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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門前三包責任書

欄目: 責任書 / 釋出於: / 人氣:2.02W
篇一:商鋪門前三包責任書

為加強商街環境衛生管理,營造整潔、優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環境,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特制定本責任書: 門前三包責任範圍:橫向為沿街房屋,建築物總長,縱向為建築物(包括圍牆)牆基至道路的路沿石,無路沿石,以道路邊沿為界。

商家門前三包責任書

一、包衛生:對本責任區進行清掃,做到每天門前無垃圾、汙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淨整潔,即無煙頭,無果皮,無紙屑,塑料袋,無汙水、積雪。臨街商鋪產生的垃圾要及時清理並倒入指定垃圾箱內,不得將垃圾堆放(掃入)道路旁。

二、包設施:負責門前衛生責任區內的路面、路燈、供水排水管道、樹木、綠籬、花壇、草坪和設施的衛生維護等,制止攀折樹木、依樹搭棚拉線、踐踏草坪、損壞樹木和設施及擅自佔用綠地等行為。

三、包秩序:維護門前或周圍的環境;制止亂堆亂放、擺設攤點、亂停車輛、亂搭亂建、亂貼亂掛廣告標語,制止和及時清“牛皮”等非法廣告及其他違法行為。臨街商鋪不倚門設攤,佔道經營,不亂吊掛商品、亂豎亂掛牌匾。

四、天嶽恆商業部將對門前衛生“三包”進行定期檢查,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不履行門前衛生“三包”義務的,經查實,物業責令商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乙方責任並對其給予處罰。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責任人和天嶽恆商業部各持一份,一經簽訂即日生效。

篇二:門前三包責任書

為加強城市管理,美化人居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邵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規範市民日常行為的通告》(市政發[2019]8號)檔案精神,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範圍

(一)沿街兩側的“門前三包”範圍:寬度為從各自門前牆基至人行道路沿石(無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門前3米),長度為至毗鄰單位(無毗鄰單位的外延3米)。

(二)市場的“門前三包”範圍為:自市場口左右各15米至人行道路沿石。

(三)機關單位、住宅小區的“門前三包”範圍為:機關單位、小區周邊圍牆至人行道路沿石(或者小區圍牆外3米以內)。

(四)施工場地的“門前三包”範圍為:整個施工現場圍欄至人行道路沿石。

二、責任內容

(一)包環境衛生:負責門前責任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責任門店(單位)內設定有垃圾收集設施,並自覺將垃圾倒入環衛作業保潔車內或附近的垃圾中轉站,做到門店(單位)內垃圾不外掃、不亂堆、不亂扔;汙水不亂潑、不亂倒;餐飲行業油煙排放不超過環保規定標準。同時,勸阻他人在責任區內亂倒垃圾、亂扔廢物等損害環境衛生行為。

(二)包綠化美化:責任人自覺維護責任區內的花草樹木及綠化美化設施,並制止他人破壞綠化美化及其它市政設施行為。

(三)包市容秩序:責任門店要嚴格做到歸店經營(以門坎或卷閘門為準), 不得佔道加工、經營、作業、堆物,不得亂牽亂掛、亂貼亂畫、亂搭亂建,不違章停放車輛,及時清除責任區內的“牛皮癬”,同時,勸阻他人在門前擺攤設點、違章停車等影響市容秩序行為。

三、責任要求

(一)責任門店(單位)應自覺接受管理、監督、檢查。對違反“門前三包”的行為,應及時勸阻或舉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12319)。

(二)對不承擔“門前三包”義務的責任單位、門店連續兩次抽查為不合格的,由城管行政執法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整改,對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對不履行衛生責任區清掃保潔義務或不維護正常秩序的,每次罰款50元;對損毀綠化樹木的,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不按規定傾倒、拋灑、堆放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每次處100元罰款。

責任單位(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篇三:單位門前三包責任書

1。為了加強鬥湖堤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為市民創造清潔、舒適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根據縣創衛辦的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特與社群簽訂本責任書。

