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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用電責任書(精選5篇)

欄目: 責任書 / 釋出於: / 人氣:1.55W

學校安全用電責任書 篇1

做好安全工作,是學校搞好各項工作的前提。用電安全、節約用電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常抓不懈。為規範學校各類用電行為,做好學校安全用電、節電管理工作,需要明確各部門或個人責任要求,結合學校情況,特簽訂本責任書。

學校安全用電責任書(精選5篇)

一、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的直接管理責任人

1、各班級教室內一切照明、電器裝置均由所在班級負責管理,第一責任人為班主任,重要責任人為班長。

2、教學區走廊的各種照明、電器裝置由相應班級(衛生區責任班)負責管理,班長為第一責任人。

3、學生宿舍區的室內外各種照明、電器裝置由相應的各班管理,學生宿舍長為第一責任人。

三、安全用電的基本要求

1、禁止自行亂開電源閘門;嚴禁學生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禁止用手摸燈頭、開關、插座及其它家用電器金屬外殼;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嚴禁用溼布去抹電線和日光燈管、電扇、電器上的灰塵,如果有必要進行徹底清掃,也要在切斷電源的情況下進行,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2、禁止在教學區、辦公室、學生宿舍、使用電飯堡、電磁爐、熱得快、電茶壺等大容量電器裝置。禁止在教室、學生宿舍內手機充電。擅自使用、擅自充電的,一律予以沒收。

四、節約用電的基本要求

1、各班教室、走廊等場所的照明裝置要根據作息時間及時關閉。只要光線充足,不得開燈。必須做到人走燈滅,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教室要根椐學生進教室人數多少增開室內照明燈數,嚴禁一人到校,燈亮一片的現象。

2、為了保障節約用電,5月中學以前不能開電扇。

3、各班電腦和多媒體應及時關閉,不能出現不上課而多媒體還在開放。

六、檢查考核處罰

1、各班要全面落實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責任制,實行責任追究制,保證做到節約用電,安全用電。

2、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學校用電管理、節約用電管理制度。如發現違反用電管理、節約用電管理制度現象,對相應班級予以追究,同時按程度給予30-50元的罰款。

承諾方:

責任人:

年月日

學校安全用電責任書 篇2

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為切實落實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給學校教育教學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保障學生全面健康成長,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學校與全體教職工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各班、各功能室負責人、各科室要自覺接受學校的管理,落實安全防火工作;針對各室各場地的特點對學生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對於有隱患的火源、電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時報告或排除。

二、各班級要利用黑板報、標語、集會等形式宣傳消防常識,並做好消防工作記錄。總務處負責對全校消防工作的定期檢查評比,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消防器材、設施要加強管理和維修,若有問題及時報告處理。

三、各處室負責人,瞭解並掌握消防器材的效能及使用方法,要當好兼職消防安全員,切實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常抓不懈,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對臨時有用火要求的,須報總務處批准,在有一定防範措施的情況下,方可使用。

四、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力線路,下班前應由各班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功能室管理人員檢查安全,注意關好飲水機、電視、電腦、空調、多媒體等電器,做到斷水、斷電、關窗鎖門。各種用電裝置、儀器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超負荷執行,嚴禁裝置、儀器帶病作業。

五、冬季取暖和寒暑假期間,不得私自使用電爐子、電褥子、電熱器、電熱坐墊等電器,如有需要,請到總務處備案,要特別注意火災事故的發生,萬萬不可粗心大意。

六、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時,必須提前向總務處申報備案;不經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做好防雷擊工作,定期檢測避雷設施系統,確保設施完好。

七、安裝和修理用電裝置、儀器時,應由電工或專業人員進行操作並認真檢驗。室內電路不準變動,因工作必須變動時,要經總務處批准。改造、裝修,凡涉及變動原用電、用水線路及管道,或新安裝線路的,應事先向總務處申請,並提供改造、裝修的線路佈置圖,以備日後檢查、維修。

八、學校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點,不準隨意移動或作其它使用,不準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九、積極開展各類安全檢查和自查活動,一般部位每月檢查一次,重點部門半月檢查一次,關鍵部位一週檢查一次,及時彙報和分析檢查情況,整改隱患不遺餘力,並做好相關記錄備查。

