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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齊全車輛租賃協議書(通用16篇)

欄目: 協議書 / 釋出於: / 人氣:1.2W

證件齊全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1

甲方(車輛牌照使用人):

證件齊全車輛租賃協議書(通用16篇)

乙方(車輛牌照被使用人):

乙方於_______年____月參加北京市小客車牌照搖號並中籤,指標編號:______________。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車輛牌照借給甲方使用。現就租賃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負責支付購買型號為______________的車輛的一切費用;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號為京的車牌。

二、租賃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三、雖然車輛購買後在乙方名下,但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

三、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均由甲方支付並處理,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沒有任何義務處理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

四、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甲方應為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保額一百萬)、交強險等。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及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沒有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

五、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六、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車牌照,不得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轉讓、轉借,或不得其他任何方式再允許任何第三人使用。

七、租賃期滿後甲方對車輛牌照的使用權自行終止,或甲方獲得北京市小汽車購車指標且辦理完與乙方的過戶手續成功後為止。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車輛轉出相關手續,便於乙方自行購買車輛使用自由牌照。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日期:日期:

證件齊全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車輛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租賃方式

1.1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車輛並交付給乙方使用;

1.2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車輛租賃費用。

二、租賃物

2.1甲方向為乙方提供車輛臺,相關車輛資訊如下:

(1)車牌號:_______車輛型號:_______

車架號: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

(2)車牌號:_______車輛型號:_______

車架號: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

(3)車牌號:_______車輛型號:_______

車架號: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

2.2甲方提供的上述車輛應符合以下要求:

(1)租賃物系由甲方購置、享有合法所有權的車輛,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

(2)甲方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完備;

(3)甲方保證已購買交強險及如下商業保險。商業險險種及保險金額分別為:

1、車輛損失險:______________元;

2、車輛損失險不計免賠險;

3、第三者責任險_______元;4、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

如乙方認為上述保險種類及保險金額不足,可另行追加購買相關保險並承擔相應費用,甲方予以配合。

三、租賃期限

3.1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交車地點將租賃車輛交付給乙方。

3.2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4.1交車地點:_______

4.2驗收方法: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乙方在交接單(詳見附件一)簽字後,視為車輛已交接及驗收合格。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5.1租賃費用構成如下:

5.2結算方式。雙方約定採用以下第種結算方式:

(1)按月結算(先付款後使用)。乙方於每月前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該月租金共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

(2)按季結算(先付款後使用)。乙方於每季度前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該季度租金共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

5.3甲方指定的租金收款賬戶為:

戶名:_______

賬號:_______

開戶行:_______

5.4特別約定:以上租賃費用的僅限於每月不超過公里的里程。如超過

公里,對於超過部分按照每公里_______元追加支付租賃費用。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應當按照本合同之約定向乙方交付租賃車輛及相關手續。

6.2負責辦理車輛的年審、交強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承擔車輛交付前產生的稅費及車審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

6.3如在車輛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經乙方通知後,甲方應當配合提供辦理保險理賠相關手續。

6.4發生下述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有權收回計程車輛,已收取的款項不予退還:

(1)乙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乙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的。

(3)逾期支付租賃費用達_______日的。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

7.1在租賃期間內,乙方享有對租賃車輛的佔有權和使用權,但不得以轉讓、轉租、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侵犯出租人對租賃物的所有權和租金收益權。

7.2按照本合同之約定支付車輛租賃費用。

7.3租賃期間發生的油料費、停車費、路橋費以及因車輛違章產生的罰款、罰息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4應對租賃車輛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因乙方保管或駕駛不當(如交通事故等),造成車輛損壞及證件丟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包括但不限於車輛價值損失、租金收益以及因處理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損失。造成第三人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第三人的一切損失;如法院判決由甲方承擔第三人的損害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金及所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損失。

八、押金條款

8.1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籤署之日起_______日內支付一次性租車押金_______元。

8.2押金用於乙方按合同約定應當支付或承擔的租賃費用、違約金、賠償金等。

8.3本協議解除或期滿終止時,除依照本協議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甲方應在協議解除或租賃期限屆滿後_______日內將押金歸還給乙方。

九、違約責任

9.1甲方提供的車輛如因甲方與第三人存在經濟糾紛等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車輛,乙方應當在_______日內另行向甲方提供同品牌、型號、數量的車輛;逾期提供的,乙方有權中止支付租金並要求甲方賠償相當於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9.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乙方應就延遲支付款項按每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遲延期間的違約金。

