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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精選20篇)

欄目: 協議書 / 釋出於: / 人氣:2.41W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

甲方: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精選20篇)

乙方: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說明

1、甲乙雙方存在正式合同關係,甲方為總包,乙方為分包。

2、施工期間,甲方授權同志為本工程己方專案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乙方授權同志為本工程己方專案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上述甲乙雙方專案負責人全權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並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3、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4、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5、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作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6、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二)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2、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並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範、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其他要求。

(三)甲方責任

2、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範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係。

3、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並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

甲方要儘可能以書面的形式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並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別留存,無法書面明確的安全責任區按安全責任區的劃分原則確定。

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見乙方責任第7條

4、甲方負責編制工程總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項施工方案中適應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及時進行審批、下發給相應的乙方;

對於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專案,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0條。

5、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機械裝置、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以及用於腳手架、臨邊、洞口、交叉作業等處安全防護設施的物資(統稱為安全生產物質條件,具體範圍以雙方合同為準)。

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質條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6、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並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於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具體交底範圍包括:工程採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裝置的技術性能;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樓板、屋面、陽臺等臨邊防護、通道口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防護、樓梯邊防護、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消防器材佈置、機械防護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

對於“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範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7、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設定安全警示標誌的要求。

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8、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需要進行安全生產驗收的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安全生產驗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入場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的驗收工作等。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範圍執行國家相關規範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範圍由甲方確定,具體範圍見附表1。

9、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第三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安全責任區需交接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項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護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項工程範圍執行國家相關規範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護措施範圍同第7條內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責任區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10、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並可依據本協議對乙方給予處罰。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並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範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11、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12、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後,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籤認。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並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13、甲方有權對於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14、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15、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四)乙方責任及違約處罰

1、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託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人員有變更時,必需書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並經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後,方可更換人員,未經允許變更人員或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定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並不少於3人。

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1、2、3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4、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

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5、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於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4、5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6、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於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後,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8、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服從甲方關於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專案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並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並留下教育資料存檔。

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後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並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

乙方違反上述第9條款,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對於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專案,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

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2、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於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並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

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後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12條款,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2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3、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

對於相關標準、規範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後,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並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後,方可進行後續工序的施工。

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範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違反上述第13條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籤認的驗收單為準),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4、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範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15、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後,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範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6、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並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彙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彙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7、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後,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並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乙方違反上述第17條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8、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後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後方準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9、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裝置、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質條件(範圍同甲方責任第4條),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並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於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於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履行交接手續後方準使用。

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裝置,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後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裝置造成傷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機械時,訊號工或掛鉤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造成傷亡事故。

20、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後,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

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籤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違反上述第20條款,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1、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後,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21條款,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每發生一人次,處罰50~2百元,因上述原因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2、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裝置,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裝置、電氣裝置、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範的要求,且受力效能、機械效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裝置、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並進行有效管理,裝置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裝置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3、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違反上述第23條款,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4、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塗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並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後,在樓外設專庫存放。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時,必需按照相關規範和要求進行,嚴謹違章作業。

乙方違反上述第24條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違章行為,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5、乙方負責採購合格、衛生的食品及配料,並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6、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乾淨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於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7、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25、26、27條款,存在採購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區髒亂差、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時,每發生一次,處罰2千~1萬元。

28、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採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繫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菸,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並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29、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0、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32、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彙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並不得瞞報事故。

(五)事故處罰

乙方必須依據本協議要求,加強本單位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杜絕傷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乙方作業場所或生活區發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員傷亡事故,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發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5萬元,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萬元,受傷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10萬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約保證金50~100萬元。

(六)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檔案,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後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專案經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在雄楚大街(楚平路~三環線立交)改造工程2標段樁基工程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與乙方特此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書。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需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排程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4.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對乙方所承擔的作業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或安全隱患有權發出書面整改、處罰等工作指令或其它相關管理措施。

5.按有關規定組織安全防護用品進場,及時發放。費用按施工合同條款辦理,若施工合同條款未予未明示的,由乙方承擔費用。

6.當乙方因現場達不到安全施工標準而拒絕進入施工現場或終止正在施工的作業時,甲方不得因此而處罰、批評乙方,並且甲方保證並不因此而在以後的工作中對乙方的工作制造困難或消極怠工。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檔案及指示,認真執行施工合同、甲方、業主、監理及有關職能部門下達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按甲方管理規定,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檢查人員並上報甲方質安部備案,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生產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標段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施工負責人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施工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有權力也有義務按有關規定釋出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侯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違規、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施工現場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時,無論甲方是否下達施工作業命令,乙方有權利也有責任拒絕進入施工現場進行作業或停止正在施工的作業,待施工現場恢復安全生產條件後再行作業。甲方將不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登高等作業的特珠工程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施工負責人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領用或自購的易燃易爆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乙方有責任、有義務向甲方提出申請配備足夠的消防、安全設施,對甲方發放的消防、安全防護用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藉口推諉或延遲領用。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安全防護用品的效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不得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進入非該施工作業區域外的施工場所及觸控、啟動、關閉各類機械、水電器、控制閥門等,否則,乙方負全部責任。

8.所有施工機具裝置和高空作業的裝置均應定期檢查,保證安全可靠並做到正確使用,保持作業現場的整潔和作業的方便,並有安全檢查員的簽字記錄並定期上報甲方質安部,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排氣管裝有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的裝置;電路系統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電火花的裝置;根據所裝貨物的性質,配有相應的合格的消防器材和捆紮、安置、防水、防散等用具。不合格的機具、裝置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甲方批准後方可施工,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生產安全規章制度組織相關資源;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1.乙方安全檢查員應對擺放在工地現場及交通道路附近的施工與安全警示標誌、標牌進行管理,要及時扶正、更換,發現丟失要及時上報並補放。

12.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修訂)》規定,對其員工進行安全投保,繳納工傷保險費,否則,甲方有權在必要的時候扣減乙方工程款項及其它款項用於工傷賠償及其它相關賠償。

