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女)姓名:_____________
乙方(男)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茲因雙方情投意合,故訂於________年___月__日在________舉行婚禮儀式。為了能夠營造一個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健康樂觀、民-主和-諧的家庭氛圍、美滿婚姻的共識下,繼續發揚戀愛時期相互欣賞、互為促進的恩愛精神,使婚後的家庭幸福美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婚姻法》中有關規定,雙方基於平等自願的情況下協商,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財產約定
(一)房產
乙方擁有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一處,面積________平方米,為________權房,由________方式取得。但此房由雙方共同出資裝修,共同還貸及首付借款,故視為夫妻共有財產。
(二)動產
1、甲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___元。
乙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___元。
2、婚後,貨幣存款不因存單到期另行轉存而視作共同財產,因存款取得的利息收益仍歸原存款人所有。
3、婚後雙方繼承或接受的贈予歸各自所有,被繼承人和贈予人有明示的遵照明示。
(四)家庭財務
1、登記後,乙方須向甲方公開經濟收入賬目,不得少報、瞞報和漏報。
2、乙方方將工資卡、信用卡及現金等所有收入,交由甲方管理和支配。
3、甲方承諾在管理家庭的經濟賬目中,財務公開。
4、甲方保證家庭收支平衡,並有節餘。
5、在單項家庭消費1000元以上,須告知對方,並一起商定。
二、相互忠誠義務
對方有知情權,並徵得對方同意方可,若違犯視同背叛性質。
三、信任尊重
(一)雙方要互為信任,不管什麼時候,都要信任對方。
1、若遇事心有疑問,應抱以信任和積極的態度,及時向對方求證。對方也應用積極的態度及時迴應,解釋,消除疑問。
2、雙方在出現任何問題時,都要抱著向前看的態度和加深感情的原則,以積極的態度化解矛盾,不出口傷人,不翻舊賬,不消極。
3、在雙方遇有矛盾、爭執,雙方要主動退讓,包容。必須傾聽對方的說明,解釋。
4、若雙方發生爭吵或生氣,必須當天和解,不管什麼不愉快的事不能放過夜,更不應以消極的態度,引入冷戰。
(二)夫妻個人守則
1、文明用語,相互尊重。一切能傷害彼此的話語請三思後再說,杜絕一切難聽的罵人詞語。
2、夫妻間不得有任何隱瞞,不得說謊(無論善意的還是故意的),包括與任何朋友(尤其以前的男女朋友)的聯絡,借貸,都應及時告知對方,以免引起誤會,影響感情。
3、不得出入色情場所。(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色情場所)
4、不可沉迷賭博。(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賭博)
5、不可服食違禁藥物。
6、不可經常性攝取過量酒精。應酬及朋友聚會適量可理解,但堅決杜絕借酒發瘋。
7、夫妻間不可作出傷害彼此的行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傷害之定義以雙方的感覺為依據。
8、夫妻間在任何時刻,均不能失去聯絡。12小時內任何藉口,例如電話沒電之類原因,皆不被接納。
9、夫妻間不能企圖或意圖影響各自的觀點意見、以及對事物的看法。若夫妻間對事物持有不同意見,以共同協商的意見為最後依據。
10、若因個人發展不同,導致雙方不再有共同語言,非過錯方可提出並讓對方改進,若無改進,對方先提出警告,而後屢教不改則提出離婚。
11、夫妻間應彼此尊重,不可勉強對方做任何非自願去做的事。
12、夫妻間需互相關心愛護,夫妻間有責任瞭解雙方之喜好,並應盡其所能滿足要求。
13、吵架不當著父母、親戚、鄰居的面吵,更不能在老人和孩子面前發生爭執。
14、吵架時男方不準掛電話,不管誰對誰錯,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須先輕聲輕氣哄女方一次,否則一旦造成嚴重後果,全部由男方負責。
15、雙方在家裡吵架均不準一走了之,不許不帶手機和關機。更不可徹夜不歸。
16、有錯一方要主動道歉,無錯一方在有錯方道歉並補償後要儘快原諒對方。雙方都有錯時要互相檢討,認識錯誤並道歉。
17、男方不得與妻子或家人以外的異性有過分及不必要之親暱舉動。“過分”或“親暱”之定義由妻子界定。
18、夫妻雙方必須尊重對方家庭成員,發生任何情況,均不得辱及對方家庭成員。
19、女方例假期間,男方應儘量忍讓,不與其計較;應該主動替對方承擔所有家務,雙方若發生爭執,男方應自覺退讓。
20、男女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床睡。
四、生活態度
(一)雙方對待婚後生活,繼續堅持二十四字原則:愛財有道,不貪不賭;不拿不要,自食其力;輕鬆工作,智慧賺錢。
1、要有積極樂觀的態度和有科學健康的方法,並確保家庭民-主。
2、在家庭遇到困難時,不要對生活抱消極態度,要用積極樂觀的態度,共同克服困難,度過難關。
3、在健康的前提下,要相互尊重對方的生活習慣,接受對方具有個性的生活方式。
4、雙方對待金錢方面,少掙少花,沒錢不花,花錢不是最重要的,沒錢花能讓自己開心才是重要的。
五、子女撫養和待人
(一)同意婚後子女從□父姓□母姓。
(二)雙方對子女的教育負有相同的責任和義務,在撫養和教育子女的方法上,既要講科學又要講家庭民-主。雙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為:
1、不得不當體罰、虐-待、傷害或操控子女。
2、保證提供子女健全穩定的生活環境。
3、不得唆使子女從事危害健康、危險性工作或欺騙子女。
4、不得遺棄子女。
5、不得為其它對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三)對子女的家庭輔導,按各自的特長分工。在輔導中,雙方要相互學習,互為促進,共同提高,不能抱有應付的態度。
(四)對親戚長輩
1、雙方父母由雙方共同贍養和照顧,一視同仁,不袒不偏。
2、對待雙方的長輩要寬容禮讓。在出現分歧時,要善於溝通,不要抱牴觸和消極的態度。
3、對方的長輩和親友,都應受到雙方的尊重和熱情款待。
4、與親戚長輩若有矛盾,在不傷和氣和感情的前提下,作為晚輩理應主動忍讓。在緩解矛盾,解決問題中,要積極主動,態度誠懇,不能耍脾氣。
5、雙方自己的錢財可以借給或者贈予自己的親戚朋友,需要向對方通報,借款金額低於人民幣1000.00元以下對方可不干預,超過人民幣1000.00元則須經對方同意方可外借。
6、過年過節有義務參與對方直系親屬的生日宴會等必須的活動,已促進小家大家都和和睦睦。
7、夫妻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不得有婚外情婚外性等行為,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損失費用(量他/她方來定金額)。如果想和別的男人或者女人發生性行為時,必須先提出離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和別的男人或者女人發生性行為方佔20%,另一方佔80%。
