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書信 > 信函

朋友 我想對你說書信(通用16篇)

欄目: 信函 / 釋出於: / 人氣:1.31W

朋友 我想對你說書信 篇1

我的朋友,不知道你有沒有聽說過這樣一則報道,曾經……

曾經有一個可憐的小女孩,醫生十分絕望地對她母親說:“唉,這,這個可憐的小女孩,只剩下一百多天的生命了……”小女孩的母親似乎也認了命,順從了現實,無奈地對孩子說:“對不起,我的女兒,我們大家都盡力而為了,可是,醫生卻…卻說,你只剩下一百多天的生命了!要不,我帶你去美麗的海濱城市,這樣你就可以天天看到湛藍湛藍的大海了!這不是你一直以來的夢想嗎?”

“不!”女兒爭辯道“雖然,看大海是我的一個願望,但是,我的願望成千上萬,這只是其中的一個而已!”

其實,母親的心裡十分清楚:要想完成女兒的所有願望,就必須要給予女兒一個完整的生命!

最後,也是最令人驚訝的時候,在女孩去世的那一天,她竟然是在敬老院度過的!雖然,女孩這一生都沒有完成自己的一個願望,但是,女孩卻幫助了好多人完成了他們的心願,那些人就是居住在敬老院的老人……她帶給了老人笑聲和歡樂,她帶給了老人永遠、快樂的回憶……

朋友,希望你能記住這個感動人心的故事!一個女孩竟放棄了完成自己的願望,而是達成了他人的心願。

朋友 我想對你說書信 篇2

“叮鈴鈴”下課鈴響了。我跑到你身邊,笑著對你說:“走,咱們出去玩。”你欣然同意。走廊裡,我們說說笑笑,快樂地聊著天。忘了為什麼,你和我激烈地爭吵起來。憤怒中的你我,互相不理會對方,“冷戰”不知持續了多長時間,我們方才重歸於好。

親愛的朋友,我真想問問你,我們的友誼如此深厚,可為什麼又那麼“脆弱”?你我形影不離,親如姐妹,可怎麼又會有那麼多無謂的爭吵?

已經記不清多少次了,一句話,一個動作,都會成為我們之間“戰爭”的“導火索”。吵完了,就是長時間的“冷戰”。雖然彼此心裡都不好受,但卻都裝出一副無所謂的樣子,接著就是以我“舉起白旗”而告終——每次爭吵完都是這樣,即使是因為你的錯而“爆發戰爭”。

我常常思考:我們如此親密無間,為何還會常常爭吵?簡直可以用一句話來形容我們之間的關係:“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我想,也許正是我們太過親密,才會傷害到彼此。常言道:“花開即謝,月圓則缺。”只有它們處在一種接近於完美的狀態,才能體現出它們真正的美。可能我們彼此再稍保持一點距離,就會讓我們的友誼走向最佳狀態。

雖然這個距離很難掌握,但我堅信,它不會讓我們彼此疏遠,而是會讓你我更加親密無間。

朋友 我想對你說書信 篇3

六年的時光抓不住,揮不開,在心中留下的快樂時光永遠都是你們那一張張洋溢著歡樂的笑臉。

巴金曾說過:“友情在我過去的生活裡就像一盞明燈,照徹了我的靈魂,使我的生存有了一點點光彩。”

如果我的世界是一抹黑白,那一定是你們為我的世界建築了城堡,種滿了友誼的種子,是你們將我的世界填充了色彩,撒滿了生機。

如果我的世界是空靈的,那一定是你們唱起了動聽的音樂,彈奏了優美的琴聲,譜下了華麗的樂章,是你們將我的世界點綴了音符。

謝謝你們在我失敗絕望的時候給了我一句溫暖的話語,讓我的世界多了份陽光,少了份陰霾。

謝謝你們在我遭受責罵誤會的時候給了我一個笑臉,為我的天空掛上了彩虹,攝下了一幅最美的畫面。

謝謝你們在雨天為我撐傘,為我遮風擋雨;謝謝你們在陽光灼熱的時候拉著我一起坐在樹陰下乘涼……

我們的友情不是花言巧語所築成的情誼,而是互相瞭解,互相信任。

無論時間過得多快,我們所珍惜的友誼永遠都不會褪色。

朋友 我想對你說書信 篇4

尊敬的團組織:

我今年我已經20歲了。記得國小是我是第一批加入中國少先隊員的,現在我以一顆少先隊員真誠的心,鄭重地向團組織提出申請,要求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這也是我多年的夙願。

中國共青團成立於1922年的,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為行動指南,實事求是,團結全國各族青年,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為最終實現共產主義的社會制度而奮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的基本任務是:堅定不移地貫徹黨在社會主義的基本路線,團結廣大青年,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接班人,努力為黨輸送新鮮血液,為國家培養青年建設人才。

這次有機會加入共青團我十分興奮,因為入團可以學習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廣泛開展黨的基本路線教育,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思想教育,近代史,現代史教育和國情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增強我們的民主自尊,自信和自強精神,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價值觀念。加入共青團還可以增加我們對學習的信心,幫助我們學習現代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所以我要積極加入共青團,為實現共產主義而奮鬥終身。

《團章》規定:"年齡在十四周歲以上,二十八週歲以下的中國青年,承認團的章程,願意參加團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團的決議和按期交納團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我認為我既然要申請入團,這便是我自己入團必須具備的條件。首先,我已經十五歲了,符合了年齡的標準,我也很仔細地看過了團的章程,我鄭重地承認團的章程,我願意參加團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並執行團的決議和按期交納團費。

我思想進步,從小就能養成看《新聞聯播》的習慣,並積極關注中國和中國共產主義共青團的活動。我能自覺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決擁護,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響應黨的各項號召;認真學習政策,科學文化知識。加入共青團後我會積極參加團組織的各項活動,接受並努力完成團組織交給的工作任務。

我能積極參加學校的活動和社群的公益活動。我還具有很強的責任感,能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學習任務,在學習和其他社會活動中起積極作用。

此致

敬禮!

