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務是:根據政府採購制度、採購目錄和辦法,組織實施有關財政撥款單位的政府採購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一)根據政府採購預算擬定政府採購計劃,彙總全市政府採購計劃;並依照批覆的政府採購計劃,組織政府採購。
(二)負責有關市財政撥款單位的物品、工程、勞務的採購工作。
(三)負責對各種物品的儲存、發放等工作。
(四)會同有關科室建立政府採購管理資訊庫,提供政府採購諮詢。
(五)負責對單位更新回收物品的調劑、處置。
(六)根據工作需要,瞭解、掌握全市政府採購工作的基本情況;參與指導全市政府採購工作,必要時組織全市範圍內的集中聯合採購。
(七)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