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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假期留校安全責任書

欄目: 責任書 / 釋出於: / 人氣:2.34W

放假了,有些學生是會進行留校的,留校的學生需要簽訂假期留校安全責任書,保證在留校期間的安全。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學生假期留校安全責任書範文,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學生假期留校安全責任書
假期留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範文篇一

為了保證留校學生安全度過假期,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特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一、進出校園、宿舍須攜帶出入證和學生證或身份證以備檢查,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嚴禁進入異性宿舍。

二、服從學校住宿安排,不得擅自調換宿舍。

三、不在宿舍內藏匿或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不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杯、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具,不使用其它爐具在宿舍做飯、燒水和私自接拉電源,不在樓內燃放煙花爆竹和焚燒物品。

四、妥善保管好個人的貴重物品、現金、存摺,不隨手亂放,以防丟失。

五、嚴格遵守假期公寓作息時間,不在宿舍區大聲喧譁、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遵守門禁制度

六、大宗物品出門必須在值班室憑本人出入證登記,否則不能帶出。

七、離開宿舍自覺關水、關燈,電腦、充電器要斷開電源,關窗鎖門;在宿舍不得敞門睡覺。

八、不參與賭博、打架鬥毆等違法違紀活動。

九、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離開蕪湖或不在學校居住主動向輔導員老師請假並說明去向,得到批准後方可離開,返校後須及時銷假。

十、凡在假期留校期間,有違反學生公寓住宿規定,經批評教育不聽勸阻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凡留校住宿學生須自覺履行安全責任書要求的事項,主動承擔安全責任,對自己負責,對學校負責。對於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後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存學院,一份本人持有。

學院(章):

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假期留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範文篇二

為確保學生在假期留校期間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長,加強安全紀律觀念,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每位假期留校學生應保證嚴格遵守《西南民族大學學生手冊》的一切規定,並堅持做到以下幾點:

1、學生本人在經過父母同意後,以書面和學工網申請的方式向學院提出假期留校申請,完成一切手續,經學院同意後方可留校;

2、遵紀守法,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晚歸,不留宿他人,集中住宿,不隨意在校外留宿;

3、不擅自離校,有事外出要注意安全,外出應履行嚴格的請假手續,並留下詳細聯絡方式;

4、從事勤工助學、打工必須要經過學生家長的同意,學生本人及其家長承擔勤工助學、打工期間的一切後果;

5、嚴禁違反學校相關規定在校外租房居住;

6、嚴禁賭博、滋事生非和打架鬥毆;

7、不得組織或參與非法集會、遊行、簽名活動,不得私自組織或參與無安全保障的活動,如旅遊、攀巖、游泳、救災等;

8、學生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現金、實物) ,如因個人保管不善造成丟失,責任自負;

9、嚴禁在學生宿舍內私接電線、私裝插座、私自增設大功率電器裝置、增大保險絲容量、超負荷用電等一切違反安全用電規定的行為;

10、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電爐、電飯鍋、煤油爐、酒精爐、石油液化器鋼瓶、煤氣灶、熱得快、床頭夾燈、蠟燭等一切電加熱器具及明火;

11、嚴禁在學生宿舍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宿舍內焚燒垃圾、廢物;

12、嚴禁校園內燃放煙花爆竹、充放氫氣球;

對違反上述規定,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後果由本人承擔完全責任。 此安全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此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學生本人、學院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社會學與心理學學院(蓋章)

班主任(輔導員) 簽字 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假期留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範文篇三

為明確學校和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的安全責任與義務,保障學生的安全,維護學校的穩定,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及其他有關規定,特擬訂如下安全責任書。經學校授權,本安全責任書由各二級學院黨總支與學生簽訂。

一、寒暑假期間,學生留校必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生家長和所在二級學院同意並簽訂安全責任書,辦理相關住宿手續後,方視為學生在寒暑假期間正式留校。未經學校同意,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學生留校期間發生人身、財產損害事件,且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二、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應嚴格遵守《重慶理工大學學生手冊》及學校其他各項安全管理規定,有義務聽從學校指揮,服從學校管理,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並向學校做出安全承諾;

三、寒暑假留校期間,學生應嚴格遵守《重慶理工大學學生社群公寓管理規定》。學生必須憑公寓臨時出入證和學生證進入學生公寓,並按規定住宿。公寓臨時出入證限由學生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違反規定並給學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或其他後果的,由出借出入證的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必須按照規定在學校住宿,不允許到校外租住房屋,自行租房造成的後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五、寒暑假留校期間,學生從學校外出要遵守交通法規,因違反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六、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在校內外發生違法犯罪、擾亂社會治安行為的,責任自負;

七、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庫、湖泊等地遊玩,由此造成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八、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要愛護公共設施和裝置。損壞者應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公物的除賠償外,學校將從重處理;

九、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如因個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損失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十、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由於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因學生本人或他人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此安全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此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學生本人、學院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學院(蓋章): 班級學號:

黨總支負責人簽字: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假期留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範文篇四

為確保假期留校住宿學生人身和財物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假期進出校園、宿舍須攜帶“出入證”和學生證(或身份證)以備檢查。

二、服從學校住宿安排,不得擅自調換宿舍,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嚴禁進入異性宿舍。

三、不在宿舍記憶體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不使用電磁爐、電飯鍋、電熱杯、“熱得快”、電水壺等大功率電器及炊具;不私拉亂接電源;不在樓內燃放煙花爆竹或焚燒物品;不得下水游泳。

四、妥善保管好個人貴重物品、現金、存摺等,不隨手亂放,以防丟失。

五、嚴格遵守假期作息時間,不在宿舍區大聲喧譁,不得從事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娛樂活動。

六、攜帶貴重物品出門必須憑本人出入證在門衛處登記,否則不能帶出。

七、離開宿舍時自覺關閉水龍頭、電風扇和照明設施;電腦、充電器要斷開電源,並關鎖好門窗。

八、留校住宿期間不得參與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等違紀違法活動。

九、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離開或暫時不在學校居住須主動向輔導員請假並說明去向,得到批准後方可離開,返校後須及時銷假。

十、凡在假期留校住宿期間,有違反學生公寓住宿規定,經批評教育不改者,學校將收回其“出入證”,不予繼續留校住宿並視情節予以校紀處理。

假期留校住宿學生須自覺遵守上述規定,主動承擔安全責任,對自己負責,對學校負責。如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後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學院存檔,一份學生本人持有。

學生簽名:

家長確認情況: 家長聯絡電話:

學院(蓋章): 審批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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