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2、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定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4、各工種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的專業技術培訓學習和掌握安全生產知識,並經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獨立操作。
5、企業實行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安全由安全小組負責,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檢查監督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6、嚴禁將危險物品帶入維修現場,要害裝置、由穿戴防護用品的專人保養和管理,並經常進行檢查和維修。
7、維修人員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不得酒後操作、打鬧和聊天。
8、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後方可作業。舉升裝置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裝置。
9、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並在規定的路段上進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汙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11、根據季節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防腐及防盜工作,並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效能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12、發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13、堅持安全檢查和自查。
1、營業線施工係指影響營業線裝置穩定、裝置使用和行車安全的各種施工。營業線施工必須堅持運輸、施工兼顧的原則,加強施工計劃管理,加強施工組織和施工期間的運輸組織。
2、施工負責人應具備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質。施工專案經理、副經理,安全、技術、質量等主要負責人必須經鐵道部(或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培訓,不允許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擔任上述工作。未經鐵道部的,由路局專案管理機構牽頭組織培訓,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3、參加營業線施工的勞務工必須由具有帶班資格的正式職工(即帶班人員)帶領,不準勞務工單獨上道作業。用工單位對勞務工要進行施工安全培訓、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勞務工不能擔任營業線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護員、帶班人員等工作,不準單獨使用各類作業車輛。
4、施工單位應於每月9日前將次月需要申請的營業線施工計劃上報鐵路局主管業務處和相關業務處。其中,建設專案施工應先報專案管理機構預審。為申請營業線施工計劃,施工單位提報的施工方案應包括:施工專案及負責人、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及限速範圍、裝置變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過渡方案、施工組織、施工安全和質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護辦法、列車執行條件、驗收安排、施工安全協議書等基本內容。其中施工安全協議是由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統一管理。
5、批准公佈的營業線施工計劃日期到達前3日,施工單位將執行兌現施工的.申請報路局主管業務處(機務、工務、電務、建管處),其中,建設專案施工應先報專案管理機構預審,再報主管業務處。施工單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時前向裝置管理單位提出施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範圍。針對i、ii級施工計劃的實施,施工單位還要制定施工方案示意圖、施工作業流程計劃圖、安全關鍵卡控表,並嚴格按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
6、施工單位應在實際施工排程命令的起止時間內完成施工作業,施工單位作業完成後,經施工、裝置管理單位檢查達到放行列車條件,由施工負責人(或駐站聯絡員)、裝置單位檢查人(或裝置單位指定人員)辦理開通登記(施工銷記),車站值班員籤認後,由車站值班員報告列車排程員施工作業完畢。
7、施工單位對於施工前超範圍準備、施工中挖斷電纜、軌道車輛違章行駛、施工後線路未達到放行列車條件違章放行列車、開通後整修線路不及時、機械和料具侵限、使用封聯線和違章使用手搖把等危及行車安全的問題,要限制專項管理制度,堅決杜絕此類問題發生。對營業線施工的軌道、橋隧、訊號、接觸網等技術複雜、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作業專案,嚴禁分包。
8、施工單位使用大型機械進行土石方作業或者行走時,機械任何部位不得侵入營業線限界。機械伸長部位和被吊起物件、橫向轉動物件端部必須與營業線外側鋼軌保持2米以上距離。在施工現場距營業線外側鋼軌2m處,設定警戒防護繩,並按一機一人設定專職防護。當列車接近施工地點時,大型機械必須停止作業,擺放平穩。如因工程確需在距營業線鋼軌外側不足2米處進行土石方作業時,必須提報施工方案,辦理封鎖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封鎖營業線施工。大型機械在營業線路塹邊坡上推、挖土作業時,在靠營業線一側應留出不少於2米厚的隔牆,以防止大型機械向營業線滑落。自卸汽車不得將翻斗升起在營業線旁執行,汽車不得在靠近營業線的新線路基上掉頭。
9、客貨共線鐵路建築限界(160km/h7500mm,距線路中心2440mm。
10、臨近營業線施工,並行長度不足30m,施工週期長,大型機械配合,相對固定的施工,如橋墩、橋臺、等施工,必須安排駐站聯絡員、工地防護員一機一人,列車接近時停止作業。
第一條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會議時間應相對固定。
第二條安全生產例會的參會物件為單位領導,部門經理,班組長等。
第三條會議主要資料有:
(一)傳達貫徹上級有關部門各種檔案精神;通報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二)各部門上報安全生產工作月總結(上月例會工作任務完成狀況總結,含採取措施,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等)。
(三)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提出工作重點,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務。
第四條參會人員須做到:
(一)按時參加會議並彙報工作,同時上報主要工作任務狀況的文字材料。
1,彙報工作時間不超過10分鐘;
2,文字材料1000字內。
(二)認真聽會並做好會議記錄,備有安全生產工作專用記錄本。
(三)參會人員原則上不得請假,如有特殊狀況,須向單位負責人請假。
第五條遵守會議紀律
(一)參會人員務必提前10分鐘到場,不得遲到或早退;
(二)開會時務必將手機設定為關機或震動狀態:
第六條安全生產例會工作資料,完成任務狀況,會議記錄將列入年度考核資料,與相關人員獎金掛鉤。
第五條本制度從制定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確保安全費用能夠維護和保障公司的安全生產,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額提取安全費用,保證安全費用的有效投入,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公司財產安全,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各項安全費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第二章使用範圍
第三條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於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四條公司應單獨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科目,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條專項資安全費用主要用於安全技改專案、職業衛生改善專案、安全教育宣傳、科研方面等。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支出。(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六)安全設施、特種裝置的檢測、校驗。(七)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三章安全費用提取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國家規定每年應提取安全費用。第七條企業是以本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為計提依據,逐月進行提取,公司按規定提取比例為3%(根據實際情況定),財務部負責安全費用的提取並按規定進行帳務處理。
第八條財務部負責每月月初向安環部報送安全費用的提取數額,安監部長負責人負責對安全費用的使用進行審批,凡包括上述範圍內的所有支出均可從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使用安全費用時必須經安環部負責人審查並加蓋“安全費用提取使用專用章”方可交財務部辦理使用手續。
第九條安環部負責對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臺帳,並同時負責向上級部門報送安全費用統計報表及其他要求報送的'資料。
第四章使用流程
第十條各部門將本部門的安全技術措施專案彙總後報至安環部,主管專案安全生產副經理根據各部門的意見召集總工程師、質檢部、安環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舉行專門會議討論編制安全資金投入計劃。編制安全資金投入計劃時應考慮利用現有的裝置和設施,挖掘潛力,講究實效,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與工程進度同步,避免安全生產資金脫節現象。
第十一條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報財務部,經財務部負責人稽核,公司分管副經理、經理審批。專項資金根據不同階段對安全生產的要求,實行分階段使用,原則上由安環部按計劃支配使用,或根據需要,由各部門、施工班組提出申請,經安環部批准後使用。
第十二條屬於專項資金範圍內費用的使用與報銷,按財務規定要求,經安環部負責人稽核,經公司分管副經理、經理審批簽字確認後,方可向財務部報銷,專案部財務部每季度予以彙總,並同安環部對賬,發現差錯,及時整改。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專案部對財務部與安監部專項資金投入與使用的情況,由專案部分管領導、安監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每季度進行一次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如下:
(一)檢查安監部安全費用使用的臺賬、報表等。(二)實物與賬冊是否相符。
(三)報銷手續是否齊全,報銷憑證是否有效。
(四)財務部設定科目與列入科目、記帳是否符合要求。第十四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相關責任人及時予以調整整改,如屢次違反,專案部將對責任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五條編制的專項資金不足有缺額時,應及時追加投入資金額,新增的計劃仍按上述審批的要求執行;在安全技術措施專案完成後,若其專項資金尚有盈餘,累計到下一個安全技術措施專案作為專項資金的積累。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制,進一步加強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效防範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生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安全生產直接職責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狀況的考核。
第三條:考核堅持原則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二)有利於安全生產職責制和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落實。
(三)實事求是,獎罰分明。
(四)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
第四條:安全生產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五條:公司安委會負責組織協調安全生產職責制考核工作,研究決定有關安全生產職責制考核的重大事項,稽核批准對各職責單位的獎懲等有關事宜。
第六條:安委會具體負責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考核資料
第七條:以年度安全生產職責書中規定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為主要考核資料。
第八條:市國資委等上級主管部門安排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任務的落實狀況。
第九條:安委會履職考核的具體資料及分值(100分):(一)落實本公司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明確公司所有領導的安全生產職責(15分);
(二)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本公司安全生產中出現的新問題,制定措施,並構成會議紀要(15分);
(三)建立安全生產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督查制度,健全安全檔案和記錄(10分);
(四)班子成員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層調研督促檢查指導安全工作,並構成安全生產狀況通報(15分);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機構,配齊專兼職工作人員,定期對安全監管人員進行培訓(10分);
(六)加強工作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有計劃、有安排、有記錄(10分);
(七)加大安全生產宣傳力度,標誌牌、標識牌、警示牌和崗位告知牌齊全(10分);
(八)配齊防護裝備、完善防護設施(10分);
(九)將安全生產列入幹部職工工作業績考核資料,實行“一票否決”(10分)。
第十條: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履職考核的具體資料及分值(100分):
(一)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狀況(10分);
(二)圍繞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要求組織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規劃、目標,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職責制的狀況(15分);(三)組織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範規程(15分);
(四)完善安全生產裝備、裝置,按規定使用安全生產資金(10分);
(五)按要求督促檢查本公司安全生產狀況(10分);
(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狀況(10分);
(七)工程建設、管理安全生產監管狀況(10分);
(八)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狀況(10分);
(九)保證資訊暢通,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10分)。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直接職責人履職考核的具體資料及分值(100分):
(一)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進行安全檢查(15分);
(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檔案和記錄(15分);
(三)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職責制考核(10分);
(四)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人員培訓工作(10分);
(五)督促對安全裝置的維護、保養、監測(10分);
(六)施工現場、工作場地、危險地段安全警示標識齊全(10分);
(七)特種作業人員勞動保護及管理到位(10分);
(八)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裝備使用監督到位(10分);
(九)按要求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狀況(10分);第四章:考核指標
第十二條:主要考核指標
(一)未發生特大職責事故;無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無重大職工傷亡事故;無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無重大交通事故;無重大工程及裝置事故。
(二)指標控制範圍:
1、因公傷亡率:無傷亡事故,傷亡率為零;
2、防火安全:無火災職責事故;
3、交通安全:無交通死亡事故,一般性交通事故經濟損失在一萬元以上的全年不得超過一宗;
4、工程裝置安全:工程及裝置一次職責事故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下的扣領導班子、第一職責人10分,扣直接職責人20分;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的扣領導班子、第一職責人20分,扣直接職責人30分;
(三)凡安全會議、安全培訓、安全檢查、安全監管不到位每少一次扣領導班子5分,扣第一職責人和直接職責人10分;凡無證上崗、勞動防護措施不落實的發現一次扣領導班子5分,扣第一職責人和直接職責人10分;安全生產狀況月報表,事故狀況報告每少報一次扣第一職責人和直接職責人5分;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扣第一職責人和直接職責人10分。
第五章:考核程式
第十三條:對安全生產職責制考核每年進行一次。
第十四條:考核採取自評考核和組織考核相結合的形式。
第十五條:組織考核採取100分量化評分標準,考核分四個等級,90分以上為優秀,89-80分為良好,79-70分為合格,69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職責人認真總結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狀況,對照考核要求進行自評考核,提交總結報告和履職考核表。
第十七條:考核採取聽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陳述,現場瞭解,查閱資料和記錄,召集相關人員座談,走訪瞭解群眾意見等形式進行。
第十八條:考核結果反饋被考核人。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九條:實行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
第二十條:凡年內考核到達優秀的對公司領導班子、安全生產職責人給予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獎。
第二十一條:凡在年內考核為不合格的,取消各項評獎資格,並和年底獎金分配掛鉤。
凡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職責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進行相應的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公司安委會負責解釋。
一、所有建築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且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
二、施工現場的道路、上下水管線及材料堆放等平面佈置都要符合安全、衛生、防火的要求,並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三、各種機電裝置的`安全裝置和起重裝置的限位裝置,都要齊全有效。
四、腳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網,搭設完畢必須經專案經理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驗收時以安全檢查標準為依據。
五、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六、砼攪拌站、木工車間、瀝青加工點及噴漆作業場所等,都要採取相應措施,使塵、毒、濃度控制在標準及施工要求內。
七、加強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凍,雨雪後採取防滑措施。
八、施工現場和木工加工廠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1.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決議和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2、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方針、目標,審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3、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通報安全檢查、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情況,佈置安全生產工作。
1.4、定期組織分析公司的安全形勢,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措施或計劃。
1.5、對安全生產管理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難點問題、較大安全隱患和重大隱患進行研究並作出決議。
1.6、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組織開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演練,並對演練後的預案進行評審和修訂。
1.7、定期組織開展綜合安全檢查和各項專項安全檢查,確保生產安全。
1.8、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參加基層安全生產活動。
