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發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
第三條 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洩漏公司祕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的祕密。
第四條 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3.專有生產技術及新生產技術;
4.招標專案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戶和貿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證券情況、銀行帳戶帳號;
7.其他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祕密事項。
第五條 屬於公司祕密的檔案、資料,應標明“祕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製、收發、傳遞、保管。
第六條 公司祕密應根據需要,限於一定範圍的員工接觸。
第七條 非經批准,不準影印、摘抄祕密檔案、資料。
第八條 記載有公司祕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九條 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向他人洩露。非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祕密。
第十條 對保守公司祕密或防止洩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
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洩露公司祕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後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條 資訊室、檔案室、計算機房等機要部門,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也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為加強保密管理工作,嚴防失洩密事件發生,確保國家祕密安全,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守則
(一)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
(二)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三)不該的看機密,絕對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
(六)不在私人通訊中涉及機密。
(七)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八)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檔案、資料。
(九)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機密事項。
(十)不攜帶機密材料遊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二、工作人員保密規定
(一)不得在非保密場所閱辦、存放祕密檔案、資料。
(二)不得擅自或者指使他人複製、摘抄、銷燬、留存帶有密級的檔案、資料。確因工作需要影印的,影印件應按同等密級檔案管理。
(三)不在非保密筆記本或未採取保密措施的電子資訊裝置中記錄、傳輸和儲存黨和國家祕密事項。
(四)不得攜帶祕密檔案、資料進入公共場所或進行社交。
(五)不準用無保密措施的通訊設施和普通郵政傳遞黨和國家祕密。
(六)不得在私人通訊及公開發表的文章、講話中涉及黨和國家祕密。
(七)不得在涉外活動或接受記者採訪時涉及黨和國家祕密;確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黨和國家祕密的,應當事先報經有相應許可權的機關批准。
(八)不得在出國訪問、考察等外事活動中攜帶涉及黨和國家祕密的檔案、資料或物品;確因工作需要攜帶的,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
(九)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主任對本單位的保密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對分管科及人員的保密工作負責,每一位同志都要對自己從事的工作負保密責任。
(十)堅決同洩密行為作鬥爭,對已知的竊取或者洩露國家祕密的行為,要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三、保密工作會議
(一)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定期聽取保密工作彙報,專題研究保密工作,每年不少於2次。
(二)定期召開保密工作會議,學習保密知識,每年不少於2次。
(三)全體工作人員應當積極參加保密工作會議,並認真作好保密工作會議記錄。
(四)各科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保密工作會議,強調科保密工作。
四、定密規定
(一)定密工作由綜合科負責人負責。
(二)各科負責人認為本科有關業務應列為祕密內容的,應當及時報綜合科定密。
(三)綜合科應結合安監工作實際,客觀地進行定密,並督促落實保密措施。
(四)定密責任人應當根據安監工作的變化,及時調整或解除本單位產生的祕密檔案。
五、涉密文件保密管理
(一)文件人員要模範遵守保密法規和各項保密制度。
