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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十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75W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商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十篇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接受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應當向購貨者提供“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範“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銷)貨日期等內容。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情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儲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癒須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髮、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淨、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不得吸菸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儲存三年。

三、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範。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

四、不合格食品下櫃銷燬制度。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情況,並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櫃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櫃,採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燬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櫃,經鑑定合格再重新上櫃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後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後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資訊公示制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欄”,及時公佈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資訊,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佈,並建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衛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吐痰;經營場所每天一清掃,每月一大掃,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牆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採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乾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定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誌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定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裝置、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裝置等,立即採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並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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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2

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影響的公共衛生問題”。食品安全也是一門專門探討在食品加工、儲存、銷售等過程中確保食品衛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隱患,防範食物中毒的一個跨學科領域。

一、管理人員制度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二、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檔案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絡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三、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採取賬簿登記、單據貼上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善儲存,儲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儲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銷燬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四、 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儲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儲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五) 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

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五、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一)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後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二)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三)食品銷售應有專櫃,要有防塵、防蠅、防汙染設施。

(四)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儲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六、食品展示衛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四)展示櫃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七、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八、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九、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四)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十、衛生檢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十一、農村食品安全監管

一是受消費水平及消費觀念的影響,農村市場假冒偽劣商品現象較為普遍,多數農民屬於低水平消費群體,購買能力有限,所以他們購物時多圖便宜,而且識假辨假能力差,因而為成本低、價格低的假冒偽劣商品提供了市場。

二是經營主體的素質相對較低,他[1]們大多數是農民,文化程度較低,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識和守法經營觀念。個別經營者往往只求經濟利益,不管商品質量,更不會去考慮人們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惡果。所以,即使是食品已經超過保質期,或是明明知道是劣質食品,為了不讓自己虧本,甚至是有利可圖,經營者也會想盡一切辦法將商品銷售出去。

三是在農村,小賣部、食品商店等零散食品經銷商大量存在,他們經營規模小,廣泛分佈在農村的各個角落。這些狀況滿足了農村的消費需求,但不利於監管。

四是農民消費者自我權益保護意識較差。遇到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他們不能正確運用法律維權,多是自認倒黴。還有的是礙於同鄉的情面,不主張自己的權益,因而使違法經營長期得以生存。

五是維權成本較高。為幾元錢的食品,費錢投訴很不合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樣例)

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我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制度

(一)負責人職責:對本單位食品安全負領導責任,負責規範本單位食品經營行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落實,對經營人員的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培訓,身體健康檢查等工作。

(二)管理人員職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對日常銷售和儲存食品的質量及狀態進行檢查,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應立即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監督和檢查經營人員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食品銷售、儲存符合相關條件及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汙染。

(三)技術人員職責:依照法律、法規採購、銷售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情況和保質期,發現超過保質期、外觀異常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立即下架,並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一)採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許可證、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或該批次檢查合格報告,查驗其它與食品包裝、標籤宣傳內容有關的證書等;向供貨者索要進貨商品的銷售票據,並通過影印、存檔等方式,記載查驗情況。

(二)採購食品後,在臺賬上對採購的食品如實做好購入食品的記錄或者保留載有相關資訊的進貨票據,按照供貨商或進貨時間等標準,將載有記錄內容的票據統一規範裝訂成冊或者貼上在臺賬上,臺賬記錄票據的儲存期不得少於2年。

(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者銷售食品時,向購貨者開具並保留載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的清單或“票證通”銷售票據。

三、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一)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定期檢查經營場所或庫存的食品是否符合其規定儲存條件,配套的冷藏、冷凍設施及其它防護設施是否工作正常,預包裝、散裝食品其包裝和標識是否符合規定,外觀是否有異常,檢查和清理臨近保質期的食品,並做明示,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三)在運輸時間時,用於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裝置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四)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對食品質量的抽樣檢驗,適時向有檢測資質的部門送檢可能有問題的食品,檢測不合格的食品立即下架退市,並按有關規定通知相關銷售單位和監管部門,並將檢測結果裝訂儲存歸檔。

