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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十篇

欄目: 協議書 / 釋出於: / 人氣:2.42W

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

公司名稱:

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十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

註冊資本:

經營範圍: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公司性質: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各以認繳出資比例對公司承擔責任

甲 方: 身份證號:

乙 方:______ 身份證號:

丙 方: 身份證號:

茲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成立上海__公司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擬總投資額為100萬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擬出資額30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3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擬出資額40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40%;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擬出資額30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30%;

4、股東實際資金注入以補充協議為準。

二、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兩年。

2、甲方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負責公司的營運,具體職責包括:

辦理公司成立登記手續;

公司行政、人事、財務等事項管理;

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 負責產品的銷售,具體職責包括:

產品市場推廣和營銷;

業務拓展的及時資料反饋;

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4、甲、乙、丙三方有互相監督和協助對方相關工作的權利和義務。

5、公司不設股東會,如有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三方意見無法協調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則按以下順序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界定的各項條款;

主張方股東共同持有的實際出資比例;

公司法人;

提至對公司註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6、甲、乙、丙三方每週進行一次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三、財務管理

1、資金由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

2、公司賬目應做到每月清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3、資金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單筆次超過3000元的,應由三方共同核批。

4、其中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提交股東例行會議決議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5、甲、乙、丙三方不得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收受商業賄賂或私自侵佔公司公共財產:

對於三方認可且金額不高於300元的商業贈與,收受方有權保留或交由公司處理;

對於收受方當月未呈報公司,並私自收受的任何形式價值超過300元的商業贈與或商業賄賂;或利用任何手段私自侵佔公司財產利益的,收受方應賠償公司及守約方全部損失並處以收受方10倍罰金賠償給守約方;

受賄、侵佔金額巨大達到立案標準的,應交由公安機關處理,由收受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並賠償公司及守約方全部損失。

四、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認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度虧損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

分紅時間為每個季度的第一個月第一個工作日;

分紅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百分之五十;

分紅比例為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

五、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

轉讓方__將股份轉讓予其他方的,應徵得未轉讓方書面同意;

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導致公司損失的,轉讓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

2、退股:

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和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其他全部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

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退股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退股行為導致公司損失的,退股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增資:

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其他方入股的,擬入股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六、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若清算後有剩餘,各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按認繳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認繳出資比例分擔。

七、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資金注入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由此造成公司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支付守約方共10萬元違約金。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賠償守約方所有損失。

八、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對公司註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兩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假如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的手續。

第四條 合夥兩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其他人能入夥,但須經甲乙兩方的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兩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兩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_______元

5、經營範圍:_______,具體以商事登記機關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元

(1)甲方出資___元,佔啟動資金的30%;

(2)乙方出資___元,佔啟動資金的70%;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賬號:_______),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註冊資金(本)_____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3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70%;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何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__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由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2、退股:

(1)股東退股首先應符合《公司法》關於公司減資的相關規定。

(2)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3)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4)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5)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減資及其他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分配剩餘財產,剩餘財產按出資比例分配。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雙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捺印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本公司是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公司住所地為:

第二章宗旨以及經營範圍

第四條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五條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章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五十萬元。

第七條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甲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

乙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

丙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

丁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

第四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後天內,必須按協議辦理認繳出資的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認繳手續完結後,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

股東不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參與股東會並依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和監事;

(四)依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註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六)公司終止或清算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七)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複製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八)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第十條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照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依法成立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五)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六)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七)保守公司祕密。

(八)《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股東會

第十一條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併、分立、改變經營範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依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每一元人民幣為一個表決權。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清算、變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對外擔保等重大事務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對於以上所列事務外的一般事務,實行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第十四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按本協議規定按時召開。

臨時會議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監事提議召開。但應當於會議召開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蔘與,行使委託書載明的權利。

股東經通知後既不參與股東會又沒有書面委託他人蔘與的,視為自動放棄表決權。

如有惡意或明顯故意不通知部分股東而召開股東會,致使部分股東未能參與股東會時,該次股東會所作決議無效,應重新對所議事項進行表決。

第十五條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製作書面決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決議上簽名。會議記錄和書面決議應妥善儲存。

第六章董事會

第十六條公司設立董事會,由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經營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長簽字批准。

公司不設立副董事長。

第十七條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董事長缺任時,由董事長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長的職權。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實行三分之二多數成員通過原則。

董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如有重大事項,也可隨時召開。

第十八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應於日前通知董事、總經理、監事,如遇緊急情況,可提前小時通知,如上述人員經兩次以上通知且推遲一次會議時間後仍不參與會議,視為自動放棄相應權利,董事會所作決議有效。

