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簡稱甲方):姓 名: 性 別: ,年 齡: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絡電話::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姓 名: 性 別: ,年 齡: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絡電話::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注:此款關於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組織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組織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組織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組織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單位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組織事務。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整機)、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組織名稱繼續經營原組織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組織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證件號碼:乙方:住址:證件號碼: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專案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專案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專案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及範圍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專案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乙方負責甲方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及客戶服務工作,並嚴格執行甲方給予的市場指導價格,服務範圍僅限於微信、微店渠道。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專案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專案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一、甲方授權乙方______品牌銷售權,並指定乙方在微信、微店渠道進行產品的推廣銷售工作,並向乙方提供產品官方授權商戶編碼,可供查詢。
二、甲方應及時對乙方的訂單做處理,儘快發貨;同時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代理業務相關的檔案與資料,向乙方的銷售和技術人員提供有關業務及操作流程培訓,幫助乙方提高技術服務能力,拓展業務範圍。
三、由乙方攜同甲方積極運作,為加盟商營造好的市場環境。
四、為規____市場,維護甲方產品的品牌形象,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甲方代理管理規定進行監督,預防破壞整體市場。
五、甲方有權對違規__戶採取關閉違規商戶後臺,撤銷產品代理資質、扣除保證金、停止供貨等必要手段。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渠道範圍內自行開拓與發展客戶,積極推廣甲方產品,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代理業務中如實向客戶介紹甲方產品,並確保為商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甲方聲譽。
二、乙方客戶出單後,應及時向甲方通知,並認真做好向甲方下訂單,確認訂單的工作。
三、乙方需要甲方人員協助培訓或者從事其他相關工作的,甲方可根據協議內容給予幫助。
四、於每次進貨前支付甲方______%的貨款,每月月末支付完當月貨款。
五、未經甲方正式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甲方辦事處或者總代理等壟斷性、排斥性等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商業活動及其他非本協議目的之活動,更不得做任何超出協議內容及經營範圍之外的本業務不相關的事。否則,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__代理條件
1、當地網路條件具備,具有培訓、策劃、經營實力的個人或企業、公司、熟知電商相關知識或工作經驗者。
2、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或良好信譽的商家。
3、勇於承擔責任,具備開拓發展能力的企業或個人。
第五條:合作細則
1、代理級別:
(1)高階代理商:可享受上架產品分銷價格的8折。(分銷價格已打折)
(2)中級代理商:可享受上架產品分銷價格的9折。
(3)初級代理商:可享受上架產品分銷價格。
2、政策:
(1)高階代理商:以分銷額度每季度的______%返點。
(2)中級代理商:以分銷額度每季度______%的返點。
(3)初級代理商:廠家每月特推______款產品,銷售後獲得分銷額度______%的返點。
3、任務:
(1)高階代理商:分銷額度不限,如若連續______個月無銷售,將會扣除______%保證金退還餘下保證金,並取消授權。
(2)中級代理商:分銷額度不限,如若連續______個月無銷售,將會扣除______%保證金退還餘下保證金,並取消授權。
(3)初級代理商:分銷額度不限。
4、售後政策:
(1)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產品質量問題___________年質保。
(2)在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
(3)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商家,乙方應加入甲方公司的__運營平臺,接受廠家所在公司的管理與監督。
第六條:爭議解決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到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七條:其他
1、協議簽署地位______市。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簽字後即日起生效。雙方各執______份,影印件無效。
3、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以書面補充合同附上,同具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負責人(簽字):地址:電話: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章):地址:電話: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人:曾某某段某某
協議人合股興辦養殖場,為了共同利益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根據協議人目前實際情況和現狀在合股興辦養殖場的初始階段,段某某投入60%的現金股,曾某某投入40%的股份(其中現金股30%,技術股10%)
2.養殖場進入發展階段,曾某某可要求重新注入股金,使股份增至50%以下。
3.利潤分配,以投入股本的比例進行受益分配。
4.財務管理,實行共同管理,分工負責,互相監督,段某管現金,負責供銷,收付,曾某某管資料,負責記帳和發票、憑證管理,所有開支須經雙方同意方能支付,並定期結算,做到日清月結。
5.雙方應精誠團結,遇事商量,不可擅自行事,對外負連帶責任,對內風險平擔。
6.不盡事宜經雙方另行協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7.對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人簽名:
年10月15日
竹鼠養殖合夥協議書
甲方:戶口地址身份證號碼:
乙方:戶口地址身份證號碼:
丙方:戶口地址身份證號碼:
丁方:戶口地址身份證號碼:甲乙丙三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就竹鼠養殖專案一事,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連山竹鼠養殖場: 竹鼠養殖專案
