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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借貸居間合同範文(通用17篇)

欄目: 借條 / 釋出於: / 人氣:1.45W

委託借貸居間合同範文 篇1

甲方:

委託借貸居間合同範文(通用17篇)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第十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具有完整的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爭議解決。凡因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或與本協議有關的其他事項而引起的任何爭議、爭論或索賠, 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各方不能通過協商達成解決辦法,則由 依法仲裁解決。

2、協議整體。本協議及其附件構成本協議各方達成之全部合意,並取代各方以前達成之全部口頭和書面協議、合同或任何書面檔案。任何對本協議的修改均須以書面形式由本協議各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予以確認。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有效性及可強制執行性。

4、本協議正本一式陸份,各方各執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簽字蓋章頁)

甲方:

□ 自然人

簽字:

簽署日期:

□ 法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乙方(公章):

委託借貸居間合同範文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4條的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因此,所謂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一種制度。居間人是為委託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資訊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絡的中間人。

民間借貸居間合同範本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

乙方(居間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條 委託事項及乙方義務

甲方委託乙方聯絡、介紹需要資金且信用良好的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_________萬元(大寫: )。

1. 乙方應利用其廣泛的社會關係,積極向甲方提供放貸機會;

2. 乙方應謹慎審查借款人的經濟條件、物業情況、收入水平,並如實向甲方反映,以確保甲方的貸款額度與借款人的償還能力相匹配;

3. 乙方應協助甲方與借款人訂立借款協議;

4. 乙方全面協調甲方與借款人之間的關係;

5. 借款人發生逾期還貸情形的,乙方有義務追繳,並積極配合甲方追索借款的工作;

6.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託事項過程中,因其過錯造成甲方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 保證所提供借款的合法性;

2. 嚴格按照借款協議約定按時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期限

乙方促成甲方與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的,甲方支付乙方居間報酬 元。甲方應在合同成立後的____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 居間成本的負擔

不管乙方是否促成甲方與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居間活動的成本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乙方的擔保責任

鑑於借款人由乙方介紹,借款合同由乙方促成,乙方同意對借款人的借款及利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 本合同雙方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 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本合同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 本合同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 本合同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均對本合同有保密義務,不得將本合同的內容以及在簽訂合同中所獲取的相關資訊洩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用於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時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借貸居間合同範文 篇3

甲方(借款方):

□ 自然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 法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服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聯絡方式:

鑑於:

乙方 是一家經營 的公司;甲方具有資金需求,希望通過乙方網路金融平臺從出借方獲得一定數量借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通過乙方網路金融平臺從出借方獲得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恪守:

第一條 釋義

1、出借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自主選擇出借一定數量資金給他人的自然人。

2、借款方:經乙方評估審查、在乙方的網路金融平臺釋出借款需求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形式的經濟組織。

3、網路金融平臺:乙方網路金融平臺(域名為: )。

4、債權:出借方和借款方借貸關係存續期間出借方擁有的全部權益。

5、服務費:甲方通過乙方網路金融平臺的篩選推薦服務,從出借方獲得借款而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

第二條 服務模式

甲方註冊成為乙方平臺的成員後,乙方對甲方的資格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乙方將甲方的資金需求資訊釋出於平臺的適當模組。於條件成熟的情況下,乙方推薦甲方與已經在其平臺註冊的出借方簽訂借款協議,進而獲得借款。對於乙方提供的前述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協議規定數額的服務費用。

第三條 服務費

1、對於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系列服務,甲方同意在借款成功時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本協議項下借款本金的 %(共計人民幣 元)作為服務費用,此筆費用甲方委託乙方在借款籌集(即借款本金已經劃轉至第三方支付平臺之專門賬戶)時從借款本金中扣除繳納,隨後由乙方將剩餘借款本金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劃轉至乙方指定賬戶。

2、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在乙方平臺上借款失敗的,甲方仍需按照本條第1項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該服務費應當於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通過銀行轉賬或者其他雙方共同認可的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乙方賬戶基本資訊如下:

戶 名:

賬 號:

開戶行:

3、無論基於何種原因,甲方提前還本付息的,甲方仍需按照本條第1項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甲方不得援引其提前還本付息的理由要求乙方退還已經收取的部分或全部服務費用。