(二)不準在文件室會客。
(三)凡涉及黨和國家機密以及按規定不能公開的檔案內容,不準以任何方式向外散佈。
(四)未經綜合科負責人批准,非文件人員不準私自將檔案帶出文件室。
(五)丟失檔案和發生失、洩密事件,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涉密檔案傳閱
(一)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規定,嚴格按規定範圍進行傳閱,不準將檔案內容隨意洩露給他人,嚴防失、洩、竊密事件的發生。
(二)檔案傳閱一律由綜合科負責。對領導閱批的檔案,應根據批辦意見和檔案規定及時傳閱,特急件當日傳完,普通件七日傳完。傳閱時要本著先急後緩、先主後次的原則,保證辦文質量和效率。
(三)傳閱檔案要嚴格手續,做到送出有登記,收回要清點,檔案不橫傳。
(四)對領導有批示意見的檔案,辦文人員要及時催辦落實,並將辦理結果及時向批文領導彙報,做到事事有迴音,件件有著落。
(五)閱文人員應當在辦公室閱讀檔案,不得將檔案隨意帶出或亂丟亂放,不準從檔案傳閱夾中擅自抽走檔案或將檔案帶回家中。
(六)對涉密檔案,必須做到閱後及時上櫥上鎖,確保萬無一失。
(七)傳閱檔案要做到勤傳、勤收、勤催辦,不拖、不壓、不誤事。傳閱辦理完畢後,應分類保管。
七、涉密檔案借閱
(一)嚴格檔案借閱手續,建立借閱檔案登記簿。借閱檔案要履行簽字手續,嚴防丟失。
(二)借閱機密以上檔案,需經綜合科科長同意。絕密檔案只能在綜合科閱讀,不準攜帶外出。借閱時間一般不能超過兩天,借閱期滿,經辦人員應當及時催問,以防丟失。
(三)不經批准,借閱人員不能隨意摘錄和影印檔案內容。
(四)借閱人員必須愛護檔案,不準在檔案上隨意塗改、勾劃、損壞,凡造成檔案損壞、丟失者,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八、上網資訊審查
(一)禁止在連線政務網的計算機上連線網際網路。
(二)網路管理員在網際網路上釋出資訊時,應當認真審查資訊內容,確保資訊內容不涉及國家祕密,經科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審閱後方可釋出。
(三)不得利用網路傳輸涉及國家祕密的資訊,利用網路傳輸涉密資訊而導致發生洩密事件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九、計算機資訊系統保密管理
(一)涉密計算機資訊系統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規定,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提高保密意識和保密技能。
(二)涉密資訊網路要與非涉密網路物理分離,做到專機專用、專人管理。
(三)禁止在與公眾網路相連的計算機上儲存、處理和傳輸黨和國家的祕密資訊;禁止使用處理涉密資訊的計算機撥號連線網際網路。
(四)禁止使用處理涉密資訊的計算機玩電子遊戲。
(五)禁止在非涉密計算機系統處理涉密資訊。
(六)禁止將涉密載體在涉密網路與非涉密網路之間交替使用。
(七)禁止檔案接收計算機接連網際網路。
(八)涉密計算機資訊系統管理人員要切實增強責任心,一旦發生洩密事件,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十、檔案鑑定、銷燬
(一)鑑定檔案儲存價值的原則、保管期限的標準以及銷燬檔案的程式,按照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嚴禁擅自銷燬檔案。
(二)嚴格執行《檔案法》和《機關檔案業務建設規範》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檢查檔案的保管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對各門類檔案的鑑定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檔案鑑定的規定,對保管期限已滿的檔案,應當及時進行鑑定。
(四)鑑定、銷燬檔案,必須統一標準,每五年進行一次集中鑑定、銷燬工作。
(五)銷燬檔案必須經單位領導初審後,填寫《檔案銷燬清冊》報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後,派專人鑑銷,並寫出專題報告,由檔案室存檔。
一、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不在私人電話、通訊中涉及機密;不得攜帶機密檔案遊覽、參觀、走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不得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二、凡有祕密內容的文電、草稿、資料、檔案、表冊、照片等在擬製、列印、複製、收發、傳遞、閱辦、保管、清退、歸檔、移交和銷燬等過程中,必須嚴格按保密文電管理工作的規定執行,不得私自複製抄錄和儲存祕密檔案,機要文電必須存放在加鎖的檔案櫥內。
三、對收文和發文,要嚴格按登記、傳閱手續辦理,並定期檢查清理,發現短缺要及時查詢,如有丟失,要及時報上級備案。工作人員調動時,必須將個人所儲存的機密文電、統計資料等進行認真清點、交接,不得帶走。
四、加強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凡需加蓋印章的,都要嚴格按印信管理規定辦理。工作人員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類介紹信函,不準攜帶公章外出,下班後必須將印章鎖入保險櫃內。
五、加強對現代通訊、辦公自動化裝置和計算機聯網管理,嚴禁在非保密通訊、計算機資訊系統中涉及機、絕密事項。使用計算機及其網路時,不能在網際網路網站上刊登國家祕密及內部辦公資訊;不能利用電子郵件在網際網路上傳遞國家祕密及內部辦公資訊;不能利用外網計算機處理、儲存、傳遞國家祕密及內部辦公資訊;處理、儲存、傳遞國家祕密及內部辦公資訊的計算機及其網路必須與網際網路實行物理隔離。領導幹部、涉密人員不得使用手機談論祕密事項;不得將手機帶入談論祕密事項的場所。