四、食品退市召回、銷燬制度

(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有關生產者或政府部門通知要求召回的食品,按照通知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好食品召回工作,並記如實錄好召回食品處理情況。

(二)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禁止經營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下架退市,按有關規定銷燬,做好記錄並通知工商部門。

五、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經營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健康證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並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二)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食品從業人員及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從業人員自覺遵守衛生制度,做到以下要求:

⑴衣容整潔衛生;

⑵定期理髮,不留長鬍須,不染紅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錶,手鐲;

⑶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後洗手消毒;

⑷工作時嚴禁吸菸,隨地吐痰,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⑸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⑹不準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二)食品經營場所及貯存衛生管理要求:

⑴各類食品要分開存放,存放的食品應與牆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10CM,離牆1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⑵場所內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整治,保持通風、乾燥,避免陽光直射;

⑶配套必備的冷藏、冷凍設施,採取防護措施,防止食品發生黴爛,軟化發臭,保證無蠅、無鼠、無昆蟲;

⑷每天清潔室內衛生,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⑸食品經營、貯存場所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七、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二)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記錄培訓情況,以備查驗。

八、消費投訴處理制度

在經營場所指定專職人員負責消費者對有問題食品的投訴,查清情況,分清責任,合理解決消費者訴求,本單位沒有責任的,認真向消費者解釋清楚,不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消費者的投訴;若消費者對處理有爭議,請工商部門等行政部門處理,本單位給予積極配合。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3

1、設立食品衛生宿命檢查監督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堂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和環境衛生檢查;

2、把好食品採購、進貨關,特別是對油、米、肉、菜等大宗,關鍵的食品要定點,不準採購黴變、有毒、有害或無證不合格的食品,確保所購食品衛生安全;

3、規範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細分割槽、肉菜分開、生熟隔離、洗消嚴格;

4、對儲存食品應進行冷藏保鮮,無須保鮮的食品應做到離地隔牆,分類堆放整齊,先進先用、用前應檢查有無變質變味;

5、保證不出售變質或夾生不熟食物,嚴防病毒交叉感染引發食物中毒;

6、規範食品運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過專用電梯密閉容器運送。

7、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彙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並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食品存貯制度

1、食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食品應登記。

2、庫房周圍保證無汙染源。

3、庫房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定期清掃,定期通風換氣,定期檢視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時處理。

4、經檢驗合格包裝的成品應貯存於成品庫,其容量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按品種、批次分類存放,防止相互混雜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放個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別是外觀與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應配備專用的冰箱、冰櫃。

6、食品儲存配備專用消毒裝置,隨時對儲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進行洗刷消毒。

7、成品碼放時,與地面,牆壁應有一定距離,便於通風。要留出通道,便於人員、車輛通行,要設有溫、溼度監測裝置,定期檢查和記錄。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後上崗,杜絕先上崗後查體的事情發生。

三、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並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五、當觀察到以下症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採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面板溼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4

一、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檔案。

(二)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三)索取和查驗的檔案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保管期限不少於2年。

(四)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貨日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五)選擇賬簿登記、單據貼上、電子文件等其中一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儲存期限不少於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儲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銷燬,並追回已經售出的食品。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二、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儲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儲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五) 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保持個人衛生。

三、食品衛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生食品與熟食品分開擺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貨架、用具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並定期進行保潔、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亂用。

(三)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展示櫃的玻璃、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並保持個人衛生。

(六)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制度的監督落實工作。

(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檢查內容應包括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狀況;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裝置,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運轉情況以及周圍環境衛生。

(八)發現問題,由衛生管理人員跟蹤改正。

(九)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記錄必須完整、齊全,並存檔。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制度

(一)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檔案。

(五)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過期限使用健康證明。

(六)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申請人簽名(蓋章):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5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生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一下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索證索要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保證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三條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的合法證明檔案,每年核對一次。

