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務
(一)在廠長領導下,貫徹政府關於"開發資訊資源,服務社會建設"的精神,有目的地組織收集、整理、分析、傳遞、研究、處理、貯存廠內外有關改革和經營管理科技進步、群眾生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綜合資訊,為領導決策和各部門應用服務。
(二)根據《工業企業檔案管理暫行規定》要求,負責歸口管理全廠計劃統計、經營銷售、生產排程、物資供應、財務管理、勞動人事、教育衛生和工作工作等各方面工作所形成的檔案,並積極組織檔案編研,主動為領導和群眾提供利用。
(三)負責組織開展經濟技術情報工作,為工廠制定經營決策和產品開發方案提供依據。
(四)組織搞好科技資料圖書選購、收藏、介紹工作,為提高工廠科學技術素質服務。
(五)歸口管理全廠照相器材。
(六)負責組織協調全廠資訊(通訊)網路的工作。
(七)負責組織制(修)訂綜合資訊管理制度。
(八)積極組織開展重大資訊的調研活動,努力辦好資訊刊物,不定期召開資訊釋出會,及時向廠內外傳遞、釋出有關資訊。
(九)積極參加行業、地區及國家經濟技術資訊網路活動,搞好資訊的協作和交流,不斷提高工廠資訊管理水平。
(十)逐步開展對外有償資訊諮詢服務活動。
(十一)逐步發展與國際上的資訊聯絡。
(十二)完成廠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職權
(一)有權組織資訊員收集廠內外各方面的資訊。
(二)對所轄資訊工作崗位有檢查督促權。
(三)有權代表工廠參加行業和地區經濟技術資訊網路活動。
(四)有權組織開展綜合資訊調研活動,組織召開廠內資訊發表會,主持編撰《××資訊》刊物。
(五)有權向全廠各單位索取有關資訊資料,督促按期整理交繳檔案。
□ 職責
(一)對收集、整理、傳遞、貯存釋出的資訊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二)對所轄資訊崗位工作的質量和安全負責。
(三)對照相器材管理不善,造成丟失、損壞、影響工作負責。
(四)對檔案資訊資料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和失、洩密現象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