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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安全協議書(通用14篇)

欄目: 協議書 / 釋出於: / 人氣:3.02W

搭建安全協議書 篇1

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是學校、家庭、社會的共同心願。教育管理好學生,使其健康成長是學校、家庭、社會的共同責任。為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明確學校、家庭和學生自身的責任,構建學校、家庭、學生本人共同防護責任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教育部關於《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根據自願、平等、公平的原則,特與家長(或監護人)簽定以下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因下列情況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沒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或告誡的;

2.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3.學校的建築物及設施裝置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清除,或對有安全隱患的地方未加以封閉或增設警示標誌的;

4.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要求的;

5.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範圍內採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6.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制止的;

7、上學時教師沒有和家長進行交接,放學時教師沒有護送並和家長履行交接手續的。

二、因下列情況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與學校設施無關,或與學校設施有關但學校設施並無缺陷的;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教育管理或告誡職責,學生不服從管理或不聽從告誡,導致發生傷害事故的;

3.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

4.在放學、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

5.學生在校突發疾病,學校已及時採取救護措施或送往醫院治療再發生意外,病情惡化的;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6.來自不可抗拒性學校外部突發性、偶然侵害造成的;

7.參與他人矛盾糾紛、酗酒滋事、打架鬥毆的;

8.在危險處攀爬,私自在水塘、水庫、河道等游泳的;

9.學生本人吃來源不明或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過期、腐爛變質、無衛生防疫部門許可證食物中毒的;

10.乘坐“摩的”、“三輪車”、“農用車”、“面的”等非法營運交通工具的;

11.乘坐無牌無證、超載等非法營運交通工具引發安全事故的;

12.玩尖銳物、其它危險物或危險遊戲的;

1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14.學生自殺、自傷的;

15.上學時家長沒有護送,放學時家長沒有來接並且和學校履行相關手續而造成傷害的;

三、學生在校期間有意或無意給他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由學生本人、家長(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被他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由施加傷害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學生在校期間違反學校紀律,對造成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學生,學校給予相應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學生出現傷害事故,發生矛盾糾紛時,雙方根據本協議和教育部關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調解。

六、本協議有效時間為簽字之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中途轉學,此協議廢止。

甲方:油坊街國小 乙方:學生

校長:劉新明 家長(或監護人)

20__年9月1日 20__年9月1日

搭建安全協議書 篇2

為了確保住校生在我校期間及往返學校途中的人生安全,為了嚴格劃分責任界限,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 住校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法律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住校生在校期間學校需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宣傳和遵紀守法教育。

2. 住校生必須遵守《檢槽中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服從學校教師、保安及宿舍長的管理。

3. 嚴禁將校外人員帶入學校留宿,男女生之間不得串門。

4. 非特殊情況,所有住校生嚴禁熄燈後外出學校,更不許在外住宿,若有特殊情況需外宿或外出者,必須向班主任或值周教師請假,經教師和保安批准後方可外宿或外出,否則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自負。

5. 嚴禁將管制刀具及其它違禁物品帶入校園和宿舍。

6. 嚴禁在宿舍內點蠟燭,不得擅自使用電器或在宿舍內充電。

7. 嚴禁在宿舍內吸菸、飲酒、賭博、打架和做危險遊戲。

8. 嚴禁攀爬、翻越宿舍窗戶和陽臺,嚴禁攀爬宿舍樓樓頂,嚴禁翻越學校大門和圍牆。

9. 未經他人允許不得擅自翻動、使用他人物品,嚴禁偷竊他人財物。

10. 嚴禁破壞宿舍樓相關設施裝置,如有故意破壞行為,必須照價賠償,並進行紀律處分。

11. 不準在宿舍內和樓道上洗漱、吃飯、追逐打鬧和高聲喧譁等。

12. 住校生原則上要在週五下午由值周教師集合強調安全後方可離校,如有特殊情況要提前離校的,必須由家長和本人簽字後,方可離校(節假日放假時的離校工作,由學校屆時安排)。週六原則上要求所有住校生離校,如確有特殊原因或遇惡劣天氣而需留校的,一定要服從值周教師和保安的管理,如需外出時要向值周教師或保安請假並簽字後方可外出。若擅自外出,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學生本人承擔。

