整時;

3、公司的活動、服務發生重大變化時;

4、年度風險評審、合規性評價或其他情況下發現有制度缺陷時。

三、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應立即組織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評審和修訂。

1、國家、行業相關技術標準發生變化時;

2、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材料時;

3、有新、改、擴建專案時。

4、年度風險評審、合規性評價或其他情況下發現安全操作規程有缺陷時;

5、對制度性安排存在重大缺陷或與實際要求不相符時。

四、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定期修訂,由歸口職能管理部門進行,並監督制度的實施。修訂過程,嚴格執行企業《變更管理制度》。

五、安全操作規程的日常性修訂,由廠(車間)主管領導組織廠(車間)技術管理人員、班組長進行,嚴格執行企業《變更管理制度》,報相關部門審批備案,安環部門對日常性修訂進行技術指導。

各種工廠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為了加強生產設施安全管理,防止生產設施事故的發生,提高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經濟效益,保證安全生產設施的正常執行,依據國家有裝置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訂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的生產設施的管理。企業生產設施包括:重要裝置、特種裝置、建構築物、安全設施、消防設施、電氣及其它設施。

3、職責

3.1供應部負責生產設施的採購;

3.2裝置科負責生產設施的建檔、日常管理、維護等。

4、通用生產設施的管理

4.1生產設施的規劃、選擇

4.1.1生產設施的規劃與選擇的型別要符合安全生產的需要;

4.1.2新生產設施安裝後,經裝置科會同有關部門驗收,並編制操作規程,編號登記,訂標牌,確定操作人員後才可投入生產使用。

4.2建立生產設施管理檔案

4.2.1對新生產設施及時建立檔案;

4.2.2建立相應的生產設施安全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2.3收集整理所有相關資料,保證生產設施技術檔案的完整和準確。

4.3生產設施的使用

4.3.1生產設施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和安裝技術規程的要求進行安裝、除錯後使用;

4.3.2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

4.3.3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常規檢查、維修保養等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

4.3.4針對生產設施的使用性質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輪換使用或集體使用的生產設施,由當班負責人全面負責,專人使用的生產設施由使用者全面負責生產設施的使用安全;

4.3.5大型精密裝置要嚴格實行定人、定機的管理辦法。

4.3.6生產設施的使用人員,負責生產設施的日常檢查和保養,並做好日常的檢查保養記錄。

4.3.7使用的生產設施必須安裝完整的和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裝置與相應的安全設施。

4.4生產設施的檢維修

見《裝置設施檢維修管理制度》。

4.5生產設施安全事故及裝置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4.5.1生產設施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設施損壞和裝置事故,根據損壞程度,事故分為:

(1)一般生產設施安全事故:零部件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

(2)重大生產設施安全事故:生產設施受損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生產設施安全事故:導致生產設施報廢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

4.5.2生產設施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1)一般生產設施安全事故發生後,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車間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

(2)重大、特大生產設施事故發生後,操作人員應立即採取保護現場的措施並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

(3)對各類生產設施安全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

(4)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生產設施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生產設施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或經濟處罰。

4.6生產設施的報廢

見《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制度》。

5、安全設施管理

5.1安全設施範圍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設施指公司生產現場的各類檢測報警設施、裝置安全防護設施、防爆設施、洩壓和止逆設施、以及防靜電裝置和避雷裝置等安全附件。

(1)檢測報警設施包括:壓力、溫度、液位、流量、組分等報警設施,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等檢測和報警設施,用於安全檢查和安全資料分析等檢驗檢測裝置、儀器;

(2)裝置安全防護設施包括: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動、限速、防雷等設施,傳動裝置安全鎖閉設施、防護裝置,電氣過載保護設施,靜電接地設施;

(3)防爆設施包括:各種電氣、儀表的防爆設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洩壓和止逆設施包括:用於洩壓的閥門、安全閥、爆破片、放空管等設施,用於止逆的閥門等設施,真空系統的密封設施等;

(5)防靜電裝置和避雷裝置包括:防靜電跨接線、避雷針、靜電匯出裝置等。

5.2安全設施的管理

(1)裝置科負責管理廠內的安全設施,建立、完善安全設施技術檔案、臺賬、檢定記錄及檢定計劃,並確保檢定工作按計劃進行實施;

