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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業管理規章制度(精選6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34W

公司企業管理規章制度 篇1

一、總則

公司企業管理規章制度(精選6篇)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5、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獎勵。

6、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1、檔案收發規定

1)公司的檔案由辦公室擬稿。檔案形成後,由總經理簽發。

2)業務檔案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稽核、簽發。

3)屬於祕密的檔案,核稿人應該注“祕密”字樣,並確定報送範圍。祕密檔案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製、報送。

4)已簽發的檔案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5)公司的檔案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檔案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告報送結果。

6)經簽發的檔案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7)外來的檔案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並於接件當日填寫閱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檔案閱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8)檔案閱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檔案,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

2、文印管理規定

1)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洩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2)列印正式檔案,必須按檔案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辦公室列印。各部門草擬的檔案、合同、資料等,也由辦公室各統一列印。列印檔案、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3)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影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4)檔案、傳真等應及時傳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嚴禁擅自為私人列印、影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3、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1)公司領導及未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購置。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的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經理稽核並總經理批准後辦理。

2)辦公用品購置後,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到辦理出入庫手續。未辦理出入庫手續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5)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三、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工作時間按照國家規定為為雙休制。假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3、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7、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8、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9、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10、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四、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係為合同關係,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2、公司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各項工作的實施,並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3、公司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其設定、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局批准後實施。

4、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需要增加用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5、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6、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聘任;

2)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主任等高階職員,由總經理提請董事局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及其他員工,由總經理聘任;

7、公司內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職時,可能由內部晉升或調職,出現下列情形進行對外招聘。

1)公司內部無合適人選時;

2)需求量大,內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術或專業知識須對外招募人才時。

8、甄選員工任用之主要原則是應聘者對該申請職位是否合適而定,並以該職位所需的實際知識及應聘者所具備的素質工作態度、工作技能及潛質和工作經驗等為準則,經所屬部門考核合格任用。

9、新聘(僱)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僱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後試用3個月。

10、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瞭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培訓由人事部和培訓部負責。員工試用期間,由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試用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11、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鑑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人事部稽核後,報總經理審批。批准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

12、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在上級核准的指標內僱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13、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14、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15、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16、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17、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假10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

18、產育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9、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20、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21、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人事部門辦理辭職手續。

22、員工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23、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准聘(僱)用的領導批准後,由人事部給予辦理辭職手續。

24、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25、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26、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合同規定的辭退條件的,報原批准聘用的領導批准後,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准的,不得辭退。

27、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28、聘(僱)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僱)用合同的,到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9、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30、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檔案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公司企業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防護用具。在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二、組織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使用效果好,能科學的指導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佈置下月安全生產工作,責成有關人員分頭檢查實施情況。

三、經常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檢查執行情況,對上級安全部門的工作指示,應主動佈置、檢查,並給予大力支援。

四、深入現場,在檢查作業進度的同時,必須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責成限期解決,並令其制定不再重複發生問題的措施。

五、嚴禁在消防通道堆放雜物,要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所有員工進入工作區域必須走指定通道並佩戴保安部門發放的胸卡。

六、遵守吸菸的規定,嚴禁隨意亂扔菸頭、火柴棒,嚴禁在非吸菸區吸菸。

七、嚴禁私自動用,安裝各種電器裝置和接通電線。必須將放置在蒸汽管路,散熱器、加熱器及熱的管路周圍的可燃物移至安全位置或用隔板覆蓋。

八、嚴禁將有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工作場所,發現以上可疑物品或人員時應立即報告部門主管或有關部門。並協助有關部門工作。

九、保護賓客和公司全體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是我們每位員工的義務。如遇險情,要立即報告部門主管並保護好現場,積極協助部門主管和有關部門排除險情。

十、上下班途中注意過往行人和車輛,不得在機動車道或兩人以上談話並行,過往路口必須看清楚紅、綠燈後方可前行,時刻注意天氣變化,注意防雨、防雪、防雷電及大風天氣對周邊的樹木、建築物、水坑、電線杆等設施的影響造成的各種隱患。(騎電動車上下班的員工小心慢行)

十一、上崗前檢查好操作中所需的工具是否能安全、正常運轉。

十二、室內保潔員要注意水、電、登高擦拭,合理運用“小心地滑”標示牌。

十三、在需要使用化學藥品時首先仔細看清楚說明書,是否對要清洗的物品有無不良影響,並在使用時不得低於兩人操作。

十四、在使用專業清洗裝置時(如:洗地機、吸水機、拋光機等)首先要仔細檢查線路是否安全,按照操作流程使用機器裝置,保證安全執行。

十五、庫區保潔員注意前後停車區域裝卸貨物行駛車輛的躲讓等。

十六、外圍保潔員注意高處墜物傷人。

十七、高位清潔(如:玻璃、天花板、出風口等)首先應將“工作進行中”標示牌放置於現場,一人扶梯一人清潔,作業期間應留意來往人員,注意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不能碰到人員並注意個人安全。

十八、高牆清洗,應將安全帶保險繩拴在牢固點並掌握重心。

十九、如遇到工作時間內發生工傷事故,必須及時向主管人員報告。

二十、要重視各項環節,結合自身安全工作經驗將安全工作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從而確保保潔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公司企業管理規章制度 篇3