1.9、負責對公司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1.10、定期對公司安全工作進行總結,並對錶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全員安全管理和生產作業行為,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經濟持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規定,結合公司多年管理經驗和施工生產實際情況而制定。
第三條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公司安全管理依據本制度,對公司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司有關部門依據本制度,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堅持按照上級要求,有計劃、有組織、有重點地開展好旨在強化安全意識、規範安全行為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在建專案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七條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也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有效載體。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增強了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實現公司安全管理目標。
第八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監督、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和推進安保體系的貫標;
第九條專案部成立以專案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檢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職能,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範的能力,使施工全過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狀態處於受控,確保工程專案安全目標管理。
第十條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體系網路。
第十二條安全管理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公司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部門及專案部,專案部分解到管理人員,並對管理目標分解的責任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一併予以考核,公司對部門及專案部考核為半年度考核,專案部內部考核為季度考核,考核採用評分表形式,考核結果作為安全生產考核獎懲的依據之一。
第十三條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和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公司實施監督檢查,並將檢查的情況形成書面記錄,納入安全生產獎懲的依據範圍。
第十四條具體的獎懲規定,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執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機構
第十五條公司及專案經理部均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負責人及專案經理第一責任人擔任安委會主任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並在各自的範圍內分別履行下了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組織制定專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三)編制專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
(四)保證專案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六)開展專案安全教育培訓;
(七)組織實施專案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八)建立專案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九)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十六條公司按照《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定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設定安全管理部門並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案經理部應設定安全管理部門或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並應根據工程規模、裝置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第十七條公司與專案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具備較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必須通過有關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並取得合格證書後方可以上崗。
第十八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並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專案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專案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專案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業在建專案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二)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專案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九條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專案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專案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裝置、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二十條公司各在建專案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於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七)其它規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四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二十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範和標準,及時發現和糾正生產中的事故隱患,提高各部門、專案部及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增強安全責任感,特製本制度。
第二十二條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
2、機械裝置
3、安全設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為
6、勞保用品使用
7、傷亡事故處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三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專案經理部十天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二)專項安全檢查: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施工電梯、腳手架、臨時用電、塔吊等)進行檢查,專案部根據各種裝置的搭拆方案進行安全檢查。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於我縣縣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建設單位依法確定施工單位後,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資料,向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備案。
第二條、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委託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受理本轄區內新建、擴建、改建等建設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備案工作,委託建寧縣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受理本轄區內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備案工作,受委託的“安全監督部門”應加強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建設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資料備案內容,包括:
1、建設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表(見附件一);
2、建設工程相關各方履行安全責任的建設專案安全生產責任書;
3、各專項施工方案計劃,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審及專家審查論證計劃表;
4、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其主要內容:
(1)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
(2)總進度計劃;
(3)臨時設施規劃方案和已搭建情況;
(4)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搭設計劃;
(5)擬進入現場施工使用的起重機械裝置計劃(型號、數量、時間);
(6)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費用及使用計劃;
(7)季節性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5、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及相關執業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6、施工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相關操作證;
7、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
8、工程專案總監及監理人員名單及崗位證書;
