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市____區民政局登記結婚,甲乙雙方無財產、無子女。現因雙方____不和,導致夫妻雙方感情已然完全破裂,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故雙方自願離婚並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協議離婚。
第二條 子女撫養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撫養事宜。
第三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共同財產,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財產。
第四條 甲乙雙方婚前個人財產的確認
1. 甲方婚前個人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
2. 乙方婚前個人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
第五條 債權債務的處理
1.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故不涉及分割處理夫妻共同債權債務。
2. 如甲方或乙方存在個人債權債務,則由該方自行承擔,另一方不負任何形式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轉移、抽逃除上述個人婚前財產外,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第七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按 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第九條 爭議解決辦法
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名):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市____區民政局登記結婚,甲乙雙方無財產、無子女。現因雙方____不和,導致夫妻雙方感情已然完全破裂,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故雙方自願離婚並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協議離婚。
第二條子女撫養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撫養事宜。
第三條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共同財產,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財產。
第四條甲乙雙方婚前個人財產的確認
1、甲方婚前個人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
2、乙方婚前個人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
第五條債權債務的處理
1、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故不涉及分割處理夫妻共同債權債務。
2、如甲方或乙方存在個人債權債務,則由該方自行承擔,另一方不負任何形式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轉移、抽逃除上述個人婚前財產外,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第七條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元給對方(按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名):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人介紹認識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記結婚,婚後無子女。由於婚前缺乏瞭解,婚後發現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現就離婚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願協議離婚。
二、婚後無共同財產
三、婚後無共同債權。
五、婚後無共同債務。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存檔,自雙方簽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協議人:______,男,__年_月_日出生,住__市___路___號。
協議人:______,女,__年_月_日出生,住__市___路___號。
協議人方某、王某雙方於__年_月_日在__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0__年_月_日生育兒子___。因協議人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願離婚。
二、兒子___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600元,在每月5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週歲止,18週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撫養費)。
三、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座落在__路__小區__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80萬元,現協商歸女方王某所有,債權法案例。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方某現金38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後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歸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時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男方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女方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男方: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登記結婚,結婚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因______________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依據我國《婚姻法》有關規定,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協議離婚。
二、子女撫養。
男、女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子女,不涉及子女撫養事宜。
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男、女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共同財產,不涉及分割共同財產事宜。
四、債權債務的處理。
1、男、女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不涉及分割處理夫妻共同債權債務事宜。
2、如男、女方存在個人債權債務,則由該方自行承擔,另一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五、其他
本協議一式四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兩份。
男方: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男方: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於__年__月__日辦理結婚登記,婚後未生育子女。由於雙方性格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男女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原則,經協商一致,就雙方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男女雙方無夫妻共同財產,無夫妻共同債權。
三、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夫妻雙方不存在生活困難需要幫助的情況。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男方(簽名):____________
女方(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男方: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經人介紹,於______年____月相識,並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結婚。因兩方夫妻性格不和,致使夫妻兩方感情破裂,且已無任何和好可能,現經兩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兩方均自願離婚;
二、無固定房屋,不涉及任何財產糾紛。
三、離婚後,兩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對方今後的生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男、女兩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立即生效。未盡事宜,兩方協商解決。
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兩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簽名):____________
女方(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