十、租賃期間維修保養費用的承擔

1.1鑑於甲方出租給乙方的車輛均為甲方從第三方(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新購車輛,雙方同意租賃期限內如出現質量問題或損壞(使用不當),發生在保修期間(兩年或_______萬公里)的,乙方可直接向售後服務站主張維修、更換或自己承擔,甲方予以配合。超過保修期的車輛正常、合理損耗,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非正常損耗或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十一、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附則

12.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2.2本協議一式份,雙方各執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證件齊全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的租用車輛;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協議如下:

一、車輛: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座的車輛,允許載人數為人(不含司機),超過該人數,司機有權拒載,否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負責。

二、費用:共_元

三、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大概行程進行報價,如甲方實際用車,超出原計劃,需根據新的行程計價,否則乙方司機有權拒載。在用車期間,甲方需負責乙方司機的食、宿(二天以上)問題。

費用不含:所有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

2、為確保雙方權益,甲方在確定用車時(用車前),至少支付給乙方50%保證金元,如因甲方原因,取消用車,保證金不予退還(未付保證金個人或單位,確定用車,臨時變更,取消或改用車日期,需支付車款50%做誤工費)。

單接送用車,甲方預約侯車時間,不能超過1小時,否則每小時另支付司機加班費¥100元;乙方司機按預約時間準時到達指定地點(遲到不能超過15分鐘),否則視乙方違約,扣除¥100元,超過50分鐘(非人為造成,如:道路嚴重堵塞、天災人禍、車禍等),將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協議租車價)。

3、出車事宜,由甲方統一合理安排,但鄭重宣告,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汽車,作為非法用途,不得載易燃物品;不得強迫司機做違背法律、道德的事情,不得超載(超過汽車座位人數),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所造成法律、經濟問題,由甲方承擔。

4、乙方駕駛員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需按時待令派遣;必須遵守司機駕駛條例,有一定的職業道德。

5、乙方負責合約期間,汽車行使中(客人在車上)的人生意外保險,顧客離開車輛的保險,由甲方自行負責。

6、合約期間,乙方負責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如:強迫司機行為造成的,甲方人員駕駛丙方汽車造成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當事人如違反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對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參與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乙方有義務從中調解。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年_月_日起生效,至__年_月_日止。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再籤租用合同。

五、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簽章)

電話:

出租方:(簽章)

地址:

代表人簽字:

日期:

代表人簽字:

電話:

地址:

證件齊全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友好協商,就車輛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1、甲方將 轎車一輛租賃給乙方,車牌號為 ,發動機號為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賃汽車為甲方無償提供,乙方承擔租賃期間的油費、維修費,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視為乙方違約。

3、簽訂本協議後,甲方須將租賃車輛的行駛證、機動車保險證、車輛購置附加費等原件提供給乙方,乙方應妥善保管,如有丟失,乙方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4、在租賃期間,乙方有權合理安排和管理車輛的義務及做好車輛維護保養,車輛的維修保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該車買賣、抵押、質押,不得擅自變動、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5、在租賃期間車輛應按乙方要求進行保險,保險費由甲方交納,其他如燃油費、養路費、年檢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租賃車輛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涉及到保險公司承包範圍,甲方需無條件配合乙方)

6、租賃期間如發生車輛丟失由保險公司承保後,乙方須將全部賠償款交給甲方,若因不可抗拒因素髮生時,雙方以協商為原則處理。

7、乙方在租賃期滿時,應及時地將車輛交還給甲主,交換時的車輛應執行良好。

8、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章)

日期:

證件齊全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租用乙方車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車輛及用途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牌號為:的車輛作為單位用車,用途為日常工作、或差旅使用。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以支付乙方燃油補貼,承擔日常維修保養費用作為租金;以上費用總計不得超過人民幣元(大寫:)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工作出車期間,服從甲方對於車輛管理的各項要求。

2、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ETC等過橋過路費,長途油費。

3、乙方作為員工在工作出車期間,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交通事故發生並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追償。

4、甲方不承擔非工作用車期間或未經甲方同意將車輛開出,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一切責任。

5、甲方不承擔在工作出車期間所產生的間接費用(如車輛折舊費用等)。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安排工作出車。

