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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借條格式

欄目: 借條 / 釋出於: / 人氣:9.32K

寫借條要想要想讓它具有法律效力,則內容必須要符合要求,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具有法律效應的借條模板,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民間借貸借條格式
民間借貸借條格式

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1. 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 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 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 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 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籤;

8、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規範的借條書寫格式:

《借條》

今A借給B人民幣壹萬元整,即¥10000.00元,自20xx年2月9日至20xx年8月8日,期限6個月,利率為每月0.8%,利息共計人民幣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於20xx年8月8日一次性償還。

借款人:B(簽字、手印、簽章)

延伸閱讀:

規範借條

1. 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 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 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 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民間借貸合法借條格式

借條

借款人***身份證號:

出款人****身份證號:

借款人****因資金緊缺於****年**月**日向出款人***借現金******元,該錢於****年***月***日還清,期間每月給出款人***利息****元。

簽訂日期:

借款人簽名:

出款人簽名:

民間借貸正規借條範文

借條

今趙二狗借給王二麻子人民幣壹萬元整,即¥.10000.00元,自20xx年6月23日至20xx年12月22日,期限6個月,利率為每月0.8%,利息共計人民幣肆佰捌拾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於20xx年12月22日一次性償還。

借款人:王二麻子

20xx年6月23日

正規借條範本

借款人 :姓名____,性別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小寫:____元整,期限為____個月.

此據

借款人: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借條書寫注意事項

1、準確書寫姓名

出具借條時一般借款人會署名,這是常識,但是有些人有學名(大名)、乳名(小名)、字、號、綽號,還有的名字音同字不同。借條作為表明雙方借貸關係的法律檔案,署名應當準確、規範、嚴謹,嚴格按照身份證上的法定姓名簽署。作為出借人對借款人的署名應當高度重視,一般穩妥的做法是要求借款人攜帶身份證,按照身份證上的名字署名,並附上身份證號碼。可能有些人覺得這個建議小題大做,但真正發生爭議時可以省卻不少麻煩。本人曾代理一個案件,借款人的名字為同音字,讀音相同用字不一樣,借款人後來否認自己有這筆借款,也否認借條上的借款人就是自己,最後只能提起筆跡鑑定,費了不少的功夫。同理,借條上對出借人的名字也應當準確,本人代理的一個借貸案件,由於借條上出借人的名字為同音字,法院立案庭不予立案,最後只好到派出所戶籍室,要求出具證明為同一個人,但派出所不清楚情況,不同意出具證明,要求到居委會開證明再到派出所蓋章,繞了許多圈子,才把案子立上。如果借款人已婚,最好由夫妻兩人共同署名,以做到有備無患。有些人在經濟狀況惡化後會利用假離婚來逃避債務,其配偶往往以不清楚借款情況、該借款沒有用於家庭共同生活而不認可欠債。

2、明確約定利息

個人借貸一般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有些人礙於情面,對借款是否計算利息含糊其辭,為今後糾紛埋下了隱患。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在金錢往來上親朋好友之間更應當明明白白,這樣反而更有利於長久保持情誼。因此,借貸時應當明確借款有償無償,有償借款利息的計算方式是月息還是年息,利息是同本金一起支付還是提前分段支付。這些情況都要在借條上約定清楚明確,才能避免以後發生紛爭。一般民間借貸借條上沒有約定利息,視為無息。如果是有息借款,根據法律規定,利率最高不得超過央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3、借款期限

借貸雙方可以約定還款期限,也可以不約定具體的還款期限。約定了具體的還款期限的,其訴訟時效為期滿之日起2年。出借人應當在還款期至後2年內及時要求借款人清償,以防止因為訴訟時效已滿而喪失勝訴權。生活中常見情況是出借方進行過多次口頭催促還款,但由於沒有保留書面證據,一旦面臨訴訟時在時效上就存在重大的舉證風險。其實有一個辦法可以輕而易舉解決這個問題,即“新桃”換“舊符”,如果在催促還款時借款人暫時無力清償借款,可以在訴訟時效將要屆滿前要求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條,以新借條換取舊借條,這樣可以有效避免時效屆滿問題。對於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隨時要求借款人清償,但要給予對方合理的準備時間。