13.當因乙方原因、主要原因或次要原因造成他人或自己財產、物品、人員損失、傷害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等,乙方必須根據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及處理善後事宜,否則,甲方有權在必要的時候扣減乙方工程款項及其它款項用於賠償及處理其它相關事宜。

14.乙方承諾,完全理解、接受且嚴格執行上述13條所述內容,並對自身所施工的工程在施工合同(協議)有效期限內承擔質量、安全責任,若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下達的工作指令與本協議衝突時,乙方有責任和義務提出書面告誡並暫停執行甲方指令,待甲方修改該指令後再行作業,若甲方依然堅持該指令,則應由甲方書面確認該指令並承擔由該指令而帶來的一切後果,否則,一切後果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違約責任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及相關合同條款及施工管理規定處理並追究責任。

四、本協議是施工合同(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與施工合同(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當施工合同(協議)條款與本協議條款有衝突或矛盾時,以本協議為準。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後生效,施工合同(協議)到期後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在_____________改造工程2標段樁基工程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與乙方特此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書。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需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排程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4.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對乙方所承擔的作業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或安全隱患有權發出書面整改、處罰等工作指令或其它相關管理措施。

5.按有關規定組織安全防護用品進場,及時發放。費用按施工合同條款辦理,若施工合同條款未予未明示的,由乙方承擔費用。

6.當乙方因現場達不到安全施工標準而拒絕進入施工現場或終止正在施工的作業時,甲方不得因此而處罰、批評乙方,並且甲方保證並不因此而在以後的工作中對乙方的工作制造困難或消極怠工。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檔案及指示,認真執行施工合同、甲方、業主、監理及有關職能部門下達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按甲方管理規定,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檢查人員並上報甲方質安部備案,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生產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標段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施工負責人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施工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有權力也有義務按有關規定釋出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侯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違規、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施工現場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時,無論甲方是否下達施工作業命令,乙方有權利也有責任拒絕進入施工現場進行作業或停止正在施工的作業,待施工現場恢復安全生產條件後再行作業。甲方將不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登高等作業的特珠工程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施工負責人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領用或自購的易燃易爆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乙方有責任、有義務向甲方提出申請配備足夠的消防、安全設施,對甲方發放的消防、安全防護用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藉口推諉或延遲領用。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安全防護用品的效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不得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進入非該施工作業區域外的施工場所及觸控、啟動、關閉各類機械、水電器、控制閥門等,否則,乙方負全部責任。

8.所有施工機具裝置和高空作業的裝置均應定期檢查,保證安全可靠並做到正確使用,保持作業現場的整潔和作業的方便,並有安全檢查員的簽字記錄並定期上報甲方質安部,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排氣管裝有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的裝置;電路系統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電火花的裝置;根據所裝貨物的性質,配有相應的合格的消防器材和捆紮、安置、防水、防散等用具。不合格的機具、裝置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甲方批准後方可施工,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生產安全規章制度組織相關資源;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1.乙方安全檢查員應對擺放在工地現場及交通道路附近的施工與安全警示標誌、標牌進行管理,要及時扶正、更換,發現丟失要及時上報並補放。

12.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修訂)》規定,對其員工進行安全投保,繳納工傷保險費,否則,甲方有權在必要的時候扣減乙方工程款項及其它款項用於工傷賠償及其它相關賠償。

13.當因乙方原因、主要原因或次要原因造成他人或自己財產、物品、人員損失、傷害等,乙方必須根據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及處理善後事宜,否則,甲方有權在必要的時候扣減乙方工程款項及其它款項用於賠償及處理其它相關事宜。

14.乙方承諾,完全理解、接受且嚴格執行上述13條所述內容,並對自身所施工的工程在施工合同(協議)有效期限內承擔質量、安全責任,若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下達的工作指令與本協議衝突時,乙方有責任和義務提出書面告誡並暫停執行甲方指令,待甲方修改該指令後再行作業,若甲方依然堅持該指令,則應由甲方書面確認該指令並承擔由該指令而帶來的一切後果,否則,一切後果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違約責任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及相關合同條款及施工管理規定處理並追究責任。

四、本協議是施工合同(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與施工合同(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當施工合同(協議)條款與本協議條款有衝突或矛盾時,以本協議為準。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後生效,施工合同(協議)到期後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4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

法律、法規,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生產安全,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甲乙雙方憑著公平、自願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概況

1、專案名稱:

2、專案地址:

3、施工範圍:

二、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

1、乙方的資質名稱:

2、乙方的安全生產資質:

說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及其它安全生產相關資料原件送交

甲方稽核並對資料真實性負責,影印件交甲方備案。

三、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1、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編制的工程方案和工程安全措施,監督、檢查工程方案和工程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在作業過程中甲方不承擔任何乙方的安全風險。

2、甲方有權審查乙方資質,對不具備資質或資質與工程內容不相符的,有權拒絕為其辦理任何手續。

3、甲方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生產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的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有權停止其作業,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區域、工作內容進行安全監督和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甲方有權下發《隱患整改告知書》,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或有隨時危及人身安全情況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進行檢查驗證,並進行備案管理。

6、對乙方的違章操作行為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的行為,甲方有權依據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獎懲辦法》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對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或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乙方合同並清除出廠。

7、乙方在生產過程中如發生重大人身、裝置安全事故,甲方有權進行單方面組織調查處理;並有權要求乙方停工並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發生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有權向乙方追索賠償:

(1)因乙方過失導致的人身傷亡事故;

(2)因乙方過失導致發生生產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災事故,判定事故責任在乙方的;

(4)乙方人員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

(5)乙方生產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甲方安全和文明生產要求。

10、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生產。

五、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自覺遵守本協議。

2、乙方負責人是承包專案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協議工程安全生產負全責。

3、乙方應接受甲方對乙方安全生產資質的審查,按照甲方規定進行登記,辦理手續。

4、乙方應建立相應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組織機構,設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健全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

5、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並將崗位證影印件交送甲方備查。

6、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有職業禁忌、患有妨礙工作病症的人員。嚴禁使用患有傳染病、精神病的人員。嚴禁使用身份不明的人員。