2、乙方承擔車輛除甲方承擔費用外的其他費用。

3、在工作出車期間,乙方因自身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交通事故並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應承擔連帶責任。

4、乙方承擔非工作用車期間或者未經甲方同意將車輛開出,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一切責任。

5、乙方承擔在工作出車期間因交通違章所產生的處罰。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證件齊全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工程施工的需要,租用乙方裝置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裝置租用期間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共同簽訂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租賃裝置名稱及數量

二、使用地點及用途

一、用於工程專案名稱:

二、使用地點:

三、裝置用途及作業範圍:內工程施工所需土石運輸工程。

三、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計算方法:乙方裝置到達施工工地之日起,至甲方下達退場通知時為止。

四、裝置的調遣與費用

乙方承擔裝置進離場調遣費用及運輸保險費。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經雙方協商,所租土石方運輸車的租金為每臺元/車,租金從到達工地之日起計算,每壹個月結算一次。不足一個月時按元/天計算租金。

合同租金中已包含司機工費、有關國家規定的'車輛應交的各種費用、裝置保養維修費、配件材料費用等,即除柴油以外的其他所有費用。

因人力不可抗拒且無法預見的重大自然災害(風災、火災、地震等)而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承擔損失。

六、甲方的責任

一、負責安排司機人員食宿、提供裝置停放場地。

二、安排專人合理調派裝置,不得違章指揮,併合理安排裝置維修、保養時間。

三、裝置所需燃油(柴油)由甲方提供。

四、在裝置租賃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裝置轉租或抵押及變賣,需轉移施工地點時,須徵得乙方同意。

七、乙方責任

一、出租裝置保證技術狀況良好,做到勤保養勤檢修,準時按雙方商定的時間進場和施工。由於機械裝置故障或其它乙方人為原因影響甲方承建工程工期,其責任及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安排合格、經驗豐富的操作司機3名,隨機負責裝置的操作與維修保養,並負責人員、裝置的安全及使用事項。隨機人員要遵守甲方專案部各項規章制度,必須服從專案部排程安排,端正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不得以不正當的理由拒絕出工操作,不得索要合同費用以外的錢、物和發生故意刁難行為,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清退裝置出場,乙方承擔出場費用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有責任對其人員經常進行安全、技術、職業道德方面的教育。

三、裝置的保養和維修儘量安排在施工間隙和公休時間進行,乙方要提前向甲方通報,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進行保養維修。

四、乙方必須保證裝置所有運營手續齊全,否則由此引起的罰款,乙方自行承擔。

五、由於乙方人為的原因造成一天以上或因裝置故障造成三天以上停機,甲方按元/天乘以實際停工天數計扣租賃費,因此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六、由於操作人員不服從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造成機械裝置損壞和人員傷亡及其對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一切經濟損失及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負擔,並不得因此影響工期。

七、由於乙方原因與地方發生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解決,與甲方無關。

八、乙方負責車輛安全停放、看管,車輛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乙方無權將柴油送人或倒賣,每發現一次按加油時總價的十倍罰款,罰金在當月租賃費中扣除。

八、違約責任,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向另一方賠償因違約引起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適當的間接損失。經雙方協商無效後,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即日起生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證件齊全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裝置齊全、車況良好、執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車輛品牌 車牌號 車輛型別 車身顏色 車輛登記日期xx年xx月xx日 有效日期至xx年xx月xx日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用為xx元/月,合同簽訂後 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1年: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執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證件齊全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友好協商,就車輛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1、甲方將____________轎車一輛租賃給乙方,車牌號為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2、租賃汽車為甲方無償提供,乙方承擔租賃期間的油費、維修費,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視為乙方違約。

3、簽訂本協議後,甲方須將租賃車輛的行駛證、機動車保險證、車輛購置附加費等原件提供給乙方,乙方應妥善保管,如有丟失,乙方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4、在租賃期間,乙方有權合理安排和管理車輛的義務及做好車輛維護保養,車輛的維修保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該車買賣、抵押、質押,不得擅自變動、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5、在租賃期間車輛應按乙方要求進行保險,保險費由甲方交納,其他如燃油費、養路費、年檢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租賃車輛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涉及到保險公司承包範圍,甲方需無條件配合乙方)

