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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業車管理制度(通用9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5.97K

高空作業車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高空作業車管理制度(通用9篇)

2:適應範圍及定議:3.2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包括外來施工人員)均必須執行公司的《高處作業安全規程》。2.2高處作業的範圍:作業高度在2~5m以下的為一級;5~10m以下的為二級;10~30m以下的為三級;30m以上為特級。

3:審批手續:3.1.1凡屬危險高處作業,必須在作業前由施工單位負責填寫<高處作業審批表》一式二份,經本單位負責人簽字,報安全保衛科審批後,方準施工。3.1.2高處作業前,施工單位安全員或兼職安全員必須對現場工作環境作全面檢查,確認其符合安全條件時方可施工。3.1.3二級以上(含二級)的高處作業,施工單位必須通知公司安全保衛科親臨現場檢查後,方準施工。3.1.4未經審批盲目冒險的高處作業,經檢查發現後,將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對責任者和部門領導進行處罰,造成事故的將給予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3.2.3工作前應正確穿戴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檢查各種工具,設施,發現問題立即調整,更換,停用,直正確認安全可靠,才能作業。3.2.4臨時性的高處作業,應報安全保衛科,工藝裝置科審批。專案的負責人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配置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並設專人監護和設定安全警示標誌。夜間作業必須設定足夠的照明措施。3.3.1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證。起吊五噸(含五噸)以上物件,需要辦理《危險作業申請表》,經安全保衛科批准。起吊十噸(十噸)以上物件,如環境惡劣危險性大的作業,須制定吊裝方案,並經得公司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批准。3.3.7起重作業的全過程,必須嚴格按照《起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高空作業車管理制度 篇2

依據安全管理的客觀要求,運用安全與事故的運動規律和預防、控制事故的規律,為了改變人的異常行為、物的異常狀態,以及人與物的異常結合,從本質上超前有效預防、控制高處墜落事故,分為具體預防、控制和綜合預防、控制。

1高處墜落事故的具體預防、控制高處墜落事故的具體預防、控制,是依據不同型別高處墜落事故的具體原因,有針對性的提出了對每類高處墜落事故進行具體預防、控制要點。

(1)洞口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預防留口、通道口、樓梯口、電梯口、上料平臺口等都必須設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蓋板、圍欄、安全網);洞口防護設施如有損壞必須及時修繕;洞口防護設施嚴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應背朝洞口作業;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鬧或跨越洞口及從洞口蓋板上行走;同時洞口還必須掛設醒目的警示標誌等。

(2)腳手架上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要按規定搭設腳手架、鋪平腳手板,不準有探頭板;防護欄杆要綁紮牢固,掛好安全網;腳手架載荷不得超過270kg/m2;腳手架離牆面過寬應加設安全防護;並要實行腳手架搭設驗收和使用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懸空高處作業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加強施工計劃和各施工單位、各工種配合,儘量利用腳手架等安全設施,避免或減少懸空高處作業;操作人員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過猛,身體失穩;懸空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穿軟底防滑鞋,同時要正確使用安全帶;身體有病或疲勞過度、精神不振等不宜從事懸空高處作業。

屋面簷口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在屋面上作業人員應穿軟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於25應採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業不能背向簷口移動;使用外腳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簷口1.2m,並掛好安全網,簷口外架要鋪滿腳手板;沒有使用外腳手架工程施工,應在屋簷下方設安全網。

2高處墜落事故的綜合預防、控制高處墜落事故的綜合預防、控制,是依據高處墜落事故的不同類別和系列的原因規律,而提出的對高處墜落事故進行綜合預防、控制的要點。

(1)對從事高處作業人員要堅持開展經常性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使其認識掌握高處墜落事故規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樹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預防、控制事故能力,並要做到嚴格執行安全法規,當發現自身或他人有違章作業的異常行為,或發現與高處作業相關的物體和防護措施有異常狀態時,要及時加以改變使之達到安全要求,從而為預防、控制高處墜落事故發生。

