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塘南新村北區120幢401室內的一間單間。用於普通住房。
二、租賃期限及約定
1、該房屋租賃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計______元。
(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四、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五、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七、其他說明:水電數字由甲乙雙方與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時的水電數字:電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
乙方代理人:
見證方:
見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1.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南京市 區(縣)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物業驗收單》中加以說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物業驗收單》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2.甲、乙雙方提供證件
甲方提供:□身份證 □房產證 □戶口本
乙方提供:□身份證 □暫住證 □工作證
3.租賃期限、用途
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二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 年 月 日止。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4.租金及支付方式
該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 .
5.房屋修繕與使用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6.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7.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及其他相關使用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4%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兩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8.甲方違約處理規定
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日租金的兩倍向乙方賠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以及未使用費用,同時按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9.產權變更
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10.合同終止與解除
1、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屆滿後一日內,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
2、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視為乙方已做拋棄,甲方有權任意處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 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電話、電視、物業管理等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
(7) 拖欠房租壹個月以上。
11.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12.見證方的責任與義務
見證方負責撮合甲乙雙方以合理的市場價格成交
見證方保證在該合同履行期內,在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負責雙方的調解工作
13.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3、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見證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補充規定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E—mail: E—mail:
房產證號:
代表人: 代表人:
見證方:
註冊地址:
資質證號:
經紀人: 電話:
年 月 日籤於南京
出租方(甲方)姓名:承租方(乙方)姓名: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住址單位:住址單位: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一、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將市區街號棟單元樓號屋廚廳,使用面積為平方米的房屋租給乙方使用,期限處年月日年月日,租用期月。
二,每月租金為元,乙方第一次付個月租金合計元。第二次付款應在前次租金期滿前一個月年月日支付。
三、承租期內甲方保證出租房屋無任何抵押、債務或其它糾紛,不得干擾乙方正常居住或經營。並負責物業費、包燒費和公產房費的支付。室內的水、電煤氣、電話、衛生、治安費、有線電視費由乙方支付,電視費每月元,共個月,合計元。
四、乙方交給甲方水、電、煤氣、電話號碼、房屋等費用押金合計人民幣元,還房時多退少補,乙方欠費也可從押金中扣出,剩餘款全部返還乙方。
五、乙方在承租期內要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睦鄰里,還應愛護房內一切設施,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轉借、轉賣、改變房屋結構,如因管理不善發生水災、火災及人為損壞或違法行為,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此時甲方有權收回住房。
六、租期已滿,續租不續租都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租期已滿乙方應主動搬出交房,如果乙方既沒說明續租也沒簽約,仍然占房不交,長期鎖門,聯絡不通,中介方可協同甲方開啟房門收回此房,如遇此房有乙方物品甲方不負責保管,一切後果及經濟損失乙方自負。
七、甲方中途終止合同要雙倍賠償乙方餘下的租金,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如同特殊同情況,乙方要求退租,必須經甲方同意才能協商解決),國家佔用土地或動遷,乙方需無條件搬出,甲方應退還餘下的租金,雙方均不屬於違約。
八、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
九、本協議簽字後,甲乙雙方一次交齊中介費,中介方即完成所承擔的責任和工作,如發生糾紛協商不能解決時,由人民法院裁決,中介出據證明,已收中介費不退。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中介方各持一份,並附甲乙雙方身份證影印件。
電錶指數:煤氣指數:水錶指數:
十一、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中介電話:中介簽字(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承租方(乙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計個月。
二、本房屋月/年租金為人民幣元,按年結算,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元。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屋內家電用具不得損壞,丟失,否則,照價賠償。
五、乙方必須正確用電,用水,時刻注意放火,防盜,防事故,保證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財產安全,公共區域不得堆放雜物及垃圾,保證公共區域的整潔。
六、現金等貴重物品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七、乙方不得從事非法活動或社會閒散人員帶入房內,對自身安全負責。
八、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7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如乙方要求結束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
九、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十、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一、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房主):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一、甲方將:出租給乙方作為門面房使用,房租為每月人民幣及租期內兩部分組成(水電費按實際使用由乙方自行收費部門上交)。
二、房屋租期暫定年,日期從年月日起到
年月日為止,必須按季度付清租金,水電費按實際使用費用由乙方自行到收費部門上交,退租時,乙方必須出示結清的電水費收費發票。
三、房屋租金分為租費人民幣陸佰元整及房屋出租期內甲、乙雙方所使用的水電費(水電費按實際使用費用由乙方自行到收貨部門上交)。
四、房屋使用保證金
1.交付第一季度租金的同時,乙方應另付保證金人民幣伍佰元整(小寫:5元人民幣|)。
2.本協議作為保證金收據,請妥善保管;當本期房租期滿後,簽訂下期租房協議後,本協議作為保證金收據的功能自動作廢、同時按新協議條款執行,老協議自行作廢。
五、乙方租用後應注意以下事項:
1.乙方應遵紀守法,合法經營,並自行辦理相關手續,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應注意居住和經營安全,如乙方使用措施不當造成的所有損失,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電、水及其他設施由乙方使用,產生的費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門的各項管理費用)由乙方按時、足額繳納,如有失誤,造成麻煩,乙方自行解決,確需甲方出面協助解決時,甲方可協助解決。
以上繳費收據請乙方自行儲存,以備查對。
4.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使用中如有損壞或管道堵塞,應予修復、疏通,費用自理。乙方裝修須合理且費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裝修請同時恢復房屋原樣,產生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按違約處理。
5.甲方不分擔乙方在租房期內對其自身造成的損失和對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經濟、經營和法律責任及損失。
六、有關退租、轉讓的條款
1.協議期內,乙方履行本協議所有條款後,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發生甲方能力範圍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違約的情況下除外),如因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全額賠償乙方,並另支付違約金伍佰元給乙方。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提前一個月提出退租協議,否則乙方另要支付違約金伍佰元給甲方。
3.協議期內,乙方如果出現以下任何情況:退租、轉讓及由於乙方違約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況下,乙方都必須按協議繳清所有應付款項。
4.乙方承租到期應完好歸還所有鑰匙及有關物品,如果所租房內的所有裝置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者甲方在保證金內扣除相應賠償額。
5.甲方原則上不同意轉讓,但乙方經營確有困難時,應提前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授權同意,乙方才可實施轉讓事宜,但轉讓風險自擔,請轉讓雙方謹慎考慮。
6.乙方轉讓時需向續租方明示本協議內容,轉讓期為租期內期限;乙方沒有通過甲方書面同意及簽字的轉讓行為,屬乙方無效轉讓、乙方的無效轉讓是違約行甲方不予承認。
7.乙方無效轉讓的責任由乙方(即轉讓方)和續租方承擔,如該無效轉讓已接結束,責任由續租方全額承擔,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時續組方還將支付乙方應負擔的金額違約金及相關費用。
8.有效轉讓租期為合同內租期。
9.續租方需超出租期時,必須同甲方簽訂新的租房協議。
1.轉讓交接,水、電及房屋內設施及有關經濟費用問題,由雙方自行處理,如有遺留問題,續租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連帶責任。