(2)嚴禁使用效能不符合要求、無產品合格證和銘牌、無相關製造資質的企業生產的安全設施以及超過檢定週期、存在嚴重缺陷和安全隱患的安全設施;

(3)安全設施應的檢查以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包括每班工藝操作人員、管理人員的每日巡檢;專項檢查包括車間、生產技術部、安全環保部的專項檢查;

(4)各車間應對各自界區內的安全設施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專項檢查,並將檢查記錄進行存檔,對檢查出的問題制定詳細的整改措施、整改負責人及整改期限,整改後報生產技術部驗收;生產技術部、安全環保部每季度組織一次專項檢查;

(5)新購買的國家規定強檢的安全設施如安全閥、壓力錶、溫度表、有毒有害可燃氣體報警儀等,必須經過檢定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

6、特種裝置管理

(1)本公司購買、使用的特種裝置,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並在規定的時間(30天)內向主管部門登記註冊;

(2)裝置科要建立特種裝置技術檔案,內容包括:設計檔案、製造單位、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及安裝技術說明書等;特種裝置登記登錄檔、特種裝置及安全附件定期檢測檢驗記錄;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特種裝置日常維修保養記錄;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記錄;

(3)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才允許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4)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使用年限,應當予以報廢,並向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

(6)裝置科對在用的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檢查、做好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並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監督檢查。

(7)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安裝、改造、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8)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違反特種裝置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總經理報告相關負責人報告。

7、相關記錄

《生產設施清單》

《生產設施檔案》

各種工廠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中心網站管理,確保網站的安全,加強網站資訊資源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網際網路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網站資訊保障措施

第二條 根據政務資訊公開要求,各部門應及時在網站上釋出工作中產生的不涉密政務資訊與新聞。

第三條 各部門指派專人擔任資訊員,負責採集、編錄本部門的資訊並向網站提供。

第四條 資訊員採集的資訊經部門負責人稽核後方可向網站提供,資訊內容按“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責任認定。

第五條 網上釋出的檔案、資料、文字及影象等資訊統一由網站管理員存檔管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條 網站安全管理由資訊中心負責。各部門應明確分管負責人、承辦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員。

第七條 網站管理員應當對重要檔案、資料及應用系統作定期備份,以便應急恢復。

第八條 應當設定網站後臺管理及上傳的登入口令。口令的位數不應少於8位,嚴禁將個人登入帳號和密碼洩露給他人使用。

第九條 網站和機房應建立嚴格的門禁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機房及機房內所有裝置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每日應有機房值班記錄和主要裝置執行情況的記錄。外來系統維護人員進入機房,應由技術人員陪同並對工作內容做詳細記錄。

第十條 應及時對網站管理及伺服器系統漏洞進行定期檢測,並根據檢測結果採取相應的措施。要及時對作業系統、資料庫等系統軟體進行補丁包升級或者版本升級,以防黑客利用系統漏洞和弱點非法入侵。

第十一條 應當充分估計各種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做好應急響應方案。同時,要與崗位責任制度相結合,保證應急響應方案的及時實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十二條 網站在發生安全突發事件後,除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進行解決外,應當及時向交易中心中心相關負責人報告,由其給予及時的指導和必要的技術支援,並視安全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及時協調公安及網路服務商等單位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應當制定工作人員管理制度,明確工作人員的職責和許可權,通過定期開展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同時,規範人員調離制度,做好保密義務承諾、資料退還、系統口令更換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四章 網站應急處置預案

第十四條 網站、網頁出現非法言論時的緊急措施:

(一)、當發現網站或接到舉報出現非法資訊時,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相關負責人通報情況;

(二)、負責人在接到網站管理員報告後及時組織安排技術人員進行處理;

(三)、技術人員在接到通知後立即清理非法資訊,強化安全防範措施,將網站網頁重新投入使用;

(四)、網站管理員應妥善儲存有關記錄、日誌或審計記錄。

第十五條 網站遭到黑客攻擊時的緊急處置措施:

(一)、當有網頁內容被篡改,或通過入侵檢測系統發現有黑客正在進行攻擊時,網站管理員首先應將被攻擊的伺服器等裝置從網路中隔離出來,同時向負責人彙報情況;

(二)、負責人在接到網站管理員報告後及時組織安排技術人員進行處理;

(三)、技術人員立即進行被破壞系統的恢復與重建工作;

