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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車協議書文案(通用3篇)

欄目: 協議書 / 釋出於: / 人氣:1.01W

租車協議書文案 篇1

甲方:假日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

租車協議書文案(通用3篇)

乙方:

p; 汽車出租公司

甲、乙雙方就車輛租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本合同為長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可就租車事宜達成多個具體租車協議。甲方租用乙方車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訂車,並詳細寫明各項用車要求,包括用車數量、時間、路線、價格、結算方式、確認期限要求等在附件中規定。

2、 當乙方接到甲方訂車通知後,應根據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確認或不確認。一經雙方確認,雙方必須按照要求認真履行各自的責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車輛應經公安等部門檢驗年審合格並符合行業標準或合同約定標準,車輛駕駛員應是公安等部門登記在冊的並有豐富駕駛經驗及技能的人員,足額辦理了乘員險、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手續,符合交通部門認定的旅遊目的地經營範圍的旅遊客車。

4、乙方應在車輛使用前向甲方提供如下使用車輛及駕駛員的相關資料:

(1)機動車駕駛證;

(2)機動車輛保險單;

(3)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4)道路運輸證;

(5)道路運輸規費繳訖證;

(6)山東省營運車輛駕駛人員上崗證書;

(7)其它有關資質證明。

5、 乙方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效能,確保車況良好,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衛生。駕駛員應有良好的服務態度、禮節禮貌和儀容儀表。

6、司乘、導遊等人員要密切協作,共同搞好行車安全工作。不得搭乘無關人員。駕駛員要嚴格按照交通法規駕駛車輛,在行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對單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乙方必須配備兩名駕駛員,每名駕駛員連續駕車不得超過3小時,24小時內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在高速公路上行車時要嚴格遵守小型客車最高時速不超過110公里,大型客車、貨運(行李)汽車不得超過90公里的限速規定。

7、 因乙方的原因發生安全事故、拋錨、漏接、車輛被查扣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 租車費用價格,一經雙方確認後即作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據,每 結算一次,並開具發票。乙方在結算時應向甲方提供訂車單影印件和結算單。

9、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車輛,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約定車費  %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車輛,又不及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  %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提供車輛,缺少的車輛視為不能按約定時間提供,乙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並應承擔相應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提供車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並支付約定車費  %違約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又不及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  %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使用車輛,不使用的車輛視為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甲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並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使用車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旅遊團延誤行程或誤機(車、船)的,乙方應支付約定車費  %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4)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租車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租車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5)乙方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游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遊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遊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乙方過錯造成遊客隨車物品損壞的,乙方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6)遊客中途離開車輛時,導遊應當告知遊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因駕駛員過錯造成車內物品丟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免除或減輕責任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提前3日通知對方,並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如不可抗力是在該時限之後發生的,則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後12小時內通知對方,並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

(2)損失是由一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對方不承擔責任。

(3)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阻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阻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可能擴大的數額為限。

1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東營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東營聯合假日旅行社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魏利君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車協議書文案 篇2

甲方:

乙方:廣西國聯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柳州分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租用乙方的營運客車參加春運的租車協議如下:

一、甲方為保證春運期間柳州——之間的旅客加班、頂班等工作,租用乙方所屬廠牌型號為廈門金龍____,車輛座位為55座航空座椅豪華客車(新車)壹輛(車號:桂b—),租用期為40天,自1月19日至年月日止,如甲方須延長租車期限的,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再簽訂租車協議。

二、甲方租用乙方車輛的租金費用為元,支付方式:在簽訂本協議時交納保證金伍萬元正(¥50000元),在租賃期滿後將租金支付完畢,如無違約情節,保證金可衝抵租車費用。

三、租車期間乙方所配備的車輛駕駛員的工資(含每月乙方代駕駛員支付的各項保險金500元/月,由乙代收)、車輛運輸油費、路橋通行費、車輛修理費、車輛違章、違法所造成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四、乙方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技術等級條件,營運手續及保險齊全,乙方負責至少提供一名駕駛員,駕駛員應具備有關行業規定要求的條件。甲方在簽訂租車協議前可對乙方的車輛及配備的駕駛員進行稽核,如發現車輛及車輛駕駛員不不符合有關條件,可拒絕使用,並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其它合格車輛。

五、甲方必須督促駕駛員注意行車安全,要求做到: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駛、不超速、不超員駕駛車輛,每日22時至次日6時不在三級(含三級)以下公路上行駛。

六、乙方駕駛員不得有欺客、甩客、宰客等服務質量問題,如有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相關賠償責任。

七、甲方保證乙方的駕駛員有足夠的休息時間,保證按國家的法律法規進行合法經營;如乙方駕駛員發現車上有超員超載等違法、違規等行為的,乙方駕駛員有權告知甲方並要求甲方進行整改,符合要求後方可執行,否則因違法、違規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八、在協議期滿後,如甲方所屬車輛在乙方車站有售票款,乙方可自行在甲方的車輛票款中扣除(含甲方的班線車輛及所租憑的其它的車輛票款)。

九、簽訂協議時,甲方自願以車號為桂b——號客車作為抵押物,在租憑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由甲方負完全責任,所造成的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因甲方行為導致乙方車輛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所屬的桂b—號客車承擔連帶擔保賠償責任,如甲方不能在協議結束後的60日內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所屬的桂b—號客車,用所得保車款優先賠償乙方的損失。

十、本協議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廣西國聯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身份證號:柳州分公司

聯絡電話:電話:

年月日

租車協議書文案 篇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北京康川汽車租賃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用車資訊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協議。

一、服務形式:

乙方提供車輛和司機,將甲方人員按時接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具體安排如下:

1.行程

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用車行程和車輛型號,乙方及時備妥車輛。

2.車輛

2.1車輛技術等級為一級;

2.2車型: 紅旗、奧迪、GL8、賓士麵包車、賓士S級轎車

3.司機:乙方司機應持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具有駕駛員資格。

4.聯絡方式

4.1甲方聯絡方式:       (聯絡人: )

通訊地址:

4.2乙方24小時聯絡電話: (聯絡人:石磊)

二、費用及支付:

1.紅旗500元/天、奧迪700元/天、GL8 700元/天、賓士麵包車800元/天、賓士S級轎車(視車型不同而協商價格)。

以上收費為北京市市內商務用車價格,每天8小時,100公里之價格。如有旅遊及長途用車,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適當調整車輛及價格。

2.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為每月1號和15號兩次,該費用含停車費、油費、司機、保險費用;

三、保險:

乙方負責合約期間甲方人員乘車時的人身意外保險。

四、責任:

1.乙方負責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

2.除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無法履約外,違約方應當對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3.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五、爭議解決:

如發生不能協商解決的問題,雙方可向承租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 出租方:北京康川汽車租賃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