7、乙方應根據所承包工程專案的特點編制生產管理方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現場安全生產的方案,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應編制專項方案。專項方案需經過甲方稽核通過。

8、乙方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應自覺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同時要做好所屬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

9、乙方必須為所屬人員辦理相應的保險,支付保險費,並將保單影印件交給甲方備案;如未辦理保險的,乙方應將跟所屬人員簽署的用工協議影印件交給甲方備案。

10、乙方在生產作業中涉及危險作業時,應按照甲方制定的《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作業審批手續。

11、乙方應購置配備安全防護裝置和勞動保護用品,其使用要求符合國家標準,對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要求整改,並進行相關處罰。

12、乙方投入工程現場的全部機械裝置及各類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遵守相關操作規程。

13、乙方應在作業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範圍進行生產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工程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工程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如因工作需要拆除的必須通知甲方相關人員經同意後再進行拆除,工作完成後必須及時恢復。

14、乙方要做好生產現場的安全檢查工作,自覺接受甲方安全、環境監督和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檢查後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告知應無條件按要求整改。

15、在工作過程中,若甲方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6、乙方應採取措施,控制或處理生產過程產生的粉塵、廢氣、廢水、積塵、汙油、固體等廢物和噪聲對環境的汙染和危害。

17、乙方須及時或定期清理生產現場垃圾、廢舊物品,要做到工程現場的整潔。未做到工程現場整潔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理。因此造成甲方支出額外費用的由乙方承擔。

18、乙方在工程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乙方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同時必須明確事故的責任主體為乙方,不得將經濟損失和矛盾轉移到甲方,不得隱瞞事故不報。

19、由於乙方進入甲方工作期間,因乙方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火災等事故、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的,情節嚴重的交由政府有關部門處理。由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其它相關要求

1、如乙方的原因導致被政府處罰,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處罰轉嫁給甲方。若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或乙方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的承包合同,限期退出,並嚴禁重新錄用。

2、甲方與乙方在交叉作業時,雙方的規定或操作發生有衝突時,以甲方安全部門制定統一交叉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為標準。

3、如有以下情況,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有權對乙方相關人員進行50---1000元的經濟處罰

(1)乙方工作人員進入工作現場未按要求佩帶符合規定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

(2)乙方工作人員酒後作業,赤腳、穿拖鞋以及短袖上衣或短褲進入工程現場;

(3)乙方工作人員工作中由上向下隨意拋擲雜物、焚燒垃圾、隨地亂扔固體廢棄物、隨地大小便;在無安全防護的危險臨邊、安全防護欄杆上以及有落物傷人危險處休息的;

(4)乙方工作人員操作存在安全隱患的機電裝置及小型電動工具並未穿戴規定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的;

(5)乙方工作人員在園區隨地大小便、亂扔亂倒垃圾汙物、赤背裸露、穿超短褲頭穿行、酗酒賭博、喧譁鬧事、打架鬥毆、隨意調戲甲方女職工的等不注意個人行為的;

(6)乙方工作人員未經許可私自在宿舍接拉電熱毯、電爐子、碘鎢燈在室內、現場進行取暖的;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工作人員私自連線電、水、氣的;

(8)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私自在生產區域動火的。

七、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承包(主)合同附件,與承包(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承包合同一致,如果承包合同工期有變動,本協議期限也隨之變動,工程結束以後,本協議也一同解除。

2、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由各方進行了充分的協商。甲方已提請乙方對協議內容作全

面、準確的理解。甲方已應乙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作出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3、本協議簽訂後,因國家法規出現新的變化,可適當補充完善。

4、本協議由三鑫集團實業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試驗過程中應承擔的安全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協議內容

1、在全部試驗期間,甲方應服從乙方對試驗現場的安全管理;

2、甲方必須嚴格按照乙方的技術及安全保護要求進行各項操作,對未按乙方技術及安全保護要求操作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試驗過程中,如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操作,或未在乙方監督下進行操作而造成的乙方工作人員輕傷、重傷或其他傷亡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4、如試驗過程中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而造成的乙方裝置損失及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附則

1、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試驗全部完成甲方及其產品撤出本試驗室後自行終止。

甲方責任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責任人: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為切實保障我校學生人身安全,保障學生正常的學習,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望江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對中國小校、幼兒園接送學生專用車輛管理的通知》精神,現簽訂如下安全責任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提供車號為車輛識別碼發動機號碼的座作為接送學生專用車輛,並與學生家長簽訂接送協議。

2、乙方提供的車輛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駕駛證、行駛證、車牌、養路費、汽車各項年審及公安部門鑑定的檢測合格報告證件,缺一不可)以保證車輛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法律、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3、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讓學生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引發學生或家長投訴,由此引起的不良後果或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按照指定時間、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應經學生家長同意;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

5、在接送時間內,司機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保持車輛的清潔。

6、乙方司機要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不準酒後開車,開車時不準抽菸,不準打電話或接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

7、甲方為乙方提供學校上學、放學作息時間。

8、甲方建立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學校每天安排一名值日教師檢查接送車輛,對學生上下車、過馬路的秩序進行管理。

9、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車輛及司機納入學校統一管理,乙方司機依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學習及其它會議並落實到位。

10、甲方有權定期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報告有關部門進行妥善處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7

為加強汛期學生的安全管理,杜絕學生野浴現象發生,確保學生生命財產不受侵害,蘇密溝鄉中心校特與全鄉各水庫、塘壩所有單位或使用人簽定如下安全協議:

一、全鄉所有水庫或塘壩要加強安全管理,特別是汛期更要有專人守候,嚴禁學生到水庫或塘壩中野浴、釣魚、划船等戲水活動,水庫或塘壩明顯位置要設立標示牌或警示語。如因管理鬆懈造成學生傷害的',後果由水庫塘壩所有單位或個人承擔。