6、租賃期間如發生車輛丟失由保險公司承保後,乙方須將全部賠償款交給甲方,若因不可抗拒因素髮生時,雙方以協商為原則處理。

7、乙方在租賃期滿時,應及時地將車輛交還給甲主,交換時的車輛應執行良好。

8、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證件齊全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9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聯絡電話:

甲方將貨車一輛(帶司機),車型為車牌號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自簽訂租車協議之日起,向甲方交納租車押金__元。租金每月8600元,租金按月(30日計)每月結算一次,並足額兌現。租車期滿,不滿30天按實際天數計算。甲方退還押金,乙方付清租金。

2,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統一合理排程,乙方須避免司機疲勞駕駛。甲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乙方上下班時間準時到場,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甲方須自覺國家法律法規,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發生交通事故,由甲方負完全責任,與乙方無任何關係。由於甲方原因,被執法機關及有關部門查處,扣押車輛及行車手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負。甲方因交通事故和其他任何意外原因,造成車輛不能正常營運,耽擱天數不算租金。

4,甲方車輛燃料費、過路費,司機食宿由乙方負責,食宿與乙方公司人員同等標準。

5,甲方須保持車況良好,證件齊全(行使證、運營證、養路費等),合法經營,營運期間,如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車輛損壞、丟失,除去保險公司賠償外,由乙方負責修理及賠償。

6,乙方不得將車輛買賣、轉借、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

7,租車期內的養路費、車輛保險費、工商費稅收、車輛保養費等由甲方承擔。

8,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雙方應相互體諒,互助互利。協議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10,補充條款: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甲方(出租方)簽字: 乙方(承租方)簽字:

(簽字按手印)(簽字按手印)

__年__月__日

證件齊全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10

甲方:

聯絡電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聯絡電話: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友好協商,就車輛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1、甲方將轎車一輛租賃給乙方,車牌號為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2、租賃汽車為甲方無償提供,乙方承擔租賃期間的油費、維修費,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視為乙方違約。

3、簽訂本協議後,甲方須將租賃車輛的行駛證、機動車保險證、車輛購置附加費等原件提供給乙方,乙方應妥善保管,如有丟失,乙方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4、在租賃期間,乙方有權合理安排和管理車輛的義務及做好車輛維護保養,車輛的維修保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該車買賣、抵押、質押,不得擅自變動、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5、在租賃期間車輛應按乙方要求進行保險,保險費由甲方交納,其他如燃油費、養路費、年檢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租賃車輛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涉及到保險公司承包範圍,甲方需無條件配合乙方)

6、租賃期間如發生車輛丟失由保險公司承保後,乙方須將全部賠償款交給甲方,若因不可抗拒因素髮生時,雙方以協商為原則處理。

7、乙方在租賃期滿時,應及時地將車輛交還給甲主,交換時的車輛應執行良好。

8、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備註:

甲方(簽字)

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證件齊全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1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效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裝置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裝置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協議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協議。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協議。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協議的附件,與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承租方:

證件齊全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接受個人或企業使用者委託,為其個人或商務、公務活動提供相關出行服務的企業,致力於為客戶提供高效、便捷、高品質的出行服務。

乙方是具有合法汽車租賃資質的汽車租賃企業,在汽車租賃市場享有良好的聲譽。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平等自願的原則,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1條 合作方式

1.1 甲方接受個人或企業使用者的委託,為其代訂車輛,接受使用者需求資訊並通過合作方易到用車平臺與乙方進行預約資訊互動,向乙方提供汽車租賃需求並代理乙方接受汽車租賃業務訂單。乙方根據確認接受的訂單資訊向客戶提供車輛並完成租車服務。

1.2 甲方在向客戶收取費用後,該費用中包含甲方的代訂服務費,甲方按雙方商定的價格向乙方支付相關租車費用,其差額即為甲方應收取的代訂服務費。

1.3 甲方為乙方代收客戶的汽車租賃服務費用,並代乙方向客戶開具發票。

第2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2.1 甲方通過自有渠道收集接受和收集租車需求者的求租資訊;

2.2 甲方負責與技術服務平臺建立合作,通過其租車資訊服務系統接受、確認租車訂單並將訂單傳送乙方;

2.3 甲方有權代理乙方向客戶收取租車服務費,並有權收取代訂服務費;