董事會會議應制作會議紀要和董事會決議,參與會議人員均應簽字。

第十九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依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宜。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的方案和說明

(十二)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時,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並在適當時候及時向股東會報告。

第七章監事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設監事一人,由乙方擔任公司監事。

第二十一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及經理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違反公司法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可以對其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八章總經理

第二十二條公司設總經理一人,由丙方擔任。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負責公司具體經營活動,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主持公司的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五)擬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六)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人員

(七)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八)決定正常經營所需的財務開支(如單次或一定期限累計超過必要的額度,由董事長簽字確認後,決定開支)

(九)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章股東轉讓出資以及股權轉讓

第二十三條公司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投資,但可依法轉讓出資。

第二十四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資。

第二十五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商量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商量不成的,依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六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依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第十章公司增資以及增加股東

第二十八條公司允許依照《公司法》規定增加股東人數,但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增加股東的程式、出資額、出資折算比例等具體辦法由公司董事會制定方案,交由股東會表決通過。股東有權優先依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第十一章財務核算及利潤分配

第三十條公司依法建立財會制度。具體制度由執行董事或董事會提出方案,報股東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一條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憑證、單據、賬薄、報表用漢字書寫。

第三十二條利潤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項費用,依法納稅並提取三金後的純利潤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紅,股東的投資逐年以利潤分配的方式進行回收,股東不得隨意撤回投資。

第三十三條公司註冊成立前各股東所花的開辦費用計入股東的出資額,股東足額認繳出資的公司依法註冊成立後,各項開支計入公司費用,從公司註冊資金中支出,股東個人不再承擔公司支出費用,股東用於公司正常經營所花的實際費用由公司予以報銷。

第三十四條利潤分配每個會計年度進行一次,如公司經營虧損,則依法進行虧損彌補。

第三十五條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由董事長於每年月日之前送交各股東,如有虧損,應作虧損原因的詳細書面說明。

第三十六條財務會計報告必須包含下列財務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現金流量表

(五)財務狀況說明書

(六)債權債務清單,包含發生時間、履行期限、數額、發生原因等項內容;

(七)虧損原因說明書。

第十二章勞動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條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與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條公司營業期限為年,從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議決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分立、被收購兼併、分立時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五)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企業組建後連續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經股東會同意,可宣告公司終止並進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條公司解散時,應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四十一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職權,並按《公司法》規定的程式進行。

第十四章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股東之間出現爭議應該友好商量解決,商量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依照本協議第九章的規定將股份轉讓。

第十五章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經股東共同商量訂立,股東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蓋章,自公司依法核准註冊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適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或可由訂立協議的全體股東商量解決,必要時可對本協議作補充。補充協議必須交審批部門備案。

第四十六條依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所制定的公司章程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全體股東均應遵照。

第四十七條本協議一式六份,各股東一份,如增加股東,依據實際需要增加。另兩份由見證人留存。

甲方(蓋章)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蓋章)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5

第一章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暫定,以工商核准為準)(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甲方:,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丁方:,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一條公司名稱為:有限責任公司(暫定,以工商核准及股東商議決定為準)。

第二條公司地址為:(暫定,以工商核准及股東商議決定為準)。

第三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股東商議決定為準)。

第四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甲乙丙丁四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一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整(大寫:整)。

第二條各方現金及其他出資方式如下:

1、甲方:現金出資__:_,其他方式出資。

乙方:現金出資__:_其他方式出資。

丙方:現金出資__:_其他方式出資。丁方:現金出資__:_其他方式出資。以上現金出資用於__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一條公司的經營宗旨:以誠信為本,打造建築業優良品質,(股東商議決定)。

第二條公司經營範圍是:(股東商議及工商核准經營範圍為準)。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一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及章程規定分配形式享受公司分紅;

(二)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准許所佔比列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按《公司法》舉行股東會決議通過。

(三)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公司相關經營性資訊;

(六)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七)對公司的銷售、採購、投資,財務、等公司所有工作皆有知情權,

(八)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退股一方對其退出之前的債務以其出資及收益承擔連帶責任。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它權利。

第三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及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公司發給各股東的出資證明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五)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侵害公司利益,應向其他股東就其出資及收益承擔連帶責任。

(六)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七)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二節股東會

第一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副總經理,決定有關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的薪水等事項;

(三)審議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審議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第七章公司職務與分工

第一節

全體股東同意任命為公司總經理,任命為副總經理

公司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義務及職權:

總經理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公司20%以上投資及1萬元以上財務支出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方可實施!標額為10萬以上合同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方可簽署!