9、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監督人員名單。
建設單位應承諾報送資料的真實、有效。
第四條、依法批准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准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資料報送“監督部門”備案。
第五條、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提交本制度第三條規定的`相關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資料,並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向“監督部門”備案。
1、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2、拆除施工組織方案(包括:安全技術措施);
3、擬拆除建築物、構築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築的說明;
4、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第六條、“監督部門”在接到備案材料後,對符合備案要求的給予備案。
第七條、對建設單位不履行規定的安全責任,未報送安全施工措施資料或未通過備案的,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不予發放施工許可證。
第八條、對不按規定呈報備案擅自開工的建設單位,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予以相應處罰。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彙總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並由主管安全的部門寫成書面材料存檔待查。
2、車間班組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專業部門,迅速組織處理,決不允許帶“病”作業。
3、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採取措施,同時彙報主管領導。
4、對於電氣裝置、起重機械、防護用品等特殊裝置、用品和重要場所每年要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寫成書面材料,建檔備查,並限期解決,保證安全生產。
5、對防雨、防雷電、防中暑、防凍、防滑等工作進行季節性的檢查,及時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6、要害部門重點檢查制度。包括:變電站、配電室、鋼絲繩、連線裝置及提升裝置、消防設施和器材等。
二、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1、在崗職工必須按照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嚴格自己的操作。
2、在崗職工如有違章操作,一經發現必須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3、職工可總結經驗,改進生產工藝提高安全係數,對生產安全有貢獻的職工必須給予獎勵。
三、建設專案安全 “三同時”制度
1、建設專案“三同時”制度的概念,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專案(工程)、技術改造專案(工程)、引進的建設專案,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在編制上報專案計劃和財務計劃時,應編制上報安全方面相應的措施所需的投資,並納入計劃。
3、對引進技術、裝置的原有安全措施不得削減。
4、在組織可行性論證時,應論證安全內容,並將結果載入可行性論證檔案中。
5、在竣工驗收時,應將試生產中安全設施執行情況,措施效果,檢測資料,存在問題及今後採取的措施,寫入專題報告。
6、要嚴格按施工圖設計要求施工,確保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完工。
四、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1、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專款專用。
2、費用的提取:按照有關規定提取。
3、費用的使用:
(1)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2)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
(3)安全設施、裝置的購置、維護、保養;
(4)安全生產檢查,安全隱患整改;
(5)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應急救援器材、裝置的購置等。
(6)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費用、
4、費用管理:由財務部門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並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5、安全投入如當年未能使用完,應當轉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計劃內,不得挪作他用。
6、如當年安全投入不夠,寫出計劃報公司批付。
為了及時瞭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景,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資料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職責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於鬥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景,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景;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執行情景,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景,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職責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禮貌、安全生產;每臺裝置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專案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科彙總上報。
B、專案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專案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員彙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專案部參加,定期進行。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景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專案,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鑑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景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後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後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我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須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專案、定時光、定具體完成專案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為了加強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企業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鎮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專案、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並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採取強制性防護措施,並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儘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後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企業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藉口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裝置採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採購。
4、整改後必須經企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企業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本企業總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有資格上崗。
2、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企業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並保證職工有資格上崗。
4、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5、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複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複審一次。
五、生產場所及裝置安全措施
1、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4、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企業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6、企業的生產裝置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裝置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效能良好;
(2)發生強烈噪音或震動的生產過程及裝置,應採取隔噪、隔震、遮蔽等有效防護措施,生產場所的噪聲強度應符合《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的規定》;
(3)各類電氣裝置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裝置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裝置;
(4)企業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六、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逢節、假日、夜間必須安排人員值班,並將主要領導的電話放於明顯位置,遇緊急情況隨時聯絡。
