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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精選14篇)

欄目: 責任書 / 釋出於: / 人氣:1.35W

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1

洪關鄉臻堅民族學校

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精選14篇)

20xx-20xx學年度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為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切實保障教師和學生的安全,為保證我校教學工作順利進行,本著預防為主,責任明確的原則,與全體教師簽訂教師工作安全責任書。

一、教師自身安全責任

1、教師要按時參加學習,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制度,加強師德建設,提高自身修養。

2、教師不乘坐或駕駛無牌無證的各種機動車輛,不在酒後駕駛各種機動車輛。

3、教師外出時,要維護教師形象,注意人身安全。

4、教師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電,不擅自拆卸或安裝各種電器裝置。

5、教師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及公益勞動等,要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教師在實驗、體育教學活動中,做到正確操作,切實保障師生的安全。

7、教師要安全上網,凡利用網路傳播病毒、反動資訊、色情資訊、垃圾郵件的違法行為必須嚴厲打擊。

8、教師在業餘時間,應不酗酒、不賭博,不參加不健康的活動,維護教師自身的形象。

二、教師工作安全職責

1、教師有責任向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教育。不論上放學時間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特殊情況下向家長和學校報告,不可擅自處理。

2、教師在工作中要關心、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合法權益。若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3、認真做好值周工作,加強課間巡視,及時有效地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或危險性的遊戲。

4、教師不得私自留學生,若有事需留學生,教師必須在場,並事先告知家長,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管理盲區。

5、教師未經教務處批准不得隨意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不得中途擅自離開。

6、學生集會或其它活動等,任課教師和下節課教師均要進入相應的班級,維持秩序,做好安全工作。

7、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具有特異體質或疾病的學生,要有記錄,必要時給予特殊照顧。

8、任課教師是該堂課的直接責任人,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嚴禁脫離崗位,不得隨意提前放學。若遇惡劣氣候,要及時引導學生安全離校。

9、教學過程中所用教學儀器、電教裝置等妥善放置,消除安全隱患。

10、體育教師課前應檢查所用體育設施和用品的安全情況,按規定完成準備活動,強調活動中的安全事項及自我保護,詢問有無不適宜本節課活動的學生,全程監控課堂活動。

11、實驗課教師嚴格按操作規範進行,講明操作規範和安全注意事項,全監控學生實驗。

11、無論在什麼情況下,學生一旦發生意外,教師應不等、不拖,及時處理,並送醫院救治,同時通知家長和向學校領導報告。

12、對於學校組織的校內外集體活動,參與活動的教師要切實完成好學校佈置的安全任務。 本責任書由教師負責實施,並作為教師考核依據之一。如有事故發生,學校將進行責任追究。 本責任書有效期一年,時間為 20xx 年 9 月 2 日至 20xx 年 9 月 1 日。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與教師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洪關鄉臻堅民族學校

校長(簽章): 教師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2

中河國小

教師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

為了進一步規範教育教學行為,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切實保障師生安全,特與教師簽定此責任書。

一、班主任安全工作目標責任

1、班級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經常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知識和安全警示教育,並及時作好記載。

2、班主任為各班安全工作第一目標責任人,要與學生和家長簽定《安全責任協議書》,明確學生、家長安全責任。

3、班主任應加強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不追逐打鬧,不做危險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欄杆、樹木和建築物,不在危險建築處和升旗臺上玩耍,上下樓梯不擁擠,自覺靠右行,不從扶手上往下滑,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

4、班主任應加強學生的校內外安全教育。

⑴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和交通管理有關規定。

⑵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不在中途玩耍,不騎車上下學,要按時到校或回家,不與陌生人交往,不跟陌生人外出。

⑶教育學生不吃零食,更不能購買不衛生的食品。

⑷教育學生不私自到水塘、江河游泳、洗澡、捉魚等。

⑸教育學生不得用磚頭、石塊等擲砸車輛,更不得在路上設定路障。 ⑹教育學生不玩火、不玩電、不玩鞭炮、不玩銳刃鈍器等。 ⑺教育學生不攜帶火種,不在外野炊。

(8)教育學生不到池塘、公路、溝壩、建築工地、高壓線等危險的地方玩耍

5、班主任應加強教室電路電器、桌凳、及門窗等設施的監管,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和報告。