朋友 我想對你說書信 篇5

第一章 總 則

一、根據《渾江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和《白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作規則》,結合區住建局實際,制定本規則。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執行國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項部署,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要求,努力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履行區政府賦予的職責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建設學習型、創新型、服務型和節約型機關。

三、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忠於職守,服從命令,顧全大局,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高標準、高質量、高效率地做好各項工作。

四、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區政府的工作部門,受區政府的統一領導,同時接受白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業務指導。要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行使職權,進一步轉變行政職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政務公開和電子政務建設,提高行政效能。

第二章 工作職能

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承擔保障全區城鎮低保及低收入住房困難戶的責任。執行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定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省和市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的組織實施工作;編制全區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區廉租住房保障物件租賃補貼、租金核減、實物配租、按份共有產權的調查、審批、發放、分配工作以及廉租住房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對廉租住房補貼審批發放及建設管理分配實行全程監督檢查。

(三)承擔全區村鎮建設和管理的責任。負責鎮街基礎設施和鎮街建設設施的有償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物業管理工作。

(四)承擔區內規範住房和城鄉建設秩序的責任。起草區內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全區城鎮建設和管理的依法行政職能。

(五)按管理許可權承擔全區建築業監督管理的職責。負責全區村鎮建築市場管理工作,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負責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的管理;負責職權範圍內的施工安全管理;負責工程監理的管理。

(六)承擔全區農村危舊房屋改造的職責。負責農村危房改造物件的普查、等級鑑定、建築設計、標準認定、施工質量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竣工驗收及檔案管理工作。

(七)承擔規範村鎮建設、指導全區村鎮建設的責任。擬定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

(八)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按照相關建築節能的政策和規劃,組織或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建築節能專案,推進城鎮減排。

(九)負責組織實施白山市渾江區採煤沉陷綜合治理補充工程,負責編制搬遷計劃、安置計劃、建設計劃,負責與搬遷居民簽訂搬遷安置協議並辦理相關手續,負責實施沉陷區土地復墾工作。

(十)負責組織實施房屋徵收和補償各項工作;負責對徵收區域進行調查登記,對補償資金進行統一測算;負責擬訂徵地公告和安置補償方案工作;負責參與因徵地涉及的行政訴訟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測繪行業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行業的職工隊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稱和執業資格的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信訪和穩定工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女、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工作程式

六、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實行局長負責制。局長領導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全面工作;副局長協助局長按分工負責處理分管工作。

七、局機關科室負責人、直屬各單位主要領導都應對局長負責。同時,日常工作應及時向分管副局長彙報。局長決定的事項,機關有關科室、局直屬各單位負責人也應報告分管副局長。

八、局長召集和主持局全體會議、局務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必須經局務會或局長辦公會討論決定;臨時遇到重要事項或緊急突發事件,可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處理;日常工作由副局長分工負責辦理。局長外出期間,可委託一名副局長主持工作。

九、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領導成員要認真抓好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有關決定、政令的組織實施。副局長要按照分工或受局長委託,認真負責地開展工作;對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和重要情況要及時向局長報告;對帶有方針政策性的問題,要認真調查研究加以解決。分管領導不在時,其他領導有責任為其處理和解決一些問題。

十、機關各科室、所屬各單位的領導要恪盡職守,認真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涉及科室單位之間的問題,提倡直接見面協商解決,解決不了的再請求局領導,不應隨意上交矛盾。

第四章 推進依法行政

十一、依法行政是政府行使權力的準則,核心是規範行政權力。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行使行政權力,做到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十二、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區政府決定、命令以及國家的方針政策。屬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權範圍內的事務,自行制定或聯合制定規範性檔案。涉及外部管理行為、影響行政管理相對人權利義務的規範性檔案,需抄報區政府,同時報區政府法制辦備案審查。

十三、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

十四、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簡化行政審批程式。

第五章 工作安排佈局

十五、加強工作的計劃性、系統性和預見性,搞好年度工作安排佈局,並根據形勢和任務的變化及時作出調整。

十六、根據區政府和上級業務指導部門提出的要求,研究確定年度全區房產建設事業的重要工作及機關目標責任制,形成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年度安排佈局。

十七、機關各科室、所屬各單位要按照局統一部署,認真完成所承擔的各項任務,並在每個季度末總結上報工作進展和完成情況。重大工作事項的開展情況要隨時向局領導報告。

第六章 實行科學民主決策

十八、要堅持科學理政,完善專家諮詢和群眾參與相結合的決策機制,進一步健全重大決策規則和程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社會公示制度、聽證制度以及決策責任制度,充分發揮決策智力支撐體系作用,實行重大決策論證制,推進決策科學化和民主化。