(四)、網站管理員應妥善儲存有關記錄、日誌或審計記錄。

第十六條 病毒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一)、當網站管理員發現計算機感染有病毒後,應立即將該機從網路上隔離出來;

(二)、對該裝置的硬碟進行資料備份;

(三)、啟用病毒軟體對該機進行防毒處理,同時利用病毒檢測軟體對其他機器進行病毒掃描和清除工作;

(四)、如發現反病毒軟體無法清除該病毒,應立即向技術人員報告;

(五)、經技術人員確認無法查殺該病毒後,應作好記錄,同時立即向相關負責人報告,並迅速研究解決問題;

(六)、如果感染病毒的裝置是伺服器或者主機系統,經負責人同意,立即告知各相關單位做好相應的病毒清查工作。

第十七條 軟體系統遭受破壞性攻擊的緊急處置措施:

(一)、一旦軟體遭到破壞性攻擊,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技術人員報告,並將系統停止執行;

(二)、技術人員立即進行軟體系統和資料的恢復;

(三)、網站管理員應妥善儲存有關記錄、日誌或審計記錄。

第十八條 資料庫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一)、一旦資料庫崩潰,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負責人與技術人員報告,經負責人同意後通知各相關單位暫緩上傳上報資料;

(二)、技術人員對資料庫系統進行維護,如無法正常維護,採取資料庫備份恢復的辦法;

(三)、如果備份均無法恢復,應立即向有關廠商請求緊急技術支援。

第十九條 裝置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一)、小型機、伺服器等關鍵裝置損壞後,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負責人報告並通知技術人員;

(二)、技術人員應立即查明原因,具有備份伺服器的要馬上啟用備份伺服器提供網站服務;

(三)、如果能夠自行處理,應立即用備件替換受損部件;

(四)、如果不能自行處理的,立即與裝置提供商聯絡,請求派維修人員前來維修。

各種工廠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餐廳整潔明亮,餐桌上無灰塵,地面無垃圾,凳子無髒水、灰塵等。地面要求乾淨,每天至少要清掃、拖洗2—3次,餐桌要隨時清理,保證餐廳整潔衛生。食堂門外無雜物、垃圾,每天最少清掃1—2次。食堂窗戶要求每週至少擦拭一次,玻璃上無灰塵、無痕跡,保證清潔明亮。

二、食堂廚房保持整潔,地面保持乾燥、無垃圾雜物;炊具、廚具每天使用後清洗乾淨,整齊有序地擺放,牆壁無灰塵。食堂所有碗、筷、湯匙用後要清洗乾淨,並及時放進消毒櫃。

三、食品生熟要分開,保證生熟食品不交叉汙染或串味。

四、蔬菜、肉類加工時,要先清洗乾淨方可進入蒸、炒、煮、爆等烹飪程式。

五、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制度,對腐爛變質、生蟲、生黴物質堅決做到採購不買,食品加工人員不加工。

六、食堂工作人員工作時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著裝整齊、乾淨,儀容端正。要搞好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髮、勤洗澡,工作時不允許戴戒指、手鍊等飾品。

七、食堂工作人員每年參加一次由衛生防疫部門組織的體檢,持有健康證者方可上崗。

八、庫房整潔、明亮,物資堆放有序,米、面及幹雜品不得擺放在地上。

九、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適當維持買飯買菜時的秩序,樹立員工自覺排隊打飯、打菜的習慣。

十、望各位員工大力支援食堂的工作,以保持餐廳內外的環境衛生。

各種工廠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外協隊伍安全管理制度

1 外協隊伍的安全管理堅持“誰用工,誰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外協隊伍的安全管理實行專案部、作業隊、施工隊三級管理。施工隊必須設定專兼職安全員,並將人員名單報作業隊、專案部備案。

3 專案部負責對安全生產實施檢查、監督;作業隊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日常管理;施工隊負責施工過程安全的控制。

4 在施工合同和協議簽定時,應明確雙方安全生產的義務和責任,外協隊伍必須服從專案部和作業隊的安全管理。保證所施工的工地達到安標工地的要求。

5 勞務工進場48小時內,施工隊必須向專案部申報辦理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向作業隊申報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供身份證和相關證件、資料。未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和未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不得安排上崗。