6、班主任和科任教師要發現學生患病或有其它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時,要迅速送往醫院救治,並及時報告家長和學校。

7、班主任和科任教師應加強預防流行疾病知識教育,發現病情,及時處理和報告。

二、教師安全工作目標職責

1、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完成學校安排的安全工作。

2、各任課教師有責任協助班主任抓好班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3、不體罰、變相體罰、漫罵、驅趕學生,更不能以任何理由停學生的課堂,不強求學生回家取東西。若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或

嚴重後果的,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4、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對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

5、學校實行““誰上課誰負責”制。從上課到下節課上課期間,任課教師要對學生的所有行為負起責任。

6、教師上課時要清點學生人數,對缺席學生要及時詢問去向,弄清缺席原因作好記錄,及時告知班主任或學校。

7、值周教師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課間安全巡視,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或報告,特別是要組織好課間操、放學、上下課等學生上下樓道、進出校門秩序,確保學生安全。

8、教學過程中所用教學儀器、電教裝置、實驗儀器、體育器材等要認真檢查,妥善放置,消除不安全隱患,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定,操作活動過程中要全程監控,確保安全。

9、按時放學,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學。教師要求學生提早到校,或放學後滯留學生,老師必須在場,否則因教師不到位學生出現安全事故,教師承擔全部責任。

10、教師發現教室、辦公室以及校園內的其它任何地方有不安全隱患,應及時向學校反映,情況緊急時必須果斷處理。

11、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其它活動由班主任負責。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及公益勞動時,其安全由帶隊教師或班主任負責;教師帶學生到校外參觀、訪問、春遊、秋遊以及社會實踐調查等必須報校長批准,並由領隊教師負責其安全。

以上18條,望班主任和教師認真執行,如有違反,學校將按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對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對其主要責任人的考核、評優實行“一票否決制”。

三、 注意事項

1、本目標責任書時限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2、本目標責任書一式三份,由學校校長與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簽字後生效。

班主任簽名: 科任教師簽名:

會澤縣金鐘鎮中河國小 校長簽名:

20xx年十月二十二日

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3

新房中學教師20xx-20xx學年第二學期

安全目標責任書

為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切實保障教師和學生的安全,建立“平安校園”,特簽訂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教師自身安全責任

1、教師要按時參加學習,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制度,加強師德建設,提高自身修養。

2、教師不乘坐或駕駛無牌無證的各種機動車輛,不在酒後駕駛各種機動車輛。

3、教師外出時,要維護教師形象,注意人身安全。

4、教師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電,不擅自拆卸或安裝各種電器裝置。

5、教師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及公益勞動等,要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教師在實驗、體育教學活動中,做到正確操作,切實保障師生的安全。

7、教師要安全上網,凡利用網路傳播病毒、反動資訊、色情資訊、垃圾郵件的違法行為必須嚴厲打擊。

8、教師在業餘時間,應不酗酒、不賭博,不參加不健康的活動,維護教師自身的形象。

二、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1、教師有責任向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教育。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特殊情況下向家長和學校報告,不可擅自處理。

2、教師在工作中要關心、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合法權益。若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3、認真做好值周工作,加強課間巡視,及時有效地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或危險性的遊戲。

4、教師不得私自留學生,若有事需留學生,教師必須在場,並事先告知家長,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管理盲區。

5、教師未經教務處批准不得隨意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不得中途擅自離開。

6、學生集會、大掃除、社會實踐活動等,任課教師和下段教師均要進入相應的班級,維持秩序,做好安全工作。

7、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具有特異體質或疾病的學生,要有記錄,必要時給予特殊照顧。

8、按時放學,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學。若遇惡劣氣候,要及時引導學生安全離校。