2、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廠區,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直到開除。
3、值班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時要廠區各處巡查。
4、遇陌生人進廠,值班人員問明來意,才決定是否放行。
七、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動火作業是指燒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險作業;
2、在廠範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遠離進行動火地方最少35呎(10米)在崇光電器製品廠範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煙感探頭的場所,要做好保護,防止誤報警,準備好應急的消防器材,然後向安全組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安全組在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之前,要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依據許可證上所列之專案逐條核對無誤,確認不會由此引發火警事故後,才能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
4、動火作業現場要有相應的消防滅火措施,例如準備水、滅火筒等,以便發生火警時,能迅速滅火;
5、動火作業人員在作業前要了解該部位的消防設施及走火通道;
6、在動火作業過程中,安全組要全程監督,防止發生火警事故;
7、安全組有權制止有危險的動火作業;
8、動火作業完畢之後,要清理好作業現場,並監視現場至少30分鐘,防止留有火種,引起後患;
對不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而進行動火作業的人員(或部門),除通報批評外,並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
八、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部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佈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佈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定,入口處應設定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安全生產記錄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裝置。
4、現場排水要有前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5、道路運輸平坦,並保持暢通。
6、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餘材料應及時清理。
7、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杆、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8、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9、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0、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九、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1、班組長要模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班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械機具、裝置、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改進措施。
3、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並建立記錄臺帳,每天由作業班長進行記錄。
4、班前安全活動記錄,應統一集中在現場辦公室,以備檢查。
5、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專案部或上一級部門報告。
6、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擅自離崗。
7、嚴禁酒後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菸
8、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並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9、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破施工前必須繫好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往下投擲物料。
10、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11、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子架、龍門架和隨吊盤上下。
12、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告、安全標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隨意挪動。
十、特種裝置使用制度
1.特種裝置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裝置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裝置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裝置使用地點、場所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裝置維保、裝置檢測人員)進入,應由本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批准,並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後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裝置。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3.依據《條例》、《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裝置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裝置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裝置,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裝置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4.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範、標準要求,以及裝置使用說明書、執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裝置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5.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並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並送交XX部門備案。
6.裝置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相應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裝置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裝置檢驗結論,通知各使用部門做好裝置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裝置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裝置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單位根據裝置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並做出記錄。各部門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所屬特種裝置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但每月不少於一次),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8.特種裝置如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並由工程部門向縣或市級特種裝置監察科辦理登出手續。
十一、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對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教育,防止產生麻痺思想,避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2、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每年培訓不少於12學時。
3、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方可上崗。
4、從事特種作業人員要定期進行實戰演練,提高技術水平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5、未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的要求其接受具備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的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在工作中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1、目的
本制度確定了本公司適用於其生產活動和其它應遵守的安全責任要求,規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等方面,確保本公司各級領導幹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其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2、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
3、職責
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其相關人員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績效測量的相關事項。
4、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起草後交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
4.2 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後提出修改意見。
4.3 安全管理部門修改後下發相關至各級領導幹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
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