(2)高處作業人員的身體條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準患有高血壓病、心臟病、貧血、癲癇病等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對疲勞過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緒低落人員要停止高處作業;嚴禁酒後從事高處作業。

(3)高處作業人員的個人著裝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安全帽、安全帶和有關勞動保護用品;不準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腳作業;如果是懸空高處作業要穿軟底防滑鞋。不準攀爬腳手架或乘運料井字架吊籃上下,也不準從高處跳上跳下。

(4)要按規定要求支搭各種腳手架。如,架子高度達到3m以上時,每層要綁兩道護身欄,設一道檔腳板,腳手板要鋪嚴,板頭、排木要綁牢,不準留探頭板。

使用橋式腳手架時,要特別注意橋樁與牆體是否拉頂牢固、周正。升橋降橋時,均要掛好保險繩,並保持橋兩端升降同步。升降橋架的工人,要將安全帶掛在橋架的立柱上。升橋的吊索工具均要符合設計標準和安全規程的規定。

(5)使用吊籃架子和掛架子時,其吊索具必須牢靠。吊籃架子在使用時,還要掛好保險繩或安全卡具。升降吊籃時,保險繩要隨升降調整,不得摘除。吊籃架子與掛架子的兩側面和外側均要用網封嚴。吊籃頂要設頭網或護頭棚,吊籃裡側要綁一道護身欄,並設檔腳板。

(6)提升橋式架、吊籃用的倒鏈和手板葫蘆必須經過技術部門鑑定合格後方可使用。倒鏈最少應用2t的,手板葫蘆最少應用3t的,承重鋼絲繩和保險繩應用直徑為12.5mm以上的鋼絲繩。另外使插口架、吊籃和橋式架子時,嚴禁超負荷。

(7)要按規定要求設定安全網,凡4m以上建築施工工程,在建築的首層要設一道3~6m寬的安全網。如果高層施工時,首層安全網以上每隔四層還要支一道3m寬的固定安全網。如果施工層採用立網做防護時,應保證立網高出建築物1m以上,而且立網要搭接嚴密。並要保證規格質量,使用安全可靠。

要切實做好洞口處的安全防護。具體方法,同洞口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措施相同。

(8)使用高凳和梯子時,單梯只許上1人操作,支設角度以60~70為宜,梯子下腳要採取防滑措施,支設人字梯時,兩梯夾角應保持40,同時兩梯要牢固,移動梯子時梯子上不準站人。使用高凳時,單凳只准站1人,雙凳支開後,兩凳間距不得超過3m。如使用較高的梯子和高凳時,還應根據需要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在沒有可靠的防護設施時,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否則不準在高處作業。同時安全帶的質量必須達到以使用安全要求,並要做到高掛低用。

(9)登高作業前,必須檢查腳踏物是否安全可靠,如腳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木電杆的根部是否腐爛。嚴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頂棚上行走。

(10)不準在六級強風或大雨、雪、霧天氣從事露天高處作業。另外,還必須做好高處作業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如發現人的異常行為、物的異常狀態,要及時加以排除,使之達到安全要求,從而控制高處墜落事故發生。

高空作業車管理制度 篇3

高空作業車管理制度(highaltitudeworkvehicle) 依據安全管理的客觀要求,運用安全與事故的運動規律和預防、控制事故的規律,為了改變人的異常行為、物的.異常狀態,以及人與物的異常結合,從本質上超前有效預防、控制高處墜落事故,分為具體預防、控制和綜合預防、控制。

1高處墜落事故的具體預防、控制

高處墜落事故的具體預防、控制,是依據不同型別高處墜落事故的具體原因,有針對性的提出了對每類高處墜落事故進行具體預防、控制要點。

(1)洞口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預防留口、通道口、樓梯口、電梯口、上料平臺口等都必須設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蓋板、圍欄、安全網);洞口防護設施如有損壞必須及時修繕;洞口防護設施嚴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應背朝洞口作業;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鬧或跨越洞口及從洞口蓋板上行走;同時洞口還必須掛設醒目的警示標誌等。