9、要做好學生交通、防火安全教育。各班教師要對危險用電線路、漏電插座、危險物品的管理等問題進行排查、不留“死角”,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報告處理。

10、無論在什麼情況下,學生一旦發生意外,教師應不等、不拖,及時處理,並送醫院救治,同時通知家長和向學校領導報告。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教師一份,學校一份,有效期一年。

學校校長:左雷恆 學校教師: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納雍縣新房中學

20xx年8月25日印製

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4

國小學校與教師安全責任書

為切實加強國小生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校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接送車主管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主管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學生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國小生,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國小生,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國小生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並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並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國小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國小生,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校,並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儘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國小生人數。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國小生,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國小生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校車在接送國小生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採取緊急措施,並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校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負責人(簽字):

責任教師(簽字):

皋蘭縣西岔國小

X年12月20日

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5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責任書:

1、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瞭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於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2、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

3、任課教師上課要及時檢查學生數,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當日的值日領導,並妥善處理。

4、在實驗課、活動課、體育課教學中,任課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於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5、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並向學校彙報。

6、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7、任課教師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必須經學校批准,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8、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個人各執一份。

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6

為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教師安全防範意識和責任意識,明確崗位安全職責,根據上級的要求,特制定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按照“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教師對本教學班學生安全工作負全責,承擔本節課和本崗位學生安全管理責任。

1.上課時,任課教師是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節課內學生學習活動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彙報。組織活動應做好學生安全保護工作。

2.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應及時通知班主任及學生家長。

3.每節課前清點人數,對缺勤學生要及時瞭解原因,必要時與班主任、家長溝通。

4.綜合實踐課、勞動課、美術課等使用刀具等工具,教師一定要進行指導,學生在上課時,特別是在操作時,老師不能離開現場,下課後清點工具並歸位。

5.實驗課教師不得讓學生直接接觸有毒、有害物體和氣體,實驗前教師一定要進行安全教育,明確注意事項和操作規程,認真指導,下課後要把儀器、藥品等歸位,關掉電源等。

6.體育或其它活動課不得讓學生離開集體,課前要教育學生,活動要講究方式方法,力求做到適時、適量、適度;教師要把學生控制在自己的視線範圍之內。掌握特殊體質學生的情況,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學校內進行維修時,上課時間,科任教師要教育學生不要靠近、進入施工現場,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8.在微機室、實驗室等上課的老師,要引導和組織學生排隊前往,下課後按順序排隊依次回到教室,嚴禁學生在走廊或樓梯上推搡、打鬧。嚴防因教師指揮不利,課前電源、器材、備品檢查不到位或教學組織不當,操作不規範,導致的火電災害和導致學生人身傷害。

9.音樂和體育教師在教師用品的搬運和安裝過程中,不得學生參與,以免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在教學過程中認真關注特異體質學生,講解指導到位,嚴禁實施動作不符合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的教學方法,避免學生受到傷害。

10.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提出離開學校,必須有家長(或親屬)到校或與家長認真進行溝通後教師方準給假。學生應持班任教師假條離校,值班門衛應認真查驗核實,並做好登記。

11.正確處理好師生關係,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留懲罰性作業,對學生進行語言傷害,人身攻擊,影響學生身心健康或造成一定傷害和影響。

二、本著“誰的崗位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下列情況引起安全事故,視情節輕重,追究教師相應行政和經濟責任,並在年終考核中扣除相應的分數。

1.教師負責自己所使用專用教室及教具、電教裝置等物資的保管和安全檢查。教育學生要愛護公物。放學後,要切斷所有電器的電源,門、窗要上鎖。每天堅持做好自己

所負責專用教室的設施裝置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和安全隱患要及時與後勤取得聯絡,妥善處理,避免因發現不及時,報告不及時造成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和安全事故。

2.上課時教師管理不到位,離開教學現場或曠課而致使學生出現受傷等安全事故;不按時放學,學生在放學途中出現意外事故。

3.課間學生髮生意外事故,樓內由樓層護導員負責,樓外由操場護導員負責,中午在校吃飯學生髮生意外事故班級內由班任教師負責,走廊由樓層護導員負責、操場由操場護導員負責。

