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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家園聯絡制度(精選3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37W

幼兒家園聯絡制度 篇1

一、家長委員會制度

幼兒家園聯絡制度(精選3篇)

1、各班推薦一名家長代表,組成家委會委員。

2、每學年召開1-2次會議,有必要時可隨時召開。

3、發揮家園間的橋樑作用,積極向家長們宣傳幼兒園辦園思想、目標和主要業績。家長代表主動對幼兒園的保教工作,提出寶貴意見

4、根據情況,每學年增補新的家長委員會委員。

二、家園聯絡制度

1、新生入園前後,與家長取得聯絡,瞭解幼兒身體健康狀況及個性特點。

2、利用家長接送幼兒的時間,與家長交流幼兒在家、園的表現。

3、利用家長園地,公佈每月教學活動計劃、介紹家教方法和保健常識。

4、每學期向家長開放一次半日活動,增進家園溝通。

5、每年對新生家長舉辦一屆家長學校,介紹幼兒園一日活動及家教保健方法。

6、對因病缺席的幼兒,要與家長取得聯絡,瞭解幼兒健康狀況。

7、幼兒在園期間發生異常狀況,要及時通知家長,並配合做好處理工作。

三、家長開放日製度

1、每學期以年級組為單位分別向家長開放一次半日活動

2、制定開放日活動計劃,總結全班幼兒在園表現及其發展情況,開放活動時間向家長全面彙報,主動徵求家長意見。

3、做好開放日活動資料收集,按時上報。

4、對個別特殊幼兒的家長,可不定期開放,以便共同配合教育。

四、家訪制度

1、每學年開學前,對招收的新生,逐戶走訪,瞭解其家庭狀況、幼兒個性特點。

2、對老生,每學年普訪一次,瞭解、交流幼兒在家在園表現,取得家長支援,共同搞好教育。

3、對缺席三天以上的幼兒,與家長聯絡後,及時上門家訪。

4、家訪時嚴格遵守師德規範,注重教師良好形象

五、學生家長滿意度調查制度

1、調查目的':

為更好地瞭解和收集學生家長的意見和建議,以便進一步完善和不斷改進我園的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從而落實上級有關檔案精神,促使廣大教職工按照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要求工作,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全體在園學生家長。

3、調查原則:

⑴、真實性原則:做到公開、公正、公平,以取得家長真實意見,並客觀公正的釋出調查結果。

⑵、保密性原則:

調查採取無記名形式,所有問卷由幼兒園家委會辦公室儲存,其他人無權進行查閱。

⑶、有效性原則:

滿意度調查結束後,需及時彙總反饋,對涉及的問題學校要及時研究解決。

3、調查內容、方式、時間、組織:

⑴、調查內容:幼兒園教育教學環境、幼兒生活條件、教師工作作風、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工作情況、幼兒園後勤管理情況、幼兒園管理方式及整體工作、家長對幼兒園發展的意見等與學生髮展密切相關的內容。

⑵、調查方式:①採取無記名問卷調查的方式調查;②採用定期與不定期、綜合與專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⑶、調查時間:調查每學期末由家委會組織一次,以準確反映幼兒園辦學的家長滿意狀況。

⑷、組織機構:學生家長滿意度調查由幼兒園家委會組織進行。

5、調查結果的公示:

對幼兒園滿意度調查結果須向廣大家長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以確保家長的知曉率。對有疑問的家長,相關部門要做好解釋工作。

幼兒家園聯絡制度 篇2

關愛幼兒,確保安全,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為使孩子們健康、自由、快樂的成長,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幼兒園的各類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正常化。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精神,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幼兒園幼兒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班及家長要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精神,我們將採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永續性地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

二、安全意識:幼兒園和幼兒家長必須要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家長要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監護職責,教育好子女或被監護人平時注意上學、放學、節假日、假期的各類安全活動。

三、接送時間:

早上7:30----8:40之前入園,9點後謝絕入園。特殊情況除外,下午4:30開始離園。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要按照幼兒園規定的作息時間接送孩子準時入園和離園。

四、幼兒的接送:

幼兒入園或離園,原則上由直系親屬憑卡接送,如有困難委託他人接送時,應是年滿18週歲的正常人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親戚或精神異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無接送卡也不能接送孩子。委託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將委託人姓名、年齡、特徵及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知本班教師,方可履行接送手續。孩子來園、離園路上及在非教學活動的一切園外安全責任均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校車接送的幼兒,家長必須到站點憑卡接送。早上送幼兒時,家長必須親自送幼兒上車,並從跟車老師那領取接送卡,下午送幼兒時,家長需提前等候,將接送卡交給跟車老師,方可接幼兒。如有出現家長不接送,並且跟車老師聯絡不上的情況,校車會將幼兒送回幼兒園,家長需親自來園接幼兒。

五、幼兒服藥要求:幼兒家長或監護人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幼兒園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名、用量、次數如實地填在晨檢登記表上。

六、請假要求: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等原因,應及時向幼兒園老師請假。

七、幼兒入園要求:為安全起見,幼兒早上入園前家長或監護人要檢查孩子的書包,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如:打火機、鞭炮、珠子、小刀等等。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本班或值班教師,以防意外事件發生。

八、放學後要求: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放學後禁止幼兒在園內玩耍。

九、為了規範幼兒的安全接送問題,請家長務必配合幼兒園做好各項配合工作,否則,後果自負。

洋塘中心幼兒園

20xx年9月19日

幼兒家園聯絡制度 篇3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衛生防病工作,有效遏制學校傳染病的流行,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據上級檔案精神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晨檢制度》,目的在於加強校園內傳染病的監測和預防,做到對傳染病的早發現、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請各相關教職員工、學生幹部遵照執行。

一、晨檢目的:

及時發現、報告和處理學校傳染病等疫情,保障師生員工健康安全。

二、晨檢原則:

遵循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晨檢實行校長負總責,保健老師、班主任具體負責的制度。

三、晨檢資料:

晨檢是指學校在每日早晨到校時,由保健老師、班主任、班長、安全資訊員分別對學生、教職工身體狀況及相關狀況進行了解和檢查。晨檢具體資料如下:

1.本人身體狀況,有無發熱、咳嗽或其他可疑的不適症狀。

2.家人、離鄉返鄉與疫區人員、傳染病病人接觸狀況,檢視醫院診斷證明材料或解除隔離材料。

3.病癒返校學生、教職工狀況,詢問身體恢復狀況,檢視醫院診斷證明材料。

4.瞭解缺勤狀況,詢問學生、教職工缺勤原因、主要症狀、就診檢查狀況。

5.與防治傳染病有關的其他狀況。

四、實行點名制度和檢查制度:

學校由處室負責人上班開始時間對教職工進行點名和具體的.檢查;由班主任在課前對學生進行點名和具體的檢查。對缺勤師生,處室負責人(班主任)應透過電話等形式,及時聯絡,詳細記錄其缺勤原因及相關狀況。學生在校期間出現身體不適狀況,任課教師、班主任等應及時與保健老師聯絡檢查,予以處理。

五、實行康復復學制度:

對在晨檢或在校期間發現的有發熱、咳嗽等可疑症狀的學生及教職工,學校應勸其及時就醫。對已確診患傳染性疾病的學生,班主任要做好學生及家長的說服工作,不得邊上課邊治療,要求學生在家治療休息,由班主任報告給保健老師做好登記工作,對治療完畢後要求返校上課的學生,務必攜帶正規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康復證明)到班主任及保健老師處檢查證明後方可返校上課。

六、實行追蹤隨訪制度:

對患病的學生和教職工,處室負責人(班主任)每日進行追蹤隨訪,瞭解其診治狀況,並及時報學校衛生工作領導小組。

七、班主任是學生“晨檢”的直接職責人:

每一天須認真填寫相關表格並按要求及時上交。學校保健老師是學校指定的傳染病疫情報告人,認真做好全校傳染病疫情的統計工作,對各班報告來的有傳染病疑似症狀和體徵的學生進行篩查。對傳染性疾病應當按規定程式進行報告,不得緩報、瞞報、漏報。

八、實行職責追究制度:

對拒不執行晨檢制度或晨檢不嚴格的處室和班級,將視情節,對處室負責人(班主任)予以必要的紀律處分;對因晨檢不力造成傳染病擴散的人員,將依法依紀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