第四條 借款內容

1、借款詳細用途:

2、借款本金數額: 元人民幣(大寫: 圓整)

3、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如出借方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約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出借方資金實際到賬日為借款起始日,但借款期限維持不變,借款到期日相應變更。

第五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約定通過乙方平臺就自己的資金需求釋出資訊。

(2)甲方有義務按期、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服務費。

(3)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平臺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實的借款資訊,並辦理擔保手續,因甲方提供虛假資訊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後果(包括但不限於民事賠償,行政處罰、刑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4)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操作平臺軟體以及查收乙方發出的所有訊息(包括但不限於站內通知、電子郵件、手機簡訊等)。非因乙方之原因給本協議各方和/或本協議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個人和/或集體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約定向甲方收取服務費用。

(2)乙方有權按照約定處置擔保財產。

(3)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恪盡職守,努力為甲方進行服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在借款期限屆滿後一日內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應自借款到期日的次日起,除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向出借方支付本金、利息及違約金外,還應以未償借款本金為基數,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另外,甲方還應對就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和/或間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公證費用、財產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用、差旅費等)。

2、若甲方逾期支付本協議第三條第2項所述服務費用的,需以未償服務費用為基數,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若甲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還款和/或服務費超過30天,或甲方在逾期後出現逃避、拒絕溝通或拒絕承認欠款事實等惡意行為,乙方有權將甲方違約失信的相關資訊及乙方其他資訊向媒體、用人單位、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及其他相關權力機關披露,乙方就此無需通知甲方且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若提供任何錯誤、虛假、過時或不完整的資料和/或借款資訊,或者乙方依其獨立判斷懷疑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或借款資訊為錯誤、虛假,乙方有權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和/或任何合法的手段暫停或凍結甲方的賬戶。屆時,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並通知出借方取消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甲方構成犯罪的,乙方還可以向國家機關報案,追究刑事責任,在此情況下,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所產生的所有直接和/或間接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保密責任

1、本合同履行期間有關各方的全部資訊、資料各方互負保密義務,不得將相關資訊、資料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披露、洩露,否則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因此給對方帶來的所有損失。本條款所約定之保密期限為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有效期屆滿之日起 年。

2、以下資訊不屬於保密資訊:

(1)接受方有在披露方向其披露前存在的書面記錄證明其已經掌握;

(2)並非由於接受方違反本合同而已經或者在將來進入公共領域;

(3)接受方從對該資訊無保密義務的第三方獲得。

第八條 本協議的生效、解除和變更

1、協議生效: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和/或加蓋公章之時生效。

2、協議終止:本協議遇下列情況發生時可由任何一方終止:

(1)任何一方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2)任何一方未按照協議履行義務,對方有權終止協議。

(3)任何一方有損害國家利益,損害對方及相關聯使用者權益的行為,對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3、本協議中,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可克服、不可避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及政策的制定、修改、變更、廢止以及火災、自然災害、戰爭等。由於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條件履行時,不能履行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通報給其他方,由各方按事件對協議的影響程度, 協商是否解除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各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協議的變更、終止及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因變更、終止或解除協議造成協議一方遭受損失的, 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 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 通知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由本合同各方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檔案、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必須採取書面形式,並送達或傳真至下列地址。本條項下的通知自發出之日起視為送達,因任何一方變更地址且未就變更後的地址提前通知其他各方而不能及時收到通知進而造成自身或者其他各方財產和/或其他損失的,由未通知方就此承擔所有責任。

委託借貸居間合同範文 篇4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乙方因甲方借款,丙方願意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連帶保證擔保,現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則與甲方無關。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乙方指定的收款帳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號: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以甲方實際出借

款項之日起算,乙方應另行出具收條)至 年 月 日止,逾期未還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交給乙方。

甲方指定的還款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號: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計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為 ,利息按月結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付息,則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額的每月萬分之八加收違約金。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1、借款方自願用 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丙方自願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限為自乙方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保證擔保範圍包括借款本金、逾期還款的

違約金或賠償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八、逾期還款的處理:

乙方如逾期還款,除應承擔甲方實現債權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支出之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外,還應按如下方式賠償甲方損失:逾期還款期限在30日以內的部分,按逾期還款金額每日千分之貳(2‰)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超過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還款金額每日千分之貳點五(2.5‰)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

前款約定的損失賠償比例,系各方綜合各種因素確定。在主張該違約金時,甲方無須對其損失另行舉證,同時雙方均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調整請求權。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採用書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預留的地址傳送,如有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書面通知以傳送之日起三日屆滿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

連帶保證人:

簽訂約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借貸居間合同範文 篇5

民事起訴狀

原告:賴某,女,漢族,1972年12月24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碼 。

被告: ,男,漢族,1966年07月26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碼 。

訴訟請求

一、請求判令被告返還借款本金1050000元以及支付逾期利息。

二、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20xx年12月19日,被告因工地投資需要向原告借款20xx00元並出具收條一份。20xx年1月14日,被告向原告借取車款及現金共400000萬元並出具欠條一份。20xx年5月1日,被告出具借條一份證實前述的兩筆借款,合計600000元(含車款),並承諾於20xx年5月1日還清。20xx年5月18日,被告又向原告借款人民幣450000元,約定於20xx年5月18日還清,並立下借條一份為證。約定還款期限屆滿後,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還借款,被告均拒絕返還。 為此,特向貴院提出訴訟,請求維護原告合法權益,判令被告返還借款本金1050000元以及支付逾期利息(其中借款本金600000元的計息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起,借款本金450000元的計息期限自20xx年5月18日起,均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利息均按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此致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xx年11月6日

委託借貸居間合同範文 篇6

民事起訴狀

原告:王自權,男,回族,1982年3月4日出生,文盲,寧夏同心縣人,農民,現住紅寺堡鎮紅興村211,身份證號:6403009,電話號碼:(父親)。 被告:王自賢,男,回族,30歲,文盲,寧夏同心縣人,農民,現住紅寺堡鎮紅興村666,電話號碼:。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由被告清償原告車款錢2700元及利息648元;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20xx年10月份,被告說要買原告的“普桑”小轎車,雙方當時口頭協商車價是6700.00元,並且被告說要一次性支付,但最後又說沒有錢只能支付原告500.00元作為定金。之後又在原告多次索要時被告多次分期支付,總共支付了3500.00元。剩餘2700.00元,被告在20xx年11月27日給原告寫有一欠條,並說明要在20xx年5月1日支付清。欠條到期時原告及期妻子多次索要,被告都以各種理由推拖說沒有錢支付,20xx年10月28日原告的妻子又一次向被告索要時,被告又一次推拖並不予支付下剩的2700元。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原被告之間口頭達成了買賣協議,原告多次索要被告都以各種理由不予支付,被告在寫有欠條至今已過期有6月,應當支付原告利息,但被告並未信守承諾,為此。現依法起訴於人民法院,請求判如所請。

此致

吳忠市紅寺堡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

20xx年x月x日

委託借貸居間合同範文 篇7

甲方(出借人):

住址:,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 乙方(借款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借貸產生的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約定如下:

一、乙方因個人資金週轉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 ),甲方同意出借。乙方保證借款的用途合法。

二、約定借款期間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將出借

款項全部以現金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在核對借款數額無誤後應出具借條作為借款憑據。

如甲方實際出借日期與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出借日期不一

致的,以實際借款之日作為借款起始日,借款期間不變,借款期限屆滿日也相應調整。

四、借款期間內,乙方應按年利率百分之八(8%)的標準

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付息期限為每個合同年度起始之日6個月內,乙方應不遲於此期限將應付利息一次性支付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至甲方指定賬戶。乙方可以提前支付利息。

五、乙方應於借款期限屆滿之日將全部借款歸還甲方。 如乙方通過銀行還款,則相應的銀行記錄為甲方收到還款和利息之憑據,甲方不再另行出具收條作為收款憑據。如乙方通過現金還款付息的,甲方在核對還款數額無誤後應出具收條作為還款憑據。

六、甲方指定收取還款的銀行賬戶為:

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七、乙方提前還款的,仍應按約定的借款期間支付利息。

八、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由合肥仲裁委員會裁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且甲方實際出借款項之時起生效。雙方應提供身份證影印件作為合同附件。