4.校內外大型活動時,教師無故未到場,班上的學生出現踩踏等安全事故。

5.因未盡到教育的義務,或教室裡有安全隱患未及時排除並未及時向學校反映,因而使學生出現的安全事故。

6.學生私自逃學未及時與家長聯絡並未向學校反映的;家長已向班主任通知學生有特殊疾病,教師未採取相應措施使該學生在教學活動中造成傷害事故。

7.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教師語言或行為不當所引發的意外事故。

8.遇緊急情況發生,教師和相關人員未到場或未在第一時間趕到所負責場所,出現踩踏等安全事故。

三、本著“誰的職責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追究該教師相應的責任。

1.按照學校的特定時間安全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教師必須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堅守和執行本崗位工作(包括放學、眼操、間操、大課間及學校統一組織的大型的安全演練和一切教育教學活動),在崗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防止學生傷害事故發生。

2.全體教師應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及時處理並報告直接領導(包組領導)和主管領導,防止因處理不及時或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學生傷害和財產損失。

3.每一位教師都要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築物及大型器械,不準在校園內撕瘋打鬧,不準在樓梯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護欄上攀爬,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教師的安全工作考核與文明班評比,與評職、晉級、選拔、評優選先掛鉤,並且實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此責任狀一式二份,校方和教師本人各保留一份,適用時間為20_年4月至20_年12月

校長簽字:

教師簽字:

20_年 4月 1 日

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7

一、職 責

1、協調溝通學校相關處室,協助苑區校長負責本苑區的德育工作,著力加強班風學風建設,培養學生良好習慣。制定苑區德育工作計劃,抓好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為規範養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2、協調溝通學校相關處室,協助苑區校長負責本苑區的團隊工作,指導好學生會幹部,團幹建設。

3、負責德育工作隊伍建設,抓好班主任培訓,不斷提高德育工作水平。制訂完善苑區德育管理規章制度和相關的評價制度,並組織實施。

5、抓好苑區的體衛藝工作,組織好健康教育,抓好德育科研工作。

6、負責苑區安全、法制教育工作,為本苑區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

7、負責學校五星級苑區德育管理方面的爭創工作。

8、負責八年級級段管理工作。

9、協調學校各項迎檢工作、接待工作和外出活動。

10、完成苑區校長和學校對口處室交代的其他工作。高姿態、顧大局,一切與學校保持一致。

二、目 標

認真履行各項職責,督促德育活動、文體活動的有序開展,做好學生安全和法制教育工作。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帶領班主任大膽創新,探索班級管理新路子。在學校相關科室的日常檢查、德育活動、綜合考評中力爭學校第一名,不出前二名;在學校每月的五星級苑區考核中,德育管理方面的四星必須奪得三星。

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8

為確保體育課及體育訓練的安全,根據我校具體情況,特為體育教師制定以下責任:

一、課前及活動前

1.凡體育教師在上課或訓練運動員前,對運動場地、器材等都要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不安全的器材、危險器材堅決不能使用。

2.清楚瞭解學生的身體狀況,根據學生的情況適當或不安排運動,對有心臟病的學生堅決不安排運動,學生可自由活動。

3.對青春期的女生應予以適當的照顧和關懷。

4.體育教師要認真備課,寫好訓練計劃,合理組織課堂教學、訓練。提前預見安全隱患,及早採取措施加以預防。

二、上課及活動訓練時間

1.體育教師必須在上課鈴響前組織學生排隊、帶隊,要實行點名制。

2.體育教師無論是在上課還是在訓練運動員時要認真組織,教師的視線不準離開學生。

3.要嚴格課堂、訓練組織紀律,注意對學生進行安全、衛生教育。體育課不準戴帽子,圍圍巾、衣服內不準裝刀、筆、鑰匙等妨礙安全的雜物等。

4.體育教師在上課或是在訓練運動員時,如有高難度的動作,要對學生採取保護措施。

5.上體育課時教師不得提前下課,課後要及時組織學生收拾好體育器材。

6.訓練運動員時,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教育,強調學生到校、離校、訓練期間的安全。

