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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協議書正規化(通用3篇)

欄目: 協議書 / 釋出於: / 人氣:2.78W

各類協議書正規化 篇1

企業股份合作協議書

各類協議書正規化(通用3篇)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以下簡稱丙方):

元謀縣開榮山羊養殖專業合作社為了合理有效利用平田鄉華竹村委會車量地特有的林地、草場資源,帶領農民致富,推動畜牧業的形成和發展,經全體社員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並在上級領導的大力支援下,經營範圍以山羊養殖為主的元謀縣開榮山羊養殖專業合作社於20__年 11月日在平田鄉平田村委會正式成立。經合作社考察,乙方、丙方具備入股的條件,同時乙方、丙方自願入股,三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帶動當地村民致富為目的,堅持民主管理、自主經營、自我服務、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入社自願、退社自由的原則成立。

第二條 股份構成

合作社股份由合作社法人股份、平田三農綜合服務中心股份(紅色股份)和普通群眾注入股份(社會股份)三部分構成,原始股價為每股10000元,20__年1月1日前投入資金可算為原始股份,後續注入股份和追加股份按合作社實有資產重新核算股價。

第三條 入股形式

法人股份:法人以土地、養殖場基礎設施、羊只入股,共計27萬元(經估價確認),按每股10000元計算,共持有股數27股,經股東會議同意可追加股份。

紅色股份:平田三農綜合服務中心以專案資金5萬元為股本入股,按每股10000元計算,持有股數5股,經股東會議同意可追加股份。

社會股份:普通群眾自願以資金入股,戶口所在地為平田村委會的村民可優先,出資額度不低於10000元,不高於10萬元,總出資額度不高於100萬元。為保證規模化經營,進行科學飼養,原則上不接受農戶以實物(羊只等)出資。

第四條 三方權利和責任

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行使經營權,負責養殖規模擴建、經營銷售、管理、利潤分配等各項事宜,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議事,制定經營規劃,按照有關法律規定開展經營活動。

2、甲方加強合作社自身管理,把握市場資訊,搞好市場營銷,發揮市場優勢,充分調動合作社創效增收的積極性。

3、甲方的一切經營活動受監事會和其他成員監督,經營過程中的重大決定、入股、入社等由成員大會討論決定。

4、甲方必須按照合作社章程建立銀行專戶,聘請財會人員並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管理,每半年公佈一次財務收支和經營情況。

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要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按照出資比例享受盈餘分配,承擔虧損風險,資金的收支受平田鄉村級會計委託代理中心監督。

3、乙方法人擔任監事會監事長,同時選派人員進入監事會監事,對甲方養殖、經營、財務會計等情況進行監督。

4、乙方可為本地農戶入股、入社、社員借款等進行擔保,對所擔保農戶負責,所擔保農戶造成的損失從乙方紅利或股份中扣除。

5、參加成員大會,並有代表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參與決定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項。

6、乙方退股須經合作社理事會同意。

7、乙方股份不得轉讓。

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丙方要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丙方可為本地社員借款等進行擔保,對所擔保農戶負責,所擔保農戶造成的損失從丙方紅利或股份中扣除。

3、丙方參加成員大會,並有代表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參與決定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項。

4、丙方股份轉讓須經股東會議同意。

5、入股不足1年(12個月)不得退股,確實需要退股的不再享受退股當年的分紅。

第五條 利潤分配方式

採取固定分紅+浮動分紅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固定分紅:每年每股股金的4%。(以1股計算每年固定分紅為:10000元×0.04=400元。

浮動分紅:20__年—20__年,按照同股同權同價的原則,平

均分配當年利潤總額的70%,利潤總額剩餘的30%為公積金用於專案滾動發展。(假設合作社總股數32股,當年的利潤總額為10萬元,以1股為例計算浮動分紅為:100000元(總利潤)×70%(用於分紅部分)÷32(總股數)×1(股東持有股數)=2187.5元。)

20__年以後,按照同股同權同價的原則,平均分配當年利潤總額的90%,利潤總額剩餘的10%為公積金用於專案滾動發展。(假設合作社總股數32股,當年的利潤總額為10萬元,以1股為例計算浮動分紅為:100000元(總利潤)×0.9(用於分紅部分)÷32(總股數)×1(股東持有股數)=2812.5元。)

第六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平田鄉村級會計委託代理中心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簽章) 法人:

乙方: (簽章) 法人:

丙方:(簽章)

各類協議書正規化 篇2

承諾協議書

(招標人名稱):

本專案為民心工程,工期要求緊,為防止資質掛靠,投標申請人承諾接受到零陵區芝山北路建設及湘運車站搬遷指揮部處簽訂承諾函後到代理公司進行報名登記,否則招標方有權不接受我方的報名申請。

我方在此宣告

1、我方擬派往(專案名稱)(以下簡稱“本工程”)的專案負責人、專案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專職安全生產員、質量員現階段沒有擔任任何在建工程專案的職務;我方一旦中標,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以前,擬任專案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的情況發生變化的,取消我方中標候選人資格;我方一經中標,承諾中途不更換專案關鍵崗位人員(現場施工時專案負責人和施工員,不得擅離職守),否則解除施工承包合同

2、我方未為本專案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諮詢服務、不是本專案監理人或者與本專案監理人不存在隸屬關係或者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者參股關係、不是本專案業主或者與本專案業主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參股關係、不是本專案招標代理機構或者與本專案招標代理機構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是存在相與控股或者參股關係。

3、我方目生產經營狀態正常,沒有被責令停業、沒有被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沒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不良記錄,我方保證在施工中聯合各標段進行配套施工的,不得以影響工期為前提,否則解除施工承包合同。

4、承諾在領取中標通知書時,提供合格的施工組織設計檔案,拒絕提供的招標方有權取消我的中標資格,並沒收我方的投標保證金和信譽保證金。

5、我方承諾配合業主由財政按區有關規定執行稅金代扣代繳;無論工程是否完工,在一個財政年度內,區財政按中標總價代扣稅金;總稅金最終以財政審定的總價乘以規定的稅率基數為準。

6、我方保證投標檔案提供資訊的真實和準確,並願意承擔因我方就此弄虛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後果。

特此承諾

投標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各類協議書正規化 篇3

協議書標準格式範本

合夥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