13. 住校生週日返校或節假日返校時間,不得早於下午15::00(即下午15::00前到校的,學校不予接待,也不負有安全責任)。

14. 住校生往返學校途中,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即無牌、無證、無保險)和“三超”車輛(即超員、超載、超速),嚴禁乘坐非載人車輛,禁止乘坐摩托車上學,住校生在往返學校途中,嚴禁到江河湖泊內游泳,嚴禁到水塘、水庫、水窖、箐溝裡洗澡,住校生在往返學校途中因自然災害造成安全事故的,學校不負責任。

15. 住校生在夜間突發疾病時,學校將聯絡家長,家長應作出積極響應措施,住校生在校期間,要求家長24小時開機。

16. 如住校生或家長違反以上要求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7.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學校和住校生家長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本校學習期間。

雲檢槽中學 : (學生監護人)簽字:

校長:

學生本人簽字:

20xx年3月21日

搭建安全協議書 篇3

公司名稱:____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公司員工姓名:(簡稱乙方)

為保證員工人身安全以及生產的順利進行,爭創文明安全企業,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強化“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思想,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協議書。

第一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並建立建全各項勞動安全制度以及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措施。

2、甲方對應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及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考核。凡不遵守安全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施工人員,及時進行糾正、處罰,直至停止其工作。

3、甲方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使其懂得安全知識,熟悉安全操作規程,經安全生產技術考核合格後,方可進行施工作業。對經培訓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備所在崗位要求不適應所在崗位要求的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調換其工作崗位。

4、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根據其工種不同,提供相應的安全保障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

5、接受公司員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並及時答覆和響應。

第二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勞動紀律和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管理,自覺執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規範操作。

2、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熟悉安全生產施工操作規程,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的能力,未掌握所在崗位應具備的安全基本常識,不得上崗。

3、在現場施工過程中注意同事的安全保護用具是否佩戴齊全,做好相互保護工作,對同事的違章行為及時提醒和糾正。

4、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憑有效的上崗證上崗工作。

5、施工時,需對本工種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裝置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停止施工,及時彙報。達不到安全生產要求時,不得擅自盲目施工。當發生事故時,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報告,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記錄等資料。

6、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及時向甲方提出安全改進建議和意見。

7、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上級部門和領導忽視工人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控告。

8、嚴禁酒後上班作業,嚴禁非專業人員亂拉亂接電源,嚴禁私自動用非自己保管、使用的施工裝置。工作時不得嬉戲打鬧,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紀律。

9、乙方必須保持健康的身體參加施工作業,不得帶病參加工作。如因自然生病醫治或住院治療,一切費用由本人自理。

第三條:違約責任及處理

1、安全生產中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甲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按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乙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行政處罰、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等)。

4、甲、乙方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根據雙方各自違約責任的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商的提交當地勞動仲裁

第五條:所籤人員辭職後此責任書自動作廢;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搭建安全協議書 篇4

輪滑俱樂部安全協議書1.為了保證每位成員的個人生命安全,加入俱樂部前,需認真閱讀【免責宣告】與【安全協議】的有關規則。

2.外出輪滑活動前,必須對輪滑裝備認真檢查,尤其是輪滑的螺絲等關鍵緊固部件,以免滑行中因裝置問題而受傷,且需做好熱身動作(尤其是手腕和下肢各關節及韌帶,要充分活動開)。

3.速度輪滑是具有絕對危險性的,沒有自我認知的技術不要去嘗試。

4.在輪滑過程中,身上不要佩帶過多過重的物品與裝飾品(如:鑰匙,項鍊,耳釘等…)防止輪滑時受傷。

5.在練習過程中,如有天氣的變化下雨現象,應先避雨,把輪滑鞋脫掉穿上便鞋到安全的地方。

6.參加外出活動時,人人都是領隊,人人都應該相互監督,相互關照,在外出活動中都視為沒有領隊人,沒有組織人,安全自負。

7.禁止到人群過多的地方輪滑,以碰撞到別的同學及老師,在校園內輪滑與外出活動一樣規格,安全問題自負,如有身體的損傷或傷亡與任何人沒有關係。

8.成員應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量力而行,身體如有不適(喝酒,過度疲勞等…)或不能參加強烈運動的成員,不要去輪滑以免受傷。

9.在沒有自我認知有一定技術或者一定基礎的同時,禁止做危險或者妨礙他人的動作,如幾人拉手滑行,在操場與大家滑行方向相反,或者在校園內逆行,在練習場地橫插亂串,追逐打鬧,突然停止等現象。

