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證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行證明__________在我行辦理有如下業務:
1、存款情況
開立有存款賬戶,賬戶名稱____________,存款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
2、貸款情況
貸款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金額:__________。
3、抵/質押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描述僅為業務實際狀況的客觀描述,非代表本行觀點,供參考。本證明函既非保證函,亦非承諾函,不構成本行對本證明申請人的任何形式的擔保或承諾。任何受文人對自身的投資或其他商業行為應持謹慎態度,任何受文人依以上描述所做的投資或其它商業行為與本行無關,並不得憑此證明向本行提出索賠。
本資信證明不得用於驗資用途。
X銀行
公章:
編號:X年號簽發日期:X年XX月X日
因招標(編號)招投標活動,委託我行對其資信狀況出具證明書,經確認具體情況如下:
X有限公司在我行開立有結算帳戶。自X年X月X日開始到X年X月X日止,X公司在我行辦理的各項信貸業務無逾期墊款和欠息記錄,資金結算方面無不良記錄,執行結算紀律情況良好。
證明人宣告:
1?我行只對本證明書所指明期間內,被證明人在我行償還貸款及利息、資金結算和執行結算紀律情況的真實性負責。我行對本證明書所指明期間之前或之後上述情況發生的任何變化不承擔責任。
2?本證明書只用於前款特定用途,不得轉讓,不得作為擔保、融資等其他事項的證明。3?本證明書為正本,只限送往證明接受人,塗改、影印無效。我行對被證明人、證明書接受人運用本資信證明書產生的後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本證明書經我行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能生效。
5?本證明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6本證明書的解釋權歸我行所有。
X銀行(章)
授權代理人(簽名):
茲有×××(證件號為:)在我行(××銀行××支行)辦理商品房按揭,商品房號為15-1-401,面積為126.66㎡。因其戶口所在地為:××省××市××鎮××村,屬於外地/本地戶口,我行遵循規定外地/本地戶口在本地辦理住房按揭貸款手續需提供一年以上有效的個人納稅證明,××因無法提供該證明,故我行不予辦理該套住房按揭貸款業務。
特此證明!
證明銀行簽章:
證明時間:
_____有限公司:
江蘇______工程公司因貴單位為______市利民路水廠______施工專案投標資格預審需要委託我行對其資信狀況出具證明書,經確認具體情況如下:
江蘇______工程公司在我行(部)開立有結算帳戶。自20xx年7月2日開始,到20xx年5月26日止,江蘇______工程公司在我行(部)辦理的人民幣______萬流動資金貸款業務無逾期(墊款)和欠息記錄,資金結算方面無不良記錄,執行結算紀律情況良好。
證明人宣告:
1.我行(部)只對本證明書所指明期間內,被證明人在我行償還貸款及其利息、資金結算和執行結算紀律情況的真實性負責。我行(部)對本證明書所指明期間之前或之後上述情況發生的任何變化不承擔責任。
2.本證明書只用於前款特定用途,不得轉讓,不得作為擔保、融資等其他事項的證明。
3.本證明書為正本,只限送往證明接受人,塗改、影印無效( 。我行(部)對被證明人、證明書接受人運用本資信證明書產生的後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本證明書經我行(部)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能生效。
5.本證明書的解釋權歸我行(部)所有。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分行(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名)
X銀行資信證明
編號
出證日期: 年 月 日
截止 年 月日,本行證明在我行辦理有如下業務:
1、存款情況
開立有存款賬戶,賬戶名稱____________,,幣種 ,金額: 。
2、貸款情況
貸款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額: 。
3、抵/質押情況:。
4、其他:
上述描述僅為業務實際狀況的客觀描述,非代表本行觀點,供參考。本證明函既非保證函,亦非承諾函,不構成本行對本證明申請人的任何形式的擔保或承諾。任何受文人對自身的投資或其他商業行為應持謹慎態度,任何受文人依以上描述所做的投資或其它商業行為與本行無關,並不得憑此證明向本行提出索賠。
本資信證明不得用於驗資用途。
X銀行
公 章:
銀行資信證明
致:
鑑於 (下列稱“投標人”)於 年 月 日參加 招標工程專案編號為 的 工程的投標;
本銀行受投標人委託,承擔向你方支付總金額為 元(小寫) 元的責任。
本責任的條件是:如果投標人
1、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檔案;
2、中標後不能或拒絕按投標須知的要求籤署合同協議書;
3、中標後不能或拒絕按投標須知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建造師保證金和質量保證金。
4、已交投標擔保的投標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投標檔案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未參加開標會議;
5、投標人拒絕按投標須知修正投標報價;
6、第一順序或遞補為第一順序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
7被評為或相關部門確認為“掛靠投標、假造證照、哄抬標價、串通投標、聯合圍標、行賄騙標、暗箱操作、詆譭他人”等違規違法行為者;
8、招標檔案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只要你方指明產生上述任何一種情況的條件時,則本銀行在接到你方以書面形式的要求後,即向你方支付上述全部款額,無需你方提出充分證據證明其要求。
本保函在投標有效期後或招標人在這段時間內延長的投標有效期後28天內保持有效,若延長投標有效期無須通知本銀行,但任何索款要求應在上述投標有效期內送達本銀行。
本銀行不承擔支付大於本保函規定金額的責任。
銀行名稱: (蓋章)
銀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地 址:
郵政編碼:
日 期: 年 月 日
因 委託我行對其資信狀況出具證明書,經確認具體情況如 下: 在我行立有結算帳戶。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我行辦理的各項業務 逾期(墊款)和欠息記錄,資金結算方面 不良記錄,執行結算紀律情況 。
證明人宣告:
1、我行只向本證明書所指期限內,被證明人在我行償還貸款及利息、資金結算和執行結算紀律情況的真實性負責。我行對本證明書所指明日期期間,之前或之後上述情況所任何變化不承擔責任。
2、本證明書只用於前款特定內容,不得轉讓,不得作為擔保、融資等其它事項的證明。
3、本證明書為正本,只限送往證明接受人,塗改、影印無效。我行對被證明人、證明書接受人運用本資信證明產生的後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本證明書經我行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能生效。
5、本證明書的解釋權歸我行所有。
銀行(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