(2)腳手架上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要按規定搭設腳手架、鋪平腳手板,不準有探頭板;防護欄杆要綁紮牢固,掛好安全網;腳手架載荷不得超過270kg/m2;腳手架離牆面過寬應加設安全防護;並要實行腳手架搭設驗收和使用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懸空高處作業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加強施工計劃和各施工單位、各工種配合,儘量利用腳手架等安全設施,避免或減少懸空高處作業;操作人員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過猛,身體失穩;懸空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穿軟底防滑鞋,同時要正確使用安全帶;身體有病或疲勞過度、精神不振等不宜從事懸空高處作業。

(4)屋面簷口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在屋面上作業人員應穿軟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於25°應採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業不能背向簷口移動;使用外腳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簷口1.2m,並掛好安全網,簷口外架要鋪滿腳手板;沒有使用外腳手架工程施工,應在屋簷下方設安全網。

2高處墜落事故的綜合預防、控制

高處墜落事故的綜合預防、控制,是依據高處墜落事故的不同類別和系列的原因規律,而提出的對高處墜落事故進行綜合預防、控制的要點。

(1)對從事高處作業人員要堅持開展經常性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使其認識掌握高處墜落事故規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樹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預防、控制事故能力,並要做到嚴格執行安全法規,當發現自身或他人有違章作業的異常行為,或發現與高處作業相關的物體和防護措施有異常狀態時,要及時加以改變使之達到安全要求,從而為預防、控制高處墜落事故發生。

(2)高處作業人員的身體條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準患有高血壓病、心臟病、貧血、癲癇病等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對疲勞過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緒低落人員要停止高處作業;嚴禁酒後從事高處作業。

高空作業車管理制度 篇4

1、高空作業是指在作業面落差2m及以上的作業。

2、人員要求:

(1)身體健康,體檢合格,並經過相應培訓;

(2)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等不適於高空作業者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3)禁止酒後、疲勞和生病期間從事高空作業。

3、對基層單位要求

(1)從事高空作業的單位應遵守高空作業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認真實施。

(2)從事高空作業的單位應定期對高空作業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專案至少包括血壓、視力、聽力、握力、人體站立平衡效能等。血壓、視力每年至少檢查一次,聽覺、握力人體站立平衡性每3年至少檢查一次,職業健康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3)從事高空作業的單位應確保高空作業防護設施及防護用品齊全有效,包括護欄、護罩、梯子、高空逃生器、安全網、安全帶等,必須符合國家或符合行業標準的要求。

(4)從事高空作業的單位應定期組織對高空作業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並整改存在的隱患和問題。

4、防護裝置及用品必須符合標準要求,且配備齊全,完好有效。

5、作業要求:

(1)作業前,現場負責人應組織作業人員對現場安全狀況進行全面檢查,明確作業監護人員的工作內容、程式和聯絡方法。

(2)多個單位共同作業時,作業現場由總承包單位指定一名主要負責人,全面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

(3)參與作業的每個崗位人員應對 本單位高空作業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4)作業現場負責人應對高空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進行了解,發現過度疲勞、情緒異常或飲酒、生病人員,不得安排登高作業。

(5)遇有6級及以上強風、暴雨、雷電、大雪等惡略氣候時,禁止高空作業。

6、高空作業禁止下列行為

(1)違反規定不帶安全帽或不繫安全帶;

(2)兩個以上人員在同一梯子上同時攀爬或作業;

(3)沿梯子扶手下滑,在作業面奔跑、跳躍、打鬥嬉戲或在易滾動、圓滑物件上行走;

(4)站、坐、靠扶手或護欄;

(5)將無關物品帶上高空作業面;