5.1 安全管理部門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及時下發相關至各級領導幹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並徵求意見。
5.2 安全管理部門將徵求的意見彙總後反饋給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
5.3 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組織領導幹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代表召開安全生產責任制修訂會。
5.4 安全管理部門根據修訂會結果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定稿。
6、培訓
6.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解釋。
6.2 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領導幹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對其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學習。
6.3 每次培訓學習應有學習記錄。
7、評審
7.1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由分管安全的副總及安全管理部門、生產部門等部門組成。
7.2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對已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評審。
7.3經評審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從上至下層層互相簽字實施。
7.4根據評審情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進行修訂,每年一次。
8、考核
8.1每年底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8.2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門根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
8.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結果報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認可,年終獎懲兌現。
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產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生產部門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其實質是“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企業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車間、班組的負責人對本車間、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各職能部門在各自業務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各崗位生產工人要自覺遵守安全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在本崗位上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2、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操作規程是生產工人操作裝置、處置物料、進行生產作業時所必須遵守的安全規則。
安全操作規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1)作業前安全檢查的內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驟、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3)作業過程中巡查裝置執行的內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5)作業場所、作業位置、個人防護的安全要求。
(6)作業結束的現場清理。
(7)特殊作業場所作業時的安全防護要求。
安全操作規程對防止生產操作中不安全行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規得到認真貫徹,在管理與安全生產有關事項時有一個行為準則,企業應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職工安全守則
(2)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6)特種裝置、危險性大的裝置、危險化學品運輸工具和動力管線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8)職業衛生管理、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9)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時”評審與生產經營專案、場所、裝置發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評審制度
(11)安全生產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12)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管理制度
(13)危險化學品裝卸、儲存、運輸和廢棄處置安全規則
(14)危險化學品銷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制度
(16)危險化學品託運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安全評價制度
(18)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與健全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時要注意以下問題。
1、依法制定,結合實際。企業制定安全制度,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為依據。要根據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來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劃分要按照企業生產管理模式,根據“管生產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來確定。
2、有章可循,銜接配套。企業安全制度應涵蓋安全生產的方方面面,使與安全有關的事項都有章可循,同時又要注意制度之間的銜接配套,防止出現制度的空隙而無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複又不一致而無可適從。
3、科學合理、切實可行。制度是行為規範,必須是符合客觀規律的,特別是操作規程。如果制度不科學那將會誤導人的行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瑣複雜將難以順利執行。
4、簡明扼要、清晰具體。制度的條文、文字要簡練,意思表達要清晰,要求規定要具體以便於記憶、易於操作。
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實施
制度的作用是規範行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認真執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義。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執行,成為廣大職工的自覺行動,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執行自覺性
制度的條文只是提出了行為的規範、操作的要求,即規定“怎麼做“,而“為什麼要這麼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條文中作詳細的解釋。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須使做事的'人明白為什麼要這樣做,從而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制度頒佈後,必須要進行相應的教育解釋工作,使職工明白為什麼要制定這樣的制度,從而避免消極態度、牴觸能情緒,提高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對於操作規程更要輔以一定的培訓,對操作要領、安全要求作出詳細的解說。
2、檢查督促、嚴格執行
制度是從整體、長遠利益考慮而制定的,對個人的某些利益與自由必然會產生一定的限制與約束,因而不可能每一個人都很自覺地執行。要通過檢查,瞭解執行情況並督促不執行或不認真執行的人改正,以保證制度的貫徹、維護其嚴肅性。
3、違章必究、獎懲結合
為維護安全生產秩序和制度的嚴肅性,對違反制度的人必須追究,給予教育、責令改正,嚴重違章的予以處罰,對模範執行制度的應予以表揚獎勵。
4、總結經驗、不斷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來的,由於知識、經驗的侷限,難免考慮不周,制度存在這樣那樣的一些不足之處,往往在制度執行過程中就暴露出來,這就需要總結經驗、修改完善。此外,隨著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改變,制度也要相應做調整以適應變化了的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這也需對制度進行相應的調整。
一、企業安全生產職責
1、企業法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總體責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4、持續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5、確保資金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需要。
6、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7、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教育職工自覺承擔安全生產義務。
8、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則佩戴、使用。
9、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檢測、監控。
10、預防和減少作業場所職業危害。
11、安全設施、裝置(包括特種裝置)符合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按規定定期進行技術檢測檢驗。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落實責任重於泰山、防患於未然,進一步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特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如下:
1、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後達到作業要求,並經裝置負責人許可方能上崗作業。
2、作業員必須做到“三緊”、“三不”、“一注意”:三緊:衣著緊身:緊腰、緊袖;三不:不繫領帶、不戴手套、不戴手飾;一注意:注意眼睛,集中精力。
3、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裝置各部位緊固體是否有鬆動或脫落跡象。