二、堅決杜絕學生野浴、釣魚、划船等戲水活動,水庫或塘壩管理人員,如不及時制止學生上述活動,出現安全事故的,由管理單位或個人負責。

三、學生不聽勸阻強行戲水造成人身傷害的,後果由學生家長負責。

四、水庫塘壩要有安全防範措施,不允許學生參加防汛搶險活動,私自動員未成年人蔘加搶險的要負法律責任。

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特別是假前要集中對學生進行一次防汛教育。

以上協議經雙方協商達成共識

甲方: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責任人:___________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8

甲方:北京市西單商場股份有限公司十里堡西單商場

乙方:

為了進一步明確承租單位在各項業務經營活動中的治安、消防、交通職責,嚴格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安全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乙方在本商場(簡稱)工作期間有關治安、防火、交通等項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2、為乙方搞好安全防範工作,辦理各項有關手續提供方便。

3、按照有關規定,對存在的問題的單位及時給予糾正,並限期改正。

4、對乙方的合法經營予以保護,發生各類案件後,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偵破。

二、乙方的權利的義務

1、有權在與甲方洽商的經營範圍內從事正常的餐飲經營活動,其合法經營及職工在工作時間內的人身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2、主動提供在本商場工作的人員到安全保障部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在填寫“外來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時還須附有本人身份證影印件,如單位人員變更,及時報商場安保部門。

3、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令,自覺遵守市、區和本商場的各項安全規定。

4、接受安全保障部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指導,對提出的問題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進行整改。

5、違章單位及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其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6、因業務工作需要進行施工裝修,乙方事先應提供施工方案,由商場統一協調,經安全保障部審查後,按照有關規定到公安消防部門辦理建審手續,需動用明火單位(含電氣焊)須到安全保障部辦理“動火證”。

7、結合本經營工作使用的電、氣、冷藏等電器裝置、設施,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及管理制度,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對發生問題責任不清的單位,由其單位領導負責。

8、做到“四有”、“五同”。即有安全管理、有安全防範措施、有滅火作戰計劃、有安全責任人。“五同”的內容是:將安全工作與其它業務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同總結。

9、對本單位職工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做到人人掌握消防基本知識,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人人會報火警。

10、做好班前班後安全檢查,對易燃品和廢舊包裝及時清理,不得過夜。

11、加裝燈具、燈箱、電源電器裝置,事先應徵得安全保障部及相關部門同意,並由正式電工操作安裝。

12、工作中保持高度警惕,嚴防財物被盜,並提示就餐職工保管好自己隨身攜帶的財物。

13、發生各類案件,注意保護現場,並立即向有關部門報案,積極協助辦案機關進行偵破工作。

14、嚴格履行本安全責任書的各項內容,嚴防問題發生,對違反本安全責任書發生的各類案件及火災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15、本責任書中的未盡事宜,依照上級機關及本商場的有關規定處理。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由承租單位領導與十里堡西單商場安全保障部領導共同簽訂,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市西單商場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十里堡西單商場

負責人(簽字):

20xx年X月XX日

負責人(簽字):

20xx年X月XX日

2百貨公司活動安全責任協議書

甲方:百貨大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淘氣堡租給甲方使用,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及涉及安全的各項責任要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書,內容如下:

一、甲方租賃乙方淘氣堡日期20xx年6月1日-3日,為期三天;

二、租金約定每日X元,活動結束後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責任義務

1.負責本次活動的申報審批手續;

2.協助乙方準備活動中的淘氣堡的安裝;

3. 製作“淘氣堡的安全規則”;

4. 如活動期間天氣變化和其它不可抗力情況,經甲方雙方協商同意即可終止此項活動;

四、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自願參加本次活動,認真閱讀並遵守 “活動安全責任協議書”的具體內容;

2.活動期間乙方派專人負責淘氣堡看管及兒童遊戲活動的整個過程;

3.兒童參加遊戲所使用淘氣堡乙方必須提供衛生和安全保障措施,以免產生對兒童的傷害;

4.遊戲前乙方必須做好兒童的安全提示;

5. 活動期間兒童憑豐潤百貨大樓有限公司發放的“遊戲卡”參加遊戲,乙方要保障持卡兒童的順暢參與;

6.如活動期間沒有“遊戲卡”兒童有意願參加遊戲,允許乙方可自行收費但持卡兒童必須保障享有優先權;

7.乙方自行攜帶的搖擺機必須保障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8.如因乙方責任(持“遊戲卡”兒童在遊戲過程中)發生意外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要認真履行其職責,任何一方都不得違約,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zz百貨大樓有限公司 (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20xx年X月XX日

3商場裝飾施工及安全協議書

甲方:商場

乙方:專櫃

為保持商場良好的經營秩序和經營形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制定本協議,雙方遵守以下條款:

一、乙方應填報裝飾(修)計劃書(甲方統一製作),包括專櫃效果圖或相關資料,裝飾用料樣本、電氣接線圖、用電負荷量和施工用電需求情況,報甲方經營部初審,初審通過後,由裝置科、保衛科填寫好施工要求,經營部負責報分管經理批准,雙方簽署本協議,甲方落實指導監督人員,與乙方施工人員同時進入施工現場。

二、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在指定區域內施工作業,並佩戴工作牌,經營部門督促清理垃圾,施工中應保持現場清潔,不得佔用走道及其他專櫃空間,不得損壞其他專櫃及商場的地面、牆面、吊頂等設施,不得影響商場的正常經營。

三、使用油漆、稀料或其它易燃品作業時應加強防火措施,根據施工裝飾情況,保衛科應配備專門的滅火器材,以防意外。如因裝修需要,必須動用電焊作業時,應到保衛科辦理《動用明火作業》手續。

四、電氣施工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人員必須具備電氣施工資質,經過甲方裝置科認可。

2、電器材料(包括導線、燈具、開關、絕緣材料、壓線帽等),必須使用甲方指定專櫃銷售的合格產品,特殊材料,須經甲方裝置科檢驗合格並簽字後,方可使用。

3、導線部分必須安裝護套(全導軟管),接線頭必須使用壓線帽。

4、電源側必須安裝漏電保護開關。

5、導線部位、燈具安裝部位必須塗防火塗料2遍。

6、電氣隱蔽施工部分(燈箱、貨架、櫃檯)必須由裝置科驗收簽字,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