8、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或若對方因此產生了心理陰影甚至影響以後共同生活,無過錯方可提出離婚,對方不可拖延。夫妻共同財產過錯方佔40%,無過錯方佔60%.過錯方情節嚴重交於當地公安機關刑法處理。
9、如任何一方發生打罵虐-待老人的情況,另一方均可提出離婚,夫妻財產雙方各佔50%。
六、責任分擔
1、家務由夫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務由妻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採買日常用品(2)煮飯(3)洗碗(4)倒垃圾(5)清潔、整理家務
(6)房屋之修繕(7)餵乳(8)換尿布(9)接送子女上下學(10)其它
※雙方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2、要珍惜雙方的勞動,愛護剛打掃乾淨的房間,不亂扔東西,及時整理衣物,保持清潔。
3、家裡的一般性事務由乙方決定,重大事務由雙方協商決斷。
4、家外的事務,由乙方出面交涉。
七、權利
1、夫妻雙方有保留各自的朋友圈子(指正常社會關係的朋友)和必要的私人空間的權利。
2、夫妻雙方有了解對方工作生活和心理狀況的權利,有了解對方收入和花銷情況的權利,雙方應主動交流溝通,任何一方不得故意隱瞞和欺騙。
3、女方在懷孕、生病及哺乳期間等中有拒絕離婚的權利,男方不得提出異議。
4、夫妻雙方在離婚後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在子女未滿18歲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單獨替子女作出重大決定,比如更改姓名、考學、工作等需要雙方協商解決。
八、義務
1、夫妻雙方有義務關心、愛護對方。外出參加吃飯聚會等活動必須提前告知對方,未爭得對方允許,不得夜不歸宿(因工作出差、調動等情況除外)。
2、尊敬對方的父母長輩,不得打罵老人,不得虐-待老人,不得嫌棄老人,吵架不開心不能對父母無禮。
3、婚後夫妻雙方有贍養各自父母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阻礙對方孝敬父母且有義務協助對方孝敬父母。
4、夫妻雙方負有生育子女的義務,不得以非醫學理由拒絕生育。
5、夫妻雙方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離婚後有給予撫養費的義務。
6、夫妻一方意外亡故,另一方有贍養對方老人的義務。
九、特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後發現有修改和新增的必要,應及時處理。
雙方正式結婚前(以辦理登記手續為準)若因其中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異議,於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叄份,未婚夫妻雙方各持一份,政府公正部門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公正人簽字蓋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訂立協議書人:甲方: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 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 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週5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七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為乙方投保。
第八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第九條 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 等,並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甲方盈利狀況;
4.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十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 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協議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十二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協議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一個月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宣告: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協議為長期協議,甲、乙雙方若不特別宣告,本協議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協議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訂立協議書人
甲方:
簽約代表人: (簽字)
職稱:
乙方(姓名): (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協議編號( )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國家和本地人事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聘用協議。
一、試用期及試用期待遇
1、甲方對乙方的試用期為一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內甲方可隨時解除協議。
2、試用期內乙方勞動報酬為每月 元。
二、聘用期限
試用期滿後,經甲方考核符合聘用條件,甲方正式聘用乙方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崗位
本協議簽訂時,雙方約定乙方在甲方的崗位為 ,預計為 年。
該崗位要求乙方需具備以下條件:(學歷、職稱、工作經歷、專業知識包括相應證件)
四、薪金
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情況,支付與乙方崗位相配的薪金,具體標準為:
五、甲方的責、權、利。
1、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和必需的工作條件;