第四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者生產加工者索要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誌、商標及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籤稽核證書,報關單、註冊證;

第五條 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食品及製品、奶製品、豆製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 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省級以上食品安全、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呼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 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八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議檔案,並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食品退市制度

1、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立即停止銷售,採取下架單獨存放,銷燬等措施予以處理,立即通知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2、食品批發企業對已售出的危害人身健康的食品,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子公示,通知購貨人員立即停止銷售,負責將該食品召回,並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

3、執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食品包括(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和消費反映已經造成危害後果的食品。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6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職責人義務,嚴把食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管理制度。1、從業人員務必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2、從業人員務必持續良好的個人衛生。3、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儲存三年。4、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務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5、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範。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1、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識培訓;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制度;3、檢查食品經營過程的安全狀況並提來源理意見;4、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5、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7、配合食品藥品監督機構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如實帶給有關狀況;8、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制度。1、每一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改善,並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2、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一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式和操作規範。3、對貯存、銷售的食品進行定期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貼合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下架退市,停止銷售,並做好退市記錄。4、對發現不貼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通知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做好相關記錄,將狀況及時報告轄區食品藥品管理部門。5、用心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依法開展的各項檢查活動,如實帶給被檢查食品的票證、貨源、數量、存貨地點、存貨量、銷售量等相關資訊。6、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及時採取處置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在2 小時內報告事故發生地食品藥品管理部門。7、 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經營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關制度及經營專案及時書面報告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四、食品進貨查驗和批發記錄制度。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理解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向供貨者索取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向購貨者帶給銷貨憑證。按食品藥品管理部門要求,建立食品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銷貨日期等資料。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狀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儲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五、食品貯存管理與廢棄物處置制度。1、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2、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3、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儲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儲存。4、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資料。5、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貼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和清理廢棄物質。6、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採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持續乾燥清潔,整齊有序。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及處理制度。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儘可能及時召回已售出的問題食品如實記錄下櫃和召回狀況,並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櫃停售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櫃,採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燬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櫃,經鑑定合格再重新上櫃銷售。

七、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1、本單位加強對臨近保質期食品的管理,杜絕過期食品上櫃銷售。臨近保質期食品標準如下:(一)保質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滿之日前45天;(二)保質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滿之日前20天;(三)保質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5天;(四)保質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滿之日前10天;(五)保質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六)保質期在3天以上少於15天的,期滿之日前2天。2、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臨近保質期標準,在醒目位置提醒消費者注意檢視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效日期。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櫃,並在醒目位置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櫃)”,“請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字樣。3、將正常食品與臨近保質期食品捆綁銷售的,或者將臨近保質期食品作為贈品的,要在該臨近保質期食品上貼上“臨近保質期食品”標籤等方式,向消費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並不得隱藏該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4、對於現場製售及廠家配送的涼拌菜、散裝熟肉製品、糕點(無餡料的熱加工產品除外)等易腐敗變質的食品,做到當天生產、當天銷售;當天未售出的不再進行銷售。5、現場製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裝食品應每批次標明入庫日期和保質期限,出庫銷

售應先進先出。倉庫區域要設立明顯的退換貨區域並加貼醒目標籤,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防止員工誤將過期食品上架銷售。6、建立營業場所臨近保質期食品定時、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定期檢查庫存和待銷售食品,發現食品臨近保質期時,應及時轉至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櫃。

八、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1、為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要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狀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裝置等,立即採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並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3、用心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售後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後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用心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用心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十、散裝食品標籤標註制度 。散裝食品應設定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誌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定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裝置、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資料。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製作單位: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7

一、為了加強本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管理,確保食品質量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本企業為加強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必須嚴格遵守,不得違反。

三、本企業應向初次交易的供貨商索取證明其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如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等)。在進貨檢查驗收時,如發現供貨商的有效證件失效,應督促其及時補回,否則不與其交易。每次交易時應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儲存原件或者影印件以備有關部門查閱。