十九、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工程專案建設、大型裝置購置、年度預算和重大資金支出等事關全域性的事項,分別由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或全體會議討論決定。

二十、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出的重大決策或上報區委、區政府的工作建議應當充分調研、組織論證,做到既符合政策規定,又符合實際。每年年初都要就全域性工作或有些方面的工作擬定專題調研報告。開展調查研究,有的放矢地做好各項工作。

第七章 督查落實

二十一、實行督辦制度,推動各項工作的決策的落實。

二十二、督辦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各職能科室和所屬各單位要自覺地抓好所承擔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十三、督查的重點是: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重要工作部署及會議決定的重大事項的落實情況;區委、區政府和其它區領導機關及市住建區域性署和安排的工作任務落實和完成情況;領導交辦落實的其它事項。

二十四、督查要注重實效,全面準確地瞭解和反映情況。實行督辦通報制度,對按時優質高效完成工作的提出表揚,對未按規定時限完成的予以通報批評。

第八章 行政監督

二十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其所屬各單位要按照行政訴訟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接受人大監督和司法監督;同時自覺地接受監察、審計等部門的專項監督,對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查處和整改並向區政府報告。

二十六、自覺接受輿論和群眾監督,重視並解決新聞媒體報道及反映的工作中的問題。對重大問題要積極主動地查處和整改,並向區委、區政府報告。

二十七、加強房地產資訊建設,凡涉及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聯絡緊密的重大事項,在不影響保密和國家安全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應當及時釋出政務資訊,便於群眾知情、參與和監督。

二十八、重視和加強信訪工作,認真貫徹新頒佈的《信訪工作條例》,嚴格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信訪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信訪制度,認真解決群眾信訪中提出的反映的問題。

第九章 會議制度

二十九、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實行全體會議、局務工作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和專題會議制度。

三十、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全體會議:

(一)局全體會議由局黨組會或局長辦公會確定召開,全體幹部職工參加,根據需要邀請有關方面人員列席會議。

(二)局全體會議由局長主持。

(三)局全體會議的主要任務是:通報和部署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作。

(四)局全體會議由局辦公室組織並承擔會務工作。

(五)局全體會議根據工作需要舉行。

三十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務工作會議:

(一)局務工作會議由局領導、各科室負責人蔘加,由局長或局長委託某位領導主持,視工作需要可吸收部分單位負責人和某項工作具體責任人列席會議。

(二)局務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傳達學習上級有關檔案精神;通報黨組或辦公會會議決定的事項;各科室總結匯報季度工作,研究部署下階段工作;就某項工作討論研究具體意見供局長辦公會議審定;討論通過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住建局的重要請示事項和工作報告

(三)局務會議議題由局長、副局長及其他局領導提出,擬定會議討論的議題和出席人員名單由局長審定。

(四)局辦公室負責會議議題的協調、通知、記錄及會議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工作。

(五)局務工作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根據需要可隨時召開。

三十二、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辦公會議:

(一)局長辦公會由局長、副局長參加,視工作需要可吸收相關部門負責人蔘加。

(二)局長辦公會由局長或委託副局長主持。

(三)局長辦公會的主要內容是:傳達學習上級有關檔案、會議精神;研究全域性以及機關經費支出使用計劃;研究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和階段性工作安排;局領導通報或銜接工作;研究基層的請示、報告事項;其它需經局長辦公會討論決定的事項。

(四)局長辦公會議議題由局領導提出,擬交會討論的事項和出席人員名單由局長審定。

(五)局長辦公會由辦公室負責組織,辦公室負責會議議題協調、通知、記錄及督辦工作。局長辦公會一般每半月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三十三、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專題會議:

(一)局專題會議由局長、副局長出席,相關科室、局屬有關單位和涉及的單位負責人蔘加。

(二)局專題會議由局長或其他局領導主持。

(三)局專題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協調和解決職責內管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協調和解決基層工作中某些涉及面較大的問題;討論審查有關審批事項。

(四)局專題會議由辦公室組織,辦公室主任參加並負責督辦落實工作。

(五)局專題會議不定期召開。

第十章 作風紀律

三十四、切實加強軟環境建設,完善政務公開制度,規範行政行為,增強服務觀念,強化責任意識。對職權範圍內的事情要按程式和時限積極主動地辦理,對不符合規定的事項不得辦理;對因推諉、拖延等官僚作風造成影響和損失的,要追究責任,對越權辦理,以權謀私等違規、違紀行為,要嚴肅查處。

三十五、要加強學習,建設學習型、創新型、服務型和節約型機關。全體機關工作人員要發揚理論聯絡實際的學風,把學習與調研、研究與解決問題結合起來,不斷提高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

三十六、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自覺地加強自身建設,不得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和他人的好處,一經發現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十七、嚴格遵守各項組織紀律規定,對局黨組及相關會議作出的決定如有不同意見應在會議或組織內部提出,堅決杜絕與組織決定相違背的言論和行為。

三十八、幹部出差要實行審批報告制度。局長出差、休假或出國,由局辦公室按程式向區政府辦公室報告;其他局領匯出差、休假或出國需經局長批准;科長出差或休假須經主管局長批准,副科長及其他同志出差或休假須經科長批准。

朋友 我想對你說書信 篇6

答辯人:王,女,漢族,x年1月26日出生,身份證號;

住所地:xx市xx區x鎮大唐村湯家灣號,電話.

