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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股東合作協議書(精選17篇)

欄目: 協議書 / 釋出於: / 人氣:1.28W

2023年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

一、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由A和B共同註冊,雙方根據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2023年股東合作協議書(精選17篇)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1、總投資為70萬;

A,現金出資人民幣49萬元,並以本公司註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總共所佔股份70%;

B,現金出資人民幣21萬元,並以本公司註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所佔股份為30%;

以上現金出資用於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裝置,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2、啟動資金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28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12萬元;

用於本公司的前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3、註冊資金為30萬元,以30%最低註冊資金計算為9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6、3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2、7萬元;

到賬期限:公司註冊完成後,十五日內,註冊資金9萬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另外21萬元在公司註冊之日起1年之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為自動退股。

三、公司名稱和經營地點:

公司名稱:__有限公司;

公司地點:______

四、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監事由店長擔任),任期三年;

2、A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

3、B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

4、公司銷售、採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後果承擔相應責任。

五、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佔公司註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並轉讓。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允許所佔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

(3)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4)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5)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7)法律、行政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6)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營業之日起,雙方在此承諾,雙方只在利潤分配上不同,其他權利義務相同,雙方工資待遇一致。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合夥人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稅後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七、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佔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並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八、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並應該向另一股東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此協議)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10%的資本公積金,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30%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沒有盈利,剛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3、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作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各合夥人確定的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剛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作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作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應。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相關制度並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簽定於__年__月__日,一式二份,合作雙方生字後生效,合作雙方各執一份。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絡地址: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絡地址:

2023年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

乾股是指未出資而獲得的股份,但其實幹股並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應該指假設這個人擁有這麼多的股份,並按照相應比例分取紅利。美髮店乾股股東合作協議書,我們來看看。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舞蹈機構基本狀況:甲方出於對舞蹈機構長期發展的考慮,為激勵人才,留住人才,鑑於乙方運用其 在教學管理方面的專業技術和管理經驗為甲方進一步提高公司技術水平和經濟效益,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甲方以乾股的方式對乙方進行獎勵和激勵。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一、定義 :

1、乾股:指經公司股東同意記載在股東名冊但不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股份,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乾股對外作為在甲方擁有資產的依據。乾股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

2、分紅:指公司年終稅後的可分配的淨利潤。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專業技術和管理經驗,授予乙方總股份 35 %的乾股。

三、分紅的取得

在扣除應交稅款後,甲方按以下方式將乙方可得分紅給予乙方。

1、在確定乙方可得分紅的三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可得分紅支付給乙方;

2、乙方取得的乾股分紅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的乾股的同時,須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擔任甲方校長職位,負責甲方 舞蹈機構的全面工作,勞動合同年限不得低於3年。

2、乙方在任職期間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享受工資等福利待遇3000元/月。

五、合作期限。

1、本協議期限為 年,於年 月日開始,並於 年 月日屆滿;

2、合作期限屆滿後,乙方不在享有本協議約定的乾股份額,除雙方在到期日之前簽署書面協議,續展本合同期限。

六、保密義務。

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洩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乾股股份、分紅等情況以及保密協議要求的若干事項,除非事先徵得甲方的許可。

七、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終止乙方享有乾股的權益,造成甲方損失的須賠償甲方的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如果發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關的爭議,雙方應當首先爭取友好協商來解決爭議。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則將該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裁決。

九、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檔案的方式修改。

甲方: 乙方(簽名):

授權人簽字:

時間: 時間:

2023年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3

一、股東名單: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丁方:______ 身份證號:

合股的單位名稱為:______

二、總則:

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相互扶持、共同創業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書:

三、出資比列、出資方式及股權比例、主要職責:

四、追加投資:

若因公司實際發展需要(增加投資、發展戰略需要等)需要追加投資的,經股東商議具體金額後,有股東乙方全額出資,公司其他三方以借款形式向乙方借出,不計利息。

五、利潤分享及風險承擔:

1、各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按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2、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東無能為力阻擋的風險(如天災人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單一一個股東無需承擔責任。

3、如果是正常的經營風險,有全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如因違反投資協議,或者按照規定應由股東會會議決定的事而未經股東會,而產生的風險,則有當事人承擔責任和民事責任。

六、股東大會

1、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有 擔任執行董事,負責公司整體統籌運營管理。

2、公司發展及解決問題,需要召開股東會議的,必須全員參加,不得無故缺席,每次的股東會議必須有詳細記錄,並形成統一意見後貫徹落實。

3、股東會議少數服從多數,當任何一方利益與公司產生衝突時,個人服從集體。

七、禁止行為:

1、所有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透露合夥資金、專案情況及其他保密事項。

2、未經全體股東同意,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合夥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若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的則按實際賠償。

3、禁止私自轉讓和退出股權。經股東會商議後,自動退出的在盈利情況下只退本金,不參與分紅,則在虧損情況下,按實際虧損的比列進行賠償,一月內退本金剩餘部分資金。

八、其他

1、協議未盡事宜可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每個股東各執一份。

3、本協議書自各股東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年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投入與股權

1、三方各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合計_____萬元,作為啟動資金,成立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三方各佔均等股權。本協議條文及所涉及股東,只限於本協議所指公司,不涉及股東個人其餘業務,亦不涉及股東未來之個人發展。

2、初定每人每月各投入________元,作為公司早期推廣成本,此投入期限與投入額的浮動由三方商定。

3、公司成立的成本,包括執照費用、手續費用、人力成本,由三方平攤。

二、利潤分成

4、公司收益與虧損,在合作期限內,皆由三方平等分享與分擔。

三、股東權責

5、在合作期限內,公司財務須在三方共同監控之下。包括預付款、不動產、公司業務收支流水賬、流動資金數額,必須以內部公開的形式,確保每位股東知情。

四、保密機制

6、股東有保守公司商業祕密、維護公司品牌形象及名譽之責任,除非業務需要,未經集體表決允許,股東應對合作相關事宜及公司運作情況進行保密,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賬目、股份組成、運營情況、客戶資訊等一切資料。

五、退出和增加機制

7、如有一方單方面要求退出,其投入之原始股本、每月投入成本、公司利潤或虧損,以上三項相加進行結算。在多數股東認定公司流動資金允許的情況下,一個月內與其進行結算。

8、公司客戶額及未來前景、品牌價值等,不納入退出機制協商的範圍。一旦股東退出,即不再享受公司未來前景之估價。

9、若一方因不可抗拒因素無法繼續履行股東權責,其股份參照7、8條予以結算退出,公司股份由其餘股東協商分攤。

10、若新增股東和資金投入,需經股東集體表決。

六、股權轉移

10、公司股權可以買賣,在不影響公司利益的情況下,每位股東對自有股份可以出售,但需經集體表決通過。

七、其餘事項

11、未盡事宜,由股東集體友好協商。除非有新協議取代,此協議長期有效。

本人年齡已超18歲,對以上協議充分理解、認同並接納,承認其法律效力。

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

2023年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5

校園蝸殼網股東合作協議書及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身份證:——-----,住址:——---------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其中校園蝸殼網佔20%的股份,以下是校園蝸殼網的投資額。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將現金打入公司賬戶,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為自動退股,以上現金出資用於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裝置,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以及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 公司經營範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1本公司設立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任期三年;2、A 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3、B 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4、C 為公司監事,負責檢查公司財務,提出高管的罷免案,監督公司日常事務;5、公司銷售、採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後果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在公司成立之日起的5年以內,股東利益分配為兩份:稅後利潤的60%作為擴大經營投資計劃和日常流動資金,40%作為股東年底分紅!5年以後,股東利益分配也為兩份:稅後利潤的40%作為次年的投資計劃和日常流動資金,60%作為股東年底分紅;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資訊;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其實際利益賠償,情況嚴重著經由董事會研究除名。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競爭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並且本合作協議只作為股東分紅比列依據,不作為抵押性質的一些活動。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自公司成立之日5年之內不得退股,5年以後退股,公司股東以2倍贖回。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 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准,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洩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