辦理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和安全培訓的有關費用由施工隊承擔或者按合同約定。

6 外協隊伍安全教育和培訓:

6.1上崗前,所有教育及培訓由各專案部安質部組織,並開展工作。不得委託外協隊伍自行培訓。教育經費由用人單位承擔。外協隊伍自行教育的內容,可作為安全教育的組成部分,但不能取代崗前教育及用人單位的監督義務。

6.2 安質部必須針對工程特點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班組長、安全員以及從事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培訓。

6.3 學習內容:安全生產必備的國家、行業、建指、局指、上級的安全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基本技能,提高安全自我防範意識。

6.4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由專案部協助或施工隊自行組織送外安全培訓取證,經考試合格,並持有專門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同時建立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臺帳。

6.5 新工藝、新裝置、新技術,使用前由作業隊總工程師組織,施工技術、安質人員參加,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術應用的培訓。

7 勞務工日常管理納入作業隊日常管理內容,與本單位職工同等對等。按安全管理辦法同佈置、同檢查、同考核(見相關安全管理辦法)。

8 積極改善勞務工的生活、生產條件和勞動保護條件,外協隊伍的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和發放,由相關施工隊負責免費提供,應按本單位員工同等對等。

9 不準使用不滿16週歲的人員和使用女工從事有禁忌的勞動;不宜使用超過60歲的勞務工;特種作業人員、高空作業人員須經體檢合格後方可上崗。

各種工廠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建立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改善建築施工企業作業條件,減少施工傷亡事故發生,切實保障建築施工人員人身安全,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裝置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生產費用)是指建築施工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建築施工安全標準,購置施工安全防護用具、落實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等所需的費用。

第四條  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專案計取、確保需要、企業統籌、規範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計取

第五條  安全生產費用按照《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__]478號)規定,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為計取依據,各工程類別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如下:

(一)房屋建築工程、礦山(井巷)工程為2.0%;

(二)電力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鐵路工程為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煉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訊工程為1.0%。

第六條  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國家現行規定在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專案組成的規費中單列,並按照規費的計算規定計取。

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省級建設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以下簡稱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業、本地區實際情況,按照工程類別測定並公佈安全生產費率,但不得低於本規定第五條的提取標準。

第七條  編制工程概(預)算時,應當依據主管部門測定的相應費率,確定安全生產費用。

第八條  依法進行工程招標投標的建設專案,招標方或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編制招標檔案時,應當單列安全生產費用專案清單,並在招標檔案中明確投標方未按本規定單獨報價的,按廢標處理。

投標方應當按照招標檔案單列的安全生產費用專案清單和主管部門測定的安全生產費率單獨報價,不得刪減。

招標方對安全防護、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結合工程實際單獨列出安全生產增加專案清單。投標方應當根據現行標準規範,按照招標檔案要求結合自身的施工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對工程安全生產增加專案單獨報價。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支付

第九條  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生產費用的費率、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第十條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內的,建設單位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預付安全生產費用不得低於該費用總額的7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預付安全生產費用不得低於該費用總額的50%。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申領施工許可證或報批開工報告時,應當提交安全生產費用預付憑證和安全生產費用支付計劃,作為保障工程安全的具體措施。

第十二條 施工企業在工程量或施工進度完成50%時,專案負責人應當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50319-20__)填報《其餘安全生產費用支付申請表》,並經企業負責人簽字蓋章後報監理企業。監理企業應當在3日內稽核工程進度和現場安全管理情況。

監理企業稽核時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責令施工企業立即整改。經稽核符合要求或整改合格的,總監方可簽署《其餘安全生產費用支付證書》,並提請建設單位及時支付。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收到監理企業《其餘安全生產費用支付證書》後,5日內支付安全生產費用。支付憑證報建設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施工過程中出現工程變更,應當按施工合同約定或相關規定及時辦理工程變更價款,按照主管部門測定的相應費率確定安全生產費用增加費,作為與其餘安全生產費用同期支付的依據。辦理竣工結算時,建設單位應當以工程竣工結算價為依據支付安全生產費用。

第十五條 進行竣工驗收或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時,建設單位應當向建設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提交安全生產費用支付憑證。

第十六條 實行工程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總承包單位應當與分包單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確由分包單位實施的安全措施及分包工程安全生產費用。

第十七條 工程監理企業發現建設單位未按本規定或合同約定支付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當及時提請建設單位支付。

