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
___,男,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系我村村民,____年___月因上大學,戶口由我村遷移至_____,現因畢業申請戶口遷回我村,經村委會研究決定,同意其遷回。
特此證明
二〇__年十月二十五日
我市__區__路__樓__號居民李四,男,漢族,1999年9月9日出生,身份證編號為:440506_____________。
特此證明!
__市公安局__派出所
__年8月8日
戶口證明(存根)
申方蘭,女,漢族,生於1950年09月04日
籍貫: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
公民身份證編號為:5321___________
現居住於瓦房村民小組
備註:從20__年06月15日起,第1次列印戶口證明,用於:0
20__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