十、誰分管的部門如果發生火災,要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誰造成火災,誰就要賠償一切損失”的規定,情節嚴重的還要負相關法律責任。

學校(公章):

教師簽字:

XX年1月

學校安全用電責任書 篇3

做好安全工作,是學校搞好各項工作的前提。用電安全、節約用電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常抓不懈。為規範學校各類用電行為,做好學校安全用電、節電管理工作,需要明確各部門或個人責任要求,結合學校情況,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的教育

1、總務科要制定學校安全用電、節約用電制度措施,同時廣泛深入地貫徹宣傳。

2、學校各部門應定期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師生的節約和安全用電意識,杜絕浪費,避免用電事故發生。

3、學生科、校團委、學生會對用電管理承擔起節約和安全用電的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節約用電教育,規範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4、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

二、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的直接管理責任人

1、各班級教室內一切照明、電器裝置均由所在班級負責管理,第一責任人為班主任。

2、各部門、教研組、實驗室、多媒體教室、實訓車間等的照明和電器裝置(電風扇、電腦、空調等),由各部門負責人、教研組長、實驗室管理人、多媒體教室管理人、車間主管分別負責管理,各部門負責人、教研組長、實驗室管理人、多媒體教室管理人、車間主管是相應科、室用電節電的第一責任人。

3、教學區走廊的各種照明、電器裝置由總務科負責管理,總務科科長為第一責任人。

4、學生宿舍區的室內外各種照明、電器裝置由相應的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學生科科長為第一責任人。

5、食堂的照明、電器裝置由食堂承包人為第一責任人。

6、校園照明、廁所照明及電器裝置辦公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三、安全用電的基本要求

1、禁止自行亂開電源閘門;嚴禁學生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禁止用手摸燈頭、開關、插座及其它家用電器金屬外殼;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燈頭、燈線、開關、插座等電器裝置;嚴禁用溼布去抹電線和日光燈管、電扇、電器上的灰塵,如果有必要進行徹底清掃,也要在切斷電源的情況下進行,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2、禁止在教學區、辦公室、學生宿舍、實訓場所使用電飯堡、電磁爐、熱得快、電茶壺等大容量電器裝置。禁止在教室、學生宿舍內手機充電。擅自使用、擅自充電的,一律予以沒收。

3、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發現電線短路起火時,要先切斷電源,不要用水潑;發現電氣故障、漏電或觸電等,應立即將電源斷開,並及時報告學校總務科。

4、各部門、各班級、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燈具已經配齊,不得隨意增加。確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辦公會研究批准。實驗室、實訓場所在實驗或加工過程中要密切注意裝置的漏電現象,做到不違規操作電器裝置,如有狀況及時報告實驗教師並通知總務科。

四、節約用電的基本要求

1、各部門、教室、食堂、走廊等場所的照明裝置要根據作息時間及時關閉。只要光線充足,不得開燈。必須做到人走燈滅,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教室要根椐學生進教室人數多少增開室內照明燈數,嚴禁一人到校,燈亮一片的現象。各科室使用的吊扇、電腦、印表機、空調等電氣裝置的電源,下班後用全部關閉,多媒體教室、機房和實驗室等使用後要及時關閉電源,嚴禁夜間通電。

2、學生宿舍管理員負責本轄區內的日常用電管理,按學校作息制度及其它相關規定供電。學生宿舍白天要關閉照明燈,嚴禁長明燈,晚上熄燈鈴響後,寢室內的燈一律關閉。管理員及時發現、報修壞損的用電設施,督促違章的學生宿舍及時整改。

3、路燈和廁所照明燈,早上應及時關閉,嚴禁長明燈。食堂餐廳就餐後,餐廳的燈及吊扇應及時關閉,不用的設施也應該關掉。

4、為了保障節約用電,冬天最低溫度攝氏8度以下,夏天最高溫度28度以上方可開啟使用空調。使用空調時門窗必須關閉。

五、線路、電器檢查及維修

1、各辦部門、教研室、各班級每天要對室內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報總務科。總務科要及時維修。