為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公司企業管理規章制度 篇4

1、進入辦公室必須著裝整潔。

2、在辦公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譁、說笑、打鬧,說粗話、髒話。

3、愛護辦公室的各項設施,隨時保持辦公室乾淨、整潔,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氛圍。

4、不準私自動用辦公室物品,如需應向辦公室登記並做好領取記錄。

5、各大隊務必在每月5號前及時、認真遞交上一月的工作總結和下一月的工作計劃。

6、每週一例會,參會人員需著正裝,不遲到早退,有病、有事的確不能出席會議者應先請假,同意後方有效。

7、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交領導審批,假期結束需及時銷假。

8、公司人員外出用車必須填寫派車單交領導審批,並負責車上人員及車輛的安全。

9、公司各級領導及各大隊應嚴格執行崗位職責,並嚴格遵守公司管理規章制度。

公司企業管理規章制度 篇5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職員之考績,除副經理級以上依公司章程辦理外,其他職員分為期會考績及期末考績二種,期中及期末考績之平均數為年度考績。

第二條本公司考核各級職員成績之記錄,作為升職、升級、調遷、退職、核薪及發放年終獎金之重要依據。

第三條各級職員之考核成績記錄,均由人事主管祕存,公司除副總經理以上,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閱。

第四條經辦考績之人員應嚴守祕密,並以公正、客觀之立場評議,不得洩漏或循私,違者分別懲處。

第五條本公司編制內各級職員遇有出缺或公司擴編增加員額時,凡考績優異人員,概應予優先遞補。

第六條本公司考核工作為組長考核一般職員,主任考核組長及副組長,經理考核主任、副主任,經理級人員由總副經理考核。

第七條期中及期末考核系各級主管對所屬職員平日之工作、能力、品德、學識、服務精神隨時作嚴正之考核,並記錄於期中及期末考績表內,以為年度考績計算資料。

第八條本公司各級職員期會考績應於當年七月一日以前完成,期末考績應予翌年元月一日以前完成之。

第九條凡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得視其原因、動機、影響程度報請升職、記大功、記功、嘉獎、晉級之獎勵,並列入考績記錄。

一、對本公司業務上或技術上有特殊貢獻,並經採行而獲顯著績效者。

二、遇有特殊危急事變,冒險搶救,保全本公司重大利益者。

三、對有危害本公司產業或裝置之意圖,能預先覺察,並妥為防護消滅,因而避免損害者。

第十條凡有下列事實之一者,得視其情節之輕重,報請免職、記大過、記過、申誡、降級等處罰,並列入考績記錄。

一、行為不檢,屢誡不聽或破壞紀律,情節重大者。

二、遇特殊危急事變,畏難逃避或救護失時,致本公司或公眾蒙受重大損害者。

三、對可預見之災害疏於覺察或臨時措置失當,致本公司遭受不必要之損害者。

四、對本公司之重大危害,因徇瞻顧或隱匿不報,因而怠誤事機致本公司遭受損害者。

第十一條人事部門應於每年元月十五日前將各級職員之勤惰及獎懲資料填妥送請總考。

第十二條下列人員不得參加年度考績:

一、到職未滿半年者。

二、留職停薪及復職未達半年者。

三、已徵召入伍者。

四、曾受留職察看之處分者。

五、中途離職者。

第十三條不得參加年度考績之人員,仍應填具勤情及獎懲資料備查,但應注不參加考核字樣及原因。

第十四條第十二條所稱之不得參加年度考核人員,除第四、五項留職察看及中途離職者,不發年終獎金外,其第一、二、三項得酌予獎勵。

第十五條年度考績依成績分下列五等。

一、一等:90分以上,年度考績滿90分以上者,列為一等升職一級,或加薪十級。

二、二等:80~89分,年度考績在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列為二等加薪五級。

三、三等:70~79分,年度考績在70分以上,未滿90分者,列為三等加薪三級。

四、四等:60~69分年度考績在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列為四等加薪一級。

五、五等:59分以下,年度考績未滿60分者,列為五等薪資不作調整。

第十六條凡當年度內曾受獎勵或懲戒者,其年度考績應增減之分數依下列規定。

一、記大功一次加十分,記功一次加五分,嘉獎一次加二分。

二、記大過一次減十分,記過一次減五分,申誡一次減二分。

第十七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一等。

一、曾受任何一種懲戒。

二、遲到或早退共達十次以上者。

三、請假超過限定日數者。

四、曠職達一日以上者。

第十八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入一等及三等。

一、在當年度內曾受記過處分者。

二、遲到或早退二十次以上者。

三、曠職二日以上者。

第十九條請假、遲到、早退及曠職除前兩條之規定外,並依下列規定扣減年終獎金。

一、事假:每超過一次於年終獎金內扣減其底薪三十分之一。

二、病假:除經特准者外,每超過一次於年終獎金內扣減其底薪六十分之一。

三、曠職一天,於年終獎金內扣減600元。

四、遲到四次於年終獎金內扣減300元。

第二十條本辦法呈經董事長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公司企業管理規章制度 篇6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

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小公司規章制度,是關於員工上班時間、下班時間,工資福利,休假情況等所作的制度,員工與公司需要嚴格遵守,當然,規章制度不能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否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