被答辯人:置業擔保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沿江工業開發區新華路號;

法定代表人,職務董事長。

答辯人王與被答辯人置業擔保有限公司居間合同糾紛一審一案 ,被告代理人針對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作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被答辯人置業公司在本案中沒有促成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依法不能收取居間佣金。本案中,答辯人、被答辯人以及第三人張汝人所共同簽訂的《房地產買賣中介合同》無論從合同的形式上還是從合同的內容上看,該合同的在性質上都屬於居間合同而不是買賣交易合同。從形式上看,該合同是中介合同屬於居間合同;從內容上看該合同是確定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該合同中之所有關於房屋買賣合同條款的規定只是為進一步明確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且在合同的訂立過程中,被答辯人一直向答辯人強調該合同中關於買賣合同條款的規定只是買賣雙方的買賣意向的確定,具體的買賣合同在買方和賣方間另行簽訂。因此,根據我國《合同法》第427條“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的規定,被答辯人依法不得向答辯人主張居間佣金。此外,答辯人已經向被答辯人支付了 六分之一(2680元) 費用,足以彌補被答辯人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如被答辯人並未提供任何證據證實其從事居間活動花費了多少必要費用,答辯人將保留要求被答辯人退還多收的居間費用的權利。

二、由被答辯人提供的該份居間合同中關於居間佣金報酬的規定與國家的強制性法律相違背屬於無效條款。該合同第七條第一款中關於“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丙方已經促成交易”規定,違反了合同法第427條的規定,被答辯人試圖用居間合同的成立來作為佣金報酬的支付條件,被答辯人顯然在用格式條款來免除其主要義務、排斥居間合同中委託人的主要權利、嚴重加重了委託人的責任。居間合同中的這一條款顯然已經違反了我國合同法第40條規定“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的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三、居間合同的當事人所共同確定的受託方的義務居間人並未實際履行,故委託人有權利拒絕支付義務報酬。合同確定了被答辯人6項主要義務,但被答辯人並未履行該合同中的第一項義務,也是該合同的主要義務,致使合同的實際交易未能完成,所以答辯人有權利拒絕支付居間佣金。

四、根據該居間合同第12條第十二項約定,被答辯人的佣金應該由合同的甲方張汝仁支付。根據該合同條款約定“由違約方承擔房價2.4%的中介公司的全部佣金”,顯然答辯人並非本居間合同的違約方,是出售人即張汝仁拒絕向答辯人賣售房屋導致買賣合同未能成立,交易未能促成。然本案的被答辯人不向合同的違約方張汝仁主張佣金反而向合同的守約方答辯人主張佣金行為是缺乏事實基礎和法律依據的。此外,答辯人有理由懷疑被答辯人和其提供的房屋賣方存在惡意串通,提供虛假售房資訊促成所謂的買賣合同,騙取買房人佣金的可能。其提供的房源資訊因房屋的所有人拒絕買賣房屋而無效,由於其提供資訊的無效導致其居間合同的主要標的失去最起碼的存在根基,根據《合同法》第425條規定:“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故答辯人有權拒絕支付佣金。

五、該居間合同中關於佣金額度2.4%的確定條款超過了(蘇價服(x3)233號)《江蘇省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所規定的額度標準,超出部分懇請法庭不予支援。根據《江蘇省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二款規定“存量房(二手房)買賣代理費:根據服務內容的多少實行差別收費。提供買賣(置換)全過程服務的(包括提供資訊、勘查評估、置換配對、陪同看房、代繳稅費、代收代付購房款、代辦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證、協助辦理物業交割等),按成交價格總額的1.5-2%收取。”顯然該公司的佣金額度的確定已經超出了上訴檔案規定,就此,答辯人保留依法向物價管理本門投訴的權利。

綜上,被答辯人向答辯人主張要求支付佣金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基礎和法律依據,懇請法庭予以駁回;並判決由被答辯人承擔本案的所有訴訟費用。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王

x年十一月十一日

朋友 我想對你說書信 篇7

親愛的:

今天是你的生日,首先我祝我的寶貝生日快樂,永遠開心。

回溯我們一起的時光,快樂的,難過的,激動的。。。都那麼難忘。我們在一起爭吵過,但是我知道那都是因為我們彼此相愛。

三月的陽光沐浴我們的愛情,三月的風敘述我對你的愛憐,再次表達我的祝福:生日快樂!

朋友 我想對你說書信 篇8

Dear Peter

I’d like to ask you to write an article for our school’s English “Foreign Cultures”section in our newspaper is very popular among us students. It carries

articles written by foreign friends about the cultures of their home countries. Would you please writesomething about the culture in your part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we would especially welcome

articles about how Americans spend their holidays and festivals, and the life of American highschool students. You can write anything relevant so long as it’s interesting and informative. 400words would be fine. Could we have your article before June 28?

I’m looking forward to hearing from you.