4、提供擔保

如果借貸數額巨大,為確保借款資金安全,應當要求借款人出具擔保。擔保有物保和人保兩種方式,物保就是借款人用自己或他人(當然要經過同意)的財產擔保(一般為不動產),這樣就要辦理抵押擔保手續,比較麻煩。最好使用人保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經濟實力的親友在借條上簽字作保。擔保應當使用連帶保證,保證期間儘量拉長一點,不能短於借款還款期限。一旦發現借款人經濟狀況惡化,喪失還款能力,應當及時向保證人主張擔保責任,以防止保證期間屆滿,擔保人不承擔保證責任,致使擔保落空。

5、要求借款人寫“收條”而不是“借條”

如果借貸者寫的是“借條 今借某某人民幣×萬元,某年某月某日之前歸還”,借條本身無法證明錢款出借人(債權人)是否已經把錢款實際支付給借款人(債務人)了,借款人是否已經拿到借款了,以後發生糾紛時借貸人有可能會說:“我雖然向他借過這筆錢,他也答應借給我了,但是並沒有把錢給我,我一直沒拿到這筆錢。”所以,出借人最好要求借貸人寫“收條 今收到某某借貸給本人的借款人民幣×萬元,...... ”,如此就可以證明出借人已經把借貸人所借款項支付給了借貸人,借貸人已經收到了該筆借款。

民間借貸、借條與欠條的差別

近年來,由於民間借貸的利率一般高於銀行,所以一直非常活躍。由此引發的官司也不斷攀升,在民間借貸中,雙方會遇到欠條、借條及收條這“3條”,為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大家在出藉資金時應注意哪些問題呢?雙方究竟該如何寫這“3條”呢?本期我們請來雲南唯真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何錫峰提醒,民間借貸中如何寫好借條,是有一些法律技巧的,可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借錢時

NO.1要寫借條不寫欠條

何錫峰說,借條和欠條都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書面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係;而欠條是雙方基於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並不代表借款合同關係。因此借款時最好寫借條,不要寫欠條,以免引發訴訟,還得要解釋“欠”款原因、用途進行舉證。

何錫峰說,民間借貸大部分發生在親戚朋友之間,有相當一部分是口頭協議、君子協定,雙方憑良心和信用,沒有書面合同,致使出借人的債權得不到實現。有的出借人手裡雖有借款人出具的憑證,但憑證不合格也致使債權不能實現。如劉某借給張某4000元現金,張某給劉某出具的是一張收條。當劉某多次催要未果,到法院起訴要求張某償還借款時,法院以劉某持有的憑證不能確定權利義務為由,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

NO.2要寫清楚利率

何錫峰說,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範圍內約定利息。

《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的規定。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援。

NO.3要寫明還款期限

何錫峰說,借款在訴訟時效內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卻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的重要性。理論上對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問題理解不一,有人主張適用兩年訴訟時效,也有人主張適用20xx年訴訟時效。各個法院對這個問題的把握也不完全相同。有的債權人不知道這一規定,從而喪失了債權,有的債權人礙於情面,不想傷和氣,於是一拖再拖,以致喪失了訴訟權,往往使債權難以實現。

因此,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應當在借條上寫清楚還款期限,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後兩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NO.4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何錫峰說,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係較密切,很多會是親戚關係,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王哥”或者“李姐”;將借款人寫成“老三”或者“四妹”之類的,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吃虧。

要注意

很多人對什麼時候該打借條,什麼時候該打欠條總是不能準確把握,其實區分兩者並不難。何錫峰說,欠條和借條至少有兩點是不同的:

一是,借條背後一般存在著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在打借條的時候,出借人剛剛、正在或者即將把物品或者款項交付給借用人,為了確認這個“流動”的事實才用借條加以固定;欠條一般是結算或者證明財產所有與佔有的相反狀態,也就是所有權人的東西被佔有人佔有、使用,這種狀態在打欠條時早已存在,打欠條的目的就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

二是,借條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條的借期和利息計算的起始點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後果,但這個日期一般是欠條出具後的某一個時間點。

現實中,把借條寫成欠條或者反過來把欠條寫成借條的情況很多,結果往往給法律關係的認定以及權

利人利益的實現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寫“3條”時應注意七細節

何錫峰說,在寫欠條、借條和收條時,要注意7個方面的細節:

一是內容要相對完善。欠條要寫清欠款的數額或者物品的數量以及名稱、品質、規格或者型號等基本自然屬性,拖欠的原因,返還的日期,逾期未還的法律後果,還要寫清債權人、債務人的準確名稱或者姓名,最後要由債務人署名或者簽章並寫清出具的日期。借條除了要寫清上述事項外,還要寫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還的罰息(或者違約金)等事項。

二是用語要準確。不能使用模糊用語,如“大概”、“估計”、“可能”、“差不多”、“或許”等等。舉個例子,“甲借乙10萬元”,從字面上分析讓人糊塗,到底是甲借了乙的錢,還是乙借了甲的錢呢?其實寫清楚並不難,比如可以寫“甲借給乙10萬元”,這樣就不會產生歧義了。

三是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寫並簽字,但現實中,也有債權人、出借人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裡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寫的人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麼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一式兩份)的條據,雙方做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四是主體身份要確認。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經登出,公司名稱是否準確(公司名稱差一個字就是另一個公司了,比如“昆明東方有限公司”和“昆明市東方有限公司”就是兩個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與身份證相符合(特別注意:同音異字也會留下麻煩)。此外,主體的基本身份資訊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齡、住址、工作單位等。

五是字裡行間應當緊湊,不能留有多餘的空間,否則易被持據人增寫其他內容。不要用褪色的筆書寫,鋼筆用黑墨水或藍黑墨水。若用圓珠筆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寫字據,遭遇儲存不當受潮或水浸時,字跡會模糊不清。同時,最好附帶在借條和欠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六是出借人不要替借款人寫借條,因為借條通常存放在出借人手中,若借條是出借人的筆記,就很難把事實說清楚。

七是收條是收領人向送給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用來反映或者證明“收到”的事實。正式的“收條”又稱為“收據”,無論收到錢,還是收到物品都可以開具“收條”,“收條”可以用來證實履行了交錢或物的合同義務。例如,甲、乙雙方簽訂有買賣合同,在乙履行交付貨款義務之後,甲就必須支付乙方貨款,乙方在收到貨款時則必須開具“收條”(收據或發票)給甲方收執。

企業之間不能借貸

何錫峰說,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借款是不合法的,是不受到法律保護的。但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即民間借貸是合法的,受到法律的保護。企業之間借款被確認為無效,即不受到法律的保護,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利息最高是銀行貸款利息4倍

何錫峰說,企業與個人之間發生若發生借貸關係,通常應簽訂正式的借款合同,合同的內容應該包括借貸雙方當事人、借款日期、金額、利率、還款日期等主要內容。借款利息可自行商定,但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4倍,否則無效。

有擔保是最可靠的

何錫峰說,民間借貸中,借款人最好提供擔保,這對出借人是最有利的,我國擔保法規定五種擔保方式: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在民間借貸關係中擔保主要適用於保證和抵押。當借款人無力償還時,而由保證人代為履行還款義務,或者要求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作抵押,當借款人不能履行義務時,債權人可以依法變賣抵押物優先受償。這樣,就給出借人增加了一層砝碼,出借資金就安全可靠。

總之,公民在出藉資金時,一定要注意到以上問題,這樣當債務人不履行或者難以履行自己義務的時候,債權人才能充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