2。凡在本機關轄區內個體工商戶、居民住戶等(以下簡稱責任單位),均適用本責任書。

3。我單位門前“三包”工作統一由辦公室負責落實,由縣創衛辦、鬥湖堤鎮人民政府及社群負責指導、監督。

4。我單位門前“三包”的範圍是機關院內沿街、沿路人行道以及該人行道段內的地面和建築立面。門前“三包”的內容為包衛生、包綠化、包秩序,其標準是:

(一)包衛生:負責門前衛生責任區內地面清潔及綠化帶,樹 垃級雜物的清理,衛生責任內地面安全大於淨整潔,即無煙頭、無果皮、無紙屑、無汙水、市政公用設施及建築物立面,廚窗等乾淨整潔,無亂貼亂畫。

(二)包綠化:負責門前衛生責任區內的樹木、花壇、草坪和綠化設施的衛生維護等,做到綠化設施完好美觀,綠化帶內無雜物,無踐踏損壞。

(三)包秩序:制止在門前衛生責任區內晾晒衣物,亂擺攤點,堆放雜物,店外經營,亂停亂放;保證人行道暢通,無影響市容環境秩序的現象。

5。本機關門前“三包”工作直接責任人是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本單位責任區內的“三包”管理工作,接受社群及有關部門的監督、考核。

6。社群及縣創衛辦應加強對門前“三包”工作的管理,定期檢查或隨時抽查、督促門前“三包”工作責任的落實。

7。社群對門前“三包”工作 管理考核,其結果由縣創衛辦按縣政府有關規定施行。 單位(蓋章): 社群:

20XX年7月 日

篇四:門前三包責任書

為推動我社群區域內的美化、亮化和環境衛生的有序治理,塑造陳家灣社群新形象,營造良好的人文、生活、投資環境氛圍,共同反陳家灣社群建成乾淨、整潔、有序的和諧社群,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範圍

社群轄區所有居民戶、經營戶、企業房前,屋後的街道、空地。

二、責任要求

(一)包衛生:保持窗、牆體、門柱光潔,無牛皮癬。保持責任區內地面平整、排水通暢、垃圾入桶、入池。餐飲店、夜宵店攤點必須設定潲水桶、垃圾桶。不得有亂倒建築垃圾等破壞環境衛生的行為。

(二)包綠化:負責看護責任區內行道樹、花圃等社群園林綠化設施,不在苗圃區傾倒垃圾,種菜等,不在樹木上綁繩搭線,晾晒衣物,及其他損害綠化的行為。

(三)包秩序:即保證不在責任區內亂搭亂建,亂擺攤點,佔道經營。無亂停亂放車輛,人行道上各類車輛前輪統一向路沿石。門店招牌按要求設定,不亂置有礙觀瞻的物品。

三、處罰措施

(一)對未履行清掃、保潔責任的,由城管和行政執法

部門責令改正。

(二)對店外經營、店外堆物、懸掛有礙觀瞻物品的,由城管和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

(三)對損壞各類環境衛生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由城管和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其恢復原狀。

(四)對亂搭亂建、亂堆亂放的,由城管和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拆除搬清。

管理方(簽章): 責任方(簽章):

責任方代表:

篇五:門前三包責任書

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美化市場衛生環境,創造良好的經營購物氛圍,促進市場繁榮。物業公司結合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責任書。

一、市場經營戶有責任做好各自鋪面的清潔衛生工作,垃圾實行袋裝化,放入垃圾桶內由環衛人員定時收集。

二、經營戶有義務保持門前的清潔,不亂扔垃圾、亂潑汙水、嚴禁焚燒垃圾,積極配合環衛人員的保潔工作。

三保持牆面的整潔,不亂塗亂抹,不隨意張貼廣告宣傳畫、各類告示和懸掛燈箱招牌。確有需求者,應提前申請經公司同意後,張貼於指定的位置。

四、經營戶門前的貨物應擺放整齊,不超過劃定區域,高度不超過150cm,消防栓或其他公用設施周邊40 cm內嚴禁擺放貨物。

五、保持門前道路的暢通,嚴禁停放機動車輛、自行車,上下貨物,即下即進戶,即上即走,不得堵塞道路。

六、愛護門前安裝、擺放的公共設施,不得隨意使用或改變其原有位置,不得造成公共財產損失。

七、對經營戶違反上述規定造成衛生或秩序混亂,公司工作人員有權視情節輕重,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