Yours,

Li Hua

朋友 我想對你說書信 篇9

尊敬的各位家長:

您好!會考將至,為了讓您的孩子能平安、順利,精神煥發地迎接會考,並考取優異成績,學校各部門已做好了各項準備工作,現將會考相關工作告知如下,敬請垂注,請各位家長給與支援和配合:

一、會考考試時間:X年6月20日——22日,共3天。

二、考前工作:

1、各班主任召開會考前主題班會,充分動員學生做好考前各項準備工作,落實好各項教育(文明禮貌、考試紀律、安全、愛校、感恩等)和要求。教導處還將專門召開考前學生學科指導會和疑難問題解答會。

2、請給孩子準備以下物品,本週五(6月19日)班主任檢查:

(1)文具盒:黑色鋼筆(或簽字筆),橡皮擦,2B鉛筆,墊板,計算器 (2)飲用水、風油精、雨傘

3、各班主任、生活教師、家長要密切跟蹤,關注、關愛學生,防止出現安全事故。

4、考試前年級組統一安排時間,各班主任組織好學生將書籍、被褥等用品統一要求、整理好,對沒有利用價值的東西統一處理好,原則上“多留少丟”。

5、各班強化公物管理、加強學生愛護公物的教育,以防學生破壞公物。

6、各班組織好學生打掃好教室衛生、整理好內務、衛生工具擺放統一要求,關好教室門、窗、電源、風扇等,留下乾淨、舒適的教室環境。

7、各位家長要配合學校、班主任嚴查學生考試期間攜帶物品、考試用品,嚴禁帶刀具、手機等違禁物品。

三、考試期間注意事項:

1、所有考生必須準時在校集合、準時到達考場,個別山水園走讀生家長必須親自看管,掌握好時間,不要遲到。學校為會考工作專門呼叫了考試學生接送專車和臨時備用車輛。

2、各班主任、配班教師必須隨時清點學生人數,考試期間、往返途中要守時、守紀、安全、文明。

3、考試期間考生認真作答、沉著、冷靜,嚴禁出現考試舞弊現象。

4、考試期間以防天氣異常,家長、班主任、生活教師請多關心孩子衣著飲食,不吃冷飲,確保身心健康。

5、考試期間、學生睡覺、生活,領導、班主任、科任教師、生活教師全程跟蹤、關注。

6、學校後勤專門為會考學生增加了水果、點心,考試前一週開始為學生加餐、專門開設會考就餐視窗,豐富了會考學生營養需要。

四、考後、離校工作:

1、考後學生離校時間:家長6月22日下午17:00前來校接學生,任何學生不得留校、逗留。

2、各班主任及時對學生進行考後心理引導,提前通知家長來校接學生,並按照學校相關要求,嚴格執行學生離校手續,家長必須與班主任做好交接手續,簽字放人。

3、嚴禁學生在校內、外組織學生聚會或集體娛樂活動,以防出現學生安全事故。

4、各位家長考後要密切監督孩子思想動態、關心孩子,並做好畢業去向輔導工作,教育孩子不要抽菸、進網咖、娛樂場所等。

五、畢業典禮工作安排:

學生到校時間:6月26日13:30前,所有學生必須穿校服入校。

畢業典禮時間:14:00——15:00;學生離校時間:6月26日16:00點前家長接回

最後,衷心祝願全體同學:平安、順利,會考大捷!祝各位家長: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國中學生處

X年6月18日

朋友 我想對你說書信 篇10

作為本議定書締約方會議的《公約》締約方會議,應在第一屆會議上通過適當且有效的程式和機制,用以繼定和處理不遵守本議定書規定的情勢,包括就後果列出一個示意性清單,同時考慮到不遵守的原因、類別、程度和頻度。依本條可引起具拘束性後果的任何程式和機制應以本議定書修正案的方式予以通過。

朋友 我想對你說書信 篇11

答辯人:陳ⅹⅹ,女,x年10月1x日出生,漢族,住ⅹⅹ縣ⅹⅹ鎮ⅹⅹ路ⅹⅹ號。

被答辯人:熊ⅹⅹ,男,x年x月30日出生,漢族,住ⅹⅹ縣ⅹⅹ鎮ⅹⅹ路ⅹⅹ號。

因熊ⅹⅹ訴陳ⅹⅹ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答辯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針對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和陳述的事實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被答辯人請求法院判決答辯人全面履行合同於法無據。

買賣合同第七條明確約定:“若出賣人翻悔,出賣人須退還買受人所交的定金(即人民幣肆拾萬元整)並賠償買受人的損失人民幣(貳拾萬元整);若買受人翻悔,則出賣人只退還買受人所交給出賣人的貳拾萬元整定金,且此協議解除。”

對於該條該項之約定,答辯人認為至少說明了三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買賣雙方在訂立合同之時,已經預見到了可能存在一方翻悔(即違約)的情況,並且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翻悔的情況下怎麼處理,該規定實際上屬於違約處理條款,那麼,根據意思自治,當一方違約時,該違約條款應當優先適用,另一方也只能選擇適用該約定,即只能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否則違約條款就沒有存在的價值和意義。因此,被答辯人要求法院判決答辯人全面履行合同的訴訟請求於法無據。

第二,根據該條款之約定,一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後,合同解除。合同解除的方式有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在上述條款中,買賣雙方明確約定如果一方翻悔的,承擔違約責任後,合同解除,也就是說買賣雙方均有以承擔違約責任為條件來解除合同的權利,因此買受人要求法院判決出賣人強制履行合同義務而不是要求承擔違約責任的訴訟請求沒有合同依據,並且判決強制履行難以執行,因此請求法院依法予以駁回。