7.由於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育課的學生要與班主任取得聯絡,確實因身體原因不能上體育課的學生,教師不要強求。

三、應急措施

不管在什麼情況下,學生一旦發生意外,責任人不等、不拖,立刻將學生送往醫院,同時通知家長及學校有關領導,責任人要在家長及學校領導到達醫院後,經學校領導同意,方可離開。凡上課期間出現不安全事故,上課教師負相應責任。

以上責任責任人要引起高度重視,誰發生的事故誰負責,學校將根據情節輕重,給責任人進行處理。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一學年生效。

教務處主任(簽章):

體育老師(簽字):

XX中學

20xx年9月16日

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9

學校安全涉及千家萬戶,責任重大。為了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按照部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學校與你簽訂本責任書。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的工作安全負責,依法實施各項安全措施,具體職責如下:

1、班主任應對本班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給學生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督促學生認真遵守《學校安全守則》。

2、班主任放學後應及時督促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離校,按時回家。學生未離校前,班主任不能提前離校。班主任應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路上安全,杜絕國小生騎車上學。

3、班主任應教育學生在課間文明休息,不準追逐打鬧,在教室內進行任何的體育活動。

4、經常巡視檢視教室電器、門窗等,發現有一切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學生行為中存在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制止和教育。

5、班主任應教育學生不準帶任何管制刀具、火源到校,發現帶有管制刀具、火源的應立即收繳,情節嚴重的應及時制止和教育並及時通知家長。

6、班級中出現偶發事件、突發生病應及時報告學校通知家長,並及 時送到醫院就醫。

7、 教育學生不私自修理燈管、電氣裝置,以免觸電。

8、學生未按時到校,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家長,瞭解學生情況。出現學生出走、打架等突發安全事件,班主任應及時報告學校,並一起進行妥善處理。

9、班主任若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必須先上報學校同意後,制定好安全措施,方能外出。

10、學生進行大掃除時,班主任應到現場指揮,督促學生按學校相關規定進行,提醒學生注意安全。

11、 教育學生在體育運動時聽從指揮、注意安全、遵守運動規則。

12、班主任要認真參加學校安全值班,切實旅行職責。

13、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不得歧視學生,不得諷刺挖苦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停學生的課,以免各種不安全事故發生。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班主任和學校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學校(蓋章) 校長簽字 (蓋章)

――――年級 班主任簽字

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10

為切實加強學生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校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學生,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學生,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並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並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把學生按時送到指定地點,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儘量做到傳遞無誤。

4、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校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採取緊急措施,並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校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主管領導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11

為貫徹關於加強安全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此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1、學校每位教職工都是學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責任人,應依法按照學校各項安全教育規定、措施,履行對學生安全的管理、教育責任。

2、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隊會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宣傳和教育,開展以安全教育為主的活動,讓學生在活動中受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絡,增強家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意識,家校齊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

3、認真參加值班工作,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的遊戲、危險性活動。

4、學生集會、大掃除、外出活動等,要周密考慮各種安全因素和預見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做好防範工作,任課教師根據學校安排進入相應的班級,幫助班主任維持秩序。

5、任課教師不能體罰、變相體罰、謾罵、驅趕學生。

6、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7、寒暑假、節假日、雙休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或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8、學生上學進校後,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特殊情況需有教師或家長陪同。

9、與宿管交接班時,班主任必須在場,不能出現學生無人看護的情況。不得在工作中相互推諉責任,出現問題班主任老師是第一責任人。

10、為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務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途不得擅自離開。

11、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對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及時彙報。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

12、學校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評教育,並依法追究責任。

教師(簽字)

教育學校

盲人學校

20xx年4月8日

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12

1、 學校應對接送學生工作高度重視,經常對接送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及相關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接送服務質量。

