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合夥三方本著友好合作、共贏的態度進行經營管理,對店面出現的問題共同磋商解決,並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後期利益亦平均分配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合夥人: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共同合夥人為三方,合夥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賓館,合夥人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一、合夥的經營專案、賓館住宿、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賓館經營宗旨:
共同經營,並獲得滿意的利潤為宗旨;
三、合夥期限:
自____年至____年,共____年。
四、投資方式:
1、金額:(大寫____)合夥人每份投資額____。(合夥人的資金可分成兩小股,為一方投資的資金,需提供投資人的姓名及身份證但不得參與管理、經營方式)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2、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大寫),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設立投資存取賬戶,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共有賬戶,並設立合夥方的手機簡訊業務。
五、合夥共同協商管理人。
管理須敬業,負責的態度管理好賓館。按時上賬、打款、盈利分紅、按投資比例分紅。由於合夥人為五戶聯保,取得農村信用社信用貸款,管理人須按時清息還款。
六、合夥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所佔股金比例分配取得分紅;
2、經營過程中先以還清貸款後現金每月分紅;
3、各合夥人貸款期限到期前一個月,盈利不足以還清貸款時,各合夥人須負擔還清自己名下剩餘貸款;
4、不得影響他人信譽度或以後的發展。
七、合夥負責人事務。
1、為合夥負責人,要對合夥事件進行日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財務帳目管理等。
2、每月財務由財務負責人保管,合夥人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生效。
3、財務須每日每月客戶數目清楚。
4、每月月底合夥人要對管理人帳目核查,簽字後生效。
八、合夥人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共有;
2、共同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債務;
3、合夥人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九、退出轉讓
1、需要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
2、如要退出,折舊與增值三方同意,由余下兩方由回股份方可退出;
3、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出;
4、不得在淡季退出(每年11月、12月、1月、2月)
5、不得轉讓他人,否則按退出方式對待;
6、未經合夥人同意而擅自退出造成損失,應當賠償損失;
7、退夥後,以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十、合夥退出清算
1、合夥期間解散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合夥人擔任。如有清算不成由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
3、清算後如有剩餘資金,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還清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認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協議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夥協議經合夥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姓名及簽字:
合夥人甲:
合夥人乙:
合夥人丙: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詭詐如下:
第一條 酒店的經營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 股份比例。
合夥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 股份比例。
合夥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 股份比例。
合夥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 股份比例。
2.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人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合夥人各方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同意退夥;
合夥擅自退夥給另一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 ____為合夥負責人。
其許可權是:①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財務管理等等
②主導合作事業,並有優先決定權
③拓展業務,選擇適合專案;
④ 其他 ;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協助合夥負責人管理合夥事業。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約定分紅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 每月財務,由財務負責人保管,合夥人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努。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合夥人擔任。自合夥事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末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它利害關係的人可以申請人民指定清算人。
3、清償後如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人民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與公司《管理諮詢協議》,委託該公司提供的管理諮詢服務,人力資源派遺,財務管理,獲得該公司的商標許可,並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