二、合作宗旨:互惠互利、真誠合作、各盡所能,風險共擔三、合夥方式:本專案共出資元,其中:甲方出資元,其中以方式出資,佔總股金的30%;乙方出資元,其中以方式出資,佔總股金的30%;丙方出資元,其中以方式出資,佔總股金的30%。丁方出資元,以個人的竹鼠養殖技術及個人勞務為股份,佔總股的10%,丁方對其10%的股份沒有所有權,10%股份分紅是以在本養殖場工作為前提,離職後不能再擁有10%的股份,股份屬甲乙丙三方所有。四、各方的職責和任務:(一)甲乙丙三方職責:1、竹鼠的養殖和管理。2、產品銷售,及各方面收支的財務管理。。(二)丁方職責:1、竹鼠養殖的具體工作(餵養、衛生、繁殖等)及日常管理工作。2、竹鼠養殖技術的研發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1、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2、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3、債務由共同財產承擔。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其餘合夥人應當按比例在7日內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六、合夥期間約定:1、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2、有其它人要求入夥時,需承認本合同,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七、合夥的終止:合夥期屆滿;、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其它外部原因導致合夥中止(如法律法規、市場原因等)。八、禁止行為。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九、合夥營業的繼續。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十、違約責任。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半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3、本合同一式4份,合夥人各執一份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甲方:身份證:住址:電話:。
乙方:身份證:住址:電話:。
丙方:身份證:住址:電話:。
為加強美容事業發展,共同實現和諧美好的偉大中國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誠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經營美容店。現定如三在要約和承諾過程中自願達成如下經營協議:
一、合夥準則:實行“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利潤共享,責任共擔”投資分配原則。
二、合夥期限:從年月日起,三方合作經營本店,直至結束年月日。協議期滿結束後,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間的帳務及清算利潤。如需繼續經營,再續簽。
三、投資金額:甲乙丙三方共同自願合夥經營本美容店(店名)地址:甲乙丙丁三人總共投資萬元整,甲方投資萬,乙方投資萬,丙方投資萬。甲方佔投資總額的%,乙方佔投資總額的%.,丙方佔投資總額的%。
四、擴大投資:根據情況而定,如果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
五、分配辦法:店內所有財產為三方共有,按比例分配。
六、管理分工:甲方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職務,負責店內全面工作,對外聯絡接洽業簽字報銷等;乙方副經理理職務,會計,負責財務記
賬管理和收支記賬管理建賬戶;丙方副經理出納,負責現金出納的和財務監督管理。
六、經營管理: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在上班期間按照美容店標準統一支付工資:第一年,甲方為元/月,乙方元/月,丙方為元/月,隨後每年根據經營情況上漲或下調10%-30%,股東工資為不固定工資,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均可拿業績提成及手工費。關於福利:每月每人均可休息天,休息按情況而。
七、機構組織: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如需要辦理《__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並註冊為店內相關負責人,由三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而定。
八、債權債務:合夥三方本著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即(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九、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本著日帳日清的財務原則。店內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戶)。現金存行,店內預留一部分日常流動開支所需現金元整,當日預留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元整。其餘現金一律當日存入銀行,當需要從銀行提現及轉賬時,必須經過甲乙丙三方當事人確定同意後方可辦理。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內取走現金和貨物,如需取貨必須現金結算並做好記錄。
十、責任制度:在經營中,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當事人,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三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由經手人全
額承擔賠償。
十一、盈餘結算:店內盈餘每半年(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後按約定比例分配,在結算中如出現應有現金與現有現金不符,以及出現應有貨物與現有貨物不符時,由三方當事人共同參與協商以及追究調查處理,事出於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的責任,由其全額賠償,由於三方當事人都與此事有關,由三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賠償。(不論責任大小,心平氣和的處理。)
十二、舊貨物處理:在進貨的同時,留意產品日期,並且告知三方當事人,經營中盤查店內預過期貨物,需提前做好登記,並作好記錄共同處理,處理不掉按正常損耗於店核心銷,如其進貨不告知三方當事人日期問題,由進貨人全額賠償。
十三、爭議處理:甲乙丙三方發生糾紛,不能共同經營的情況下,由三方共同協商(簽署另外協議),可將本店交於一方經營,經營方應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經營利潤,(具體數額由三方協商並簽訂協議)以年結算支付。經營中選擇經營一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轉讓本店,如造成損失由經營方全額賠償另一方,並視轉讓無效。十四、退夥約定:甲乙丙丁三方合夥人可自由退夥,依據合夥開店協議,由三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並簽訂退夥協議。如轉讓股權必須轉讓給合夥人,不得轉讓第三方(如轉讓第三方視為無效轉讓)。如協商不成,可起訴。
十五、違約責任:違約定為五萬元。任何一方擅自違約,除承擔金外,違約一方的股權歸另兩方所有,股金不予退還,並賠償產生的一
切損失。
十六、不可抗力:合作期內如遇市政動遷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況,若獲得外界補償、賠償的,甲乙丙丁三方按股份比例分配獲得的補償金、賠償款等。合作期間,若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發生本店轉讓的情況,則轉讓費按出資比例分配。
十七、禁止行為:一是未經三方當事人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甲乙丙三方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由經手人獨自承擔。二是禁止甲乙丙三方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三是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
動。四是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美容店的店面,貨物及流動資金。 十八、未盡事宜可;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出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有效。