餘任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餘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後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後的合理期間並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祕密成為公開資訊。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係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專案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檔案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檔案;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採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並作出決議,並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有效期限,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託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儲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託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並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階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階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專案,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式進行。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五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於監事。 第六十二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後,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登出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3年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6

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 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為專案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2023年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7

一、股東名單: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丁方:______ 身份證號:

合股的單位名稱為:______

二、總則:

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相互扶持、共同創業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書:

三、追加投資:

若因公司實際發展需要(增加投資、發展戰略需要等)需要追加投資的,經股東商議具體金額後,有股東乙方全額出資,公司其他三方以借款形式向乙方借出,不計利息。

四、利潤分享及風險承擔:

1、各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按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2、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東無能為力阻擋的風險(如天災人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單一一個股東無需承擔責任。

3、如果是正常的經營風險,有全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如因違反投資協議,或者按照規定應由股東會會議決定的事而未經股東會,而產生的風險,則有當事人承擔責任和民事責任。

五、股東大會:

1、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有 擔任執行董事,負責公司整體統籌運營管理。

2、公司發展及解決問題,需要召開股東會議的,必須全員參加,不得無故缺席,每次的股東會議必須有詳細記錄,並形成統一意見後貫徹落實。

3、股東會議少數服從多數,當任何一方利益與公司產生衝突時,個人服從集體。

六、禁止行為:

1、所有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透露合夥資金、專案情況及其他保密事項。

2、未經全體股東同意,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合夥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若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的則按實際賠償。

3、禁止私自轉讓和退出股權。經股東會商議後,自動退出的在盈利情況下只退本金,不參與分紅,則在虧損情況下,按實際虧損的比列進行賠償,一月內退本金剩餘部分資金。

七、其他

1、協議未盡事宜可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每個股東各執一份。

3、本協議書自各股東簽字之日起生效。

股東簽字:

2023年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8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專案 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其它合夥人 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⑤_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

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蓋章)

2023年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9

一、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由a和b共同註冊,雙方根據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1、總投資為70萬;

a,現金出資人民幣49萬元,並以本公司註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總共所佔股份70%;

b,現金出資人民幣21萬元,並以本公司註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所佔股份為30%;

以上現金出資用於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裝置,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2、啟動資金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28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12萬元;

用於本公司的前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3、註冊資金為30萬元,以30%最低註冊資金計算為9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6.3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2.7萬元;

到賬期限:公司註冊完成後,十五日內,註冊資金9萬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另外21萬元在公司註冊之日起1年之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為自動退股。

三、公司名稱和經營地點:

公司名稱:__有限公司;

公司地點:______

四、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監事由店長擔任),任期三年;

2、a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

3、b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

4、公司銷售、採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後果承擔相應責任。

五、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佔公司註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並轉讓。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允許所佔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

(3)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4)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5)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7)法律、行政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6)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營業之日起,雙方在此承諾,雙方只在利潤分配上不同,其他權利義務相同,雙方工資待遇一致。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合夥人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稅後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七、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佔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並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八、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並應該向另一股東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此協議)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10%的資本公積金,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30%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沒有盈利,剛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3、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作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各合夥人確定的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剛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作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作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應。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相關制度並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簽定於__年__月__日,一式二份,合作雙方生字後生效,合作雙方各執一份。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絡地址: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2023年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0

本協議基於《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基礎上所訂立。

第一章 ㈠總則、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對《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出資和公司所有股東參與公司的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股東各方以第二章為準)

㈡合作基礎

公司名稱及性質:

①公司名稱為:《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___ 年___ 月___ 日,屬合夥經營企業;

②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④本協議生效後,原公司《股東合作協議》中的股東權益和義務僅對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協議生效後,所有簽訂各方均為公司的股東之一,原《股東合作協議》作為本協議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協議為基準;

⑥本協議經過《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第______號決議》全票通過;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住址:__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資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rmb_________);

第七條 本協議生效後各股東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注:宋__先生所佔%的股份中,12%為公司持有股,暫記宋先生名下,不歸宋先生個人所有,不分紅,不參與股權責任和利益分配,處置權歸公司股東會。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合作各方各自的資金、場地和技術優勢,合法經營,取

得預期的經濟、社會效益;

第九條 公司經營範圍是:__產品的生產、銷售、技術支援、技術培訓,專利轉讓;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和《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的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各方承諾,在規定時限內將各自出資金額匯入公司統一賬戶。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按照規定,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成為公司管理人員的權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資訊;

(八)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並按持股比例承擔公司責任;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經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財產為他人或自己的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義為他人出具擔保書;

(五)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資金、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公司事務經股東會會議表決後,半數以上(不包括半數)表決同意的,不違反法律法規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法人代表;

(三)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四)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五)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八)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九)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決定公司管理人員的去留;

(十四) 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半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懂事或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他股東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經所有股東同意,暫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只設執行懂事和監事。

第一節 執行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執行董事必須是股東之一。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

第二十三條 執行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執行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執行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洩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的合法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

第八章 總經理

第二十七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股東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階管理人員;

第二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二十九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條 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等高層管理者;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公司合同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股東會的要求,向股東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15%(含15%)的單項對外投資專案,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15%(含15%)的單項貸款。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30%(含3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式進行,必須提前5日向董事會提交投資報告。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三十四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五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三十九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四十一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四十二條 清算組成立後,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四十三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四十四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四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四十七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四十八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四十九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五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登出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五十一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東各方均持一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公章: 日期:

2023年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1

為將a企業改製為_______________公司,明確發起人權利義務,a、b、c、d……等________名發起人(____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____名自然人)

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a、b、c、d等 _____________人為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發起人。

二、一致推舉_____________為發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____設發起人辦公室,由_____________指派代表任辦公室主任。

四、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經營範圍為:

主營:_____________;

兼營: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資本總額為_____________元,股份總數為____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______公司採取發起方式設立。

a企業全部淨資產(生產性淨資產)折價_____________元,摺合_____________股,全部為國家股,佔總部股份_____________%;

發起人b認購_______股,股份總數_______ %;

發起人c認購_______股,股份總數_______%;

發起人d認購_______股,股份總數_______%;

七、_________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發起人共認購(含折股)_______股,點總股份_______%.

a企業全部淨資產(生產性淨資產)折價_______元,摺合_______股,全部為國家股,點股份總數_______%;

法人(含發起人法人)認購_______股,佔總股數 _______%;

社會個人(含發起人個人)認購_______股,佔總股數_______ %;

職工認購_______股,佔總股數_______%。

八、_________公司的設立費用為_______ 元,由a墊付。

九、同意發起人b(b、c……)以現物出資,出資標的為…………裝置(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折價 元,摺合股份 股。

十、全體發起人一致確認下列責任條款:

1. 對屆期無人認購的股份負連帶認購責任(a例外);

2. 對屆期未繳納之股款負連帶繳納責任(a例外);

3. 對現物出資估價高於最後審定價格之差價負連帶補繳責任(a例外);

4. 公司不成立時,設立費用由a負擔(由發起人平均負擔、由發起人按比例負擔);

5. 公司不成立時,對認股人負連帶退還股款責任;

6. 公司不成立時,對設立債務負連帶償還責任;

7. 由於發起人過失致使公司財產受損害時,負連帶賠償責任(_______例外)。

十一、發起人 負責全部設立事務,其他發起人予以配合(a負責_______事務、b負責_______事務……)。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項,由_______酌情解決(由發起人協商解決)。