四、本企業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和銷售臺帳,登記每次交易情況。

五、進貨臺帳登記的內容:

(1)進貨時間;

(2)食品名稱;

(3)食品的數量、規格及品種;

(4)生產者廠名、地址、聯絡方式;

(5)食品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情況;

(6)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許可證編號、食品標準代號;

(7)登記人簽名;

六、銷貨臺帳登記的內容:

1、銷貨時間;

2、食品名稱;

3、食品的.數量、規格及品種;

4、購貨方名稱及聯絡方式等。

七、本企業的進貨臺帳和銷貨臺帳儲存期不得少於兩年,以備接受檢查。

八、有關行政監管部門檢查、監測本企業食品質量的相關情況,應如實記錄,列入臺帳登記內容:

1、食品質量檢查和檢驗、監測結果;

2、不合格的食品質量情況;

3、經多次檢查,檢驗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情況;

4、其他需要登記的資訊。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8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四、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五、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六、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上述相關證明檔案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

址和聯絡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採取賬簿登記、單據貼上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

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善儲存,儲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儲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

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朽、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銷燬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

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儲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儲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五)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

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一)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後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二)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三)食品銷售應有專櫃,要有防塵、防蠅、防汙染設施。

(四)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儲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食品展示衛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四)展示櫃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四)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衛生檢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9

1、點菜廳、包間要保持整潔,餐具擺臺後或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保潔。

2、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變質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並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衛生。

3、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專用工具要消毒後使用,定位存放。要做到貨款分開,防止汙染。

4、供顧客自取得調味品要符合相應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

5、必須使用消毒後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

6、及時做好檯面調料、牙籤、餐巾、茶水等清潔消毒工作。

7、端菜時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餐具,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後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並揩淨檯面。

8、工作結束後,做好檯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保持整潔衛生。

食品原料採購索證制度

1、採購員要認真學習採購食品索證管理制度,熟悉並掌握食品原料採購索證要求。

2、採購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新增劑、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裝置),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方索取產品的檢驗合格證和化驗單,同時注意檢查核對。合格證明中記載的產品名稱、生產日期、批號等必須與產品相符,不得塗改、偽造。

3、所索取的檢驗合格證明由採購部門妥善儲存,以備查驗。

4、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發黴生蟲、有毒有害、質量不新鮮的食品及原料,以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標識不清以及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5、不得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6、採購乳製品、肉製品、水產製品、食用油、調味品、酒類飲料、冷食製品、食品新增劑以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應當索證的其他食品等,均應嚴格索證;生肉、禽類應索取獸醫部門的檢疫合格證,進口食品及其原料應具有口岸衛生監督部門出具的檢疫合格證書。

7、驗收員在驗收食品時,要檢查驗收所購食品有無檢驗合格證明,並做好記錄。

庫房管理制度

1、主食、副食分庫房存放,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倉庫內要定期清掃,保持倉庫、貨架清潔衛生,經常開窗或用機械通風裝置通風,保持乾燥。

3、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檢查驗收工作。腐爛變質、發黴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衛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4、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5、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牆、離地整齊擺放,散裝食品及原料儲存容器加蓋密封,同時經常檢查,防止黴變。

6、肉類、水產品、禽蛋等易腐食品應分別冷藏貯存。用於儲存食品的冷藏裝置,必須貼有明顯標識並有溫度顯示裝置。肉類、水產類分櫃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櫃存放,杜絕生熟混放。

7、冷凍裝置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過1cm)、氣足。

8、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及時發現和處理變質、超 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螂工作,安裝符合要求的擋鼠板;不得在倉庫內抽菸。

食品新增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必須符合食品新增劑使用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要求的食品新增劑不得使用。

2、購買食品新增劑必須索取衛生許可證影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口食品新增劑應索取口岸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衛生證明。

3、食品新增劑的使用必須符合《食品新增劑使用衛生標準》或衛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範圍、使用量,不得憑經驗隨意擴大使用範圍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用未經批准、受汙染或變質以及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新增劑。