第三,買賣合同把定金和違約金合併在一起加以約定,如果出賣人違約,須退還買受人所交的定金並賠償損失貳拾萬元,對於定金,是要求退還而不是要求雙倍返還,即退還後賠償貳拾萬元損失即可,通過約定放棄了定金罰則;如果買受人違約,出賣人退還買受人貳拾萬元,對於這貳拾萬元我們認為就是違約金,因為如果適用定金罰則,則是肆拾萬元(即要雙倍返還定金)。可見,既然買受人違約承擔貳拾萬元違約責任,那麼出賣人違約也只能承擔貳拾萬元違約責任,雙方之間承擔的違約責任的大小和程度才是一致的,再根據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答辯人認為,在本案中,當事人之間通過明確具體的約定選擇了違約金罰則,放棄了定金罰則,無論哪方違約,均承擔貳拾萬元違約責任。

二、本案是被答辯人違約在先,答辯人並沒有違約,而是依法行使法律賦予的先履行抗辯權。

根據房屋買賣協議第三條之約定:“待買受人付清全部房款(交款時雙方同時到ⅹⅹ縣信用合作聯社將出賣人的該房的抵押權證全部取出)後,出賣人不再享有該房的任何產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此房的一切房產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即歸買受人所有。”該約定說明被答辯人有先付清房款並協助答辯人到銀行取出房產權屬證明的義務,然後答辯人才有協助被答辯人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的義務,雙方履行義務有先後之分,即被答辯人履行義務在先,答辯人履行義務在後,現被答辯人未付清購房款,根據合同約定,答辯人有權拒絕交房和辦理過戶手續。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違約在先,答辯人是合法行使法律賦予的先履行抗辯權,且被答辯人要求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於法無據,因此,請求貴院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致

ⅹⅹ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陳ⅹⅹ

x年四月十五日

附:

1、本答辯狀副本2份;

2、合同影印件1份,共4頁。

朋友 我想對你說書信 篇12

德大公司全體員工及親屬:

金牛辭舊歲,瑞虎踏春來。在這辭舊迎新之際,吉林德大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向您和您的家人表示親切的慰問,並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首剛剛走過的路,我們豪情滿懷!20xx年,是德大公司發展迅猛的一年,是德大公司勵精圖治的一年,更是公司各事業部、中心/室全面開花、捷報頻傳的一年。9月份召開的表彰“百日競賽”活動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大會,更是碩果累累的群英會。

一年來,面對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和殘酷的嚴峻形勢,在公司領導的正確方針指引下,公司各事業線在集團發展戰略、人才培養機制、集團管理創新、優秀品牌建設、奉獻公益事業等全面貫徹要求,以“科學發展、振興德大”為理念,整合公司內部資源,為公司更好更快發展搭建平臺,各項工作成績斐然。成績的取得,離不開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和辛勤耕耘,離不開員工家屬對公司發展的關心和信任,更離不開家屬同志們對公司員工的支援和理解。我們深深地知道:沒有家屬的支援就沒有公司員工安心付出、努力工作,認認真真、兢兢業業;沒有家屬的堅強後盾,就沒有公司員工志存高遠,任勞任怨,勤勤懇懇,默默耕耘在幸福而快樂的公司裡;沒有家屬同志們的無私愛心,就沒有公司員工“德大是我家,發展靠大家”的高尚敬業愛崗精神。家人的支援和理解,是公司工作取得引人矚目成績的重要保證。

您的理解,是我們奮鬥的力量!您的信任,是我們成功的希望!您的幫助,是我們發展的源泉!您的支援,是我們明日的輝煌!

謹向您,向尊敬的家屬們表達誠摯的謝意和節日的祝福!

展望公司勇攀輝煌之時,又迎來了發展的春天。公司全體員工正向著更加卓越的目標昂首挺胸,這更需要家人一心一意對德大公司的支援,對員工工作的支援,更需要家人一如既往地對公司員工們工作的理解。家屬同志們,讓我們與全體員工一道攜手共創光輝燦爛的明天。

最後,在20xx年新春佳節即將來臨之際,提前向全體員工及家人拜年,祝同志們節日愉快,祝家庭美滿幸福,祝老人健康長壽,祝我們的未來更加美好和諧!

吉林德大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

二0xx年二月九日

朋友 我想對你說書信 篇13

尊敬的環保局局長:

您好!

眾所周知,隨著人類的科學技術越來越發達,中國在一步步逼近全球科學技術的尖端,當今社會的垃圾越來越多,使自然環境被迫接受無法“消化”的廢氣物使其佔用了巨大的空間,這些垃圾只有很少很少一部分能迴圈再造,剩下的一部分如果人類再不把它們“消滅”的話,那麼大自然——人類的家園——地球,有可能變為一個垃圾的王國。

我國曾向垃圾開戰,但還是很多垃圾。我們中國能否在大地上永保青春,生態環境能否多姿多彩,能否鳥語花香,能否能源充足,這些都是不可預料的。如果人類想擁有一顆美麗迷人、生機勃勃的地球,那麼就要從現在做起,從兒童做起,從每個人做起。

我有幾條建議,希望局長先生,能向全世界推廣。

1、我希望每個小區有四個垃圾筒,分別是:紅色垃圾筒、白色垃圾筒、綠色垃圾筒和黑色垃圾筒。紅色垃圾筒是用來裝廢舊電池的,白色垃圾筒是用來裝白色垃圾的,綠色垃圾筒是用來裝廢舊紙張的,黑色垃圾筒是用來裝別的垃圾的。

2、兩個月每區評選一個“最乾淨小區”併發一定數量的獎品。

3、每年至少也要搞兩次以《只有一個地球——對一個小小的星球的關懷與維護》為題的大型垃圾回收活動,並將垃圾分類。而且,還得評出誰清理的垃圾最多,選出三名,分別為一、二、三等獎。

我在此莊嚴、鄭重的向全世界的人類呼籲:“保護地球,共創綠色家園!”