十三、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違反本協議的發起人,對其他發起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五、本協議一式 _______份,發起人各執_______ 份,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起人簽名蓋章:

a(法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國籍、身份證或護照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法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法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於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縣)

2023年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2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過甲、乙、丙友好協商,根據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就共同投資成立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1、公司註冊全稱為:

2、公司註冊資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3、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4、公司住所:

5、公司的法人代表:

6、公司經營範圍:

二、董事會是由公司股東組成,每一位股東均代表公司形象,並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公司權益。

1、甲、乙、丙、三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繳納出資並簽約後,即成為公司股東。

2、股東須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

3、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股東不得退股,但可以轉讓股份。

4、董事會相關職務由董事會成員協商選舉,並限定期限考核。

三、權利與義務

1、甲、乙、丙均為公司董事會成員,直接參與公司的正常經營工作。

2、為了明確甲、乙、丙、三方職責並有利於公司發展,甲、乙、丙、三方需要合理分工。具體分工如下:

(1)董事長由________擔任。主要負責________等一切對外行為,直接參與公司內部管理工作。

(2)執行董事由________擔任。直接負責公司內部運營管理,傳達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直屬下級、公司總經理。

(3)董事會成員由________擔任。

(4)公司總經理根據公司發展需要採用外聘形式。

3、公司支出、收入等財務狀況每季由執行董事組織召開股東大會,分析近期經營狀況及制定新的經營戰略目標。

4、甲、乙、丙、三方前期各自的市場資源、人脈關係、行業經驗等均屬於合作的一部分。

5、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將公司的發展戰略以及各項資源透漏給外界或競爭對手,否則董事會有權罷免其職權撤回股份並向相關執法部門提起訴訟。

6、如因經營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三方各持己見,可召開股東會議商討,如確實無法統一決策,執行董事擁有最終決策權。

7、如果公司運營困難或需要資金週轉,甲、乙、丙、三方可協商再次為公司投資,根據投資金額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運營虧損,無力繼續經營,需召開董事會,在掙得董事會全體成員同意後可將公司登出或拍賣,拍賣或變賣所得資金按照甲、乙、丙、三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經濟損失的;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專案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專案的合夥人。

六、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過五千元以上,應受與此款項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2、任何一方隱瞞或更改公司賬目中飽私囊,一經發現將處以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七、協議解除或變更

(一)出現以下情況本合同自動解除:

1、合同期限已滿。

2、由於合理原因,經甲、乙、丙協商將公司登出。

3、由國家法律或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二)出現以下情況需簽訂新的合同,同時解除此合同:

1、公司新增其他股東。

2、股東股份變更。

3、合作方式變更。

八、協議期限

自簽字之日起,有效期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九、協議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部分條目在公司註冊後正式生效。本合同共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份,甲、乙、丙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2023年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3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司概況

1、公司名稱: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

5、經營範圍:__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_____萬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佔啟動資金的__________%。

(2)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佔啟動資金的__________%。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註冊資金(本)__________萬元:

(1)甲方以現金形式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

(2)乙方以現金形式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7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__________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規定處理;甲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利潤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________%)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________%,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____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

(1)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2)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3)若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________%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________%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才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________%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________%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

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3年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各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恆誠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2、經營範圍:物業管理、房地產經紀、園林綠化等。

3、註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

公司由甲、乙各方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100萬元。

甲方出資額均為90萬元人民幣,分別佔公司註冊資本的90%;乙方出資額均為10萬元人民幣,分別佔公司註冊資本的10%;

以上現金出資用於公司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辦公場所、購買辦公裝置、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

三、職務和分工

甲方擔任公司的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主管決定未來合作公司的經營專案,擔任公司法人代表職務並負責財務總審批;公司部門的設立及管理崗位人員的任免