5、不得為掩蓋食品腐爛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新增劑。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檢查食品原料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於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裡生,加工後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在放涼後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製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後方可食用。

5、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揩擦。

6、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7、剩餘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衛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8、工作結束後,調料加蓋,工具、用具洗刷乾淨,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汙,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麵食製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檢查各種食品原料,如米、面、黃油、果醬、果料、豆餡以及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如發現生蟲、黴變、有異味、汙穢不潔等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情況,不能使用。

2、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衛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徹底浸泡清洗,易造成農藥殘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時間應在30分鐘以上,然後沖洗乾淨。

3、各種工具、用具、容器要按食品生熟不同分開使用,用後及時清洗乾淨,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淨後立放。

4、糕點存放在專庫或專櫃內,做到通風、乾燥、防塵、防蠅、防鼠、防毒,含水分較多的帶餡糕點存放在冰箱內,做到生熟分開儲存。

5、按規定要求正確使用食品新增劑。

6、各種食品加工裝置,如絞肉機、豆漿機、和麵機、饅頭機等用後要及時清洗乾淨,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淨、晾乾備用。

7、加工結束後及時清理麵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汙物、殘渣,面板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後定位存放。

冷盤間(冷拼間)製作衛生管理制度

1、冷盤指定專人加工制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冷盤間,個人生活用品及雜物不得帶入冷盤間。

2、冷盤間工作人員要嚴格注意個人衛生,在預進間二次更衣,穿戴潔淨的衣、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嚴格洗手、消毒。

3、冷盤間室內溫度不得超過25℃。

4、冷盤間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須專用,用前消毒,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5、供加工冷盤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須洗淨消毒,未經洗淨處理的不得帶入冷盤間。

6、加工熟食滷菜要先檢查食品質量,原料不新鮮不加工。熟食滷菜要在另間加工,加工後進冷盤間改刀配製,剩餘的存放在熟食冰箱內。

7、各種冷盤現配現用,儘量當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盤涼拌不能再做冷盤供應。

8、各種冷盤裝盤後不可交叉重疊存放,傳菜從食品輸送視窗進行,禁止服務員直接進入冷盤間端菜。

9、加工結束後,將剩餘食品冷藏,清理室內衛生。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裝置。

2、洗刷消毒員必須熟練掌握洗刷消毒程式和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 鹼水(或餐洗淨)→清水衝→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藥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衝的程式。

3、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餐洗淨、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乾淨,消毒後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及時將其放入保潔櫃密閉儲存、備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櫃要有明顯標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6、洗刷餐飲具的水池專用,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沖洗拖布。

7、洗刷消毒結束,要清理地面、水池衛生,及時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潔衛生,無油漬殘渣,泔水桶內外清潔。

8、定期清掃室內環境、裝置,不留衛生死角,保持清潔。

衛生間衛生管理制度

1、衛生間周圍環境整潔,牆壁內外無亂寫亂畫亂貼。

2、廁內保持“六面光”。做到無蛛網、無煙頭、無紙屑、無雜物。

3、廁內乾淨,便槽暢通。無汙跡、無尿鹼、無便垢。

4、全日保潔,多次沖洗,做到無臭味。

5、照明、供水、排汙設施完好。如有損壞,要及時報告檢修。

6、工具、物品要擺放整齊

7、定期藥物消殺,做到無蚊蠅。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2、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健康查體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3、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參加一次查體,每年到期前一個月參加健康復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4、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後上崗,杜絕先上崗後查體的事情發生。

5、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6、定其檢查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發現無有效健康證明者,交衛生監督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食品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衛生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3、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得少於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查體和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合格證明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掌握本崗位的衛生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程。

3、堅持科學的洗手習慣:操作前、便後以及從事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後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後用流動水沖洗。

4、從業人員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菸、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5、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做其他影響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操作用具用後不得隨處亂放。

6、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及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髮梳理整齊置於帽內。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衛生管理制度。

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食堂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棄油脂要專人負責定時收集。