10.輪滑俱樂部由輪滑愛好者個人發起的自發、完全由各位愛好者自願參加,為了保證愛好者的安全,對於參與輪滑活動的成員在滑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其他所有成員只以隊友的關係,給於關心,與照顧(自願原則),但是,對於所造成的一切後果,你需要承擔一切的責任,和可能給你自己及你的家人留下極大的精神傷害。

11.凡參與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並且出發前應該把活動內容和可能發生的不良後果告訴自己的家人,出發後即認為該人及家屬共同認同此宣告,如一旦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愛酷俱樂部包括所有的成員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12.凡加入輪滑俱樂部的所有人,都均視為你已閱讀本俱樂部的安全協會和免責申明,並且同意以上的所有的協議和免責宣告。

簽字:

日期:

搭建安全協議書 篇5

上海泛亞潛力紙業有限公司 (甲方) 甲

立協單位: 以下簡稱 方 培訓單位: (乙方) 乙

應乙方的工作需要,向甲方提出安排員工在甲方的工作場所進行培訓。為了安全有效實施培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明確雙方的責任,為共同做好安全工作。雙方在簽訂培訓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培訓專案:

1.培訓專案名稱:

2.培訓專案內容:

3.培訓活動範圍:

4.培訓的方式:

二.培訓專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開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應負安全職責:

1.甲方對乙方培訓人員有講解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培訓前教育的義務。2.甲方有權對乙方培訓人員實行安全監督、檢查,發現違反安全方面的問題,有權向乙方提出要求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制止、罰款,甚至停止其培訓並限期離廠,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指派協助聯絡有關安全事宜。3.根據培訓專案內容,甲方現場負責部門應對乙方做好現場安全的交底。如各類危險源的分佈情況、培訓區域附近建築物或工作場所的特點、性質,並辦理有關培訓手續。

4.甲方相關人員不得擅自變更培訓的內容和活動區域,不得擅自調動乙方人員從事培訓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

5.乙方在培訓期間發生工傷事故,需甲方協助搶救時,甲方有盡力協助的義務,但所涉及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其它

四.培訓單位(乙方)應負安全職責:

1.乙方應根據國家勞動保護法規規定的要求組織培訓。

2.乙方在培訓專案進行前,必須到安全科辦理全體培訓人員登記手續,領取出入證。 3.乙方有責任向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且在培訓中有專人檢查。

4.乙方在培訓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衛、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違者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5.乙方人員進入甲方作業區域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進入甲方作業區域、不得擅自動用甲方裝置、工具,如有違反,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理。

6.乙方指定 負責專案的安全工作。

7.乙方培訓前確認培訓現場處於安全狀態,在培訓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8.乙方在培訓中遇到危險作業(起重、動用明火、易燃易爆、廠內機動車、臨時用

電等)事先應向甲方(培訓專案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辦理作業審批手續,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9.乙方對危險性較大的培訓專案,在培訓前應開展事故預想活動,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

10.乙方在培訓期間因違章所發生的任何事故和造成的雙方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1.其它五.本協議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雙方,如遇有同國家有關法規不符者按國家有關

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 七.本協議與培訓合同正本同日生效。

甲 方 乙 方

單位 (蓋章) 單位 (蓋章)

代表 (簽名) 代表 (簽名)

安全科 (簽名) 安全科 (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二O 年 月 日

搭建安全協議書 篇6

本次同學會為自願參加,為明確參加者的義務及責任,凡參加同學會的同學,請詳細以下條款後,與本次同學會組織者簽定協議備案,同學會活動中自行生效。

1.本次同學會活動屬於同學自願參加的非贏利性活動,組織者僅有負責組織的義務。(即活動線路的安排,人員的組織,活動成本費用的核算及統一收取等工作。)

2.本次同學會有安排戶外出遊活動,戶外出遊是一項帶有一定危險性的活動,任何不可預測的情況均可能發生,參加本次活動的同學須認同這點且完全自願參加。

3.在同學會活動中發生的有關人身傷害,疾病及其他民事責任問題與組織者無關,參加者對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狀況負責。

4.凡參加本次同學會活動的同學必須互愛互助,要服從大局利益,聽從組織者統一指揮,不準中途未經請示組織管理者私自離開。

我們要把同學會活動辦成健康,快樂,安全的活動,需要我們每位同學共同努力!