2.4 甲方負責協議安裝乙方運營車輛上的與租車資訊服務系統實時聯接的終端裝置中的應用程式,並向乙方說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在甲方合作方的租車資訊服務系統的變更、更新、優化後,應及時通知或協助乙方更新終端裝置中的應用程式。

2.5 甲方可以選擇查驗乙方車輛是否符合行駛要求,並對乙方的租賃服務進行監督和提出整改意見。

2.6 甲方應保證向乙方真實、完整、準確,及時的訂單資訊,在客戶發出訂單後又臨時變更、取消訂單的情況下,及時通知乙方。

2.7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於已接受確認的訂單按照其內容調配提供對應車輛。

2.8 甲方受理客戶的投訴,並聯合乙方對投訴進行調查核實,在乙方與客戶的爭議得到合理解決前,暫停向乙方支付對應租車費用。

2.9 甲方有權制定並不時更新訂單規則及服務規則,有權核查訂單及服務的真實性,乙方同意以甲方的核查結論為準,對乙方參與的違反訂單規則及服務規則的租車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偽造使用者訂單,虛假提供服務,利用優惠券或其他優惠規則套取租車服務費等行為,甲方有權對租車費用進行相應扣減。

第3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3.1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內,乙方保證擁有並維持汽車租賃服務的資質,按照當地的汽車租賃相關的法律法規完成許可或備案(如需)。

3.2乙方擁有車輛的所有權和管理權,負責對車輛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保證車輛行駛安全和租賃車輛牌照、行駛手續的合法性、有效性;

3.3 乙方必須對投入運營的車輛購買正規的全險,並使之持續有效,包括但不限於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不計免賠險、玻璃破損險和車身劃痕險;

3.4 乙方有權選擇是否接受甲方傳送的訂單並給出報價,為提高服務的機動性,乙方同意車輛實時的實際操作控制人為乙方代理人,通過車載資訊收發終端程式確認訂單,乙方應當按照成功確認的訂單履行服務,提供符合訂單要求及甲方規定的效能、安全、衛生等方面標準的車輛進行租車服務;如在接受訂單後發生必須變更訂單內容的情形,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變更情況。

3.5 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計收租車服務費或其他費用;

3.6 乙方應當向甲方報送符合租車服務標準的車輛資訊,錄入甲方系統及甲方合作技術平臺的租車資訊服務系統以備客戶選擇租用,並配合甲方實地查驗車輛是否符合各項要求;

3.7 乙方有權使用由甲方的技術合作方提供的車載資訊收發終端程式,並要求甲方協助及時維護、修復車載資訊收發終端程式,但乙方不得修改、變更、反向工程、反編譯或反彙編該終端程式,也不得允許第三方進行此類修改、變更、反向工程、反編譯或反彙編。

3.7乙方有權在發現訂單存在重大錯誤資訊時及時向甲方反映,並暫停租車服務;

3.8乙方可以拒絕客戶的不合理要求,阻止客戶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非法活動;

3.9 發生客戶投訴,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調查處理。

第4條 風險分擔

4.1 客戶風險

4.1.1 客戶變更、取消訂單的:

因租車服務訂購者在向甲方發出訂單後又臨時變更、取消訂單造成乙方車輛出車而未能完成服務的',此種風險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即甲方不收取代訂服務費,乙方不收取租車服務費。但乙方有權根據此種風險發生的實際情況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

4.1.2 客戶汙損、損壞車輛的:

客戶在接受服務過程中如汙損、損壞車輛的,因客戶的行為造成車輛受到損壞的,由 甲方協助乙方向客戶主張責任,但司機未遵守服務規則的情形除外。

4.1.3 客戶妨礙車輛安全行駛的:

客戶在接受服務過程中以任何方式妨礙車輛安全行駛的,對該行為造成的駕駛員或車輛損害,由客戶承擔法律責任,如乙方因此發生任何損失,由甲方協助乙方向客戶主張責任。

4.1.4 客戶利用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客戶在接受服務過程中利用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乙方如確不知情,甲乙雙方均不負任何責任;乙方人員如知情,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1.5 其他行為:

客戶在接受服務過程中發生其他如遺留財物、強令違章等行為事件的,由乙方負責處理解決,甲方提供必要的協調幫助。

4.2 外部風險

4.2.1 交通違章違法

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因違反交通法規或其他法律規定而受到國家有關部門處罰或處理的,應由乙方或相關代駕司機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4.2.2 交通事故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導致車輛或者人員(包括司機和乘員)遭受損害的,乙方應首先使用車輛保險賠償發生的各項人身或財產損失;對於因車輛安全使用效能出現問題而發生的事故或意外,乙方應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對於其他非乙方車輛原因發生的事故或意外,由相關責任方承擔各自的責任。

