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各部門的工作業績,不斷完善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並達到實際在工作中的效果,通過對員工在實際工作中的績效管理,使每位員工都很清楚的熟知自己的職責和工作目標,以及知道完成部門予以自己的工作目標完成的情況等,最終實現酒店的經營要求,使酒店達到最佳的運營狀態。行政人事部結合酒店的現狀,特制定月度績效考核方案,具體操作方法如下:
一、 考核目的
通過績效管理,提高部門工作業績及員工的工作能力,讓員工更好的履行工作職責,以達到最佳工作狀態,同時也使酒店達到最佳營運狀態。
二、實施時間
從 年 月 日執行
三、考核物件 酒店全體員工
四、考核辦法
1、為了簡單有效的實施績效管理,全酒店分三個層次進行績效考核,即基礎員工層、基礎
管理層(領班、主管)、管理層(部門經理),考核比例為工資總額的30%。
2、員工工作考核和工作表現的評估分別為分值係數。
3、由行政人事部根據不同層級的績效結果設定統一的考核分值,在一個考核週期內,每個員工表現評估的結果,作為工作考核的結果得到自己的分值,分值係數由兩部分組成,即100分的固定分值,20分的浮動分值,當員工當月表現十分優秀時,最高分值為120分。
4、員工獎勵和處罰直接對應分值的變化;
5、每月先由員工對自己本月的工作表現作出評估,然後由上一級領導作出評估,基礎員工層和基礎管理層評估結果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後報人力資源部稽核。
6、各個部門由於工作任務和特點不同,在工作技能、工作能力、工作效果的評估中,允許部門新增具有部門特點的工作內容指標,但是必須上報行政人事部並總經理批准,不得任意改動。
7、部門經理的考核由兩個部分組成,即責任目標考核和管理目標考核(詳見部門經理績效
考核表)
五、評估時間及形式
每月 號前採取書面方式由酒店各級管理層進行績效評估。
六、結果應用
1、考核結果作為評選月度優秀員工的依據;
2、考核評分標準為:
120分為優秀,員工將得到績效工資1:1.2的績效獎勵(不超過部門總人數的10%); 119分—100分為優良;員工將得到績效工資1:1.1的績效獎勵(不超過部門總人數的12%);
99分—90分為良好,員工將得到100%的績效工資;
89分—80分為及格;員工將得到80%的績效工資(不超過部門總人數的10%); 80分以下為不及格,員工將得到70%的績效工資(不超過部門總人數的10%)。 連續三個月考核不及格者,將給予降職、降級、勸退或半年內不得加薪; 連續三個月考核優秀者,將給予晉升、晉級獎勵。
3、考核結果作為職務調整(升遷、降職),薪資調整等有效依據;
4、考核結果將進入到員工個人檔案以備案
5、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績效工資的發放依據
七、附件
1、基礎員工績效考評表
2、基礎管理層績效考評表
3、部門經理績效考評表
績效管理制度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職能之一績效管理的標準規範,績效管理制度是為了實現科學、公正、務實的績效管理的規範,使之成為有效地提高員工積極性和公司生產效率的手段。為提高公司競爭力,保證公司目標的順利達成,在公司形成獎優罰劣、管理標準、公平人性的氛圍。因此績效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人力資源管理管理核心保障。
第一條、工作績效考核,簡稱考核,目的在於通過對員工一定期的工作成績、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提供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通過這些評價可促使員工有計劃地改進工作,以保證公司營運與發展的要求。
第二條、績效考核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製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進、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核專案及其事實為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者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績自始至終應以公正為原則。決不允許營私舞弊。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規則除下列人員外適用於公司全員。
1.考核期開始進人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傷而連續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年終考核三種。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試用三個月後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部門主管考核。如試用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縮短、延長試用時間或改派他部門試用亦或解僱,應附試用考核表,註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核准。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各部門主管對於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每月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於請假記錄簿內,以提供考核的參考。
(三)年終考核
1、員工於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參考平時考核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送複審。
第五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考核標準
(一)人事考核的種類。
人事考核可以分為兩種:
1.能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以員工在一定時間當職務的能力,進行評定。
2.業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務工作完成的情況,進行評定。
(二)人事考核必須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核把握並測評的能力是職務擔當的能力,包括潛在能力和顯在能力。潛在能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能力;顯在能力是指職工工作中發揮出來的,並表現在業績上的努力。潛在能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效能力來把握;顯在能力,則可能通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具體包括:
知識、潛在能力、體力、能力、經驗效能力、顯在能力、工作業績和質量、態度
第七條、考評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評者,必須站在直接監督的立場上,並且,對於想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必須予以註明。
2.第二次考評者,必須在職務、級別上高於第一次考評者。有關需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或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別的地方,必須予以註明。
特別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別的情況下,需要傾聽一下第一次考評者的意見,有必要的話,相互商討,對評定作出調整。
在不能做出調整的情況下。至少應該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告訴給第一次考評者。
3.裁定、拍板者,參考評定經過報告,作出最終評語。
4.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部門,二次考核可以省掉。