7、施工用電必須由裝置科指定,嚴禁私自接線。

8、乙方購進定製專櫃,必須遵守本條有關用料和工藝要求。經裝置科驗收合格簽字後,方可投入使用。

違反以上條款,每次罰款100元,視情節輕重,甲方有權暫停乙方施工,並責令部分或全部返工。

五、施工現場嚴禁吸菸,違者每次罰款300元。因乙方違章造成嚴重後果,乙方負完全責任。

六、施工作業必須自覺接受甲方保安與技術人員的監督、管理,甲方人員必須監督到位、文明服務。乙方投訴必須經過經營部,按正常渠道逐級反映。

七、施工完成後,經營部報請分管經理批准,由裝置部牽頭,組織進行綜合驗收,填寫驗收報告記錄,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裝飾(修)計劃書及驗收報告存檔。

八、施工必須在協議規定時間內完成,每拖延一天,罰款100 元。

九、甲方經營部負責專櫃報修,乙方負責維修,維修用料及要求,按本協議有關條款執行,自報修之日起一週之後,乙方仍未修理的,視為乙方自行同意甲方代為維修,維修結束後,專櫃實物組長或部門負責人在維修工料清單上簽字認可,經營部負責人每月在費用匯總表上簽字,公司財務部定期從乙方貨款中或其他費用扣除,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因維修帶來的安全責任。

十、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

電 話:

乙方代表:

電 話:

20xx年X月XX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9

為了確保學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

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我校輔導站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為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輔導教師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和財產受到傷害的,應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因自身造成傷害的,由本人負責。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一般由學生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教師有過錯的,按教師過錯的大小確定教師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學生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3)損害事件不屬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來自校外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損害。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學生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傷害事故,以及課間、中午休息和雖在校內但是由學生之間造成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禁止學生在校內“瘋打鬧”,如果不聽從教育發生事故者,責任自負。

6、嚴禁教職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

7、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知道後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違者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等,因此發生的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負責。

10、學生在校外食宿和購買零食吃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3、嚴禁學生私自到河邊、溝堰等處洗澡,學生違反規定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注:家長若不履行以上協議,學生可不參加輔導班學習。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輔導學習期間。 該協議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學生及學生家長留一份。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0

根據國家的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以及切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有效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消防事故的發生。為加強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落實消防崗位責任制,確保小區安全和業主人身安全,現就有關區域防火責任達成如下具體協議:

一、安全防火責任人(產權人/使用人):

二、安全防火責任區:Z城市花園 號樓 房(商鋪);

三、安全防火責任人對小區的安全防火工作具有以下權利及義務:

1.監督、執行公共場所和設施裝置的安全使用制度及實施,並參與小區安全防火應急救援工作。

2.安全防火責任人不得將住宅物業改為商業用途,商戶不得將經營場地、裝置設施出租、轉讓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經營資格的單位、個人。

3.商業物業安全防火責任人須保障經營場所、裝置設施、應急疏散通道達到相關安全規定要求,不得儲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等於物業內。

4.物業在發生安全防火事故時,安全防火責任人須及時組織人員搶救、積極協助安全事故的調查善後處理工作。

5.商業、物業安全防火責任人須在經營場所配備相應的有效消防器材。

6.負責入戶門內自用區域的安全防火管理。

7.安全防火責任人在出租、轉讓物業時,須告知物業服務中心。

8.如有火災應採取正確的防火滅火方法,引導相關人員撲救火災並保護好現場

9.安全防火責任人須掌握防火消防知識、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

10.保護好小區原有的消防設施,不發生意外情況,嚴禁使用消防器材。

11.認真遵守、貫徹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地方政府相關消防法規。

12.凡因違反規定所發生的安全消防事故,由安全防火責任人按規定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物業服務中心、區域防火責任人各一份。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確認後生效。

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安全防火責任人:

Z城市花園物業服務中心 電話:

物業服務中心電話: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公司負責人)

甲方投資設立__________ 分公司,並聘乙方為該分公司負責人,為明確雙方責、權、利,特訂立本協議,雙方遵照執行。

一、分公司設立目的

在甲方指導下,積極拓展 ___地區的旅遊業務,業務範圍與甲方相同。業務開發情況由甲方另訂考核指標,並按年、季度、月進行考核。

二、分公司設立細則

(一)旅行社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以設立分社的名義從事《旅行社條例》規定的經營活動,其經營活動的責任和後果,由設立社承擔。

(二)分公司的經營場所、營業設施、裝置,應當符合《旅行社條例》的規定;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經營費用(經營場地房租水電費用、旅行社所有聘用人員的工資獎金、電話費等)並由乙方投入。

(三)分公司的名稱中應當包含設立社名稱、分社所在地地名和“分社”或者“分公司”字樣。

(四)乙方應當持總公司提供的相關檔案在所在地辦理工商登記並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五)甲方應當加強對分公司的管理,對乙方實行統一的人事、財務、招徠、接待制度規範。

三、經營分配形式

甲、乙方明確,____________分公司由乙方承包經營,乙方根據權利與義務相一致原則對分公司的盈利及虧損享有權益、承擔責任。

具體分配形式為以下第_____種:

(一)乙方向甲方繳納固定承包費_____元/年,乙方對分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全部責任,自負盈虧。繳納時間為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提取年度利潤的_______%,承擔年度虧損的_______%。

(三)其他承包經營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負責分公司的登記設立及業務經營,代表分公司行使職權。

2、根據勞動法律法規及甲方要求,招聘、錄用、解聘分公司工作人員,決定分公司工作人員的薪酬獎懲。分公司財務負責人由乙方推選,經甲方認可後上崗。分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解聘應報甲方批准。

3、乙方應按年度制定營業計劃及財務預算,並報甲方審查通過。乙方應按季度、年度向甲方書面彙報分公司運營情況及財務收支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4、乙方應制定合法、有效的分公司業務、財務、人事等規章制度,作為分公司執行的制度保障。該規章制度應報甲方備案。