(二)按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准,才可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四)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洩露公司祕密。

總經理應承擔以下權利: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三)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

(五)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六)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七)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八)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專案,親筆簽署方可執行。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必須經過股東半數同意。

(九)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十)公司合同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十一)提議、主持並決定是否召開股東會。

第二節副總經理權利及義務:副總經理應承擔以下權利:

(一)副總經理,負責公司市場策劃,銷售,

(二)提議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提議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四)提議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五)參與公司的股東會議。

(六)提議制定公司的經營性計劃。

(七)審議業務及公司普通員工的工作計劃。

(八)參與制定公司員工福利及工資標準。

(九)參與處理公司員工及客戶同公司的糾紛處理工作。

(十)處理公司員工的勞動關係。

副總經理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副總經理向總經理負責,同時協助總經理的運營管理。

(二)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五)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第八章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在營業之日起,公司對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實行薪水制,總經理薪水為人

元/月,副總經理薪水為月,其餘股東以外員工工資由股東會商議決定。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股東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公司交納稅後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按照公司投資的股份比例分紅。每季度提取當季度的稅後利潤的4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12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70%進行股東分紅,盈利的餘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80%後,可不再提取。為公司發展,分配比例股東可視具體情況商議調整,原則上不能提高。

第九章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佔股份比例增加出資,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並需經全體股東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第十章退股方式

(一)、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並應該向股東會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就其出資及收益對其退股之前的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每個合作股東的總出資額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公司如盈利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35%的資本公積金,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二)、如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三)、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作期屆滿(本協議合作期限為三年);

②全體合作股東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③合作事業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總經理為清算人,並邀請(律師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作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作各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二章違約責任

一、公司成立初期各股東按照本協議第四章第二條的出資額為限向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二、公司成立後違約方以本協議內容及公司章程規定向公司及其他股東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章、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後所有股東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公司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章程及相關制度並協商解決。

第十五章、本合同一式六份,四方各執一份,工商備案一份,公司建檔一份。

本協議除簽字蓋章項外列印為準手寫無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6

第一章總則

、,四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暫定,以工商核准為準)(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甲方:,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丁方:,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一條公司名稱為:有限責任公司(暫定,以工商核准及股東商議決定為準)。

第二條公司地址為:(暫定,以工商核准及股東商議決定為準)。

第三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股東商議決定為準)。

第四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甲乙丙丁四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一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整(大寫:整)。

第二條各方現金及其他出資方式如下:

1、甲方:現金出資__:_,其他方式出資。

乙方:現金出資__:_其他方式出資。

丙方:現金出資__:_其他方式出資。丁方:現金出資__:_其他方式出資。以上現金出資用於__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一條公司的經營宗旨:以誠信為本,打造建築業優良品質,(股東商議決定)。

第二條公司經營範圍是:(股東商議及工商核准經營範圍為準)。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一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及章程規定分配形式享受公司分紅;

(二)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准許所佔比列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按《公司法》舉行股東會決議通過。

(三)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公司相關經營性資訊;

(六)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七)對公司的銷售、採購、投資,財務、等公司所有工作皆有知情權,

(八)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退股一方對其退出之前的債務以其出資及收益承擔連帶責任。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權利。

第三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及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公司發給各股東的出資證明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五)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侵害公司利益,應向其他股東就其出資及收益承擔連帶責任。

(六)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七)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二節股東會

第一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副總經理,決定有關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的薪水等事項;

(三)審議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審議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第七章公司職務與分工

第一節

全體股東同意任命為公司總經理,任命為副總經理

公司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義務及職權:

總經理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公司20%以上投資及1萬元以上財務支出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方可實施!標額為10萬以上合同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方可簽署!

(二)按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准,才可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四)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洩露公司祕密。

總經理應承擔以下權利: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股東會工作;

(二)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三)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

(五)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六)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七)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八)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專案,親筆簽署方可執行。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必須經過股東半數同意。

(九)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十)公司合同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十一)提議、主持並決定是否召開股東會。

第二節副總經理權利及義務:副總經理應承擔以下權利:

(一)副總經理,負責公司市場策劃,銷售,

(二)提議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提議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四)提議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五)參與公司的股東會議。

(六)提議制定公司的經營性計劃。

(七)審議業務及公司普通員工的。

(八)參與制定公司員工福利及工資標準。

(九)參與處理公司員工及客戶同公司的糾紛處理工作。

(十)處理公司員工的勞動關係。

副總經理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副總經理向總經理負責,同時協助總經理的.運營管理。

(二)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五)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第八章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在營業之日起,公司對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實行薪水制,總經理薪水為人