十九、生效方式;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致共識,立此協議。
甲方:乙方:乙方:
年月日
合夥人:王建軍
合夥人:黃俊超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都江堰建超挖機 ,總投資為 元,甲出資元,乙出資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 %。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甲方____先生與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洩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資訊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資訊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合夥人: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2..合夥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人的出資為個人所有,至時應予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割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 合夥債務應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的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及出資的轉讓
1. 入夥:
⑴須承認本合同
⑵須經本合同人同意
⑶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 退夥:
⑴需要有正當理由才能退夥
⑵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⑶退夥須提前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
⑷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方式結算。 ⑸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 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⑴對外開展業務
⑵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⑶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⑷支付合夥債務。
2.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⑴參與合夥事務的管理。
⑵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⑶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⑷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⑴合夥期屆滿;
⑵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⑶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⑷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⑸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 合夥人:______
___年_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因甲方公司發展需要,需聘用_____(大學)_____專業_____學歷_____職位,經過真誠友好協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乙方的配合下為其辦理雙方合作手續,具體條款如下:
一、 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_____
二、 權利與義務
1、合同期間,甲方技術專案由乙方擔任__________ ,乙方承擔技術專案的相關責任;
2.甲方為乙方提供研發過程中需要的實驗器材及工具。
3.乙方必須遵循甲方的管理制度。
4.乙方必須愛護好實驗器材,如果需要實驗器材,乙方按照甲方的`採購制度提交申請,有甲方採購人員統一採購。
5.乙方簽訂本合同後,必須發揮自己的研發能力,研發出優於市場的高效產品,乙方擬定一個研發進展中的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在該時間安排中未得到甲方的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中斷雙方合作。
6.乙方私自中斷雙方合作近5年之內不得從事與此有關的研究,開發和銷售行為,如有類似情況乙方所得的利益及專利將有甲乙雙方共享。
7、甲方應根據協議要求,按時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資。
8、乙方及時提醒甲方支付聘用工資及提供銀行帳號。
三、 聘用工資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商定,甲方同意每月支付乙方____(人民幣: _____)整聘用工資。
四、 解聘
1、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本著相互支援與理解的原則,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如果雙方同意解除協議,甲方應提前出具乙方解聘證明、職業道德證明等有關證明,方便乙方辦理離職的手續,並返還乙方的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檔案(資格證、註冊證等),不得無故刁難。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 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資;
(2) 甲方有其它違約行為。
五、 違約責任
六、 本協議條款貨幣形式均為人民幣。
七、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協議,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格式可採用本協議。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滿解聘,聘用工資付清、相關證明檔案返還乙方後失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再協商解決。
十、爭議解決辦法:原則上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工作協議書範本工程承包協議書範本個人協議書範本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_____代理專案。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合作專案
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專案位於 _____,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提供相關手續及證件。
第二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佔公司股份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佔公司股份_____%
出資共計人民幣壹萬元整。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出資款用於__________,如需續交_____則由雙方按相應的股份佔比出資。
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 盈虧分擔
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風險和利潤共同分擔
1、甲、乙雙方各佔合作經營此專案純利潤的_____%;
2、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
第四條、專案經營的組織架構
1、專案管理由甲、乙雙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雙方協商後實施執行。