(6)擅自拆除扶手、圍板、護網、蓋板等防墜落設施。

7、夜間作業時,應對現場照明裝置及照明情況進行檢查,達不到要求應立即整改。

8、立體交叉作業時,應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作業負責人應對各個層面作業進行統一指揮,加強作業過程的監控並及時向作業人員通報危險。

9、作業過程中,現場負責人應及時組織對現場作業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督促整改隱患問題,確保作業安全。

高空作業車管理制度 篇5

一、立柱鋼筋籠高度大於5米的,必須在澆築地系樑(承臺)前至少設立三道攬風繩(攬風繩之間夾角120°)攬風地錨、拉線緊固必須牢固、可靠。

二、蓋樑低高出地面2米的,必須設定四面防護網,搭設工作平臺,嚴禁出現翹頭板現象。

三、高度大於2米作業必須設定施工人員上下通道,施工高度在2米~5米採用直梯,大於5米的採用“之”型梯(見附圖二示例)。

四、搭設通道支架必須由專業架子工擔任,持證上崗。

五、當有6級及6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停止支架架設和拆除作業。

六、樑板架設(箱梁現澆)完畢後,立即做好臨邊防護(見附圖三示例)。

七、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鞋等)

八、跨鄉村道路、縣道的施工作業處必須有專人值班,跨永煤鐵路施工前必須上報安全環保部,取得與永煤集團聯絡,確保車輛通行安全。

高空作業車管理制度 篇6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並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3、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從事高處作業及登高架設作業的人員要定期體檢。凡經醫師診斷為高血壓、貧血、心臟病、癲癇以及其他不適宜高處作業及登高作業及登高架設作業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及登高架設作業。

5、高處作業及登高架設作業前,必須對有關防護實施及個人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不得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強令或強行冒險作業。

6、作業時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鞋、帶釘和易滑的鞋,穿好防滑鞋。在沒有防護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在3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紮緊帶好勞動工具。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7、嚴禁酒後和帶病作業。

8、工前對機具進行試運轉,保證機具正常運轉。

9、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時,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挑架的挑樑和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高處作業與地面連續時,應設通訊裝置專人負責。嚴禁工作時間取笑、打鬧影響工作注意力。

10、必要時必須張掛安全網。

11、嚴禁利用起吊裝置,升降設施運送上下人員。

12、施工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使用物資、料具必須放置有序。高空作業不得隨手拋落物品,以防傷人。

13、配合安全檢查,對安全檢查人員安全要求必須堅決服從,認真執行。

14、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誌、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裝置,必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15、如遇6級以上大風及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高空作業。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鬆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16、對於重要、大件吊裝必須制定詳細吊裝施工設施和安全措施,並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配置專職安監人員。

17、起吊前對吊物上雜物進行清理或綁紮。上下傳遞物件時要用繩傳遞,不得上下拋擲,傳遞小型工件、工具時使用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綁上保險繩,起吊零散物品時要用專業吊具進行起吊。

18、儘量避免交叉作業,拆架或起重作業時,作業區域設警戒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19、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高空作業車管理制度 篇7

一、工程概況

合同段內橋樑下部和上部構造工程為高空作業主要專案。其中磬子灣大橋最高墩柱達到48米,為防止高空作業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二、編制依據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辦理辦法》的要求和其它安全施工的規定進行。

三、安全目標

工程施工完全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辦理辦法》的要求和其它安全施工的規定進行。

1、杜絕因工死亡。

2、不發生高空墜物傷人事故。

3、不發生施工人員高空墜落、腳手架攀爬失手事故

4、杜絕因施工造成的門路交通間斷,管道、通訊、電力管線損壞等施工責任事故。

四、現場組織機構設定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設定

針對我標段施工時間短、施工任務重的特點,我部成立了以專案經理為組長的安全生產專項領導小組,確保對各種工序施工安全進行有效地節制。專案部和各作業班組均簽訂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工程生產目標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目標,有針對性的安保全證措施、雙方責任及獎罰辦法。建立專案部各級、各部門和大家員安全生產查核制度,查核均用書面記錄,定期進行評議。施工現場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工程師,負責辦理安全生產事情。專案部技術人員、檢測人員、各施工隊隊長、工班長為兼職安全員,協助安全工程師做好安全生產事情。