祝環保局局長身體健康!

敬禮!

朋友 我想對你說書信 篇14

親愛的雷鋒叔叔:

您好!自從我讀過《雷鋒日記》後,我被你這種先人後己,甘願做無名英雄的精神所感動。你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業績。

在望花區召開大生產動員大會的時候,您慷慨解囊,掏出了僅有的200元積蓄,交給了活動主辦方,而自己卻連一瓶汽水都捨不得買。你還拿出自己的藏書,讓戰友們閱讀,戰友們都稱你為“雷鋒小小圖書館”。戰友喬安山文化低,你就手把手地教他識字。還有一次,戰友小韓夜裡出車,棉褲被琉酸燒了一個洞,你發現後,一宿沒睡,把自己的帽子拆掉,一針一線地幫小韓補棉褲``````多麼感人肺腑的故事啊!你這種樂於助人的釘子精神,是值得每一個人學習的。

有人說雷鋒精神已經過時了。不,雷鋒--這個光輝的形象,永遠都活在我們心中,人民不會忘記你,國家不會忘記你。3月5日被定為學雷鋒日。你看,少先隊員在打掃小區,團隊青年免費為群眾服務``````這些事情,不就證明了雷鋒精神永遠存在嗎?

對照您,我為自己的浪費感到羞愧,新衣服穿了一年半載就吵著要爸爸媽媽買新衣服;飯桌上擺著可口美味的飯菜,我卻嚷著要買肯得基吃;對別人的困難不聞不問,心安理得地幹自己的事;學校組織捐款,我應付地拿了一元兩元,完事就走人。讀過您的故事後,我這才知道,在您面前,我顯得多麼渺小,不僅自私,沒有愛心,還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我決心改掉這些缺點,向您學習,做一個樂於助人的小雷鋒。

朋友 我想對你說書信 篇15

答辯人xx縣人民政府。

現答辯人就原告QZX對答辯人提起的行政賠償訴訟案,作出如下答辯。

總的意見是:應駁回原告的起訴或駁回其訴訟請求。

一、 原告的起訴,程式違法。

本次起訴,原告是基於其所稱答辯人“故意不依法履行‘加工房協議’劃地復建給原告造成“18年來的財產損失”(見原告訴狀)而提起的賠償請求。向答辯人提出的行政賠償申請,原告是基於其所稱答辯人的“‘府函()16號’《行政複議告知書》被判決確認違法”,給原告“造成18年來的損失”(見原告申請書)而提出的行政賠償申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第二款規定:“賠償請求人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須以賠償義務機關先行處理為前提”。原告本次起訴中的“故意不依法履行‘加工房協議’而給原告造成“18年來的財產損失”這一訴求,實質上屬於另一個行政賠償申請,答辯人並沒進行先行處理。而原告徑直起訴,已經嚴重違反法定程式。人民法院應不予受理;如已經受理,應裁定駁回起訴。

二、 本案受訴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規定:“賠償請求人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的請求涉及不動產的,由不動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第九條規定:“單獨提起的行政賠償訴訟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案涉及不動產,因原告要求履行的“加工房協議”中,有一項就是要求劃地復建安置96.2㎡。本案受訴法院既不是不動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也不是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所以,沒有管轄權,應裁定移送。

三、 從實體上,原告也不應得到其所訴稱的行政賠償。

(一)、x年10月22日原告與答辯人方所簽訂“加工房協議”中,並沒有確認應當在具體什麼時間安置原告的加工房。所以,任何時候對加工房安置,答辯人方均不存在違法或違約。

(二)、xx市高院在審理“()渝高法行終字第00137號”一案期間的x年,答辯人方已經對加工房予以了劃地安置(見“00137號”判決書第9頁)。所以,原告所稱賠償的基礎事實已經不存在。

(三)、即便“府函()16號”《行政複議告知書》被“()渝高法行終字第00137號”行政判決判決確認違法,也與原告所稱損失之間構不成因果關係。

1、府函()16號《行政複議告知書》這一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時間是x年7月9日。而原告所稱的18年來的損失,係指x年至x年。即或這個告知書違法,也絕對不可能與x年至x年這13年間的所謂損失構成因果關係。

2、基於答辯人方於x年已經對加工房予以了劃地安置,即或這個告知書違法,也不會造成至這3年的所謂損失;即便有損失存在,也構不成因果關係。

3、糾正府函()16號《行政複議告知書》後,頂多只能引起答辯人受理原告當時提出的行政複議申請的法律後果。但受理後,並不必然得出原告在當時的行政複議申請中所提:確認答辯人方“x年對申請人作出的政府行為《加工房協議》,至今不履行復建安置和補償的行為不當”的申請會得到支援的法律後果。只有得到了支援,才有可能產生行政賠償。但從實質上看,原告當時的申請不可能得到支援。最最基本的原因至少有一點,即:《加工房協議》中,並沒有確認或約定答辯人方應當在具體什麼時間安置原告的加工房。因此,至x年這期間,即便有損失存在,也構不成因果關係。