以上內容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為充分協商後達成的一致結果,非格式條款。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委託借貸居間合同範文 篇8

民事訴狀

原告:,男,漢族,1969年6月4日出生,住XX省資陽市安嶽縣高屋鄉社皇村5組,公民身份號碼511023,聯絡電話:。 被告:,女,漢族,1969年9月5日出生,住XX省三臺縣新生鎮星火裕民村1組023號,公民身份號碼510,聯絡電話:。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償還人民幣60720.59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被告於x年x月x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幣()元,並出具了借條一張,雙方約定x年x月x日還款x萬元,餘下欠款x月x日還清。約定的首次還款日(x月x日)到來後,原告向被告多次催要欠款,被告一直藉故拖延至今。約定的最後還款期限(x月xx日)已過,被告至今分文未還。且原告用手機撥打被告手機時,還多次出現被告不接聽電話的情況。

原告認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雙方已形成事實上的民間借貸關係,被告作為債務人,有義務向債權人償還債款。 綜上所述,上述被告的行為已侵犯原告的財產權益,給原告造成了經濟損失。為維護原告的合法財產權益,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如訴訟請求!

此 致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二零 年一月二日

委託借貸居間合同範文 篇9

民事訴狀

原告:姓名,性別,1960年10月30日出生,某縣人,工作單位,詳細住址,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原告),聯絡電話

被告: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該公司總經理)(以下簡稱被告),駐所地:,聯絡電話

訴訟請求:

(一) 請求確認被告向原告出售鼎鑫樓地下室的承諾合法有效;

(二)請求判令被告按承諾向原告出售並交付鼎鑫樓地下室,總價額為2374600元,並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完善相關手續。

(三)請求判決解除被告於20xx年元月20日向原告借款1367900元及20xx年元月21日向原告借款1000000元兩項借款三個月的展期期限,以此抵減購房總價款;

(四) 請求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一、事實:

1、因原告向被告索還前期被告用於鼎鑫樓建設向原告所借款項及利息,而被告不願還款,便按20xx年10月10日《借款抵押協議》的原則(附件三),達成口頭協議,雙方於20xx年元月18日承諾,以前段借款結餘額1374600元(概算),由被告重新立借據,加上被告再向原告借1000000元(被告用於完成鼎鑫樓掃尾工程),合計2374600元作為總價款,由被告向原告整體出售鼎鑫樓地下室,待簽訂正式合同時結算,抵減歷次借款。同時,原告向被告索要了購房總價款50%,即1187300元的購房收款憑證。

2、20xx年元月20日,經精確結算後,前段借款及利息結餘額為1367900元(附件四),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條(附件五)(因未扣減購房總價款的50%,原告向被告打了1187300元的欠條);

3、20xx年元月21日,根據元月18日的約定,原告借給被告100萬元,作為購房總價款的預備金。被告向原告出具了100萬元的借條(附件六)。 後因被告負債出逃,引發嚴重危機。

二、理由:因被告經營不善,負債累累,不能償還到期債務而出逃,失去了基本的商業信譽,引發訴訟紛起而面臨破產,危及原告向被告所購房屋——鼎鑫樓地下室的安全。又因為20xx年元月18日的承諾和被告向原告收取了購房款,是對20xx年10月10日《借款抵押協議》的實施,且實際上原告已向被告交滿了購房總價款,所謂借款實質上是原告向被告交的購房總價款,即原告向被告買受了鼎鑫樓地下室,因此,雙方已構成了房屋買賣的事實交易。

此呈——

某縣人民法院

原告為了維護自己及家庭的生存權,故請求某縣人民法院,根據上述事實和理由,充分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依法公正判決。

起訴人:

20xx年 月 日

委託借貸居間合同範文 篇10

民事起訴狀

原告:,男,漢族,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電話:,住址:。

被告:,男,漢族,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電話:,住址:。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歸還欠款本金人民幣;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逾期償還欠款的利息人民幣XX元(暫計算至XX年X月XX日);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其他損失總計XX元(律師費、交通費等);

4、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方承擔。

事實與理由:

XX年X月X日,被告向原告借款XX元,用於支付被告處理事故賠償款。被告向原告承諾xx年X月X日前將該欠款還清,否則願支付高額利息。但,該欠款到期後,被告卻以種種藉口推遲還款,至今已X個月有餘。無奈,原告只能向貴院提起訴訟,望貴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支援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委託借貸居間合同範文 篇11

( ) 借字第 號

借款人(全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 住所: ____ , 電話: ,開戶銀行及賬號: 。 貸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2、借款用途: ,

3、借款期限: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項下借款月利率為 ‰。

(2)在貸款期限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的下一個週期首月的借款對應日起,貸款人按調整後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基準利率調整日與借款發放日或週期首月的借款對應日為同一日的,自基準利率調整日起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利率。無借款對應日的,該月最後一日視為借款對應日。

(3)在貸款期限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下調,仍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執行。

5、 結息

本合同項下借款按________(月/季/利隨本清)結息,結息日為每月的20日。借款人須於每一結息日當日付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日利率=月利率/30)。

第二條 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有關檔案、資料並辦妥相關手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或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本合同項下借款有保證擔保的,保證合同已簽訂生效且持續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第三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瞭解借款人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檔案、資料和資訊。

2、借款人出現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四條第6、7、9項列示的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不利行為或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3、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於歸還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或收取債權的費用。

4、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違約行為通過電臺、電視臺、報紙等各類媒體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5、依據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四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2、按時歸還借款本息。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15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3、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擠佔、挪用借款。

4、按月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資訊,並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5、借款人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合作)、設立子公司、資產轉讓(出租、出借、贈與、轉移)、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行為,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經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6、借款人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產、歇業、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7、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貸款人並徵得貸款人同意。

8、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9、借款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範圍變更等事項,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10、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申請或被申請破產以及

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押物、質押權利價值減損,借款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並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1、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但不限於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拍賣、登記、保管、鑑定、公證、訴訟等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的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實際使用借款期限和約定利率計收利息。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本金的,貸款人除了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計收利息外,另從貸款發放日起至實際貸款結清日為止,按天計算並加收本合同項下利率的 (大寫)倍違約金。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計收利息外,另從貸款發放日起至實際貸款結清日為止,按天計算並加收本合同項下利率的 (大寫)倍違約金,並提前收回貸款。

4、對借款人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借款合同利率及逾期天數計收復利,另收取未支付利息金額的本合同項下利率的______(大寫)倍,作為違約金。

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宣佈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採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7、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任一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義務,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採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8、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若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還款,且未就展期事宜與貸款人達成協議的,借款人構成違約,則貸款人有權上傳借款人違約資訊至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備案。

2 、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擔保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二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

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簽章): 貸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章):

委託借貸居間合同範文 篇12

起 訴 狀

原告:張,女,198X年X月X日生,漢族,住XX省XX市XX區,聯絡電話:

被告:王,女,198X年X月X日生,漢族,住XX省XX市XX街道號,聯絡電話:

請求事項

1、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償還原告借款X元,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標準支付上述借款自20xx年1月1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2、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系同學關係,20xx年11月20日,被告王向原告借款X元用於其經營服裝店所需,此款雙方約定於20xx年12月底前償還。借款到期後,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上述借款,被告均以種種理由進行推託。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支援原告訴訟請求。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委託借貸居間合同範文 篇13

原告,男,X年XX月XX日出生,職工,現住,公民身份號碼:000000000000000。

被告,男,X年XX月XX日出生,董事長,原住,現住,聯絡電話:,公民身份號碼:000000000000000。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責令被告歸還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幣X元整(00000元)及約定的借款利息X元整(算到X年XX月XX日,每天利息XX元)。

2、要求被告承擔本次訴訟所有費用。

事實與理由:

X年XX月XX日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幣整(000000.00元),X元是由X銀行存到賬戶中,被告親書借條一份交予原告(約定月息為%)。

X年XX月XX日後,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歸還借款及相應的利息,借款及利息至今拒不歸還,原告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根據相關民事法律訴至貴院,請求貴院支援為盼!