元/月,副總經理薪水為月,其餘股東以外員工工資由股東會商議決定。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股東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公司交納稅後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按照公司投資的股份比例分紅。每季度提取當季度的稅後利潤的4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12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70%進行股東分紅,盈利的餘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80%後,可不再提取。為公司發展,分配比例股東可視具體情況商議調整,原則上不能提高。

第九章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佔股份比例增加出資,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並需經全體股東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第十章退股方式

(一)、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並應該向股東會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就其出資及收益對其退股之前的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每個合作股東的總出資額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公司如盈利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35%的資本公積金,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二)、如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三)、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作期屆滿(本協議合作期限為三年);

②全體合作股東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③合作事業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總經理為清算人,並邀請(律師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作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作各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二章違約責任

一、公司成立初期各股東按照本協議第四章第二條的出資額為限向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二、公司成立後違約方以本協議內容及公司章程規定向公司及其他股東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章、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後所有股東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公司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章程及相關制度並協商解決。

第十五章、本合同一式六份,四方各執一份,工商備案一份,公司建檔一份。

本協議除簽字蓋章項外列印為準手寫無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專案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專案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專案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濟法》及相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過共同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公司名稱及性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營範圍工程裝修,開業慶典,戶內外廣告設計製作,招牌燈箱,D廣告製作設計釋出,寫真,噴繪,平面設計,宣傳單等。

三、合作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專案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甲乙雙方各自以現金方式出資合作,出資比例各佔______%,(如有實物入股,也作價以現金方式計入),盈利分紅及虧損甲乙雙方各佔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及責任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專案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專案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甲方為股東會負責人,出任企業法人代表,行使企業法人相關一切事宜。在企業日常運營中擔任副總經理,具體主管財務工作,協調和開發公司主營業務專案,負責企業在社會中的宣傳,深化和專案洽談工作。

五、乙方的權利及責任乙方作為企業股東,出任企業總經理職務,在企業日常運營中全面主管企業生產,經營專案和企業內部事務,具體監管運營專案的設計,規劃和製作安裝工作。

六、合作期限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規定的,結合自身職務實施公司各項工作,不得越權,違規操作,如有違反,獨自承擔相應後果,並對無錯方進行相應工作理應合法所得加以針對性的雙倍賠償。

2、在約定合夥期限未滿時,甲乙雙方不得中途撤資,撤股及轉讓股資,如違此約,過錯方將按原始股及相應紅利總價的______%對方進行賠償。

3、甲乙雙方不得以公司名義幹活得私利,如有發生,違約方須無條件退出,所有股份作為賠償轉入對方名下。

八、其他

1、未盡事宜,均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為準,雙方經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工商局存檔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本協議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條件下,就三方共同投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現就設立的具體事項達成如下條款,以資三方遵守:

一、公司的名稱及經營範圍

1、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2、經營範圍:_________。

二、公司的股東及出資比例、方式

1、公司股東共___個,分別為: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

2、公司註冊資金(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出資______萬元,佔註冊資金的___%,全部以______出資。乙方出資______萬元,佔註冊資金的___%,全部以______幣出資。丙方出資______萬元,佔註冊資金的___%,全部以______出資。

3、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公司在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4、各股東須按期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應當在___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賬戶。股東應當在公司臨時賬戶開設後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新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三、公司的設立

1、各股東預先交付______元作為開辦費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後作為公司開辦費用列入成本核銷。開辦費用自本協議書籤字後交付,由統一管理使用。

2、股東的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檔案。各股東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3、公司如因股東未能按時繳付出資而未能有效設立,設立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及其它責任,應由違約方承擔。

4、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發生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分別承擔。

四、公司的組織機構及財務管理

1、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重大事項的決策必須經過股東會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重大事項指涉及公司的組織機構、對外擔保、重大經營活動等事項,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及營銷策略;

(2)對任何對外提供擔保的合同作出決議;

(3)對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聘任;

(4)其他對公司經營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2、甲乙丙三方同意公司設立董事會,其中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由丙方擔任公司的執行總經理,乙方擔任公司的副總經理,其餘董事由三方根據需要共同聘任。

3、甲乙丙三方同意由_____兩方共同委派會計,由___方委派出納,共同管理公司的財務。

4、甲乙雙方同意按月結算經營所得,公司財務人員應定期向股東會提交結算的相關財務資料。

五、股東的權利義務

(一)股東的權利為:

1、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

(二)股東的義務為: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六、股權轉讓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權時,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東在接到轉讓股權的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七、違約責任

1、甲乙丙三方應遵守本協議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導致守約方損失的',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2、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每遲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資額部分的___%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八、本合同的未盡事宜,以公司的章程為準,如公司章程與本合同有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各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醫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建設專案事宜(以下簡稱:專案), 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同意以甲方作為代表與醫院簽訂相關合作協議。