(二)主要職責

1、專案經理

全權負責本標工程的生產、安全、質量、經營合同辦理,具有人、財、物的獨立調配、使用、獎勵權及對職工的處罰辭退權。

專案經理是本合同工程安保全證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指導和督促參閱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與措施,建立和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各項安全活動的正常開展。

2、專案副經理

協助專案經理負責安全及保鏢等事情辦理,對本合同工程生產安全承擔肯定是義務。

主要負責現場安全生產辦理,施工中,抓好施工生產計劃落實,處理施工中出現的具體問題;嚴把安全、質量生產關,抓好安全、質量事情,把安全質量生產責任制落實下去。

3、安全工程師

制定本合同工程的安全辦理事情規劃;負責安全綜合辦理,編制和呈報安全計劃、安全技術方案和具體安全措施;組織每一週、每一月安全大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負責安檢、督促,對危險源點提出預防措施,定期對施工隊進行安全教育;關鍵工序及有線附近施工提出安全施工防護的技術交底。以及檢查、督促落實。

負責工程施工過程所需安全材料的採購、保管、發放、調配及使用、回收和人員的培訓、日常安全事務處理、對外聯結及後勤辦理、宣教事情。負責整個工程的保鏢事情,制定工地保鏢值勤制度,維護工地正常的保鏢循序。

4、安全員

負責現場的安全綜合辦理,呈報具體的安全計劃和具體的安全措施;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對危險源點提出預防措施,對員工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

負責工程施工過程當中領取所需安全材料及發放、調配、使用、回收和日常安全事務處理事情,維護工地正常的保鏢循序

五、高空作業危險源的闡發

(一)高空作業施工人員墜落

導致高空作業人員墜落有二種方式:一種是導致傷者高空墜落原因不是因為物質不定而引起,而是傷者本人身板失穩造成墜落稱為直接高空墜落,另一種是因為物質變型、移位、打擊使身板失穩而導致墜落。

1、直接高空墜落形式:

(1)行走中被障礙物所絆而失足。

(2)在腳手架、爬梯上下攀爬失手而墜落。

(3)在管道、小樑行走運腳步不穩(如打滑、踩空)身板失控墜落。

2、直接高空墜落原因有:

(1)高空作業思惟不集中或開玩笑、追逐、嬉鬧。

(2)酒後進行登高作業。

(3)因深度睡眠、蘇息不足而精神不振。

(4)現場孔洞及高處邊緣缺乏欄杆或蓋板。

(5)高空作業不戴工具袋手抓物件而失足墜落。

(6)高空作業不扎安全帶。

3、間接高空墜落表現方式:

(1)踩中易骨碌或不定物件而墜落。

(2)操作中用力過猛或猛拉猛甩不受力物件。

(3)腳手架上的腳手板、架子管因變型、斷裂而失穩導致人員墜落。

(4)事情中梯子攀折或全部倒出下導致人員墜落。

(5)觸電、物件打擊或其它方式導致人員墜落。

4、間接高空墜落原因:

(1)高空作業地點無欄杆。

(2)通道上擺放過多物品。

(3)操作人員操作不妥。

(4)腳手架不按規定搭設,梯子擺放不穩。

(二)高空落物傷人事故

高空落物原因闡發

1、起重機械超重或誤操作高空維修造成機械損壞、全部倒出、吊件墜落。2、各種起重機具(鋼絲繩、卸卡等)因承載力不夠而被拉斷或攀折導致落物。

3、用於承重的平臺承載力不夠而使物件墜落。

4、起吊過程吊物上零星物件沒有綁紮或清理而墜落。

5、高空作業時拉電源線或皮管時將零星物件拖帶墜落或行走運將物件碰落。

6、在高空持物行走或傳遞物品時失手將物件跌落。

7、在高處割切物件材料時無防墜落措施。

8、向下拋擲物件。

六、高空作業施工的安全要求

1、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板康健。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症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事戀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