5、乙方應單獨建賬,並保持財務賬簿符合客觀事實。

6、非公司業務需要,不得出借分公司資金或分公司控制的資金。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應說明用途並經甲方批准。

7、不得以分公司名義或財產為其他單位、個人的債務作擔保,亦不得以分公司名義或財產作為乙方個人或分公司其他工作人員的個人債務作擔保。

8、分公司運營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索賠或造成甲方重大損失的,最終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應清正廉潔,以身作則,嚴格執行甲方及分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10、乙方應忠於職守,任職期間不得自行或為他人從事與分公司相競爭的業務。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撥付乙方相應的分公司設立及運轉所需的資金、設施裝置,供乙方調配使用。

2、甲方應在業務方面給予乙方必要的指導,對乙方的困難應予以適當幫助。

3、尊重乙方的經營自主權、承包經營權,按雙方訂立的協議處理分公司相關事宜。

4、如乙方違反本崗位協議或不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予以撤換並追究相應責任。

5、乙方連續2年不能完成雙方確定的任務指標的,甲方有權予以撤換。

6、對乙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索賠或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附則

1、乙方獲取的承包收入應提取_____%作為履約保證金,提取額滿______萬元可不再提取。協議期滿或解除時,扣除損失後保證金返還乙方。

2、未盡事宜,由甲、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崗位責任協議書有效期限為____年,自本協議生效日起計算。

甲方:(簽章) 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切實搞好工程建設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確保施工現場的治安穩定和防火安全,現根據《××市社會治安防範責任條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明確雙方在治安防範,防火安全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與乙方簽約工程合同時應將甲方對《施工現場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規範》(附後)書面交於乙方,明確要求、落實責任、加強指導。

2、甲方應將上級公安部門和上級單位對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關要求、資訊及時向乙方進行傳達佈置,定期聽取乙方在開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況和意見,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貫徹落實治安防火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對乙方有關人員發生的違章違法行為及相關問題,則有權教育、制止和責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時刻按責任違約給於相應的經濟處理(500—1000元人民幣/次)。

4、乙方的違章違法行為,甲方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理的是指:

(1)未經公安消防部門稽核批准,擅自使用液化氣鋼瓶或違章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尚未造成後果的。

(2)施工區域內發生聚眾鬥毆、賭博、收看淫穢錄影等影響工地治安秩序的違法行為及集體宿舍內違章男女混居的。

(3)違反《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規定》用電,擅自使用電爐、煤油爐、電熱毯等及帶有明火的各類電取熱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燈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區域內違章吸菸的。

5、乙方在其責任區域內發生嚴重違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門調查處理,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後果和影響,對乙方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責任人行使評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否決權。同時,還可對乙方進行—50000元人民幣的一次性責任違約經濟處理。

6、甲方對乙方的責任違約經濟處理,由甲方開具書面通知單給乙方認可。處理款從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根據整個工地治安防範的需要,如確需增設或外聘警衛值勤人員時,甲方可按“協商、集中”的原則決定實施方案,其費用甲方按實際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單位分擔,乙方不得推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進入工地後,應及時明確落實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責任人專(兼)職保衛消防幹部及治安保衛組織網路,書面報甲方備案。

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執行國家和本市頒發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認真落實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規範》執行從管理,對本責任區域內的治安穩定、防火安全,實施全面負責,確保不發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災事故。

3、乙方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級主管單位的領導外,還應主動接受轄區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的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對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佈置的“建立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積極地貫徹執行,對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在檢查中查獲的各類隱患問題,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組織整改或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確保安全。

4、一旦工地上發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災事故,乙方應在積極處置、保護現場的同時,立即向公安部門和甲方報告,接受調查、處理。所造成(包括對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對因違章違法行為所受的責任違約經濟處理有異議的,可提出申訴,要求複議,如發現甲方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有濫用職權、營私舞弊、有意刁難等違法行為的,有權向甲方領導或有關機關檢舉揭發,要求處理。

三、其他

1、本協議中未涉及到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可根據需要協商補充修改,如遇有與國家和本市的有關部門法規不符的應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簽約後生效,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滿,本協議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3

甲方(組織方):

乙方(營員):

為保證夏令營活動的順利開展,提高組織方和營員的安全意識,保護營員的合法權益,強化營員的紀律觀念,明確雙方的責任,現依據有關法律,達成如下協議:

活動時間:

甲方責任:

1、保障夏令營活動期間的飲食衛生和飲食安全,營員食品和飲用水符合衛生標準。

2、保障夏令營活動期間的住宿衛生和住宿安全。

3、保障夏令營活動期間的交通安全,所用車輛、行車司機符合交通法規的各項要求。 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後果者,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乙方責任:

1、必須服從組織方的各項規定,按時參加集體活動,集體活動時不掉隊,不單獨行動;分散活動時在指定地點和區域開展活動,保持與組織方聯絡人的密切聯絡。

2、報到時主動陳述自己的病史,不得隱瞞自己的病史;不購買、食用沒有正規包裝、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的食品、飲料。

3、保管好自己的財物,不洩露銀行卡密碼,離開寢室要自覺關窗鎖門。

4、不得利用計算機資訊系統從事危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危害計算機系統的安全;不做損害自身或他人利益或安全的事。

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後果者,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附 則:

1、本協議從乙方報到時生效,乙方離營時自動失效。提前到達或延後離開期間,責任由乙方自負。

2、因不可抗力導致或乙方自發的疾病、傷害等情況,甲方除承擔未及時救助致使損害擴大的過錯責任外,不承擔其他責任。

3、本協議隨夏令營通知一起釋出,乙方報名即視為自動認可,報到時正式簽署。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乙方: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4

甲方:營銷策劃工作室

乙方:

各位學員及家長:

為了您或您的孩子能夠度過一個安全並富有收穫的暑假,特與您簽訂此協議書,本協議中甲方營銷策劃工作室,乙方參加世博夏令營的學員。甲乙雙方就參加本協議所指世博快樂成長夏令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營銷策劃工作室義務