第二條

此專案投資額預計為:_________萬(元)整,專案啟動資金為:_________(佰萬元整)。

第三條

1.專案股份比例: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2.雙方按照所佔股份比例以現金形式。於甲方和 醫院簽訂正式合同日後5日內,匯入甲方建立的專案賬戶。

第四條:利潤分成

1.專案投資額回收前,專案所產生的利潤按甲乙雙方股份比例的分配(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2. 當專案投資額回收後,超過部分,利潤按_________份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份,乙方分得_________份。

3.專案所得收入以醫院結算匯入公司賬戶為準(扣除公司管理費_________%)匯入甲方建立的指定賬戶。

4.利潤分配日為每季度一次,甲方將乙方所應得的利潤從專案賬戶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雙方權責

1.雙方必須按時將投資款匯入指定賬戶,如一方資金未能到位,則以實際到位資金作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以實際投資比例為準。

2.甲方擁有專案的具體運營權,全權處理專案的正常運營。

3.乙方擁有專案的監督權,對專案的具體實施有提出建議和改進的權利。乙方指派財務一名,對財務收入和支出有監督權。

4.甲、乙雙方以其出資額對專案承擔責任,按其出資額在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1、如出現專案投資額不夠或專案虧損需要投入更多資金,按出資比例共同承擔。如有一方無法承擔,利潤則按增加後的雙方出資比例分配。

2、在合作期,未經雙方允許,雙方不得將擁有股份轉讓或出售。

第七條:協議的終止與相關事宜

甲方和 合同結束後,雙方將剩餘利潤分配完畢後,此協議終止。如與 醫院續簽合同,原有股份比例不變,照此合同執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合作雙方均應切實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如有違約,違約一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0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共同出資成立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訂立如下協議,以明晰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概況

1、公司名稱: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公司住所:

3、公司法定代表人:

4、公司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5、責任承擔: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範圍

1、公司的經營宗旨:

2、公司的經營範圍:

第二章:公司的註冊資本與出資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_元。

第三條、公司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大寫)萬元整,其中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大寫)萬元整,出資方式有_______________(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等)。

第四條、甲乙雙方出資額及出資方式如下:

1、甲方: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

第五條、甲乙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1、甲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裝置轉讓給公司。

2、乙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人民幣______萬元足額存入公司的現有賬戶。

3、公司的現有賬戶資訊如下:開戶銀行: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開戶名:____________。

4、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其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公司成立後,應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簽發出資證明書並加蓋公司公章。出資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註冊資本。

4、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的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5、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七條、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轉讓部分或全部出資額和股權,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轉讓出資額或股權,必須取得另一方出資人書面同意(經股東會決議)違反此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三章:股東的利潤分配方案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實繳出資額比例分配利潤。

第九條、公司在每季度末的_______日進行結算,結算完畢後將財務報表報公司股東會批准,根據批准的財務報表及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製定利潤分配方案,經股東會同意後實行分配。

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_______%)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股東利潤分配:每年九月份上年度稅後利潤按照股東的佔股比例分配,預留______%作為公司發展基金不予分配。並按照公司利潤目標達成狀況對直接管理者實行獎勵。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__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第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執行董事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決策人,施行執行董事負責制。

第十一條、乙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甲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做出決議。

8、對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9、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做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股東會會議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按表決權計算多數,即按照出資比例或股權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三條、公司股東會定期會議於每年______月召開。三分之一以上的股東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公司的第一任監事為甲方兼公司總經理。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

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五章:重大事項的處理

第十五條、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其他重大事項。

第六章: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第十六條、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第七章:轉股、退股、禁止行為的約定

第十七條、轉股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

2、自第_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3、若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八條、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甲、乙雙方不得在公司經營不利時退股,如出現此款事宜,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退出,扣除該退出股東在公司所佔股份的______%後在予以結算退出,繼續經營本公司的股東必須在______個月內予以結清,負責按銀行利息計算滯納金。

3、在公司盈利的情況下,股東有特殊原因須退出時,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原股東優先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須從退出之日起______個月內結清,否則按銀行利息計算),如原股東不願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則退出股東須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則不予退出。

4、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5、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第十九條、禁止行為

1、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任何名義進行同類產品的商業活動。

2、禁止股東私自開設和本公司同類產品的公司。

3、如股東違反上述兩條,一經發現,則按本公司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額賠償。

第八章: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條、協議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協議約定,如期足額繳納出資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_%作為違約金;如逾期______個月仍未繳納的,其他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二十一條、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合作方也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補充相應條款。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訂地點: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簽訂地點: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