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職業
乙方: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職業
甲、乙雙方於xxx年x月x日登記結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經平等、自願、充分協商,就雙方婚前的財產和結婚以後所得財產歸屬及債務的承當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不屬(屬)共同財產。
二、甲、乙婚後所得收入每人每月各拿出 元,為雙方共同生活所用,其餘的分屬各自所有,不屬共同財產。
三、甲、乙婚前或婚後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或共同承當),另一方不負(或共同)清償責任。
四、甲、乙雙方婚後如購買房屋,則購房款由雙方(甲或乙承當)平均分擔,產權共同所有(或歸甲或乙所有)。
五、甲、乙雙方婚後所需的傢俱、電器、房屋裝修等支出由雙方(甲或乙承當)平均分擔,所有權歸雙方共同所有(或歸甲或乙所有)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由甲、乙各執一份,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即行生效。
附婚前各自財產清單:(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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