2、依據按勞分配原則,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3、為乙方提供公司規定的福利待遇和勞動保護;
4、為乙方提供提升業務能力的教育培訓機會;
5、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6、對於乙方工作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及質量及管理時,有權對乙方工作行為決定進行處罰或解除聘用協議。
六、乙方的責、權、利
1、具有為甲方誠實、敬業工作的義務;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維護公司聲譽及正當利益;
4、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
5、享有國家、地方政府規定公司的權利和就業保障權利。
6、公司規章制度的認可條款。
7、擁有甲方授予的職權,並承擔自身工作所產生的全部責任。
8、認真履行職責,對涉及工程質量、工期、造價等較大問題變更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由甲方做出最終處理意見。
七、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將有機會了解、熟悉甲方公司整個管理規章體系。乙方除有異議保留外,將視作無條件認可管理規章體系,雙方都有按規章執行和保障的義務。
八、保證書條款。
乙方將在一份保證書籤字,承擔遵守規章和保守公司專有技術、祕密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九、協議解除
(一)因乙方有如下過失行為之一,甲方可以即時解除本協議: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觸犯公司勞動紀律規章;
2、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二)因乙方有如下非過失行為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乙方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確定的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本協議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公司無法履行。
此時甲方須提前30日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
甲方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確需裁員的,須提前30日向乙方作書面通知。如甲方在 個月重新錄用人員,乙方有優先權。
(三)因乙方有如下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協議;
1、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確定的醫療期內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如為女職工時,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四)乙方在以下情況之一,可以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協議:
1、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的;
2、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律,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甲方勞動安全、工作條件不合國家規定,損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4、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報酬;
5、乙方因參軍、升學或經批准出國定居的;
6、屬正常工作調動的;
7、乙方有正當理由,確定不能繼續在甲方工作的。
乙方解除或終止本協議,須提前30日向甲方作書面通知。
十、解除本協議的經濟補償。
1、乙方違反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和賠償責任。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協議,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3、甲方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需裁員的,或協議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由甲方解除本協議,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4、雙方協商並由甲方解除本協議,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5、乙方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本協議,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另增加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另增加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在協議期內,因發生傷亡事故,甲方按國家和公司相關檔案處理。
2、甲方如提供給乙方進修培訓費用、住房資助費、戶口調動城市增容費等事項,要求乙方有一定的服務年限,在此服務年限內,乙方離開甲方公司,須按甲方辦法賠償經濟損失。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勞動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賠償;
2、乙方在協議期內無正當理由,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違反勞動協議或自行離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十三、協議的變更。
1、在執行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協議時,應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作出書面答覆。
2、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方可變更協議有關內容,變更後的協議或協議附件由雙方簽字生效。
3、雙方協商不成的,本合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