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固定收入人員適用)
本人從事 ,經營狀況穩定,年收入 萬元,月均收入 元(納稅證明附後)。我對上述證明的真實合法性負責,如有虛假,本人願意無條件接受銀行對個人財產的處分。
特此證明
(簽名及手印):
年 月 日
尊敬的執事先生/女士:
我於19xx年X月投資n萬元人民幣成立,屬於個人工商戶經營,營業執照註冊號,主要經營和銷售。自設立以來營業狀況良好,平均年收入在X元人民幣。經營所得淨收入基本歸本人所有。
注:目前收入證明沒有固定的格式,所以具體情況應以經辦行規定為準!
茲___先生/女士為個體經營戶(小規模納稅人),現已經營___年,任法人代表,現在的每月的主營業務收入為_____。
聯絡電話:
聯絡人:
個體經營戶名稱:
個體經營戶地址:
經審查,該房屋位於 ,共 層,
用作擬經營專案的房屋位於第 層,同意其作為經營場所場地使用。
年 月 日 (審查單位蓋章)
審查單位聯絡人:
審查單位聯絡電話:
經營場所證明
(經營者自由房屋)
茲有衛輝市 柳莊 鄉 柳莊村 村民委員會人在經營,經營所用房屋面積約 平方米,產權屬 所有。
特此證明
衛輝市柳莊鄉柳莊村村民委員會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