第四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第十八條 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__]478號)規定,在以下範圍內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檢測、探測裝置、設施支出;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十九條 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按規定範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佔。年度結餘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條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和專案安全生產費用核算制度,明確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管理的程式、職責及許可權。

第二十一條  建築施工企業或其委託的安全評價機構應當依據現行的標準規範定期對工程專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對於評價結果不合格的,應當督促該專案立即整改。

第二十二條  總承包單位對工程專案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負總責,分包單位對所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負責。總承包單位或其委託的安全評價機構應當定期檢查評價分包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

第二十三條 工程監理企業應當對施工企業在施工現場落實安全生產費用情況進行監理。

工程監理企業發現施工企業在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未落實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權要求其改正,施工企業拒不改正的,工程監理企業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和建設主管部門報告,必要時依法責令其暫停施工。

第五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建設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  建設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在招標投標階段,應當認真稽核招標檔案中安全生產費用專案清單單列情況、投標報價按本規定確定安全生產費用情況。

第二十六條  建設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在稽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或審批開工報告時,應當審查安全生產費用預付憑證及其餘安全生產費用支付計劃。建設單位未提交的,建設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或批准開工報告。

第二十七條  建設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在建設單位辦理安全生產費用支付備案手續、進行竣工驗收或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時驗證安全生產費用支付憑證。

第二十八條  建設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對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按照現行標準規範對工程專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改善和安全施工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受理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不按規定計取、支付以及挪用安全生產費用的檢舉、控告和投訴。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中介機構未按本規定在招標檔案中單列安全生產費用專案清單的,由建設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20__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  建設單位提供虛假的安全生產費用預付憑證申請施工許可或報批開工報告的,建設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許可,並給予警告,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建設單位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施工許可或報批開工報告。

第三十三條  建設單位提供虛假的安全生產費用預付憑證取得施工許可或開工報告的,建設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撤銷許可,並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建設單位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施工許可或報批開工報告。

第三十四條  建設單位未按本規定支付安全生產費用的,由建設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撤回施工許可或開工報告。

第三十五條  建設單位未按本規定辦理安全生產費用支付備案手續、在竣工驗收或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時未提交安全生產費用支付憑證的,由建設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處以20__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  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簽訂的施工合同未按本規定明確安全生產費用有關內容的,由建設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並處以20__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 總承包單位未按規定支付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費用的,由建設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總承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三十八條  施工企業挪用安全生產費用的,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  施工企業對安全生產費用提而不用導致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的,依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條  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一條  監理企業未按本規定及時簽署安全生產費用支付證書的,由建設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處以20__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  監理企業有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行為的,由建設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三條  建設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按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未提交安全生產費用預付憑證及支付計劃的建設單位核發施工許可證或審批開工報告的;

(二)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依照本規定,結合本行業、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建設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備案。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由建設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各種工廠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為維護好本單位環境秩序及管理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管理制度:

一、門衛行為要求

(一)著裝整潔。

(二)熱情接待來訪群眾。

(三)盡職盡責,工作期間不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四)品行良好,無不良嗜好。

(五)遵紀守法,服從工作安排。

二、門衛工作職責

(一)對外來人員加強檢查,制止身份不明人員進入單位。

(二)加強對外來車輛進出單位管理,指揮、督促院內車輛有序停放,下班期間及節假日,除經領導批准,禁止外來車輛進入院內。

(三)嚴禁無牌及嚴厲不明車輛進入院內;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人員及車輛進入院內。

(四)加強院內巡察,經常性對水、電、營房設施進行檢查,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五)及時開關電梯及電梯空調,下班後及時鎖好車庫、院門。

(六)遇到雷電、火災、暴風雨等特殊情況,對營區加強檢查,主動做好安全防範工作,遇突發安全事故時及時彙報。

(七)嚴禁擅離崗位,嚴禁請人代崗,遇有特殊情況須請假時,應經領導批准。

(八)嚴禁上班期間飲酒、賭搏、睡覺。

(九)嚴禁私接電源、亂拉電線。

(十)負責收取郵件、包裹、報刊,做好登記並及時分發到各個科室。

(十一)保持院內環境整潔,每天早晨上班前及下班後,負責清掃大門口附近及院內衛生、停車場廁所衛生,保證無明顯汙跡。

二0 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