2、收集好的廢棄油脂要記錄好收集時間及數量。

3、定時對收集好的廢棄油脂與乾性廢棄垃圾攪拌一併按垃圾清運處理。

4、處理廢棄油脂時要做好記錄,註明處理時間,數量、去向、及參加人員。

5、發現有人把廢棄的油脂作為他用或二次回收使用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1、清洗劑、消毒劑、剎蟲劑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

均應有固定包裝,貯存於專門庫房或櫃櫥內。

2、加鎖並由專人負責保管,建立管理制度,防止出現食物中毒。

除蟲滅害的管理制度

1、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

2、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 應有保護措施;

3、使用時不得汙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後應將所有裝置、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4、食品加工場所內不得使用鼠藥。

食品衛生綜合檢查制度

1、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 各餐飲部位的衛生管理組織負責本部位的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3、 廚師長及各崗負責人、主管要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4、 單位衛生管理組織及衛生管理員每週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位的自查紀錄,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5、 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交衛生監督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0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職責人義務,嚴把食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務必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務必持續良好的個人衛生。

3、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儲存三年。

4、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務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5、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範。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識培訓;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制度;

3、檢查食品經營過程的安全狀況並提來源理意見;

4、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5、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7、配合食品藥品監督機構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如實帶給有關狀況;8、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制度。

1、每一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改善,並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2、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一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式和操作規範。

3、對貯存、銷售的食品進行定期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貼合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下架退市,停止銷售,並做好退市記錄。

4、對發現不貼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通知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做好相關記錄,將狀況及時報告轄區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5、用心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依法開展的各項檢查活動,如實帶給被檢查食品的票證、貨源、數量、存貨地點、存貨量、銷售量等相關資訊。

6、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及時採取處置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在2小時內報告事故發生地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經營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關制度及經營專案及時書面報告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四、食品進貨查驗和批發記錄制度。

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理解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向供貨者索取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向購貨者帶給銷貨憑證。按食品藥品管理部門要求,建立食品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銷貨日期等資料。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狀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儲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五、食品貯存管理與廢棄物處置制度。

1、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2、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3、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儲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儲存。

4、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資料。

5、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貼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和清理廢棄物質。

6、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採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持續乾燥清潔,整齊有序。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及處理制度。

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儘可能及時召回已售出的問題食品如實記錄下櫃和召回狀況,並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櫃停售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櫃,採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燬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櫃,經鑑定合格再重新上櫃銷售。

七、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

1、本單位加強對臨近保質期食品的管理,杜絕過期食品上櫃銷售。臨近保質期食品標準如下:

(一)保質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滿之日前45天;

(二)保質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滿之日前20天;

(三)保質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5天;

(四)保質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滿之日前10天;

(五)保質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

(六)保質期在3天以上少於15天的,期滿之日前2天。

2、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臨近保質期標準,在醒目位置提醒消費者注意檢視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效日期。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櫃,並在醒目位置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櫃)”,“請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字樣。

3、將正常食品與臨近保質期食品捆綁銷售的,或者將臨近保質期食品作為贈品的,要在該臨近保質期食品上貼上“臨近保質期食品”標籤等方式,向消費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並不得隱藏該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4、對於現場製售及廠家配送的涼拌菜、散裝熟肉製品、糕點(無餡料的`熱加工產品除外)等易腐敗變質的食品,做到當天生產、當天銷售;當天未售出的不再進行銷售。

5、現場製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裝食品應每批次標明入庫日期和保質期限,出庫銷售應先進先出。倉庫區域要設立明顯的退換貨區域並加貼醒目標籤,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防止員工誤將過期食品上架銷售。

6、建立營業場所臨近保質期食品定時、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定期檢查庫存和待銷售食品,發現食品臨近保質期時,應及時轉至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櫃。

八、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為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要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狀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裝置等,立即採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並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用心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售後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後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用心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用心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十、散裝食品標籤標註制度。

散裝食品應設定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誌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定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裝置、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資料。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