2、多媒體教室、實驗室管理人每天要對管理的用電設施進行一次檢查,做好檢查記錄,確保用電設施正常使用。發現問題及時報總務科。總務科要及時維修。

3、總務科要加強安全、節約用電的檢查,每月要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裝置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若發生緊急情況,即使不能及時排除故障,也必須做好安全防範措施,確保安全。發現違章違紀,嚴格查處,追究責任。同時要每天對用電線路、設施的巡檢。一般的故障必須在接到報告後24小時內修復。

六、檢查考核處罰

1、總務科要全面落實部門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責任制,實行責任追究制,保證做到節約用電,安全用電。要經常檢查校內各場所的電路及有關電裝置使用情況,並將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對造成學校用電設施損壞和浪費的現象,追究其賠償責任。

2、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學校用電管理、節約用電管理制度。如發現違反用電管理、節約用電管理制度現象,對責任人按照工作考核中的履責不到位予以追究,同時按程度給予100-200元的罰款。對因違章造成安全用電事故的,將追究肇事者和相應部門的責任。

3、學生科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違犯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管理制度的,發現一次,扣班級量化分30-60分,並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凡是出現人為因素造成用電事故的,均要照價賠償。

4、對於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責任。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學校安全用電責任書 篇4

第一條 嚴格遵守學校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

1、嚴禁在學生宿舍使用違規電器(如電爐、電熱棒、電飯煲、電吹風及其它偽劣電器產品以及煤油爐、液化氣爐等違禁液、氣加熱器具。

2、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佈置電線。離開宿舍時,必須關掉一切電源,做到“人走電關”。

3、嚴禁學生在宿舍、教室、圖書館等室內公共場所吸菸。使用蚊香須擺放於安全處。

第二條嚴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須按學校規定準時返回自己宿舍住宿,嚴禁學生未經請假夜不歸宿。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異性和外來人員。人員外出必須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

第三條 嚴禁學生到正規游泳場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四條 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經過申請,報學院、學校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外出。嚴禁出入不健康娛樂場所。

第五條 晚上返回宿舍須結伴而行。嚴禁攀爬圍牆、鐵門。

第六條 嚴禁學生酗酒、尋釁滋事、鬥毆、打群架。

第七條 購買電腦的同學自覺遵守國家計算機網路安全管理辦法的規章制度、且須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

第八條 珍視飲食衛生,維護身心健康,不到無健康證等不衛生場所購買、食用食物。

第九條所有學生對人身、公共財產安全都應盡充分注意的義務,如遇突發性事故,所有知情(發現)者、當事人,都應積極施救並在第一時間向輔導員報告或報警;知情不報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結合以上條例特此成立以班長為組長,紀保委員為副組長,學習委員、生活委員、體育委員、各寢室長等為成員的班級安全領導小組及事故處理小組。班長負責全面安排工作,各成員具體負責某一時段的安全工作。如:體育委員負責體育活動中的安全工作;生活委員負責班級的財產安全電器安全工作;紀保委員負責課前點名及課堂教學安全工作;學習委員負責網路安全工作及彙總班級安全日制工作等;各寢室長負責各寢室的財產,人身安全等。

本人已經明確以上安全責任書中所有規定,並保證認真遵守。若因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附: 級 班

責任人簽名——

班長 紀保委員

生活委員 學習委員

生活委員 體育委員

各寢室長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用電責任書 篇5

為進一步明確學校(含幼兒園,以下簡稱為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職責,真正把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抓實抓細,杜絕學校各類安全責任事故和穩定問題發生,鎮教委特與各校簽訂《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責任書》。

一、安全穩定工作目標

高度重視安全穩定工作,切實把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提到重要工作日程。認真學習貫徹國家、省、市、區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好《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意見》和《東港區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獎懲辦法》的落實工作,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範化,保障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落實穩定工作措施,及時妥善處置各類矛盾糾紛,保持教育穩定。

二、安全穩定工作職責

(一)組織領導。各學校要成立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學校安全工作聯絡員,至少每月一次專題研究學校安全工作,解決存在的問題,並有會議記錄。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一崗雙責”和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考核和安全情況報告等制度,制訂學校安全年度工作計劃明細表,實行臺賬式管理,加強安全工作常規管理。學校消防、飲食衛生、傳染病防治等各類安全都要確定責任人,分工明確。要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把任務分解到各學校、各科室,落實到人,完善安全工作管理體系,做到安全工作件件事情有人管、條條任務有落實。