4.2.3 違法犯罪活動

在提供車輛服務過程中,如果遭遇搶劫、盜竊、破壞等違法犯罪行為導致車輛和人員(包括司機和乘員)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4.2.4 交通癱瘓、堵車

如發生道路交通癱瘓、擁堵等情況時,如能完成客戶的最終要求,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必要措施完成該訂單;如不能完成客戶的最終要求,乙方有過錯的,由乙方根據過錯程度對客戶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無過錯的,不承擔責任. 甲方應按照訂單那價格100%向乙方支付租車費用。

4.2.5 意外事件

如遭遇其他意外事件影響、延誤、妨礙乙方的駕駛人員完成駕駛服務的,甲乙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4.3 乙方造成的風險

4.3.1 未按指定訂單提供車輛:

乙方未提供訂單指定車型,客戶拒絕接受服務的,責任由乙方獨自承擔。如造成甲方任何損失的,乙方應予以全額賠償。

4.3.2 車輛車況:

乙方未提供符合標準的車輛,客戶拒絕接受服務的,或因乙方提供車輛存在瑕疵導致損害的,責任由乙方獨自承擔。如造成甲方任何損失的,乙方應予以全額賠償。

乙方未提供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營運、行駛資質的車輛,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或給客戶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4.3.3 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的風險:

其他一切因乙方工作人員或車輛的原因發生的事件或事故,均由乙方獨自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4 甲方造成的風險

4.4.1 工作人員:

因甲方工作人員的失誤或疏忽導致訂單資訊錯誤的,責任由甲方獨自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甲方應予以全額賠償。

4.5 客戶的其他損失

對客戶因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汽車租賃服務過程中遭遇的其他間接損失或可預期損失,甲乙雙方均不負任何責任。

4.6 先行賠付的補償

如前述風險發生後,依據前述約定不應承擔責任的一方基於與客戶的約定而先行予以客戶或第三方賠償,或因法律、法規規定或法院、仲裁機關、行政機關的裁決被要求與另一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在作出賠償後有權向按本協議約定應承擔責任的另一方追償。

第5條 客戶取消訂單的處理

5.1 客戶在用車服務訂單生成後,取消訂單的,依照甲方制定的訂單取消規則處理。甲方需事先向乙方告知該訂單取消規則,並依規則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第6條 結算規則

6.1 結算週期

甲乙雙方按月進行結算。

6.2 結算方式

甲方在每月5日(逢法定節假日順延)會向乙方釋出上月的結算詳單。乙方有權複核並對結算資料並提出異議。如結算資訊確認無誤,乙方必須向甲方開具經雙方確認數額的正式發票並在結算詳單上簽字蓋章,甲方在收到發票與簽字蓋章的結算詳單後5日內(逢法定節假日順延)將相應金額通過銀行匯至乙方於甲方處備案的賬號。

6.3 乙方賬戶資訊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6.4 結費模式

具體結費標準單價以另行達成一致的價格為準。

6.5 雙方在此同意,鑑於“先用後付”的服務模式,對於甲方及乙方依約提供代訂服務和租車服務的訂單,使用者無投訴但不支付的訂單,在未收到服務費前,視為壞賬訂單,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損失,即甲方不收取代訂服務費,乙方不收取租車服務費。

6.6 甲方為使用者提供各種支付途徑,在現場支付的環境下,乙方同意委託租賃車輛的代駕司機代為收取租車服務費。

6.7 甲方有權利將本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轉移給甲方的關聯公司,在此種情況下,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指示與甲方關聯公司結算並開具相應發票。

第7條 投訴處置規則

7.1 甲方負責對服務過程中發生的投訴情況進行定性和處理。甲方從客戶感受出發,快速有效的處理客戶意見。為了保證良好的客戶服務,乙方必須保證和甲方保持步調一致,在處理過程中,乙方不能擅自和客戶聯絡,在甲方做出處理意見後,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處理意見執行。