2、其他業務員人員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雙方一致同意後,合作人方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丁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戊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上五方本著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夥經營範大姐修腳之家事項,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專案
各方共同經營位於 的字號 的店鋪,經營範圍為: ,法定代表人為 , 系該店鋪的 。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以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各合夥人均同意終止時終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該合夥專案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各合夥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相等, 為人民幣元。各合夥人在合夥專案中所佔份額相等,均為20%。
2、各合夥人的出資必須於 年 月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夥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經濟損失的;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專案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專案的合夥人。
六、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各方共同決定;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合夥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 禁止行為
1、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夥期限屆滿;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 其他
1、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伍份,合夥人各執一份,五份合夥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並按手印) 年 月 日
丁方:(簽字並按手印) 年 月 日
戊方:(簽字並按手印)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誠實、信用、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房地產中介服務公司。總投資為____
甲方出資____,乙方出資____ ,
第一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二條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條第十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合夥人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定、互利的原則,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合夥人以自願為原則,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優勢和能力,創造一個行業,把合夥人自身的價值體現出來,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
一、合作經營 的具體情況。
該合作店鋪位於 主要經營範圍為:鋼結構工程,不鏽鋼鐵藝鋁材門窗工程,防護圍欄等金屬焊接安裝工程,
二、合作方式。
在合作期限內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如房租,水電,購買材料及施工工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各出百分之五十。每做一筆生意所賺金額除去開銷後平分(備註:無論承接的工程大小,每向客戶交完貨之時,無論是否完全收款,雙方都應立即做好虧盈賬目,除去開支,應立即平分所賺金額,留有餘款的工程,雙方共同承擔向客戶收餘款的權益與義務)甲乙雙方權益與義務平等,乙方對工作的一切事宜,擁有發言權,和決斷權(如材料購進,工程外包,工人聘請,包括與客戶溢價,簽單,收款等一切事宜)甲乙雙方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購進和出售產品;④支付合夥債務;⑤開支實行公開制度須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投資額、方式、
合夥人都以現金方式投資,具體投資金額,按實際所需待定(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投資為共有財產,(如施工工具,辦公用品,店鋪裝修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投資仍為個人所有,投資款合夥人自行約定時間予以返還
第五條:入夥、退夥,投資的轉讓
1、 入夥: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 退夥:1需所有合夥人認同的正當理由方可退夥;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3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投資初期的投資金充公,不予退還。
3、投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投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經所有合夥人同意,並且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七條:禁止行為
1、禁止合夥人自己或以合夥人名義參與或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如經證實後,確有此事,將報告或扭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處置,責任由個人承擔,與合夥和其他合夥人無關,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在進行業務活動期間,禁止合夥人之間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損失者,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3、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4、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5、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6、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夥期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1即行邀請中間人和公證員清算並給與公正;2清算後如存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投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投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共同有同等效力,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聯絡電話:
日期: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聯絡電話:
日期:
合夥人甲:
合夥人乙: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二條合夥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經營地: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矽橡膠製品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10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經雙方同意後,在合夥期滿前六個月內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比例、期限
(一)甲出資人民幣20萬元,乙出資人民幣10萬元並提供客戶資源以及經營必需的社會關係。