第一條 保證學生的安全,併為每一位學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保額5萬。

第二條 負責學生在夏令營期間的全程監護,保證對學生的有效管理。

第三條 選派專業教練帶隊,全程寓教於樂,帶領學員度過一段快樂的假期。

第四條 所交費用涵蓋了夏令營來回交通費、服裝、吃、住、保險、各項夏令營活動等規定專案費用,在此範圍內絕不額外收取其他費用(學員入營時需帶一些個人生活用品,具體清單請參照《營員手冊》;學員在營地內消費本營規定之外的專案時需根據現場情況實際操作)。

第五條 如學生身體不適,夏令營配有專職醫師檢查診治,病情稍重者會及時通知家長,並安排去醫院就診,醫療費由本公司先行墊付,符合保險條款的由保險公司負責理賠,其餘的自理部分在夏令營結束時與家長統一結算,交通費由本公司承擔。

第六條 為了讓家長更好地跟蹤瞭解孩子在夏令營的情況,我們會定時以夏令營日誌的形式在興義之窗網站公佈孩子在夏令營的學習及生活的總體表現。

二、學員及家長義務

第一條 遵守夏令營的相關紀律,所有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真實有效。

第二條 乙方自願參加甲方組織的夏令營,並同意甲方對乙方於夏令營期間學習和生活的全部安排(包括學習、住宿、餐飲、保險等專案的全部安排)。

第三條 簽定本協議的同時,乙方向甲方交付“快樂成長”夏令營費用“5天營”¥780元整,本協議生效後,如因乙方改變計劃,決定不參加夏令營,所交學費不退還。特殊情況,如因病不能參加者,乙方將退回除已經發生費用外的所交費用,乙方在開營前三天可

更改參加完全相同內容和費用的夏令營的期數。

第四條 乙方應在開營當天按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報到,否則乙方須自行前往營地,如乙方在開營之後兩天之內未能到達營地,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不退還乙方繳納的費用。

第五條 乙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退還乙方向甲方繳納的夏令營全部費用,同時,乙方應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監護人承諾對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地方法規或夏令營規定而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承擔法律後果:

1、 乙方行為違反夏令營營員守則的有關內容,不服從夏令營管理嚴重影響夏令營活動的;

2、 乙方向甲方隱瞞其不適於參加夏令營的身體狀況,如哮喘、心臟病、肝腎病嚴重者和精神狀況等疾病

3、 夏令營開始後,乙方不聽甲方安排,未經甲方批准擅自離營。

備註:

一、在夏令營開始時間之前,若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導致夏令營推遲或取消,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如夏令營開營時間推遲超過10日或取消,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還乙方相關費用,不作其他額外賠償。

二、本協議如有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要求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協議一經簽字即生效,請學員與家長仔細閱讀相關內容。學生如自願參加本夏令營並願意遵守有關規定,請在報名表上簽名。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報名時即簽定協議,簽字後一份交還甲方,另一份由乙方儲存。

甲方簽字(蓋章):營銷策劃工作室 乙方簽字(蓋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5

為加強安全意識,做好安全防範,確保學生在學校住宿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安全協議。

經學生本人及其家長(監護人)申請,學校與班級同意,_______同學在我校就讀期間,不在學校食宿。為了加強管理,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化分安全管理責任,學校和學生及其家長(監護人)達成如下協議:

1、學生申請走讀(包括上下課、早晚自習)必須經家長的同意。學生走讀期間家長作為監護人應對子女的上下課(包括早晚自習)來回路途交通安全及校外的一切管理全權負責。

2、家長應向學校提供家庭住址準確地址和聯絡電話,主動了解學校的`作息時間,參與學校規定的各項活動。

3、走讀生上下課途中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管理,學生放學後(早晚自習下後)的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或家長負全責。

4、學校正常上課期間學生未經老師(班主任)許可私自離校,或學生本人不遵守學校管理規定而出現的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學生或家長承擔。

5、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到校上課,家長必須向學校管理部門或班主任履行請假手續。

6、此協議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一份。本協議書由學校、學生、家長三方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20__年__月__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6

甲方:

乙方:

分包專案: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障電信設施、裝置安全暢通和施工人員及其它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甲方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書適用於土建、消防系統建設、安裝、改選、改造工程;通訊管道、通訊線路、通訊裝置安裝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活動。

第三條 甲方有權(而非義務或責任,下同)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進行監督。甲方代表有權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程相關單位應積極配合,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四條 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確保電信裝置、設施安全和人員安全。

乙方應當執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標準、規範、規程。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通訊管道、線路施工現場,應特別重視並遵守下列要求

1、必須設立警示訊號標誌,白天用紅旗,晚上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並請交通民警協助,以保證安全。

2、施工區域,有平行與交越電力線纜,必須採取相應措施,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施工人員進入人(手)孔作業,應先探明人(手)孔內有無有毒、易燃氣體,避免發生中毒事件。

4、施工人員進行登高作業,應先檢查登高工具和保險裝備,避免發生摔傷事故。

5、現場施工用電源線架設高度,必須滿足安全要求;必須安裝警示紅燈。

(二)在通訊機房內施工,應特別重視並遵守下列要求

1、必須制定確保執行裝置安全措施。

2、裝置開箱後,包裝箱等易燃雜物應立即搬離現場。

3、施工時,不得將導線頭子遺留在裝置內。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施工現場。

4、施工期間確須進入通訊系統,應辦理借用口令手續,用畢立即歸還。

5、施工期間布放線纜,拆除豎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線纜完畢後,應立即重新封堵。

6、裝置安裝完畢,必須經監理、督導、電力維護人員檢查、測試無誤後,方可接通電源。

第五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實行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應指定專案經理為主要責任人。

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管理原因造成通訊裝置、設施損壞、通訊阻斷、人員傷亡等,一切責任、後果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實際特別制定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和專項技術措施,配置專(兼)職安全監督檢查人員。

第七條 乙方應當自開工之日起,在施工現場設定達到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並對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第八條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條 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甲方報告外,施工企業還應當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傷亡事故不得隱瞞、故意遲延報告或者謊報。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潔、美觀,對建設單位及甲方通訊設施、裝置應給予保護;