7.2 乙方應設定投訴處理崗位,負責和甲方聯絡處理相關投訴。甲方原則上只和乙方的投訴處理人接洽。

7.3 甲方經各種公示的渠道收集客戶的投訴資訊。在收到投訴之後,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通過與客戶和乙方充分溝通, 輔以測聽電話錄音和檢查車載終端的記錄的方式, 做出初步調查報告。甲方將客戶投訴資訊和初步調查報告發送至乙方,乙方必須在三天之內進行確認。

7.4 甲方將制定投訴率指標並定期公佈,投訴率將作為衡量乙方工作質量的重要指標,納入到對乙方的整體評價之中。

7.5 對乙方車況提出投訴,並拒絕交納租車服務費的,甲乙雙方應共同承擔該風險,即甲方不收取租車資訊服務費,乙方不收取租車服務費。乙方車況是指,乙方所提供車輛的安全效能、行駛效能、衛生條件、舒適程度等方面的基本車輛情況。

7.6 客戶對非乙方車況事由提出投訴的,甲方負責協調其他關聯方處理,與乙方無關,不需乙方承擔任何風險。

第8條 違約責任

8.1 因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訂單金額的100%向乙方承擔支付賠償金,如乙方的損失超過約定的賠償金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差額部分的損失:

8.1.1 代訂訂單資訊錯誤致使乙方提供的服務發生嚴重錯誤、意外的;

8.2 因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按訂單金額的100%向甲方承擔支付賠償金,如甲方的損失超過約定的賠償金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差額部分的損失:

8.2.1 乙方在訂單接單成功確認後,在訂單執行時間之前1小時以內告知甲方無法執行的;

8.2.2 乙方在訂單接單成功確認後未執行訂單的;

8.2.3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錯誤執行訂單要求的;

8.2.4 租賃車輛不具備上路行駛條件影響客戶正常到達目的地的。

8.3 甲乙任何一方或雙方發生上述兩款規定情形的,除應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亦應賠償守約方的其他經濟損失;違反行政法規的,應承擔行政責任;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亦應承擔刑事責任。

8.4 因以下情形的出現,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8.4.1 甲方合作的技術租車資訊服務系統發生非人為系統問題的;

8.4.2 其他不屬於甲乙任何一方或雙方的外部因素造成服務無法完成的。

第9條 不可抗力免責

“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足以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策變化攻擊或電信機構服務中斷造成的事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並且無需為此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少損失的擴大。

第10條 協議的生效、解除、終止

10.1 本協議自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

10.2 本協議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0.2.1 甲方逾期不支付相關費用,經催告後仍不支付,乙方有權單方解除;

10.2.2 乙方車輛無租賃車輛使用所需的合法證照手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

10.2.3 乙方車輛車況招致使用者投訴超過三次的,或因乙方車輛安全效能存在問題有可能造成或已經造成客戶人身損傷、死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

10.2.4 在不對乙方合法權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前提下,當乙方因政策變化、行業限制、經營調整而不能履行本協議相關義務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0.2.5 乙方參與違反甲方訂單規則及服務規則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偽造使用者訂單,虛假提供服務,利用優惠券或其他優惠規則套取租車服務費等,甲方有權單方解除。

10.3 本協議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0.3.1 雙方協商終止本協議;

10.3.2 一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解除權,自行使解除權的通知到達另一方時本合同終止。依本條款合同終止後,不影響任何一方依據本合同向另一方主張合同履行期間的各項權利。

10.4 一方沒有法定或本協議約定的理由解除本合同的行為,不具有終止合同的效力。

第11條 爭議解決

11.1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1.2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大陸法律。

第12條 合作期限

12.1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__年12月31日。

第13條 其他

13.1 修訂和不棄權:除非事先得到雙方蓋章的書面同意,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對本協議任何條款進行修改、修訂或放棄;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協議規定行使權利或者採取補救措施或延誤履行,不得視為該方放棄行使該權利,除非本協議另有明文規定。

13.2 獨立立約人:各方均為獨立的立約人,不得將一方視為另一方的僱員、代理、合夥人或代表,同時沒有權利代表另一方行使任何權利和權力,也沒有義務代表另一方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

13.3 可分割性: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法,該條款將被修改和解釋,以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最好地實現原條款的目標,同時本協議的其餘條款將繼續保留其全部效力。

13.4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應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但須以雙方蓋章的形式確認有效,補充協議可以看作對本協議的補充或變更,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補充協議內容與本協議衝突,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13.5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昭信守。

