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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買賣簡單的協議書範本(精選3篇)

欄目: 協議書 / 釋出於: / 人氣:3.01W

宅基買賣簡單的協議書範本 篇1

甲方(出讓方)身份證號:

宅基買賣簡單的協議書範本(精選3篇)

乙方(受讓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位於宋家橋三組河堤邊沙田前第一排一座宅基地,四至坐落如下:東至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出賣給乙方所有。

二、甲方自願將該宅基地出賣給乙方,甲方保證本宗出賣的宅基地四至分明,產權清晰,與他人無涉,若出現債權等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三、經雙方議定並一至確認宅基地的成交價為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乙方分別於20xx年2月17日、20xx年2月20日以現金方式支付甲方人民幣合計壹拾伍萬元整,甲方確認該筆款項已全部收訖,後附“抵押協議”影印件1份、收條影印件1份。

五、該兩項宅基地日後在政策性統一整轉為國有出讓土地或宅基使用證時,甲方必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過戶簽字等相關手續,但不承擔費用。

六、本協議自簽訂後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甲方亦不得干涉乙方在該兩宗土地行使宅基地使用權。

七、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該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宅基買賣簡單的協議書範本 篇2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安置房位於____省____縣____鎮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協議,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協議,定金不退。

三、本協議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必須無償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等手續。本協議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拆遷及其賠償所得以及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等權利全部轉讓給乙方。

五、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賣出房屋以前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如不按協議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一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五萬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一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押金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協議的解除時,甲方必須先徵得乙方同意,且甲方應按照解除協議時同地段商品房市場價的兩倍返還乙方購買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共三頁十項,一式五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宅基買賣簡單的協議書範本 篇3

甲方(出讓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身份證號碼:

在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下應村一間地基,四至落座如下:東至與葉建設共牆為界,南至自牆(規劃路)為界,西至與鄭銀榮共牆,北至自牆(規劃路)為界,佔地面積640平方米,出賣給乙方所有。

二、甲方自願將該地基出賣給乙方,甲方保證本宗出賣的地基四至分明,產權清晰,與他人無涉,若出現債權等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三、經雙方議定並一致確認地基的成交價為人民幣貳拾伍萬整。

四、付款方式:以該協議簽訂之際,由乙方付給甲方定金貳萬元整,並與20xx年3月16日付給甲方捌萬元整,乙方在該地基建房至二層時付清部分餘款拾萬元整,但成交價人民幣的餘額伍萬元整必須在封頂半個月前付清。

五、該地基日後在政策性統一調整轉為國有劃撥土地或宅基使用證時,甲方必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過戶簽字等相關手續,但不承擔費用。

六、違約責任:如甲方在乙方建房前反悔,甲方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在建房時甲方反悔,則按反悔時房產市場價雙倍作為違約金向乙方賠償。

如乙方在簽訂協議後反悔,則甲方無條件擁有該地基上建築物所有權,並收回該地基的所有權。

如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付清餘款,則由甲方無條件擁有該地基上建築物所有區,並收回該地基的所有權。

七、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該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