2、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學校領導應及時趕赴現場,並及時上報或報警,妥善處理後續工作。

二、接送人員責任

1、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安全工作培訓,自覺配合司機工作,經常學習有關接送工作的相關要求,牢記接送人員崗位職責、標準和要求。

2、忠於職守,遵規守紀,送學生時提前5分鐘到崗,接學生提前10分鐘到崗,不遲到,不脫崗、有事請假,履行請假手續。

3、熟練掌握職責規範,根據接送名單,詳細掌握接送人數、所在班級、姓名、上下車地點、聯絡電話,與班主任及家長交接好學生,不漏接漏送。

4、組織學生按順序上車,維護秩序,定好學生座位,定好接送時間,下車時,待車停穩後方允許學生起身離座,老師攙扶學生下車,並安全將學生送到家裡或家長手中。

5、行車途中不得與司機聊天,密切注視前方行人、車輛,及時提醒司機不開快車,不違反規則。教育學生不得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無特殊情況或家長不允許,不得讓學生在非接送點下車。學生橫過馬路,老師必須在視線好的地方經觀察安全後帶學生過去。

6、對家長沒有及時接又不認識家的學生要與家長聯絡或帶回學校後妥善處理。

7、教育學生在車上要團結友愛,互相謙讓,不準高聲喧譁,保持車內安靜,愛護車上物品,保持車上整潔。

8、若遇自然災害或突出事故,要冷靜處理,及時打電話通知學校領導或打110報警。

三、學校、接送人員雙方責任

1、若學校未對接送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未建立接送人員管理制度,而發生事故,由學校承擔相應的教育管理責任。

2、若因接送人員違反接送人員責任中有關規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接送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接送人員各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學校負責人(簽名):

接送人員(簽名):

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13

教師安全責任承諾書

安全無小事。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和諧校園”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自身的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承諾:

一、教師自身安全承諾

1、積極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模範履行教師職業規範,提高自身修養。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乘車、規範停車,不乘坐或駕駛無牌無證的各種機動車輛。

3、外出時,要維護教師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做好自我保護工作。

4、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電,不擅自拆卸或安裝各種電器裝置;在宿舍內,保管好自身財產安全,不使用大規模電器。

5、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及公益勞動,要做到遵守秩序,維護學校治安,注意校園安全。

6、重視做好學生思想工作,不能體罰、變相體罰、謾罵、驅趕學生。課間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制止、防止發生意外情況。學生上課時,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開

課堂。無特殊情況,課間不得指派學生外出。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下課、放學。

7、在業餘時間,不進行酗酒、賭博等不健康的活動,不參與社會上違法活動。

二、對維護學生校園安全的承諾

1、按照“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教師對本教學班學生安全工作負全責,承擔本節課和本崗位學生安全管理責任。

2、在工作中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重視做好“雙差生”的幫教工作,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給學生布置過量的懲罰性作業。

3、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築物及大型器械,不準在樓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護欄上攀爬,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4、認真參加值班工作,準時上、下崗,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及時處理偶發事件,勸阻學生不玩不正當的遊戲、危險性活動。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提前放學,放學做好清校工作,督促學生按時離校。

5、在教學過程中細心觀察、瞭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密切關注學生行為,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於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

事故發生。如果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打電話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6、在教學中堅守崗位,不中途擅自離崗,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

7、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並向學校彙報。

8、對班級安全工作做到“高度重視,警鐘長鳴,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常抓不懈,確保安全”。經常到班級教室觀察、定期檢查供學生教育教學及開展活動的一切設施,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整改。

此責任狀一式兩份,校方和教師本人各保留一份,適用時間為 20xx年2月17日至20xx年2月17日.

校長簽字:

教師簽字:

二0一 四年二月十七日

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14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幼兒園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並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後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並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執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並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幼兒;(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執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於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六)幼兒園組織春遊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效能可靠的客車、並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七)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塗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鬆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六、要把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作為幼兒園各項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

八、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