13.6甲方簽署本協議,即視為其同意作為甲方合作的技術平臺及其易到APP公示的附件一《服務協議》(“服務協議”)的乙方,接受服務協議的約束。乙方簽署本協議,即視為其同意作為服務協議的丁方,接受服務協議的約束。

13.7甲方合作的技術平臺(及其易到APP所公示的《服務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證件齊全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租賃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無償租賃甲方小客車購置指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擁有的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並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整個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所有相關手續。

二、甲方同意將其現有小客車購置指標(下稱該指標)無償租賃給乙方使用,租期自__至___。

三、該購車指標申請人(甲方)姓名為:,身份證號為:____________,申請編碼為:____________。

四、該指標所購置車輛詳細資訊見行駛證影印件。購置該車輛的出資方為乙方,出資方式為乙方全額出資。雖然該車輛購買後在甲方名下,但雙方一致確認: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乙方,甲方保證其個人及其利害關係人不得對此車輛主張任何權利,附加任何義務。

五、乙方承諾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違章、交通事故、保養、維修等一切費用及因該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租用期間該車輛如發生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甲方對該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稅、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所有費用票據歸乙方保管所有。

六、若在租賃期內,該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協議第五條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於事故、維修等),乙方應積極處理。乙方妥善處理後,保險索賠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態度消極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簽訂協議後,乙方應繼續參與搖號,當乙方或其親友通過搖號獲取小客車指標後,應優先使用在本協議內車輛上。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協議內車輛的過戶手續,及時將車輛過戶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名下。過戶產生的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合同期內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不管因何原因,雙方經協商終止合同前需確認,在本指標下所購車輛無任何事故糾紛、法律糾紛及相關費用(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稅、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

九、本協議到期後乙方及其家屬仍未獲得購車指標乙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租金經雙方友好協商並參考當時市場行情而定。

十、協議期內乙方未取得小客車購置指標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該指標。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須將該車辦理全險,若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此協議立即終止。

十二、本協議及相關租賃事宜均經雙方認可的擔保人見證,租賃及協議終止過程中如有疑問可由擔保人從中調解。擔保人本著方便甲、乙雙方的目的,保證不從本租賃過程中獲取任何財物,且不承擔任何費用及法律責任。

十三、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影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雙方發生糾紛,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日期:

證件齊全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 保證金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第四條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方、乙方、擔保方 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術語解釋

1、出租方:獲________________交通局頒發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的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

3、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雙方簽定的合同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規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單位為 元/月、 元/天、 元/小時。

6、超時費:超過合同規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規定租金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7、超程費:超出合同規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記收費用。

8、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甲方:

乙方:

證件齊全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15

甲方(經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 保證金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第四條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方、乙方、擔保方 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簽章)

日期:

乙方:(簽章)

日期:

證件齊全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16

甲方:

乙方:

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書面租用協議:

一、因甲方配送貨物需要,原則上租用送貨人員自帶車作為配送工具:車牌號,車型號。

二、自帶車使用費用每月固定 元,每月按30天計算,如車輛缺勤則按每天平均用車費用在租車費用中扣除。

三、乙方的酬勞按公司的工資考核標準發放。

四、本協議期內,責任的界定標準:

1、在本協議期間,乙方運輸過程中所產生的燃油費、氣費、過路費、停車費由甲方承擔。

2、因甲方在送貨過程中導致交通行政罰款由甲方承擔。

3、除上述二條標準之外,因任何因素導致的行政處罰(罰款、扣分、扣車等)均由乙方承擔。

4、自帶車在運輸過程中,乙方對車輛和人身安全負全責,對所產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自帶車在協議期間內,乙方必須服從公司的管理和車輛的安排,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有序開展工作,尊章守法,嚴禁酒後駕駛、無證駕駛車輛,否則甲方有權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及公司安全制度予以處罰,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此協議。

六、自帶車配送人員在工作中,乙方不能為第三方承擔配送服務。

七、如在本協議期內,甲、乙雙方要單方面終止協議需要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並告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後方可終止本協議。

八、自帶車配送人員因終止工作或因公司改用配送工具。車輛租用協議自然終止。

九、本協議有效期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自帶車租用合同。

十、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當事人如違反合同約定,違約方應對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違約金:人民幣伍仟元整。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