2、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採取防止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3、在立柱、蓋樑、箱梁以及其它危險的邊沿進行事情,臨空一壁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杆,否則,事戀人員須使用安全帶。

4、在沒有腳手架或在沒有欄杆的腳手架上事情,高度跨越1.5m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採取其它靠得住的安全措施。

5、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健壯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高空作業車管理制度 篇8

一、目的:

確保高空作業人員安全,確保高空作業不出現安全事故。

二、職責:

1、生產部經理負責本管理辦法的制定和解釋和監督。

2、車間主任負責本管理制度的監督、檢查。

3、各高空作業人員按此制度執行。

三、適用範圍:

機電工等高空作業人員(包括來公司施工人員)。

四、管理制度:

1、距離地面2米以上進行的作業,都屬於高空作業。

2、從事高空作業的工人,必須進行身體檢查合格。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及其他不適宜高空作業的人,一律不準從事高空作業。

3、高空作業現場,應劃出危險禁區,設定明顯標誌,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4、凡經常進行高空作業的工人,應配備工具袋。高空作業使用的小型工具,均應裝入工具袋內,不準在鋼管或腳手架、建築物上亂放工具。

5、登高作業前應仔細檢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改進或拒絕登高作業。

6、機電工在2米高空焊接時,必須找適當的位置掛好安全帶。確實無處掛安全帶,又無其他方法解決時,則應做好其他防護措施,確保安全操作。

7、所有高空作業人員,不準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一般採取高掛底用方式。

8、進行高空作業必須先將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帶,還應採取措施,確保割下的金屬或火花不致傷人或引起火災事故。

9、高空作業人員不準從高空向地面拋擲物件,也不準從地面向高空拋擲物件,應採用繩索、吊籃、高架車、或吊車等傳送物件。

10、特殊情況下,如必須從高空向地面拋擲物件時,地面必須有人看管,以確保不傷害他人和損壞裝置。

11、高空作業所用小型機具(如手拉葫蘆、千斤頂等)應找適當位置放好,並用繩索、鉛絲捆綁牢靠。

12、站在跳板上工作時,不得站在跳板的端頭。在同一跳板上的作業人員不得超過2人。

13、應儘量避免上、下層同時進行作業。如無法避免時,上、下層之間必須設專用防護棚,或採取其他防護措施,且上層不準堆放工具、物件。

14、高空作業的沿口、孔洞處,應設定護欄和標誌,防止失足踏空。

15、高空作業區的下方地面,嚴禁堆放腳手架、跳板、其他雜物。地面人員禁止在高空作業區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6、凡遇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停止在高空作業:雷、雨、閃電,六級以上大風,鋼管雨水未乾,可能發生危險的其他情況;當上述情況過後,必須經公司安全主任和有關技術人員檢查各種作業裝置,確認後方可作業。

17、公司下原料及投料組取料,應注意堆碼方向,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確保階梯取料,車間主任、生產部經理應重點加強安全巡視,確保人員安全。貴陽新希望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高空作業車管理制度 篇9

1、高處作業的定義:gb3609-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的要求:高處作業必須堅持“先防護、後施工,無防護、不施工”的原則。

(1)高處作業要設定安全標誌,掛安全網,並逐級作好安全技術交底。

(2)高處作業時,每年要進行一次體格檢查,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精神病、癲癇病等不適合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可安排從事此類工作,嚴禁酒後作業。

(3)高處作業時,要衣著靈便,但決不可赤膊裸身。腳下要穿軟底防滑鞋,決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

(4)高處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5)施工過程中,若發現高處作業的安全措施有缺陷或隱患,務必及時報告並立即處理解決,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等,任何人不得毀損或擅自移動和拆除。確因施工需要而暫時拆除或移動的要報經專案安檢部門同意後才能動手拆移,並在工作完畢後即行復原。