(二)安全教育。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把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和教學計劃中,開展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教學活動。要根據學生年齡特點和季節特點,開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校內外活動安全、緊急情況下疏散安全、預防青少年犯罪、預防自然災害、防傳染病、防艾滋病、防拐騙、防震、防建築物倒塌、防觸電、防溺水、防煤氣中毒、防鞭炮炸傷、防滑冰落水、受到不法侵害時自救自護、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及毒品預防等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廣大師生防範事故的能力和緊急狀態自救自護的能力。學校每學期安全教育至少安排8課時,要有主講人員,有備課,內容正確,學生掌握紮實。要做好“安全教育日”、“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日”等集中宣傳教育活動。學生能熟記急救電話。

(三)安全管理。各學校要把安全管理納入學校常規管理中,繼續推行“兩全一無、七時段”管理模式,學校至少二次以上綜合性安全工作大檢查。檢查要根據《東港區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細則》,全面檢查,不留空擋。要逐步建立安全管理資訊化系統,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排查等情況,提高安全管理規範化水平。20__年是省“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年”,要進一步加大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建立健全事故隱患臺帳制度,認真抓好各類安全隱患跟蹤檢查,確保徹底整改。

1.校舍安全。校舍建設要認真貫徹落實《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學校不能有危樓、危房、危牆、危廁,樓房的走廊、樓梯、門廳內照明完好,無障礙物,保持暢通。學生使用時,前後門、側門都要開啟。定期開展校舍查勘鑑定,開學前要全面檢查,雨季、汛期等隨時檢查,責任人明確。

2.實驗室安全。落實《儀器藥品管理制度》,儀器藥品要分類安全存放,標籤齊全,陳列有序。要防止有毒、腐蝕等危險藥品和貴重藥品被盜。有毒藥品實行雙人雙鎖專櫃管理。未經允許,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儀器藥品室。實驗教學要嚴格操作程式,切實落實防燃、防爆、防中毒、防腐蝕等措施。

3.消防安全。教學、實驗、圖書閱覽、禮堂、食堂餐廳、學生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均為防火重點場所,要保持疏散通道暢通,疏散標誌醒目,並按要求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安排值班教師疏散學生。學校要積極開展消防教育,通過各種形式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並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消防演練,增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4.交通安全。教育學生了解交通規則、交通訊號、交通標誌等交通知識。未滿12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教育學生不坐超員車、病車、貨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車,步行走人行道,服從訊號燈和交警指揮,不在道路上玩耍、遊戲,列隊步行時井然有序。認真落實《山東省中國小、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校車管理,積極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車排查整治活動,確保校車行駛安全。學校的機動車輛要注意保養和維護,嚴禁病車上路,對駕駛人要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用車管理,堅決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5.校外集體活動安全。(1)組織校外集體活動需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制定周密活動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並報區教育局批准;(2)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要求,車、船狀況良好,駕駛員具有多年駕駛經驗,不得超員運載,嚴禁使用拖拉機和貨運車輛運送學生;(3)對活動地點要提前進行勘查,加強過程管理,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等活動。

6.飲食衛生安全。認真落實《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環境整潔,食品採購、運輸、貯存、烹飪等過程符合衛生標準,防止食品汙染及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學校的水井要封閉管理,生活飲用水符合國家規定衛生標準。炊事人員定期參加衛生防疫部門組織的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嚴格食堂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防止投毒事件發生。嚴禁個體商販進校銷售食品。

7.體育活動安全。體育場地要平整,體育設施、器材安裝要牢固。加強對早操、課間操、課外鍛鍊和體育課教學的組織工作,防止出現學生打鬧、秩序混亂現象,防止標槍、鐵餅、鉛球等投擲類活動造成意外傷害事故。組織大型體育比賽,事先要有周密的計劃,分工負責,認真排查各種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劇烈運動前,要檢查學生身體狀況,確保學生安全。嚴禁學校組織學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進行集體跑步等活動。

8.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防治安全。學校校長及衛生保健人員要熟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加強常見病和傳染病防治。要加強衛生室建設,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符合要求,按規定配備校醫。要堅持晨檢和疫情報告制度,對發現患有較強傳染性疾病的學生,要做好說服工作,通知其家長領回及時就醫。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組織學生進行群體性服藥或服用保健品。