(二)雙方在合夥企業的財產分額為:甲50%;乙50%。
(三)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四)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30萬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六條合夥企業的財產
(一)、企業所有的資金(包括企業借款資金),合作雙方都必須在雙方知情用途的情況下進行支配,不能由一方擅自支配;如支配資金少於5000元時,可由一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事前支配,但事後三天內一定要通知另一方;如若不遵守以上所述,違約者在分紅時將無條件被扣除擅自支配的那筆資金,並由另一方隨意支配。
(二)、合夥企業30萬元的出資主要用於購買固定資產(包括但不限於機器裝置、工作機臺、辦工裝置等)、合夥企業場地的租賃、合夥企業場地的裝修,及公司員工前三月工資的發放等。
(三)、企業的固定資產在清算時依據雙方在合夥企業的財產份額進行資產分配。甲出資20萬元,擁有固定資產50%的所有權,乙出資10萬元及資源(客戶資源以及經營必需的社會關係),擁有固定資產50%的所有權。
(四)、企業所有的採購專案需要的資金投入從合夥企業出資中支付。
第七條合夥企業設立期間的事務
(一)、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辦理工商、稅務等設立登記手續。
(二)、在工商登記證手續未辦理完畢前,雙方同意以甲方在工商銀行開立的個人帳戶作為企業的公用帳戶,企業所有的資金暫存入在該帳戶;在工商登記證辦理好後,再由雙方協商決定資金的儲存情況及流動狀況。
個人帳號:
開戶行:
第八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企業的盈餘分配:以企業總營業收入減去企業運作耗費的資金,結存的利潤資金其中的80%則按照各佔50%的比例進行分配(股份分紅),並將利潤其中的20%作為公司發展儲備資金。
(二)、企業債務按照各佔50%的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三)、基於企業尚屬於起步階段,如企業資金鍊出現問題時,
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合作解決,當任何一方在籌集資金時,不論籌集的方法以及資金的來源,籌集的資金都將作為企業債務,並由雙方按照各佔50%的比例負擔。
(四)當企業清償所有債務後,企業的盈餘才可依據本條第一
款條款進行分紅,分紅週期為三個月。分紅前的15個工作日內合夥雙方必須嚴格稽核帳目,確認盈餘的真實性,並雙方認可後才可進行分紅,如有一方認為盈餘有問題,可由專業的會計師核對,直到核對清楚後再進行分紅。
第九條合夥企業的增資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如業務穩定、利潤盈餘時,則須擴大生產規模,增加生產裝置和工作人員。合夥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商議,按照分紅比例各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也可以另行商定雙方投資比例和盈餘後的分紅比例。
第十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二)經甲乙雙方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禁業行為
(一)未經甲乙雙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企業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甲乙雙方同意外,任何一方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入夥
(一)、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第三方可加入本合夥企業,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合夥的終止
(一)合夥期滿,有一方不想在繼續合夥;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無法完成,經雙方協商同意;
(四)其他法律規定不允許的情況。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雙方不得以任何個人理由提出撤資和撤出資源(客戶資源以及經營必需的社會關係);如一方強行撤資,須向另一方支付100萬元的賠償金。
(二)、企業各項事務(包括企業員工的變化,企業的加大投入,
企業的發展道路,企業的制度和文化的建立等問題)均需要合夥雙方商議後決定,一切有關企業的決策(包括企業文化制度,企業通知,財務賬目和採購專案資金投入)的檔案資料均需要雙方核實後簽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挪用企業資金和擅自主導企業工作;如有一方違反上述規定的,另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籤
字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_____合夥人乙: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
甲方: ,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丙方: ,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特色烤豬蹄商鋪 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商鋪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的商鋪名為:___暫定名)
經營場所位於:___區
第三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主要為 ____ ,範圍包括 _____ 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以_其現有經營中商鋪代資 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的百分之___(___%); 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___(___%);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年 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三方確認的個人銀行卡上,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__ 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所持股權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間分工
甲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營運和內部員工管理
乙方負責,各類財務管理,賬務登記和管理
丙方負責,產品策劃構思和日常監督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
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叄份,合作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夥從事“神木縣浩宇超市,”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雙方同意信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超市合夥協議書
。
第二條:合夥名稱:神木縣浩宇超市 經營地址:神木縣東興街南段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菸酒副食、日用百貨、預包裝食品零售。
第四條:合夥期限暫定五年,自本合夥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經各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夥經營。提前終止合夥或者延長合夥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夥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 神木縣浩宇超市總投資肆佰萬元(¥4000000.00元)。
2、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叄佰貳拾萬元(¥320__00.00),佔總投資總額的80%。
3、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捌拾萬元(¥800000.00)。乙佔投資總額的20%。