(二)材料堆放整齊有序,不得影響建設單位及甲方正常生產秩序和通訊暢通;

(三)垃圾及時處理,不得就近亂堆亂倒;

(四)戶外施工因特殊情況確需夜間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報專案經理批准後方可施工。需夜間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設立夜間警示燈和安全防護欄;

(五)符合衛生標準;

(六)搭建作業人員臨時宿舍,應牢固,通風,布放照明電線必須安全;

(七)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施工現場溶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等易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

(二)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撒建築垃圾;

(三)不得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現場吸菸或使用明火,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應經安全保衛部門批准辦理《動火證》;

(五)需進入生產機房進行施工的,乙方應到建設單位或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出入通訊要害部位介紹信,方可進入施工。

(六)施工所需的工程、運輸車輛均由承包單位自備或租賃。承包方要確保駕駛員能夠對車輛定期進行維護、保養,運輸裝置、材料的車輛應考慮好運輸線路,作到在運輸過程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施工安全,不出現任何差錯。承包方因工程施工所租賃的車輛必須有合法、齊全的手續,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範使用使用。

第十二條 違反本協議書第六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之任一款的,由甲方要求乙方改正,並由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違約金。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屢次違反本協議書相關條款,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參加通訊工程建設資格。情節嚴重的,報告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作為雙方施工合作框架協議的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7

甲方:__百貨大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淘氣堡租給甲方使用,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及涉及安全的各項責任要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書,內容如下:

一、甲方租賃乙方淘氣堡日期20__年6月1日-3日,為期三天;

二、租金約定每日___元,活動結束後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責任義務

1.負責本次活動的申報審批手續;

2.協助乙方準備活動中的淘氣堡的安裝;

3. 製作“淘氣堡的安全規則”;

4. 如活動期間天氣變化和其它不可抗力情況,經甲方雙方協商同意即可終止此項活動;

四、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自願參加本次活動,認真閱讀並遵守 “活動安全責任協議書”的具體內容;

2.活動期間乙方派專人負責淘氣堡看管及兒童遊戲活動的整個過程;

3.兒童參加遊戲所使用淘氣堡乙方必須提供衛生和安全保障措施,以免產生對兒童的傷害;

4.遊戲前乙方必須做好兒童的安全提示;

5. 活動期間兒童憑豐潤百貨大樓有限公司發放的“遊戲卡”參加遊戲,乙方要保障持卡兒童的順暢參與;

6.如活動期間沒有“遊戲卡”兒童有意願參加遊戲,允許乙方可自行收費但持卡兒童必須保障享有優先權;

7.乙方自行攜帶的搖擺機必須保障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8.如因乙方責任(持“遊戲卡”兒童在遊戲過程中)發生意外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要認真履行其職責,任何一方都不得違約,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8

安全是頭等大事,關係到社會和諧、家庭幸福、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危問題。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學生年齡尚小,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較差,特別是上學、放學路上和滯留校園的安全問題應引起家長的高度重視。因此,學校為了要求家長(監護人)切實履行好監護責任和準時接送學生上學、放學,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與家長(監護人)簽訂如下協議:

甲方: __學校

乙方: 家長學生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教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物件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2、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

3、為跑讀學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跑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並要求家長準時接送學生上學、放學,確保孩子來校、回家途中的安全。上學、放學路途中的安全必須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2、不得託付任何人接送孩子,孩子不得單獨騎乘任何車輛到校上學,乙方使用任何車輛接送學生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或班主任取得聯絡,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家長(監護人)必須根據放學時間準時接學生離開校園(除值日生、家長或監護人等待外),不準學生在校園滯留,否則,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關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4、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需向班主任書面請假。學生擅自離校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

乙方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9

尊敬的各位家長: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家庭的幸福所在。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並擔負起法定監護人的監護職責。

對於孩子的安全,學校、教師的責任時間為師生在校期間,責任空間為校園內,放學後是家長的責任時間。為了保障學生安全,做到家校分工合作,責任明確,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要教育孩子按時到校上課,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來左去右”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提倡家長親自接送,中低年級的孩子家長必須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如果家長因故不能親自接送,要與所委託的接送孩子的人員有書面安全責任書,做到責任明確,保證學生安全。

三、家長要明確孩子上放學的'時間,做到按時接送。

早晨到校時間:7:40以後

中午放學時間:11:40,到校時間:12:50以後

下午放學時間:4:25

四、建立學生請假報告制度,如果孩子有事或因病不能按時上學,家長鬚親自及時向班主任老師請假;如果學生上學期間,家長因故須中途接孩子回家,家長要親自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請假,並告知班主任老師是誰來接孩子。

五、為了保障家校的聯絡通道,班主任老師已建立了本班的飛信群,請家長要保障手機資訊的通暢,換手機號碼要及時通知老師。

為了您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學校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20

為明確學校和學生在假期間的安全責任與義務,保障學生的安全,維護學校的穩定,特擬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學生回家必須簽訂安全責任書以及辦理離校登記等相關手續,方視為學生在假期間正式回家。未經學校同意,學生不得自行離開學校。學生假期間發生人身、財產損害事件,且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二、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應嚴格遵守《x學院學生手冊》及學校其他各項外出離校的安全管理規定,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並向學校做出安全承諾;

三、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違反相關規定並給學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或其他後果的,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學生要遵守交通法規,因違反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五、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在校外發生違法犯罪、擾亂社會治安行為的,責任自負;

六、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庫、湖泊等地遊玩,由此造成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七、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要愛護公共設施和裝置。損壞或故意損壞公物的,責任自負;

八、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如因個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損失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九、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由於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因學生本人或他人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暑假放假時間為:20xx年x月x日

十一、收假時間為:xx月xx日—xx日,xx月xx日晚準時在教室上晚自習,開班會;

十二、補考時間為:xx月xx日—xx日;

十三、正式上課時間為:xx月xx日;

十四、成績查詢時間:xx月xx日—xx月xx日

十五、此安全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