5.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發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3)考核者應根據自己作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4)在考核過程中,要注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與能力開發,通過被考核者填寫自考表,瞭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評價及對上級的意見和建議,以便上下級之間相互理解。
第八條、 考核結果的運用。
為了把考核的結果,應用於開發利用員工的能力,應用於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考慮教育培訓工作時,應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藉此掌握教育培訓,進而是開發、利用員工能力工作的關鍵。
2.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工作或崗位調動時應該考慮事爭考核結果,把握員工的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3.晉升。
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時,應該把能力以及業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核評語是按職能資格制度要求規範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際,應該參照能力考核的評語,決定提薪的幅度。
5.獎勵。
為了能使獎勵的分配對應於所做的貢獻,應該參照業績考核的評語進行。
第九條、考核結果的反饋,部門經理通過面談形式,把考核的結果,以及考核的評定內容與過程告訴被考核者本人,並指明今後努力方向,自我培養和發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待、目標和條件等等。
第十條、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閱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規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儲存十年。但是,與退休、退職人員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儲存一年。
(二)表內容的查閱。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員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閱有關內容時,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閱要求。
第十一條、 考核者的培訓
(一)在取得考核者資格之後,必須經過考核者培訓。
(二)培訓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結構;
2.確認考核規定;
3.理解考核內容與專案;
4.統一考核的基準。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績的計劃和具體組織工作。
一、總則
1.為加強和提升員工的工作質量和本公司工作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活力,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2. 工作質量考評(以下簡稱“考評”)是指用系統的方法、原理,評定、測量員工在職務上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效果,工作質量考核針對員工的工作表現。
3.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所有員工,包括試用期內的員工。
4.以員工在被考核該段時期工作成果與表現為依據,各部門經理對所屬員工的平時的工作留意,嚴密考核。
二、考核的內容
1、分以下四部分:
(1)、工作質量情況:本季度內完成的所有工作,是否完全達到質量標準的要求;
(2)、安全生產情況:在本季度的工作中,是否有不安全的工作生產行為;
(3)、工作表現情況:指本職工作內的協作精神、積極態度等。由部門內部同事或被服務者進行考評。
(4)、技術水平情況:在本季度的工作中,技術水平是否有所提高。
三、考核方法
1.季度考核: 每季度對員工考核一次,由部門經理具體考核,填寫到《jl0303-05員工考核表》中(具體見表)季度考核從四方面進行——工作質量情況、工作表現情況、安全生產情況、技術水平。 分為六檔——優、好、良好、良、一般、差。如在四項中有低於良檔的將累計到年終獎金一併計算。
如在一季的考核中全部為優的,在年終獎金髮放時係數將+0.1,如在一季的考核中全部為好的,在年終獎金髮放時係數將+0.05,三季可累加。 如在一季的考核中全部為差的,將立即離崗培訓,時間為3個月,如經考核再不合格將予以辭退。
2.年終考核: 第四季的考核為年終考核。
年度綜合評判在90分以上,為優秀,年終獎金的係數為1.2;年度綜合評判在80分以上,為良好,年終獎金的係數為1.0;年度綜合評判在70分以上,為好,年終獎金的係數為0.9;年度綜合評判在60分以上,為一般,年終獎金的係數為0.8,年度綜合評判在60分以下的,為較差,無年終獎金。並且公司將視情況給予其警告、降級使用或辭退。
四、考核時間
季度考核:考核時間為每季最後一個月的15日。
年終考核:員工於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考核年度:~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五、要 求
1、員工的直接上級為該員工的考評負責人,具體執行考評程式;
2、本部門經理為該員工的考評負責人;
3、考評結束時,考評負責人必須與該員工單獨進行考評溝通;
4、各部門經理對於所屬員工應按工作質量情況、工作表現情況、安全生產情況、技術水平嚴正考核。
六、保 密
1、考評結果只對考評負責人、被考評人、人事負責人、(副)總經理公開;
2、考評結果及考評表格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3、任何人不得將考評結果告訴無關人員。
七、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八、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1、目 的
為了對員工在一年中的工作業績、能力、態度做客觀的評價,作為員工加薪、轉崗、員工開發等提供客觀合理依據。
2、範 圍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員工,具體為*年*月*日前已正式通過試用期考核的在職員工。
3、原 則
3.1公開性原則:最大限度減少考核者與被考核者雙方對考核工作的神祕感,考核標準通過協商制定,考核結果公開,考核工作制度化。
3.2客觀性原則:以事實為依據,切忌主觀和武斷。
4、職 責
所有員工必須遵守此方針。
5、程 序
5.1績效考核相關說明如下:
5.1.1績效考核週期:
上本年度的1月1日~ 本年度的12月31日,合計12個月。
5.1.2考核物件:(按員工的職務類別分為以下兩大類)
(1)生產一線員工
(2)非生產一線員工
5.1.3考核有關表格如下:
(1)生產一線員工 附件一
(2)非生產一線員工 附件二
5.2年底績效考核:
5.2.1參與年終績效考核的員工範圍:
12月31日(含12月31日)止在公司內工作滿3個月;
5.2.2年底績效考核成績計算
(1)由其直接上級和本人進行考評得出考核分;
(2)凡在薪資調整日期間出現影響考核結果行為,例如違法違紀等,按照相關法律或公司員工手冊規定受到相應處理的,公司有權將考核結果直接進行調整。
5.3考核一般流程
5.3.1年底人事部發放各部門考核名單及考核表
5.3.2人事部彙總各部門考核結果
(1)各部門根據考評及員工年度表現,提名優秀/表揚員工及團隊
(2)人事部彙總提交總經理討論
(3)高層管理人員根據考核結果管理員工,對員工進行調薪、升降職、輪崗、培訓等後續計劃,並報送人事部
(4)總經理做出調薪的審批
(5)人事部執行總經理決議
5.3.3人事部進行年度彙總、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