此致

X人民法院

具狀人:

X年XX月XX日

附:

1、原告身份證影印一份;

2、被告親書G一份借條影印件一份(原件庭審時呈上);

3、匯款單影印件一份(原件庭審時呈上)。

委託借貸居間合同範文 篇14

答辯人:,,漢族,X歲,現住路(樓) 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及事實與理由答辯如下:

一、本案客觀事實是答辯人於X年12月與合作伙伴投資經營“託運部”,在專案經營開始的時候由於缺資金,答辯人當時跟原告商量,能否出資佔股經營託運部,經協商,原告同意出資X元佔託運部一股資金投入,同時借貸X元支援答辯人做入股投資資金。在託運部經營期間,因合夥人()挪用資金,導致託運部資金運轉不及,答辯人在跟原告商量後,原告人同意借款X元支援託運部運轉2個月。事後,在X年X月XX日,原告人說乾脆他不入股做託運部了,並要求答辯人將X元轉為借款,由於託運部資金短缺,所以沒有資金退股及歸還借款,之後託運部於X年XX月結賬虧損,由合夥人一人經營,但退股資金及借款結餘X元至今沒有錢退給答辯人。

之後,在原告多次要求下,因出於當時是真誠合作,答辯人被逼同意轉為個人借款,因為生意虧損,答辯人沒錢還,在原告多次要求答辯人付給其3%利息,並於X年XX月XX日出具一份具體的借款協議和情況說明,總計借款X元,至X年XX月開始收取X元3%利息計算。(另X元又從X年加在原X元並加3%的利息累計轉為本金計算)之後答辯人分幾次還款,至今已還款X元(見收條或收據)。之後原告並多次要求更改借條,後於X年X月,原告又將利息轉為本金繼續向答辯人累計收取2%的利息,答辯人雖然以被告的名義出具了借條,但答辯人從未和原告有過公平協商的情節,答辯人所有的借貸行為真實是這樣與原告發生,答辯人將借款及合理利息償還原告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二、關於利息問題。

答辯人雖然已經支付被答辯人X元。但雙方對被強迫借款期間的利息明確約定為月利3%,明顯過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即約定的利息不能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息的4倍。適用於本案,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0xx年7月7日公佈執行的貸款基準利率:貸款6個月以內的年利率為6.10%(即月息為0.5083%),0.5083%×4=2.0332%×=1.8×53(X年10月—2X年2月)=X元(還包括被答辯人於X年承諾的X元一年不算利息在內,現答辯人一併合算給其)。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本借條利息約定,明顯超出了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超出部分應當屬於無效的約定。在還款時雙方都沒有約定所還款項是作為利息還是本金之前,答辯人以公平原則承諾,在本金沒有還完之前,所還款項任按付利息結算,那麼本案答辯人已實際按約定支付了原借款的X元利息,所剩款項為+(.6-)=.6元。

三、原告劉安體所述與事實不符。

原告以合夥經營資金轉為借款合約及借款約定期間的高額且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利率、及利轉本不合理要求支付利息,顯然無事實和法律依據,結合我國的現行法律法規中,最高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4條規定“借款雙方因利率約定發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這條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常見於對約定期間內利率爭議的處理,但它仍包含和適用於逾期利率的計算,因此,《意見》124條立法原意本身就包括了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無約定的逾期利息。所以說,以銀行基準利率來支付逾期借款利率最為合理、科學和簡便,而且能與現行法規保持一致。

綜上所述,答辯人對以上陳述事實予以認可並願意對尚未歸還的借款予以償還,只是因為答辯人目前經營虧損,暫無力償還,希望原告方能夠本著互諒的原則給予答辯人一定時期的期限,以便雙方能夠較為妥善的處理糾紛。 請法庭依法予以駁回原告不公平要求,依照相關法律及同案裁決。

此 致

X人民法院

答辯人:

X年XX月XX日

委託借貸居間合同範文 篇15

答辯人:王、蔡X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起訴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一、被答辯人在訴狀中所述不實,不實之處有以下幾點: 1、20xx年11月23日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雙方簽訂借款協議後,被答辯人是通過中國工商銀行轉賬的方式,從戶名叫盧,賬戶號為6222X5的賬戶上轉至62賬戶上20萬元,之後被答辯人在其工作的成都投資有限公司辦公室將27500現金交給答辯人,口頭說將其餘22500元作為第一個月的利息先予扣除,並讓答辯人手寫了一張借條一張收條,收條內容是收到現金25萬元。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條,答辯人實借的本金應按227500計算。

