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事故發生的通知義務對保險而言具有重要義務。《保險法》第43條關於投保人故意製造保險事故情況下,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規定是不合理的。本文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保險事故的證明範文,僅供參考。
保險事故證明範文一:
保險有限公司:
我司職員__________ 性別 ,證件號碼:
特此說明。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保險事故證明範文二:
證 明
茲有某某某(駕駛證駕駛京於年8月10日15:00左右,在貴陽到金沙路段因避讓行人,處理措施不當,導致該車撞上障礙物,造成該車損失出險,京A88999應負此事故全責。因肇事路段屬於臨時單行路段,久停將導致交通堵塞,故未採集到現場照片。
特此證明
xx年x月x日
保險事故證明範文三:
分公司:
第(一期)工程---培訓大樓工地從事玻璃幕牆制安工作,。於xx年x月x日上午9時左右,在施工作業中,左手中指意外被電鋸割傷,送泉州豐澤仁福骨外科醫院就診,診斷為
1、左中指中節斜行離斷
2、左中指橈側切割傷
①橈側指固有動脈、神經斷裂
②指伸肌腱斷裂。經住院治療於xx年x月x日出院,請貴公司根據我公司投保的建築工程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給予辦理保險理賠事項。
特此證明
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