4、 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
5、 本合夥出資甲方佔投資總額的80%,乙方佔投資總額的20%,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6、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夥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1、 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甲方作為合夥負責人,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
資料共享平臺,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並享有每月1500元的工資待遇。
2、乙方享有對財物賬日的監管權利,對於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1000元額度(500元以下的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定期對賬),應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七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扣除店裡的水、電、暖氣、租金、職工工資、稅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餘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預支每月5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餘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夥人按投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上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
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在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其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刑事法院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人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就合夥從事“____________超市”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三方同意信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夥名稱:__________超市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菸酒副食、日用百貨、預包裝食品零售。
第四條:合夥期限暫定十年,自本合夥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經各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夥經營。提前終止合夥或者延長合夥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夥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 __________超市總投資肆拾萬元(¥400000.00元)。
2、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肆萬元(¥40000.00),佔投資總額的10%。
3、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拾捌萬元(¥180000.00),佔投資總額的45%。
4、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拾捌萬元(¥180000.00),佔投資總額的45%。
5、 合夥人的出資,於20__年2月10日以前交齊。
6、 本合夥出資甲方佔投資總額的10%,乙方佔投資總額的45%,
丙方佔投資總額的45%,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7、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
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夥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1、 甲、乙、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甲方作為合夥負責人,
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並享有每月3000元的工資待遇。
2、 乙方、丙方享有對財物賬目的監管權利,對於涉及
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10000元額度(1000元以下的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定期對賬),應須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七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 盈餘分配,扣除店裡的水、電、租金、職工工資、
稅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餘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預支每月5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餘分配。
2、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
不足清償時,由各合夥人按投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違約責任:
1、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上其財產份額
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
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在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其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刑事法院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三方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方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人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人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齊,由合夥負責人______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各合夥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____________
2、獎金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在單筆交易額為萬元內全權進行交易。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在經營期間,合夥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賬戶上流轉,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負責記賬。每 (雙月或一季度)月底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例如1、 2、3。
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的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指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簽名:_________
乙簽名:_________
丙簽名: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