4、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必須關閉所有裝置的總電源。
5、開料機更換鋸片時,必須鎖緊螺絲,弄清鋸片的旋轉方向,切勿反裝。
6、操作鑼機必須注意,主軸的旋轉方向,正確選用切,削刀具、刀頭鎖緊、螺絲必須加上保護墊及螺桿。
7、機器裝置啟動前必須瞭解電源是否正常,並在機器最高轉速時方可進行作業;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作業。 8、機器裝置表面及工作臺面不得放置雜物。
9、落地風扇必須平穩放置,遠離作業崗,轉動時風扇嚴禁移動。 10、危險性較高的工作崗位作業員勞動強度不可超過11個小時。 11、操作人員要熟悉本機臺的所有安全防護裝置,熟悉裝置效能。 12、任何人不得攜帶火種(打火機等)進入生產區域或禁菸區。 13、酒後嚴禁上崗,因患病或服藥而影響身體狀況者嚴禁上崗。
14、領用油漆,最多存放半天的用量。
15,嚴禁在砂磨裝置上磨金屬材料,防止火花進入吸塵管道造成火災。
16、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拆開與維護操作無關的配電系統、裝置零部件。
17、嚴禁裝置超寬、超高、超厚、超重、超負荷使用。
18、冷壓、熱壓機裝置嚴禁邊上升(或下壓)邊送取板,嚴禁把手伸入其間,以免事故發生;立銑裝置在小工件加工時採用工裝裝置。
19、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用大功率超線路負荷電器裝置。
20、嚴禁使用帶有安全隱患、裸露接線板或電動工具。
21、清潔機器必須要機器停止,電源關閉的情況之下方可作業。
22、發現裝置異常或有其它危險因素,應立即停機或採取相應緊急措施,並向裝置維修人員彙報。
23、機修人員每半月不少於一次對機臺安全裝置,運輸裝置(包括電梯)進行一次檢驗並做好記錄上交安全主任。
24、一週不少於一次對排塵(風)系統進行清掃、檢驗。
每月最後一個星期日由安全主任(匯同機電人員、各部門主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工作並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做好記錄(安全檢查表)上交總經理;各部門針對各自安全隱患必須第一時間做出整改措施並落實到位。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做到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和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
強調會前通知、會時簽到、會中記錄、會後落實的要求。運營部門務必定期召開安全學習會,總結安全工作,通報安全狀況,學習相關規定,進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不斷提高駕駛員安全生產觀念。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種例會及專題會議。
第二章職責
第四條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級例會的組織及相關工作,負責部門例會及各種專題會議的監督。
第五條綜合管理部負責各種會議的會場安排、裝置準備,負責管理儲存所有會議紀要原件。
第六條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例會及專題會的組織及相關工作。
第三章管理規定
第七條會議分類
7、1調研會議:上級領導來公司調研,召開部署性重要會議。
7、2安全例會:原則上定期召開,要求公司運營部經理及安全主管及車隊長,駕駛員參加;
7、3部門例會:原則上由部門經理統一召開,要求部門全員參加;
7、4分析會:指標對專項問題進行分析的會議,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由召集部門確定。
第八條會議通知
8、1會議召集部門需在會議召開前一至三個工作日發通知單給各參會部門(人員),並同時抄送綜合管理部。
8、2例會時間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現會議時間調整,公司級例會由總經辦通知各參會人員,部門例會則由部門報總經辦,並說明原因。未通知的,職責部門負責人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8、3會議通知單需明確會議時間、地點、資料和參會人員等。
第九條會議準備
公司級會議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會場安排、裝置準備。如落實會場,佈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需在會前半小時準備完畢。部門級會議則由部門經理安排專人負責。
如果召開會議部門有供大家參看的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彙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
應提前準備放置在會議桌上,方便相關人員閱讀。
第十條一般會議紀律
10、1會議組織部門負責會議紀律的維護,準備簽到表,組織參會人員簽到。未準備簽到表,會議組織人會根據公司的.《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10、2參會人員提前10分鐘到達會場進行簽到。會議開始時,組織人收回簽到表。會後,組織人在簽到表上標註遲到(註明到會時間、未到人員)。
10、3參會人員如不能按時出席,需提前1個小時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未請假視同缺席或遲到處理。
10、4公司例會需部門經理及副職參加,如部門經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門主管級人員代替,並提前通知行政部。
10、5無故缺席會議者,依據《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運營部安全例會及其他會議紀律
11、1凡公司營運駕駛員務必自覺努力學習安全知識,按時參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學習會。安全學習例會要求駕駛員親自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11、2運營部召開例會時駕駛員務必簽名報到。不得遲到、早退,如遇急事不能參加會議務必提前向公司請假,並得到同意。
11、3凡參會者,在會議中務必端正會風,遵守會場紀律。不得交頭接耳,並認真聽講,做好安全學習資料的記錄。如有疑問,待會議完畢後,方可向安全人員提問。
11、4對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的駕駛員,公司將進行查處。一次未參加者將單獨進行補會。全年三次未參加者,將列入不良記錄名單,公司下年度將不予該駕駛員續簽合同。
11、5公司每月在駕駛員安全學習會上對公司的安全工作狀況進行通報和綜合評定,對好的分隊和個人進行表揚,對差的分隊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或處罰。
11、6公司務必對參會駕駛員進行嚴格的考勤登記並存檔,年終時在安全總結大會上當中公佈考勤記錄並對多次遲到、早退、缺席的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11、7公司每月定期組織安全會議一次,專題研究安全工作狀況,總結經驗,查詢不足,增添安全措施。
11、8公司不定期地針對不同的主題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活動,以辦板報、廣播宣傳、張貼標語、散發安全宣傳資料、放映錄相等形式大力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和資料,培養員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各主要安全生產職責人要在活動中擔負起員工和出租汽車駕駛員的組識、指導和講解的職責。
第十二條會議記錄
12、1會議組織部門安排專人進行會議記錄,會後整理會議紀要,並於會後一個工作日內,發各參會部門(影印件),同時抄送綜合管理部。原件(附簽到表)交綜合管理部存檔。
12、2會議紀要需參會主要人員簽字確認。公司例會紀要由總經理簽字,直接下發;部門例會紀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專題會議紀要
需參會主要人員(或部門)簽字。
第十三條處罰規定
綜合管理部負責編制每月會議紀律處罰清單,會議召開後的一週內上報給上級領導。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及修訂。
第十五條凡本制度未明確規定的獎懲,按《獎懲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一)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組織分管部門、車間建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進行監督檢查;
(三)組織落實分管領域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措施,對分管領域的較大風險進行管控,並監督問題隱患的整改落實;
(四)按職責分工,組織落實本單位構成重大風險的.特殊作業安全措施;
(五)組織稽核年度安全投入資金預算,做到專款專用,並監督執行;
(六)按規定時間和程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職責分工組織事故救援,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七)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並監督實施;
(二)參與本單位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督促本單位其他機構、人員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三)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年度工作計劃和目標,並進行考核;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五)監督本單位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和技術措施的落實;
(六)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發放、使用和管理;
(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八)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九)組織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措施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十)制定本單位外來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承包、承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並對承包、承租單位及人員的相關資質進行稽核、監管;
(十一)對本單位動火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受限空間(有限空間)作業、高空作業、盲板抽堵作業、吊裝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裝置檢修等現場作業情況進行抽查監督;
(十二)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績效考核制度並監督實施;
(十三)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十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十五)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一、總則