乙方擔任公司的董事兼任財務總監及現場第一負責人,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現場管理及公司發展業務擴充套件並擔任公司法人代表授權人;

丙方擔任公司的董事兼任市場總監,負責公司市場拓展,物業管理方案及標書製作,公司文化建立和對外宣傳及公司發展業務擴充套件,並負責公司管理人員與員工的培訓。對主要崗位人員的任免有建議權。

四、利潤分配方式

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成本和經營成本後的利潤部分均按照甲方佔60%的比例分紅,乙方佔20%的比例分紅,丙方各佔20%的比例分紅,盈利的餘額部分作為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

五、退股方式

公司的股東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內不得退出股份(除特殊情況外)。每個股東的現金出資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股東退股時,經其他股東同意後,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紅比例結算,其他股東對退出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如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公司現有財產按照實際出資的比例退回該股東。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年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經四方共同反覆商討研究決定,於月成協議,願意合作開辦一所新的中型中規模的私人民營私立醫院,具體協商如下:

一、甲方為開辦醫院的領頭開辦人、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前期大部分工作主要由甲方負責辦理。如:醫院執業許可證的辦理、城鎮醫保、農村合作醫療等手續的辦理、醫院的籌建。甲方應為醫院大股東,佔50%的股份,包括技術股、創辦股、領導股。

二、乙方、丙方、丁方為協助甲方共同開辦醫院的入股合夥人,其:乙方佔 %,丙方佔 %的股份,丁方佔 %股份。

三、投資方式:按股份比例制投資,甲方投資元、乙方 %投資元( )、丙方%投資 元( )、丁方%投資 元( )共計投資: 元( )。

四、醫院實行自負盈虧制。共同承擔所有的風險,共同承擔醫院在醫療過程中所出現的醫療糾紛,責任事故。任何一方沒有任何理由推卸自已的責任。

五、如有一方因其它原因在一年或兩年後要求退出,另外三方應在共同商討同意下,醫院及時辦理退出手續,投資本金如數退還,不得有任何拖欠,但應提前兩個月提出。

六、醫院由四方共同協作,儘量做到每人盡職盡責,力所能及,同心協力,共同努力把醫院搞好,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安全第一為宗旨,把醫院建設好。

七、四方共同參與,做到共同努力、同心同德、相互尊重、相互信仰、相互諒解,有事共商討、虛心接受別人提出的正確意見,取長補短、虛心學習。認真做好對外宣傳工作、營銷工作,以醫院為家,紮根醫院。每人保證做到做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丁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年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6

一、訂立協議股東名單

1、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

2、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

3、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二、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股東本著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幫助、相互扶持、共同創業、共同致富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事宜,訂立本協議。

三、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及股權比例

以上現金出資用於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裝置,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四、追加投資

若因公司的實際發展(如增加投資專案、公司戰略調整等)需要追加投資,根據實際預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資比例,對應出資。若部分股東在需要追加投資時已無能力出資或能力達不到預算需要,可根據實際出資能力情況,出資能力弱者可向出資能力強者轉讓部分股權或借款。

五、利潤分享及風險承擔

1、各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按實繳出資比例分享股份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2、股份利潤是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80%,甲乙丙三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如果是負數公司就是虧損,虧損將不存在紅利。

3、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東無能力阻擋的風險(如天災人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股東無須承擔責任。

4、如果是正常的經營風險,由全體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如因公司管理層違反公司章程或投資協議,或按照規定應由股東會會議決定的事項而未經股東會,而產生的風險,則由當時責任人或直接領導人承擔賠償責任和民事責任。

六、出資及股權轉讓或退股

1、出資:

①需承認本協議及相關條款;

②需經全體股東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股份可以轉讓。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股份;拒絕購買該轉讓股份的,視為同意轉讓。股東轉讓股份時,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3、股東退股。

①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②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③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④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七、股東大會

1、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由 遊__ 擔任執行董事,負責公司整體統籌運營管理。