9.學校周邊環境安全。學校要與綜治、公安、工商、行政執法、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沿交通要道的學校要設立警戒標誌,並劃出人行橫道線,放學時間由交警護送學生過馬路,學校做好配合。校門口不能有面向學生的小食品攤點、集市。校園周圍200米以內不得開辦電子游藝廳、歌舞廳、錄影廳、網咖等娛樂場所。

10.學生管理安全。學校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範,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防教職工傷害學生的案件發生。日常活動要合理預見、積極預防可能發生的風險,集體活動要精心安排,指導教師不得離開現場。學校要建立學生資訊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學生身體和心理異常情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資訊,及時告知其監護人。要規範學生日常行為,教育學生遵紀守法,嚴禁學生之間、師生之間發生打架、鬥毆等事件。發現學生的行為具有危險性時,應及時告誡、制止。要加強學生在校期間的監督管理,避免各類意外傷害,避免青少年兒童被犯罪分子拐騙和侵害。國小低年級、幼兒園要建立上下學接送制度,學校不得將晚離校的低年級學生、幼兒交與無關人員。學校發現學生未按時到校,要及時通知家長。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學生健康發展。

11.學生宿舍安全。健全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配備專職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巡邏。學生宿舍不得留外人住宿,宿舍內有學生時不得在外上鎖。對女生宿舍要重點加強管理。不準學生在校外自行租房居住,無住宿條件的學校不得招收住校生,不得租用民房作學生宿舍。要加強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嚴禁學生在宿舍內使用明火,嚴禁亂拉亂接電線或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用電設施,宿舍內無易燃易爆物品。加強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及時清理垃圾、清除異味,採取通風、消毒等措施,保持宿舍衛生。

12.學校內部治安安全。要制定校園安全保衛方案,按規定配備年富力強、品行端正、訓練合格的保衛人員。嚴格門衛管理,學生憑證出入校園,對外來人員登記管理。加強校園管理,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巡邏,對易發事故的重點部位、重點時段要加強巡邏。要加大安全投入,重點部位、區域要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

13.節假日安全。學校在放假前要落實值班人員,保持通訊暢通,認真做好值班和資訊上報工作。要根據季節特點和節假日安排要集中對師生進行一次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毒、防盜、防煤氣中毒、防鞭炮炸傷、防中暑、防觸電、防滑冰落水、防銳器扎傷以及飲食衛生等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開學前,要對校舍及各類設施裝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為開學做好準備。

14.應急體系建設。按照《東港區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東港區學校幼兒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制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各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一步加強組織指揮系統、應急反應工作程式、預案啟動標準、疏散路線等應急體系建設,定期組織形式多樣的應急演練,強化各種突發事件的應對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5.嚴格學校安全情況報告制度。學校安全事故實行零報告制度。要嚴格按照學校安全工作月報制度和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報告制度要求,明確報告責任人,按規定及時上報學校安全情況。要於月九年級日內上報前一月安全工作情況。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建築物倒塌、火災等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後,應在第一時間向鎮教委、區教育局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並同時向鎮政府報告。各學校報告鎮教委、區教育局的時間最遲不得超過事發後1小時。

(四)信訪穩定工作。堅持政務公開、校務公開,實行民主管理,及時、就地妥善處理校內矛盾糾紛。認真做好信訪工作,嚴格按照信訪工作分級負責的原則,認真負責的處理好本校的信訪穩定問題,做到不推、不拖、不上交矛盾,發生上訪問題的,校長或分管校長應在最短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做好有關工作。注意把握做好信訪工作的方式方法,做到以防為主,抓早、抓小、抓苗頭,保證不發生因工作失誤造成的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不發生進京去省上訪和越級集體上訪。繼續認真做好反邪教的有關工作,確保不發生問題。

三、考核與獎懲

鎮教委將隨時督查《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責任書》的執行情況,年底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對思想重視、制度健全、管理細緻、工作卓有成效的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穩定工作,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嚴肅查處。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和重大穩定問題的單位,一律取消本年度單位和責任人各種先進評選資格,並追究單位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河山教委: 學校:

簽字人: 簽字人:

二○○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