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證明
中國農業銀行支行:
__________(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系我單位員工,自 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進入我單位並工作至今,現在 __________部門擔任職務。近一年度該員工稅後月均收入人民幣__________元(含稅後的工資、獎金、津貼、住房公積金、股份分紅及其他收入)。
本單位保證上述證明真實、有效。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單位地址
單位人事部門聯絡人(簽字)
單位人事部門固定電話
收 入 證 明
農業銀行:
茲證明 先生(女士)是我單位職工,工作年限 年,在我單位工作 年,職務為,崗位為 ,工作性質為(正式制 ;合同制 ;臨時制 ;其他 ),職稱為,該員工是否有違規違紀行為(有 ;無 )。
其身份證號碼為:
其平均月收入為人民幣(大寫) 元
填表人簽字: 證明單位(蓋公章)
單位聯絡電話:
單位營業執照編號:
單位辦公地址:
本單位承諾該職工的收入證明真實。
本收入證明僅限於該職工辦理貸記卡用途,我公司並不對該職工使用貸記卡可能造成的欠款承擔任何責任。
填表日期: 年 月
中國農業銀行**市支行:
茲證明先生(女士)是我單位職工,工作年限年,在我單位工作年限年,職務為,崗位 為,職稱為。
其身份證號碼為:。
其平均月收入為人民幣(大寫)元。
此證明僅供該職工申請貸款或該職工為其他個人申請貸款作第三方保證時使用。
單位(蓋章):
年月日
:
茲證明 為本單位職工,已連續在本單位工作 年,最高學歷為 ,目前在我單位擔任 職務。近一年內該職工的平均月收入(稅後)為 元。
(大寫 )
目前該職工的身體狀況 。
本單位謹此承諾上述證明是正確,真實的,如因上述證明與事實不符導致貴行經濟損失,本單位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章:
經辦人:
地 址:
電 話:
年 月 日
茲證明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我單位__________部門任職(職務為:__________),月收入為______元(稅前)。
特此證明。
本證明僅用於證明我單位員工的工作及在我單位員工的工資收入,不作為我單位對該員工任何形式的擔保檔案。
單位名稱(蓋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平安銀行上海分行:
茲證明 為本單位職工,已連續在本單位工作 年,最高學歷為 ,目前在我單位擔任 職務。近一年內該職工的平均月收入(稅後)為 元。
(大寫 )
目前該職工的身體狀況 。
本單位謹此承諾上述證明是正確,真實的,如因上述證明與事實不符導致貴行經濟損失,本單位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章:
經辦人:
地 址:
電 話: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貸款人姓名及身份證是我公司(公司全名)的員工,每年收入或每月收入(含稅前社保金及公積金,這個是說明收入金額,不需要在工資證明書上體現)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特此證明!
公司名: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我單位正式職工在我單位已工作 年,現從事 工作,學歷 ,職稱 ,職務 ,平均月收入人民幣(大寫) 元
配偶姓名 ,此證明真實可靠,並對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公章):
茲證明____身份證號( )為本公司職員,在本公司____崗位工作,並已經在本公司任職____年____月,年收入為______元;此證明只作為員工申辦信用卡專用,不做其他用途。特此證明。
附註:
單位全稱:
公司電話總機:
地址:
公司簽章:
中國農業銀行分行______行:
茲有____同志,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居住於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今在我單位工作,任________職務。該同志的勞動用工形式屬於_________,月收入(稅後實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特此證明。
以上內容真實無誤,我單位對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單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備註:
1、單位全稱
2、法定地址
3、單位人事(勞資)部門負責人姓名
4、聯絡電話
茲證明____身份證號( )為本公司職員,在本公司____崗位工作,並已經在本公司任職____年____月,年收入為______元;此證明只作為員工申辦信用卡專用,不做其他用途。特此證明。附註:單位全稱:公司電話總機:地址:
公司簽章:
年 月 日
茲證明________是我公司員工,在________部門任________職務。至今為止,一年以來總收入約為__________元。
特此證明。
本證明僅用於證明我公司員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資收入,不作為我公司對該員工任何形勢的擔保檔案。
蓋 章: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