1.1本制度適用於裝置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裝置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體內容和要求
2.1認真做好裝置停工檢修的準備工作,成立臨時檢修領導小組,組織機構中必須設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安排、檢查、驗收。車間檢修現場必須有兼職安全員負責現場作業安全。
2.2停工檢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規定)。
2.3裝置停工後,按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置的.物料,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放空管線末端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2.4對盛裝可燃性物料的裝置,容器及管道應按規定進行徹底的清洗及蒸氣吹掃氮氣置換,使其內部不含有餘氣,並用儀器測試指標合格後方可作業。
2.5在吹掃過程中,裝置附近禁止動火。
2.6嚴格禁止裝置停車後就使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管線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檢修中,罐、塔、管線、容器等裝置如有易燃易爆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裝置系統連線處所加的盲板處應掛“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檢修中的用火規定
2.8.1施工現場嚴禁吸菸。
2.8.2施工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工業動火管理規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揮發的溶劑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裝置檢修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10嚴禁交叉作業,特殊情況必須交叉作業時,應採取保護措施,否則不許作業。
2.11高空作業使用電焊時,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電焊機電源要獨立設定電閘,焊機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接地良好,焊條的夾鉗必須絕緣良好。在潮溼地點電焊作業時,必須採取絕緣措施。
2.12使用氣焊時,氣焊作業施焊點與乙炔瓶和氧氣瓶的安全距離不小於五米,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不小於五米,搬運氣瓶時要輕拿輕放,氣瓶上的防護膠圈、防護罩要保證完好,搬運氧氣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汙
2.13裝置檢修期間的臨時用電,均應按有關臨時電源使用標準,認真架設,達到使用要求,手持電動工具要配備漏電保護器,並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完好。工作前要檢查電源、線路是否絕緣良好,如有漏電現象一定要請專職電工進行修理。不得私自維修。在進行電氣修理時,要設專人監護。
2.14裝置上拆卸的裝置及螺絲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別是塔、架上嚴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傷人。
2.15保證裝置檢修現場消防裝置、器材齊全、完好,嚴禁將拆卸的物品堆至路邊,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2.16檢修過程中如有改動,要繪出圖紙,並做好記錄和備案工作。以免裝置執行時發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時如要進入,必須先用儀器測試有毒氣體的含量不超過國家標準後方可進入,並加裝送、排風安全設施。
2.18在裝置、管線清洗排汙時,要規範管理,裝置檢修中的帶油汙的廢棄物要放進指定的垃圾箱,然後進行統一處理。
2.19加強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輛,特別是外部施工隊伍四輪車的安全管理,要加強檢查,確認車輛效能良好,嚴禁超速行駛,進入生產區必須掛滅火裝置。
2.20任何施工人員不準隨意挪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2.21對外來施工維修隊伍必須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2.22檢修期間要嚴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規定,如發現違章操作,除處罰當事人還要處罰車間領導。對外部違章施工人員也要進行經濟處罰。
三、附則
3.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目的:為了及時瞭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狀況,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領導小組及駕駛員安全生產會議。
職責:領導小組負責制度的制定、檢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和安全監督管理小組安全會議
每一個月召開一次,負責人主持,全體領導小組人員和安全監督管理小組人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會議主要資料:研究、討論如何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審定、分解考核公司裡的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及執行狀況,研究解決重大隱患,且在會上提出對策,擬定解決的辦法及防範措施,協調各部門在隱患處理過程中的分工和協作,指定隱患整改的具體負責人及隱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審議企業的重大事故,審定並透過對重大事故的處理決定和通報等。
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構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單位主管。隊長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狀況並構成記錄。
駕駛員安全生產會議每月至少一次,時間定為每月的25日,由公司召集,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單位負責人、領導小組、公司全體駕駛員。
會議主要資料:總結上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有關檔案,並研究提出本企業的貫徹落實措施;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作來源理和決定;表彰和獎勵安全生產典型任務和事蹟;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等會議記錄由隊長進行。
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由公司根據安全生產的季節性和突發性等狀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公司對會議決議執行狀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相關要求
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後要下發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並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資料、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狀況,並得
到允許。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會議上決定的狀況各部門和職責人,務必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會議主要資料、處理結果、決議執行狀況的檢查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狀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1、目的:規定安全會議資料、形式和會議職責人要求,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2、範圍:班組以上部門
3、職責者:班組長以上人員
4、程式:
4、1為了及時瞭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用心明白、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務必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2會議資料以安全生產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4、2、1瞭解前段時間、前一班的安全、生產、工藝狀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佈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工藝操作等工作。
4、2、2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檔案精神。
4、2、3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蹟。安全生產會議制度。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4、3會議形式和會議職責人
4、3、1班前、班後會由班長或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在每一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車間部門自定。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4、3、2部、車間(部門)級安全會議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長、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並在部、車間(部門)安全記錄中進行會議記錄。
4、3、3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由付總經理決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負責記錄。
4、3、4各專業性安全會議由各主管職能科室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3、5緊急會議視狀況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
4、4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後要下發會議紀要。
4、5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資料、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狀況,並得到允許。
4、7會議上決定的狀況各部門和職責人,務必不折不扣的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4、8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