(6)遇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

(7)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嚴禁在一個物件上拴掛幾根安全帶或一根安全繩上拴幾個人;臨邊作業要設定防護圍欄和安全網;懸空作業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

(8)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得置放在臨邊或洞口附近,更不得防礙通行和裝卸,對於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工具,都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9)設定在建築結構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載力不應小於1.1kn。

(10)移動式梯子的梯腳底應堅實,梯子上端應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鉸鏈必須牢固。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兩人同時作業。

(11)高處作業不易上下重疊。確需在高處上下重疊作業時,應在上下兩層中間用密鋪棚板隔離或採用其他隔離設施。

(12)高處作業遇有架空輸電線路時,應與電線路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當保持安全距離有困難時,要停電或採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3、安全網、安全帽與安全帶

(1)安全網的材料要求:要求其比重小、強度高、耐磨性好、延伸率大和耐久性較強,此外還應有一定的耐氣候效能,受潮溼後起強度下降不太大。同一張安全網所有網繩都要採用一種材料,禁止使用材料為丙綸的安全網。

安全網必須經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2)安全網的搭設

本工程主體結構高9米,採用雙排腳手架,施工採用雙排結構腳手架的裡側應用立網封閉。立網的形式及規格見施工方案。

立網與架體連線應使用綁繩逐點綁紮,不得跳綁、漏綁。

(3)安全網的拆除

安全網的拆除應在施工全部完成,作業全部停止後,經專案安全主管安全的經理同意,方可拆除,拆除過程中要有專人監護。

拆除的順序,應自上而下的依次進行,下方應設警戒區,並設“禁止通行”等安全標誌。

(4)安全網的檢查與管理

使用前的檢查:安全網搭設完畢後,須經安檢部門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使用過程中的檢查:在施工過程中每兩週或一月做一次檢查。如某一安全網受到較大沖擊後立即檢查,每隔3個月按批號對試驗繩進行強力試驗一次,並做好試驗記錄。每年還應做抽樣衝擊試驗一次。

安全網應由專人負責購置、保管、發放和收存,網體在入庫及庫存時,要查驗網上在兩個不同的位置所附的法定的永久性標牌。嚴禁採購使用無產品說明書或無質量檢驗合格證書的安全網,且必須有建設安檢站頒發的使用許可證。

在使用過程中,要配備專人負責保養安全網,並及時作檢查和維修。網內的墜落物經常清理,保持網體乾淨,還要避免大量焊渣的其他火星掉入網內。當網體受到化學品的汙染或網繩嵌入粗紗粒或其他可能引起磨損的異物時,即須進行清洗,洗後使其自然乾燥。

使用後拆下的網,要有安檢部門作全面檢查簽定合格使用的證明,方可入庫存放或重新使用。

安全網在搬運中不可使用鐵鉤帶刺的工具,以防損傷安全網。

(5)安全帽

凡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都必須正確佩帶安全帽。作業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

安全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2911-91《安全帽》的規定。

戴安全帽高度為:帽箍底邊至人頭頂端的垂直距離為9~90mm,安全帽抵抗衝擊的能力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要正確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帶,調整好帽襯間距(一般為4~5cm)。

購買安全帽,必須檢查是否具有產品檢驗合格證,不準購買和使用不合格品。

(6)安全帶

安全帶應符合國家標準gb6095-90《安全帶》規定的構造形式、材料、技術和使用保管上的要求等。

使用時高掛低用,防止擺動碰撞,繩子不能打結,鉤子要掛在連線環上,當發現有異常時要立即更換,換新繩時要加繩套,使用3cm以上的繩要加緩衝器。

安全帶不使用時要妥善保管,不接觸高溫、強酸、強鹼或尖銳物體,使用頻繁的繩要經常做外觀檢查,使用兩年後要做抽檢,抽驗過的樣帶要換新繩。安全帶的檢驗應按gb6095-95《安全帶檢驗方法》進行,不得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