謹此答辯,懇請採納。

此致

xx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xx市xx縣人民政府

代書:付·律師

x年3月28日

朋友 我想對你說書信 篇16

答辯人:濟南工程公司

住所地:濟南xx區路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答辯人就與、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現針對上訴人xx集團總公司提出的上訴,發表如下答辯意見。

一審人民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判決結果合理合法,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上訴人無理的上訴,維持原判。

一、關於工程結算方面,一審人民法院認定的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案卷材料可以證實,xx年xx月xx日、xx年4月20日,原xx公司總經理代表xx公司兩次簽收了被上訴人遞交的工程簽證單、施工圖紙、建築工程決算書及工程決算彙總表。上訴人稱其未收到一次完整的彙總資料,只收到彙總表,無任何證據可以支援。同時提醒法庭注意的是,時隔三年多的時間,原xx公司對被上訴人提交的結算資料並未提出異議,遠遠超過原xx公司和被上訴人簽署的合同對工程結算10天異議審查期的期限。一審人民法院按照雙方合同第6.3條和《最高院關於審理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之規定,將被上訴人提供的竣工結算資料作為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是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

合同第1.7條和合同第6.3條,並不矛盾,也非無效條款。前一條款是工程決算的約定,後一個條款是工程結算方面的約定,兩者概念不同。原xx公司作為發包人,被上訴人作為工程承包人,工程竣工驗收後,承包人和發包人之間進行的是工程價款最終結算,而非決算。對此,承包人和發包人作為經常從事建築活動的主體,對兩個條款內在的涵義、概念是明知的,不可能出現上訴人在訴狀中所謂的理解。是否決算是xx公司和建設單位之間的事情,不能因為建設單位未予決算而剝奪被上訴人主張工程價款結算的權利。上訴人明顯是在偷換概念,混淆視聽,其主觀拖延支付債務,賴賬的故意非常明顯。

二、關於利息方面,一審法院判決正確。

根據合同第6.3條約定和本案前述的基本事實,涉訴工程的工程價款在原東正公司收到竣工結算資料1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情況下已經視為同意,視為結算。在工程價款已經結算確定數額的情況下,原xx公司和眾股東未予支付剩餘工程價款構成違約,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承擔逾期付款利息責任。即使存在逾期結算的事實,也是原東正公司的原因造成的,被上訴人並無任何過錯,一審人民法院判決上訴人方承擔拖欠工程款利息,無疑是正確的。

三、四股東對原xx公司組織清算,未依法恰當履行清算職責和義務,即未通知被上訴人,又未積極向主張債權,存在嚴重懈怠和重大過錯。正因四股東在清算方面存在重大過錯,以致使公司的資產受到貶損、減少,影響公司的償債能力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四股東理應對共同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審法院適用法律正確。

案卷材料可以證實,xx年xx月xx日,原xx公司四股東召開了股東會議,會議決議通過清算組成員由、擔任。之後清算組分三次進行了公告,xx年xx月xx日,四股東召開了股東會通過了原xx公司清算報告, xx年xx月xx日四股東及東正公司申請辦理登出登記。但遺憾的是四股東組織的清算無論是從程式上還是職責、義務的履行上均存在重大的過錯。具體體現如下幾個方面:

1、清算組的成員不符合法律規定。舊公司法第184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對有限公司清算組,規定“由股東組成”,這就表明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並不需要由股東大會確定人選,那麼,全體股東屬於當然的清算組成員,由非股東擔任清算組成員不符合法律規定。從立法精神看,有限公司的清算義務人應為全體股東。而且,進行財產分配是股東享有的基本權利,公司股東如果沒有明確放棄自己的股東權利,則應當參加公司清算,成為當然的清算組成員。

2、清算中的“通知”和“公告”是兩個程式,不能混淆,清算義務主體未通知已知債權人(本案被上訴人)。被上訴人的債權早已按照合同約定確定,是已知債權人,股東應當書面通知,未通知被上訴存在重大過錯。

3、清算組成員應當清理公司債權、債務,在明知尚欠300萬元債權的情況下,怠於履行清理債權的職責和義務,懸空債權最終導致原東正公司的財產貶損、減少、滅失,影響原xx公司的償債能力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存在重大過錯。

4、清算報告所列的財產狀況是不實的,在明知不實的情況下仍對清算報告予以確認,未積極和依法履行完畢清算義務的情況下仍進行剩餘財產分配,終結清算程式,損害債權人和公司的利益非常明顯,存在重大過錯。

綜上,四股東的行為構成共同侵權,按照《民法通則》第130條的規定和《公司法》第190條第3款規定,一審法院判令四股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是適用法律正確的。上訴人所說的造法、按照分配的財產承擔責任,只是單方面認識,無任何法律依據。

綜上,一審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適用法律正確,上訴人的上訴請求依法不能成立,應當依法予以駁回。

此致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濟南工程公司

20xx年 月xx日

Tags:書信 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