六、跟隨領匯出發的司機及有關人員,凡本人不應知道的機密檔案、機密事項,要自覺做到不看、不聽,已經知道的要做到不傳。
七、對違反公司保密制度,造成失洩密事件的,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一定要做到這十六字,嚴肅認真、周到細緻、穩妥可靠、萬無一失。
為了加強公司員工的保密行為,切實維護公司的利益及研究成果安全,特制訂以下保密制度:
一、公司祕密分為機密、保密二種,其具體範圍包括:
a、機密資料是公司的重要祕密,洩露會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別嚴重損害。其範圍:
1、公司股東、董事會資料,會議記錄。紀要。保密期限內的重要決定事項。
2、公司中層以上職員人事考核、涉嫌違法違紀調查。未公佈的人事任免。獎懲決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總結。財務預算決算報告,繳納稅款。營銷報表和各種綜合統計報表。
4、公司有關銷售業務資料,貨源情報,供應商諮信調研資料。
5、公司開發設計資料,技術資料和生產情況。
6、公司與同行對手的竟爭策略。計劃。
b、保密資料是公司內部的一般祕密,洩密人會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其範圍:
1、公司各部門人員編制。調整,未公佈的計劃,員工福利待遇資料。員工手冊。
2、公司的安全防範狀況及存在問題。
3、公司員工違法違紀的檢舉。投訴。調查材料,發生案件,事故的調查登記資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營業執照,財務印章,合同協議。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檔案。傳真的收發登記、簽收、催辦、清退、借閱、歸檔制度。
2、凡需保密的檔案。資料,必須在左上角註明。
3、凡涉及公司內部祕密的檔案資料的報廢處理必須使用碎紙機,不準未經切碎作收購處理。
4、公司員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種檔案。資料。電腦影印軟體,當本人離開辦公室外出時,須存放入檔案櫃或抽屜,不準隨意亂放,更不能未經批准,攜帶外出進入公共場所。
5、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資料。
6、妥善保管好各種財務賬冊。公司證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強員工的思想教育,增強保密觀念。
a、公司中層以上領導,要自覺帶頭遵守保密制度;部門草擬檔案。製作統計報表,主管經理要把好保密關,提出規定
b、公司各部門要運用各種形式經常對所屬員工進行保密教育,增強保密觀念。
c、全體員工自覺遵守保密基本準則,做到: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含超越自己職責。業務範圍的檔案。資料電腦影印軟體)
2、嚴肅保密紀律
a、對員工依照公司本規定,在保守國家祕密及公司祕密方面,能忠於職守,從事保密工作取得顯著成績的;發現他人洩密,立即採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減輕損害後果的;對洩密或者非法獲取公司祕密的行為及時檢舉。投訴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b、對員工因不遵守公司規定,造成洩密事件,依照有關法規及公司的獎懲規定,給予紀律制裁。解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試行,不盡之處試行後修改補充。
薪資保密規定
一、目的:
為實現薪資規範化管理,保守公司經營祕密,維護公司穩定的工作氛圍,持續良好的激勵環境,人資部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1、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2、本制度適用於薪資洩密行為的舉報、處理等過程。
三、保密規定:
1、嚴禁公司任何員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詢問他人的薪資狀況;
2、所有個人因薪資問題查詢薪資表的,人力資源部只能帶給其個人的薪酬表,與其無關的薪資狀況一律不得顯示給查詢人員。
四、獎懲措施
公司所有員工不得隨意透露自己的薪資狀況,一經發現,情節輕微未造成不良影響的,每發現一次處以100元罰款,連續三次者,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五、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X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20__年6月3日
各部門:
為了加強公司的管理、促進公司穩步發展,維護員工之間的良好關係,使公司內部有一個和諧的工作氛圍,同時讓員工能夠透過自己的努力,到達所期望的薪資水平,特制定本保密規定。
一、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二、制度資料:
1、公司每月所發放的工資不得向其他人公開。
2、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詢問、打探其他同事的工資。
3、員工對所發工資有不明之處可向分公司經理諮詢,不得自行找無關人員理論。
三、處罰:
此規定的出發點是維護公司和員工的整體利益,要嚴格遵守,如有違者一經發現,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人力資源部
20__年02月28日
薪酬保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利益,完善薪酬管理體系,加強薪酬保密管理,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總經理、財務總監、薪資專員以及參與工資核算、稽核、審批的相關人員可知曉本公司全體員工薪酬,分管副總可知曉其分管序列員工薪酬,其他人員均無權知曉他人工資、檔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第二節薪酬資料管理原則