2、被答辯人與答辯人最初約定的利息不是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四倍,而是月九分的高利息,答辯人於20xx年12月22日和20xx年1月23日分別按九分利息還了兩次單筆22500元后,與被答辯人協商,答辯人同意將利息降低到月息八分,此後答辯人按八分月息,即每月20xx0元開始還款。

3、答辯人沒有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答辯人在實際獲得借款後的一個月即從20xx年12月22日起就開始按月九分和月八分還息,在20xx年12月22至20xx年12月9日期間,分十六次累計將23萬元打至被答辯人要求匯入的盧興根的工商銀行賬號上。20xx年1月27日因答辯人經濟緊張,距離上次還錢49天都沒有還錢,被答辯人便主動聯絡答辯人王,答應再借給答辯人10萬元,條件是將借到的,答辯人收到該款時馬上按要求將其中5萬元轉入被答辯人徐X的賬戶。

二、因最初被答辯人關於借款利息的約定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所以該筆借款利息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計算,答辯人在按九分、八分月息還款時多還的利息應算至償還本金,並且每次計算利息時也應以扣除已還款後的本金為基礎。20xx年11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年利率為6%,四倍的月利率則為2%,本金為227500元,至20xx年1月27日止,答辯人累計還款280000元,而至該日,答辯人所欠被答辯人連本帶息僅為262298.59元,答辯人不僅歸還了被答辯人全部借款,還多還了17701.41元。(答辯狀後附計算過程)

三、被答辯人約定的違約金不符合法律規定,不應予以支援。 四、20xx年3月20日左右,被答辯人徐X找到答辯人王要求其繼續還錢,因答辯人當時沒有錢,被答辯人便要求其寫下兩張欠條,一張數額60000元,一張數額33000元,用來抵做涉案借款的利息。上述欠條是建立在高利貸基礎上的,答辯人已於20xx年1月27日還清借款,所以上述欠條所載的債務是子虛烏有的。

五、答辯人於20xx年末在網上查到成都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可以貸款,於是聯絡到名為盧X的經理,因盧X指派徐X一起承辦答辯人的借貸業務,所以答辯人才認識被答辯人徐X。放款、還款時用盧賬號也是盧X和徐X要求的,而答辯人從來都沒有見過或聯絡過盧興根此人。被答辯人拒絕承認答辯人用盧興根的賬號還款意圖很明顯,因為作為專業的放貸人員,被答辯人明知九分八分月利息屬於違法的高利貸,法院一定不會支援,所以其採用說謊隱瞞的方法拒不承認答辯人已還款。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和其背後的投資公司採用說謊隱瞞真相的手段企圖鑽法律的空子,利用訴訟侵佔答辯人的合法財產,這種行為應當得到嚴厲制止,否則受到侵害的將遠不止答辯人。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答辯人的合法權益,期貴院依法公正審理。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xx年七月十五日

委託借貸居間合同範文 篇16

民間借貸正規借條範本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於(用途):______,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則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並要求支付利息。借款金額:人民幣(小寫)______元,(大寫)______元。利息率為每月______%(大寫)______。借款期限共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並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清。若屆時不能全部還款,每延期一日,甲方願意按照全部借款的______%支付遲延履行金。

丙方作為乙方的擔保人,在乙方不能按時還款時,丙方應需承擔乙方還款的全部責任。

委託借貸居間合同範文 篇17

今借到並已收到沈 (身份證號:3311216)人民 幣叄拾伍萬元整,利息約定為月利率為 15‰。 該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於 20xx年 12 與 31 日前歸還,逾期不能 歸還本息,借款方向沈 支付本息總額的 20%違約金。如本次借款 發生糾紛而訴訟, 沈 與肖 X 皆同意由沈 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 轄。

該款用於肖 X 房產投資買賣。 借款實際履行系由沈 在山東省 市工行開立的銀行賬戶 (卡 號:62220xx 內部賬號:032122)轉給肖 X 在浙江省學校市工行開立的銀行賬戶(卡號:62220xx6 內部賬號:041138) 。

借款方:肖 X(簽字按印) 借款人身份證號:3306037

20xx 年 5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