2、因公司發展需要,定時召開股東大會,對前期工作做出總結和企劃的調整,董事會將提前1個工作日通知各股東參加股東大會,各股東必須按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

3、股東大會會議都應有詳細文字整理記載,並貫徹落實。

4、股東大會決議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執行。

5、糾紛處理原則:當股東任何一方與另一方產生矛盾或糾紛時,或當某方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產生衝突時,應本著團結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積極的解決問題。

八、禁止行為

1、所有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透露合夥資金、專案情況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項。

2、未經全體股東同意,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合夥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賠償。

3、股東經營與公司相競爭的業務,必須事先獲得公司股東會批准。

如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股東決定除名。

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1、遵守公司合同;

2、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3、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十、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以下情況,可終止合夥關係:

1、全體股東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二)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主要清算人,併成立清算小組(可由股東組成也可外單位聘請)參與清算工作;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一、其他

1、協議未盡事宜可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叄份,每個股東各執一份。

3、本合作協議書自各股東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方章):

乙方(簽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年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7

為了規範公司股東行為,使之具有法律約束力,朝著合法、合理、合情的行為方向健康發展,經全體股東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入股約定

1、股東入股組建公司生產經營乳化劑,依據《公司法》和相關法規,以各自投資所佔比例承擔和分享投資風險與利益。

2、股東在公司中的地位是平等的,無論投資大小,只有職責之分,沒有責任之別。為了公司的生存和發展,股東之間應互相信任,相互尊重,建言獻策,友好協商,優勢互補。決不因個人性情、好惡、偏見影響公司的正常運轉。

公司註冊資本200萬,龔麗真實際出資 萬元, 佔總投資 %朱友平實際出資 萬元,佔總投資 %,張文輝實際出資 萬元,佔總投資 %, 為公司法人代表, 為公司監事,龔麗真為公司執行董事。股東實際出資根據實際總投資多少按各自所佔比例補充或退還,最後確定以公司證明為股份憑據,也以此為限承擔投資風險。擴大再生產另行協議。

二、決策管理約定

1、股東會議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採取過半表決制。公司重大決策由股東會議決定,如擴大再投資、退股、轉讓、重組、解散等。日常經營管理由執行董事招集股東協商決策,採取如下程式:

(1)股東協商一致作出的重大決策,經執行董事實施,全體股

東及其公司員工遵照執行,不得延誤;

(2)日常生產經營決定由執行董事作出,但必須建立在充分的調查研究和聽取意見基礎上,如執行董事的作決定實際上無法執行,股東有異議,此項交由股東會決重新審議決定。

(3)股東會議決定似無法在實踐證明其正確性,又無新的決定,股東應當重組;

(4)重組後的股東仍不能保證決策的及時和正確性,則公司解散。

三、分配約定

每年年終結算一次,因經營產生的稅後利潤,如無再追加投資要求,股東按入股比例參與分紅自行支配。如經營不善而虧損,虧損部分份按股東入股比例進行補充。補充不成,股東重組或解散。

四、轉讓與退股約定

退股或股權轉讓,原則上只能在公司經營兩週年後方可退股,其價格按退股時實際價值計算。股權轉讓只能在內部進行,如向其他人轉讓,要徵得其他股東同意,原股東有優先權。退股或股權轉讓最後都須經股東會議決定。

五、保密約定

股東負有保密責任。對洩漏乳化劑工藝配方者,一律承擔20萬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費,股東事後另行辦廠生產同樣產品的,,公司保留200萬元的法律追索訴訟權。

六、解散約定

公司因主、客觀原因確定無法經營,或雖經營也生存無望時應當解散。解散後的全部資產殘值或虧損部分按股東入股比例分擔,股東享有殘值優先購買權。其他員工次之。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股東協商補充、修改,達成的協議條款與本協議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經股東簽名後即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股東各執一份。 股東簽名:

20_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