第四條各部門員工的薪酬資料只有在其所在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財務總監、總經理處查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詢、議論他人的薪資。
第五條員工不能將自己的薪酬透露給他人,如對自己的薪酬有異議可向人力資源部反映,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或協調處理。
第六條因發放薪酬而接觸薪酬資料的人員務必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七條相關部門的職責和義務
1、人力資源部
⑴人力資源部負責薪酬制度的制定、實施、監督工作;
⑵人力資源部設專人負責對薪酬進行解釋和管理,其他部門(財務除外)和個人無權對薪酬進行解釋。
2、計劃財務部
⑴計劃財務部需指定專人負責薪酬的管理和發放,其他人員不得透過財務系統查詢或向本部門人員詢問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⑵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本部門涉及的薪酬專案(如保險金、福利、加班工資等),但不得解釋、透露其它本部門未涉及的薪酬專案;
⑶計劃財務部對本部門所負責的薪酬模組的保密工作負全責。
第三節保密程式
第八條保密程式
1、薪酬表編制保密程式
⑴所有接觸和編制薪酬的人員一律不得在任何場合談論與薪酬有關的事宜;
⑵負責編制薪酬表的人員在做薪酬表時,不允許有其他與薪酬無關的人員在工作現場,如有其他與薪酬編制無關的人員在工作現場,負責編制薪酬表的人員要勸其離開;
⑶編制薪酬表的電子文件須加密,以防洩密;
⑷編制薪酬表的人員如在製作薪酬表時有其它事情離開工作現場,不得將薪酬表和相關的薪酬資料攤放在桌面上,務必收集起來放入專門的檔案櫃內加鎖,以免他人翻閱,並關掉開啟的電腦文件;
2、薪酬審批保密程式
⑴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將薪酬表報送計劃財務部稽核時,務必以加密或密封的形式親自送達財務部負責人,不得找人代為轉交;
⑵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將經計劃財務部稽核的薪酬表報送總經
理審批時,務必以加密或密封的形式親自送達。
3、薪酬發放保密程式
⑴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將稽核籤批後的員工薪酬明細表報送到計劃財務部;
⑵計劃財務部將稽核籤批後的員工薪酬明細表轉送開戶銀行,由銀行統一發放。
⑶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務必在工資發放後的當天將員工個人薪酬條發放到員工本人,不得代領。
⑷如員工個人薪酬條與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錯誤時,請員工及時與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聯絡。
4、薪酬調整保密程式
⑴對於新聘員工,分管副總和部門負責人對薪酬歸位的水平、檔級有推薦權;
⑵對於員工調薪,分管副總對員工新的薪酬水平、歸位檔級有推薦權。
每月應發放的薪酬總額由計劃財務部根據審批的薪酬審批表存入開戶銀行。
第四節保密職責、處罰措施
第九條保密職責
1、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及財務部薪酬稽核人員對薪酬負有保密職責,不得將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薪酬專員務必對有關薪酬資料等電子版加密;
3、嚴禁公司任何員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詢問其他人員的薪酬狀況;
4、人力資源部所有薪酬表的存檔,薪酬專員要嚴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5、所有個人因薪酬有錯誤需查詢薪酬表的,薪酬專員只能帶給其個人的薪酬表,與其無關的薪酬狀況一律不得顯示給查詢人。
第十條處罰措施
1、如有探詢、評論他人薪資或將自己的薪資透露給他人的,一經發現,情節輕微未造成不良影響的,每發現一次工資下調一檔,連續3次給予解聘處理;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情節嚴重發現一次即給予解聘處分;
2、人力資源部和計劃財務部人員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標準的,一經發現將給予300—5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3、公司發放現場秩序由工資發放人員監督管理,發放工資時有人違反現場紀律,如發現有代領或者其他違反保密要求的財務人員應及時制止或採取相應的措施,一經發現視情節嚴重程度扣罰財務工資發放人員200—300元,扣罰所在部門主管300元。
第五節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未涉及到的事宜按照公司有關制度執行。第十二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薪金保密制度
一、目的:
1、1、規範員工薪資保密行為,保證薪資作業過程的保密性,確保薪資資料不洩密。
二、範圍:
2、1、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工的薪資操作過程;
2、2、本辦法適用於監督全體職工的薪資保密行為;
2、3、本辦法適用於薪資洩密行為的舉報、處理等過程。
三、定義:
3、1、薪資作業人員:指參與薪資確定、調整、核算、發放、調閱的各部門負責人及人事、財務人員。
