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書信 > 協議書

離婚時淨身出戶協議書(精選3篇)

欄目: 協議書 / 釋出於: / 人氣:2.7W

離婚時淨身出戶協議書 篇1

男方:

離婚時淨身出戶協議書(精選3篇)

女方:

兩方於 年 月認識,於 年 月 日在 登記結婚,婚後於 年 月 日生育一兒子,名 。現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經兩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兩方自願離婚。

二、女方淨身出戶。

三、兒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 由男方撫養,隨同男方生活,撫養費(含託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女方全部負責,女方應於每月的25日前將兒子的撫養費交到男方手中或指定的 銀行帳號: (該賬號不得無故掛失銷戶或更改密碼,由男方儲存)。

取消女方的探視權。

四、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 的房地產所有權歸男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

(2)婚後購買車牌號為: ,歸男方所有,與領取離婚證之日起30日之內協助男方辦理過戶手續。

五、債權與債務的處理:

兩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六、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兩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這一份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這一份協議書之前 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七、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男方生活困難,女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 元給女方。鑑於女方要求離婚的原因,女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 元。上述女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完畢。

八、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這一份協議書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按 支付違約金)。

九、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這一份協議書一式三份,男、女兩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日期:

離婚時淨身出戶協議書 篇2

男方:

女方:

協議人雙方於 年 月 日在某市某區人民政府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一致 自願就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A與B自願離婚。

二、兒子C由女B方撫養,由男方A每月向B給付C的撫養費500元。每月10號前付清。撫養費給付至C18週歲止,18週歲之後C的有關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三、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共同擁有座落於某市某區某 路 某號某小區某棟某單元某室住宅一套,雙方議定價值人民幣6萬元。現協商歸女方B所有,由女方B一次性給付男方A現金 3萬元。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2萬元,歸女方B所有,女方B向男方A支付1萬元。雙方各自的個人物品歸個人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五、A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C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B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B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男方:

女方:

日期:

離婚時淨身出戶協議書 篇3

男方:

女方:

雙方於X年X月認識,於X年X月X日在登記結婚,婚後於X年X月X日生育一兒子,名。現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女方淨身出戶。

三、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由男方撫養,隨同男方生活,撫養費(含託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女方全部負責,女方應於每月的25日前將兒子的撫養費交到男方手中或指定的XX銀行帳號:(該賬號不得無故掛失銷戶或更改密碼,由男方儲存)。

取消女方的探視權。

四、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房地產所有權歸男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

(2)婚後購買車牌號為:,歸男方所有,與領取離婚證之日起30日之內協助男方辦理過戶手續。

五、債權與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六、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男方:

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