凡參加本次同學會的同學須簽訂本協議。本協議只統一簽訂一份,由活動組織者手執,本協議自活動開始簽字有效,活動結束後自動解除;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解決。

組織管理者簽名:

簽訂日期:

參加x年x同學會活動協議人簽名:

簽訂日期:

搭建安全協議書 篇7

值清明小假期,同學自發組織出外遊玩,為提高、強化同學們的紀律觀念和法律安全意識,切實保障同學們的出行安全,保證遊玩的順利進行,同學們自願簽訂如下協議:

一、本次出行旅遊取于于自願,有集體推選隊長,並承諾遵守本協議之規定;

二、此次活動為非營利性活動,一些活動費用自付,對於活動的相關活動事項及安全事項參與前都須詳細瞭解,參與者應聽從隊長的安排,按照約定的時間出行、參與活動;

三、活動前隊長對大家講解活動相關注意事項,參與者須嚴格執行,有意見可在活動前向隊長提出,活動中不得再無故反對活動安排。如在集體活動中,參與者未遵從集體活動負責人員的統一調配和管理,或因參與者個人行為導致出現任何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四、本次出遊活動隊長有義務事先向同學們講解活動詳細安排及安全意識強化教育,並且在活動中組織安排活動細節,協調各項事務。其他人員需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協助隊長做好安全工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參與者不得擅自離開團隊,給集體或團隊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否則後果自負;

六、參與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動,務必通知隊長,經負責人確認後方可離開,自參與者宣告退出時起,其一切法律責任自負;

七、參與者應切實注意個人安全,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交通規則及景點規定,因自身原因造成各項損失須自行負責,負責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嚴禁在未開發景區及其他危險和潛在危險場所從事活動,不得到險要地帶遊玩;

九、該協議自參與者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隊長及參與者代表各一份。

隊長確認簽字:

參與者已知曉該協議內容,並同意遵守上述條款,簽字確認:__、__

搭建安全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初級中學校長:_________

乙方(學生家長):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為有效防止和杜絕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學校與學生監護人能充分履行各自職責,使學生在學習期間能夠健康成長,根據《民法通則》、《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應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救助受傷害學生。

2、乙方作為未成年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充分履行監護職責,配合甲方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

3、在甲方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學生受到傷害,甲方的管理行為存在過錯的勵志網,應根據其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程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4、未成年學生應當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階段,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5、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5)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6、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1)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4)學生自殺、自傷的;

(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7、下列情形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8、因甲方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9、為了更好地管理、保護好學生,甲方實行封閉管理,安排學生在校內食宿。在校外食宿的學生,監護人應加強安全教育、管理,學生外出後或者放學後發生意外事件,造成人身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甲方每學年為學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如果發生意外的安全事故,甲方有責任積極配合學生或監護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

11、甲、方雙方如因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髮生爭議,雙方均應依據《民法通則》和《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通過正當合法的法律途徑依法解決。事故的處理不得妨礙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得通過任何非法手段和途徑進行處理。

12、為了督促學生嚴格按《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要求自己,有效制止學生中一些不良行為,為學生的健康成長提供一個優良的學習生活環境。凡有下列嚴重違紀行為之一,且屢教不改的,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甲方有權勸其退學甚至開除。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甲方有權要求家長接回家教育,或要求其轉學,甲方為其轉學提供相關服務。

(1)不服從教師教育管理,頂撞辱罵教師,嚴重擾亂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

(2)不經學校批准,私自外出(借證外出、混出校門、外出)、

(3)偷竊公私財物,有意破壞學校桌凳、門窗等公共設施。

(4)談情說愛,傳看不良書刊、圖片,視訊資料等。

(5)在校內外強討惡要,威脅恐嚇同學。

(6)抽菸酗酒、擅入營業性網咖。

(7)在校內拉幫結派,打架鬥毆。

(8)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校。

(9)在校外與不良少年勾結,結夥滋事,給學校聲譽造成不良影響。

(10)經常違反《學生文明管理細則》中一般性條款規定,如帶手機、MP3、電器進校,亂吃零食等,對其它學生的健康成長造成負面影響,經教育仍不改過。

1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學生在竟陵初級中學在讀期間長期有效,雙方共同恪守。

甲方:竟陵初級中學乙方(學生的監護人簽字):

校長:學生簽名:

搭建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內及從事垃圾清運過程中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免責協議:

一、 乙方使用駕駛甲方提供的電動三輪車輛,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開出與工作範圍以外的場地,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 甲方提供的電動三輪車,乙方負責保養維護和清洗,如出現人為損壞,修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正確使用車輛的權利。

三、 甲方有權對乙方在使用車輛期間的違規行為,做出具體處理措施。乙方應無條件執行。

四、 乙方因自身原因常年患病,且血壓較高和心臟疾病。如突發疾病造成任何意外和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 本協議書雙方簽字後產生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做法律之依據。

甲方: X 乙方:

X年X 月X 日 X 年 X月X 日

搭建安全協議書 篇10

為了確保暑假補課期間的安全,特要求學生和家長明確以下要求:

一、補課說明:

1.本次高三暑假補課純屬學生及家長自願。

2.學生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在每週的班會上都要強調。

3.學校對老師的管理及老師上課的各個環節都有嚴格的制度。

二、對學生的安全要求及家長應該明確的方面:

1.學生在學習期間,學校對學生的安全繼續加強管理,但若因學生不聽從管理,人為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2.家長必須加強對孩子交通安全教育,學校對通校生上學和放學路上的安全不承擔任何責任,家長要教育孩子不能因酷熱難耐讓孩子下水洗澡,加強防溺水事故教育。

3.家長要教育孩子不攜帶劇毒、易燃、易爆、尖銳利器及其它危險品進入校園。一旦帶入以上危禁物品將取消補課資格。

4.對於有事要請假回家的學生,由家長寫請假條(由家長親自打電話說明原因)並保證孩子不在路上逗留、不去有危險的地方玩耍。

5.學生在補課期間,因他人行為不慎引起人身傷害的,由傷害人承擔相應責任;他人故意侵害學生的,由侵害人承擔責任;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承擔相應責任。學生在校外的安全(包括未到校時)由學生自己和家長負責。

6.補習期間,如果學生違犯學校紀律,不請假私自逃離學校,期間發生的安全責任自負。

班主任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搭建安全協議書 篇11

安全責任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堅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實施和執行,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嚴格消防監督管理,加強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災發生,減少火災損失,保障(簡稱本社群)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員、財產的安全,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武漢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規的要求,特簽訂本消防安全協議書,具體約定如下:

一、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界定原則,甲方將本社群屬乙方購買所有或居住的住宅房屋範圍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託給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義務:

1. 負責本社群消防安全防範的組織工作,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和消防逃生演習活動,定期安排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或整改。

2. 負責本社群公共消防設施裝置的管理維護工作,貫徹執行各項消防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管理措施。

3. 負責在本社群發生火警時及時組織撲救和協助政府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為本社群物業管理企業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三、乙方責任義務:

1. 積極支援配合和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安全防範活動,自覺培養消防意識宣傳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屬住宅房屋或車輛內貯藏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 不違規使用電器、不超容量用電和不違規使用液化氣、管道煤氣等燃氣具。

4. 教育和培養家庭成員特別是小孩學習消防逃生技能、會報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煙花爆竹。

5. 遵守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範。

6. 在有火警緊急情況下能冷靜準確向119報警並滅火、指引和協助他人逃生。

7. 其它作為本社群業主或住戶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四、甲乙雙方對上述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義務應認真執行,若有違反,承擔相關法律後果。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搭建安全協議書 篇12

甲方: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因施工需要,甲方將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以下簡稱工程)分包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工程進展順利,明確雙方的責任,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分包範圍、內容:

1、整個工程圖紙中基礎及承臺、地樑處土石方開挖部分內容;

2、整個工程施工中變更的內容;

3、工程中涉及到土石方開挖部分的零星清底工作內容;

4、土石方班組施工過程中所需的機械、用具、安全、技術、措施、材料等;

5、土石開挖、外運全部由乙方承擔,以及修理邊坡,基地平整。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價款及結算方式:

1、包工、包質量、包進度、包文明施工、包安全。

2、土石方開挖、外運及回填,單價為 22元/ m3(不含稅),

3、上述單價已包括乙方施工人員的工傷、勞動保險、土石方開挖、外運、排放汙水一切費用及土方夯填一切費用及各主管部門所收費用都由乙方承擔。

4、以上單價已包含機械消耗和人工費在內。

5、工程計算方式以實際開控基槽實量計算工程量。

6、在挖掘過程中出現超硬度鐵石,如乙方使用大型挖掘機不能挖掘,則對於

不能正常挖掘的部分土石方其單價雙方另行協商。

7、基礎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一個月之內付款,中途不預支任何費用。

三、質量要求:

嚴格按技術交底施工,質量符合機械土方開挖施工要求。具體要求以《施工圖紙》為準:

四、施工工期:

本工程施工總工期為天,乙方不得因自身原因影響和延誤工期。

五、雙方責任:

A、 甲方責任

1、全面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

2、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費用。

3、負責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B、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對施工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

2、熟識機械施工操作規程,對工人進行安全,質量技術交底,機械工人和司機持證上崗;負責運輸道路的清洗工作。

3、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指揮,嚴格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

4、乙方須安排不少於一名管理人員堅守工地,安排工作和現場指揮。凡因管理不完善,失職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經甲方多次指出而沒有改進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必經辦理工人工傷及勞動保險,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完全負責,如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乙方施工過程中因自身的原因或違章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含第三者傷害)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7、乙方與第三方之間一切協議、合同等與甲方無關。

8、按時保質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

六、違約責任:

1、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乙方應採取措施及時補救和返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完全賠償責任。

2、除大、中、雨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或延誤工期。

3、乙方因技術不過關發生質量事故,力量不足,進度跟不上甲方進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給他人,簽訂協議應常住工地。

5、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在工地上打架鬥毆,罰款20xx~5000元。

6、如合同簽訂後,乙方單方面停止施工,甲方按實際開挖方量(面積方量)總價的50%結算。結算後甲方有權重新組織其他單位進行施工。如乙方阻撓甲方施工,甲方有權不予結算並報相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7、工程相關部門所交押金由甲方承擔交付,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相關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爭議處理:

1、在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經調解仍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除雙方要求或者審判機關要求停止施工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協議,保證施工正常。

八、其它規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搭建安全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學生家長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生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甲方應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應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通過集會、班會和安全課等多種形式,教育培訓學生安全常識,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吸菸、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吸菸、酗酒,甲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吸菸、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4、甲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並及時通知乙方。

5、學生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6、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請假並經甲方批准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不得騎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果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8、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甲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採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後,甲方又採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甲方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已採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0、學生在校期間自殺、自殘事件;在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已採取防範措施和救助措施後,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20 年 月 日

搭建安全協議書 篇14

為了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明確學校、家長及學生三方在安全工作中各自所承擔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特制定此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學校

1、保證上好安全教育課,讓學生熟悉必要的安全常識。

2、督促學生參加人身保險。

3、依法治教,規範教職工的教育行為。

4、學生出現並傷等意外事故,給予力所能及的幫助(如設法送往醫院,通知家長以及協助家長向保險公司索賠和協調處理事故等)。

二、家長

1、利用子女在家的時間進行安全教育。

2、教育子女在校遵章守紀。

3、將子女參加人身保險。

4、非正常放假時間子女回家或在家逗留,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絡。

5、正常放假時間,子女不按常規回到家中,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絡。

6、經常與學校保持聯絡,以及時瞭解子女在校的表現情況。

7、不給子女包摩的、貨車及執行不良的車輛。

8、不讓子女在校園以外的攤點買小吃或就餐。

三、學生

1、認真聽好安全教育課,增強自己的安全意識。

2、在校遵章守紀,不得幹違法亂紀的事。

3、不得擅自離校,在校外遊蕩,不與社會閒雜人員交往,不得在校外娛樂場所遊玩、賭博等。

4、不爬欄杆、不翻門窗、堡坎和圍牆等。

5、上實驗課,聽從實驗員指揮,不違規操作;體育課動作要規範。

6、不帶凶器進校參與打架鬥毆。

7、不購買、不吃、不飲變質食品、飲料,以防中毒。

8、不私自下塘下河洗澡,嚴防溺水。

9、注意用電安全,嚴防觸電。

10、生病要及時向班主任報告。

11、出校門橫穿公路或在公路上行走要注意行駛車輛。

12、同學之間玩耍不出格。在教室、樓道、上、下樓梯、開會、看電影進出等,不要推拉擁擠。

13、來校、返家途中乘船、趕車注意安全,如遇危險應注意避免。

14、不玩耍一切不安全的物品,如玩具槍、炸藥等,不做不安全的遊戲。

15、主動參加人身保險。

四、出現下列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造成的。

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4、學生自殺、自傷的。

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7、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8、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9、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10、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學校、家長及學生各執一份。

學生:

協議人簽字學生家長:

學校: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