四、權責:
4、1、〈薪資保密管理辦法〉制定——人事行政部
4、2、〈薪資保密管理辦法〉審批——總(副)經理
4、3、〈薪資保密管理辦法〉執行——全體職工
4、4、〈薪資保密管理辦法〉監督——總(副)經理及財務部
五、具體資料:
5、1、薪資保密的整體要求:
5、1、1、薪資操作過程的保密性;
5、1、2、全體職工不打聽別人的薪資水平;
5、1、3、全體職工不向別人透露自己的薪資水平;
5、1、4、任何職工發現薪資洩密狀況都能及時彙報,相關部門處理及時有效。
5、2、確保薪資保密的總體步署:
5、2、1、公司制定《薪資保密管理辦法》,並由財務部監控其實施狀況;
5、2、2、由人事行政部向全體職員宣導薪資保密制度,並實時監控;
5、2、3、人事行政部派專人用專櫃、專匙儲存薪資資料,確保薪資資料儲存過程不洩密;
5、2、4、加強薪資作業人員及薪資作業過程管理,確保定薪、調薪、薪資核算、薪資發放過程不洩密。
5、3、為保證薪資的保密性,對薪資作業過程作以下規定:
5、3、1、薪資作業過程包含但不限於,新進職工定薪、職工調薪過程、薪資資料儲存過程、薪資核算過程、薪資發放過程、薪資資料查閱過程等;
5、3、2、新進人員經許可權主管確定薪資後,須在第一時間將薪資資料交於人事行政部人事專員處;
5、3、3、人事行政部人事專員接到新進人員薪資資料後,將薪資資料保存於薪資資料專用櫃;
5、3、4、調薪資料(包含轉正調薪、週年調薪等)經核准後,應由薪資核算員統一保存於薪資資料專櫃中;
5、3、5、各部門負責人因工作需要調閱本部門人員薪資資料時,須經總(副)經理核准,否則,人事專員有權不予受理;
5、3、6、除總(副)經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閱其他部門人員薪資資料;
5、3、7、財務人員在發放薪資時應保證薪資保密。
5、4、為規範職工的薪資保密行為,現作以下規定:
5、4、1、各部門負責人在與新進人員確定薪資時,應及時宣導薪資保密意識;
5、4、2、新進人員入職後,由人事行政部在職前培訓中宣導薪資保密制度,必要時要與員工簽訂薪資保密協議;
5、4、3、人事行政部應對全體在職職工進行薪資保密制度的培訓工作;
5、4、4、人事行政部會不定期到職工當中瞭解薪資保密狀況;
5、4、5、公司制定薪資洩密舉報制度,歡迎廣大職工參與檢舉薪資洩密狀況,並對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5、5、為確保公司薪資保密制度得以實施,現作以下規定:
5、5、1、凡因薪資作業人員行為造成薪資洩密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
5、5、2、薪資作業人員主動造成薪資資料洩密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即時開除處理,必要時可追加經濟職責賠償;
5、5、3、全體職工不得詢問其他職工的薪資狀況,一經查實,第一次給予當事人警告一次處理,第二次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第三次即開除出公司;
5、5、4、全體職工任何時候都不得洩露自己的薪資資料,一經查實,第一次給予當事人警告一次處理,第二次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第三次即開除出公司;
5、5、5、職工主動散播自己的薪資資料造成惡劣影響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立即開除處分,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5、5、6、公司歡迎廣大職工揭發、檢舉薪資洩密事件,凡檢舉薪資作業人員違反薪資保密制度,造成薪資洩密的,一經查實,給予檢舉人記小功一次;凡檢舉職工有散播自已薪資資料或詢問他人薪資資料者,一經查實,給予檢舉人嘉獎一次。
六。制定、變更與作廢:
6、1、本辦法為公司薪資保密管理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編寫,經總(副)經理審批後公佈實施,修改、廢止時亦同;
6、2、本辦法自x年x月x日起實施。
員工薪資保密制度
本公司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公司盈利與發展用心帶給貢獻的目的,實施以貢獻論酬精神的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為爭取高薪的風氣與避免優秀人員遭嫉妒起見,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一條個人薪資資訊是公司與個人勞動契約之機密性訊息,任何人不的打聽、議論他人薪資,亦不得將個人薪資所得告訴他人。
第二條公司有關薪資保密之相關規定:
1不盜取、拷貝、閱覽公司有關薪資之資料、檔案。
2不將個人之薪資收入狀況告知他人。
3不將個人年終獎及業績服務獎發放狀況告知他人。
4不向他人諮詢個人所發薪資及獎金之計算方式(可向人事薪資作業人員諮詢)。5不探詢他人之薪資收入狀況。不探詢他人之年終獎及業績服務獎發放狀況。6不參與有關薪資之議論,對薪資洩密者主動檢舉並用心配合調查。
第三條各級主管應領導所屬人員養成不探詢他人薪資的禮貌,不評論他人薪資的風度,以工作表現爭取同情的精神。
第四條各級人員的薪資除公司主辦核薪的人員、發薪的人員與各級直屬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罰則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洩任何人薪資,如有洩漏情事,另調他職。
2.探詢他人的薪資者,扣發1/4年終獎金。
3.吐露本身薪資者扣發1/2年終獎金,如因而招惹是非者扣發年終獎金。
4.評論他人薪資者扣發1/2年終獎金,如因而招惹是非,予以停職處分。
第五條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經辦人查明處理,不得自行理論。
第六條本辦法經經理級會議研討並呈奉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